最优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案例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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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案例19篇)
时间:2023-10-30 16:27:27     小编:翰墨

报告的目的是向读者传达信息、提供结论、建议或解决方案。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首先应该明确写作的目的和受众群体。请参考下面的报告,了解如何撰写一份关于环境保护的研究报告。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一

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是司法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法官或检察官,我们负责审查案件中的各项证据,以确定被告人的罪行和责任。通过长期的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刑事案件证据审查的重要性以及几点心得体会。

第二段:秉公执法,客观审查证据

在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中,公正、客观是我们应当始终坚守的原则。无论案件涉及的人是什么背景、身份,我们都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真相来审查证据,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在审查证据时,我们应当对证据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可信度进行评估,避免主观臆断的情况出现。只有依法进行客观的审查,才能确保公平正义得到实现。

第三段:维护证据链,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对于案件的审判至关重要。在审查证据时,我们要从承办人员处收集相关证据,同时通过对证人、被告人、辅助调查等途径来获取更多信息。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避免证据的遗漏或被损毁。同时,我们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有人刻意破坏证据链,以干扰案件的审判过程。

第四段:辨别真伪,排除假证

假证是刑事案件审判中最具破坏力的因素之一。我们在审查证据时,要具备辨别真伪的能力,尤其是对于可能存在的假证进行仔细筛查。在审查证据时,我们要注意细节,关注证据的矛盾之处,并通过调查和对比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同时,我们还需要深入了解可能存在的证据伪造手法,加强与相关专家的合作,以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五段: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是一项专业而复杂的工作,因此,我们应当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提升自身素养。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审查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司法环境和需求,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作为一名法官或检察官,我们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并通过对案件的研究和分析,提升刑事证据审查的能力和水平。

总结:

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不仅仅是法官和检察官的职责,更是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通过客观审查证据,维护证据链,排除假证,并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养,我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希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能够不断完善和提升,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二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开题报告审查意见。

该生通过与课题组成员和老师充分讨论,参考了许多文献,确定了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的课题。本课题初步确定的论文设计思路基本明确,通过分析grice的合作原则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运用可以提高国际商务谈判的效率,以及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步骤基本合理,难道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三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证据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对证据的审查无疑是确保案件公正、准确、公平判决的关键。在我多年的法官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刑事案件证据审查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此的心得体会。

首先,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全面、客观。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法官应该全面收集、审查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偏袒任何一方,全面客观地进行评估和判断。在审查证据时,我会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深入了解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的证言和证据材料。同时,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质疑和异议,我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确保案件的审理过程公正公平。

其次,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突出重点、区分主次。在审查证据时,对于关键证据和次要证据要有明确的区分。关键证据是案件中能够直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这些证据应该得到特别的重视和审查。次要证据是对关键证据起辅助作用的证据,虽然不如关键证据重要,但也应该被审查,以保证案件的证据链完整和可靠。

第三,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注重细节、把握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审查证据时,我经常会对各种证据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仔细考察证据的来源、采集、保存的过程是否规范,并且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虚假证据会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证据审查中绝不能有任何疏忽和马虎。

第四,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注重法律的适用和程序的合规。在审查证据时,我会对相关的法律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分析,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据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证据的采集、调查和审理的过程,我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不违法使用证据,以免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慎重、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在刑事案件中,个人主观意识和偏见对证据的判断往往会导致错误的结果。因此,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我力求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我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信度等要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案件的审理结果符合事实。

总之,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是法官必须严肃对待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我要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合规运用法律程序,并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准确、公平审判。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在今后的刑事案件审理中,我能够更好地运用审查证据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和审判质量。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四

一忌无依据。认定的事实要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通常情况下需要具有两个以上证据的印证。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表述只有一个证据的事实,比如反映被告人作案动机的事实,但是要注明(未形成印证)。

二忌太笼统。事实的描述需要具体,要完整的体现何人、何时、何地、采用何手段、做了何事、造成何后果等事件要素,具体的要求需要事实求是,尽量精准。比如作案时间,地点等,有些被告人及证人到案后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能说个大概,那么综合其他证据如果仍不能细化的,也只能用一个大致时间或大范围的地点来进行描述。再比如,对于诈骗罪的描述要描述出被告人具体隐瞒了什么事实,采取了什么欺骗手法,不能笼统的只是写隐瞒事实骗取多少钱,对于盗窃罪的描述也不能笼统的说某年月日被告人窃得某人多少钱,而要把地点、手段等要素也写明。此外,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写清楚各被告人的具体分工,各自的具体行为,不能笼统表述。

三忌无目的。事实应围绕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而展开,无关事实可以不写或尽量少些。比如一起恶意累高债务型套路贷诈骗案,被害人6次被恶意累高债务,起诉书仅指控被告人参与其中的第3次,但却又对其余多次累高的情况也进行了详细描述,这种事实写法就不妥当,显然没有紧紧围绕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而展开。当然,也需要指出的是,审理报告不同于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尽量详尽些,能够体现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及来龙去脉。

2、罗列证据部分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注意罗列证据的位置。一般情况下,罗列证据是紧跟在查明的事实之后,但如遇到合议庭对事实认定存在不同意见的,也可以先罗列证据,再进行证据分析,最后给出多数意见认定的事实及少数意见认定的事实。比如,在一起强奸罪案件中,被告人否认实施过强奸行为,合议庭对所有证据分析评议后存在不同意见,一部分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人实施了强奸行为,而另一部分则认为尚无法认定,因此,该案就存在两个截然相反的事实,这种情况下,采用罗列证据在前,认定事实在后的表述方式看起来更加符合逻辑,也更自然。

二是注意罗列证据的原则。罗列证据需要遵循全面、准确、有序、有针对性、详略得当五个原则。

全面:即对于影响案件定罪及量刑的证据均要反映,这里需要注意三点:首先,要全面反映言辞证据内容,尤其是被告人供述。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有多份被告人供述笔录,有些被告人供述前后会有反复、有矛盾,这些反复和矛盾之处对于研判案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全面体现。比如,从已被纠正的于英生故意杀人等冤案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被告人供述都有过反复,既做过有罪供述,又作过无罪供述。其次,不能选择罗列证据,不能把自己认为重要的列进去,认为不重要的就不列了,因为,有些你认为不重要的证据可能恰恰就是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证据。比如在前面提到的于英生故意杀人案中,检察机关在复查该案的时候,从公安机关侦查内卷中发现了一份“现场手印检验报告”,该报告显示在案发现场提取到2枚指纹,均不是于英生及其家人所留,但因为该报告未移送法院,导致法院认为“没有发现外人进入现场的痕迹”,最终酿成冤案。最后,不仅要列举定罪有关的证据,对于影响量刑的证据也要罗列,比如对于被告人构成立功的证据、是否主动投案的证据都要予以罗列。

准确:即对于证据的罗列必须和证据反映的内容相一致。尤其是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相关细节经常是案件能否认定的关键,必须要注意在罗列时保持一致。在罗列言辞证据时,一般是把问和答全部转化成大段的讲述进行罗列,注意在转化的过程中要保持语意的一致性。不过,当如果讯问的问题可能影响回答,甚至是诱导式问话时,直接罗列原原本本的问和答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比如某故意杀人冤案中,问:“你是用什么工具杀人的?是不是一把刀?”答:“是的。”问:“你是不是用刀捅的他腹部?”答“是的”。如果这样直接原文列举,就会看到里面的问题,但如果把这种情况下的问答转化成“我用刀杀的人,捅的他腹部”这样的描述,里面的问题就会被掩盖掉。

有序:即证据的先后顺序要符合逻辑。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个是罗列的顺序,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下列顺序罗列: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其他证据。把被害人陈述放在最前面,是因为被害人报案是整个案件的起源,先列举有助于明确接下来的方向和问题。之后再罗列被告人的供述,是因为在了解了被害人报案的具体情况后,立即审查被告人对该问题的供述和辩解,可以更快的明确两者的差异在哪里,焦点是什么。再之后是证人证言及其它证据,可以分别验证被害人的陈述及被告人的供述。另一个是注意分组罗列,要将有内在关联性的证据归为一组,可以共同证实某部分事实。比如,辨认笔录通常可以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结合使用;^v^犯罪案件中,通常把搜查、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取样笔录,称量笔录及相关录像,^v^检验报告作为一组证据,这样可以比较清楚的表明^v^的来源、数量及性质;而入户盗窃、故意杀人等案件中,把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笔录和相关鉴定书作为一组证据 ,可以比较清楚的表明从案发现场提取到什么物品或痕迹,该物品或痕迹与被告人存在什么关系等。

有针对性:罗列证据要注意针对具体问题。比如,在某故意伤害案中,目击证人第一次证言说看见被告人将被害人头按在凳子上打,第二次证言说看见被告人将被害人头按在沙发上打,庭审中出庭又说当时打的动作发生的非常快,记不清被告人到底是将被害人头按在哪里打了等,辩护人提出目击证人在关于被告人殴打被害人具体位置上证言存在前后矛盾,此时围绕该部分,可以把相关的证言专门予以摘要罗列。再比如,在多名被告人寻衅滋事案件中,要证实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时,可以把证实某个人行为的相关证据集中摘要罗列在一起。上述两种情况罗列证据时,采用制作表格是一种比较直观且有效的方式。此外,为了罗列证据具有针对性,当指控被告人实施多起犯罪的,一般应当分别进行罗列证据,比如指控被告人盗窃两次时,一般应对第一次盗窃和第二次盗窃的证据,分别进行罗列,不要混在一起。

详略得当:罗列证据要区分详略。一般按照下列标准罗列,一是不认罪的详列,认罪的简略,甚至可以不列。也就是说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尤其是否次实施指控事实的案件,对被告人的供述、证人的证言等证据都要详细罗列内容,不可节略,而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适当的摘录核心证据即可,其中对于速裁程序案件,甚至可以不再罗列证据。二是不重复的详列,重复的简略。也就是说在需要详细罗列证据的案件中,一般对于存在多次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时候,在罗列证据时内容存在重复的时候,概括说明即可,而对于前后内容存在不一致,甚至是矛盾的,仍要详细罗列。比如集资诈骗罪中的被害人陈述,大多数陈述的内容都是一致的,罗列时就没有必要每个都列,概括共同具有的内容即可。三是核心证据详列,非核心证据简略。比如在受贿案件中,行贿方的证言属于核心证据,对认定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其内容需要详细罗列,必须将相关细节体现出来,比如关于行贿的时间、具体地点、行贿款的数量、怎么包装、送给了谁等信息都要有,不能简单的概括为某某人证实其给被告人行贿多少钱,而对于被告人收到行贿款后去购买房产,销售人员的证言就不是核心证据,对其证言概括罗列即可。再比如,前面提到的故意伤害罪,目击证人的证言系核心证据,其描述的细节,包括自己当时所处的位置、看到的具体细节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应当予以详细罗列,而对于证实案件起因但没有目击殴打过程的证言就是非核心证据,对其证言概括罗列即可。

3、如何进行证据分析论证

首先要对单个证据进行分析审查认定,不同的证据具有不同的审查认定标准,要按照相关的要求对照认定。最后要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一般都是围绕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主要是从逻辑规则和经验法则两个角度综合考量,看某证据是否存在不符合逻辑或违反经验法则的地方及证据与证据之间能否形成印证关系,比如受贿案件中,首先要看行贿方所说的行贿时间、地点、行贿款的数量及包装等细节是否存在前后矛盾,与取款记录等是否存在矛盾,相关内容是否有违常理,然后再看上述细节能否与受贿被告人所供述的受贿时间、地点、受贿款的数量及包装等细节相吻合。再比如故意伤害案件中,首先看被告人供述的持刀伤人细节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或违反常理之处,然后再看其供述是否可以与扣押的作案工具及鉴定的被害人伤情情况相吻合。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五

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 lhyh-01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7年10月

安全审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徽省有关会议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项目部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项目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评价报告》,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其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为了保障施工进度的安全顺利进行,我部加强了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安全规章制度,部署安全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职工和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施工事故,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施工方做了《现场安全交底》,并且每天对施工进行检查,增派现场监督,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项目部组织施工队伍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会议,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施工人员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项目部每天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与施工方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园林机械性能良好,运输车辆证照、保险齐全,设备车辆维护及时,交通布控设施良好,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严格遵守园林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项目部按照要求,每天开展了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四、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项目部部针对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了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特殊性,模拟了作业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演练和交通事故演练,提高养护工人的安全思想意识,使每位人员清楚认识到了施工和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五、审查结果

本次施工符合各项要求,各项工作开展正常。

六、审查人员:

2017年6月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六

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是司法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公正、公平的司法结果能否得以保障。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深感在案件证据审查过程中的重要性。在我多年的实践中,我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对此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第二段:准确理解证据审查的目的和原则

在进行证据审查前,首先需要准确理解证据审查的目的和原则。证据审查的目的是判断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真实可信。证据审查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充分性原则、确凿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这些原则,审慎地对案件证据进行分析和评判。

第三段:科学运用证据审查方法和技巧

在证据审查过程中,科学运用证据审查方法和技巧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运用合理的方法,对证据进行系统分类、分析和评估。采集案件相关证据时,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保存好证据,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对证据进行评估时,我们要运用科学的逻辑分析和推理,结合证据的证明力和争议性,来评判证据的可信度和推定力。在涉及复杂的证据问题时,我们还可以借鉴一些专门的证据技术方法和工具,以提高审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四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我们还要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辩护律师,我们要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保障其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无论是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还是对辩护人提供的证据,我们都要进行客观的确认和评估。在案件证据有争议的情况下,我们要切实履行辩护职责,向法院提出合理的质证和辩护意见,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公平。

第五段:持续学习与不断提高

证据审查是一门复杂而精细的工作,它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要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时了解最新的证据审查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我们要勇于创新和探索,积极尝试新的证据审查方法和技巧,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不断学习与提高,我们可以在证据审查中更好地服务于法律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

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是司法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有效的证据审查不仅能在案件审理中确保公正和公平,也能提高律师的职业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准确理解目的和原则,科学运用方法和技巧,注重维护当事人权益,以及持续学习和提高,我们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作为一名辩护律师,我将持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在证据审查中的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七

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审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公司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评价报告》,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其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为了保障施工进度的安全顺利进行,我厂加强了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安全规章制度,部署安全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职工和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施工事故,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公司与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和施工队伍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施工方签订了《安全协议书》,对施工方做了《现场安全交底》,并且每天对施工进行检查,增派监火人,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公司组织施工队伍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会议,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施工人员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公司每天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与施工方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电气设备的接电,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连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安全环保部按照要求,每天开展了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四、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公司安全环保部针对部门员工和施工方进行了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和异丁烯系统泄漏演练,提高施工方和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使每位人员清楚认识到了施工和安全在生产上 的重要性,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五、审查结果

本次施工符合各项要求,各项工作开展正常。

六、审查人员:

于富国

于松年

孟庆月于新图苑振涛 韩培行 2012年6月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八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审批立案侦查的书面报告。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具有确定案件成立、指导侦查活动的作用。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对于案情复杂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要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凡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都需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采用公文标题。如“关于李××被杀案的立案报告。”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机关代字、年号和顺序号组成。如“×公刑字[19××]38号”。

(二)正文

由五部分内容组成:

1.案件发生、发现情况

简要写明何时接何单位或何人报案,所报案件的基本情况,接报案后公安机关采取的处理措施。若案件是检举、控告的,要写明检举人、控告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

若案件是群众发现报告的,应重点写明报案人对案件发现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主要情节、细节、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或可能隐藏的地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关系,犯罪嫌疑人以及现场保护等情况。

若案件是公安机关发现的,要写明发现的简要经过和主要案情。

若为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被当场抓获的,要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有无前科等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主要犯罪事实以及被抓获的简要情况。

2.现场勘查情况

立案报告书中的“现场勘查情况”不能照搬“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一般是根据某一具体案件的“现场勘查笔录”,从中选择最能突出该案件特征的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应写清以下内容:

现场位置、环境状况。应写清现场的自然位置、地形地物、通道和周围环境等。如现场发生在室内,则要写明该处所在街道居民区或乡、村、组的位置,以及相邻的居室、房屋、楼层、通道等情况。这样,可以使侦查人员了解分析罪犯作案的环境条件、活动情况、来去踪迹和受害人被害时的处境以及他人知情的可能。

现场状况。应着重写明现场的勘验实况,发现的证明犯罪的各种实物和痕迹。如现场家具、物品的布置状况和有无移动、翻动或破坏;现场有无搏斗、挣扎、翻滚等情况;有无犯罪嫌疑人遗留或抛弃的作案工具、凶器、衣物等其他物品;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各种痕迹、指纹等;财物的损失情况;犯罪嫌疑人在出入、来去路线上留下的痕迹;现场出现的反常现象。

如果是凶杀案件,应写明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身份等;如系无名尸体,要写明性别、年龄(估计)、体态、衣着和容貌;尸体(或伤者)躺卧的具体位置、方向、姿态等;死者是否正常死亡、尸体有无移动迹象,是否第一现场;致死、致伤的手段、部位、尸僵、尸斑的部位、颜色、状态和尸体腐变等情况;血迹分布、喷溅的形状、面积等情况;作案工具、凶器和有关物品、附着物等。

上述内容应根据具体案件的现场,据实择要写清现场勘查的有关情况、搜集到的有关证据和线索,以利于侦查人员对案件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确立侦破方案。

有些刑事案件无现场可查,仅靠重大嫌疑线索立案的,现场勘查就不写,就着重于侦查对象的记写。

3.现场调查(访问)情况

现场调查是一种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是获得犯罪信息、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现场调查,获得查明、侦破案情所需要的证据、线索和有关情况,对分析、判断案情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场调查情况是立案报告书的又一重要内容。写进立案报告书的“现场调查情况”,实际上是在发现犯罪事实之后制作立案报告书之前,根据众多被调查访问人提供的各种线索、情况,筛选出对分析案情、侦破工作有价值的材料,紧扣立案归纳而成的。

调查访问的对象很多,有报案人或案件发现人;事主或受害人;死、伤者的亲属、邻居、友人;基层干部和群众;目击者和其他知情人等。

调查访问的主要内容有: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受害人或受害单位的有关情况,如受害人的政治、经济、作风、社交等情况,如系无名尸体、碎尸、经过辨认查明,同样要记清生前的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特征、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特点是有无犯罪史;犯罪的.原因、手段和情节以及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物损失情况等。如果有些案件为了迅速立案,来不及调查的,立案报告书中可以不写调查访问情况,但应说明原因。

鉴定结论。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指赃物估价、伤情鉴定、尸体检验、司法鉴定结论等。当然这一部分内容并不求每个立案报告书都必须具备。

4.立案理由和法律依据

该部分内容要写清对控告、举报、报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交待、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和鉴定结论及在此基础上得出的分析判断和法律依据。

对案件的分析判断一般包括:对案件性质、作案动机的目的以及因果的分析、判断;对犯罪人数、作案时间及地点(指第一现场)、作案条件、作案经过的分析判断;对初步查获的证言(包括事主或受害人的陈述)、物证的真伪及可靠程度的分析判断;对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体态特征、职业、身体、习惯及犯罪史的分析判断;对现场各种遗留物和痕迹的分析、判断;对犯罪嫌疑人的去向、赃款及去向的分析、判断等。

在上述事实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引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来认定案件性质和提出立案请求。请求中要说明此案立为一般案件还是重大或特大案件。

5.侦查计划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分析判断的结果,提出侦查方案和具体措施。该内容为立案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侦破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这部分内容应写明:侦查力量的组织与分工;侦查的方向和范围;侦查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侦查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策略;侦查的时间要求和根据案情变化采取的对策。

案情越复杂,侦查计划越应该具体、详细;对需要长期侦查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可将侦查计划单独成篇,写成更加详尽的侦查工作方案;案情简单时侦查计划可略写或不写;对于社会影响广泛、危害严重的案件,还要写明最后的破案期限。

(三)尾部

写明制作时间、制作单位并加盖公章。

立案报告书所写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不能掺杂主观臆断。分析要客观全面,有理有据。判断推理要合乎逻辑,文字切忌繁杂,力求简明、概括。

计划务求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实施。

本文书制作完毕,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作为侦查部门开展侦破工作的依据。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存入侦查卷(主卷)。: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九

本工程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丽江办事处业务综合楼零星装修工程,概算投59万元,资金来源于单位自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1、招标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丽江办事处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报名情况:自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20日,共有3家投标单位参加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详见附表境检验检疫局丽江办事处业务综合楼零星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报名及交易记录表)。

2、资格审查记录

于2011年11月25日15时(北京时间)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丽江办事处开标后,在评标室进行资格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丽江办事处、评标专家组、各监督部门。会议由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主持会议。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丽江办事处对整个资格审查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审查。

二、资格审查细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招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确定3家申请单位全部通过资格审查,分别为:

(1)丽江市清心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丽江宏达建筑有限公司;

(3)丽江嘉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5日下午16时结束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现场讨论,经资格后审评审小组讨论一致同意审查结果。

参加审查人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一)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二)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 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二、实习时间:20xx年7月18日---20xx年9月2日

三、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一

机关工委:

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对同志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了综合政治审查意见,现将该同志的综合政治审查情况如下:

一、同志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民族:

出生年月: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籍贯:山东省济南市工作单位及职务:济南春晓纺织厂销售简要工作简历:

至济南外国语学院

至济南春晓纺织厂销售二、个人政治思想表现(包括历史政治表现):

同志本人历史清楚,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该同志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方针、路线和政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生活中积极热心地帮助他人,在工作上积极配合上级,各方面表现突出,勤奋兢业,志愿为党的事业不断奋斗。

三、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政治思想(历史)表现:父亲姓名群众

本人无政治问题,历史清楚,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

敬业,未曾加入任何非法组织。

母亲姓名群众

本人无政治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党的领导,无任何违法记录,未曾加入任何非法组织。

四、组织对其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同志自年月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分别于年月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以优秀成绩结业。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该同志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方面把握、辨别力、敏锐性等有很大提高。思想上积极健康,富有上进心,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在思想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

工作上认真敬业,有较强责任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经考察,其入党动机端正,对党的认识明确,已基本符合入党条件。其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白。鉴于以上表现,党支部讨论确定:张彬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入党培养人:

五、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及政绩:

1、注重学习,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党的思想、方针、政策,学习各类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为群众服务本领。先后学习科学发展观及县委、县政府各重大会议精神,多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交流学习活动,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会议内容和精神。

2、敬业务实,具有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

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和财务工作时,对重点企业注册的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梳理归纳,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平台,顺利完成多项便民服务工作,获得企业与群众的好评。后进入县府办公室工作,继续保持勤恳敬业精神,多次配合科室领导组织服务县府及办公室综合性会议和县领导政务活动,参与编写县政府大事记、组织史、会议议程表等相关工作。

六、部门鉴定意见:

同志历史清楚,思想上、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要求进步,为人正直,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法记录,未有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无上访记录,相信科学,未加入任何非法组织。

七、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形成的综合鉴定意见:

同志在考察期间,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在政治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工作中,能认真对待业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平时能与周围同志搞好团结,谦虚待人,作风正派,勇于改正存在的不足,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考察,该同志已具备了成为一名党员应有的条件,同意发展其为党员。

特此报告。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签字):年月日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二

一、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被告人章国新出于个人图财目的,多次翻窗进入体彩中心摇奖厅,并窃取摇奖专用彩球,造假投入使用,此事迅速在全省、全国通过媒体传开,广大彩民情绪激愤,并对政府发行彩票的真实性产生怀疑,造成彩票销售量急剧下降。

被告人章国新,男,43岁,汉族,x年x月x日生,高中文化,武汉市人,系武汉市某重型机械厂工人,家住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238-5号。20xx年5月7日因涉嫌诈骗经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武昌区公安分局于5月8日执行逮捕。现押于武昌公安分局看守所。 被告辩护人刘天兵,武汉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被告人章国新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由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x 月x 日以武检起字[2001]x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x月x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及其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章国新及其辩护人刘天兵,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三

审查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将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乡党委和市团委批准的《关于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和乡团委作出的《官员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定》的精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上而下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各村、各单位团组织通过召开团员大会,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共产生了出席乡第三次团代会的代表 名。

在 名代表中,有男代表

名;女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 %。

代表的共同特点是: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作风正派,联系群众,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乡团委对各团组织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对当选的 名代表的资格,又逐个地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查的结果,认为全部代表都符合条件规定,代表的产生都符合选举程序,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向大会报告,请审议通过。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四

一、调研概述

款场中学是三穗县最边远的一所农村中学。始建于1982年,学校办学的规模小、质量不高。结合第三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更好地了解学校的办学现状,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根据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我校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性强可操作的管理制度进行调研。本调研小组于xx年10月22日至11月10日对款场中学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的内容主要涉及学校管理制度、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党建工会等方面工作,采取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小型座谈、列席会议等调研形式。

为圆满完成本次调研任务,调研小组多次碰头商讨,对调研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并拟定调研详细方案,设计调研问卷。为客观、准确了解目前款场中学的办学现状和存在问题,调研组成员深入访谈教师13 人次,发放调查问卷31份(回收31份),召开座谈会 2个,召开学校行政会议1次。同时,还详细查阅学校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档案资料等情况。最后,调研小组对获取的相关信息、资料、数据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办学情况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五

xxx同志于xx年x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考察期间,能经常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比较深刻,入党动机端正。该同志对自己要求严格,在学习上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在工作上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特别是担任学生会干部期间能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生活上能勤俭节约。能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不足之处是:……………。

经xx年x月x日支部大会表决:支部应到会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x名,实到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x名,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入党条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xx人同意接受该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xxx

xxxx年x月x日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六

第一稿提交日期:

预计答辩时间:,论文提交比预期早100天。

导师修改:

整体评价:如果按学校优秀标准要求,已经不错了,如果要冲击省优,则还差得较远。

主要问题:

(1)创新点摘要有8处细节需要改进;

(2)摘要有11处细节需要改进,要补充研究结论,在我帮助写的基础上完善;

(3)绪论有42处细节需要改进,研究意义拔高不够,要补充两篇重要文献;

(5)全部的“课题”改成“研究”或去掉;

(6)优先使用大同行容易明白的词汇;

(7)学位论文的翻译统一使用thesis,不用paper或note;

(8)第2章基础知识有53处细节需要改进,有些公式有乱码;

(15)结论中无关的空话太多,有3处细节需要修改;

(16)参考文献有5处细节需要修改;

(17)全文只发现5,6处错别字,还是不错的,难得。

全文有196处需要改进,3处较为严重!

以第一稿的标准看,如果按校优标准评分为75分;如果按省优标准评分则为60分。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七

农民犯罪很大一部分是为了经济利益或非法利益而形成的,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才能通过缓和、解决广大农民需要与社会物质承受力之间的矛盾。基层干部要带领广大农民千方百计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生活得到改善。必须坚持农村经济体制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和税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

2、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增加农村就业机会。

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不但能够缩小城乡差距,而且有利于解决现阶段农村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通过加大农村非农业行业的就业力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分布,以使不愿从事农业劳动的剩余劳动力有事干。

3、建立劳务输出输入管理机制,加强对民工的管理。

农民犯罪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缺乏管理的民工中发生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应建立“输出有组织,输入有管理”机制,实行综合治理。民工输出地要对外流人员统一组织建立科学的预测、跟踪制度,引导有序、有目的输出。民工输入地也要完善管理体制、用工制度,把进入本地区的外来民工纳入严格的管理和监控,切实保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民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4、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在普法教育中要围绕农村实际,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讲深讲透,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把法制教育同科学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在加大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打击力度的同时,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严格落实好义务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限于城镇居民,广大农民还不能享有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农民养老、医疗、就业等基本上只能依靠自己,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但对稳定农民队伍和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对避免农民犯罪,减少全国刑事案件发案率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民犯罪在现阶段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农民犯罪有农民自身内在的因素,也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只要整个社会都来重视农民犯罪问题,确实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就一定能使农民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八

(2017年9月18日)

按照《 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政发[2017]9号)及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要求,市城乡规划局高度重视,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成立了 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副职任副组长、各区分局及局属各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宣传科,具体负责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 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处理及评估方式等内容,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对本局行权行为自行列出了负面清单,为今后我局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

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 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7]14号)要求,对我局2017年5月31日前制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保留1件、修改3件、废止4件,其中保留和修改文件作为此次存量政策清理的重点审查内容。

3、《 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指导意见》主要规定:按照《 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规范大庆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文 2 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

4、《 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在建筑工地设立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公示牌的通知》主要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立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公示牌,以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增强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对照省、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以上四份文件通过逐件审核确定,均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内容。

(四)履行审查义务,扎实清理增量

经梳理,我局2017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篇十九

目录

一、刑事律师工作之阅卷

(一)申请阅卷的时间

(二)阅卷流程

(三)阅卷时需着重了解的事项

二、刑事律师工作之法律文书初稿

(一)辩护意见或辩护词初稿

(二)质证意见初稿

三、刑事律师工作之会见

(一)会见前备忘

(二)会见流程

(三)会见交流提纲

(四)会见目标

(五)会见注意事项

四、刑事律师工作之调查取证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取证方式

(二)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要求

(三)律师制作调查笔录的内容

五、刑事律师工作之向检察院提出律师意见

(一)适用情形

(二)意见分类

六、刑事律师工作之变更强制措施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常见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四)较难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五)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讲解取保候审

(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七、刑事律师工作之代理申诉或控告

(一)代理申诉或控告的情形

(二)受理部门

(三)搜集侵犯犯罪嫌疑人权利相关证据

(四)申诉或控告书的内容

决胜于庭前,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辩护效果的实现。本文将系统归纳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具体工作,承接前文《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工作流程》。对于刑事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才介入案件的,有关委托手续、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研究案件罪名及辩点的流程不再累赘,如需了解可参见前文。

一、刑事律师工作之阅卷

(一)申请阅卷的时间

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二)阅卷流程

1.向检察院预约阅卷时间;

3.案卷拿到手后,需核对卷宗材料是否齐全,以免漏下卷宗材料;

4.取回案卷后,制作卷宗索引表;

5.根据案件情况制作阅卷计划;

6.阅读时通过图表、摘录等方法制作阅卷笔录;

7.如研读卷宗过程中发现证据有疑点、关键信息拍照或复印不清晰,需要再次到法院查阅的,应电话预约并告知需要查阅的卷宗编号。

(三)阅卷时需着重了解的事项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3.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5.被害人的基本情况;

6.办案手续和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其理由等;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之间及证据本身的矛盾与疑点;

10.相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意见书所述的犯罪事实及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二、刑事律师工作之法律文书初稿

(一)辩护意见或辩护词初稿

(二)质证意见初稿

(本文为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性归纳,对于以上法律文书的撰写要点不再展开。)

三、刑事律师工作之会见

(一)会见前备忘

1.向看守所预约会见的时间;

2.地图查找看守所方位,制定出行计划;

3.需提前准备好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介绍信(需写明律师执业证号、联系方式);(3)律师执业证、实习律师证(如实习律师一同会见);有些地方实习律师会见是需要侦查机关或者看守所同意的;(4)身份证(差旅及其他需要);(5)笔、纸、印油等办公用品若干;(6)交流提纲;(7)《准予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同意函》(如有,需由检察院出具此函件)。

(二)会见流程

2.按照交流提纲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核实证据,制作律师会见笔录;

4.会见完毕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

(三)会见交流提纲

1.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与精神状况;

2.让犯罪嫌疑人回忆公诉人的每一个提问及其回答;

3.结合案情有针对性地解释刑法中该罪名的有关规定及本案的辩点;

4.就案件细节提问犯罪嫌疑人;

6.了解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重大犯罪事实等立功情形的调查情况;

7.就辩护意见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同意或有新的补充;

9.告知审查起诉、审判等具体流程和每阶段预计的时间。

(四)会见目标

1.通过核实证据使犯罪嫌疑人了解、掌握办案机关认定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2.就证据进行交流,以做好辩护的准备;

3.通过了解公诉人提问及犯罪嫌疑人答复,推测起诉书的重点;

3.通过交流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翻供的可能性。

(五)会见注意事项

2.切忌在犯罪嫌疑人面前与办案人员、监管人员发生争执;

4.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违规要求,应以法律法规说明后果以及对本案的影响;

5.遵守律师会见的法律法规;

6.会见时与当事人谈话需根据其文化程度、阅历等综合因素,用最直白最清晰的语言交流。

四、刑事律师工作之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权是法律赋予刑事律师的一项权利,本贯穿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通过阅卷对案件办案机关收集、掌握的证据有一定的了解,此时的调查取证更具有方向性。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取证方式

1.律师自行调查取证;

2.申请检察院调查取证。

(二)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要求

1.一般要由两人以上进行,并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律师执业证;

4.调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调查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

7.证据不宜由律师调取的,或者证据完好调取的难度较大的,应申请检察院取证。

(三)律师制作调查笔录的内容

1.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的姓名,调查的时间、地点;

3.全面、准确地记录调查内容;

5.邀请有关人员在场见证,并在调查笔录上签名(看需要)。

五、刑事律师工作之向检察院提出律师意见

(一)适用情形

在研读案卷材料后,可根据事实和证据提出相关的意见,供检察机关在起诉时参考。

(二)意见分类

1.不起诉意见;

2.轻罪意见;

3.认定从犯、胁从犯、初犯、自首、坦白、立功等意见;

4.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见;

5.补充侦查的意见。

六、刑事律师工作之变更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是拘留、逮捕和取保候审,拘传和监视居住较少采用。下文主要探讨申请取保候审的工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5条;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72条;注: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超期羁押。

(二)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1.期限届满。《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常见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1.犯罪数额不大、已退赃的职务犯罪案件;

2.危害结果不大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

3.经济赔偿等达成谅解的交通肇事案件;

4.危害结果不大的未成年人案件;

5.经济赔偿等达成谅解的故意伤害(轻伤)案、故意毁坏财物案件;

(四)较难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是流动人口;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能适用缓刑的案件。

(五)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讲解取保候审

讲解内容:

1.取保候审的使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65条);

2.保证方式及条件、保证金退还(《刑事诉讼法》第66、67、71条);

3.保证人、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68、69条);

4.申请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的难度;

5.不承诺结果。

(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书基本内容:

1.申请人;

2.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羁押情况;

3.申请事项:请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事实与理由;

5.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证据;

6.保证方式。

七、刑事律师工作之代理申诉或控告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刑事诉讼法》第36条)

(一)代理申诉或控告的情形

1.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如刑讯逼供、监管人员不作为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关押人员殴打;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2.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利。如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3.侵犯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性权利。如辩护权;知情权(告知回避权、聘请律师权利、鉴定意见、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侦查终结的结果、补充侦查后的结果)。

(二)受理部门

向办理本案的人民检察院申诉或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三)搜集侵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相关证据

通过会见搜集;注意及时性;告知犯罪嫌疑人保存证据的方法。

(四)申诉或控告书的内容

1.被代理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诉或控告对象;

3.违法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4.初步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5.法律依据;

6.对处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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