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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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犯罪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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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预防犯罪心得体会篇一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

一是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是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三是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历史上,每个朝代统治者都对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认识,采取了严惩重刑来预防官员的腐败行为。特别是明朝朱元璋制定了许多的规定,惩治官员的各种贪污行为。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更是从立法,监督环节上制定严格完备的制度来预防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行为。改革开放以来,在拜金主义的冲击下,由于体制和制度不够完备,一部分领导干部不注意加强自身休养,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贪污腐败,职务犯罪活动频繁出现。即使在被社会上称作清水衙门的教育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贪污腐败行为。郑州一高校领导利用校建项目,大肆收受贿赂,走向犯罪之路。为此,作为教育界的工作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不能掉以轻心。

预防职务犯罪,个人认为应从以下着手:

一是从体制上改革。目前,我国的体制仍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这就给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等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君不见,每年地方各级官员都要“跑部钱进”到中央部委要项目,要资金。原因就是政府掌握了太多的资金和资源。要继续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放权让利,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减少政府掌握的资源,铲除腐败温床。

二是健全制度。要让政府的权力在动作过程中透明,减少暗箱操作,加强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重要内容,国家投入逐年增大,校建等重大项目工程、重大资金项目都要从制度上完善审批和监督程序。要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是要完善法律。从法律上厘清各级政府的权力,完善监督,惩治犯罪。

四是加强教育。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理想教育、权力教育、守法教育。

五是提高个人修养。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要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于的,自觉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立党为公,清正廉洁,防微杜渐,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预防犯罪心得体会篇二

为庆祝建党××周年,进一步预防和杜绝金融职务犯罪,市检察院组织了《全市预防金融职务犯罪》图片展。中行分行迅速掀起学习警示教育热潮,组织分行、各部门领导和新参加工作同志共同参加了这一活动。本次活动的深入有序开展,对我行职工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启迪作用,我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年轻职工,初涉金融岗位,现结合本职工作谈一下感想和思路。

一、现阶段存在金融职务犯罪的原因思考

(一)金融体制改革不彻底是产生犯罪的大环境。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银行不再是国家计划的执行部门和财政的出纳部门,有了一定的市场资源选择权和被选择权,但与此同时,金融法规健全程度、金融监管到位程度与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不够协调,使有寻租条件和寻租机会的人蠢蠢欲动,为一己私利钻空子、找路子,最终导致犯罪的产生。

(二)贪欲膨胀是导致犯罪的推进器。由于社会分配体系不健全,使贫富差距拉大,而商品经济中“经济人”的逐利性又使人们的价值观念、消费观念发生巨大变化。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改革导致基层银行人员精简、业务量成倍增加的同时,收入和福利减少,工作压力和金钱诱惑成倍增长,于是一些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产生偏离。他们不惜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以身试法,妄图以一时之风险换取一世之享受,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三)金融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犯罪有机可乘。少数精通业务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业务优势钻法律空子,成为金融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就目前来讲,虽然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的步伐加快了,但依然没有跟上金融体制改革的速度,难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的法律约束。具体体现为:一是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应规章的法律层次低,法律效力弱,助长了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并导致其向犯罪行为演变。二是刑法在调整金融经营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使一些金融违法犯罪行为逃脱了法律制裁。三是金融法规在执行上存在不足,金融行政处罚比较分散,处罚种类和尺度不统一,行业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配合不够协调,存在职责分工上的误区。四是金融监管部门过分偏重于对金融机构日常业务经营行为的操作性、技术性等低层面的约束。五是司法部门发现金融机构违法经营行为的渠道有限,查处力度不够。

二、结合本次展览,我深刻的认识到:

(一)无视法律的存在是走向犯罪的关键。我从图片展上的案例中看到,绝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的业务娴熟,在岗位上也曾是技术能手、岗位标兵,他们虽然在工作中做出了骄人的成绩,但法律是无情的,在犯罪事实面前一切都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追其原因他们之所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就是他们只注重了本职业务的学习,而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最终导致无视法律的可悲后果。

(二)学会做事更主要的要学会做人。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正如灯塔一样,为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导航。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作为金融一线的员工的我们每天面临的工作对象除了顾客以外就是金钱,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和个人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差异等,出现了免疫力下降的现象,最终在法律法规这只无形的“体温计”下摔倒。

(三)虚荣、贪婪是走向犯罪的重要的根源。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快速进行,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使人的是想得到前所未有的开放。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攀比虚荣、贪婪时刻侵蚀着人们的健康,案例中的他们不正是在贪婪的个人私欲面前倒下的吗?作为年轻一代的我们一定要把握好人生航向,生活中艰苦朴素,工作中严谨务实,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度”。

三、参观后,我认为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完成“五要”

(一)要有积极的心态。心态决定着一个人的工作状态与质量,积极的心态就像是大厦的根基,没有根基的大厦,很快就会倒塌,拥有了良好的心态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刚来中行之时,总是雄心勃勃,什么都去尝试、学习,想让自己每天都充实地度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的繁琐让我越来越厌烦,渐渐地失去了当时的进取心和创造力,时常抱着一副事不关已、我行我素的态度,甚至认为自己做为一名新职工也不能为分行做出什么贡献,只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一天算一天。这种消极怠慢的态度让我在工作中造成了被动,也让自己失去了更多学习的机会,这更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

(二)要有踏实的作风。效率是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干好工作、做好工作的前提,但不能一味的为了快而去糊弄上级、欺瞒下级。每一个人都不能预知自己的明天,不能预知自己明天的工作、生活等等。对于工作来说,是有始有尾的。有了开头,就必须要经历过程和结果。给领导看的是结果,但自己却体验了其中的过程。过程是最重要的,因为有了过程你才会学的更多,懂的更多。只有去熟练了过程,掌握了过程,才能更好的,更快的把工作做好。但更要去合理的安排时间,合理的去安排每一项工作。才会把工作做的完美、做的优秀。

(三)要有灵活的头脑。工作是死的,人是活的。每一天,面临的工作都是不一样的。面对不一样的工作,最主要的就是去学会工作、去钻研工作,同时也去锻炼了自己。记得我在教材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大体内容是,一个公司的老板要提升公司的一名甲员工,但是乙员工就不乐意了,去找老板。说:我们同样是干工作,为什么就提升甲,而不提升自己。老板就指着窗外说,你看门口有卖土豆的,你去问问多少钱一斤。乙匆匆地去了。过一会就回来说,土豆多少多少钱一斤。老板随后,叫了甲也去问土豆多少钱一斤。甲去了大约10多分钟后回来,对老板说,土豆1块钱一斤,相对比近期的物价算是便宜的,我们的食堂刚好土豆比较缺少,我们可以购买一些等等。这一个短短的文章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中,是啊!工作就是要去干“活”不能把工作去干的死板。

(四)要有钻研的精神。在现在的社会,光光是靠一技之长就想立足的,那是远远不够的,平时最重要的就是去主动工作、主动学习;只有主动的把提前的工作做好、做完,才会有时间去学习。这里,我由衷的佩服,他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完成工作,业余时间里努力去钻研、努力去学习。他的高超素质让我感到由衷的佩服——我也将以他为目标,认真完成任务、全力提升自我。

(五)要有责任的意识。俗话说,身在其位谋其职。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每一个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就是一份责任。当我们对工作充满责任感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能从全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当我们负起责任时战胜工作中诸多困难的那种强大的精神动力,它使我们有勇气排除万难,甚至可以把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完成得非常出色。相反的,一旦失去责任心,即使是做自己擅长的工作也会做得一塌糊涂。因此,我们在做任何一项工作的时候,成不成功,通常取决于是否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

总之,作为工作在金融战线上的一名职工,我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感到深深的骄傲和自豪。我一定珍惜现有的一切,把握个人的一言一行,做一位无愧于今天、无愧于历史的××人!

预防犯罪心得体会篇三

11月26日我局开展了预防犯职务罪警示教育讲座,全局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观看了《欲之祸》短片,并听取了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刘科长对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种类、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及几个案件的讲解剖析。通过观看短片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深入内心,能够经久不忘。段义和所犯罪行,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他的所作所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他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结果令人痛心。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拒绝个人主义、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现就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反腐倡廉关乎党的命运,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生机活力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不起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理想和信念发生扭曲,放松了对个人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荣誉。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学习政治理论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增强党性原则的根本。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才能够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有价值和意义;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自律。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好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民生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道理。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我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高标准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局领导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干部职工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为此,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记讲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始终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争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忠诚卫士。

预防犯罪心得体会篇四

学校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de一切”de思想,在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de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de正当权益,减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de动机、机会和诱因。各处室、年级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在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长大方面发挥积极de作用。

为了深进贯彻“--”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de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实施《末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de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气力,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气力解决一些突出题目,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

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监视与落实。

1、同一思想,进步熟悉,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长效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de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党政统—领导,部分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进步青少年de自身素质,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各部分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de高度出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进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贯彻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de重视和支持。学校各部分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de整体协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de落实。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切实发挥学校教育de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de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班。要把法制教育纳进教学计划,针对中学生de不同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德育教育,把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与思想政治课de教学结合起来,对学生de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辅导员)de治理,对不负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de要及时予以调整聘用。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de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这学校现有教育设施de作用,丰富学生de课余生活、充实占领“减负”后学生de思想阵地。网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de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de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

(1)加强与家长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de治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de治理教育列进创建文明校园de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法制教育阅报刊、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de工作局面。

(3)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学校政教处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de法律法规de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深进地宣传本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先进典型和经验,反映家长、社会de呼声,揭露、批评丑恶现象,进步全社会de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环境。

学校要积极配合综治办、司法所、公安、工商、文化等部分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de综合治理,把学校de保卫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同一起来,共同组成反应迅速、打击及时、保障有力de安全保卫体系,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学校师生、危害校园治安de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分、给予重办,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de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长大de社会环境。

预防犯罪心得体会篇五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通过本次班会活动,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法律内容讲授、讨论、分析: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叫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同学们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其中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 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

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5、教师讲解未成年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例: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

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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