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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交叉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分包项目: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安装、改选、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甲方有权(而非义务或责任,下同)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安装警示红灯。
(二)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乙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特别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七条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施工企业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报告或者谎报。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建设单位及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给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及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建设单位或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运输车辆均由承包单位自备或租赁。承包方要确保驾驶员能够对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设备、材料的车辆应考虑好运输线路,作到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差错。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赁的车辆必须有合法、齐全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条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通信工程建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施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工程名称:________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止完工。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三
不同的企业面对不同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要完成一个复杂的工程,都必须利用交叉作业来完成。如供电部门要对高压线路进行建设和维护,超高压线路往往每年只能停电一次。这样线路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一起开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型复杂停电、多个施工单位、多个班组同一地点交叉作业。再如城市地铁的运营,每天运营超过18小时,而能常年稳定运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时的窗口时间去做线路设备的维护,这也是必须在众多不同专业交叉协作才能完成的。
交叉作业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交叉作业又可以分为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是一种快速的施工组织方法,在施工过程中,把室内和室外、底层和楼层部分的土建、水电和设备安装等各项工程结合起来,实行上下左右、前后内外、多工种多工序相互穿插、紧密衔接。同时进行施工作业,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尽量减少以至完全消除施工中的停歇现象,从而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成本。平面交叉作业是不同的作业方都必须在同一个的平面内开展作业,在区域和空间上明显冲突的条件下开展的作业。
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多,物料存放多。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目前许多单位对交叉作业中的相关作业程序规定还不完善,难免在进行这类作业时会出现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
各种作业开始前缺乏沟通。各工种由于专业分工不同,在办理作业令时往往只考虑了本专业作业的注意事项,在进入同一作业区域时只是相互打个招呼,而对可能影响到其它工种作业的事项缺乏预想。
进入同一区域作业工种过多。由于作业时间有限,在同一区域内有时要进入几个工种作业人员,而批准作业的部门为了完成作业计划也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段内批准了多个工种作业。
先结束作业人员对未完成作业人员缺乏交接。在同一区域或设备上作业的多个工种,有的先完成了作业任务,就直接撤出,有的甚至在作业完成后改变了设备原有状态就直接撤出,这对于其他作业人员在不知情的条件下继续作业也是一种妨碍。
交叉作业现场没有统一管理。现阶段由于正在作业中的许多设备还在售后服务期间,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时,经常要同厂家售后人员一起作业,而厂家人员对现场作业规范的理解和本单位职工又不同,对这些人员的管理与职工的管理也不同,这对保证作业安全也是一个不利因素。
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该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须请上级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各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
双发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责任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各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线路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若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时,应与焊接作业保持适当的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在履行《承揽协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乙方拒不进行整改或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承揽协议书》,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甲方指派同志(联系电话:)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以及其他设备事故,甲方有权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乙方应按要求保护好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具备本协议所涉及工程的施工资质。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环保、特种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施工方面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投缴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乙方指派(电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报甲方备案,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未按方案执行或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旦开工,就视同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装设临时围栏或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并且确保前述相关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灯具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于缺失的相关安全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乙方应当及时补齐。乙方对于其未设置或未完全设置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5、在工程施工结束并经甲方和甲方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拆除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清理施工现场遗留的沙土堆和垃圾或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障碍物;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述义务,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扣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甲方扣除乙方的安全保证金,是乙方对甲方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不影响乙方对事故相关权利人的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受到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承揽协议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且乙方对以上人员必须予以辞退。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6、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生产,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3天以上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承揽协议书》,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财产损害等安全事故,乙方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
10、乙方根据本协议应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可以向胶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承揽协议书,不因承揽协议书的解除而失效。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四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揽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书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五
1工程开工后,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工程科专业工程师编写《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工作技术措施》,项目部工程科科长、安全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由有关专业工程处项目单项技术员根据作业的'项目和工程设计图纸,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其中安全部分的内容经项目部安全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专业工程处项目单项技术员根据已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项目施工时,由班长给施工人员分工并做作业项目、地点和安全要求的交底。
5施工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前,确认作业环境,合格后方可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项目部及专业工程处安环员实施现场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7尽量避免交叉作业,不能避免时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协调,各专业工程处必须做好隔离防护措施。
8在生产运行区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见附录b)。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六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区域施工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及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存在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及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马道,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交叉作业时,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xxxx施工的的需要,甲方将xxxxx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单价: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五、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20xx年x月xx日完工。
六、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四项指标为零。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三十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材料,甲方予以审核结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业主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xx%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业主拨付额的xx%,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拨款额结算。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施工环境、业主及监理关系。
2、负责技术、协助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3、严格履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工期、各项费用严格控制,按设计合同要求合理安排、组织、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业主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
2、施工过程中及时按规定上报报验、验收等施工资料和中间计量、月财务报表等,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4、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垫付资金等。
6、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服从上级安全部门及甲方管理,对安全负全部责任。
7、向甲方缴纳xxxx元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材料费和人工费的拖欠等事项发生,甲方即予以退还。如有上述等事项发生,甲方有权予以扣除作对应支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能满足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十、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20%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50%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代 表:
乙 方(盖章):
代 表:
20xx年x月xx日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八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
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
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
《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
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
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
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
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
_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
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
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
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那么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那么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那么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那么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那么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十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代表:___________施工单位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九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纵横交错的管道运行正承受着区域内第三方交叉施工带来的越来越多的风险,防控任务艰巨。以“三道防线”和“三个必须”防控第三方交叉施工风险,使管道运行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第三方交叉施工,是第三方在管道中心线五米范围内欲进行的各种施工,影响管道的安全运行。在管道上方常见的第三方交叉施工包括:新建公路、铁路、自来水、光纤通讯、村村通公路、挖塘、修渠、清淤、植树、农民取土、土地平整、弃土弃渣、水工、种植深根作物等。其实施的主体有企业和农民,施工性质有合法与非法之分。特点是:报政府审批的工程,在设计阶段会征求管道企业意见,进行了风险规避或避让;一些小工程,往往要降低成本快速施工,个别违法工程甚至采取偷干、蛮干的做法,给管道运行带来了安全风险。
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网。最初抓手是建立信息员队伍。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的收集,首先就是各站线路员通过巡线工,找到第二类信息源头的基层干部,发展信息员。对信息员的选择和配备,一要人脉广,二要责任心强,三要疏密有秩、涵盖所辖线路,四要建立奖励和定期联系制度。
信息收集打的是“亲情牌”,走的是群众路线。除有效发挥信息员作用外,还要通过发放宣传品、上门走访、举报当场兑奖等方式,密切与沿线户主、地方政府及施工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加大他们主动告知施工信息的频率。及时了解掌握更为全面的施工信息,争取避让或提前采取管道保护措施,消除施工风险隐患。
(2)巡线工巡护防线。
巡线工是管道线路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徒步巡线、小治理、信息收集、电位采集、违章占压控制并上报站线路员。上午8—11时,是第三方机械施工的高发频段。巡线工应在该时段加强巡护,主动查找管道沿线的挖掘机、开沟机、打井队等大型作业设备。在机械上粘贴警示带,向操作人员发放宣传品,宣传《管道法》和注意事项,达到认识管道标识、知法、懂法的目的。
为提高巡护效率,要细化巡线工巡护内容:每天至少和两名沿线户主进行交流(即全年可与80%户主交流两遍);每周两次走访信息员;每年要上门走访沿线每位户主,宣传告知管道保护内容。
(3)物防防护防线。
依据《管道法》规定,管道地面标识不清是企业责任。因此,管理处要督导各站将管道上方的地面标识埋设准确、通透,标注出管道位置、埋深和相应的警示标语,特别是对“高后果区”应进行加密敷设。对于浅埋点、路边沟渠应进行综合治理,如用加盖盖板等保护措施来消减风险。逐步探寻和使用光纤预警系统等先进设备。
(1)“责”与“利”必须有效配置。
线路员和巡线工是控制第三方交叉施工风险、确保管道运行安全的中坚力量。他们冬冒严寒,夏顶酷暑,工作条件艰苦、责任重大。因此,实行人性化管理,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物资确有必要。
一是在巡护车辆上配备“线路集成工具包”。所备物品主要包括:一个文件夹(内装《第三方施工告知书》、《临时用工看护协议》、《信息奖励领款单》、宣传页、笔等)、白灰袋、小木楔、警戒带、彩旗带、铁撬、卷尺、手电筒。汛期还应有编织袋等工具以及各类精密仪器,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二是根据季节变化,配备帽子、太阳镜、雨衣、雨鞋等。巡线工全部雇佣当地农民,每月支付几百元工资。如果不只是简单地把他们看成是雇工,而是当成企业的`一份子,让他们参与献计献策、奖惩评议、物品核发等,就容易使他们产生企业归属感,激发他们的自豪感和责任心,树立和提高他们在亲属中的威望和影响力,起到广泛的宣传带动效应。
(2)“法”与“情”必须合理兼顾。
第三方交叉施工引起的事故屡见不鲜。其主要症结:一是施工方对管道缺乏了解,盲目施工;二是双方协调时间过长造成强行施工。因此,线管人员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增强沟通的灵活性。
首先,提高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通过通告、彩页、电影、宣传品等形式,反复宣传《管道法》和《事故案例》。使他们认识到“保护管道就是爱惜自己,违法施工责任重大”。对不听劝阻、恶意施工者,要提请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法律严惩,彰显法律的严肃性。
其次,妥善处理施工方与管道方的利益冲突。管线通过地区辐射面广、地貌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第三方施工的日渐增多,防控难度极大。因此,不能只是例行公事的程序化管理。要转变观念,主动了解、沟通、反馈,协商解决他们与管道方的遗留问题,化解怨气、消除对立情绪,营造良好的管道保护氛围。对合法的第三方施工,必要时由管道方想办法、出方案、出费用,从根本上变“堵”为“疏”,加快施工速度,消除施工风险,确保管道和群众安全。
(3)“防”与“护”必须齐抓共管。
一是按照管线里程配备巡线工,实现巡护全覆盖。依照国家临时用工规定,巡线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3—4个小时。因此,要以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走完的平均里程为标准,确定巡线工人数。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自下而上的考核机制。对巡线工采用gps巡线跟踪系统和现场贴条回复等手段进行巡线监控;各站的线路员要为每名巡线工建立巡护档案,定期召开评议会进行点评;管理处管道科要建立各站的考评档案,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所有考评均要与集体及相关个人工资等收入挂钩,兑现奖惩。
定位。先测量定位,再开挖验证。一定要找到管道、光缆的准确位置,防止误测。
向第三方告知。将管道、光缆位置和深度,告知第三方业主、施工方负责人、挖掘机手。讲清利害关系,并在《告知书》上画出简略图纸后交给对方签字确认。
设立警示标志。立警示牌、撒白灰线、拉警戒带、钉木楔,标出管道位置、深度和走向。必要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签订《临时用工看护协议》,协议中要有控制草图、要求、待遇、双方联系方式等内容。
向上级报告。线路员应及时向管理处管道科发送第三方施工报告。主要包括:对方单位欲进行的施工内容、现场勘查情况、处置建议。管道科应在48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较大型施工应依据《管道法》报告当地发改委能源局处理。
开挖。在开挖管道和光缆时,线路员必须全程现场监护,边检测边挖掘,严防伤及管道和光缆。
“三道防线、三个必须”管理手段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还需今后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得到验证和完善。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十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日益增加。为了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往往需要进行交叉施工。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幸作为一名施工工人参与其中,并积累了一些交叉施工的心得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其中的一些经验,以便更好地进行交叉施工。
首先,进行交叉施工时,安全第一是最关键的原则。在交叉施工现场,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我们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明确的标志和警示牌,保障施工区域和临近道路的安全。此外,工人们应该正确利用安全设备,比如佩戴好安全帽、安全绳等,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总而言之,只有保证安全第一,才能顺利进行交叉施工。
其次,合理的计划与协调对交叉施工至关重要。交叉施工需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因此,一个合理而详细的施工计划是必不可少的。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如交通状况、道路环境等。同时,我们还需要与相关单位和班组进行及时沟通,并了解他们的施工进度和计划,以有针对性地安排我们自己的工作,从而提高效率。
第三,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和工具是提高交叉施工效果的关键。根据不同的施工工作,我们需要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具。例如,如果需要修复地下管线,我们可以使用盖板和挖掘机进行开挖和封闭;如果需要修建道路,我们可以使用碎石机和路面刨削机进行工作。只有选择了合适的施工方法和工具,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良好的团队合作对于交叉施工至关重要。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需要不同工种的工人进行协同施工。因此,良好的团队合作是不可或缺的。团队成员之间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在工作中,我们要积极沟通,互相传递信息和经验,并共同解决问题。只有使团队工作无缝衔接,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交叉施工任务。
综上所述,交叉施工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始终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制定合理的计划与协调,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和工具,并进行良好的团队合作。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确保交叉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发展作出贡献。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1.1 本工程项目名称:_____万元人民币。
计入投资款本金。
1.3 本工程项目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股份比例占____%;
乙方股份比例占____%;
1.4 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追加投资。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按比例支付甲、乙双方的投资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如投资者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者另一方可以筹集资金到位,双方应共同承担利息及相关费用。
2.1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1 该项目的机械设备调用、管理及现场施工安排由主管,甲、乙双方共同辅助管理;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 谢绍恢 主管。
2.1.2 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负责
管理。
2.1.3 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双方委托派工人管理执行;采购当天应经双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
2.2 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2.1 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管理人员的聘用、工资待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3 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 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 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3.1 利润、风险分配
3.1.1 该项目的利润、风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占股比例分享承担。甲方分享承担____%;乙方分享承担 ____%。
4.1 资金和管理
4.1.1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4.1.2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帐户上,专款专用。
4.2 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 出纳每月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双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 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 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工程结束后,如有后续工程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在本次施工中采购的设备、机械、材料等,双方协商折旧价款后按投资的比例分摊,分配。最后利润分配在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付清所有工人工资、材料款、上缴税金等才可分配。
4.4.3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合作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十三
交叉作业是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这些都属于交叉作业的范畴,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施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协作的主要形式是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单位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同时,各单位还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真正得到贯彻,保证作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安监科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作业时须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工作。
2.支模、砌砖、装饰装修交叉操作时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3.拆除脚手架与模扳时。
地面应划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没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6、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8、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9、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同时报区域车间和安监科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10、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施工交叉协议书篇十四
乙 方: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迁建项目
二、工程性质:政府工程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 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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