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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二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三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人员上户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xx、分管xx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xx负责制,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xx,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x由县xx实施。各xx、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四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五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六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xx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负责制,县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七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县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正式文件上报。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市2020年耕地保护督察限期整改问题工作推进情况,我市2021年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情况,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为加快推进全市耕地保护督察发展问题整改工作,我提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2013年以来,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重要指示批示。************在2018年***经济工作会上强调,“如果像保护耕地这样的基本国策都守不住,我们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在2020年底***农村工作会议上他再次强调指出,“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要“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完善灌溉设施,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自2018年以来,党***、国务院出台了5个关于耕地保护的文件,开展了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目的就是贯彻落实************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市耕地总面积为xx万亩,占国土面积的xx%。受自身条件的影响,全市耕地分布分散且破碎,据三调数据显示,我们1万亩以上坝区只有x块,5000—1万亩坝区有x块,坡耕地较多,耕地质量较差,后备资源匮乏。保护好我市耕地意义特别重大。各县市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执行好保护耕地这项基本国策,各级领导干部一定深刻认识保护耕地和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严起来”“零容忍”要求,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二、坚持对表对标,全面彻底完成督察问题的整改
从通报的情况看,我市2020年耕保督察限期整改的xx个问题,只整改了xx个,还有xx个没有整改。2021年我市又被xx督察局通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其中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重点工程未批先建、自然资源领域信访舆情等问题十分突出,“大棚房”问题出现局部反弹。这次xx督查局在约谈中,指明国家加强耕地保护目的性强、手段很硬,严厉要求我们要严肃对待,整改要全过程从严。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做好整改问题我们没有任何价钱可讲,必须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全部按时交账销号。怎么整改,我们绝不能用老眼光、老标准去对待,更不能敷衍整改、应付了事,而是要对表对标,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地去抓好问题整改。
三、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造成我们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问题频发、问题整改不力的关键,主要还是工作责任没有压紧压实。下一步,我们必须把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章立制贯穿耕地保护工作全过程。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都要迅速成立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厘清各方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建好台账、限期整改。二是要压实三方责任。一个是压实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长一定要亲自研究问题整改工作,亲自推动老大难问题整改,分管同志要冲在一线、全力抓问题整改落实。二个是压实自然资源部门总牵头总调度责任,你们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业务审查,有力有效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三个是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协管责任,发改、教育、环保、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移民、林业、扶贫等部门都要主动作为,共同发力,特别是我市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能交水”项目和乡村振兴、教育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主动把责任担起来,把问题整改好。三是要严肃追责问责。虽然我们对例行督察违法用地的问题都做到了应查尽查,对x名相关责任人做到了处理,但处理层级较低,大家还不够警醒。下步我们要动真碰硬,凡是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善于举一反三,从已经解决的问题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耕地保护动态监测、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坝区优质耕地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办法、机制,把规范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同志们,我们一定把xx督察局指出的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xx学习教育中重落实、办实事的一项具体内容,全力攻坚克难,抓好问题整改,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xx周年!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九
xxxx年,区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精致城市·幸福x”首善之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着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以保障发展用地为核心,全面优化建设用地管理。一是做好重点项目报批。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项目组卷工作,完成了xxxx亩建设用地组卷上报,为sxxx威东线田和至温泉段改建项目、青荣城铁二次征地项目、九华路隧道、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四海酿造生产等重点项目做好保障。二是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为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率先向省厅报送了《x市xx区xxxx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x月xx日获得省政府批复。目前,列入成片开发的工业性项目、公益性项目已获得省政府批文,x世茂集团康养产业园项目、华侨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等x宗经营性项目用地正在积极组卷。三是加大供地力度。截至目前,出让经营性用地xx宗、xxxx亩,出让价款亿元,工业用地xx宗、xxx亩,出让价款亿元,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赴禹城市、xx县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我区入市条件和方式,拓宽用地空间。目前,正在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入市前期相关基础性文件。五是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协调各镇街和规划等部门,有序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区共有批而未供土地xxx宗、xxxx亩,今年处置任务为xxx亩,截至目前,批而未供土地完成处置xx宗、亩;今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为亩,截至目前,闲置土地完成处置亩。组织起草并印发实施了《xx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推进了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六是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三调专项调查及验收工作。xx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共计xxxx个,重点对新增耕地、林地和违法建设用地等进行逐图斑审查,在全市率先完成成果上报并顺利通过国家核查。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调查工作,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耕地后备资源等x项调查,于xx月xx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作为县级代表在省级验收会做典型经验交流。七是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累计收集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xxx个,经征求专班职能部门意见和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进入解决名单的企业xx家。目前,已牵头完成xx家企业会签工作,并协调办理了不动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二)以维护国土安全为核心,着力抓好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强化耕地保护。x月xx日,会同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实施《x市xx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制作镇街、村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示意图,强化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积极搜集线性道路、现场照片等基础资料,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已报省厅审核。完成xx镇洛西、xx镇所前泊等x个土地整理项目入库和xxxx年高标准农田补录工作。扎实开展耕地图斑核查工作,实地核查图斑共xxx个,已通过核查系统上报市局。二是严厉查处整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健全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开展,立案查处破坏耕地违法案件x宗,耕地面积亩。今年国家提取我区卫片图斑xxx个,面积亩,涉及新增违法占地建设图斑xx个,均已按程序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列入三年行动方案且已完成整治的xx处矿山,做好绿化收尾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栽植各类苗木xxxx株,并做好管护工作。xxxx年完成新增x处废弃矿山修复工作,修复面积xx亩。四是做好测绘管理工作。对x大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等x家单位开展测绘资质监督抽查,并完成辖区内x家测绘中介机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材料的核实审查工作,促进了测绘资质单位规范化运营。完成了“xx地理信息平台”系统一期开发工作,解决了坐标系不统一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出图作业自动化,缓解了出图作业人力不足的矛盾。
(三)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扎实做好机关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思想建设作为重要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议xx次,党小组会议x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x次,组织党员干部赴天福山红色胶东展馆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感悟,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传承红色基因。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xx份,落细、压实各方责任。规范了议事程序,凡涉及决策事项、物品采购、资金支出等情况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支出等均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同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今年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xx次。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共向区纪委报告备案xx项。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x次,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xxxx年,区自然资源局将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持续攻坚突破,狠抓落实,全力建设现代化幸福x首善之区。
(一)坚持节约集约,服务保障用地。一是项目化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根据省委、省政府“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要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开工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我局将积极与上级对接,确保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二是加大供地力度。做好xxxx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确定xxxx年供地总量。积极配合镇街做好土地供应前期准备工作,跟踪解决项目用地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项目早日开工。三是开展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以专项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度各镇街积极性,制定针对性盘活方案,确保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顺利完成。四是推进资源调查。开展xx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各类资源利用现状。推动第三次国土调查各类成果应用共享工作,配合市局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xxxx年拟试点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
1月2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耕地保护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对耕地保护工作的任务要求,对全市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各项工作中,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区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抓好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坚持立行立改,加强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疏堵结合,做好要素保障,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从严从实开好****党组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转发中共***纪委机关、中共***组织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让***生态文明思想在****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日(会期1天)
地点:****党组会议室。
(一)出席人员:****党组班子成员。
(二)邀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领导到会指导。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同志主持。
(一)****同志通报会前准备情况,并作会议动员。
(二)****同志代表院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
(三)院党组班子成员从****同志开始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刻进行自我批评;每一位党组成员作自我批评后,由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被批评同志作表态发言。
(四)到会指导的领导作点评。
(五)****同志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一)深入进行学习研讨(2022年1月21日前)。
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情况反馈会精神,重点学习***法治思想、******在党的******、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围绕学习******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论述,结合省委常委会“五个作表率”相关要求,拟于年12月28日组织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五个作表率”专题学习教育,每名党组班子成员对照“五个作表率”
要求撰写自我剖析检视材料。编印《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资料汇编》,供个人自学。在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行动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围绕通知明确对照检查的五个方面,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律师和案件当事人代表,省级有关单位,各中级法院,本院干警、老干部等意见建议。重点听取对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认真梳理,向班子成员及时反馈,作为查摆问题、落实整改的重要依据。
(三)扎实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1月20日前)。落实“四必谈”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谈心谈话要开诚布公、触及思想,进一步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建议,做到“六个谈透”(班子问题谈透、本人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产生问题的原因谈透、改进措施谈透)。防止泛泛而谈不聚焦,防止只谈工作不触及思想,防止把谈心谈话变成简单交换会上批评意见,通过广泛深入谈心谈话,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时,要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围绕重点查摆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既摆事实讲情况,又深入剖析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1.对照检查情况。要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一是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决策部署;二是牢记党的使命宗旨,站稳人民立场;三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湖泊革命”;四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五是强化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推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原因剖析。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结合对照检查情况,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上剖析问题根源。
3.整改措施。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于2022年1月6日前报****同志审阅,经****同志审阅后于1月7日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审核。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1月26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打扫思想上和政治上的灰尘,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事例,针对问题、触及思想、触动灵魂,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和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2022年1月26日以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要针对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完善整改措施,防止说归说、做归做。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要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召开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的重要举措,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标准要求和程序步骤,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克服敷衍应付,集中精力,全心投入,确保会议开出好效果、高质量。
(二)做好充分准备。会前要做足准备工作,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科学制定改进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奔问题,不穿鞋带帽,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扎实基础。
(三)发挥表率作用。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督促把关作用,对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
(四)坚持统筹兼顾。针对年终工作多、任务重,民主生活会要求严、标准高、时间紧的特点,科学统筹开好民主生活会与推进年终各项工作落实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会议,统筹兼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确保2021年工作收好尾,2022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分别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分别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一并作对照检查。
(五)及时上报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要将(1报告6附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清单、党组班子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整改清单、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情况报送省委,同时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主动接受上级督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国
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战略决策,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五不准”,做到耕地管理“六必须”,坚决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380938
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39953
公顷。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2015
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组织签订2015
度乡(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和村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加大对乡(镇)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要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板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
6
·
25
土地日”,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为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0
〕
167
号
)
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具体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并按要求完成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一是加强利用计划管理,对占用耕地量大的一般性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把好用地预审关,要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三是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通过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
2015
12336
,举报箱设在市国土局一楼办公大厅。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核实并进行查处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十一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把耕地保护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到位。1
),对全市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参照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本乡(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三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20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20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2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经核实,确属2020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亩(耕地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20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20〕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执法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21〕-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区耕地保护暨总田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瞄准目标任务、面对面梳理存在问题,逐项部署我区2023年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坚决措施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确保我区顺利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刚才,熊伟同志通报了全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希望各市认真对照,积极落实整改。下面,就进一步推动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历来高度重视,多次在讲话、著作、文章中反复强调。这段时间以来,我们厅举办了两期主题教育读书班,我们要带着使命去读、带着任务去读、带着责任去读。比如,《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开篇就收录了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视察广西时,明确要求我们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在全区耕地保护暨总田长工作会议上,区委书记的讲话,对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问题整改,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市要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和把握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把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督察指出问题作为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深入调查研究,列出问题清单,下力气抓好整改整治,以耕地保护的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梳理当前我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重点问题,主动认领责任
根据《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有6项共计27分,分别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耕地恢复任务情况、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其中除了耕地恢复任务情况指标之外,其他5项指标均为国家刚性指标要求,实行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一是耕地保有量。属于“一票否决”事项,总分9分。根据考核要求,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省(区、市)年度实际耕地保有量(年度变更调查现状耕地面积扣除“三区三线”划定时未纳入保护任务的耕地)低于依据规划纲要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控制数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因此,各市要确保2023年调查成果中现状耕地面积扣除“三区三线”划定时未纳入保护任务的现状耕地面积后,实有耕地面积要大于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任务。
二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属于“一票否决”事项,总分8分。根据考核要求,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低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所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数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直接得0分。在完成任务控制数情况下,得4分;在此基础上,占用补划到位并备案的另得4分;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出现数量不足,补划地块为不稳定耕地等不符合补划要求的相应扣分,扣完为止。对于划定范围内的实地非耕地,国家暂未明确如何处置,但不能坐以待毙,一方面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坚决不允许再出现新增实地非耕问题,如果出现的要坚决做到立即查处并整改恢复。另一方面要分类梳理非耕地的情形,确实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要想着“以调代改”,要尽快组织整改恢复。对于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情形的重大建设项目,一定要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补划,决不能出现补划地块不实的问题。
三是耕地占补平衡。属于“一票否决”事项,总分2分。根据考核要求,年度末本省(区、市)占补平衡储备补充耕地出现倒挂,省域内储备补充耕地指标(耕地数量或水田规模)合计为“负值”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如全区指标库耕地数量及水田规模为正值,不被“一票否决”,但每出现1个负值的县(市、区),自治区将被扣0.2分,扣完2分为止。各市按照自治区已下达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并确保所辖县(市、区)的补充耕地指标归零回正,尽可能确保自治区不扣分、少扣分。
四是耕地“进出平衡”。属于“一票否决”事项,完成没有分,没有完成则为“一票否决”。根据考核要求,年度省(区、市)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未按规定补充耕地,未落实“进出平衡”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各市要确保在2023年调查成果中耕地面积实现净流入。
五是年度内本地区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属于“一票否决”事项,完成得5分。根据考核要求,在土地卫片执法中,省本级达到年度问责标准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未被一票否决,市级或县级达到问责标准的,每出现一个市扣0.5分,每出现一个县扣0.25分。被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的,扣0.5分,每出现一个市被部约谈的,扣0.5分,被党中央、国务院挂牌重点督办的,扣0.5分,扣完为止。因此,各市应控制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2023年度违法占用耕地在问责线以内,不能出现被国家约谈、典型案件被挂牌或直接查处的情况。
六是耕地恢复任务(即耕地保护目标缺口)。不属于“一票否决”事项,完成年度任务得3分。根据考核要求,无耕地恢复任务的,本项不扣分,直接获得3分;有耕地恢复任务的,对照分解下达的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标准,年度内恢复耕地数量高于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标准的不扣分;低于任务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扣完3分为止。各市要确保2023年恢复耕地数量大于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数。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点问题、重点任务已跟大家逐项梳理了。各市要认真对待,早了解、早介入、早开展工作。各市一定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坚决不能蒙混过关,尽量不丢分、少丢分。
三、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重点工作,解决问题做出实效
(一)耕地保有量、耕地恢复任务及耕地“进出平衡”方面。一是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数量。各市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引导用地单位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科学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二是加强执法督察。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处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各类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发生,对“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三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占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耕地“进出平衡”主体责任,各市要督促指导好所辖县(市、区)做好县域内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并实施。四是千方百计增加耕地流入。各市要深入分析2023年预计耕地流出情况,与本市耕地保护规划目标的差距,研判2023年预计耕地流入情况。根据缺口任务,在确保完成本市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和耕地保护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尽可能加大耕地恢复力度,优先将“恢复类属性”(即标注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类)的地块作为恢复耕地中流入的耕地来源。各市之间可相互借鉴去年一些耕地恢复流入量大的市先进经验做法,如“桉退蔗进”“退园还耕”等,充分挖掘耕地恢复潜力,加大耕地流入力度,加快把流出的耕地补回来。五是加强耕地流入与日常变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有效衔接。确保已恢复耕地及时纳入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六是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落实巡田制度,强化网格化监管,持续开展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充分利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村经济组织保护耕地、增加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严禁违反规定修改调整规划,更不能以修改规划之名“篡改”规划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一旦出现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立即整改,年度内必须恢复为耕地,不要存在侥幸逃避心理。二是做好补划及备案工作。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确保按要求补划到位。对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实测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严格执行“先补划后调整”的要求,并在部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中上图入库。三是依法依规处置。针对符合国家允许占用情形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占用情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整改恢复为耕地。对于2021年度实地非耕的,下一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组织整改恢复。
(三)耕地占补平衡方面。一是及时分解下达补充耕地任务。各市要全面统筹,结合本地区2023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际,及时将不低于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所辖县(市、区)。二是充分挖掘潜力扩大补充耕地来源。各市不仅要重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还要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项目等。要以国土“三调”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结合我区已开展的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及国家部署开展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成果,充分挖掘各类型补充耕地潜力,多途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三是抓紧立项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科学合理制定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计划,提早谋划部署。财政资金不足的,可拓宽补充耕地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投资参与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要按照“系统谋划立项一批、抓紧推动实施一批、及时变更验收一批、精准核定报备一批、提前研究储备一批”的项目推进要求,加大垦造新增耕地力度。四是加快在建项目验收。已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各市要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新增耕地质量等,抓好项目全流程监管。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五是及时做好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和报备入库工作。近期,自治区层面已印发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有关通知,各市要按照要求,及时建立本市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日常变更机制,耕保部门要及时与监测部门对接,及时协调开展变更。项目完成变更后,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按照报备入库要求,及时报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形成补充耕地指标。六是加大不实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力度。对于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项目、被部标记退回整改项目,能整改的都要尽量整改,这是挽回指标的重要途径。且当前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价格大幅上涨,这些指标都是“真金白银”,不能忽略、轻易放弃。
(四)违法占用耕地执法督察方面。要以“零容忍”的明确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防止耕地再流出。“咬住不放”、下大力气整改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把流出耕地补回来。结合各类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千方百计将流出的耕地找回来,增加我们的耕地保有量。一是坚决扭转各类项目“先上车后补票”的思维定势。各市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守住15%的违法比例就可以过关,也可以推进一些项目开工。当前,无论什么项目,没有办好用地手续就不得开工建设,要开工必须办手续。要强化要素保障,全面梳理本市辖区内拟开工、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情况,拿出项目保障清单,及时开展用地报批,防止项目“程序性”违法占用耕地。二是扎实开展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各市要精准掌握新政策新要求,坚守真实性、狠抓准确性、提高时效性,坚持立行立改整改问题,对各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露头就打”,推动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务必确保不超过年度问责标准,即违法比例不要超过1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市级不超500亩、县级不超100亩。三是扎实开展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处置。对发现的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协调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置,对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于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四是严防严查重大违法问题。各市要坚持真管实管、不怕麻烦、较真碰硬,进一步深化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以及”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对零星反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严防”死灰复燃“。要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等行为,避免出现被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约谈,或被党中央、国务院挂牌重点督办的情况。五是着力抓好卫片执法已发现问题整改。深入开展2018—2022年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攻坚,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整改任务的60%以上,明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2023年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改,务必坚持立行立改,推动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牢牢守住不被问责的底线。六是加快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对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意见指出问题,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改方案和违法违规突出地区专项整改方案,按照立行立改(2023年5月底前完成)、限期整改(2024年2月底前完成)、持续整改(2026年2月底前完成)进行分类,各市要立即行动起来抓整改;对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未完成整改问题,要加力加劲、抓紧整改,确保2023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对历年”挂账“未完成整改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报本级政府审定后报厅执法局,确保于2023年6月底完成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总之,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决不能”一拖再拖、一挂再挂,旧账未销、新账又来“,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整改,要提出后续整改方案,经逐级批准同意后,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xx局备案。七是”零容忍“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部分市县新增问题反弹压力很大,各市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专项机制作用。以耕地保护田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末端田长和网格员作用,强化农村建房日常巡查监管,把新增问题发现在苗头、制止在萌芽。要如实反映并及时逐级上报新增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对经督促,仍应报未报、瞒报漏报新增问题的,将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严肃通报问责。要严格落实”零容忍“遏制新增问题的要求,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做好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查处整改到位,今年年底前所有新增问题要全部完成整治。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们在做好土地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强化矿政管理,严肃查处整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坚决防止采矿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各相关市要对照问题清单,将有关情况和要求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逐个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各地要在5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厅执法局,同时每两周汇报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20日、12月31日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和下一步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快对厅挂牌督办案件调查处理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四、坚持全系统共同发力,打好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持久战攻坚战
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是当前全系统上下的重点任务,但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想要把这个根基打牢,需要我们长远谋划、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整体推进,一步一个脚印,常治长效、久久为功,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5月8日,自治区印发了《贯彻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市要对照考核自评表进行2022年度自评。下一步,自治区还将印发《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2023年各市耕地保护重点任务清单》,大家要贯彻落实。6月份开始,自治区还将推动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围绕考核指标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建立田长制工作“红黑榜”通报机制以及巡田信息上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列入耕地保护范围的耕地利用状况,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同时,落实调度、督导、考评、激励惩戒等系列措施,严格组织开展田长制考核。各市要就耕地保护相关问题,加强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田长职责,推动解决耕地保护重点任务中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将耕地保护“一票否决”事项责任落实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作为调研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此外,各市要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压紧各级田长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压实末端田长+网格员常态化巡田管田工作要求,用好“田长巡”管理系统助力耕地精准保护,强化构建“天空地人网”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全覆盖,着力提升发现问题“快、准、全”的能力。
二要不断细化耕地保护工作举措。为解决耕地保护目标缺口问题,自治区建立了耕地流入与国土变更调查有效衔接机制,先后印发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耕地“非农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下达全区1.4万公顷补充耕地任务,调整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和调剂价,大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并进行全流程监管,进一步健全了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机制,下一步还将出台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政策。各市要不断完善工作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目标要求,时限要求、进度要求,形成责任链条闭环,确保责任落实,不掉链子。责任分工要科学合理,理顺工作提质机制,避免职责不清、相互观望、推诿扯皮。对于耕地保护重点任务,各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安排,一竿子插到底,不能只管面上部署而不研究问题、不检查落实。同时,各市要主动建立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认真讨论研究,定期上报自治区汇总,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自治区将严格落实“两平衡一冻结”的制度,对卫片执法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冻结耕地储备库中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各市要严格执行。
三要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在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方面,自治区将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案件办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直接立案查处一批违法用地用矿大案、重案、难案,各市县也要加大立案查办的力度。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方面,对督察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等方面典型案例,要在社会上予以公开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加强对执法工作的调度和督导方面,加强对执法形势的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对违法形势突出的市县作出预警和提醒,对严重问题和典型问题要专题研究,实地督导,加快整改。在加大约谈问责力度方面,对卫片执法工作推进不力,违法用地超问责比例,督察发现问题久督不改、屡督屡犯,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力、新增问题突发多发且整治不力的市县,将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约谈或向纪检监察移送问题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加强对乡镇执法的监督方面,探索出台加强乡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的制度,配合部里开展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的研究。各市执法监督要严起来。从严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切实“严起来”,态度坚决、措施果断、敢于亮剑。要“零容忍”制止、“零容忍”整改、“零容忍”追责,该立案就立案、该拆的就拆、该罚款的罚款、该追究责任移送追究责任,执法落实不了或开展困难的要按规定报告。执法绝不能含含糊糊、出歪主意,要真正让执法“长牙齿”、“带电”,让违法者敬畏、让执法说话算话。
同志们,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脚下有田、粮有保障。我们要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多措并举管数量、提质量、控用途,多管齐下守护好壮美广西良田沃土。相信我们一定能够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顺利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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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五
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严格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很大贡献,先后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鼎力协助、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土资源系统全体职工向长期关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作一个发言,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对近年来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的回顾
按照“基本农田不得低于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的80%”的要求,我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800片,面积116万亩,保护率达85.3%。在基本农田管护上,采取“以图管地、以牌定界、依法处理、公众参与”和“一制两网三化”(一制即基本农田管护目标责任制,两网即基本农田管护网络和基本农田信息网络,三化即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的基本农田日常管护模式,实现了基本农田定数量、定质量、定位置的“三定”目标,有效地保护了基本农田,保障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干群的“红线”意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逐年增加,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意识,我市深入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会议、广播等渠道,对不同的群体,大力宣传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法规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基本农田,人人保护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源头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严格把好“六道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项目,不予供地;超过用地计划指标,不准通过预审;投资强度达不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不供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批地;土地利用强度达不到指标的,不供地;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无保障的,不得用地,保证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长效性。
(三)以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和“争先达标”活动为契机,促进耕地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一些地方不考虑本地资源状况,土地浪费比较严重,为了刹住圈占耕地、浪费土地的势头,20xx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大检查,2005年,我省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我市以这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耕地保护工作措施。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市长、镇长为行政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为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市、镇、村和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村委会向农户发放《耕地保护责任通知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全市共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2790份、发放《耕地保护责任通知书》20万份。同时,认真抓好调整,加强了基本农田管护队伍,修复和补设了耕地保护标志设施,完善了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建设等三项工作。
(四)大力开展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耕地的质量与数量稳中有增。
在控制建设用地的同时,我市不断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确立了“岗岭地区搞开发、平原地区搞整理、其它地区搞复垦”的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总体工作思路。近几年来我市共新增耕地面积22000余亩,实现了由“先占后补”到“先补后占”的转变。同时,按照国家项目向大发展,省级项目向精发展的原则,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投资项目,规划新增耕地1.62万亩。
(五)土地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的通知》精神,聘请执法监察信息员297人,健全了由市、镇、村三级人员组成的耕地保护监察组织网络,拓宽了违法用地信息反馈渠道。20xx年共开展执法巡查122次,制止违法行为208起,立案查处案件9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9公顷,罚款190.18万元,依法维护了国土资源利用的良好秩序。
同志们,我市的耕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加大,占用大量耕地不可避免,保护耕地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加;二是土地粗放利用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工业项目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偏低,有的项目要多建少,项目不落实,个别地方还存在圈占土地的行为;三是我市可开发建成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补充耕地的空间越来越小;四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耕地保护意识淡化,把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以致产生了保护耕地就是保护落后的思想偏差;五是部分企业法人,被眼前利益所惑,不顾耕地保护的法规政策,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我市建设“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的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耕地保护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只有靠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六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安排和部署我县的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刚才,朱好生同志宣读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谭雄登同志宣读了全县规划区内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借此机会,就全县今年耕地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执法监察及规划区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清理整治等几项工作谈三点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也是我县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最重、压力最大、成效最突出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土资源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5万多亩。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连续几年来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辛勤努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耕地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耕地保护工作认识不足。一些乡镇没有把耕地保护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思想重视不够,态度消极被动,耕地保护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文件上,使耕地保护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丢掉”的尴尬境地。二是耕地保护目标履行责任不到位,耕地保护共同责任问责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国土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三是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工作不到位。划定的基本农田未集中连片,整体质量不高;基本农田具体丘块土地质量不清,保护责任人的信息不明;基本农田调整随意性大,补划不到位;基本农田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动态掌握基本农田变化状况的手段不足,很难适应现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四是农村个人违法违规建房屡禁不止,甚至有开天窗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严重。
一是要深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土地资源方面: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低于全国1.39亩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人均耕地警戒线。到2010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402620.55亩,与2005年相比净减少了6528.5亩。耕地在减少,而人口却在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降低,耕地和人口的逆向发展,加上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这种现状,将成为影响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是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土地资源是我县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资产。今年是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之年,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之中,用地指标和占补指标的保障将直接影响我县项目建设步伐,再好的项目如果没有土地都会无法落地生根。因此,国土资源的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将直接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强化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国土资源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文件和配套政策,尤其是土地卫片执法已成为常态化,违法用地超过当年新增用地的15%必将问责。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地方调控土地资源的空间越来越小,国土资源保护与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由资源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任务必然更加繁重,用地保障的担子非常重、责任非常大。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努力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服务要到位、秩序不能乱。
2011年,是全面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一年,是“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行为集中整治等各项任务极为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这里,我着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地划定工作。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摸清基本农田的土地质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化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及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作非常重要,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具体任务是:一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科学调整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全县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二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的透明程度,这就需要各乡镇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农田界桩和标志牌建设;三要全面查清基本农田每一丘块的土地质量和村、组、农户保护责任人的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提高基本农田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管理程度;四要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平。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目前我县虽然已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但时间仍然很紧,只有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才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方案里对这块工作有具体地安排部署,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近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而目前,我县县城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土地利用率,浪费土地资源,为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全面调查摸底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分类汇总后将调查摸底情况于明年3月底前上报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由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组织县政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非本村户口人员占用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村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违法建设用地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国土、规划部门对农村宅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非宅基地须拆除的分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乡镇政府要集中力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强拆一批、限期自行纠正一批和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责任人员。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严重失职的各级干部和带头非法占地建房的党员、干部,必须依法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隐瞒不报、拒不纠正或整治期间仍违法购置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房的党政干部,由监察局介入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是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土地集中执法是打击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指标,成立了土地集中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和县直机关有关单位要提一步提高对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土地集中执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护耕地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确保集中执法的相关要求不扎不扣的落实到位。
,开辟宣传专栏,广电局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导,提高震慑力。活动结束后,要将执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和报送有关资料的,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面大、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三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任务、人员、责任和经费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及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各乡镇做大量的工作,动员村组负责人到实地去调查摸底,下一线去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加强与县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与村组民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村组负责人支持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动员民众参与举报,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部署的三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耕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要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当前乃至长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共识。要全面落实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服从大局,积极支持、主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经费保障、违法用地处理等各个环节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我县在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乡镇项目建设用地、搬迁安置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组织集中执法的基础上,对境内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完善乡镇建设项目、公路拆迁安置、因灾搬迁等用地手续,严禁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安置等各种名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占用、买卖土地等。要提高认识,以坚强的领导,负责的态度,做耕地保护及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坚强后盾。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发生土地违反法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一年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确保耕地红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锲而不舍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努力开创全县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做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七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安排和部署我县的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刚才, 朱好生同志宣读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谭雄登同志宣读了全县规划区内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借此机会,就全县今年耕地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执法监察及规划区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清理整治等几项工作谈三点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也是我县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最重、压力最大、成效最突出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土资源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5万多亩。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连续几年来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辛勤努力。
一是要深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土地资源方面: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低于全国1.39亩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人均耕地警戒线。到2010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402620.55亩,与2005年相比净减少了6528.5亩。耕地在减少,而人口却在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降低,耕地和人口的逆向发展,加上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这种现状,将成为影响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是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土地资源是我县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资产。今年是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之年,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之中,用地指标和占补指标的保障将直接影响我县项目建设步伐,再好的项目如果没有土地都会无法落地生根。因此,国土资源的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将直接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强化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国土资源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文件和配套政策,尤其是土地卫片执法已成为常态化,违法用地超过当年新增用地的15%必将问责。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地方调控土地资源的空间越来越小,国土资源保护与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由资源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任务必然更加繁重,用地保障的担子非常重、责任非常大。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努力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服务要到位、秩序不能乱。
2011年,是全面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一年,是“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行为集中整治等各项任务极为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这里,我着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地划定工作。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摸清基本农田的土地质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化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及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作非常重要,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具体任务是:一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科学调整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全县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二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的透明程度,这就需要各乡镇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农田界桩和标志牌建设;三要全面查清基本农田每一丘块的土地质量和村、组、农户保护责任人的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提高基本农田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管理程度;四要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平。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目前我县虽然已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但时间仍然很紧,只有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才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方案里对这块工作有具体地安排部署,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近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而目前,我县县城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土地利用率,浪费土地资源,为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全面调查摸底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分类汇总后将调查摸底情况于明年3月底前上报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由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组织县政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非本村户口人员占用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村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违法建设用地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国土、规划部门对农村宅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非宅基地须拆除的分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乡镇政府要集中力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强拆一批、限期自行纠正一批和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责任人员。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严重失职的各级干部和带头非法占地建房的党员、干部,必须依法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隐瞒不报、拒不纠正或整治期间仍违法购置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房的党政干部,由监察局介入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是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土地集中执法是打击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指标,成立了土地集中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和县直机关有关单位要提一步提高对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土地集中执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护耕地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确保集中执法的相关要求不扎不扣的落实到位。
今年年初,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的土地集中执法活动,现在到年底也只有40多天了,没有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的乡镇,要选好典型,绘好图纸,量好面积,拍好照片,拟定拆除非法建筑的请示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一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各乡镇在筛选执法对象时,要选情节严重,群众意见大,影响较坏的违法户,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县政府批准拆除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中心所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各乡镇要加强对集中执法活动的宣传,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广电局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导,提高震慑力。活动结束后,要将执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和报送有关资料的,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面大、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三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任务、人员、责任和经费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及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各乡镇做大量的工作,动员村组负责人到实地去调查摸底,下一线去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加强与县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与村组民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村组负责人支持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动员民众参与举报,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部署的三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耕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要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当前乃至长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共识。要全面落实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服从大局,积极支持、主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经费保障、违法用地处理等各个环节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我县在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乡镇项目建设用地、搬迁安置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组织集中执法的基础上,对境内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完善乡镇建设项目、公路拆迁安置、因灾搬迁等用地手续,严禁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安置等各种名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占用、买卖土地等。要提高认识,以坚强的领导,负责的态度,做耕地保护及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坚强后盾。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发生土地违反法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一年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确保耕地红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锲而不舍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努力开创全县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做新的更大贡献。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八
2021年×月×日至×月×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月×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问题清单,经梳理,涉及×市整改任务×项,其中共性任务×项,个性任务×项。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解决我市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据《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进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丽和谐的×。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认真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监管,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深层次研讨,着力解决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我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一)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标本兼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控尘、控煤、控排、控车、控油等措施,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严格管控,加快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监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优美环境。
(三)建立完善环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定期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绿色政绩导向的领导干部评价使用机制;建立完善大气、水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完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圆满完成整改目标。梳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和反馈问题,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开展现场核查,2022年底前,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631件群众举报问题、71项反馈意见,按照既定目标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四、整改措施
(一)坚定抗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各级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党校教育培训学习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领,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源头防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全过程严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和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为重点,以打好重点领域专项战役为抓手,坚定不移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攻坚等战役,落实河长、湖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管理,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落实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推动“两高”行业转型发展,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工业企业智能、绿色、技术化改造,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非电高耗煤行业燃煤总量削减力度,实施煤炭消费监测预警。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市内物流园区、重点企业与铁路站的无缝衔接,提高跨域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
(五)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对违反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强化河道采砂问题整治。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采砂运砂船车管理,严格许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守生态红线。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体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规程。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实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强化部门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整改推进组,分工负责推动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专案盯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挂账销号,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下发提醒函、督办通知、通报,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予以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和反馈问题不能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督促检查工作问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落实,适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及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强化舆情跟踪,媒体监督,做好舆论引导,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合力。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九
(一)坚持务实创新工作,全面落实党建责任。按照“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要求,坚持将党建作为所有工作的“总抓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树起奖优治劣的正确导向。
(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制度。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真正达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积极推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在与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基础上,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片区规划、各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工作,传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2022年年底前编制完善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大纲形成报批成果,初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二)配合推进重点片区规划编制和控规调整。协助开展东辛片区、管具公司、钢木材市场、石油大学等片区控规调整工作,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文章,让规划更接“地气”。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科学合理安排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继续推进龙居镇蒋家村等6个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调剂及牛庄镇东范村、西范村、史口镇林家村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力争2022年完成项目清零。推进实施东营区2020年度六户镇土地整理项目、史口镇土地整理项目、牛庄镇谭家片土地整理项目,力争于2022年完成项目验收。在全区推开耕地保护“田长制”,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三、强化自然资源供给,着力保障全区重点任务攻坚
(一)持续做好土地“文章“。一是积极推进东营区中心城区房地产供应计划。提前谋划做好供地前规划调整、指标预留、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结合开发地块规划情况、功能定位及项目要求,合理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按时序要求完成挂牌出让。推行片区综合开发、规模化供地,通过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综合研判,合理确定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优化我区经营性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创新用地供应方式。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按计划做好推进和项目遴选工作。完善“标准地”工作制度,以投入强度和产出水平实施差别化资源配置和用地政策支持,推行完善弹性出让、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供应方式,尽快推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用地成本。三是精准保障市、区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指标需求,有序推进高铁片区、潍坊路、西六路、德州路等市、区重点项目用地。四是加速存量用地盘活。强化督查考核,攻坚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土地、拆迁收储土地处置,特别是岩土公司、东辛特车大队等油田工矿厂区迁建改造,批而未供调整利用等工作,为西城更新发展、园区新产业提供用地保障。
(三)持续抓好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以提高转移登记率和税费追缴率为重点,落实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减免政策,加大应缴未缴税费清欠力度。强化司法衔接和配合,加强催缴力度,对拒不配合处置和缴纳处罚金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启动司法程序追讨。
(四)持续落实东营区城市地质调查及地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一是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东营区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综合利用现代化地质调查手段,开展地质资源、环境、空间等多要素城市综合地质调查,补齐城市地质工作短板,查清城市地质结构、地下空间、地质资源和环境状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城市绿色、集约、智慧发展提供地质保障。二是2022年4月底前,完成东营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通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区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建立地质灾害“一库两区划”的防灾减灾体系,在完成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的基础上,提供准确可靠的有关数据,为全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打下基础。
四、强化法规监察,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运用好“空天地”一体化执法系统,实现执法数字赋能。通过健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全覆盖、全要素、数字化、实时化”自然资源执法监测监管要求,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由“事后发现、被动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转变。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奖惩制度,倒逼自然资源依法使用,充分运用遥感和信息技术,推进动态巡查常态化。
(二)实现卫片执法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双清零”。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突出重点任务,强化有效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按质按时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努力实现“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的目标。
(三)加强执法检查。结合省、市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力开展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严控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大非法占地、非法采伐、非法勘查等行为的立案查处和依法打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做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结合影像数据、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对违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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