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政府采购合同增加(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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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政府采购合同增加(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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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的语言应当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歧义和模糊的词汇。如果你不确定如何起草合同,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区

(见证方)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项目内容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a.分 段 划 拨( ) b. 按________月 划 拨 ( )

c. 按 季 划 拨( ) d. 项目完成结算( )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次划拨时间:_______________ ;金 额 第四次划拨时间:_______________ ;金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 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实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月,自20xx年________月 日起至20xx年________月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水平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实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______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___府发[____________]______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实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审计。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展开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对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理应赔偿。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区社建办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_______________(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日期: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公章)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二

政府采购计划号: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

住所地:_住所地:_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

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 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 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天。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三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四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六、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五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六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 、规格型号、材质、数量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图纸等标准

五、合理损耗部分承担方

六、到货地点

七:违约责任(规顶退货的费用的承担方)

八:其他规定(可以规定 相关的票据、入库问题和一些安装等问题的规定) 九:货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月结30/60天、现金支付、承兑汇票(银行和商业)、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一般看情况而定)

002一般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个行为分别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的规定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当事人不得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行为有效。

003合同的内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内容要素构成,合同内容要素即主要条款如下所述。

1.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标的要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数量和质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数量,权利义务的大小很难确定;没有质量,权利义务极易发生纠纷。因此该条款要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

3.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根据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以货币表示的代价。报酬是根据合同取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又可以称为酬金。价款或报酬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是确定验收、费用、风险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也有利于确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条款。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发生争议时,其解决方法包括当事人协商,第三者调解、仲裁、法院审理等几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条款以外,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004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有:主体、标的、行为要素。

主体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标的要素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005从基本的合同要素浅谈合同风险的防范

《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来有针对性的具体讲解一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体审核: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其次,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二)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这四项交易性条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经济性,保证实现企业目的外。还要注意其内容是否有违法及风险所在。如质量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规定。如果有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价格条款应予遵守。对于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特别加予注意。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部分动产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也应进行登记的。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给买受人。虽然之前出卖人早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风险并不是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而是按照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控制原则承担。 此外注意,货款的结算方式必需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四)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采用了合理预见规则。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中,最常见的是损害赔偿。实践中如何确定损失数额,尤其是如何界定间接损失,这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趣的问题。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因果关系,并不困难。但只要有因果关系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当赔偿的话,实践中就可能发生损失无限扩大的情况。为此,创立了“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会发生的损失,才是他应当赔偿的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还规定了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七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_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2.付款方式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八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甲方委托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编号:)的询价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的项目和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列表附后)

2、合同的价款和支付办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3.1本合同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3.2其他要求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4、违约的责任

4.1未按期履约的违约责任

4.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履约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履约期还是不予延长履约期,甲方同意延长履约期的,延期履约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的合同款中扣除。延期履约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金额的%。但是,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部分合同金额的%。

4.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履约期按时足额履约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履约的违约金。逾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履约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4.2若乙方不能履约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履约,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履约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履约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违约终止合同

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履约时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

5.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6、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约定

8.1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8.3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送福安市财政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九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________(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

1、招标项目: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告。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7、招标结束后,负责将采购项目确认书、投标单位名单、供货企业名单、各投标企业所报技术和价格汇总表、采购合同等上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五、工作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2、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双方均接受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_________%的中标服务费。

七、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所遭受的相应损失。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

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叁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十

(参考文本)

目录

甲方:(填写政府方/购买主

1体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填写承接主体全称)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1使用说明:本参考文本中小括号内的内容为说明、解释性文字,正式签署时请删除。

鉴于:

1、为了,政府拟实施项目。该项目已纳入规划,经文件审批;

4、政府以文件授权甲方作为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购买主体。

5、甲方通过的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承接主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资质要求。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

现依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一)定义

1、甲方:即购买主体,指,该机构代表政府依据本协议购买乙方的服务。甲方的合法承继人和允许的受让人视同甲方。

知的全权代表。

3、乙方:即承接主体,指提供服务项目的公司(或单位),该公司依据(国家)法律设立,在(地点)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乙方的合法承继人和允许的受让人视同乙方。

4、乙方指定代表:指依据本协议条规定,由乙方指定的代表乙方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接受甲方通知的全权代表。

5、贷款银行:指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为本项目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具体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办分行为分行。(该款为必备条款,原则上不得删、改)

6、融资协议:指乙方与贷款银行签署的为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而获得贷款银行融资的相关协议。

7、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机构、组织、单位、实体等。

8、本项目:指项目。

9、项目交付日:指本协议规定的,由于项目完成、终止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乙方向甲方移交各种服务事项的管理权及相关财务的所有权的特定日期。

10、服务: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乙方购买的各项服务。

11、书面形式:指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协议文件、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12、“元”:指人民币元。

(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补充相关定义)

(二)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下述词语在本协议中应适用本条...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十一

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2.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 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3.1 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 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 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 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 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 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 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 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 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5.1 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 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6.1 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7.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十二

甲方:

乙方:

采购等物资一批,有关人员于20年9月21日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乙方为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以下购销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并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明后凭乙方正规发票一次性支付全款。

三、交货时间、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安装时间完毕:20年11月30日前

2、安装地点:

3、交付方式:免费送货、安装、调试到能正常使用。

4、乙方应按照承诺的交货时间,将提供的所有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并负责保管,直至安装完成并通过合格竣工验收。

四、履约验收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2、设备的质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以及服务的质量、技术要求等,必须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设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未使用过的。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5、在全部安装调试服务完毕后,甲方对设备的整体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统一验收。

6、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的优于通用规范的设备质量和安装调试服务标准。

7、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验收。

8、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作为乙方履行完成交货及服务义务的凭据。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1、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设备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

2、乙方对所提供折本保修按国家规定办理,保修期内非因甲方认为原因而出现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发生的实际费用。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受和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4、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乙方有权要求按照合同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上访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视情况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合同价款,须向乙方支付自应付未付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应付未付合同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质量要求完成服务,须向甲方支付该服务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7)如乙方行为造成其它供应商损失或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时,乙方应据实赔偿其它相关供应商及甲方所受的直接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九月二十八日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十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政府采购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采购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二、质量及技术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检测及出厂标准,并提供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若延期交货,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安装调试,承担运费。

四、验收方式:开箱检验,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随机备品及配件: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若延期付款,须经乙方同意,否则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产品使用运行正常,质保金在产品验收使用一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售后服务:乙方负责按厂家承诺内容及期限对所供产品提供维修、保修和包换服务。对非甲方人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厂家承诺包换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乙方不能调换,则按不能交货处理。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及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罚。

九、纠纷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由黔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为终局的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根据鉴定结果分别由甲方或乙方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篇十四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乙方在组织的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六、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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