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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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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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一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隔离治疗甲类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患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患者。隔离期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隔离治疗的,公安部门可以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患者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肺炭疽病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在明确诊断前,对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进行医学观察。在诊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患者,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者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对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的污染场所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淋病和梅毒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预防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应接受医学检查和预防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二

1.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 对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 教职员工、幼儿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引 导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 人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 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等。

2.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 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 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 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 似病例教职员工、幼儿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 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 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 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 天。

3.幼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 毒。

4.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5.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对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 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蚊卵等工作, 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一天,幼儿园应全 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对园区环境进行预防 性消毒。

6.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 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 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和 幼儿,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 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 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 传指导帮助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8.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 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9.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 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 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0.幼儿园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11.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 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1.教职员工、幼儿返园当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严 格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进入园内的所有人员, 均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幼儿园 应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严禁家长进入 教室、寝室等幼儿活动区域。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 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 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 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 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 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 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 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5.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 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6.按照有关操作规范,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保证教室、寝室、食堂 等地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7.幼儿园应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缺勤、早退、请假记录, 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 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8.幼儿园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1.上好开学第一课。幼儿园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园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 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 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 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 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 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 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在教室、图书室、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 成 像仪,并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坚持每日监控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身体状况,严格 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 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幼儿家长, 要求戴好 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 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 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 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6.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 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 场所。

7.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清洁卫 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寝室、专用活 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员工聚 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 风换气(每日通风至少 2 次,每次 30 分钟以上,通风时注 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8.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 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

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 手。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 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9.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 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 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1.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 分时、分区、分组” 就餐制度,避免幼儿聚集用餐。

12.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3.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 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 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三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入寝室必须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床位入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寝室每天早、中、晚要进行开窗通风,寝室长定时到寝室管理员处领取消毒水,及时、彻底的对寝室进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寝室内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必须外出,则须进行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内泼水、烧纸。不得向楼外乱扔垃圾、杂物。

4、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寝室与寝室之间的串门、聚会等交流活动,建议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得在楼内及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下,须经学校批准,不允许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对住宿学生,实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门禁卡给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寝人员,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是抵抗病毒侵袭的重要法宝。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寝室时要检查好电源等设施,寝室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烧水设施。

7、严格遵守寝室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积极配合寝室管理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配合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8、住寝同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或15天内有外省返校人员的,请及时向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报告,配合学校做好信息上报等后续工作。

9、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报告。

10、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四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的发生与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五

各学生宿舍管理站、有关物业公司:

根据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关于做好学校后勤服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期间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各有关物业公司要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假期行踪、接触人员、个人和家庭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登记摸排,严禁有传染风险的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区域工作。所有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时须佩戴口罩。非常时期,请管理员尤其注意工作态度,关心关注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严格学生宿舍门岗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非本站留校学生,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入内。留校学生进出须进行严格登记并检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请及时向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反馈。

三、严格实施重点部位消毒。督促学生保持被褥等寝具卫生、勤洗手、室内勤通风。要定期对重点部位如宿管站门厅、值班室、热水房、留校学生宿舍、卫生间等进行消毒,条件允许的要每日进行消毒。

四、严格留校学生夜查工作。各宿管站要每晚进行查寝,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或迟归。实行留校学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更新留校学生住宿情况。各宿管站站长每晚11:00前在学生宿舍管理群报告所有留校学生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各宿管站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工作懈怠懒散,由于工作态度等因素被投诉,漏报、瞒报或隐瞒不报导致疫情扩散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物业公司的责任。

1.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组织机构,幼儿园负责人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由卫生保健人员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及儿童家属为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时要主动报告疫情报告人。

3.疫情报告人应明确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要求和报告方法。并定期组织本园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学习。

4.发现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在传染病登记本中认真登记填写,并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5.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六

为了规范疫情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新冠肺炎病毒的发生,现根据*教秘【2020】96号文件《**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指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校长是新冠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总务处、教务部承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上级部门。

4、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等新冠肺炎病毒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等新冠肺炎病毒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新冠肺炎病毒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每天对学校学员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学校建立由学员到班主任、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新冠肺炎监测

学校建立学员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

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员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新冠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员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午检、晚检体温监测由班主任对早晨和中午晚辅到校的每个学员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员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员有早期症状(如发热、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对因病缺勤的学员,班主任应当了解学员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员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新冠肺炎报告

根据“责任到人”原则,明确校园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人和报告程序。

1、报告内容:

统计到和未统计到全校的教职工数和学生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内部报告

r 教职员工向教务处张帮海主任报告再由张主任统计后向学校报告人张伟胜校长报告;

r 每班学生向班主任老师报告;

r 每班汇总后均向总务处黄永富主任报告再由黄主任统计后向学校报告人张伟胜校长报告。

外部报告

r 学校疫情报告人朱增文分别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实现“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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