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可以涉及价格、期限、履行方式等方面。合同的保密与合规 - 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和遵守法律合规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合同范本,供你在撰写合同时参考和使用。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岗位
1、合同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含试用期个月)
2、乙方工作岗位,乙方须具备从事该岗位工作之专业资格证件、原件提交甲方验证后,甲方复印存盘,同时乙方须提供有一定经济能力之本地常住户籍人士为担保人,或以本人财产提供担保,担保人为(或担保财产)。
二、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甲方按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若乙方8小2时以外需使用办公设施、设备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3、若公司工作有季节性、连续性或紧急性,公司有权调整或调换员工假期和工作时间。
三、工作待遇
1、乙方每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的,甲方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工资形式实行下列第项形式
(1)月薪形式,乙方正常出勤之月工资应在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之上,乙方每月月薪为人民币元,含加班费及其它待遇。
(2)其他形式。
3、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须按期以货币形式按公司规定支付给乙方,遇有特殊原因,经说明原因,可以提前或推迟发薪。
4、伙食、住宿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先垫付后从工资中扣除。
四、培训及保密规定
1、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员工经培训掌握技能后,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在甲方工作,若乙方违约离开甲方,则由乙方承担(与培训费等额)违约金。
2、工作时间,工种如有所调动,须继续培训的,仍按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有保密的义务,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擅自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竞争的行业从事同类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4、本合同期满,或因辞退、辞职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仍有保密义务,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并与甲方竞争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自行开业。否则,乙方承担甲方损失赔偿。
五、劳动安全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场所,劳动工具和劳动用品。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厂内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及操作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认识,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定因素。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由甲方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认可已知悉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并承诺自愿遵守。
乙方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口头或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有权依照劳动法律法规解除合同,不予任何补偿。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厂纪厂规的,甲方有权依照厂纪厂规解除合同,不予任何补偿。
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之财务制度。否则一经发现,甲乙双方均认可为乙方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及劳动纪律。且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乙方在执行职务中,须妥善保管甲方公章印鉴,并依照财务规定正确使用公章印鉴,如有丢失、滥用、私用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在执行职务中,不得有吃拿回扣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未经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业务。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兼任其它企业的财务工作,否则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任何补偿。
八、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
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对方的任何补偿,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乙方离职须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妥移交手续方可离职,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自愿接受甲方的工作调动,工资按新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计算;若乙方不服从调动则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乙方因严重违反厂内规章制度而遇解聘者,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乙方未满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由乙方承担返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或经甲方调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九、调解与仲裁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据甲方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或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冒签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合同期满,乙方应缴回本合同。
甲方: 乙方签名:
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聘用期间的待遇
1.基本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奖励提成:完成每一单项物业,依据公司销售部制订的《销售费用提取及销售人员奖励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
四、劳动纪律
乙方应认真学习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及劳动纪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五、劳动时间及劳动保护
1.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节假日及公休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相关事宜
乙方与甲方签定本协议时,应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合同,并结清一切相关事宜,乙方如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同甲方签署本协议,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 签订本协议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在聘用期内,甲方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在聘用期内,甲方违反劳动合同及国家法规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八、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甲乙双方协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三
甲方名称:法人代表:
地 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住 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 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政策,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 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单位内不同岗位工作,乙方应 服从安排和调遣。 如若甲方安排的工作与本单位无关, 须经乙方同意, 否则乙方可以拒绝。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5日,每日 8小时工作制,确因 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规 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 元。加班工 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每月按 元计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随同工资一 起发放,由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福利费用。 (二)节日物资发放与单位在职职工等同。
(一)严格遵守单位行政管理规定。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维护单位形象,爱护公共财物。
(四)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因工作失误造成行政后 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一)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须经乙方同意, 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 需要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3)乙方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的;
(4)乙方因伤病,不能按要求出勤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因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招聘临时工时;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坏单位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 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 误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 人合法权益的;
(4)经国家批准应征入伍的。
(七)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六条第四款所列情况 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 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要求经济赔偿。违约方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 1000元。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 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 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四
三、员工职责
五、工资及资金发放方式员工自正式上班起
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为 700 元,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
第六条第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
第六条第
第六条第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____市____区
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_______(一)甲方公司总部;_______(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_______(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_______(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
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
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
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合同书人
甲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_______工合同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六
甲方(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
原身份: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根据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工期为 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费医疗待遇。
5.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铁路各级关于路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铁路良好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路风一般事件屡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职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
(5)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6.依据上述第
3、
4、5款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作出决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1)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难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1.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甲方技术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因未履行完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费和重新录用人员费、等。
九、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年 月日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____临时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____小时工作制。
(二)培训期内劳动报酬: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25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提成,根据单位效益和员工业绩,定期发给。
四、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三)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四)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五)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六)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一)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培训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
(3)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经鉴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八、本合同自劳动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八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
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验收方法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两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共一式六份,由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九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v^民法通则》、《^v^合同法》、《^v^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具体内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4.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8.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3.乙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v^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一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档案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五、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六、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4、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5、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6、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7、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8、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9、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二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劳务人员总数____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__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甲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
第六条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乙方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__日(不少于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劳务合作协议期限未满;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1、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条管理费及费用承担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_____元/人或月工资总额___%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由乙方在支付劳务人员报酬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二、按照国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经济补偿等有关费用,除甲、乙双方有约定的以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劳务人员的各___项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出具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深圳市劳务费专用发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本协议条款如与《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协议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劳务人员的利益。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项选择。
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三
分行秘书向行政事务部领取,登记领用日期、领用部门、领用名称、领用份数、领用编号、代表签名。
1、业务人员向自己所在分行的秘书领取《看楼书》、《业务委托书》、《独家代理委托书》、《收钥匙条》,并登记领用日期、领用名称、领用份数(每种限领5份)、领用编号,使用后将公司存档一联交由行政部文员统一保管,并登记使用份数,如有作废须交回行政文员登记作废份数。
2、业务人员须经自己所在分行的经理同意,方可向秘书领取《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给约》、房屋转让合约》(每次限领一份)。签署完毕后交由经理审核签名确认,方可生效。经理联留存,以备跟进,公司联、财务联由秘书送至总部。
3、遗失处罚:
(1)委托书、看楼书遗失者,每份扣款50元,该款项转入分行活动基金帐户,并附解释信一封。
(2)《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合约》、《房屋转让合约》等文件资料遗失的.,责任人应在遗失之日起三日内在《深圳特区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接受罚款10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追偿。
1、合同、成效报告、交易须知及房产证原件、查档单等资料应于签订合同当日由分行经理或秘书送至法律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分送财务部和客服部作为办文及核算之用。
2、财务部以合同和有效成交报告与客户结算费用和款项。其他情况说明不具有结算效力。
3、区域经理签成交报告时要核对电脑记录,确认是否为转介。
4、(1)所有的退定及退首期房款申请必须经区经签字审批方可办理;
(3)退款金额达到8万元(含8万)以上必须由交易中心总监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四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综合服务部
1.1代表总经理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2负责劳动合同的文本制作、签订、保管等具体工作;
1.3组织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工作;
1.4负责对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或提供咨询服务;
2.用人部门负责人
2.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
3.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
4.公司总经理
4.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批;
(一)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办理时间原则上为入职当天,最迟不超过入职后一个月;
2.除特殊岗位外,所有新员工的劳动合同均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新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管理
1.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新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6个月;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综合服务部有权组织对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考核不能通过者,公司有权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三)劳动合同续签或终止
1.劳动合同的续签或终止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1.1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40天,综合服务部应统计出待签人员名单;
1.7对劳动合同终止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5.对劳动合同提前解除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1.员工职务、薪酬、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法定保护内容发生变化,应履行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4.对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变更请求,综合服务部应详细了解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于受理后一周内反馈。
(六)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1.劳动合同的文本按部门分类保存,并建立劳动合同登记台账以便查询。
2.劳动合同应随时保持更新,对已过期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替换。
(七)劳动合同的书写规范
1.劳动合同中书写的字迹应清晰明确,不得模糊不清或涂改;
2.劳动合同中任职岗位'的填写统一分为三类:'管理类'、'技术类'、'非技术类'。
3.劳动合同中时间的填写应准确,前后一致,合同签署日期不应超过生效日期的30天。
1.本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五
第一条为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保障公司内部管理的有序进行,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防范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类合同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四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包括的合同有买卖、租赁、运输、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劳务派遣)合同。
第六条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授权委托、对外发函等的审批、用章原则上都必须通过钉钉走“合同审批”前置程序。对未通过合同审批前置程序的文件,印章管理人有权拒绝加盖印章。
第七条法务负责合同的初审工作,主要审核合同信息完整性、内容是否合法、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承担等,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具体修改建议。
第八条总经办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核及盖章。
第九条合同正式签订后,相关经办人员需在法务处对该合同进行合同编号,并将原件交至公司人资行政部存档保留。
第十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原则上由公司或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担任,其他部门、个人等若确需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需提前报备。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等进行基本调查,不得与未经授权许可的自然人签订合同,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符的经济合同。
(三)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四)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授权委托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五)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则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附上履约相对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及时交割(银货两屹)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指形成可保存且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公文信件、函件、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信材料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应保持一致。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产品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承揽合同应详细约定各时间节点及费用支付等问题。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送货单、发票等)。
(四)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凭样品交付的应约定样品的生产方式及样品式样。
(五)价款或报酬条款
1、价款或报酬、支付节点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或做相关其他优惠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价款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汇票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除涉及金额较小外,一般不采用现金结算,若确实情况特殊需采用现金则需支付时要求对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据及发票。
(六)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1、履行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2、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住所地。
3、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管理员签单等。
(七)合同的担保条款
在合同签订中若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并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对制作、创作、设计、开发、研究、商标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权利的合同应当约定知识产权条款对其权利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对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商业秘密等需对重要内容进行保密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联系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原则上都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通讯地址及通讯终端,对于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合同必须约定合同联系制度。
(十)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的公平性最大限度降低自身违约成本。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不可抗力发生时各自的损失承担,以及哪些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除对方明确表示不可改变合同条款外,争议解决方式一般不采用仲裁。
采用诉讼解决争议的,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书面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的.,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相关部门在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向总经办汇报并通知公司法务,经公司决策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在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日期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办人应及时以公司名义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并在咨询法务处理意见后向总经办汇报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在合同中可约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所达成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入本制度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跟进双方履行情况。履行买卖合同需要交付的,在货品交付时应签署相关确认收货单据,并一式两份,公司留存一份。向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存留已开票证明。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经办人员发现对方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备至公司:
(一)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合(兼)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一般在一个月以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和总经理,并将具体情况告知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拟出可行性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公司法务和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决定采取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并相关证据材料报送公司法务人员。
第二十七条管理职责
(一)法务是公司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有:
1、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包括扫描并进行电子归档管理);
2、对公司各类合同信息完整性审查及内部合同归档编号管理;
3、负责日常合同出借及收回登记管理。
(二)人资行政部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法务开展上述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类合同内部编号管理
(一)公司各类合同根据公司各分、子公司进行分类。
(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编号之间以“—”号间隔。
(三)公司各类合同按照四级编码进行编号归档管理。
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的合同。
2、二级编码:区别合同的公司/部门归属。
3、三级编码:为具体的签订年月。
4、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
(也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需求的编号模式)
(四)补充协议的处理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括号以阿拉伯数字标识。
第二十九条法务负责履行期限较长(超过一年)合同的履行跟进,对发现履行存在一定风险的合同进行备案并及时跟进,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十条合同归档后,应纳入档案室存放,由合同管理人管理监护。
第三十一条需查阅或借出档案的,应当通过钉钉流程发起资质使用流程,并在合同管理人员处报备并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三十三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一)未通过合同审批流程、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相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秘密,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泄露、传播、复制。
第三十八条收受他人利益,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从事商业间谍活动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六
前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实施,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制度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内容、关键岗位及内部工作流程,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在履行社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签订的经济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单位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日趋加大,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指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合同从立项、谈判、起草、审批、生效、履行、变更、纠纷解决以及合同归档的整个工作流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从工作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一系列环节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单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预防腐败的过程。
1.确保合同立项民主科学,合同订立事项须经过决策层的集体科学决策并履行授权审批程序,防止遗漏应订立合同的经济事项,防止以口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代替书面合同办理经济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违反投资及借贷合同。
2.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合同订立前经过公平有效的谈判或协商,确保起草的合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无法律漏洞或权利义务瑕疵;合同文本措辞严谨,逻辑周密;正式合同订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当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3.确保合同履行有效监控,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造成履约困难,或发生合同纠纷、变更、解除等情况时,确保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4.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确保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相关的档案能够及时整理留存,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保密,防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1.职责分工控制。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责分工,确保单位部门职责明确,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顺畅沟通。
2.决策机制控制。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确保合同立项合理合法能够有效满足单位的管理要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风险。
3.订立审批控制。建立合同文本订立审批流程,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均纳入审签流程,确保合同文本周密严禁,无重大法律或专业疏漏。
4.履行监管控制。重视合同履约监控,在合同订立后及时关注合同履约进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签订后因缺乏监管而失控。
5.考核追踪控制。与合同岗位责任制结合,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追踪制度,定期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及合同履行效果,切实实现合同风险防范问责。
(一)合同管理牵涉的部门及岗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同时牵涉单位内部外部的多个部门及岗位,外部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技术及法律领域专家等。内部包括:合同事项发起部门(合同执行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计、纪检及财务部门,单位决策层及各部门内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1.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图
2.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狭义的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过程中因行为不当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如合同对象选择不当造成履约困难,合同文本不严谨造成单位合法权益损失,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造成合同无效等等。合同风险种类多样,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总体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及合同保管等环节。
1.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前期未对合
同事项作出恰当的可行性评估,未对合同事项做出科学决策,立项重复或者不合理,无法满足单位管理要求;或者是在对合同对象进行背景调查时,·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未给予恰当评价,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之外,无形中加大合同违约风险。
2.合同协商谈判环节。协商谈判环节的风险主要包括:忽略合同关键条款、对合同中的关键、重大问题做出不当让步;泄露与合同谈判相关的单位机密。比如:对合同标的物的数、质量、技术标准。价款、酬金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等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做出了不当的让步或遗漏。最终损害单位利益。
3.合同起草审批环节。在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批环节,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
包括:合同文本内容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或者可能引起重大误解的条款;合同文本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或国家产业政策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并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
4.合同签署生效环节。合同签署生效环节的风险包括:空白法人授权书管理不当,超越法人授权期限或事项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未经过审批流程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已签署合同未妥善保管,发生合同纠纷时无法举证等。
5.合同履行环节。合同履行过程汇总的风险主要包括:本单位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发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利息;危机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对方违约时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6.合同变更、终止环节风险。此环节包括: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及时给予变更;合同变更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至合同变更不当或无效;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度,明确设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并根据需要设置合同审核部门,同时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合同订立会审、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合同执行部门监控合同履行,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协调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合同订立事项的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应负责开展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合同履约对象背景调查,经济事项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对重大合同提出会审申请等工作,同时也应对部门牵头订立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合同发生纠纷时介入处理;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拟定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经济学和严密性。
2.建立科学民族的合同决策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合同订立事项立项前应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合订立决策应坚持民主、回避原则、对于部门影响重大或者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组织技术、法律、财会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讨论决策,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以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
3.完善合同订立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经济合同订立审批制度,明确合同在订立。签署、变更、解除等环节的授权审批权限,将单位的审计、纪检、财务等职能部门纳入合同订立审批流程中,与合同事项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一并作为合同审签的环节;明确合同的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印章和空白法人授权书,明确法人授权的期限和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是无权越权代理情况出现。
4.加强合同履行监控,有效防范违约风险。
单位应建立经济合同履行监管制度,明确由合同执行部门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遇合同履行困难或合同纠纷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合同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发现履行隐患时及时反馈,并采取保护性措施;确保在发生合同违约或合同纠纷时,能够迅速反应,在规定时效内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防止因履约监控缺失损害单位权益。
5.建立合同考核追踪机制,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考核追踪制度,切实建立合同风险防范问责机制,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各岗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合同决策、订立、履行等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管理隐患及改善解决,在出现合同风险时应科学客户地分析原因,对于因单位内部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上述合同管理内控机制能够有效执行,避免管理程序流于形式。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七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八
甲方(收件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发件方):
法定代表(代理)人:
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区域及价格见合同附表(不管物价上升或下降),此表价格不含税,若索要发票,按10%的税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利拒绝接受该货物。
对于直接接收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将乙方交接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发费用由乙方负责。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派送(限于凤冈县城),签收的查询服务。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同一地点,同一收件人,按批量结算。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但不提供塑料袋和包装箱。
只要外包装好,若有内损(质量、数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必须签收。
若乙方在发货过程中夹带违禁物品或有价证劵、支票、现金、发票、手机、首饰、高贵物品,导致有关部门没收货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还要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有权拒收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三超物品(重量大于100公斤,长度大于2米,三边之和大于3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包管的要求。
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条的区域及价格支付邮费。
在运输或保管过程中外包装若受损,乙方有权开箱验货,并按照中通速递公司的赔偿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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