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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一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美发店干股股东合作协议书,我们来看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舞蹈机构基本状况:甲方出于对舞蹈机构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鉴于乙方运用其在教学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35%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校长职位,负责甲方舞蹈机构的全面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3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3000元/月。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乙方(签名):
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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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三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
1、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3、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三、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四、利润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四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________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五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 ×××
×××……,×××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六
隐名投资人(甲方):张x
显名投资人(乙方):王x、赵x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xx市xx有限公司全额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xx路xx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即名义股东王x、赵x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的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3月10日前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张x。
2、甲方的实际出资挂在乙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乙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
王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赵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3、xx市xx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4、xx市xx有限公司内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
5、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6、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7、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xx市xx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8、若xx市xx有限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9、其他条款。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七
转让人(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现金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二、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权利义务转让
1、甲方转让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时,甲方对公司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均同时转让给乙方,甲方作为股东的一切责任亦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负责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甲方协助的,乙方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要求进行必要的协助。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在依法变更登记后,即享有公司与此相关的一切权利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义务。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书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主张权利的费用损失。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八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为项目投资主体。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的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九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 ,致力于 ,发展愿景是成为 。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4.1 甲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2 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3 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第五条 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5.2.1 修改公司章程
5.2.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余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7.1 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7.2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48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2.083%,满48个月兑现100%。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8.1 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8.1.1 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8.1.2 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 %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8.2 过错性回购
8.2.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8.2.1.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8.2.1.2 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8.2.1.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8.2.1.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2.2 回购价格
发生上述第8.2.1项之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8.3 回购程序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9.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9.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9.3 股权离婚分割
9.3.1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3.2 如本协议第9.3.1项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第8.2款约定处理。
9.4 股权继承
9.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4.2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1.1项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10.1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0.1.1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10.1.2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10.1.3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10.1.4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11.1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1.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12.1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2.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2.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2.1.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2.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2.1.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2.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2.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2.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4.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14.2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5.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3 本协议终止后:
15.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5.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5.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16.1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通知
19.1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20.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0.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20.3 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20.4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5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
股东性质:__________(企业/个人),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是一个致力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愿景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协议各方经协商,分工如下: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表决
1、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______%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1) 修改公司章程;
(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_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______%,满兑现期兑换_______%。
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_______%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一)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二)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______%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2、过错性回购的情形:__________
(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2) 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1、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3、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上述规定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的过错性回购的约定处理。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条第1款"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
(一)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二)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三)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四)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条第1款第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__
(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2、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 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
(一)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一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根本状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治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___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___公司出资人民币__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___自愿承受甲方___托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___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___名义上在__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承受甲方托付担当__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全都确认,甲方作为__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__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对__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__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担当有限责任,并担当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肯定自主地享有对__公司的利润安排权、支配权和全部权。
2、甲乙双方全都确认,乙方承受甲方托付,以个人名义成为__公司名义上__%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__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__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担当责任,同时也对__公司的利润安排不享有任何安排权、支配权和全部权。
3、甲乙双方全都确认,乙方持有的__公司__%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__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详细经营事务的治理、决策
1、甲方作为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治理、掌握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详细负责__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__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__公司的详细经营事务。也对__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__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甲方享有__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__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安排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依据__公司的经营状况,随时调整__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__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__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__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担当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__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掌握人身份对__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担当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协作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担当。
(6)甲方实际负责__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__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担当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根据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担当。需要乙方帮助办理事务时,有获得酬劳有权利。
(3)乙方不担当__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担当__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__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担当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当__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因甲方行为导致__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对外担当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加__公司的利润安排,乙方也不在__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只领取挂名酬劳,与__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展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加__公司的详细经营决策事务,不参加__公司治理。
(4)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必要时协作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协作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协作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5)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__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__公司显名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显名股东身份从事对__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展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__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__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__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听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展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10)乙方担当法定代表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__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__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__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__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五、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下述缘由终止:
(1)__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撤消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力量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连续根据本协议商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担当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缘由、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根据甲方要求签署文件、不听从甲方安排、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使股权权利的,或造成__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六、保密商定
除非本协议商定需要披露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八、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马上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其他股东签字、目标公司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二
转让方: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 (以上简称乙方)
公司于设立登记,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___ %股份(折合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现甲方愿意将其占有公司________ %股份(折合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股份(折合注册资本,根据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已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__股份(折合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起天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份转让款以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偿。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股份转让前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各存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三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20xx年02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成立 “购买商铺”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
为 。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4个,其中自然人4个,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35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丁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10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
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按比例优先购买权。
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股东大会、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之间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或损公肥私,有上述行为的将处以十倍以上赔偿,行为严重者将由股东大会表决撤销其股东资格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重大事项必须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涉及 元以上财务行为应通知其他股东。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作为公司的会计,进行相关财会业务的操作办理。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进行手工记账或电子和手工共同记账。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随意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股东确认其退出,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经股东大会表决,在财务清算后可退还其持有股份。在其申请提出后即应停止其在公司内外的业务活动。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
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
第十四条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在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按照公司实有股本价值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方案,须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如有股东不同意则不予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遇公司资金困难确需外部资金暂时借入的,可按其参资该项目的资金,按股东大会同意比例给予该项目分红,参资该项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的重新予以确立分红比例。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第十六条 解散和清算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4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四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合营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五、出资方:
六、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七、出资各方共同推举_______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
八、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九、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请求退伙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时执行退伙不退资的原则。退伙后,合伙人对退伙的股权有优先认购权,股权认购额度以公司实际注册资本______万的比例,即每股______万元的价格进行认购。
十一、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方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六
乙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
本学期由______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______。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或商店)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等要求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甲方所需要的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批发价或优惠价。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为一学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股东与股东的对赌协议篇十七
甲方(实际股东):
乙方(名义股东):
甲、乙双方约定,保持甲方向广州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投资不变,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广州市x区x路x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仟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叁仟陆佰万元,占投资比例90%,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的名义出资叁仟陆佰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并使权利。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第六条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系乙方之妻,对本协议全部内容及含义均已知悉,确认乙方对合道路公司并未实际出资。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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