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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款协议篇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存款协议:
一.特别承诺:
1.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包括邮政企业的自有资金,均为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间业务资金。除了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
2.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邮政企业以甲方的协议存款所做出的担保。
3.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损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延迟支付利息和本金等行为。
二.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期:
甲方一次性存入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存期为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的____月内,在双方约定的间内,分次,每次存入乙方人民币万元,存期均为________年_____月。起讫日期祥见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元定期存款凭证,自甲方资金到帐之日起开始计息。
甲方在资金到达乙方指定帐户后,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开立协议存款凭证。
三.协议存款凭证:
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定期存款凭证,金额为人民币____亿元,存期为____月,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元定期存款凭证上须特别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邮政储汇局和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四.协议存款利率:
1.协议存款利率确定为以下第_____种方式。
(1)固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_____。
(2)浮动利率: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随叮住基层利率变化而浮动,第二种方式为实行一年浮动一次。
第一种方式: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利率: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幅度,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息。
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
乙方有义务在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种方式: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无论人民银行是否调整利率,第一个存款年度不进行调整;若有利率调整,第_____存款年度将根据原协议存款利率和最近一次的利率调整确定协议存款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幅度。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以后存款年度均按上述规定调整协议存款利率。如在协议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幷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协议存款利率调整方式。
2.协议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司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协议存款不计付复利。
4.提前支取利率
双方签订本协议存款合同后,如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发生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等情况,幷影响到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时,甲,乙双方可以就此合同项下存款的提前支取,以及相关的利率计算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五.利息的支付:
1.支取本金时一次性支付,利随本清;
2.每年支付一次;
3.在整个存期中每季度支付一次;
4.在整个存期中每半年支付一次;
双方商定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支付以转帐方式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的帐户。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六.本金的归还:
在合同到期日前,甲方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协议存款凭证和相关授权文件,乙方应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甲方发生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甲方受到的合同存款凭证和授权文件等明细内容,幷承诺在和到期日将归还本金。本金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收取利息的帐户。
七.存款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
甲方需办理合同变更,须办理协议存款的变更手续,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存款合同书》,乙方收回原协议存款凭证,幷开立新的存款凭证。
甲方的协议存款凭证遗失或单位印鉴遗失,毁损,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挂失生效。
八.违约处理:
乙方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按日利息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伟约金,甲方幷有权解除合同。
九.协议存款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存款存放在乙方指定的分行。
十.保密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利率,数量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幷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幷加盖公章后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协议存款本息完毕日止。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二
居间人(乙方):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手工填写,甲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以下均同)合作的银行与保险公司就协议存款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合作银行接受并与之订立协议存款合同的,甲方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与甲方合作的银行没有在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第二条居间期限:
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居间服务长期有效,甲方合作银行或其他指定银行的分阶段和分次数协议存款,都视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在与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联系时,不得越过乙方直接联系,除非有乙方出具的书面同意函。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协议存款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
甲方根据其与合作银行在本居间期限内订立的协议存款_______亿元人民币合同,居间费用为存款额度的%(税后),合计应该支付给居间方的居间报酬为_______万人民币。在该合同规定的居间期限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甲方应当在保险公司协议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合作银行当日,按照到款资金同比例支付居间方报酬。
第四条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存款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议存款全部额度,甲方应按当日实际存款数目同比例同台交割的方式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有规避合同行为或者不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内进行支付行为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乙方(居间方)支付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外,再加上每天5%的违约赔偿金额,同样要以现金方式按应缴金额比例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甲方合作银行终止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执行。
第八条本居间合同与对应的协议存款合同支付居间方报酬到位情况。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本合同因主合同(指协议存款合同)不成立,甲、乙(居间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都是双方意愿真实表示,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方各执两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
资金存款协议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粮棉油收储企业账户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按规定在甲方开立以下四个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户、收购资金存款户、财务资金存款户、应付利息存款户,并根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使用。
二、为及时分配资金,减少乙方结算手续和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基本存款户存款由甲方主动分配。
三、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将各账户余额对账单提交乙方;乙方应及时进行逐笔核对,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对账回单。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资金存款协议篇四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银行支行
法宝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一、特别承诺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以直接存款方式存入乙方银行开设的以自己名义的企业大额定期帐户内。
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损害甲方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冻结、扣划、延误支付利息和本金的行为。
二、存款金额及存期
甲方在年月日分次各存入乙方人民币亿元,合计亿元。存期均为五年零壹天,自甲方资金到账之日起开始计息。
三、存款凭证
1、乙方提供给甲方“五年期限企业大额定期证实书”。
2、本存款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
3、甲方保证在存款期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不转让、不得违犯本协议擅自撤存,乙方也不得接受以甲方的存款所做出的担保。
四、存款利率
1、本次存款利率确定为固定利率,年利率3.6%(百分之三点六)。
2、如在协议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调存款利率调整方式。
3、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五、利息的支付
1、在支付本金时,一次性支付,利随本清。
2、每年支付一次。
双方商定第种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有银行的账户。开户银行:
资金存款协议篇五
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赠与内容
为支持丙方事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商议一致自愿将名下夫妻共同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赠与丙方。
二、丙方自愿接受甲乙双方的赠与;
接受受赠款项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 。
三、赠与人双方明确,本赠与协议约定的赠与系甲乙对丙方的单独赠与,与丙方配偶无关,不应当视为对丙方与其配偶的共同赠与。
四、三方确认签订本协议时,丙方已收到甲、乙双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的赠与款。
五、三方认可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
六、丙方体会并理解到甲乙赠与该笔款项所传达出的父爱与母爱,将会更加努力的工作,发扬父母辈优良传统,积极面对人生的困难与挑战,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七、三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亦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三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自愿、公平、有效的。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粮棉油收储企业账户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按规定在甲方开立以下四个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户、收购资金存款户、财务资金存款户、应付利息存款户,并根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使用。
二、为及时分配资金,减少乙方结算手续和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基本存款户存款由甲方主动分配。
三、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将各账户余额对账单提交乙方;乙方应及时进行逐笔核对,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对账回单。
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粮棉油收储企业账户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按规定在甲方开立以下四个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户、收购资金存款户、财务资金存款户、应付利息存款户,并根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使用。
二、为及时分配资金,减少乙方结算手续和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基本存款户存款由甲方主动分配。
三、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将各账户余额对账单提交乙方;乙方应及时进行逐笔核对,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对账回单。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八
甲方(存款方):
乙方(需资方):
乙方为建设项目向甲方引进戴帽存款资金亿元人民币。甲方资金以乙方名义存入乙方银行,由银行出具存款证实书放银行保管,银行开出保管单,乙方在保管单上背书并注明受益人为甲方后,银行行长签字、盖章交甲方带走等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的基本条件
1、接款银行:
2、接款金额:亿元(首单万元)
3、存款期限:五年可续五年共十年
4、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执行(存款利息归乙方所有)。
5、一次性贴息:银主方中介方共%,项目方中介另行承诺。
6、保证方式:甲方以乙方名义存入乙方银行,存款证实书放银行保管,由银行出具存款证实书的保管单,乙方在保管单上背书并注明受益人为甲方后,行长在此单上签字、盖章交甲方带走,存款到期,甲方凭保管单换取存款证实书取回本金。
二、操作程序
(一)乙方提供如下资料:
1、乙方提供“六证一卡”,省级立项批文和可行性经济分析报告(三年内有效)。
2、银行接款确认书(含银行坐标、行长签字、乙方盖章)。
3、申贷书
4、首单的贴息水单等资料扫描发至甲方。
(二)以上资料经甲方认可后,双方在网上签订此协议书。
(三)此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甲方发商务通知书。
(四)乙方向甲方发邀请函,甲方法人或授权持票签字人带齐开户手续和首单资金(2000万元),由乙方负责购买电子机票到乙方所在地后,乙方带领甲方到银行行长办公室核行。核行内容:银行是否能为乙方的项目引进甲方资金亿元以戴帽存款的方式接款;能否在接款书上行长签字、放银行,核行完毕。
(五)核行属实后,甲方立即在此行开设自己的临帐,并将首笔资金2000万元划入到自己的临帐上,此时,由行长签字的接款确认书交甲方(作为甲方移动资金的依据)。
(六)甲方见到乙方首单(2000万元)贴息款后,将临帐上资金划转到乙方帐户上并转为五年定期存款与乙方贴息同台交割。
(七)甲方资金存入乙方帐户并显帐后,乙方银行立即开出大额存款证实书放银行保管,和开出大额存款证实书的保管单,银行行长签字、盖章(业务),乙方在保管单上背书转让并明确受益人为甲方交甲方带走。甲方并以书面形式给乙方承诺:保证此资金在存期内不挂失、不提前支取,此单业务操作结束,后续资金按以上程序办理,但贴息款由乙方开出汇票延期三日支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甲方首单资金到临帐后,乙方操作银行行长不能在接款书上签字交甲方,接款银行不同意在大额存款证实书的保管单上签字、盖(业务)章;乙方不能全额支付贴息款等均属乙方违约,除甲方撤走全部资金外,还应同总额0.5%赔偿经济损失给甲方。
2、甲方责任:甲方不能提供大额资金证明和移动手续;首单资金2000万元不能划入自己的临帐上,又不能定存,后续资金不能在双方约定日期到位等属甲方违约,所收乙方贴息款全部退还给乙方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0.5%赔偿经济损失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按协议程序办理,如需仲裁或诉讼,守约方有权选择仲裁机关和法院。
2、在操作过程中甲方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乙方承担。
3、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九
甲方:(银行机构)
乙方:(房地产开发商)
丙方:(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温岭市,土地证证号:温国用,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其中万元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天内,应当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的证明。
八、乙方根据规定程序向购房人退还预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乙方提交的撤销预售备案登记资料办理退款手续;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证明以及乙方与购房人签订的终止合同办理退款手续。
九、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已完成投资额证明。如乙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
十、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以及乙方提供的监管项目其他有效资金支出证明材料,按监管项目实际支出需要拨付资金。
十一、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资金账户中累计商品房预售资金不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部分纳入本协议监管。其中,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20%可以用于监管项目相应的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税费、同步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其他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一)因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造成监管资金未能使用于项目建设,致使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害的,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审查乙方提出的用款申请材料,造成项目建设延误的,由丙方按照乙方所受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方未尽责履行监管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无法正常建设,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因甲方无正当理由克扣或者迟延支付乙方所需工程款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丙方未认真审核或者甲方未提供监管资金余额的准确情况,造成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乙、丙三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甲、丙两方无过错的除外。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共同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按照下列第1项处理:
十四、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本协议在履行期满前确需提前终止的,必须由乙方向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并签订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完成监管资金交割并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备案后,本协议方可终止履行。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三方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收缴、使用等行为应当接受和服从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合作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下:
1、双方确认甲方总投入为元,乙方全部退还甲方。
2、自本协议签订起至年月日之间,乙方退还甲方元,尾款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3、支收手续办理完毕,当即废除双方签署的`原始合作协议,同时签署尾款元的还款协议,甲方手中存在的一切票证同时移交乙方。
4、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后至年月日,期间不干涉乙方装修进程。
5、乙方承诺:首付保证金元,以此确保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6、违约责任:以上各款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付元。
如乙方违约,其保证金作废,延期至年月日前应退总款仍为万元。
至年月日仍未退还,乙方向甲方转让全部租赁标的。应退总款作为全部转让金。
7、担保人权力与承诺:
本协议担保人有权监督双方履行约定,亦有权控制双方执行违约责任。
担保人承诺:若甲方违约、担保人会依法维护乙方权益。
若乙方违约担保人会禁止乙方开业直至退清全部款项。
8、本协议三方签字即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的真实意思,导致履行失败,本协议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原始合作协议依然生效。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担保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一
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订立的客户将资金存人存款机构,存款机构开具存单或存折给存款人,存人资金由存款机构支配,存款人按照约定到存款机构支取本息,存款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无条件支付本息给存款人的协议。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二
(九)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应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维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为24个师,并表示迅速将其所领导下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各地之部队,由上述地区,逐次撤退,应整编的军队调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
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人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部队人员为各级官佐,缩编军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编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讨论计划上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十)关于解放区政府问题
有劳绩,且在政府具有潜质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之。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放下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重行举行人民普眩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选贤参加举办。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举行人民普选,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能够思考,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至此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之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务必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之悬而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理解中央命令之后,自可思考。
学习归纳二:
《双十协定》资料:
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毛先生于8月28日应邀来渝,进见蒋主席,曾作多次会谈;同时双方各派出代表,政府方面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四先生,中共方面为周恩来、王若飞两先生,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已获得下列之结果,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务必共同发奋,以和平民主团结为第一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平之新中国,实行三民主义。
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作,为达成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先采必要之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三)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合理增加,和合法的解决,五五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改意见。因此双方同意成立协议。但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同时双方均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四)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全部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皆有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人民之权。
(七)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应用心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期望不以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
(九)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应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维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为24个师,并表示迅速将其所领导下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各地之部队,由上述地区,逐次撤退,应整编的军队调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
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人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部队人员为各级官佐,缩编军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编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讨论计划上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政府方面表示中共对于其抗战军事著有劳绩,且在政府具有潜质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之。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放下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重行举行人民普选,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选贤参加举办。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举行人民普选,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能够思考,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之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务必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之悬而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理解中央命令之后,自可思考。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国庆纪念日于重庆
王世杰张群张治中
邵力子周恩来王若飞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三
男方:__________ , 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 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现双方就工资以及存款事宜作如下约定:
一、 工资情况
1、 男方每月取得工资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 )由女方享有。
2、 女方每月所取得的工资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 )由自己享有。
二、 存款情况
女方名下的存款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 )由自己享有。
三、其他
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四
甲方(接款银行):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乙方(资金方):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关于中国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行__支行接受五年定期存款。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存款意向,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按照甲方出具的《银行接款确认函》及《银行邀请函》内容,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制定分支机构进行五年定期存款业务。
二、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1、存入金额: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存入人民币__元整,(小写:00,000,000,000.00)。
2、存款期限:五年零一天。
3、存款账户: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开立一般企业存款账户,用于资金存入使用。
4、存款利息:经甲、乙双方商定,自乙方存款资金到达存款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存款利息按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人民银行当日挂牌价为基准计算,甲方每年支付一次利息。
三、操作流程:
1、乙方在资金存入后甲方开具五年定期《大额存款证实书》交由乙方带走。
2、乙方向甲方出具承诺书:主要内容为“存款方承诺该笔存款在五年定存期内,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不抵(质)押、不查询、不开通所有银行电子业务功能,特此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书由乙方法人代表提前签好,交易成功后交给甲方。(注:承诺书由乙方企业签字盖章,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授权书,被授权人签字,盖私章,加盖存款企业公章)。
四、本金归还:
存款资金到期后,乙方应出具《大额存款证实书》、预留印鉴和甲方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例如: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经办人经办业务的授权书等)。乙方应对上述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对上述文件依照银行结算制度要求进行核验,如核验无误,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取款项于当日划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有任何阻拦行为。
五、保密责任
1、除非法律、法规、政府或法庭要求披露的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业务有关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除外。但该方应要求上述专业人士履行同等保密义务。
2、如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法规、政府或法庭要求须披露与对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该方应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在披露前告知对方。
六、其它约定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五年定期存款业务的主合同,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之条款执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条款执行。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当地法院及相关部门追讨因违约方所违约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违约放弃一切抗辩权。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签字: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五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六
本人自愿开立存款证明,同意贵行有权在存款证明有效期内对上述存款资料的款项进行冻结,并承诺只有在向贵行交回所有存款证明正本后,才能办理上述款项的提前支取(时点性存款证明不受此款限制)。
(下栏由开户行填写)(下栏由储户填写)
开户银行:
存款人身份证号:
经办:
代理人身份证号:
营业室经理:
存款人/代理人住址:
存款人日/代理人单位:
支行主管行长:
存款人/代理人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审批日期:年月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七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毛先生于8月28日应邀来渝,进见蒋主席,曾作多次会谈;同时双方各派出代表,政府方面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四先生,中共方面为周恩来、王若飞两先生,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已获得下列之结果,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
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务必共同发奋,以和平民主团结为第一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平之新中国,实行三民主义。
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作,为达成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
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先采必要之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三)关于国民大会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合理增加,和合法的解决,五五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改意见。因此双方同意成立协议。但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同时双方均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四)关于人民自由问题
一致认为政府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全部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皆有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关于特务机关问题
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人民之权。
(七)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关于地方自治问题
双方同意应用心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期望不以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八
用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项目共同发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商业承兑汇票(附银行保兑函)质押贷款融资合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融资。甲方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盘锦 支行)开具保兑函,乙方协调在中国银行昌黎支行质押贷款。
二、金额:贰亿元人民币。时间:叁年。票面金额: 元人民币。银行保兑函核保一次完成。
三、贷出款后,双方各自使用50%,各方的费用各自承担,利息按用款额度支付。
四、操作程序:
1、甲乙双方签订工贸合同及本协议。
2、乙方协调商业承兑汇票(乙方贷款银行确认版本)。
3、甲方开户银行开具出商业承兑汇票保兑函(行长、主办人签字,盖行政章,保函条款乙方贷款银行确认)。
4、商业承兑汇票、工贸合同及银行保兑函,由甲方银行或乙方银行人员带到乙方贷款银行,办理手续,在七个银行工作日内贷出款。
5、贷出款后,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帐号支付甲方使用的50%(扣除贷款利息)。
6、双方所用款项到期各自平仓。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兑函须真实有效,按要求可办理核保手续。
乙方责任:
乙方用商业承兑汇票质押贷款事宜须真实有效,贷出款后按甲方提供的帐户,及时支付甲方使用的款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开户银行开不出商业承兑汇票的银行保兑函及不能按约定方式核保,甲方赔偿乙方所产生的费用损失。
2、乙方如贷不出款应赔偿甲方所产生的费用损失。贷出款后不能及时支付甲方所用的款项,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对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兑函声明作废,其后果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如有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此业务中如出现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签约地仲裁部门调解。
八、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两份,见证方二份。
此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存款方):
乙方(接款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出资拾伍亿元人民币存入乙方指定银行甲方设立的帐户,存定期三年,存款证实书银主带走,到期凭存款证实书提取存款证实书收回本息。
二、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投资回报,一次性贴息 15+1+1%( )特此承诺。
三、经双方确定操作时间后,甲方自带所有资金批复文件,及开户手续前往乙方指定银行。从 至乙方指定地方时,甲方一行 人的'交通食宿费由乙方垫支。
四、甲方到了乙方指定的银行后设立自己的帐户,乙方将***万元人民币预付金汇入甲方临户,同时甲方将 **亿元人民币也存入自己的临户。
五、甲方资金显帐后,由银行给甲方出示在3或者8个银行工作日内兑付贴息的承诺函(扣除已付的预付金)。甲方收到银行出具的承诺函同时将 亿元人民币转为三年定期,并与银行办理承诺手续,内容是:三年内不提前支取、不转让、不取消, 不作任何抵押。甲方与银行的承诺手续完善后在3至8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贴息费划入甲方指定的个人帐户,首批业务成交完毕。
六、首批业务成交后,甲方负责将剩下 亿元人民币在七个工作日内分批(或一次性)存入甲方帐户,转定后在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将贴息一次性按存款转定数额比例支付给甲方指定的个人帐户。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显帐后,乙方存款银行不能出示兑付贴息款的承诺函,无法付清贴息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00万预付金作为违约补偿(由甲方与中介方自行处理)。
2.若甲方设立帐户后无款入帐或不转定;不能与存款银行办理承诺手续;第二批资金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入帐转定,视甲方违约,甲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给乙方(其中30万元奖励给中介方)并索赔全部旅差费用。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条款并与此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九、此协议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并具法律效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x 月x 日
资金存款协议篇十九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负责人 ,行长。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2002]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 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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