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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年的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账单只保留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账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2)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每月在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每月在个航次以上,从第个航次起收费 元(大写:)。
2.乙方缴费方式采用以下第种:
(1)同城支票(含);
(2)异地银行划账(收款单位:公司;开户行:;账号:);
(3)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银行办理代扣手续,甲方可代理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账单日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 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 %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 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 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以上 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 部及 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 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_________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一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
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并可联系。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2)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收费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进行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四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_____。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_____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代办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_____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五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 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 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 年的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 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 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账单只保留 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账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 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2)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 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 );每月在 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 );每月在 个航次以上,从第 个航次起收费 元(大写: )。
2.乙方缴费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
(1)同城支票(含 );
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账单日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 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 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满足宽带网用户使用高科技视频通信的需要,促进中国互联网增值业务的发展,_________公司推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可视电话视频通信业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视频通信服务一事,根据国内现时的相关法律、行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为了保证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包括姓名(单位用户则为单位全称)、出生年月、住址(包括编码)、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在内的客户资料。若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虚假或不详细,乙方保留向甲方要求进一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用户则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权利,必要时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身份资料只作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之用,未经甲方授权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乙方提供的视频通信服务内容及其价格见乙方网址_________,甲方向乙方申请服务过程中所生成的订单等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保证合法地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软件是乙方及其关联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甲方只能为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而使用。甲方不能对其修改、解析或试图寻找它的源代码。任何前述的行为及为进一步转载或重新分发而对本软件进行复制或仿制给其他服务器或地址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4.乙方的终端是按照电脑工业标准由新的或相对新的零部件制作的。乙方保证乙方的终端无材料上或工艺上的瑕疵。保修期限为一年,从终端安装之日起算。具体如下:
(1)由于邮寄给甲方而产生的终端损害包括在保修范围内。但保修范围不包括由于外部原因引起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滥用、不正确的使用、打开封闭的电话机及视频通信装置、电源问题、不按照指令使用、不按照规定检修、将乙方终端与非乙方提供的设备和网络连接引起的问题等。
(2)在一年的保修期内,乙方可视具体情形自由选择是修理终端设备或调换终端设备,但甲方须在保修期内书面通知乙方的技术支持部门方可享受此保修期。
(3)乙方从修理的终端设备上替换下的任何部件都由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使用新部件,也可以使用任何可达到技术要求的部件进行修理。乙方修理或调换设备后,原有的保修期并不相应延长。
(4)乙方对硬件的缺陷或故障所负的责任仅限于在保修期内修理或调换。
(5)如果乙方提供的终端设备被甲方或甲方的雇员或任何其他第三人擅自打开,保修期自动终止。
5.甲方应在规定日期内足额向乙方交纳服务费用。逾期除应补交所欠费用外,还应交纳违约金(每日按所欠费用千分之三计);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服务;逾期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向甲方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6.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通信费用存在异议,乙方有责任调查解释,核实处理。
7.为提高通信质量,乙方可能会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告知甲方。对因此导致甲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8.乙方为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当研制出软件新版本时将对甲方现有软件进行自动升级。甲方同意乙方作前述自动升级。
9.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自身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月通信费超过选定的信用额时,乙方有权暂停提供部分或全部视频通信服务,直至甲方缴清已发生费用。
10.乙方应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害。当司法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要求协助调查时,乙方可以依法暂停向甲方提供视频通信服务,暂停期间月租费按规定照常收取。
11.甲方要求停止接受乙方服务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本协议。
12.由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互联网增值业务,因此乙方对由于互联网的状况引起的诸如不能接通、中断、音像质量不稳定等不负任何责任。
13.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终端、软件或服务时,乙方不对其他的服务提供商或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或过失承担责任。乙方对小于连续24小时的服务中断及服务的局限或打断不负责任。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务提供商对任何故障或过失的责任,仅限于甲方受影响时的服务费用。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务提供商对任何附带的、惩罚性的或继起的损害赔偿要求(如损失的利益)不负任何责任。
14.对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_____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5.本协议如有变更,乙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布出后一个月内与乙方协商,否则将视为甲方已熟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16.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
1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的解释权归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七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方就________项目的中国电信资源的引入、安装及后续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作为合法的委托单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其属下员工或单位,乙方是甲方指定的中国电信的业务代理商。
2、为了方便用户的报装和提高服务品质,甲方免费提供场地给乙方进行通信设备安装、业务宣传和业务受理工作。
3、为了管理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1、乙方确保甲方管辖范围内正常的客户在协议期内正常使用乙方代理的通信业务,保证正常用户使用的业务达到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2、乙方按协议确认的金额及时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3、乙方自行负责对所经营的通信业务进行宣传推广、业务受理、安装和维护工作。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含税),作为通信设施和业务拓展的管理费用。
2、甲乙双方协议签订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笔管理费支付给甲方(现金或转账),甲方开据发票,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
3、乙方应安装独立电表,如在合同期内产生电费,应按电表计量每季度向甲方支付电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或逾期履行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同意将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本协议里面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分歧或矛盾,如出现上述争议、分歧或矛盾之日起______日仍不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协议双方如无异议,该合作协议自动延期。在合作期间内,如甲方的管理权丧失,本协议终止。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八
乙方:_________
鉴于:
c.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务开始日。开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a的费率向乙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乙方应同样按照附件b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上述费率应受第4条的调整所约束。附件a中的费率在经甲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变更。附件b中的费率在经乙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变更。
2、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于文首签署之日期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亦自此开始。本协议有效期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个月(但受第5条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约束)。本协议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在该期届满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将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经任一方以上述规定书面终止,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3、发票
(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4、结算
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收方(是否应为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1.5%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收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5、终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帐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6、调整
帐单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后十五(15)日内作出。被确定为出错的任何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划出。上述调整要求不应成为延迟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证
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8、义务的放弃
(1)年收入的损失,利润保留、业务或商誉,及
(2)双方违约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损失或损害。
9、赔偿
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官员、主管、雇员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损失、成本、损害、开支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上述费用的产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由于本协议中传播服务的安装、接通、维护、服务或发射故障,包括服务提供方、其雇员、代理及客户的对传播服务的任何中断,服务提供方重大过失或有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政府规章的行为而导致的除外。
10.无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11.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劳动纠纷或短缺、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陈述对方对服务提供方对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有责任。
12.未弃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放弃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13.修改
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货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14.授权的陈述
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接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15.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若干副本,各副本应为原件并组成一份同样的协议。
16.通知
本协议要求及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应以书面作出并在实际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论是否实际收到时,则于以一级邮件方式、正确书写各方的最后知晓的营业地址且附适当邮资投邮之次日,视为以发送。通知应按下列地址发送:
至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九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一、协议内容由_______管理的_______小区位于_______,目前还没有电动车充电站,小区内业主都是自家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创建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小区,诚邀___________xx公司合作,在该小区内建设电动车充电站,甲方提供车棚等场地,乙方建设_______套电动车充电站供甲方小区内居民使用。双方协议约定:
1、电费标准:_______元度,生活用电标准,甲方有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电费的权利。
2、充电时间:按功率计费(电费以_______元度计),乙方不能任意调整。
3、协议期内甲方不能以其他管理、环境等任何名义收取乙方相关费用。
4、协议期内乙方不能以其他成本、维修等任何名义要求甲方补偿相关费用。
5、协议期内不能有第三方充电设施厂家及公司介入。
6、乙方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后,甲方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清理甲方所管理_______小区内的一切私拉乱扯现象,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已投入使用的一切设备。
7、协议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限到甲方双方协议续约。
二、甲方职责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向乙方提供车棚、适合停车的场地等,供乙方安装充电站设备。
2、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提供最近距离电源接入点。
3、甲方不承担充电站等设备看管责任,设备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有协助相关部门取证的义务。
4、售卡费用及时返还给乙方。
四、乙方职责
1、为甲方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及时维护及维修充电站,确保甲方长期正常使用,发生设备或充电等故障,乙方需于甲方通知后_______小时内进行修复,由此造成的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负责。
3、乙方需做好用电设备安全提醒及操作说明工作。
4、负责充电站使用过程中电动车的安全充电,发生设备或充电等故障,为此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保责任。
5、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
五、支付条款
1、乙方在充电站内安装计量电表,电表每_______个月抄表一次,由甲乙双方共同抄表,并做好记录,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_______份作为下次抄表依据。
2、乙方每次抄表后及时缴纳电费给甲方,不得拖欠。
3、若乙方委托甲方售充电卡,甲方应及时返还售卡费用给乙方,乙方应及时缴纳电费。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严格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
六、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约金。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一
1、乙方在合肥市蜀山区项目投放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用于便民服务,充电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维护、终端客户服务等运营服务,并向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缴纳费用。
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如有异议,
请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沟通,终止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备注此充电站为智能型充电站,可以自动检测充电时的功率大小,当充电功率在150w以内时,按照设定标准供电,当充电站功率大于150w时,充电时间会等比例缩短,超出660w时,充电站停止供电(过载保护)。
物业综合电价单价计费方式:物业缴纳电费总额除以总用电量。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二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 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 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 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 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 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 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 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 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
鉴于:
c.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3、发票
(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4、结算
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收方(是否应为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1.5%的费用。
5、终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帐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_____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_____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6、调整
7、未保证
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8、义务的放弃
(1)年收入的损失,利润保留、业务或商誉,及
(2)双方违约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损失或损害。
9、赔偿
10、无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11、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劳动纠纷或短缺、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陈述对方对服务提供方对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有责任。
12、未弃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放弃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13、修改
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货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14、授权的陈述
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接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15、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若干副本,各副本应为原件并组成一份同样的协议。
16、通知
本协议要求及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应以书面作出并在实际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论是否实际收到时,则于以一级邮件方式、正确书写各方的最后知晓的营业地址且附适当邮资投邮之次日,视为以发送。通知应按下列地址发送:
至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自愿协商,就充电桩项目合作上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费用共计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共计_____万元作为预付款,便于乙方启动该项目的开发。剩余款项在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台样机后_____日内付清。
2、乙方应在____个月内做出____台样机提供给甲方。如甲方需要更多样机需支付一定的样机费用,____台以内每台____万元,____台以上每台____千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左右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并给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方约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
第四条、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充电桩模块的开发和生产,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开发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详细的产品需求规格书,方便乙方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
3、乙方在开发完成后需提供给甲方安装尺寸图,外围接口说明,产品规格说明,测试实验报告,原材料清单和原理图。如果甲方需要其他的技术资料需另行协商。
4、对于产品的安装调试,乙方负责指导,但是如需乙方员工到省外出差的,乙方负责一次,且不超过_____天的差旅费用,如需更多甲方应考虑承担相应的差旅费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在开发过程中,有可能目标市场发生变化,更改需求,甲方应积极跟踪目标产品及时提供更新的充电桩技术要求,防止实际做出的产品和需求有偏差。希望能派专人跟踪项目的开发中的各种协调问题。
2、乙方在开发过程中,有责任告诉甲方开发进度;在甲方测试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更改。
第六条、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收益分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________元(台/套)。充电价定价为________元/度。该设备收回供货价后,双方协定收益分配如下:
1、甲方每月收取的充电费交由乙方每月月结,双方签名确认收入。产品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乙方在当月的收入中支付。乙方收回该设备供货价后,双方在第二个月开始对收益进行分配,其分配形式为:扣除甲方电费成本后,对利润部分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电价确定方式:由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结算电价确认为______元/度(电价以甲方该月向供电局缴纳的电费单价为准),如协议电价当年有变化,需在电价变化次月双方按甲方向供电局的缴纳单为凭证,再次双方书面确认后,则以该书面确认为计算标准。
3、乙方负责产品的后台管理,乙方应于每月结算日前将产品收益的一系列清单打印出来,由协议双方签名确认。
4、月收益支付日期:双方协议结算日为每月____号,甲方应于每月____号前将月收益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将按违约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为保证本协议的连续性,除战争、自然灾害、政府部门行为及乙方违约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甲方均构成违约。
2、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乙方撤出设备,则甲方应当承担相关的安装费、误工费及运费。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车位产权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转供电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乙方电动车充电使用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电地址
用电地址:(车位号:产权证书编号:)
二、用电方式及容量
(一)甲方本着服务小区业主日益增加的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在征得小区业委会的同意后,配合乙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施工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委托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施工单位自行建设、保证承包安装充电设施的单位具有机电安装资质或电力总承包资质;自行管理、自行负责,本着自建自管原则进行电源接驳及使用。
(二)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位置接用甲方指定的电源,自行负责电缆及用电计量装置提供和安装,电缆及用电计量装置必须为合格产品,计量装置同时须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电缆应符合电力负荷使用标准,并附检验证明及标志。安装完成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电表,确需更换时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乙方保证安装充电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且安装的充电桩符合接用电源的负荷,超出用电负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安装充电桩。
(四)乙方自行取得充电桩安装所需要的一切法律规定的手续、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部门、国家电网部门报装充电桩及电表,自行承担报装充电桩、电表的全部报装费用、材料、安装施工费用等。
(五)乙方在施工开始之前到甲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施工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方案和用电线路施工图备案,乙方在用电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用电线路和设备,确有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视实际情况及时给予书面回复,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处理结果。
(六)乙方保证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七)在安装和使用充电桩的过程中尊重其他业主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影响其他业主的车辆通行,如因此影响其他业主车辆通行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为充电设备、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由其自行负责充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若因充电设备、设施的使用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如有其他责任人乙方同意在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乙方购买相关保险的,乙方应先赔偿后,自行向保险公司理赔。
(九)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开始使用该充电桩。
(十)甲方确保小区公区供电能正常运行,酌情向乙方预收变压器增容费壹万元整,如后期变压器增容,按小区共有面积分摊多退少补。
三、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一)管理责任分界点: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供电设施及线路运维责任划分。
(二)乙方所新增的供电设施及线路等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理地对乙方的设施进行设置地点、用电负荷、线路布施方案等进行变更,乙方应当遵照甲方要求执行。
(三)乙方所增设、布施的供电设施、线路或因乙方增设、布施的供电设施所引发的事故、人身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先行赔付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四)乙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甲方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等现象的下达整改通知并暂停供电,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要求乙方及立即拆除全部供电设施。
(五)乙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应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并恢复场地原状。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乙方须向甲方报备,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监督安全施工,并接受甲方对施工方的施工资质的核查。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不负责乙方所安装充电设备的维护、保养,不负责充电桩的日常巡查及安全问题,甲方对该充电设备没有管理、保管义务(充电桩丢失、受损等甲方概不负责)。因该充电设备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先行赔付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四、用电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供电部门申请并安装智能电表,充电时间须在用电低谷期间进行。用电费用按二次转供电每度电【】元进行预存后使用,具体电费缴纳标准及缴费方式由乙方自行与供电部门协商确定。
五、其他
(一)乙方应按照规定进行充电设施报装申请,最终通过属地供电部门审核后,乙方才能组织安装单位进场安装。
(二)有利害关系业主提出需拆除乙方充电设施时,由乙方负责沟通解决,甲方协助双方沟通。协调无果的,乙方愿意自行拆除充电桩等一切设备设施;若超过【】日未拆除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若相关部门或有权威机构鉴定认为乙方的充电桩等设施设备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要求整改的,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和乙方整改未达标时,甲方有权配合相关部门基于安全角度作出的整改要求,停止充电设施供电。如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的,乙方应及时拆除;乙方不履行拆除义务的,甲方可以强制拆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出售、转让或出租车位,应保证乙方车位的受让人、实际使用人同意遵守本协议约定,并承担乙方所增设充电设施设备、线路等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六
一、协议内容
由“________________”管理的“________________”小区位于________________,目前还没有电动车充电站,小区内业主都是自家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创建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小区,诚邀_____________科技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在该小区内建设电动车充电站,甲方提供车棚等场地,乙方建设________________套电动车充电站供甲方小区内居民使用。双方协议约定:
1、电费标准:_____________元/度,生活用电标准,甲方有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电费的权利。
2、充电时间:按功率计费(电费以________________元/度计),乙方不能任意调整。
3、协议期内甲方不能以其他管理、环境等任何名义收取乙方相关费用。
4、协议期内乙方不能以其他成本、维修等任何名义要求甲方补偿相关费用。
5、协议期内不能有第三方充电设施厂家及公司介入。
6、乙方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后,甲方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清理甲方所管理小区内的一切私拉乱扯现象,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已投入使用的一切设备。
7、小区充电站合作协议协议期限:__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协议期限到甲方双方协议续约。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vpdn-radius与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
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11、此协议是基于_________战略合作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的。
四、 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 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为省厅、各市各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 安全保障:
2、乙方给交通系统各单位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本省交通系统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本省交通系统内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 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 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 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交通系统各单位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7、此协议为全省交通系统统一协议,在该系统范围内一律有效。
8、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署在技术上可能增加_________交通业务网络连接端口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9、乙方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号段,不作语音通信用。若产生语音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
十、 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各结算单位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交通系统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 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分别向交通系统各单位的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各地市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 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 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 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45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 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1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 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
十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取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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