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书中人物形象、情节发展以及主题思想的思考和评价。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展开书写读后感呢?下面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写读后感的技巧和方法。以下是一些读者撰写的读后感,读完后能给您一些不同的思考和触动。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公告
第35号
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19-2013,自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5月13日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中建监协[201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专业监理委员会(分会):
5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由我协会主编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下简称《规范》)。为了做好《规范》宣贯工作,准确讲解《规范》修订的内容、背景、原则以及有关事项,充分发挥我协会作为该《规范》主编单位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服务好监理行业和企业,我协会编制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应用指南》宣贯教材,组织了参编专家组成的宣贯组,拟分区域有序组织《规范》宣贯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二、参加会议人员
地方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协会的领导,监理企业的负责人。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期会议召开前15天。
2.请将《规范》宣贯会议报名表(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联系人:姜树青、王慧梅,传真电话:010-68346982,电子邮箱:jiangsq3377@。
四、其他
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按照以会养会的原则,会议收取每人会务费的标准是:我协会会员450元/人(含教材费),非会员500元/人(含教材费)。报名的同时请与会单位提前将会务费汇至我协会账号,收款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账号:0200001409014459682。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宣贯会议报名表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3年6月8日
[2013监理规范新规定]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二
我读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后,给我感悟最深的是《规范》的第七条中的:诚实,不说谎话,知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努力做到。诚实守信是每一个人都应具备的美德。
乔治;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他小时候是个又聪明又淘气的孩子一天,父亲送给他一把小斧头。那小斧头新崭崭的,小巧锋利。小乔治可高兴啦!我的小斧头能不能砍倒小树呢?我要试一试。他看到花园边上有一棵樱桃树,微风吹得它一摆一摆的,好像在向他招手:“来吧,小乔治,在我身上试试你的小斧头吧!“小乔治高兴地跑过去,举起小斧头向栅桃树砍去,一下,两下……樱桃树倒在地上了。
小乔治望着父亲,懂事地点了点头。
古时候,有个人叫曾子,他非常诚信。一天,曾子的妻子要上街,孩子也闹着要去。曾子的妻子就哄孩子说:“乖孩子,等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上街回来时,看见曾子正准备杀猪,她走上前去阻止说:“怎么要杀猪?我只是哄哄他。”曾子说:“怎么能说慌呢!”说着就把猪给杀了。
说谎话最终吃亏的是自已,有个狼来了的故事讲的就是讲一个说谎的小孩,两次欺骗别人说狼来了,人们信以为真赶来救他,发现上当了,待到狼真的来了,他大喊救命没有人相信他,最后被狼吃了。
诚实的反面是欺骗。骗子有时候看上去很聪明,其实却是最愚蠢的。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点,最后让我们共同学习诚信,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让《规范》时时和我们作伴,刻刻和它同行,处处以它准绳。让我们扎实地走好每一步,走向那灿烂的明天!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三
学生党员发展规范规定一、学生入党条件规定
1、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
2、列为发展对象考察期要有一年。(写入党申请书时间到入党时间要有一年)。
3、必须经过院党校普及班、骨干班学习并结业。
4、符合党员发展质量监控体系指标。(即在一年考察期内,符合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要求。成绩班上排名中等以上。大三、大四原则上要求过四级,大二英语55分以上,大一必须非常突出且没有谈恋爱现象。必须经过团支部、下班党员、班主任、年级主任、社区主任五个方面的推荐认可)
6、考察期内必须有责任岗位且工作负责有实效。
7、言行文明,没有受到通报批评等以上的处分。
二、学生入党材料规范
1、入党申请书(一年期)。
2、入党校申请书及党校结业证书(普及、骨干)。
4、团支部推优表(60%以上)。
5、班主任意见表(必须是下班党员或支部派人去找办主任填写,禁止发展对象找班主任填写)。
6、入党志愿书(字迹工整、钢笔碳素墨水填写、内容与时间规范)
7、函调及政审相关材料。
8、群众意见调查材料。
9、支部发展大会讨论材料(支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表决情况)。
10、其他附加材料。
三、学生党员发展大会规范
1、由支部书记把关,将符合发展条件的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凡材料不齐者,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大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成员必须参加,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
3、讨论程序:
(1)发展对象向支部大会提出申请,首先宣读自己的入党志愿(包括自己的志愿,自己对党的认识,自己的成长历程,自己大学里所取得的成绩,自己先进性的体现,自己的.优点、缺点及自己对组织吸收发展的态度)。
(2)入党介绍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发表意见(介绍人为支部委派的培养联络人,一般为下班党员、年级主任、班主任或相关老师)。
(3)支部的群众意见调查。
(4)支部根据其情况提问(其理论、思想、缺点等)。
(5)熟悉情况的党员发言(同班同年级同专业了解者发言,主要谈对象的缺点及努力方向)。
(6)发展对象对支部及党员意见申述及表态。
(7)支部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4、支部将发展对象选材料与情况向总支报告,并安排总支及兼职组织员、党务干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与发展对象谈话(内容为入党动机、政治修养、优点、缺点、先进性等)
5、支部将发展党员的材料报总支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注:(1)所有材料要用碳素墨水、钢笔书写。(2)字迹工整、严禁涂改。(3)时间填写准确。(4)内容填写完整。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四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
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工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五
9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决定从今年9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体部署,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理机制,发挥监理作用,保障工程质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提出如下倡议:
一、统一认识,积极行动
全国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行动部署,积极做到:一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落实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二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三要增强质量责任意识,落实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四要创建一批技术实力强、品牌影响大的监理企业,培育做优做强。
二、守法经营,公平竞争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监理企业要按照《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签订监理合同,按政府指导价或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计取监理费用,不围标、串标,不签订“阴阳合同”,反对不正当竞争。监理人员要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科学管理,技术创新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坚持科学管理,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要推广应用包括bim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等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监理服务科技含量,推动技术创新。建立健全监理工作考核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总监理工程师履职情况的检查,推进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地加强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高端人才,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履职尽责,严格把关
监理企业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要落实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对施工质量的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加强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与签认,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不得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做为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按规定签订工程质量承诺书,认真做好总监工作,共同承担起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五、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增强诚信意识,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提供优质化服务。创建学习型监理企业,培育优秀监理企业文化。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严禁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出租、挂靠企业资质,超越企业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严禁监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协会引导,共同落实
监理行业协会要在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中发挥宣传、引导、督促、自律、服务等作用,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依法经营,担负起行业发展与自律管理的重任,探索完善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积极为政府主管部门完善监理法规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监理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促进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要始终牢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发挥监理作用,保障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为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六
弹指瞬间,20__年下半年已经如白驹过隙般的接近尾声了,回首这半年里的工作、生活,感触良多。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半年半多的时间,过去的半年多里,通过各位领导及同事的关怀和指导下,不仅监理业务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个人的综合素质也潜移默化的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公司“立业于人,尊客于心”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圆满完成了公司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经过半年的监理工作,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公司“专家级的服务,可信赖的伙伴”服务理念的含义: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专家式的指导意见。从信任到信赖,这不仅是对客户的,也对我们自己提出了更高的服务标准。
在20__年的各项监理工作中:我认真的落实了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对我工作的要求,参与了公司发文的各种倡议、活动,也经历了了很多次项目部自行组织的培训学习工作。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落实现场监理检查工作制度和监理日志填写。同时兼__移动无线专业信息接口人。经常保持与建设方,施工方联系与沟通,征求意见密切配合、服务于移动。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具体执行文件及甲方具体要求,依据监理规范、技术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完成了无线专业__年半年工程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
一、__年半年度完成工程概况
__移动无线专业__年的主要工程建设项目为td六期二阶段及lte一期的建设工作:其中td六期二阶段共__个站点,lte一期共__个无线宏基站。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配合甲方的建设要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流程,于8月底完成了td六期二阶段的建设任务,并基本完成验收工作。9月份lte建设开工,面对__移动时间紧任务重的4g网络建设工程,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安排了一批有经验的监理人员驻扎__移动成立的合署办公,而我也有幸是其中的一份子,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完成了__个站点的建设及开通工作,按照整体工程分期年终可基本完成4g一阶段的建设工作。
二、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监理员的职责
1、认真负责,严谨上进。
在__年的工作中我主要负责本年度无线工建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监理工作,__主要的是每天对工程信息进行通报公示工作,作为信息接口人,负责__移动市区及郊县工程的信息汇总,每日如此,从未间断。虽然有时候会感觉枯燥无味,但是我深刻认识到信息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每当有懈怠情绪时,我就做一次阶段性的总,把近期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进行梳理一下,并及时的跟项目部的领导交流,消除自己消极的情绪,继续以认真严谨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每日的工作学习中。
2、加强监理业务能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日常工作的经历也使我的监理业务能力有了长足的提高,对工程的关键点能够主动地把控并协调进展,本年的工程共经历了2个阶段的小高 潮,第一次是7月底,td六期二阶段建设进入冲刺阶段,根据省公司要求,8月5日要完成此阶段的工作,__移动采用监理牵头的方式进行工作开展,我负责每天的工程把控及信息汇总通报工作,经历数十天连续奋战,完成了400个站点的安装及开通工作,创造了__移动开站数日增量记录;第二个阶段就是现阶段4g网络建设一阶段的工作,从国庆开始至今,根据建设方__移动采用合署办公的要求,牺牲休息时间,负责整体指挥调度及主持工程建设例会,进行工程进度通报工作,衔接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及协调工作,并协助__移动制定出了lte建设环节流程图,安排每日的工作计划及整体进度通报。说实话面对这个工程一开始始确实有点不适应,工作强度及压力都大大超出了以往的工程建设,但是经过项目部领导的指导,家人的理解及嘱咐,我很快就放开一切杂念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虽然每天熬夜,休息时间大大缩短,但是见证了__一千多个4g网络宏基站的从无到有,市区重要道路的连续覆盖,主城区的全面铺射,充满了自豪。通过这两个阶段的工作,我个人的工程监理思路及项目管理经验都有了很清晰的发展及提高,在这里要十分的感谢公司、项目部领导对我的栽培及给我这么多次参与大型工程建设的机会。
三、个人的一些其他感悟及不足
首先感谢我家人对我工作的支持,可以说这一年很少有时间去陪我的家人。面对双鬓白发愈来愈多的父母,有时候会感到深深的自责,可是他们给我的总是积极的鼓励,让我放心工作。其次是感谢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在我迷茫及懈怠时及时的指导我,让我回到正常的模式中。谢谢你们。经过这一年的时间,我也发现了我自身的许多不足:文字表达能力有待提高,由于经常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数据分析,写过不少材料,但是总是在修改几版后才确定终稿,问题所在往往不是核心数据的准确性上,而是在文字语言的组织上;语言表达的准确性,由于每日主持工程会议并做相关整体调度报告,在语言表达中有时候会出现偏离,这无疑会影响到相关工作;现场监理能力的欠缺,由于近一年时间作为接口人都在移动联合办公,去现场的机会就相对来说少一点,这些不足,都是我在后期需要注意并加强的地方,请领导监督并指正。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七
委托单位:_________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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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八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分8个章节,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的机构资质和条件,限定多项措施,保护受试患者的权益。
8月21日,针对《管理办法》的出台,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节目对干细胞科研领域中的种种乱象进行了分析和驳斥,比如机构逐利倾向明显,收取高额费用;干细胞制备标准不统一;由于缺乏有效学术、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使受试者权益难以保障等。
干细胞疗法是本世纪最有前景的疗法之一。研究人员通过利用干细胞能够分化为多种细胞类型的能力来设计疗法,可以用于治疗癌症、糖尿病以及神经退行性疾病等多个领域的疾病。在这一领域,中国也不落人后。许多科学家都在该领域做出了出色的工作。据统计,年中国科学家发表的'关于干细胞方面的论文数已经超过了日本,仅次于美国。然而,在干细胞疗法方面,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一样,都存在着管理滞后的问题。
,中国政府方面曾经出台措施,叫停了这些未经许可的“干细胞疗法”,并承诺将尽快制定详细的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时间一晃三年过去了,这一管理办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中国许多专门从事干细胞研究的科学家对于这一决定感到振奋,因为阻碍中国干细胞疗法研究向临床转化的政策壁垒终于被打破。来自中科院动物所的qizhou研究员就是其中之一。他所负责的课题组此前已经成功将由健康猴子体内干细胞诱导而成的负责分泌多巴胺的神经元细胞移植至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的猴子体内,而后者的临床症状也出现减弱。此次新规定出台后,他可以开始着手将这种新型阿尔兹海默症干细胞疗法由动物实验向临床研究推动。而另一名来自中科院遗传发育所的专家jianwudai也在干细胞治疗脊髓损伤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
新规定实施后,干细胞临床研究面临着更加严格的监管。研究人员首先需要获得被试者的知情同意并在卫生部进行备案,同时试验中采用的干细胞需要达到临床级标准。此外,干细胞临床研究只能在获得授权的医院中进行,以最大限度保证患者安全。
在新规的扶持下,目前干细胞疗法已经运用到糖尿病、抗衰老,提高免疫力等领域,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患者朋友在选择治疗单位时应注意选择有实力,且获得国家审批的医疗机构!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九
1.更讲究的',如果来报有人来,无论尊卑地位,全席之人应出迎。
2.若是圆桌,则正对大门的为主客,左手边依次为2,4,6右手边依次为3,5,7直至汇合。
3.若为八仙桌,如果有正对大门的座位,则正对大门一侧的右位为主客,
4.如果不正对大门,则面东的一侧右席为首席。然后首席的左手边坐开去为2,4,6,8(8在对面),右手边为3,5,7(7在正对面)。
5.如果为大宴,桌与桌间的排列讲究首席居前居中,左边依次2,4,6席,右边为3,5,7席。
6.根据主客身份,地位,亲疏分坐。
7.餐巾主要防止弄脏衣服,兼做擦嘴及手上的油渍。
8.餐巾应摊开后,放在双膝上端的大腿上,切勿系入腰带,或挂在西装领口。
9.切忌用餐巾擦拭餐具。
10.餐毕,要将餐巾折好,置放餐桌再离席。
11.入席时,应等长者坐定后,方可入席。
12 喝汤时,第一次舀汤宜少,先测试温度,浅尝。喝汤不要出声。
13.喝汤时不要任意搅合热汤和用口吹凉。
14.汤舀起来,不能一次分几口喝。
15.喝完汤,汤匙应搁在汤盘上或汤杯的碟子上。
16.必须等到大家坐定后,才可使用餐巾.
17.在饭店用餐,应由服务生领台入座.
18.多汁的水果如西瓜、柚子等,应用匙取食。
19.粒状水果如葡萄,可用手抓来吃.
20.果汁少较翠的水果如苹果、柿子、梨,可将之切成四片,削皮后取食。
21.桃及瓜类,削皮切片后,取食.
22.入座后姿势端正,脚踏在本人座位下,不可任意伸直,手肘不得靠桌缘,或将手放在邻座椅背上。
23.口内有食物,应避免说话。
24.必须小口进食,不要大口的塞,食物未咽下,不能再塞入口。
25.取菜舀汤,应使用公筷公匙。
26.吃进口的东西,不能吐出来,如系滚汤的食物,可喝水或果汁冲凉。
27.送食物入口时,两肘应向内靠,不宜向两旁张开,碰及邻座。
28.好的吃相是食物就口,不可将口就食物。食物带汁,不能匆忙送入口,否则汤汁滴在桌布上,及为不雅。
29.切记用手掏牙齿,应用牙签,并以手或手帕遮掩。
30.避免在餐桌上咳嗽、打喷嚏、怄气及放屁。万一不禁,应说声“对不起”.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在医疗诊断和治疗中准确、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院设立计量管理室,归属于医疗设备科,是医院的职能管理部门,设备科长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计量管理工作,计量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各科室的护士长或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计量管理工作。
计量管理室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计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订本单位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三)统一管理医用计量器具的申购、采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降级和报废的各个环节。
(四)组织对计量器具确认间隔,以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五)做好计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确保计量器具始终在合格的情况下使用。
(七)做好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
(八)做好计量人员的管理。
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制度
(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室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三、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入库、降级和报损制度
(一)采购
1.证件的查验
对国产计量器具应查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cmc;对一次性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查验ccv标志;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进口计量器具,在购置前应查验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采购符合计量管理和技术要求的计量器具。
2.技术要求的把关
购置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度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
(二)验收
1.查验产品说明书、计量检定证书、合格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标志等文件资料;
2.按产品的技术条件,对照说明书逐项进行测量、验收;
3.填写安装、验收报告。
4.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首次使用前(有出厂计量检定证书的除外),应送有资格的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只有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投入使用。
5.对验收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入库并作退货处理。
(三)入库
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并做好财务入账。
(四)贮存
计量器具的贮存应严格按照该产品要求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抗电磁干扰、清洁、防震等)贮存,并注意放置方向。
(五)领用
领用前对计量器具要进行统一编号,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账并编制周期检定计划。发放时,要提醒操作者使用的注意事项,必要时,制订操作规程,以便正确操作和使用。
(六)降级处理
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后不符合精度、准确度要求时,应进行修理,若修理后仍达不到原精度或准确度等级的,或在用的某几项指标合格,其余指标不合格者,应予以降级使用,在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中作好记录。
(七)报废
对于检定后不符合精度或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经修理仍达不到最低精度或准确度要求的,应予报废。报废手续按医疗设备报损、报废制度执行,待有关部门批准后,在计量台帐及财务账目中注销。
四、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六)计量器具的外协修理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五、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合
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
1.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2.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3.工作计量器具分户管理台帐;
4.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五)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六)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七)需要查阅档案文件资料,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一)强制检定
1.对在册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有送检年度计划明细表。
2.所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的确认间隔(即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3.对送检的计量器具应作出受检率(送检数/在用数)、合格率(检定合格数/在用数)的统计表。
4.工作计量器具应连续定期检定,并保存好检定合格证或校对记录。
(二)计量器具的标记管理
1.对所有计量器具试行a、b、c等标志管理,a类代表强检计量器具,b类表示依法管理计量器具,c类表示一次性或指示性计量器具。
2.对强检计量器具试行彩色标志,合格的标记用绿色,准用标记用黄色,不合格禁用标志用红色。
(三)不合格计量器具管理
1.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禁用红色标记,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设立专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禁用、停用登记本。登记本内应记录名称、使用部门、检定日期、检定单位、检定人、不合格原因、处理意见、最后结论、备注等内容。
2.不合格计量器具经修理并检定合格后,可再次投入使用,把维修报告及检定证书存档。
七、中药配方计量数据管理
中药配方计量准确性应符合规定要求。
八、法定计量单位管理
(一)各种文件、处方、医疗规范、统计资料等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并备案。
九、计量人员管理
(一)确定兼职计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二)有计划地对计量人员进行培训,检定持证上岗。
十、计量事故管理
在医疗过程中,可以是因医疗计量器具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种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为因素引起,则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引起的,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一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监理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总则
1.0.1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设备监造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项目监理机构
3.1.1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监理设施
3.3.1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
4.1.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4.1.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监理实施细则
4.2.1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4.2.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5.1.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5.1.2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5.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5.1.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5.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2.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2.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5.2.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
5.2.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5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
5.2.6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2.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2.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5.2.10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2.1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工地例会
5.3.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2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5.3.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5.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5.4.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5.4.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4.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4.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5.4.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9表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
5.4.7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5.4.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4.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4.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4.1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4.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5.4.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5.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5.5.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5表的格式。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5.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5.3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5.5.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5.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5.5.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5.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5.5.8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进行处理。
5.5.9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5.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5.6.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6.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5.6.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6.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5.7竣工验收
5.7.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5.7.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8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5.8.1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5.8.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5.8.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6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1工程暂停及复工
6.1.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6.1.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6.1.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6.1.4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6.1.2条中2、3、4、5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6.1.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1.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1.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6.2工程变更的管理
6.2.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符合附录c2表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6.2.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6.2.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6.2.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6.3费用索赔的处理
6.3.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6.3.2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费用索赔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8表的格式。
6.3.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
费用索赔审批表应符合附录b6表的格式。
6.3.4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6.3.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6.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6.4.1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6.4.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工程延期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7表的格式;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应符合附录b4表的格式;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应符合附录b5表的格式。
6.4.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6.4.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6.4.5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本规范第6.3节的规定处理。
6.4.6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6.5合同争议的调解
6.5.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6.5.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6.5.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6合同的解除
6.6.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6.6.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6.6.3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4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6.6.4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7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
7.1监理资料
7.1.1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7.2监理月报
7.2.1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工程概况;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工程进度:
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审核情况;
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1)工程变更;
2)工程延期;
3)费用索赔。
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4)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7.2.2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7.3监理工作总结
7.3.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7.3.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7.4监理资料的管理
7.4.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7.4.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7.4.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7.4.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8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
8.1设备采购监理
8.1.1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设备采购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并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
8.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对拟采购的设备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有关的标准。
8.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明确设备采购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8.1.4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批准的设备采购方案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并报建设单位批准。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采购设备的明细表、采购的进度安排、估价表、采购的资金使用计划等。
8.1.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批准的设备采购计划组织或参加市场调查,并应协助建设单位选择设备供应单位。
8.1.6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招标。
8.1.7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的技术及商务谈判。
8.1.8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确定设备供应单位后参与设备采购订货合同的谈判,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及签定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8.1.9在设备采购监理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8.2设备监造
8.2.1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设备监造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进驻设备制造现场。
8.2.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制造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和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项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组织或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
8.2.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始前十天内报送建设单位。
8.2.4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建设单位。
8.2.5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
8.2.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8.2.7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书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8.2.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主要及关键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生产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
8.2.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外购器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的质量验收,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时予以签认。
8.2.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或检验。
8.2.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做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指令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制造指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2.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8.2.13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
8.2.1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调试、整机性能检测和验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8.2.15在设备运往现场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
8.2.16设备全部运到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
8.2.1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制造合同的规定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进度付款单,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
8.2.1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建设单位或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索赔文件,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审核报告。
8.2.1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结算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监理审核报告。
8.2.20在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8.3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资料
8.3.1设备采购监理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
2设备采购方案计划;
3设计图纸和文件;
4市场调查、考察报告;
5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6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7设备采购监理工作总结。
8.3.2设备采购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设备采购监理工作总结。
8.3.3设备监造工作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制造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2设备监造规划;
3设备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
4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7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
8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9报验申请表;
10设计变更文件;
11会议纪要;
12来往文件;
13监理日记;
1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5监理工作联系单;
16监理月报;
17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8设备制造索赔文件;
19设备验收文件;
20设备交接文件;
21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22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8.3.4设备监造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附录: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c类表(各方通用表)
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c1监理工作联系单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2工程暂停令c2工程变更单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3工程款支付证书
a4报验申请表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b6费用索赔审批表
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a8费用索赔申请表
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10工程竣工报验单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二
1、编制部门和单位的变化
1.1主编单位职能变化
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个人理解监理协会将不负责除技术内容之外的解释,如果涉及法律和相关程序的问题,应有相依部门解释。
1.2参编单位的变化
与旧的参编单位相比,此次参编单位绝大部分是新单位(除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更名单位),而且增加了北京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以非建筑类见长的高等院校,增加了四川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京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等管理公司,增加了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政府主管部门,体现了与时俱进、专业通用、各方参与的原则。
2、规范内容的变化
2.1新增加的内容
增加了相关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相关服务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管理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个人理解,也就是说我们监理不只局限在施工阶段,我们可参与到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并且可以。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三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5.4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
5.5.5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按本规范表a.0.4的要求填写。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6.1一般规定
6.1.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6.1.2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
6.2工程暂停及复工
6.2.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条文解析]本条由原规范6.1.1和6.1.3合并修订而来,明确了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停工范围”。
6.2.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末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末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6.2.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暂停令应按本规范附录a.0.5的要求填写。
6.2.4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
6.2.5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6.2.6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令应按本规范表a.0.7的要求填写。
6.3工程变更
6.3.1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6.3.2工程变更单应按本规范表c.0.2的要求填写。
6.3.3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6.3.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6.3.5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6.4费用索赔
6.4.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6.4.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律法规。
2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工程建设标准。
4索赔事件的证据。
6.4.3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6.4.4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应按本规范表c.0.3的要求填写;
费用索赔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3的要求填写。
6.4.5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6.4.6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6.4.7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6.5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6.5.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6.5.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
6.5.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延期批准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6.5.4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6.5.5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5.6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6施工合同争议
6.6.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1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2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3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4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6.6.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末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6.6.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7施工合同解除
6.7.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从下列款项中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己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
2施工单位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款项。
3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施工单位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6.7.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1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
2施工单位己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修复已完工程质量缺陷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6.7.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7.1一般规定
7.1.l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
7.1.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
7.1.3项目监理机构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7.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7.2.1监理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
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18监理工作总结。
7.2.2监理日志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
2当日施工进展情况。
3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
4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
5其他有关事项。
7.2.3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7.2.4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项目监理机构。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6说明和建议。
7.3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7.3.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应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
7.3.2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保存监理档案,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
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本章明确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的工作依据,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在设备采购、设备监造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原则、程序、方法和措施。
8.1一般规定
8.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工作内容、配备监理人员,以及明确岗位职责。
8.1.2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并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方案。
8.2设备采购
8.2.1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招标。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询价。
8.2.2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合同谈判,并应协助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8.2.3设备采购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2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3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4市场调查、考察报告。
5设备采购方案。
6设备采购工作总结。
8.3设备监造
8.3.1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
8.3.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并应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8.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并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时应予以签认。
8.3.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
8.3.5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应做好检验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3.6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
8.3.7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设计变更,并应协调处理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调整,同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8.3.8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设备整机性能检测、调试和出厂验收,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
8.3.9在设备运往现场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
8.3.10设备运到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约定与接收单位的交接工作。
8.3.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
8.3.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索赔文件,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协商一致后签署意见。
8.3.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结算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8.3.14设备监造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2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3设备制造工艺方案报审资料。
4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6原材料、零配件的检验报告。
7工程暂停令、开工或复工报审资料。
8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9变更资料。
10会议纪要。
11来往函件。
12监理通知单与工作联系单。
13监理日志。
14监理月报。
15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6索赔文件。
17设备验收文件
18设备交接文件。
19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20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9相关服务
本章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和保修阶段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依据、内容、程序、职责和要求。
9.1一般规定
9.1.1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编制相关服务工作计划。
9.1.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汇总整理、分类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的文件资料。
9.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9.2.1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和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应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9.2.2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
变更勘察方案时,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
勘察方案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
9.2.3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
9.2.4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发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并应报建设单位。
工程勘察阶段的监理通知单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
监理通知回复单可应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
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可按本规范表b.0.i1的要求填写;
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可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
9.2.5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
9.2.6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同时应参与勘察成果验收。
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工作概况。
2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
3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4存在问题及建议。
5评估结论。
9.2.7勘察成果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
9.2.8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
9.2.9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认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应报建设单位。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通知单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
监理通知回复单可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
设计费用支付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1的要求填写;
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可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
9.2.10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应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设计工作概况。
2设计深度、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情况。
3设计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4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9.2.11设计阶段成果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
9.2.12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9.2.13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
9.2.14工程监理单位应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并应制定防范对策。
9.2.15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9.2.16工程监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问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应根据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予以完善。
9.2.17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勘察设计延期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
勘察设计费用索赔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3的要求填写。
9.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9.3.1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
9.3.2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
9.3.3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表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表a.0.2工程开工令
表a.0.3监理通知单
表a.0.4监理报告
表a.0.5工程暂停令
表a.0.6旁站记录
表a.0.7工程复工令
表a.0.8工程款支付证书
表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表b.0.2工程开工报审表
表b.0.3工程复工报审表
表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表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表
表b.0.6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
表b.0.7报审/报验表
表b.0.8分部工程报验表
表b.0.9监理通知回复
表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表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表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验表
表b.0.13费用索赔报验表
表b.0.14工程临时延期或最终延期报验表
表c.0.1工作联系单
表c.0.2工程变更单
表c.0.3索赔意向通知书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作为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基本功,抄写监理规范在日常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涵盖了建筑监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是监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最近,我参加了一次由公司组织的抄写监理规范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抄写监理规范的重要性,也提高了自己的监理能力。
第二段:重视抄写监理规范(250字)
抄写监理规范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抄写监理规范有利于深入理解规范要求,更好地指导现场工作,减少工作流程中的误差和失误。同时,抄写也能让自己对标准和要求更加深入地了解,不仅可以让自己更好地掌握监理技能,更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所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对待抄写监理规范这项工作。
第三段:正确抄写监理规范(300字)
在抄写监理规范的过程中,正确抄写非常重要,这是提高抄写监理规范效率和准确性的前提。我们在抄写时要注意文字的规范、格式的统一、衔接的连贯和标点符号的使用等方面,同时,也要注意抄写监理规范的重要内容和细节。正确抄写监理规范可以避免工作中产生误解和漏洞,减少不必要的纠错和矛盾。
第四段:抄写监理规范对工作的促进作用(300字)
抄写监理规范能够促进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抄写监理规范的过程中,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监理规范、掌握监督验收流程、了解专业知识、与现场工作进行衔接等。这有效地提升了我们的监理能力和业务技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监理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把抄写监理规范作为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来重视和执行。
第五段:结语(200字)
抄写监理规范虽然看似繁琐,但它是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基础和保障,是建筑监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抄写监理规范,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建筑监理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也是提高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学习和实践,坚持抄写监理规范,不断提高自己,为监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五
监理工作是建筑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监理必须遵守一系列监理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在我的工作经验中,我深刻意识到监理规范的重要性,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总结了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第二段:规范意识
对监理工作而言,规范意识是非常必要的。作为一名监理,必须时刻保持警醒,把握监理规范的每个环节,在监理工作中树立规范意识,保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注重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积极参与行业培训和规范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保持自身的规范意识。实践证明,规范意识对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第三段:能力提升
监理工作需要监理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和应变能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我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监理水平。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学习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及各种技术创新等方式,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丰富自己的相关技能,以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段:开展监理工作的方式方法
监理工作需要开展一系列的监理服务流程,不同环节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需要采用正确的方式和方法,把握好每个环节。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积极的方式和方法,例如精心编写监理计划、认真审核监理文件、定期检查工地安全、协助整改工程问题等,以有效提升监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段:结论
监理规范是建筑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完整性。在我长期的监理工作经验中,时刻保持规范意识和提高专业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开展监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建筑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然而,在建设项目过程中,从设计到施工,往往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为了保证建筑项目的质量,监理作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进行学习监理规范过程中,我深感监理工作是一项细致入微、要求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在学习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首先,了解和掌握监理规范的法律法规是十分重要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遵循是建立在法律法规之上的,只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相关的法规,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各种突发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和监督检查的内容,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因此,学习监理规范,首先要明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监理工作提供正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做好监理规范的前期准备工作至关重要。监理工作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方案审核、质量验收及合同管理等环节。首先,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在质量验收中,监理人员应仔细参与,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另外,合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监理人员要保证合同中的各项要求都得到落实。只有通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监理人员才能在后期的实际工作中有的放矢,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而后,了解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是监理工作的核心。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如材料问题、工期问题、施工方法问题等。在这些问题出现时,监理人员首先要及时了解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协调解决。例如,当某个施工节点严重滞后时,监理人员要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协调,确保工期的有效控制。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与业主、设计单位等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确保项目各方的合作。
最后,学会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我是监理工作的关键。在每次项目结束后,监理人员要进行经验总结,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只有通过总结反思,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才能提高监理工作的专业水平。此外,监理人员还应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跟上行业的发展变化。只有保持持续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专业素养。
在学习监理规范的过程中,我深感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才能够运用监理规范来指导实际工作,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通过了解和掌握监理规范的法律法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施工问题以及总结经验改进自己的工作,相信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将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驾护航。
监理规范读后感篇十七
5.2.1 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
5.3.1 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5.3.2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5.4.1 加强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5.4.2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4.3 明确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5.4.4促使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
5.5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5.1 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6.1.1 工程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
b)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书的编制;
c)监理机构应对招标书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
1)技术和质量的要求,2)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3)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4)验收方法、接收准则;
5)时间进度的要求;
释,并保存会议纪要(参见表c.6)和相关文件;
e)监理机构宜对评标的评定标准提出监理意见;
f)监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
6.1.2工程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1)工程建设内容;
2)组织管理;
3)工程建设的准备工作;
4)总包、分包方式;
5)工程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6)质量管理计划;
b)监理机构应分析工程的内容及过程,应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c)监理机构可对招标书中工程进度安排及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d)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工程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工程的预算;
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等理解的一致性;
b)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工程招标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b)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招标阶段协调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6.2.1 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b)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如下内容:
1)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2)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3)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4)其他必要的内容;
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b)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6.2.4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c)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a)
c)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流程参见图a.1。6.3工程实施阶段
6.3.1 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工程实施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监理机构应审核的内容如下:
1)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
2)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
4)工程实施的组织机构;
d)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产品及服务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产品及服务应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
2)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e)监理机构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i)
k)监理机构可参照以下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工程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d)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e)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参见表d.2),宜按下述程序处理工程延期:
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申请予以签认;
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c)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索赔申请(参见表d.1),宜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申请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申请;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b)监理机构宜按以下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2)监理机构应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或信息;
5)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
工程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工程实施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c)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意见;
d)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e)监理机构协调业主单位配合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6.3.7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流程
t程实施阶段的监理流程参见图a.2。6.4工程验收阶段
6.4.1 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a)
d)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c)监理机构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起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f)监理机构应有计划地监督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h)
i)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6.4.2工程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
工程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a)
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工程验收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b)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工程决算。6.4.4工程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工程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c)监理机构应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文档;
d)监理机构应整理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6.4.6工程验收阶段的协调工程验收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b)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第2部分 5工程招标阶段 5.1 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理解工程的需求、目标和范围;
b)促使招标文件与工程的需求、目标和范围相符合;
c)协助业主单位选定合适的承建单位;
d)促使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5.2监理内容
工程招标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
b)宜参与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的工作计划;
c)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d)宜了解业主单位估算的工程总投资;
e)协助业主单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或对招标文件提出监理意见;
f)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应用需求时.应考察确定通用布缆系统的如下方面:
a)传输媒体的类型支持的带宽;
b)通用布缆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c)建筑物的相关图纸和建设规划;
d)建筑物的结构、功能等信息;
e)施工环境和施工限制情况;
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或对其提出监理意见,招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a)工程概括;
b)投标单位的资质或能力要求;
c)工程的质量要求;
d)工程工期要求;
e)系统测试标准;
f)工程验收方法等。5.3.3承建合同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如下方面内容:
a)合同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b)工程建设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c)工程质量要求;
d)工程建设依据的标准;
e)工程验收的标准、方式和条件要求;
f)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支付条件等。6工程设计阶段
6.1 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促使形成可行的、优化的工程设计方案l
b)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施工的关键点,明确工程施工的要求。6.2监理内容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推动业主单位和承建单f市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规范工程设计过程;
b)确定工程各方往来文档的种类、格式、签批人等事宜;
c)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需求说明书,经确认的设计需求说明书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
d)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召开设计技术交流会,澄清设计技术细节,并做会议纪要;
e)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就设计变更内容达成一致;
f)审核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并对变更引起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变化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需求说明书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a)通用布缆系统结构;
b)室内外管线路由;
c)配线间的布局及位置;
d)电信插座的位置;
e)电源的要求;
f)无线设备的位置等。6.3.2设计方案
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方案:
a)承建单位应提交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的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至少应包括:
1)工程名称、范围、内容、目标;
2)设计依据;
3)线缆材料选择说明;
4)施工工艺要求;
5)测试验收方案;
6)设计图纸(系统结构图、平面布置图等)等;
下方面进行审核:
1)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标准及文件应为现行可用,且符合业主单位需求;
2)工程设计应满足工程应用需求,并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通用布缆系统设计一般应包括园区主干、楼宇主干、水平布缆三个布缆子系统;
4)通用布缆系统的结构应能支持总线型、星型、环型等不同的拓扑结构;
5)线缆材料类别和型号选择符合工程应用需求;
6)设备间内的环境要求明确且符合设计规范;
7)屏蔽系统的接地措施符合设计规范或要求;
8)关键施工点的工艺流程符合施工规范或要求;
9)隐蔽工程实施方案应明确;
10)图纸与实际环境的相符性等;
c)监理机构应审查工程设计方案中无线局域网部署技术关键点,要点如下:
1)设备与天线的选型符合标准规范;
2)每个无线点的天线增益、高度、方位及信道的选择符合设计规范;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促使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应用需求;
b)促使工程在预定工期内完成,c)促使工程投资受控且合理。7.2 监理内容
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监理意见;
b)根据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标准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d)根据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对承建单位的实施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
e)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确认其具备完成所分包部分的能力;
f)检查验收进场的线材和连接硬件,并出具验收报告;
g)检查确认承建单位的示范施工;
h)响应承建单位提出的隐蔽工程报验,并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签认;
i)响应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工程变更的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
k)按照既定程序处理工程索赔申请;
1)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做好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7.3监理要点
7.3.1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
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的如下方面进行审核:
b)施工进度计划应合理,应和其他系统建设的进度计划协调一致;
e)隐蔽工程工序应合理,有质量检验保证措施;
f)测试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设计方案中规定的测试规范要求;
g)测试计划方案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方案要求;
h)系统维护计划及培训计划合理。7.3.2工程分包
监理机构应审查工程分包的如下内容:
a)范围;
b)质量要求;
c)工期要求;
d)检测验收标准或要求,e)分包单位的能力;
f)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等。7.3.3施工准备
监理机构应及时检查承建单位工程施工准备情况,如满足要求,应签认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的下述准备内容:
a)施工方案签批情况;
b)关键施j二工具、施工人员到位情况;
c)关键质量检测设备到位情况;
d)关键线材和连接硬件到货情况等。7.3.4质量保证措施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审核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
a)布缆产品入场质量检查措施;
b)关键施工点的质量检查措施;
c)隐蔽工程的工序及报验措施;
d)通用布缆链路测试标准和方案等。7.3.5线材、连接硬件验收
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进场使用的线材、连接硬件进行检查验收。
b)进场线材和连接硬件的检查要点如下:
1)线材和连接硬件数量、规格、质量与合同、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线材和连接硬件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c)必要时,监理机构对进场的线材进行抽检测试,并出具抽检测试报告;
d)检查验收不合格或抽检测试不合格的线缆和连接硬件不得进场使用。7.4示范施工
监理机构应按照如下程序对示范施工进行检查确认:
c)督促承建单位整改示范施工出现的问题,整改后的部分需经监理机构检查确认;
c)现场检查隐蔽工程,并对符合设计要求的隐蔽工程进行签认;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如下方面进行检查:
a)根据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的检查控制点,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b)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行阶段性的监理抽检测试,并形成报告。c)保护设施安装的检查工作:
1)安装位置、路由和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桥架与线槽联接的紧密性;
3)金属桥架接地联接的可靠性;
4)桥架及线槽的密闭性;
5)室外立杆或管道施工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
6)对于屏蔽布缆系统,屏蔽和等电位联结应完整、可靠且连续。屏蔽系统接地应符合设计规范。
d)机柜、机架安装的检查工作:
1)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安装应牢固;
3)接地极进行可靠连接;
4)配线架标识规范。
e)电信插座安装的检查工作:
1)安装位置和设计方案的相符性;
2)安装应牢固;
3)施工符合施工规范;
4)电信插座标识规范。f)连接硬件安装的检查工作:
2)连接硬件应使用压接跳线或快接跳线; 3)连接硬件应有标识和管理手段。
g)线缆敷设的检查工作:
1)路由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线缆标识应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
3)线缆在管、槽中的填充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线缆敷设转弯处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规范;
5)敷设时应有消除拉伸、急剧弯折和紧捆线缆引起的线缆张力的保护措旌;
6)铜缆与其他系统线缆之间的距离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h)标识、记录的检查工作:
1)所有线材和连接硬件应标识并记录;
2)变更的线缆或连接硬件应做记录。i)无线施工的检查工作:
1)设备放置位置的温湿度应符合设备工作要求,馈线长度符合要求;
2)天线、馈线安装时不能有碰撞,防止受力变形,影响技术性能;
3)天线安装的高度和方位,各安装部件要紧固良好;
4)馈线弯曲和扭转时,弯曲半径和扭转角度要符合馈线安装要求;
5)天线接地应可靠,馈线固定应牢固;
6)馈线衰耗值符合设计要求;
7)所需线缆的类型应合适,敷设应规范。8工程验收阶段 8.1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形成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应用需求的测试验收方案;
b)测试验收通过的工程顺利移交。8.2监理内容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测试验收方案,并提出监理意见;
b)审核并确认工程的验收条件}
c)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工程自测,并审核承建单位自测报告;
d)如有必要,协助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通用布缆系统进行检测;
e)督促承建单位按照业主单位存档要求编制竣工文档,并审核竣工文档;
f)编制工程监理总结报告,整理并向业主单位提交工程全部监理文档;
g)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协助完成工程移交。8.3监理要点 8.3.1工程自测
承建单位应对完成的工程进行自测,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自测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a)检查承建单位的测试仪器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b)要求承建单位对通用布缆系统工程包括的所有链路进行测试,并提交自测报告;
c)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测试报告,测试应符合设计方案依据的验收标准;
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方案,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的如下方面进行审核:
a)验收目的、范围、内容与承建合同的一致性;
b)验收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c)验收的标准;
d)测试的方法和设备。8.3.3初验条件
监理机构应核实初验的如下条件:
a)除承建单位、业主单位同意,并签认工程备忘录的未完成工作外,工程建设全部完成;
b)工程建设文档齐备,且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
c)验收方案经审核确认;
承建单位竣工文档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承建合同;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
d)设计方案;
e)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
f)工程施工报告;
g)隐蔽工程记录;
h)变更记录;
i)自测报告;
j)信息点分布图(表);
k)园区、楼宇、水平配线表; l)竣工图纸等。
第3部分 5工程招标阶段 5.1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理解工程的需求、目标和范围;
b)促使招标文件与工程的需求、目标和范围相符合;
c)协助业主单位选定合适的承建单位;
d)促使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5.2监理内容
工程招标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
b)宜参与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工作计划;
c)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d)宜了解业主单位估算的.t=程总投资;
e)协助业主单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或对招标文件提出监理意见;
f)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理解业主单位对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需求:
a)工程建设目标;
b)工程建设范围;
c)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功能、性能需求;
d)工程投资规模;
e)工程进度计划;
f)工程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g)若存在现有网络系统,应考虑目标网络系统与现有网络系统的兼容性,以保护业主单位的原有投资。
5.3.2招标文件
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对如下内容提出监理意见:
a)项目需求;
b)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c)工程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d)工程的时间和进度要求;
e)主要设备、产品及服务的要求;
f)验收方法、接收准则;
g)投标文件的要求;
h)分包合同的要求;
i)合同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5.3.3承建合同
监理机构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协助业主单位对承建合同的如下内容进行检查,并提出监理意见:
a)工程建设目标、范围;
b)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
c)工程使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d)电子设备机房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测试和验收要求;
e)要求承建单位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实施工程建设;
f)明确监理机构在工程款支付中的作用;
g)工程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以及和工程付款相关的约束关系;
h)主要设备的保修条款以及系统的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的要求;
i)各阶段需要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文档,以及需要完成的培训等相关服务内容;
j)为工程变更和扩展问题规定的处理方法。6工程设计阶段 6.1 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要求承建单位组织人员对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形成文档。监理机构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后提出监理意见。
b)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c)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业主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
d)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7工程实施阶段 7.1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加强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c)明确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b)审查承建单位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
c)审核承建单位报审的工程实旌组织设计方案、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计划,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
2)工程实施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
3)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
5)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d)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8工程验收阶段 8.1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
e)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
f)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验收t作;
g)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
h)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i)编制项目监理总结报告,整理并向业主单位提交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审查设计文件中蓄电池的类型、电池容量、运行环境是否满足使用、维护和安全的需要。
9.1.1.4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检查电缆桥架的设计是否满足电缆敷设数量要求,设计的路由走向、标高是否符合现场要求。
9.1.1.5 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b)应急照明灯应有双路电源供电。9.1.1.7开关、插座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检查设计的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是否符合电子设备机房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检查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等级是否满足电子设备机房内各类设备的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供配电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供配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9.1.2.2不问断电源(ups)设备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不间断电源(ltps)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蓄电池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对超过规范规定长度电缆桥架设置伸缩节;
b)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9.1.2.6 开关、插座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开关、插座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开关、插座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
c)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9.1.2.7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电线、电缆的接线、并联运行电线和电缆的型号、规格、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照明、应急照明灯具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照明、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9.1.2.9防雷及接地装置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电子设备机房的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9.1.3.1供配电的验收测试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低压电线和电缆,其线间和线对地问的绝缘电阻值必须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f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c)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切断后,电源转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规范。
9.1.3.9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测试验收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9.2空调系统工程 9.2.1 设计阶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审查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承建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c)窄调设备的选型及设备性能的稳定性需保障电子设备机房的需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各承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中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b)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
c)审核施丁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和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设备基础的位置、强度、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c)设备稳固性、设备安装垂直及水平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d)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顺序和要求;
g)风冷式空词机组管道的连接应严密、无渗漏,四周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
9.2.2.3风管制作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风管制作的材料品种、规格与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9.2.2.4风管及部件安装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b)制冷管道的接驳工艺检查;
c)冷凝水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d)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问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承建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建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或进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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