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大气环境监测方案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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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大气环境监测方案范文(19篇)
时间:2023-10-31 10:16:05     小编:BW笔侠

在实施任何计划或任务之前,我们都需要先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制定方案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要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修正,以适应变化的环境。9.方案的完善需要不断的实践和总结,不断修正和优化现有的设计。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一

自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大会召开以来,我乡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认真开展了辖区12个行政村、6个拆迁待建空地、15个在建工地、9个在建市政工程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辖区12个行政村需完成覆盖面积138.9734万平方米,已完成115.7734平方米,完成比例83.3%。其中,完成密目网覆盖面积64万平方米,撒播草籽面积3万平方米,海力特固化面积49.9332万平方米,建设围挡2400米。

(一)加强领导,深入推进治理工作

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明确治理任务、治理责任和实施步骤,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各包村主管领导为大气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治理行动和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研究治理措施,解决经费保障等问题,各包村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精心策划,加快综合治理进度

一是实行属地化治理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牵头”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拆迁工地、施工现场、企业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密目网覆盖、海力特固、撒播草籽、建设围挡等措施,扎实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重点监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按照治理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监管力度,完善现场扬尘防护措施,要求施工方做到:

1、将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管理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监管;

2、实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采取砂石、渣土拉运和垃圾外运防抛洒措施;

3、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日常检查制度。我乡重点针对置区项目、万科项目等施工现场的围挡建设、裸土覆盖、施工道路硬化、出入工地车辆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尽可能将建筑工地扬尘降到最低。

三是加大拆迁村垃圾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污染监管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拆迁垃圾集中清运工作的部署,我乡结合实际,全面推进辖区已拆迁村庄垃圾清运工作,同时做好在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治理,积极推行机械化清扫,做到定时清扫、定时洒水,不留盲区、死角。继续加大对运输垃圾的渣土车辆查处力度,对进入垃圾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易撒尘的运输车辆必须做到遮盖、封闭运输,防止散落引起扬尘污染。

我乡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管,建立辖区内道路运输二次扬尘的污染治理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拆迁垃圾污染的集中治理活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努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二

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的原则以治理秸秆焚烧、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进一步严格执法巡查,对大气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实现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1、裸露物料场(堆):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2、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3、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4、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5、秸秆、垃圾焚烧污染。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史振永 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 静 乡人大主席

马长江 副乡长

成 员:冯 健 乡国土所长

田德祥 乡安监所长 于福增 乡派出所长

崔继军 电管所负责人

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主任由田德祥同志兼任,成员由王东辉、史宝杰同志组成。

四、相关职责

乡政府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对辖区内的道路保洁、物料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组织实施管理;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辖区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抓好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

1、严厉整治矿山扬尘。由乡安委会牵头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选矿厂进行停产拆除,拆除后由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监督防止其复发。并从源头制止,加强矿山巡查管理,发现非法开采盗采(挖山皮土、挖矿石、打石板)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

此项工作由乡安委会牵头,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电管所配合。

2、污染小企业治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并加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坚决不让其在我乡有生存的空间。此项工作由安委会牵头,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及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配合配合。

3、一般企业环境污染。指导辖区内的企业按照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加强对企业内部货场露天堆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此项工作由乡安监所负责。

4、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广秸秆还田、青贮等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大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狠抓秸秆清运,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禁烧目标。

此项工作由乡政府牵头,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配合。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大气污染控制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控制大气污染的良好局面,确保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控制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或造成污染事故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义联庄乡政府 2013年10月15日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三

为了确保创模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巩固银川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成果,银川市决定实施“多彩银川蓝天品牌”工程,强力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动力,以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进一步控制和削减大气中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含量,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高,着力打造“多彩银川蓝天品牌”,为广大市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原则。坚持源头控制预防为主,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争取在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近期和远期目标,有规划、分阶段全面推进,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实施来保证中长期目标的实现。

(二)疏堵结合,强化监管原则。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引导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绿色产业,淘汰大气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的设备及产品。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加速生产方式的转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管能力,对不法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三)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原则。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治理方面的综合整治力度,尤其在控制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等方面力求突破,从而带动各项治理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升市区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对大气环境的满意程度。

三、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蓝天品牌”,逐年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到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二级及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85%以上。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调整城市产业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环境容量

1、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中心城区开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推动企业出城入园,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环境容量。

责任分工:市规划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园林局、环保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

2、依法淘汰和关闭高污染企业。对市内高污染、工艺落后的企业进行搬迁,对不能搬迁改造的企业进行关停。

责任分工: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工商局配合落实。

3、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督,在禁煤区域不得新上燃煤锅炉,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杜绝重污染项目向我市转移;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4、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在城市热电和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区域内开展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20**年新增清洁能源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市住房保障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抓好工业企业烟气污染治理

1、开展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1)实施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认真落实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按期实施,并督促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集团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按期安装烟气在线项目。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西夏区政府、金凤区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于20**年6月完成,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于20**年3月完成,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集团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热电联产安装烟气在线项目于20**年5月完成。

(2)实施大型燃煤锅炉的脱硫工程

督促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加快脱硫工程项目实施,并督促辖区20吨以上锅炉启动脱硫工程,切实落实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3)继续开展拆除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工作

20**年,我市计划拆除50台燃煤锅炉,完成50台锅炉煤改气项目。同时,结合西夏热电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拆除规划范围内的生产及生活锅炉。西夏区重点是大企业的生产性锅炉,金凤区、兴庆区重点实施煤改气,或拆除小锅炉并入大吨位锅炉。

一是对未进行“煤改气”的燃煤锅炉,特别是污染严重的茶浴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治理。二是拆改结合。今后的.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拆改与监管齐头并进,以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强化监督检查为重心,督促实现达标排放的管理目标。三是按计划进度,解决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对弱势群体集中居住的小区燃煤锅炉,列入专项治理项目,从环保治理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2、大力开展制药企业的治理工作。

继续督促启元药业进一步对臭气进行治理,并督促对大地丰之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臭气进行防治,防治新的臭气源产生。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监督,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三)认真开展行业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环保与城管、卫生等部门共同行动,分行业、分区域、分规模进行指导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施,对油烟进行治理,全面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做好餐饮业的环境管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继续开展煤场、原料场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料厂、煤厂降低粉尘污染。对市内混凝土搅拌站、堆料厂一律封闭,新建企业原料厂一律封闭;对中房湖滨供热站等十五家堆料厂进行封闭,8月底前完成。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经委、辖区政府配合落实。

(2)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

在项目审批时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否则不予审批。对市政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管网等)、拆迁施工必须按规定采取遮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施工运输沙石、工程土、渣土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市环保局、房管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城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督。对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要依照《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处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园林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

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防治尾气污染。严格执行《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配合,形成上路检查的长效机制,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加大治理和淘汰力度,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冒黑烟现象,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将尾气监测作为机动车年审的前置条件,完善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的相关环保资料,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必须达到80%以上。

公安部门要积极引导公用车辆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对过境的超标排放车辆,尤其是排放量大的载重运输车辆实施分流,减少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完成。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4、开展工业粉尘治理

(1)启动尿素造粒塔粉尘等工艺尾气治理工程

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尿素造粒塔粉尘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是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丰友化工造粒塔尿素粉尘污染的问题,通过技术支持、项目支持,争取治理工程有突破性进展。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启动

(2)开展对水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

加强对辖区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以完成工业粉尘总量控制。针对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瀛海水泥有限公司、贺兰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要求企业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出现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现象;并在拉运、转运、出料工程中采取有效收尘措施,防止出现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开展对采砂、采石行业、套门沟的污染治理

继续落实贺兰山东麓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解决该区域中矿山开采、沥青拌和站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巩固治理成效。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西夏区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2月之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燃煤锅炉、炉窑的监测力度加强对排放口燃煤烟尘污染的控制,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不达标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环保局。

(二)强化监督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现有在线监测的基础上,20**年在市属环保重点企业再进一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并与市环保局正常联网。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确定各级环保重点企业名单,督促其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规范企业管理,通过核定排放总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建立动态档案、加大检查频次、实施年度检验等措施,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实现污染减排。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增强群众使用清洁能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打造“蓝天品牌”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责任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失职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林县煤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柳煤字[2014]32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空气质量。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贾保生 副组长:李乃权 梁福才

成 员:相关职能科室、队组的负责人,环保科全体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李成全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4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矿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矿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矿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锅炉的燃料。

3、控制原煤的销售量,加大选煤入洗率,保证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并且民用煤灰分不得高于16%,硫分不得高于1%。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到2015年,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措施。对重点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各种煤堆、料堆要实行封闭式储存或建设防尘抑尘设施。

2、严格整治矿山扬尘。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在采暖期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敏感时段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3、扩大绿化面积。扩大生产区和办公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周边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三)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3、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公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全体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保科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消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鼓励群众参与。 鼓励全矿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公司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落实资金,加强保障。 我矿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并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各队、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五

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区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煤烟型污染和工业粉尘为重点,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在洁净清新的大气环境中。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手段,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集中供热、推广清洁燃料、推行节能环保技术,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治理改造,使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范围

城市建成区、武威工业园区、武南工业园区、黄羊工业园区、武南等建制镇和交通干线沿线。

四、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

1、对辖区内锅炉、茶浴炉、窑炉(包括砖厂)的黑烟、烟尘污染进行治理改造。

2、对堆煤场、洗煤场、种子、水泥企业的工业粉尘进行全面治理改造。

3、对集中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内的分散供暖锅炉进行并网。

(二)任务分解

1、区环保局

(1)按法律规定加强统一监督管理。

(2)按区政府要求加强组织推进。重点对方案范围内的超标大气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

(3)按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2、区住建局

组织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并网工作,取消分散供热锅炉。

3、区工信局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相应管理。

4、区广播电视局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扰民突出的污染企业予以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我区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工作措施

1、积极推行集中供热。结合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取缔集中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内的分散小型供暖锅炉。

2、加强粉尘污染防治。采取围挡、硬化地坪及栽种树木、花草等绿化措施,规范堆煤场、型煤厂、市政和种业企业裸露生产线排放的无组织粉尘污染,对其有组织排放的粉尘上置除尘、收尘设施,以防治粉尘污染。

3、加强煤烟型污染防治。对1蒸吨以上锅炉干法除尘设施进行湿法除尘改造;对小型立式锅炉采用清洁能源、炉型改造等措施,彻底解决烟气(黑烟)污染。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4月15日前)。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下达限期治理任务。

(二)启动阶段(2011年4月16日至2011年5月8日)。环保局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对区属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区环保局要加强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治理。企业按通知要求开展整治。

(三)推进落实阶段(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10月30日)。于10月30日前完成本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跨污染治理项目分步实施。要强化依法管理,对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依法停产(业)治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20日)。污染治理项目由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凡停业治理的企业,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开业。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孙伟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林兴述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朱爱学区工信局副局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文武区环保局副局长(监察大队队长)

徐治林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景寿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徐治林兼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以罚款、封停污染源、停产或停业等处罚。

(三)加强扶持和服务。区环保局要积极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提高污染治理质量。

(四)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对环境监察中发现的严重超标排污企业、偷排冒黑烟企业、环保违法严重企业实行公开曝光和跟踪采访,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排污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增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透明度,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六

为不断改善我镇年度空气质量,如期完成202-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镇政府决定在落实好《孟村回族自治县20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孟村回族自治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方案基础上,根据我镇当前空气质量研判分析结果,采取以下强化管控措施。

一、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管控。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停限产措施,凡未按要求停限产的,一律实施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错峰名单。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的管控。我镇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控,清除污染因素,确保空气监测质量,推进我镇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排名。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七

为切实解决我镇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确保我镇范围内餐饮业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2-年攻坚行动方案》、《平邑县大气污染防治202-年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辖区范围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油烟排放单位,非居民取暖燃煤单位(馒头房、煎饼坊、油坊等),依法取缔燃煤大灶,全部改为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确保油烟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取缔露天烧烤,严格执行“烧烤进店、炉具进院、油烟进管”三进要求。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或者使用正常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

(一)已完成整治的餐饮场所。开展“回头看”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整治效果良好。

(二)新增餐饮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管道。

(三)存在问题餐饮场所。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停业整治。

202-年8月25日前完成镇区范围内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任务。

环保所:加强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对油烟扰民问题调查处理。

执法中队:负责辖区餐饮场所环境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依法依规取缔露天烧烤。

食药所: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对新增餐饮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禁批卫生许可证,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场所实施许可证禁审机制。

工商所: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是否齐全,并对检查厨房设备、消防设备、卫生通风条件、卫生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等任副组长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小组。环保所综合协调,执法中队、食药所、乡建办、工商所、派出所全力配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人员调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分类要求,于8月15日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到人,包片到位,边查边改。

环保所: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督促巡查中发现的应安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安装到位。

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露天烧烤依法取缔到位,并于8月15日前建立工作台账,边查边改;加强辖区内餐饮业油烟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台账,抓好落实。

食药所:按照行业监管原则加强餐饮业日常巡查监管,做好餐饮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统计上报工作。

工商所:对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发出监督意见书,无照经营的经营户责令停业。

(三)加强督导考核。镇督查室、环保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治理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督导确保任务完成。

(四)严格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八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近日,石家庄市出台的《20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将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大气环境持续好转。目标为202-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2-年下降7%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3%左右。

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深化绿色转型攻坚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和产业准入政策,加快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加快主城区火电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县(市、区)建成区的火电企业逐步实施退城搬迁。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重点行业限制类产能装备升级改造,在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

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原则,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清洁能源替代,推进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清洁能源推广。

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监管,严查散煤复燃,加强电厂、钢铁企业、水泥企业等炉前煤质监测和管控,安装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驻厂员制度,持续开展炉前煤质监测监管,严禁使用劣质燃料。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

推进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及港口集疏运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既有铁路专用线的火电、钢铁、内陆无水港等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达到85%以上。

在鹿泉区、正定县、栾城区和藁城区依托现有的物流园区,改造建设4个搬倒中心,市内四区和高新区所需物资全部由搬倒中心配送。10月底前,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长安区和高新区等辖区内的物流园区实现新能源物流车配送,园区内叉车、搬运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车优惠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激励政策,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严查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禁止超标排放、未进行编码登记、“冒黑烟”的工程机械使用。

加强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以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标油品存储、销售和生产行为。

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深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攻坚

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完成有组织排放超低改造基础上,202-年底前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电力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全面超低排放改造,202-年底前在产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部达到深度治理标准,铁路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超净排放。

加强建材等重点行业有组织超低排放监督管理,对物料储存、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建立清单,实施深度治理,以高架源、燃煤排放大户为重点,着力推进工业企业落实达标排放、深度治理、污染管控、排放总量减排等措施,对火电、钢铁、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碳素、页岩砖、钙镁、化工等151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

深入开展工业窑炉和锅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完成45台燃油(醇基原料)锅炉、70台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提标改造。

强化臭氧污染治理深化vocs污染防治攻坚

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年底前完成30家企业vocs深度治理任务。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夏季高温时段实行生产调控、错时生产。

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排放源vocs管控,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在无组织收集、末端治理设施给予政策支持。

督促主城区及县(市、区)建成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非经营性职工食堂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严禁占道露天烧烤。引导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建区建筑墙体涂装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避开5月至9月作业,对5月至9月必须作业的工程避开8时至18时进行作业。

强化用地结构调整深化面源污染防治攻坚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降尘量月度通报排名,主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平方公里每月。健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推行“洗+扫+冲+洒”环卫作业模式,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冲洗作业,深层清洁路面尘土。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

完善建筑弃土弃渣、砂石堆场等物料堆场台账,规范物料堆场建设,有序推动合法生产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202-年完成103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通过采取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及工程治理等方式,消除地质灾害、修复绿化矿山迹地,抑制扬尘。

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禁止秸秆垃圾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依托529个高架高清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落实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践行移风易俗,弘扬生态文明。

强化重点时段管控深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

提高预警信息前瞻性和准确率,提前72小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有效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科学开展应急减排,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力争将临界天气转为优良天气。

精准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夯实应急减排清单,指导涉气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或公示牌,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实施动态调整。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系统,及时进行动态管理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保障涉外贸出口、部队专供、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产品生产和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场地执行不停产、不限产或不停工的差异化管控措施。

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重点排污企业门禁视频管控系统、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等数据监控平台作用,查验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利用重点高架源在线监测数据远程质控系统,验证在线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黄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黄环委办〔〕11号),及市委、市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实施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综合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能力为手段,细化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武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要达到292天以上,达标比例8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三个重点,实施“严控工地扬尘污染、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控城区露天烧烤无序排放,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五个严控,分解落实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清单。

(二)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强化督查。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政务督查重点事项,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肃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坚决落实预警、通报、约谈、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等措施。

(五)信息公开。每天在武穴电视台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以及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公开问责,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清单管理(详细工作任务见附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加强联动联治,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

为不断改善我镇年度空气质量,如期完成2021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镇政府决定在落实好《孟村回族自治县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孟村回族自治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方案基础上,根据我镇当前空气质量研判分析结果,采取以下强化管控措施。

一、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管控。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停限产措施,凡未按要求停限产的,一律实施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错峰名单。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

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的管控。我镇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控,清除污染因素,确保空气监测质量,推进我镇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排名。

新县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乡镇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镇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乡镇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乡镇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一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xxx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13〕8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打造活力**,美丽**,幸福**,以扬尘、废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二、主要目标

2014年底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以上;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73微克/立方米以下,比2012年下降14%以上。到2017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明显减少,力争全市城区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地级市前八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提升脱硫效率。2014年底前,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严控颗粒物排放。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热电及自备电厂等重点企业和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矿山、水泥粉磨站、煤矸石砖场、新型建材厂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市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

3.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5年底前,整顿规范汽车维修、防盗门窗焊制等金属加工行业露天喷涂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2014年底前,推进化工、煤炭、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全市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5、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4年底前,**市建成区要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城区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着力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6、强化施工扬尘治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工地扬尘规范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建筑工地未建设完成车辆清洗设施的一律不得开挖渣土及其他施工作业;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深化绿色工地创建,将检查结果纳入建筑企业信用和资质管理,作为招投标的依据。重点季节、重点时期、关键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建筑工程一律使用商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必须采用封闭、降尘等措施。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全部强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严禁使用鼓风式除尘器,推广使用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保障性住房、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率先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区域供冷供热等规模化应用。

7、减少道路运输扬尘。市县两级城区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应实施严格密闭运输,并于2014年底前安装gps定位系统。运输车装载不超出后档板,工地及弃土场出入口建设冲洗平台,车辆出建筑工地、砂石厂及弃土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统一规划弃土场,渣土车进入弃土场后应随倒随推平随碾平。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积极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2015年底前实现城区70%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2017年底城区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8、控制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扬尘。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建设布局规划;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生产、运输过程中扬尘达标整治,实现封闭式运行;对未执行环评和 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的整治,整改未完成或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关闭。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滑坡,按照《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0号)和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兰州市扬尘防治技术的指导意见》(兰污指办[2013]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管控工作指令的精神要领,为改善我区的城市环境,提高大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指数,现今结合我公司生产场区所在区域现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一、工作目标

有效的控制生产现场扬尘,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排放,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生产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制:生产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拌合公司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及废气排放的控制管理。

2、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宣传教育,并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体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意识教育,生产作业前对作业工人进行扬尘控制技术交底。提高生产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3、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对进场的运输石料车辆以及出场的运输拌合料车辆要加盖篷布,并且要清洗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拌合料和石料在运输途中洒落,督促进场运输沥青、燃油的车辆做好防漏检查。

4、对生产场区内烟气排放严格执行各项标准,确保排放达标,要定期检查拌合机的除尘降噪设备,确保每次生产能够正常运转。

5、对场区车辆来往密集的区域要经常洒水降尘,每次生产完后要及时清扫场区。

三、组织机构设置

1.1部门设置

(1).工程部、技术部、财务部、总工办,是实施本方案的主要控制部门。

(2).拌合公司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负责方案的审批、实施指导,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财务部负责对本方案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4).工程部是本方案实施的重要部门,拌合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1.2人员设置

为全面实施本方案,使其达到目标、指标及本方案的要求,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石国雄

副组长:辛守利

组员:郁青山王根超常学鑫李刚徐龙善

子,对拌合公司进行包干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目标、指标

建立奖惩制度,对扬尘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对不按拌合公司规定操作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扬尘治理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罚款。

3.方案编制与实施

3.1方案的编制

(一)、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方案的编制。拌合公司必须按照《生产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施工,确保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

(二)、生产材料堆放:生产现场的生产材料、设备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生产材料、设备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撒水,加以覆盖。

(三)、控制粉尘污染:生产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进一步强化商砼的使用,严格控制砂、石、水泥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充分利用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对现场硬化道路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清扫,并及时洒水,进而使现场道路时常在湿润状态,以防扬尘飞起,污染环境。

环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废水再利用系统,合理布置管线,定时对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现场空气环境。

(五)、清运垃圾:生产现场的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确保清运到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和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在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进入施工场地所有车辆带泥轮胎冲洗干净后,运输散装货物必须覆盖,不得遗撒,避免行使途中污染道路,方可驶出工地。

四、工作要求

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是做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实现生产现场环境净化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抓好治理现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治理目标和措施的细化。防止扬尘污染要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上,防止扬尘要做到方案审批到位、日常教育到位、技术交底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措施防范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生产现场扬尘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腾厦沥青拌合公司

2014年3月1日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xxx《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府发〔2014〕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4─2017)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态**”为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全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四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林县煤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柳煤字[2015]32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空气质量。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贾保生

副组长:李乃权 梁福才

成 员:相关职能科室、队组的负责人,环保科全体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李成全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4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矿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矿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矿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锅炉的燃料。

3、控制原煤的销售量,加大选煤入洗率,保证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并且民用煤灰分不得高于16%,硫分不得高于1%。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各种煤堆、料堆要实行封闭式储存或建设防尘抑尘设施。

2、严格整治矿山扬尘。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在采暖期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敏感时段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3、扩大绿化面积。扩大生产区和办公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周边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三)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3、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公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全体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消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鼓励群众参与。 鼓励全矿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公司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落实资金,加强保障。 我矿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并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各队、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某某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

整治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坚持生态优先、倡导绿色崛起、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新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整治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大幅改善全乡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全县大气污染治理做出重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在最短时间内,以重点村街道环境为重点,将非煤矿山、工地搅拌站、堆积砂石料、违章建筑、废弃荒地、废品收购站、道路遗撒、秸秆焚烧等环境污染源污染源进行彻底治理,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使我乡大气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工作任务

1. 荒弃土地及秸秆焚烧整治

(1)、对整治范围内的废弃荒地,要因地制宜进行平整,达到种植条件,要充分利用荒地和平整恢复的土地,创新机制,以苗养林,最大化增加绿地面积,2015年全部进行绿化。

(2)、负责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以公路两侧为重点,做好各项生态工程、环公路、重要节点的造林绿化和林木管护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树木成活率。

(3)、对全乡范围内秸杆焚烧现象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坚决杜绝焚烧秸杆现象的发生。

2、环境卫生整治

(1)、对各村主要街道的乱堆乱放杂物,堆积的砂石料及建筑材料进行彻底清理,保证可视面范围干净整洁。

(2)、结合新民居建设,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进行新建、翻建和修缮加固,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3)、拆除违章设立的广告牌及各种墙体广告、标语等。

(4)、对各村垃圾池进行定期清理,保证垃圾池有人管理、有人清理,严禁出现垃圾池外流现象。

3、辖区内矿山扬尘污染

4、餐饮业排污及机动车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行政村包村干部、党委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随时对各村、整治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集市,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增强群众的公德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零一四年七月

s102省道颍上江店孜至阜阳四十里铺段改建工程 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单

承包单位: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s102fylyq-sg03

一、编制目的

本标段项目距离居民生活区较近,散体施工材料较多,易造成扬尘等大气污染,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部经过开会研究,决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任立忠

副组长:谢永胜

组 员:赵新创、朱乃昌、王发强、胡浩、沈军、肖如荣、汪浩、赵正林、曾竹龙

三、环保理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四、落实措施

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五、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1)在扬尘较为严重的地方采用围挡或洒水降尘的方法

现场周边按着施工用地红线设置围挡,高度2米,即挡噪声又挡粉尘,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2)扬尘产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要求不污染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3)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现场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处理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土方、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车辆全封闭运输,尽量防止运输车辆将混凝土、石渣、钻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上,发现污染后立即派人清扫干净。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堆料场地进行硬地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 严禁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和施工方法,同时不能在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如含尿素的混凝土抗冻剂等。

(6)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同时配备洒水车辆,每天

按时进行洒水降尘。

六、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使施工现场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最小化。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定期对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禁止焚烧垃圾。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覆盖,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七、考核机制

项目部每周对各个工区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对考核优良的施工队伍予以表扬,并奖励1000元,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组,提出严厉批评,并处以2000元罚款。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s102颍上江店孜至阜阳四十铺改建工程03标项目部

二零一四年七月

**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523号)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任务分工的通知》(*办字201528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步伐,切实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加快绿色崛起”的目标,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形势

(一)治理大气污染势在必行。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华东地区大气质量急剧恶化,雾霾天气频频出现,一度引起全国乃至国际关注。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于今年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河北省也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五十条)。同时,省、市为落实上级要求,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当前首要的任务。

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同步提升的绿色崛起之路”发展目标,我们必须立足保护环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我县大气污染现状不容乐观。我县城区大气污染为煤烟型,污染源主要是采暖锅炉和居民采暖炉。虽然我县近几年城建投入不断加大,集中供暖覆盖率不断提高,但是增长速率还比较缓慢,离当前环保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加之我县冬季供暖期长,民众环保认识不到位,各种环保设施不健全,秸秆焚烧现象加剧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县大气质量逐步恶化,尤其在冬季供暖期间问题更为突出,治理形势更加严峻。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能源、交通、餐饮、工矿企业整治和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为重点,以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为保障,加快构建联防联控体系,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到2017年实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确保大气环境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预防治理原则

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标本兼治,远近结合。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着手,着眼大气环境污染变化趋势,全面抓好碳减排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三)联防联动,齐抓共管。建立政府统一监管、部门联动配合、社会积极参与、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格局。

四、治理重点及任务分工

加强重点治理,确保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到2017年,全县细颗粒物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6项指标年度评价稳步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优良天数保持360天以上。

(一)锅炉茶炉治理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体工商户的70台锅炉中,有除尘设施的58台锅炉再新上脱硫设施,其余12台既无脱硫又无除尘设施的锅炉,新上脱硫除尘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住宅小区和个体工商户在2015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并经环保、质监验收,出具证明后认定有效。今后,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并逐年加大集中供热覆盖率。(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质监局、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

2.全县19台茶炉,除学校、医院外全部在2015年1月底

前完成关停或采取改电、改气等使用清洁能源。学校、医院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改电、改气工作。(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质监局、发改局、工信局。)

3.对于居民分散采暖的,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提倡使用优质、低硫、低灰分燃煤,鼓励使用燃油、燃气等供暖设施。(牵头单位:**镇。协助单位:环保局、电视台、政府办信息中心。)

(二)餐饮行业油烟治理

1.我县共有中等规模以上餐饮企业30家,其中办理环评的6家,对于24家未办理环评的餐饮企业,在2015年3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补齐环评手续。(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

2.餐饮业占用底商从事经营的,在2015年6月底前必须建独立烟道,避免油烟影响楼上住户。(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

3.严禁城区露天烧烤。到2015年1月底,全县所有餐饮企业全部完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臵。(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

4.到2015年1月底,全县所有餐饮企业停止使用煤、柴油、重油等高污染能源,改用煤气、电、生物醇油等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发改局。协助单位:药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

(三)建筑施工场所综合治理

1.加强渣土车管理。到2015年1月底,县区内所有渣土车全部采取安装防尘盖、抑尘网等措施进行密闭改造,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指定倾倒地点,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公安局、交运局。)

2.加强建筑施工等场所管理。建筑施工场所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设立清洗池,取料场地设立冲洗设备,所有水泥、沙石等可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原材料全部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降低扬尘污染。(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环保局。)

(四)工矿企业治理

1.石材园区治理。石材园区内所有企业全部按环评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配齐污水、防尘等环保治污设施,并确保运行质量。石材加工车间进行封闭式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倾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严厉查处随处倾倒行为。2015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零散的石材加工摊点、小作坊全部搬迁到石材园区内,按统一标准进行管理。(牵头单位:黄城子管理区。协助单位:工信局、环保局、供电分公司。)

2.杂粮市场治理。杂粮市场内所有粮油加工企业全部实行封闭式加工,配齐必要治污设施,杜绝露天作业,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牵头单位:黄城子管理区。协助单位:工信局、环保局、供电分公司。)

3.矿山企业治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

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全部改为洞采作业,在采矿作业时,要采取增设抑尘网、喷淋等手段减少扬尘污染。加工后的废弃物要堆放有序,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采矿废弃地要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牵头单位:国土局。协助单位:环保局、安监局、工信局、供电分公司。)

4.煤栈、砖厂等行业治理。加大煤炭经营行业、小砖厂、搅拌站等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国省道两侧手续健全的煤栈,全部搬迁到县政府新规划的煤炭市场,并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逐步建立以县区为核心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提高洁净煤使用率。砖厂、搅拌站以及没有手续的企业一律取缔。对取缔搬迁后的场地通过植树造林进行生态恢复,防治二次扬尘污染。所有企业必须采取喷淋、增设抑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工信局、公安局、供电分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局、畜牧局、供电分公司。)

6.其他企业治理。其他涉及产生扬尘、粉尘污染的企业,按环保要求全部安装治污设施,并加大监管力度,禁止擅自闲臵、停运治污设施。严查偷排、超排和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汽车尾气治理

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控制超标排放车辆从事运营,鼓励出租车、公交车每年更换尾气净化装臵,加快油改气实施进度。(牵头单位:公安局。协助单位:商务局、交运局、发改局、环保局。)

2.加强监督管理。环保局派出监督员,入驻到**县嘉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加强对汽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公安局。)

(六)油气治理

安监局。)

(七)秸秆焚烧治理

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和“政府引导、乡镇为主、部门协作”的总体思路,在各乡镇辖区内,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全面禁止秸秆、农作物收割残留物田间焚烧,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牵头单位:农业局。协助单位:各乡镇政府、环保局、消防大队、森林公安分局。)

(八)严把项目准入关

各项目审批部门要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臵条件。(牵头单位:发改局。协助单位:工信局、环保局、工商局。)

五、推进措施

治工作年度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参加行动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生态**”理念,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全社会更多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鼓励居民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方便居民了解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舆-论的作用。各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环保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从重处罚,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加强项目验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控。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指导帮助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确定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相关单位首先要从自身入手,抓好单位内部的治理工作,落实本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五)加大考核力度。县政府根据《**》,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把环保任务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年度考核中排名倒数前三名的亮黄牌进行警告。

(六)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度。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提高监测手段,完成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尽快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2015年底前完成第二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充实监测队伍,依法加强监管、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五

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省第六次环保会议的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主线,以城区大气环境整治为重点,按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和小康社会目标考核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确保我县历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市定目标。同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造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

整治重点为县城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严格按照《xxx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根据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历史走势,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确定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特护期内,集中力量解决控制县内的燃煤烟尘、二氧化硫、建筑工地扬尘、渣土扬尘、道路扬尘、焚烧秸秆、垃圾以及饮食服务业油烟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区域协同,通过分时段、有侧重的严管 、严查、严考、严惩等防控措施,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确保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全年达到80%以上。

1、全面加强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抓好燃煤锅炉的淘汰和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年内城区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到位,10蒸吨以上的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达标排放。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2、加强对城区扬尘的治理。一是控制施工扬尘。继续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入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等措施的全面落实,打造文明工地。二是控制道路扬尘。健全环卫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实现密闭运输。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废木料、秸秆等固体废弃物,做好杏花村路、迎宾路、华容大道、港西路的道路冲洗和降尘保洁工作;洒水频次在原计划基础上每天增加1-2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环卫中心、渣土办、建工办、园林绿化管理办)

3、加强对餐饮油烟的治理。重点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大型餐饮单位、单位食堂、主要街道、敏感点周边以及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油烟整治。一是由县环保局负责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今年年底前,我县华容宾馆、长城宾馆、华康宾馆、神禹宾馆、明轩大酒店、华美大酒店、皇华大酒店、银河大酒店、金田国际大酒店、金长城大酒店、人民医院食堂、中医院食堂、亮哥虾蟹店、金幺姑土菜馆、湖南迈湘餐厅食品有限公司华容城市广场店、金湖湾茶餐厅休闲会所等20家单位要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工作,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定期对油烟处置装置进行清洗、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二是由县城管大队、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对无证经营、未取得环评许可的餐饮业单位及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和烧烤店等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由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限制对超过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的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并对逾期不整改、不具备治理条件、油烟污染较大的经营户,或无证照的经营户进行依法取缔。(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城管大队、环境监察大队)

4、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制定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对大货车的路面监控,依法制定实施货车限行措施。在杏花村东路、健康路、范蠡北路、迎宾北路、港东路等华容大道以北周边道路选择合适位置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大货车(柴油大货车和渣土车)通行。待条件成熟后,对整个中心城区逐步实行大货车限行措施,并对城区加装摄像头,实行电子抓拍,加大执法力度;同时 ,严格限制大货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大货车年度淘汰任务。(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5、控制周边农村废气污染。严控县城周边乡镇范围内秸秆焚烧、露天焚烧垃圾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建立并严格执行秸秆和垃圾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处置焚烧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章华镇、三封寺镇、鲇鱼须镇、万庾镇、治河渡镇、田家湖新区)

6、加强对voc有机气体的控制。指定专人负责,按各部门、单位职责督促全县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严格对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监督。对不配套油气回收装置,或不运行的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措施。(责任单位:县商务xxx)

7、控制砖瓦行业发展。严格控制全县燃煤粘土实心砖瓦行业的发展,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新建燃煤粘土实心砖瓦行业,对于运行中的该砖瓦行业采取搬迁或者关停等措施。(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

8、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全社会公布12369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电视台)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容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金辉任组长,徐勋凯任第一副组长,戴辉进、刘建夫任副组长,县创建办、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电视台、县城管大队、县环卫中心、县建工办、县渣土办、章华镇、万庾镇、三封寺镇、鲇鱼须镇、治河渡镇和田家湖新区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县环保局),由刘健夫兼任办公室主任。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六

2013

93

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区

2015

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

[2015]61

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县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2014

年以来,定西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全年轻度污染以上天数达到

30

天,比

2013

年增加

20

天;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

91

微克

/

立方米,比

2013

年上升

51.7%

。今年前四个月,定西市区空气质量轻度污染以上天数达到

38

天,比

2014

年同期增加

34

天;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平均浓度

121

微克

/

立方米,远远高于二级标准

70

微克

/

立方米的限值,与

2014

年同期相比上升

57.1%

,其中

1

月份同比上升

77%

2

月份同比上升

112%

3

月份同比上升

58%

4

月份同比上升

9%

。城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不到国家要求的二级标准。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3

pm10

不降反升(比

2013

年上升

51.7%

pm10

仍然不降反升(比

2014

年同期上升

57.1%

),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再次受到通报批评。

5

14

pm10

2014

年下降

22%

的目标任务,连续两年不降反升,环保部将对我市实施“区域限批”,直接影响到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甚至有关人员被问责,形势非常严峻。

经调查分析,去年以来,造成我县空气质量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燃煤污染持续加重。

一是全县现有的小型燃煤供暖锅炉中,大部分仍采取国家已淘汰的旋风除尘设施,除尘效率低,除尘设施运行也不正常;二是县城集中供暖管网覆盖区内尚有

5

家单位的

7

台自行供暖锅炉未实现并网,超标排放严重;三是县城集中供暖尚未做到全覆盖,存在大量无任何处理设施的家用小型采暖燃煤炉,污染非常严重;四是煤质管控不到位,大多数用煤单位和居民使用高硫份、高灰份的劣质煤。

2

.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一是建筑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未采取洒水、硬化或铺砂等降尘措施;二是运输车辆超载且未覆盖,遗撒严重;三是施工场地和堆积物等未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四是城区道路清扫率不高,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五是城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未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管控不到位;六是城区绿化率低,裸露面积大。

3

.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严重。

一是砖瓦、商砼、沥青拌和站等建材企业未安装治污设施,烟粉尘长期超标排放;二是一部分工业企业未经审批私自建有散烧小燃煤炉,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

4

.餐饮服务业污染不容忽视。

一是城区所有露天烧烤等小吃摊点,利用无任何处理设施的小燃煤炉,污染严重;二是城区多数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的因不能及时清洗,后续维护管理跟不上,绝大部分闲置,未能发挥作用。

5

.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

目前,全县机动车逐年增多,同时在主城区对行驶的黄标车及“冒黑烟”车辆未得到有效管控,黄标车淘汰进展缓慢,致使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

6

.不利气象条件频发。

去年进入采暖期后气候干燥,降水量少,导致采暖期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浓度居高不下。今年

3

月以来,“沙尘”和“扬风”天气频发,进一步加剧了扬尘污染。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以控制燃煤及工业、机动车和扬尘污染为重点,联防联控,综合施策,努力改善全县空气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2015

年,渭源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

265

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控制在

70

微克

/

立方米以内,比

2014

年下降

22%

。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

60

微克

/

立方米和

40

微克

/

立方米以内。

1

.加大城市集中供暖建设力度,扩大集中供暖面积,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城区棚户区延伸,

8

月底前制定方案,分步加快建设进度,到今年采暖期城区集中供暖面积达到

80%

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清源镇配合)

2

.对集中供暖覆盖区内的自行供暖单位,实施并网拆除,

8

月底前提出并网拆除计划和方案,

9

月底前完成并网拆除。(县住建局牵头,县工信局、质监局,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3

)的要求实施深度治理,更新改造不达标的治污设施,

7

月底前提出改造计划和方案,

9

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工信委局、质监局、发改局、财政局配合)

4

.禁止新建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快

10

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步伐,对城区

5

家单位的

7

台自行供暖锅炉

6

月底前提出淘汰计划和方案,确保

2015

年淘汰率不低于

40%

2016

年淘汰率达到

100%

。(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质监局、发改局、财政局、清源镇配合)

5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质监局配合)

6

0.6%

、灰份低于

22%

),坚决禁止劣质煤进入煤炭销售市场和用煤单位,依法关闭取缔城区及周边无证经营的散小劣质煤炭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加强煤炭质量监测,建立用煤煤质报告制度。(县商务局牵头,县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住建局、执法局配合)

7

2017

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

65%

以下。(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环保局配合)

1

.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

8

月中旬各施工现场必须落实高标准封闭作业、湿法作业、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冲洗设备、配齐保洁人员、定期喷洒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严禁敞开式作业、运输车辆冒顶装载、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现场搅拌混凝土、场地积水、现场焚烧废弃物等;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土方作业,对因故暂停施工区域的裸露地表必须进行覆盖。(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城投公司配合)

2

.严格控制堆场扬尘污染,

8

月底前各堆场必须密闭贮存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不能密闭的必须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装卸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取缔城区内无证经营的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工信局、国土局、执法局配合)

3

.加强垃圾管理,划定建筑垃圾倾到填埋区域,禁止随意倾倒,

7

月底前完成河道、城乡结合部等易堆易倒点堆积的生活、建筑垃圾清运填埋。(县住建局牵头,清源镇配合)

4

.加强对进入城区运土、煤、垃圾等易造成污染车辆的管理,明确运输线路及时段。(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住建局、执法局配合)

5

.加强城区道路清扫湿法作业,从

8

20

日开始,除雨天和冬季外必须对城区道路每日至少进行

2

次洒水降尘,禁止焚烧垃圾、落叶和秸秆。(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配合)

6

.积极推进县城及周边绿化,扩大县城建成区绿地规模,对未绿化的裸露区域实施遮盖、定期洒水等降尘措施。(县住建局牵头,县园林局、林业中心、清源镇配合)

7

.积极防止裸露区域二次扬尘,对城区已出让但尚未开发建设的裸露区域全部实施覆盖、遮盖等防尘措施。(县住建局牵头,县国土局配合)

8

.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和管理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实行主管部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燃放数量、时间及地点,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县公安局牵头,县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配合)

1

8

月底前提出治理计划和方案,

9

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执法局配合)

2

.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督促集中供暖、建材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环保局配合)

3

2017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

2013

年降低

10%

以上。(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配合)

4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2016

年、

2017

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配合)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定西市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环委办发〔

2014

2

号)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8

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取缔沿街无证经营的露天烧烤等小吃摊点。(县执法局牵头,县发改局、食药局、环保局、工商局配合)

1

.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定政办发〔

2013

151

号),严格落实国家机动车阶段性排放标准,严肃查处“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县公安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2

.加大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核发,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率和环保标志核发率均达到

100%

。(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3.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年底前淘汰所有

2005

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县公安局牵头,县环保局、商务局、财政局配合)

4

.督促辖区内各加油站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县商务局牵头,县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配合)

5

.积极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8

月底前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建立

“沙尘”等天气影响带来的输入型污染天气气象资料档案,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县环保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子孙的民生工程。面对定西市空气质量逐年下降,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被约谈、重点项目被国家

“区域限批”的严峻形势,我县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强化联防联控,着力推动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改善。

要按照《定西市实施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细则》(定政办发〔

2013

221

号)和《定西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定政办发〔

2014

33

号)的相关规定,明确部门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企业,靠实工作责任。对职能交叉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组织,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敷衍应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对管理区域交叉的,要划片分段、明确范围、落实责任,不能留下盲区死角,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空间布局,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空间布局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未能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燃煤锅炉、餐饮服务、施工扬尘、工业堆场、机动车以及排污企业的监管,实行

“定人、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查处违法超标排污、出售和使用超标煤炭、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经营烧烤、焚烧垃圾和秸秆、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未采取降尘措施等行为,坚决查处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铁腕治污,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

8

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县环保局,并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以后每月

25

日前将《渭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表》(附件

2

)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要加强调度和形势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的单位,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公开曝光。年终县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履职尽责的,将实行问效追责。

进一步加强对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并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进行曝光,形成强大震慑。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参与环保决策。认真受理

12369

”投诉举报,妥善处置,积极回应。弘扬环境文化,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充分发挥好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七

4月26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精神,通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思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思杰指出,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意识,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尽最大努力促使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李思杰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好省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抓好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露天烧烤治理,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加快空气自动监控站建设;同时,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管理责任,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这项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急事、要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不断促进全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为建设魅力商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八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着力解决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机制,为全区大气污染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册》及“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三、

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建筑领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落地,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管控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定型式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建筑物内垃圾应当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通道方式清运,严禁临空抛掷;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在规定区域内的作业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

水泥和其他易扬尘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

现场进行易扬尘施工作业活动时,应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

对市政道路进行铣刨、切割等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进行环保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对场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行台账式管理,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区质安站

(二)强化拆迁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或喷淋措施;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措施;

拆迁现场进出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区住保中心

(三)强化商混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商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的措施,全封闭生产、围墙安装喷淋、进出厂的车辆冲洗、整个生产现场扬尘控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的车速控制、车辆自身的整洁卫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车辆冲洗管理规定等。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与安全管理股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全年优良天气指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对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将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重点内容,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下,建筑领域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及要求采取响应措施,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危害,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技术支撑与工作指导。

(三)常态化机制

建立健全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四)加强行业自律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行业规定,不及时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等要求的,我局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或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并对相关企业纳入重点监管。

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自查报告

大气污染防治表态发言

大气环境监测方案篇十九

2月18日,新春伊始,我市即召开全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回顾总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会议由许林灿副秘书长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姚苏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环保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金春林局长代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市建设局、公安局以及仪征市、江都区政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20以来,2015年,我市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推进实施《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主线,以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保障,严格源头防治,加强过程管控,狠抓末端治理,全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和pm2.5下降幅度位居全省前列,再次被省表彰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先进城市。

姚市长充分肯定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成绩,同时他指出大气污染问题具有长期累积性和复杂复合性,当前的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他要求大家一定要清醒认识形势、冷静看待成绩,对于当前的环境问题,既要认清治理的难度,保持清醒的头脑,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会议印发了《扬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会上,就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姚市长分别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城乡污染综合整治、应急保障和系统研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大家要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力、衡量绿色发展成效的显著标志,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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