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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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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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一

年底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改案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暂不交付表决的建议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在全国民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研讨会、江苏省民办教育20会等有关会议上表示:“我是来回应大家对修法的关注的。”

“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而不是‘促退’甚至‘促死’。”参加会议的有关全国人大常委和代表发表意见说。

“中国民办教育大而不强。”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光宇引用统计数据说,全国民办学校目前有4300多万名在校生,300多万从业人员,15万名董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国际竞争力指数不及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民办教育竞争力的一半,与中国综合国力在世界上的排名严重不符。

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有45.98万人,且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速度,按每名学生平均留学4年,年教育花费10万美元计算,全国每年出国留学群体所产生的教育逆差约亿美元。

据李连宁介绍,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改革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来的任务,已经纳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听取专题汇报,原则同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分类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中出现了不少与现行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为保障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就必须通过修法来落实国家对非营利性办学的各项优惠政策,适当放开营利性办学的口子,吸引民间资本进一步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李连宁在此前谈及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的出发点时表示,改革和修法要有利于民办教育顺利平稳的推进,落实国家对民办学校优惠扶持的政策,保护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合法权益,调动民间办学的积极性等。

怎么划分非营利性学校和营利性学校

在修法调研阶段,不少民办学校人士提出,“修法要明确分类标准”。

李连宁说,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草案二审稿就规定非营利性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不得分配办学结余财产,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收益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

在这次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法中,删除了教育法第25条第三款和高等教育法中有关不以营利为目的条款。

按有关划分标准,非营利学校的设立者向非营利性组织投资时,就要放弃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不再拥有财产性权力、取得办学收益、分配学校的剩余财产等。学校可以获得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的扶持措施;可以获得政府的补贴、基金奖励、捐资奖励等;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土地划拨等公益事业用地及其建设的优惠政策等。

有观点认为,举办者选择办非营利学校后,从此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与权益。李连宁回应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类似的顾虑应该破除。举办者在设立非营利性组织的时候,仍然将拥有一系列非财产性权益。

举办者选择非营利性学校并不是简单的捐赠财产,而是依法设立一个独立的公益法人,学校的重大决策和财产的管理由出资人、主要创办人通过制定学校的章程来加以规范,保障与实现举办者的基本权益。列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李光宇代表提出,修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举办者的非财产性权益。

该不该支持营利性学校

举办者选择营利性学校可以依法名正言顺和理直气壮地办学,对学校财产拥有终极所有权,可以取得办学收益,依法分配剩余财产,还可以享受《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给予民办学校共同的优惠政策等。

李连宁认为,选择营利性办学有两个问题要充分评估,首先是社会上是不是有着强烈的本科、专科教育需求,其次是办学成本能不能适应营利性办学的需要。

浙江省温州市是国内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市,该市共有614所民办学校,其中只有40所选择营利性学校。其中,37所是培训机构,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只有3所。据有关人士介绍,温州一所民办学校原按教科用地8万元/亩的价格购买100亩左右土地使用权,选择营利性办学以后,有关方面经过评估按照商业用地80万元/亩的价格,需要补缴7200万元。该校就在考虑有没有必要去选择营利性办学。一位从省长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全国人大代表对这种现象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据有关专家评估,一些民办学校的获利幅度在15%~30%之间,选择营利性办学将增加成本30%以上,如果对营利性办学没有优惠与扶持政策,那么有的学校在财务上只能基本做到收支持平,有的学校就会撑不下去。

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介绍,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涉及到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现在正请国务院有关方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深入论证,抓紧制定相关方案,以便对修正案(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并将以一定的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民办教育界的意见,再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李剑平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为规范我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特要求各学校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举办者或学校校长为学校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二、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主的规范办学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三、依法办学,服从管理。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一)学校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备案表》等资质齐全有效,置于教学场地显著处,便于学员和家长查看了解;另设教学点及时到相关教育部门备案。

(二)学校应据实将办学内容、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师资情况等进行公示。

(三)学校师资配备符合办学要求,结构合理,教师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教师资格证,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四)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内容实事求是,不做虚假广告,遵守办学承诺。

(五)收费规范合理,学校主动公示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收退费,出具国家规定使用的票据。

(六)学校自有(或租用)的办学场地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安全规定。

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研制度,通过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用高质量回报社会。

五、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学校尽全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最大贡献,努力构建和谐学校文化,把教师和谐发展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办社会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老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逐步成为口碑好、质量优、重信诺的品牌学校。

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存区教育局和学校。

学 校(盖章)

举办者(签字)

二 〇 年 月 日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规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县教育局(盖章): 局长(盖章):

承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15年 月 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

2、依法从教,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不参与赌博。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

4、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暗示、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习班。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民主,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

6、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选,要按照学生的实际能力分层布置,教师要提前研做;不违规购买资料,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家长,不强迫学生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8、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与各项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

9、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处罚。

承诺人:千人桥中心校教师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田学金局长在县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规范201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秩序,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私自为招生学校做招生宣传;

三、绝不从事买卖生源及生源信息等破坏招生秩序的活动;

四、本人将认真配合县局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

如有果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学校处罚,直至调离圩丰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孝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现就我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规范评价行为。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只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排名排位并对师生进行奖惩。

二、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作息时间。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严禁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在校不设置重点班,不违规招生。

四、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位,未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级活动。

五、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六、规范宣传行为。严禁对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升学率及高(中)考状元进行宣传炒作。

承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15年9月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实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对学生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不公布学生成绩,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和安排座位。

10、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编排座位、课堂提问、评优奖先、参加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课余辅导、家访等形式无偿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

11、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12、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13、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14、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责备家长,不得向家长索要财物,不轻易接受家长宴请。

以上承诺本人保证做到,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任何处分。

承诺人:

长城路小学

20xx年9月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四

xx市教育局:

为了适应社会对各方面人才的需求,繁荣祖国教育事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本人特提出申请举办xx 祖冲之培训学校。举办者及学校信息如下:

我校本着以孩子为主,为孩子的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以专业英语要求学生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具备听、说、读、写的基础技能:知识面较宽,适用性较强,在培养学生学习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英语、语文、数理化、美术音乐等科目辅导

初中及高中学生

初高中学生的课程辅导

我校占地面积320平方米。设立教室7间、储物间2间、员工宿舍2间,学习环境优雅,课程设置丰富,学习氛围浓厚,硬件设施完善:学校配备教学中所需的各种教学设备,黑板、学生物品存放区等,进一步方便提高教学。就此特针对初中、高中开设一对一辅导,各科专业培训,全科性辅导班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我校坚持不懈地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董事负责制。学校有负责人,校长及管理老师人员,还有各科辅导老师。形成校长监督,负责人跟进,管理老师协调内部教学,各科老师各自办好教学的一体化流程,保证学生的教学质量。

自筹资金5万。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买、教职工工资、福利、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聘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以上申请报告妥否,请批示。

办学申请人

20xx年7月28日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五

学生承诺做到:

1、在校园内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不违反校园的各种安全规定、公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和自己安全的事。

2、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相关管理部门许可,不私自外出;有时确需离校外出时,要自觉办理请假手续。

3、在校期间保证做到不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不在学校内玩火、烤火、点蜡烛、焚烧纸物、做饭、燃放鞭炮等违犯安全规定的事。

4、保证不在校园内私自藏匿、使用或为他人提供各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证不打架斗殴,保证不建立或参入任何帮派体系,保证不帮他人寻仇斗殴。

5、保证不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

6、我保证不翻越围墙、不在阳台扶手围栏上坐、站、玩、嬉戏,不做任何有可能导致生命危险的事。

7、我保证不在学校外租房居住或夜不归宿,保证按时回宿舍就寝。在宿舍睡觉时插好宿舍门,离开时锁好房门,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谨防不法分子以各种方式进行盗窃和诈骗或对学生进行不法侵害,遇到危险情况及时向老师报告。我保证不在校园内外赌博。

8、我保证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或行走靠右,不抢道、占道,不在公路上嬉戏打闹,不骑摩托车和无闸自行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双丢把或单丢把,不互相追逐,不乘坐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

9、不吃霉烂、过期、变质食品,不酗酒、不抽烟,不喝有害身体健康的饮料。

本承诺书有效期从学生签字之日起至毕业离校之日止,若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本人负全责。

学生(签字):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六

尊敬的领导:

我们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服务于10个行政村的全日制省级示范幼儿园,在园幼儿232名,幼儿入园率达97.3%,共分大、中、小九个教学班,现有教职工26 名。自建园以来,幼儿园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德育并重、科研兴园、开拓创新的办园理念。在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带动全镇幼儿教育走上了蓬勃发展的轨道,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我们对照《山东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认定评估标准(试行)》认为中心幼儿园能够达到认定的标准特此申请,现将中心幼儿园情况汇报如下:

镇中心幼儿园坐落于环境优雅、交通安全便利的镇政府驻地,1999年6月1日投入使用,总投资210万元,总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0,户外活动场地34000,绿化面积30000,为独立的建筑群体,具有无污染、无噪音、清洁向阳、通风好等特点。是一所集幼儿生活、学习、游戏于一体的儿童乐园。

结合园所空间大、向阳等优势,我们按照《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配齐配全了角色游戏玩具、建构游戏玩具、沙水玩具等。满足了幼儿游戏、活动需要,并完全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我们还投入15万元购置了20余件大、中型户外器械,拓宽了小小足球场、 30米跑道,兴建了大型沙水游戏区,开展了以游戏为特色的体能锻练活动。该园还设置了自然角、饲养角、种植区等活动区角,幼儿足不出户就可接触到大自然,为幼儿自由观察、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整个环境达到了生态化、艺术化、卫生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要求。

幼儿园四室配套齐全,融活动室、寝室、衣帽室、洗涮室一体,设计科学合理实用,并设有园长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卫生保健室、隔离室、教具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美术室、科学发现室、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排练厅、餐厅、厨房、警卫室、水冲式厕所等,各室按标准配备了专用设备,功能得到充分利用。

为提高办园质量这些年来我们加大内部投入不仅配备了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实物投影仪、多媒体设备等先进的教学设施,还为各班配备了计算机、电视机、 dvd、电子琴、以及幼儿教育活动所必需的教玩具。幼儿园配有各种常见的幼儿医疗用品,保证了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现使用省编教材,并配有教育、安全挂图及大量的音像资料,有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3500册,还为教师订阅了《山东教育》、《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当代学前教育》、《幼儿园》、《祝你幸福》、《支部生活》、《医学科普》等刊物。

幼儿园环境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教室墙壁、门窗、桌凳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食堂、厕所干净卫生,教学秩序状况良好。

镇中心幼儿园是由镇政府举办、教育指导中心直接管理的镇直属幼儿园,办园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合理运用,教师工资由镇财政统一发放。自建园以来,我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努力提高办园质量,促进了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并努力为家长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赢得了社会和家长的赞誉。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我们推行了目标管理、量化管理、透明管理的模式。首先制定详尽的、切实可行的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一支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领导班子,组织修订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制定各类人员目标责任制,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与决策功能,最大限度的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还成立了园教学教研教改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监督小组,以求各项工作执行上趋于透明化、公开化。全园形成了园长——级部主任——班主任三级管理模式,做到层层落实,层层过关,为全镇幼儿园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安全是幼儿园管理中的首要工作,依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幼儿园认真制定了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对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我们还为中心幼儿园配备了各种安保器械和专职的安保人员,配齐了各种消防器材。为了孩子接送安全我们还花资13万元为中心幼儿园购置了幼儿专用车。研究制定了各种安全工作预案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为安全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制度规定逐项督促检查。对幼儿园各项设施做到了定期不定期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保证了幼儿在园生活和学习安全。

安全作为幼儿园的第一生命线,我们一直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做到了无伤害事故的发生。

加强园所建设的目的是提高保教质量。想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幼儿园自1999年就推行了园长负责制、结构工资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改制方案,实行园长三年一聘,教师一年一聘,这些制度的制定促使一大批有文化、有水平、有素质人才的加入。幼儿园现有园长1名、副园长2名、教研室主任1名、教师17名,其它专、兼职人员5名。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专业合格率为100%,教师资格率52%,大专在读率95%。

我们历来将教师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来抓,始终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较高素质。为了解决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我们给她们加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为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组织全体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培训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条例、业务知识、国内外先进幼教管理经验等。幼儿园每周六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作例会,进行下一周教学安排。幼儿园还实行教师统一备课,备课经教研主任审定把关通过后,再进行课堂授课。幼儿园不定期组织课堂教学观摩(尤其是年轻教师的专业成长),针对存在的不合理环节及时探讨和纠正,达到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交流经验,弥补不足,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学习培训和实践,教师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幼儿园还非常注重教师之间日常交流和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力求教师队伍稳定,以保证幼儿学习的科学性、连续性、稳定性,便于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几年来,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师资条件。为使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幼儿园采用了集体与个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教师的学习与提高。今年我们为中心幼儿园配置了班班通,教师们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备课、制作课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上课,现代化教学设施的充分利用,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一流的设施配备,一流的教职工队伍,必然会产生一流的教育质量。幼儿园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园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注重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坚持正面教育、保育教育相结合原则,因材施教,开足开全幼教课程,确保幼儿体、智、德、美、劳的全面发展。幼儿园不断寻求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充分理由各种资源为幼儿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保证幼儿在身心等各方面得到均衡发展。努力创造适合幼儿发展的环境,调动幼儿多种感管立体发展。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做到以园为家,关心、爱护幼儿,精心备课,制作教具,专心上课,注重效果。紧密结合幼儿发展特点,坚持动静交替,寓教于乐,科学、合理地安排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注重实践,寓教学于游戏活动之中,充分突出幼儿爱玩的天性,在玩中使幼儿学到新的知识,在玩中培养幼儿的兴趣爱好、创造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等。使幼儿生活习惯、生活自理能力、自身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体、智、德、美、劳得到了全面发展。

科研先行是幼儿园发展的保证,中心幼儿园建立健全了科研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优化幼儿一日活动》、《幼儿园区域活动》、《幼儿园环境创设与利用》、《新编〈山东幼儿园教育活动教材〉课程园本研究》、《幼儿园文化建设》、山东省教育科学“xx”规划课题《农村学前教育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 《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素质》子课题的研究等一系列实验课题,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中心幼儿园又申报了《幼儿表达方式创造力发展的行动研究》,从教师素质提高入手,全面提升、带动幼儿的发展。教科研的开展不仅促进了保教质量的提高,也为幼儿园的生存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全镇幼教工作的发展。幼儿园每周六组织示范性、研究性教育观摩活动、评课听课活动以及基本功培训工作,促进了全镇教师的专业成长。幼儿园还采用代理园长的方法定期培训村办园园长,加强对村办园的管理培训。xx年在中心幼儿园的带动下我镇获得了“泰安市教育强乡镇”称号。真正成为了本乡镇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育教研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家长服务中心、和儿童活动基地。

幼儿园严格执行卫生部、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卫生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大对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力度:一是成立了幼儿园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结合幼儿园健康教育大纲,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健康教育,幼儿健康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育工作制度、消毒防疫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幼儿健康检查,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幼儿全面体检,掌握幼儿身心发展状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确保幼儿身体健康。三是加强幼儿饮食管理,严格食堂卫生、饮食管理,保持食堂卫生,做到生熟分开,库房、操作间分开,杜绝交叉污染,合理安排饮食,科学定制菜谱,注意全面营养。四是抓好幼儿餐饮具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染。五是设置完善了保健室,配备了兼职医护人员和常规医疗器械、药物;加强各种流行性疾病防治,制定了流行疾病防治工作预案,认真做好幼儿健康检查及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证了幼儿群体安全。六是严格幼儿晨检、午检,严密观察幼儿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应急处理,确保幼儿安全入园,平安离园。

近几年来,幼儿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先后获得了“泰安市教学工作先进幼儿园”“山东省幼儿园活动区活动评选三等奖”、“泰安市区角活动评比一等奖”“中心幼儿园示范性评比一等奖”“泰安市幼儿园户外素质教育创造活动一等奖”、“泰安市优秀家长学校”、“泰安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泰安市乡镇中心幼儿园”、“泰安市十佳幼儿园”、 “泰安市体操比赛第四名”、“泰安市普通话示范园”、 “泰安市教学工作先进幼儿园”;“泰安市文化建设三a学校”、 “岱岳区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岱岳区十佳幼儿园”、“岱岳区幼儿素质教育汇演一等奖”、“岱岳区幼儿园环境创设与利用录像一等奖”“岱岳区学前教育教科研先进单位”等荣誉和称号。先后四次获《新编〈山东幼儿园教育活动教材〉课程园本研究》实验课题先进集体奖并为省课题会议提供现场;3人获省课题先进园长和先进个人称号;1人四次在省课题研讨会、市年会和全区园长教师培训会上做经验交流;课题成果出版后成功接待全省各地区幼教同行的参观;2人获市级《泰山文化》园本课程教学成果奖;2人获市幼儿园户外活动素质教育创造指导一等奖、市级户外素质教育一等奖;6人获区级《泰山民间工艺》园本课程成果奖一等奖;5人获区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4人的课题论文获省一等奖,3人在市优质课评选中获奖、5人在区教学能手评选中奖奖、1人获区文艺汇演优秀指导教师奖; 2人被评为泰安市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40余人次在镇政府、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

目前镇中心幼儿园管理秩序良好,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园幼儿健康成长,社会效益明显,幼儿园具备符合省乡镇中心园认定评估的各项条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扎实工作,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强化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朝着建设一流现代化高标准幼儿园的目标而努力,不断使中心幼儿园的保教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区的幼教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七

前一阶段我们学校构造全校教授认当真真进修了区里下发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减负工作、典范办学行动和教师教诲工作》的文件。经过议定本身自查我觉得本身在各个方面能够严厉要求本身,异国太过的行动。

异国对现任传授班的门生进行有偿家教。异国逼迫策动、引诱或表现门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异国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扬,发放招生告白,构造门生报名等。异国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异国占用门生法定歇息时候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午时和下学后异国构造联合带领、测验、补差等。

能够根据国度新课程筹划的要求上足课时,异国随便增减课时,不随便延长门生上课时候,异国因备考而加快传授进度,提早结束新课。

能够当真履行国度课程标准,精确把握xx市小学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讲堂传授评价标准,异国随便加大传授难度。

能够自动展开有效传授探讨,能够根据传授内容、课型、学情的`差别,应用适合的传授模式构造传授,利用自立、互助、探讨等进修方法,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换与互动,最大限度地进步讲堂传授效益。

加强传授工作的老例办理,能够做到“四联合”。即:传授进度与传授筹划联合,讲课内容与课程标准联合,同年级功课根本联合。

我任教的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功课,严厉把握门生功课量。能够科学计划讲堂功课,能够做到全批全改。

严厉履行“早八晚五”的法则,撤除联合的早、午自习,门生联合到校的时候异国早于7:50,构造门生上课时候在8:00,午时门生歇息时候异国占用。每日在校用于传授活动的时候不超出6小时。

履行“二表”果然制,即学校作息时候表、课程表等果然公示,承诺接纳广大家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已经将课程表和作息时候表联合张贴到讲堂里。

毫不占用门生体育课等课余活动时候,给门生富裕的'解放活动时候。

异国构造联合测验和大范围的测验。异国公告门生测验成绩,异国按测验成绩为门生排名次,异国将门生测验成绩作为评价门生的独一标准。

异国擅自构造门生购买或保举各种传授用书、材料等,异国策动构造门生、拜托家长或其他人员到指定书店购买进修资料、教辅材料。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八

教师是学校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为了保障学校教学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为了对教师实施统一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为人师表,衣冠整洁,举止文明,各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坚持专业研修,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积累专业培训经验,完全能胜任专业培训工作,让学生家长和学生满意和信任。

3. 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不讲价钱,工作雷厉风行。工作成绩突出。若学校布置任务未完成,一次罚款50元。

4. 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

(1)上课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0分钟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小时予以劝退。(每十天休息一天)

(2)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对培训工作做好调整安排,否则按旷工论处。

(3)不得无故缺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一月累计旷工超过两天者予以劝退 。

(4)有事请假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请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除外)

5.教师需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实际制定出总体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思路和措施方法,每月每周有具体的方案。教学工作逐日做好安排,不准存在教学的随意性,杜绝盲目性,使教学工作科学有序。

6.教师要有很强的示范能力,定期接受学校的示范课。平时按教学计划分专题进行示范,起到很好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7. 教师要有很强的吃苦精神,在学生自我练习阶段,要巡回解疑答惑,及时纠正学生在绘画过程中的错误,做到一对一的手把手的教,让学生迅速提高绘画水平。若较长时间未对学生进行巡回辅导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商讨工作除外)

8.教师要分专题实施教学工作,按年级示范、班级示范、学生练习(落实一对一辅导)、考试、讲评五个阶段完成每一专题的教学工作。

9.上课前15分钟摆好静物和准备上课所需要的东西。正式上课时应积极、主动、迅速组织学生上课并维持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得与学生谈论与学习无关的话题,一经发现扣当天工资。

10.下课后,教师要 收齐学生作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 ,为有针对性的点评掌握第一手资料。

11.每一专题结束后组织过关考试,统一阅卷,对学生成绩进行全面评比。

12.教师实行招聘制度。既要是正规美院毕业生,又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培训经验,还有重人品、工作责任心和吃苦精神。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九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是三年级x班的班主任xxx,此次前来我无比遗憾,是要郑重向您提出辞职的请求。我来学校教学差不多三年了,从一年级带这些孩子开始,我就一直在这个岗位上发力、发亮了。我很感谢这些年来学校对我们青年教师的培养,让我也快速的在这个过程中成长了起来。我知道,这次离开学校,也就代表着我这一个阶段的工作就此结束了。我真的很不舍,但同时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才忍痛辞去了这一份工作,还望校长您能够多加谅解。

今年是我在外地教书的第三年,去年和我爱人结婚之后,我就一直在这边工作,很少回老家去陪伴她。我们差不多也是异地吧,其实异地真的会很损耗双方的感情,加上今年我爱人怀孕了,我也因为自己工作的原因不能回去陪伴她,她时常会对我有很大的怨言。

教师这份工作是荣耀的,但是对于现实来说,也是很残酷的。薪资不高,加上我又是异地,这对于我的家庭来说,是一次很大的挑战。这次我爱人也因为怀孕期间个人情绪不好,加上我妈有比较唠叨,所以她直接回娘家了。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整个人也开始慌张了,我爱人脾气是有点不好,加上怀孕期间可能脾气更加暴躁了,又没有我在身边,导致她整日没有办法去跟别人诉说。我很担心她,所以这次我立马做了个决定,就是辞去这份工作。

成为一名教师之后,我认识到了责任的重要性,我首先为人父,才能真正的为人师。如果连一名父亲都没有办法去做好,我又该怎么去为人师呢?所以百般纠结之后,我还选择了辞职,辞去这一份教育工作,先回老家安抚好我爱人,让孩子开开心心来到这个世界,我想这是我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情。所以也希望领导您能够多加谅解一下,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接手的老师,安排好我们的工作对接,我在这里对您表示深深的感谢!

我很感谢学校这几年对我各个方面上的培养,也很感谢每一位领导同事平时对我的引导和帮助,我更是爱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在这里我也想对我的学生说一声抱歉,很抱歉我不能继续陪伴他们走下去了,这是我的遗憾,但是希望孩子们可以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成长,不负老师的期待!感谢校长您的理解,我再一次表达感谢,愿您事业顺意,生活幸福!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财经学院和始建于1986年的山东财政学院;1978年,山东财经学院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2011年7月4日,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筹建山东财经大学;2012年6月9日,山东财经大学正式成立;2013年7月,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有燕山、舜耕、圣井三个校区,占地30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0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4亿元;图书馆藏书283.6万册,电子图书967.8万册;设有24个教学院(部),拥有62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1688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32000余人。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一

一、学校管理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和《都匀市中小学规范化管理》等教育法律法规,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学校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以清晰的办学理念和思路扎实推进学校的品牌教育工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升富溪教育质量,办一方人民满意的农村教育。

1、宗旨: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素质育人、激励发展

2、思路:师生为本、全员参与、集思广益、众志成城

3、以国家实施的绩效工资为龙头,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使教师优劳优得。

4、改革学校的考核考评方案,在教师民主参与谈论的基础上来不断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要让优秀教师香起来,不求上进者慌起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危机感,。

5、学校领导班子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校管理达标工作,深入贯彻《**市中小学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以精细化、制度化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日常管理,使各种管理行为规范。

6、虽然我拾两基”工作已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但提高“两基”水平,巩固“两基”成果仍是我们工作的重心和主抓手,我们要通过“两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发展的基础,坚定不移地按照“双高普九”要求,促进全学区教育和经济全面持续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注重学校队伍建设。一方面学校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精细化管理意识,增强主动性、提升执行力,从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多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教研一线、深入工作实际,集中精力抓课堂,围绕质量抓服务;一方面学校教师以树师表形象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文明施教,积极打造师德高尚、业务过硬、锐意进取的学校教师群体形象。

2、强化学校常规管理。用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方法,科学的精神,实干的态度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学校的每项工作做精致、做到位,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动地寻求对策,去克服困难更好地解决问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每项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都是管理者的理念,做好学校教师每月的常规考核,使学校规范深入人心。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狠抓课堂教学,向课堂要质量。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教育质量调研与指导工作,并不定期分学科、分年级进行学生各项能力水平测试,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素质优良,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发展。

4、彰显学校科研特色。以学校教育科研为特色,不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的后续发展。在学校科研工作中,积极做好学校有关课题研究和校本培训工作,努力促进教师群体的专业成长,为他们的专业发展创造机遇、搭建舞台,积极塑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群体。

5、注重德育工作实效。注重学校德育教师队伍建设,以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不断拓展德育活动载体,创新德育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德育环境网络和德育管理网络,以家长学校建设为阵地,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形成以学生为本的立体德育结构。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让少先队活动成为学校一个亮点,不断放大学校少先队工作与德育工作品牌。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营造和谐、民主、向上的良好学校发展氛围,努力做好各项教育宣传工作,展示学校发展动态和教师个人风采,把我们的富溪小学营造成充满文化,充满智慧,充满人文情感的精神家园。

7、要抓住国家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机遇,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二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 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__,登记管理机关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七条 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五)办学规模;

(六)其他。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学校章程;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一条 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 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三条 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四条 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六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_元,出资者___,金额__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二十七条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一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 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二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 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 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三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福州市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甲乙丙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倡导理念。

第五条学校地址:福州市。

第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第七条出资人要求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适当比例做为合理回报,其余结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职工工资福利。(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所有结余用于学校再投入)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每年按要求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

第九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十条学校业务范围:

(一)办学类别: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招生对象。实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非学历的短期培训。

(四)办学形式:

(五)学制:

(六)拟建办学规模:教学班个,办学规模人。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第十二条第二届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或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八)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除了按民促法对董事人员组成要求外,应当注重在教职工中选拔推推荐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老师参加董事会,实现科学与民主决策。

第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以全体董事的2/3以上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由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校长提议时。

第二十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十五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但在讨论下列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组成人员中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学校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学校存续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二十七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章程,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学校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学校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学校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学校财产;

(五)不得挪用学校资金,或擅自将学校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学校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学校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学校资产为学校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学校秘密。

第二十九条未经学校章程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学校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三十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予以撤换。

第三十一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二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学校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长应尽快召集余任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董事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三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学校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学校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学校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四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董事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其所享受的学校工资待遇按学校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学校监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董事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三十八条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校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章程规定或董事会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四十五条学校设校长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学校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校长每届任期三年,校长可连聘连任。

第四十七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学校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学校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学校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学校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学校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校长依法是董事会的当然董事。

第四十九条校长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学校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校长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五十条校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校长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校长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校长与学校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二条学校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二)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五十三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由学校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五十四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合法收入;

(三)利息;

(四)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条学校资产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以几个方面:

(一)各类人员工资、讲课金、办公费、水电费、教学设备费;

(三)从年度学费收入中,以3%提取风险保证金;

(四)从学校年度收入扣除教学成本、依法预留的基金及有关税费后,形成的年度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另行表述)。

第五十六条学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七条学校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八条学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变更举办者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批机关、财政部门、登记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以及自身民主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十条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以学校依法制定的《关于教职工薪金福利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须有经办人员签字,有关人员证明验收,物质采购须填报《申购单》并办理进仓手续,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批支付。

第五章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终止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办学期限,董事会决议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并经审批机关批准而终止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教育主管机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五)其他引起学校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三条学校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终止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学校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终止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学校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终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学校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终止的,由审批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校长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学校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学校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学校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六十七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董事会或者审批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九条学校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支付学校教职工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及支付清算费用;

(四)清偿学校债务;

(五)偿还其他债务;

(六)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归教育主管统筹用于办学)。

学校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清偿前,股东不能进行分配。

第七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学校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董事会或审批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董事会或者审批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学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学校登记,并公告学校终止。

第七十三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学校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学校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教职工权利义务及规章制度

第七十四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作条件建设与劳动保护。

第七十五条全体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通过工会组织,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学校教职工享有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权利。

第七十六条教职工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维护学校的利益;

(二)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开展教育创新,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十七条学校建立以下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有:(附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招、辞聘规定》

(二)《教职工考勤考核办法》

(三)《教职工薪金福利标准》

(四)《教务管理若干规定》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财务管理办法》

(七)《学生德育工作规范》

第七章变更程序

第七十八条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十九条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学校董事会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八十条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地址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报审批机关予以批准。

第八十二条学校校长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予以聘任。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八十三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董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通过,并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报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修改权及解释权属学校的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报福州市民政局备案。学校原章程即日起终止作废。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十六条本章程于2009年月日经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核准,自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2009年月日予以登记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举办者)签字:

学校(盖章):

订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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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四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青岛海贝艺术培训学校、青岛育才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青岛市××区××路××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要求写明: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到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学校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

(二)办学层次:初(中、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三)学制;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或业余);

(五)办学规模;

(六)招生区域;

(七)其他。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理)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校董(理)事会成员为×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九条学校首届董(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办法产生)。每届任期×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理)事长、董(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董(理)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会议,董(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董(理)事会议。

第十二条董(理)事会设董(理)事长1名(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可设副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名)。

第十三条副董(理)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理)事长指定的副董(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董(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召开董(理)事会议,董(理)事长应于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须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六条召开董(理)事会,应有董(理)事全体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出席。董(理)事会决议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方可有效。

当在职董(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董(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董(理)事会。

第十七条学校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参加会议董(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规模较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不设董(理)事会的学校,须设立校务委员会,履行学校董(理)事会的职能。

第二十条学校校长由董(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或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二十二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考试改革办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学校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二十四条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中开办费不少于××万元。

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须具体写明投资者或投资人及投资数额);

(二)政府资助;(写明具体资助项目及金额);

(三)学费(或其他合法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第二十八条学校董(理)事会应于依法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第二十九条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条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一条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学校董(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五条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规章制度

第三十六条学校基本制度有:

(一)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四)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六)其他规章制度。

第七章终止

第三十七条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筹建期超过三年;

(二)连续两年未招生;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四)根据章程规定停止办学;

(五)其他事由。

第三十八条学校终止前,须按章程规定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与终止程序

第四十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董(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一条学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办的,由董(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或举办单位授权)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须经学校的董(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全体董(理)事成员签字:

申办单位(人):(公章)或(签字)

年月日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单位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

第三条本单位的办学宗旨;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办学范围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办学规模(年招生量人或年培训量人);

办学层次(初、中、高级,选其中);

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本单位的法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设立时教学地址,(自有、租用,选一),邮政编码。

第六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即审批机关,以下称业务主管单位)是。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单位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从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中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中选一)。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十一条本单位依法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理事会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理事会成员名单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理事会每届任期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次理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四条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院长(校长、主任);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九)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六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八条理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院长(校长、主任)由理事会依照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业务主管单位核准。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的院长(校长、主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提出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理事会批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理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本单位院长(校长、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一名召集人。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校长、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校长、主任)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校长、主任)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决议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依法在理事长或院长(校长、主任)的人选中推举担任。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条办学出资人属于(在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中选一项)。资产性质(要求:以自主拥有的资产确认其性质)。

第三十条资产来源:

(一)开办资金[举办者单位出资、个人出资、联合出资(须注明出资比例)];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数额、用途);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其他出资方式(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选其中并说明其产权关系等)。

第三十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九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理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属于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不需要规定此条款。)

第四十一条本单位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经理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变更、终止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单位的有关办学变更项目,均须理事会同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或核准。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愿终止办学,由理事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单位属于非自愿的情形下被终止办学,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成员签名: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六

尊敬的领导:

我们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服务于10个行政村的全日制省级示范幼儿园,在园幼儿232名,幼儿入园率达97.3%,共分大、中、小九个教学班,现有教职工26名。自建园以来,幼儿园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德育并重、科研兴园、开拓创新的办园理念。在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带动全镇幼儿教育走上了蓬勃发展的轨道,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我们对照《山东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认定评估标准(试行)》认为中心幼儿园能够达到认定的标准特此申请,现将中心幼儿园情况汇报如下:

镇中心幼儿园坐落于环境优雅、交通安全便利的镇政府驻地,1999年6月1日投入使用,总投资210万元,总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0,户外活动场地34000,绿化面积30000,为独立的建筑群体,具有无污染、无噪音、清洁向阳、通风好等特点。是一所集幼儿生活、学习、游戏于一体的儿童乐园。

结合园所空间大、向阳等优势,我们按照《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配齐配全了角色游戏玩具、建构游戏玩具、沙水玩具等。满足了幼儿游戏、活动需要,并完全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我们还投入15万元购置了20余件大、中型户外器械,拓宽了小小足球场、30米跑道,兴建了大型沙水游戏区,开展了以游戏为特色的体能锻练活动。该园还设置了自然角、饲养角、种植区等活动区角,幼儿足不出户就可接触到大自然,为幼儿自由观察、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整个环境达到了生态化、艺术化、卫生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要求。

幼儿园四室配套齐全,融活动室、寝室、衣帽室、洗涮室一体,设计科学合理实用,并设有园长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卫生保健室、隔离室、教具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美术室、科学发现室、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排练厅、餐厅、厨房、警卫室、水冲式厕所等,各室按标准配备了专用设备,功能得到充分利用。

为提高办园质量这些年来我们加大内部投入不仅配备了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实物投影仪、多媒体设备等先进的教学设施,还为各班配备了计算机、电视机、dvd、电子琴、以及幼儿教育活动所必需的教玩具。幼儿园配有各种常见的幼儿医疗用品,保证了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现使用省编教材,并配有教育、安全挂图及大量的音像资料,有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3500册,还为教师订阅了《山东教育》、《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当代学前教育》、《幼儿园》、《祝你幸福》、《支部生活》、《医学科普》等刊物。

幼儿园环境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教室墙壁、门窗、桌凳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食堂、厕所干净卫生,教学秩序状况良好。

镇中心幼儿园是由镇政府举办、教育指导中心直接管理的镇直属幼儿园,办园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合理运用,教师工资由镇财政统一发放。自建园以来,我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努力提高办园质量,促进了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并努力为家长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赢得了社会和家长的赞誉。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我们推行了目标管理、量化管理、透明管理的模式。首先制定详尽的、切实可行的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一支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领导班子,组织修订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制定各类人员目标责任制,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与决策功能,最大限度的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还成立了园教学教研教改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监督小组,以求各项工作执行上趋于透明化、公开化。全园形成了园长――级部主任――班主任三级管理模式,做到层层落实,层层过关,为全镇幼儿园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安全是幼儿园管理中的首要工作,依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幼儿园认真制定了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对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我们还为中心幼儿园配备了各种安保器械和专职的安保人员,配齐了各种消防器材。为了孩子接送安全我们还花资13万元为中心幼儿园购置了幼儿专用车。研究制定了各种安全工作预案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为安全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制度规定逐项督促检查。对幼儿园各项设施做到了定期不定期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保证了幼儿在园生活和学习安全。

安全作为幼儿园的第一生命线,我们一直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做到了无伤害事故的发生。

加强园所建设的目的是提高保教质量。想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幼儿园自1999年就推行了园长负责制、结构工资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改制方案,实行园长三年一聘,教师一年一聘,这些制度的制定促使一大批有文化、有水平、有素质人才的加入。幼儿园现有园长1名、副园长2名、教研室主任1名、教师17名,其它专、兼职人员5名。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专业合格率为100%,教师资格率52%,大专在读率95%。

我们历来将教师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来抓,始终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较高素质。为了解决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我们给她们加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为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组织全体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培训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条例、业务知识、国内外先进幼教管理经验等。幼儿园每周六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作例会,进行下一周教学安排。幼儿园还实行教师统一备课,备课经教研主任审定把关通过后,再进行课堂授课。幼儿园不定期组织课堂教学观摩(尤其是年轻教师的专业成长),针对存在的不合理环节及时探讨和纠正,达到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交流经验,弥补不足,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学习培训和实践,教师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幼儿园还非常注重教师之间日常交流和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力求教师队伍稳定,以保证幼儿学习的科学性、连续性、稳定性,便于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几年来,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师资条件。为使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幼儿园采用了集体与个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教师的学习与提高。今年我们为中心幼儿园配置了班班通,教师们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备课、制作课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上课,现代化教学设施的充分利用,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一流的设施配备,一流的教职工队伍,必然会产生一流的教育质量。幼儿园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园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注重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坚持正面教育、保育教育相结合原则,因材施教,开足开全幼教课程,确保幼儿体、智、德、美、劳的全面发展。幼儿园不断寻求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充分理由各种资源为幼儿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保证幼儿在身心等各方面得到均衡发展。努力创造适合幼儿发展的环境,调动幼儿多种感管立体发展。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做到以园为家,关心、爱护幼儿,精心备课,制作教具,专心上课,注重效果。紧密结合幼儿发展特点,坚持动静交替,寓教于乐,科学、合理地安排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注重实践,寓教学于游戏活动之中,充分突出幼儿爱玩的天性,在玩中使幼儿学到新的知识,在玩中培养幼儿的兴趣爱好、创造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等。使幼儿生活习惯、生活自理能力、自身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体、智、德、美、劳得到了全面发展。

科研先行是幼儿园发展的保证,中心幼儿园建立健全了科研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优化幼儿一日活动》、《幼儿园区域活动》、《幼儿园环境创设与利用》、《新编〈山东幼儿园教育活动教材〉课程园本研究》、《幼儿园文化建设》、山东省教育科学“xx”规划课题《农村学前教育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素质》子课题的研究等一系列实验课题,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中心幼儿园又申报了《幼儿表达方式创造力发展的行动研究》,从教师素质提高入手,全面提升、带动幼儿的发展。教科研的开展不仅促进了保教质量的提高,也为幼儿园的生存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全镇幼教工作的发展。幼儿园每周六组织示范性、研究性教育观摩活动、评课听课活动以及基本功培训工作,促进了全镇教师的专业成长。幼儿园还采用代理园长的方法定期培训村办园园长,加强对村办园的管理培训。xx年在中心幼儿园的带动下我镇获得了“泰安市教育强乡镇”称号。真正成为了本乡镇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育教研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家长服务中心、和儿童活动基地。

幼儿园严格执行卫生部、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卫生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大对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力度:一是成立了幼儿园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结合幼儿园健康教育大纲,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健康教育,幼儿健康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育工作制度、消毒防疫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幼儿健康检查,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幼儿全面体检,掌握幼儿身心发展状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确保幼儿身体健康。三是加强幼儿饮食管理,严格食堂卫生、饮食管理,保持食堂卫生,做到生熟分开,库房、操作间分开,杜绝交叉污染,合理安排饮食,科学定制菜谱,注意全面营养。四是抓好幼儿餐饮具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染。五是设置完善了保健室,配备了兼职医护人员和常规医疗器械、药物;加强各种流行性疾病防治,制定了流行疾病防治工作预案,认真做好幼儿健康检查及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证了幼儿群体安全。六是严格幼儿晨检、午检,严密观察幼儿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应急处理,确保幼儿安全入园,平安离园。

近几年来,幼儿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先后获得了“泰安市教学工作先进幼儿园”“山东省幼儿园活动区活动评选三等奖”、“泰安市区角活动评比一等奖”“中心幼儿园示范性评比一等奖”“泰安市幼儿园户外素质教育创造活动一等奖”、“泰安市优秀家长学校”、“泰安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泰安市乡镇中心幼儿园”、“泰安市十佳幼儿园”、“泰安市体操比赛第四名”、“泰安市普通话示范园”、“泰安市教学工作先进幼儿园”;“泰安市文化建设三a学校”、“岱岳区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岱岳区十佳幼儿园”、“岱岳区幼儿素质教育汇演一等奖”、“岱岳区幼儿园环境创设与利用录像一等奖”“岱岳区学前教育教科研先进单位”等荣誉和称号。先后四次获《新编〈山东幼儿园教育活动教材〉课程园本研究》实验课题先进集体奖并为省课题会议提供现场;3人获省课题先进园长和先进个人称号;1人四次在省课题研讨会、市年会和全区园长教师培训会上做经验交流;课题成果出版后成功接待全省各地区幼教同行的参观;2人获市级《泰山文化》园本课程教学成果奖;2人获市幼儿园户外活动素质教育创造指导一等奖、市级户外素质教育一等奖;6人获区级《泰山民间工艺》园本课程成果奖一等奖;5人获区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4人的课题论文获省一等奖,3人在市优质课评选中获奖、5人在区教学能手评选中奖奖、1人获区文艺汇演优秀指导教师奖;2人被评为泰安市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40余人次在镇政府、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

目前镇中心幼儿园管理秩序良好,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园幼儿健康成长,社会效益明显,幼儿园具备符合省乡镇中心园认定评估的各项条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扎实工作,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强化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朝着建设一流现代化高标准幼儿园的目标而努力,不断使中心幼儿园的保教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区的幼教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篇十七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30%左右。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

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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