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增用地协议书(通用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31 17:17:09
最新增用地协议书(通用14篇)
时间:2023-10-31 17:17:09     小编:薇儿

知识是我们前行的阶梯,它让我们不断突破自我。总结应该具有启发性和指导性,能够给读者带来实际的收获和启示。总结范文是学习和工作中宝贵的参考资料,我们可以在写作中借鉴其中的思路和结构。

增用地协议书篇一

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万___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万___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________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续租

协议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协议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协议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协议解除

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时,丙方有权解除协议;

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万___元;

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___元;

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___元。

第九条其他

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二

(乙方):xx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xx项目建设,需使用xx镇xx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xxm2(其中耕地xx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xx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

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xx

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鉴证方):

一、用地类别:(亩);

1、2、3、4、旱地(亩)水田(亩)荒地(亩)林地、果林(亩)

以上清单附后

二、使用土地时限;

土地使用时间为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完工退场之日止。

三、

用地补偿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将按照娄邵铁路下达相关临时用地补偿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退场。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要求必须及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费用,乙方退场前要按照文件精神与甲方、丙方协商土地复耕办法。

五、未尽事宜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单位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方签字:

增用地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厂林场矿区开采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1、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开采、经营销售,由乙方自行管理;

2、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范围内开采,乙方不得越界采矿;

1、以甲乙双方圈定范围内的矿储量采完为止;

1、甲方将矿山资源使用作为投资,并以此投资方式获取回报;

3、如甲方矿山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到期,须办理相关证照延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销售矿石时,必须通知甲方,矿石单价经甲方认可数量以过磅单据为准;

4、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5、因甲方的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即将到期,急需办理延期手续,如无法办成延期手续,导致矿山停止生产,给乙方带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协调周边村民和相关部门的一切工作,乙方只负责生产工作。

7、火攻品、炸药等物品由乙方出资甲方购买,单价以民爆公司出具单据加运费计算。

8、因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均无任何连带责任,双方需共同协商解决。

1、乙方负责矿山开采,经营管理等一切工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生产建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另行转让给任何人经营,如发生违反上述情况,视乙方为违约,如须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负责矿山开采区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出现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变动和干扰,由甲乙双方配合共同解决。

3、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但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乙方解决问题。

4、乙方按国家相关的法定、法规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安全不生产的基本原则。

5、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政府协调工作,以确保矿山顺利开采,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如任何一方违约,并无条件接受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1、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支付甲方16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办理矿山业务的费用。

2、其中80万元在公司注册后,乙方进场前的2天支付,剩余80万元在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3、上述乙方支付甲方的款项和矿山投入基础建设资金,该款从乙方在前期矿石销售时扣除并回收成本后,甲乙双方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六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南邻,北邻。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增用地协议书篇七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_____

8.附件:_____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协议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协议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增用地协议书篇八

甲方: 村(居)

乙方:

为 建设服务,乙方需临时占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省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临时用地协议:

一、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位于 镇(街道)村(居),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经甲、乙双方核实,临时用地面积平方米(合 亩)。(详见附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每亩 元,合计 元,地面物补偿费合计 元,补偿费共计 元,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结算完毕。

临时用地补偿费的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为:

。四、乙方应按规定上缴临时用地补偿费和土地管理费。五、不准在临时用地上搞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乙方无偿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达到种植条件,甲方不进行补偿。

六、不准私自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不准私自改变用途。

七、因国家和集体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退还。 八、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如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除责令退还土地外,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满,退还土地后,应负责土地的复垦,为保证复垦义务的履行,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按每亩 元的标准缴纳复垦保证金 元,如乙方不能复垦或复垦不合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国土资源管理局批准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九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2(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____万 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停车位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达 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 ,左右宽 ),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 元整(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 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中证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利府发【20xx】9号的相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临时使用土地,现就用地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临时使用的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莲花村二、四组。

2、用地面积:总用地29.727亩,其中耕地20.408亩,林地9.319亩,其他农用地___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_亩。

3、使用期限:20xx.9.16—20xx.3.15(耕地按小春一季计算,林地按半年计算)。

4、补偿费用:乙方必须按政策规定做好临时用地的补偿,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0900.93元。(大写:贰万零玖佰玖角叁分)

5、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制定复垦方案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期满后,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后的耕地需经市、区国土所、农业和镇、村、组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所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6、用地限制:乙方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国家建设需征收该宗地,乙方应自行拆除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无偿交还甲方。

7、临时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用地手续。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报当地政府备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办)人民政府一份。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乡镇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四

土地权属人:玉门镇东渠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用地单位: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便于农户农产品流通,甲方给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用地建设番茄收购中转场地,甲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

临时用地位于东渠村顺昌砖厂东南侧,总面积为580平方米,属集体未利用地。

二、土地用途:

主要用于收购番茄中转,包括装车台、地磅、临时停车场地。

三、使用期限:5年,自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四、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甲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乙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乙方正常使用。3、在协议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或集体公益使用此临时用地,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搭建的装车台、地磅,土地补偿属村集体所有。若遇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乙方搭建的设施受损,与甲方无关。

4、严格用途管制。乙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回。

5、乙方在生产建设中不能影响甲方的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若因此使农户生产受到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851135.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