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的收获和体验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方式,可以让读者更好地领会书籍中的意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要对书中的主题和情节进行仔细的分析和思考,然后结合自己的观点和体验进行表达,同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的连贯性。此范文是关于某作品的读后感,通过对作品的分析和解读,希望能给读者带来新的思考和启示。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一
典故一:三国时期吴国大将吕蒙没有文化知识,孙权鼓励他学习史书与兵法。吕蒙总是推说军队事多没有时间学习,孙权说:“时间嘛,要自己去挤出来。从前汉光武帝在行军作战的紧张关头,手里还总是拿着一本书不肯放下来呢!为什么你就没有时间呢?”停了停,孙权又说:“你的事情总没有我多吧?我并不是要你去研究学问,而只是要你翻阅一些古书,从中得到一些启发罢了。”吕蒙问:“可我不知道应该去读哪些书?”孙权听了,微笑着说:“你可以先读些《孙子》、《六韬》等兵法书,再读些《左传》、《史记》等一些历史书,这些书对于以后带兵打仗很有好处。”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回去便开始读书学习,从此手不释卷,并坚持不懈。最后做了吴国的主将,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典故二: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曹操`死后,曹丕继位为魏王,不久即自立为帝。曹丕在政治的抱负和成就上虽远不及曹操,但对于文学的重视,则不在其父之下,《典论·论文》记载:“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可见一斑。
曹丕写过许多的诗歌、散文、辞赋,其中《典论·论文》更是开我国文学批评的先河。曹丕对于文学的爱好,实有家学渊源。父亲曹操不但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著名的诗人;弟弟曹植的文采则更是不在话下,被后人誉为”才高八斗”。父子三人对当时文学的蓬勃发展,更是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曹丕在《典论·自叙》一文里记述了父亲曹操勤于治学,即使身在军队之中,军务繁忙之际,仍随时拿着书本阅读,以充实自己,并常跟曹丕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学习容易、思虑专一,但等到长大,就容易忘记所学。曹丕以父亲的话自我勉励,即使年长之后,仍旧不断努力学习。
手不释卷,出自于汉光武帝刘秀的事例,史书记载“光武当兵马之务,手不释卷”,意思是书本不离手,形容勤奋好学。
汉武帝刘彻四岁时,做太子的是他的哥哥刘荣。
刘彻之所以能当上太子,全靠景帝的姐姐长公主的帮助。长公主原想把自己的女儿陈阿娇许给太子刘荣,将来就是皇后。但是太子的母亲栗姬却不领情,于是长公主把目光转向了刘彻。有一次,她问刘彻愿不愿意娶阿娇做妻子,刘彻也很喜欢阿娇,见姑姑问,便大方地说:以后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就要亲自造一栋金屋子送给她。(“若得阿娇,必以金屋贮之。”)汉景帝见儿子有这样的气魄,也同意了这门亲事。——这便是“金屋藏娇”的典故。
后来,刘彻果然当了皇帝,立阿娇为皇后,也实现了诺言。阿娇娇生惯养,开始有刘彻的宠爱,也相安无事。但后来,刘彻身边的女人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有了卫子夫之后。阿娇为人骄傲,善妒,又没有儿子。终于失宠,又因为巫蛊之祸,退居长门宫。后来,为了挽回汉武帝,阿娇用重金请司马相如作了一篇《长门赋》,但是汉武帝虽然欣赏这篇赋,却始终没有回头。金屋藏娇虽美,去没有一个好结果。但是,被立为皇后的卫子夫也很悲惨。在她晚年,她的儿子——太子刘据,因为江充的陷害,被卷入巫蛊之祸中。太子刘据一家都被杀,唯一保全下来的是太子刚出生没几天的曾孙刘病已(后来的汉宣帝)。当时,卫子夫已经白发苍苍了。汉武帝因太子的事,要废了她。她便上吊自杀了。
本计全称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出自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
秦末农民起义后,项羽与刘邦为争夺天下,进行了为期四年地“楚汉战争”。刘邦首先攻入咸阳,自立为关中王。项羽军事力量强大,刘邦把咸阳和关中让给了项羽,自己到了汉中。
与刘邦的守地汉中相邻的是章邯。刘邦为了迷惑项羽,防止章邯入侵,把出入汉中的栈道烧毁了。后来,刘邦逐渐强大起来,命韩信为大将,出兵与项羽一决雌雄。为了迷惑敌人,韩信派了一万多人马去修复烧毁的栈道。栈道修复工程艰巨,进展缓慢。
章邯料定栈道修复绝非易事,毫无戒备。殊不知韩信多主力已抄小路向陈仓进军,很快攻下咸阳,占领关中。韩信采用一明一暗、以明掩暗多计谋,取得了夺取关中的重大胜利。这就是“暗渡陈仓”的由来。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是36计之一,计谋的设定是,将真实的意图隐藏在不令人生疑的行动的背后,将奇特的、非一般的、非正规的、非习惯的行动隐藏在普通的、一般的、正规的、习惯的行动背后,迂回进攻,出奇制胜。“明修栈道”表示公开的行动,“暗渡陈仓”表示隐藏的真实意图。
这个典故出自楚汉相争的垓下之战。公元前202年10月,汉王刘邦率本部人马,追击向彭城撤退的项羽。追到阳夏的南边,刘邦下令暂停追击,派出使者与韩信、彭越等人联络,许诺日后与他们共分天下,并把临淄、大梁、淮南大片土地封给他们。果然,使者纷纷回报,诸侯即将发兵。不久,各路诸侯出兵,攻击项羽军队,韩信三十万兵马自齐南下,切断了项羽向彭城的退路;彭越率数万兵马到达固陵与刘邦会师,担任主攻;刘贾与英布自寿春率兵北进,切断项羽南逃之路。项羽军队不断收缩,退至垓下(今安徽灵璧东南沱河北岸),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诸侯军队蜂拥而至,把项羽军队重重包围了起来。
汉军“十面埋伏”,形如天网,楚军固守垓下,势如鸟雀。此刻,项羽军的反击好似困兽犹斗;刘邦军的进攻捷报频传。垓下战场,杀声震天。两军拼搏,你死我活。著名的垓下之战就这样展开了。
为了进一步动摇和瓦解楚军,一天夜里,刘邦要汉军四面唱起楚歌。楚军听了,益发怀念自己的家乡。项羽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羽惶惶然不能入睡,深夜在军帐里喝酒。他—面喝酒、一边激昂慷慨地唱起歌来,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据说他的爱妾虞姬也起而和唱,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唱罢,拔剑自刎而死。项羽见大势已去,带了八百骑兵连夜突围南逃。第二天天亮,刘邦发觉项羽突围而去.便派灌婴带领五千骑兵追连赶。
项羽渡过淮河,继续跟随他的骑兵只有一百多人了。项羽到阴陵(在今安徽定远县四北),迷了路,陷进湖沼地带,被汉军追及。项羽领兵且战且退,退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乌江浦),只剩下二十八名士兵。河边正停靠着一条小船。乌江亭长请他上船说:“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羽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无颜见江东父老)?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接着对亭长说:“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于是命令骑马的都下马步行,手拿短小轻便的刀剑交战,仅项羽一人就杀死汉军几百人。项羽自己也负伤十多处。忽然回头看见了汉军骑兵司马吕马童,说:“若非吾故人乎?”吕马童面向项羽,指项羽给王翳看,说道:“此项王也。”项羽便说道:“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说完就自刎而死了。
十面埋伏,意思是设伏兵于十面以围歼敌军。
班超字仲升,扶风平陵人,是徐县令班彪的小儿子。为人有远大志向,不拘小节。但在家孝顺父母,常干辛苦的事,不以劳动为耻辱。能言善辩,粗览历史典籍。永平五年,哥哥班固被征召做校书郎,班超和母亲跟到洛阳。班超因为家庭贫穷,常为官府抄书挣钱来养家。他长期抄写,劳苦不堪,有一次,他停下的手中的活儿,扔了笔感叹道:“大丈夫如果没有更好的志向谋略,也应像昭帝时期的傅介子、武帝时期的张骞那样,在异地他乡立下大功,以得到封侯,怎么能长期地在笔、砚之间忙忙碌碌呢?”旁边的人都嘲笑他,班超说:“小子怎么能了解壮士的志向呢!”后来班超作为使者访问西域,回来后因立功而封为王侯。
投笔从戎,释义扔掉笔去参军。指文人从军。:《后汉书·班超传》:“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
东汉初的名将马援,英雄善战为东汉王朝的创建立下汗马功劳。后来,他又率兵平定了边境的动乱,威震南方。公元41年被刘秀封为伏波将军。
孟翼听了,深为马援豪迈的报国热情所感动,不禁真诚他说道:将军真不愧是大丈夫啊!马援不说空话,在洛阳仅呆了一个多月,匈奴和乌桓又发起侵袭,他主动请求出征,前往北方迎战。
建武二十四年,武陵的少数民族首领相单程率众发动叛乱,光武帝派兵去征讨,结果全军覆没,急需再有人率军前往。光武帝考虑马援年纪大了,不放心他出征。马援见没有下文,直接找光武帝,说:我还能披甲骑马,请皇上让我带兵去吧。说罢,当场向光武帝表演了骑术。光武帝见他精神矍铄,矫健的动作不减当年,便批准了他的请求。于是,六十二岁的马援又领兵远征武陵、五溪蛮夷。建武二十五年(49年)三月,马援受阻于壶头山(今湖南沅陵县城壶头山),水急,船难溯行,天炎溽暑,士卒多疫死,援亦病死於军中,应了他当年马革裹尸的誓言。
马革即马皮。用马皮把尸体包裹起来,多指军人战死于沙场。形容为国作战,决心为国捐躯的意志。
刘邦称帝后,韩信被刘邦封为楚王,不久,刘邦接到密告,说韩信接纳了项羽的旧部钟离昧,准备谋反。于是,他采用谋士陈平的计策,假称自己准备巡游云梦泽,要诸侯前往陈地相会。韩信知道后,杀了钟离昧来到陈地见刘邦,刘邦便下令将韩信逮捕。押回洛阳。回到洛阳后,刘邦知道韩信并没谋反的事,又想起他过去的战功,便把他贬为淮阴侯。韩信心中十分不满;但也无可奈何。刘邦知道韩信的心思,有一天把韩信召进宫中闲谈,要他评论一下朝中各个将领的才能,韩信一一说了。当然,那些人都不在韩信的眼中。刘邦听了,便笑着问他:“依你看来,像我能带多少人马?”“陛下能带十万。”韩信回答。刘邦又问:“那你呢?”“对我来说,当然越多越好!”刘邦笑着说:“你带兵多多益善,怎么会被我逮住呢?”韩信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忙掩饰说:“陛下虽然带兵不多,但有驾驭将领的能力啊!”刘邦见韩信降为淮阴侯后仍这么狂妄,心中很不高兴。
后来,刘邦再次出征,刘邦的妻子吕后终于设计杀害了韩信。
东汉名将马援,从小就胸怀大志。马援知书识礼,精通武艺,为人忠耿正直。哥死了,马援就行丧礼,侍奉寡嫂,恭敬尽礼。后来,马援当了扶风郡的督邮,奉郡太守之命押送一批犯人到长安。沿途他见囚犯们痛苦哀嚎,不忍动了恻隐之心,放了囚犯,自己也只好丢了官,逃亡到北朝郡躲起来。
这时恰好赶上大赦,以前的事不再追究。于是他安心地搞起畜牧业和农业生产。不到几年工夫,马援成了一个大畜牧主和地主。他有牛羊几千头,粮食几万石。但是,他对富裕生活并不满足。他把自己积攒的财产、牛羊,都分送给他的兄弟、朋友。他说:“一个人做个守财奴,太没有意思了。”他常对朋友说:“做个大丈夫,总要‘穷当益坚,老当益壮’才行”。就是说,越穷困,志向越要坚定;越年老,志气越要壮盛。后来,马援成了东汉有名的将领,为光武帝统一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尤其在平定西南部族的叛乱和匈奴的骚乱上,马援有不可磨灭的功绩。有人劝他说:“您已经很辛苦了,应该在家里休养休养了。”马援说:“男子汉大丈夫,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上,让别人用马皮裹着尸体送回来埋葬(马革裹尸),怎么能够老待在家中,守着妻子儿女过日子呢?”
后来洞庭湖一带又发生了五溪蛮人作乱,光武帝派兵征讨,因山泽瘴气熏人,全军覆没。马援知道了,向光武帝上禀,自请带兵出征。光武帝看看他,想了一会儿说道:“你年纪太老了吧。”马援道:“我年虽六二尚能披甲上马,不能算老。”马援穿好甲胄一跃登鞍,威风凛凛,十分自豪,率领浩浩荡荡的汉军驰骋沙场去了。光武帝称赞道:“这个老人家,真是老当益壮啊!
老当益壮是形容年纪虽大但志气豪壮。多用来赞扬老年人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
刚即位的汉惠帝看到曹丞相一天到晚都请人喝酒聊天,好像根本就不用心为他治理国家似的。惠帝感到很纳闷,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以为是曹相国嫌他太年轻了,看不起他,所以就不愿意尽心尽力来辅佐他。惠帝左想右想总感到心里没底,有些着急。
有一天,惠帝就对在朝廷担任中大夫的曹窑(曹参的儿子)说:“你休假回家时,碰到机会就顺便试着问问你父亲,你就说:‘高祖刚死不久,现在的皇上又年轻,还没有治理朝政的经验,正要丞相多加辅佐,共同来把国事处理好。可是现在您身为丞相,却整天与人喝酒闲聊,一不向皇上请示报告政务;二不过问朝廷大事,要是这样长此下去,您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和安抚百姓呢?’你问完后,看你父亲怎么回答,回来后你告诉我一声。不过你千万别说是我让你去问他的。”曹窑接受了皇帝的旨意,休假日回家,找了个机会,一边侍候他父亲,一边按照汉惠帝的旨意跟他父亲闲谈,并规劝了曹参一番。曹参听了他儿子的话后,大发脾气,大骂曹窑说:“你小子懂什么朝政,这些事是该你说的呢?还是该你管的呢?你还不赶快给我回宫去侍候皇上。”一边骂一边拿起板子把儿子狠狠地打了一顿。
曹窑遭了父亲的打骂后,垂头丧气的回到宫中,并向汉惠帝大诉委屈。惠帝听了后就更加感到莫明其妙了,不知道曹参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的火。
第二天下了朝,汉惠帝把曹参留下,责备他说:“你为什么要责打曹窑呢?他说的那些话是我的意思,也是我让他去规劝你的。”曹参听了惠帝的话后,立即摘帽,跪在地下不断叩头谢罪。汉惠帝叫他起来后,又说:“你有什么想法,请照直说吧!”曹参想了一下就大胆地回答惠帝说:“请陛下好好地想想,您跟先帝相比,谁更贤明英武呢?”惠帝立即说:“我怎么敢和先帝相提并论呢?”曹参又问:“陛下看我的德才跟萧何相国相比,谁强呢?”汉惠帝笑着说:“我看你好像是不如萧相国。”
曹参接过惠帝的话说:“陛下说得非常正确。既然您的贤能不如先帝,我的德才又比不上萧相国,那么先帝与萧相国在统一天下以后,陆续制定了许多明确而又完备的法令,在执行中又都是卓有成效的,难道我们还能制定出超过他们的法令规章来吗?”接着他又诚恳地对惠帝说:“现在陛下是继承守业,而不是在创业,因此,我们这些做大臣的,就更应该遵照先帝遗愿,谨慎从事,恪守职责。对已经制定并执行过的法令规章,就更不应该乱加改动,而只能是遵照执行。我现在这样照章办事不是很好吗?”汉惠帝听了曹参的解释后说:“我明白了,你不必再说了!”
曹参在朝廷任丞相三年,极力主张清静无为不扰民,遵照萧何制定好的法规治理国家,使西汉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日渐提高。他死后,百姓们编了一首歌谣称颂他说:“萧何定法律,明白又整齐;曹参接任后,遵守不偏离。施政贵清静,百姓心欢喜。”史称“萧规曹随”。
萧规曹随,萧何创立了规章制度,死后,曹参做了宰相,仍照着实行。比喻按照前任的成规办事。
季布本是项羽手下的大将。他是著名的侠士,武力过人,又行侠仗义,当时人都愿与他结交。
在项羽手下为将时,季布数次围困刘邦,差点要了刘邦的性命。所以项羽失败、刘邦做皇帝后,刘邦通缉天下,千方百计要杀掉季布。
这时,季布藏于濮阳(今属河南)周氏家。周氏仰慕季布的为人,有心保护他,但想到自己乃一介平民,无力保护季布,于是想把季布移交给当时的另一位大侠朱家。但如何移交,是一个难题。
周氏与季布商量说:“现在天下通缉你,我虽然想保护你,但在我这里毕竟不安全,我想把你送到朱家那里,要委屈一下你,不知你是否同意。”季布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周民把季布打扮成囚徒的模样,在他脸上剌上宇,穿上囚徒的衣服,放上囚车,连同其家奴数十人一同卖给朱家。
朱家同样行侠仗义,他明知囚徒是季布,但却大方地买了下来,并殷勤款待季布。他对儿子说:“家中的农事都听这个囚徒的,饮食也要与其他人一样。”
为了让季布得到自由,朱家专门到长安,找到汝阴侯滕公,让他在刘邦面前说情,宽恕季布。果然,经过滕公的说情,季布获得了自由。
季布的豪侠仗义,在当时尤其楚地人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楚地流行一则谚语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到季布的一声允诺。”
后来,“千金一诺”这一典故,用来形容严守诺言,言必有信。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二
老师说,“文史不分家”。我们既要阅读现代小说、散文,也要知道历史故事。这个暑假,我要读完《秦汉的故事》。
《秦汉的故事》文字、结构通俗易懂,每个重点事件、人物各有突出,每个故事相互独立又相互连接,令人爱不释手。在这本书里,我知道了第一个皇帝、第一次起义、第一个女人参政……知道了秦始皇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造福百姓的善举,修造长城、焚书坑儒的恶行,秦二世胡亥的血腥统治引发了第一次农民起义: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知道了开辟丝绸之路得艰辛、司马迁编写《史记》的故事、佛教传入中国的原因、蔡伦发明造纸术的经历……阅读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秦汉时期发生的重要事件,增长了许多历史知识,也为今后的阅读、写作积累了一些素材。
今天,我又拿起《秦汉的故事》,还未翻开书本,我仿佛看到气吞山河、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楚霸王项羽;阴险狡诈、足智多谋的吕后;少年得志、才华横溢的大文学家贾谊……在向我走来。这本书激发了我对历史的兴趣,我想了解每个朝代发生的时间。我想印证历史连续剧拍摄的内容是否符合历史……我要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老师、同学、朋友,我要将这些脍炙人口的故事交给周围的人,让大家和我一起分享这份兴趣!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三
讲述了三个人的爱情,其实准确来说它就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
故事一开始,作者展现的是一对老夫老妻的日常生活,几十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他们已经学会了互不干扰的生活方式,平静而淡然地接受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
接着,男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突然意外死亡,有点让我惊讶,男主怎么这么快离开了呢。
直到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出现了一位帮助女主费尔明娜达萨处理各项事物的老人,并在葬礼结束后深深表达爱意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是故事的男主角。
爱始于一见钟情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爱上费尔明娜达萨只因那偶然的一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一瞥成为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他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为了获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他每天为她写大量的优美爱情诗,跑到她的阳台下拉响那曲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无法自拔,他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年少懵懂的费尔明娜被他的热情和才华打动了,他们开始了秘密交往。他开始享受着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幸福。
可是人总是会成长的,当费尔明娜经历了一些事情后,认真审视这个天天给自己写情书表达爱意的人时,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然后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追求。
没有具体接触的两个人,仅仅靠着书信来交流,凭着幻想来构建各自的形象,这样子的爱情是无法与现实对抗的。所以,女主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或许,她爱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他爱的是想象中的他。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是浪漫的,唯美的.,但也是脆弱的。相比较,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什么样的爱情会让人铭记,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阅读!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
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
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
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
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
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
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
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
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
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
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
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
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
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
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
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
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
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
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
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
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
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
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
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
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
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
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
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
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
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
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
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
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
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
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
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
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
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
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
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
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
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
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
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
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
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
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
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
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
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
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
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
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
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
“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
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
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
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
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
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
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
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
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本有著名的考古学家编写的秦汉国宝故事。
xx年的马王堆古尸竟然肤色依旧,不到50克重的素纱禅衣,有2498片玉叶组成的金缕玉衣。
彩绘陶乐舞朵技俑让我们了解古时候的宴会演出,《王杖诏令》简册可以读到古代的书,陶船看到古代人的船模,那里人们已经懂得了锚和舵的'使用,已经能制造出20米长,5米高,能装载一万斤左右的物品,庖厨图摹本可以看到古代人厨煮和生活,那时就有烤肉串了。
摇钱树、马踏飞燕、青铜獬豸、陶院落、陶牛车不但是艺术品,还蕴含了古代的风情。
云冈、莫高窟的佛像与壁画是世界闻名的艺术宝库。
看了本书后,无形中让我知道了秦-汉-晋-北魏的历史演变过程,让我对中国的秦汉间的主要生物景点的内容与所在地,我长大了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一看咸阳的兵马俑,大同的云冈和甘肃的莫高窟,长沙马王堆的古尸,通过专家的注解,使我对秦汉时期的著名文物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还对当时的人和生活有所了解。
总之看了《秦汉国宝的故事》让我对考古产生兴趣,扩大了我的眼界,为祖国的五千年文明感到自豪,使我更加热爱祖国!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六
战国时期曾经有“陶为天下之中”的说法,据说著名巨商范蠡就是利用这一交通优势,在今山东定陶地方致富的。然而,秦汉以来更为明确的“天下之中”,则是指河洛地区。河洛地区以经济、文化方面的优胜地位,后来又成为行政的中心。
战国时期,河洛地区“为天下之大凑”(《逸周书·作雒》)、“街居在齐秦楚赵之中”(《史记·货殖列传》)的特殊的地理形势,使得列国兵战往往在这里展开。秦人东进,首先倾力于河洛战事。《史记·秦本纪》记载,公元前3,秦武王曾经对秦名将甘茂说:“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后来不久就派甘茂拔宜阳。公元前293年,秦昭襄王命白起为将,在伊阙会战中大破韩魏联军。三年之后,“东周君来朝。”同年,秦昭襄王亲临宜阳。公元前256年,秦军攻西周。次年,“周民东亡,其器九鼎入秦,周初亡。”秦人占有西周属地对于攻略东方的意义,可以由第二年“天下来宾”得到体现。秦庄襄王即位初,就命令相国吕不韦诛东周君,“尽入其国”,并“初置三川郡”,实现了对河洛地区的全面控制。
秦王政十三年(公元前234年),嬴政在统一战争中亲临河洛地区,表明未来的大一统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对于这一地区特殊的文化地位的重视。秦始皇平生8次出巡,大约其中6次都行历河洛地区。《史记·留侯世家》记述刘邦与张良在洛阳南宫讨论行封功臣事,说到“上在雒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洛阳南宫有“复道”建筑,显然不可能是仓促营造,应是秦时故宫。由“南宫”之定名,可推知洛阳秦宫还不止一处。看来,秦王朝曾经把洛阳看作统治东方的政治重心所在。秦始皇特别信用的重臣李斯,其长男李由被任命为三川郡(郡治在今洛阳)行政长官,而为赵高所忌妒,也有助于说明这一历史事实。
刘邦后来出关击项羽,在洛阳为义帝发丧,又发使者约诸侯共击楚等史实,也可以体现洛阳的战略地位。刘邦初定天下,娄敬建议定都关中。他强调关中地理形势的优越,但也肯定了河洛地区的地位。《史记·三王世家》和《滑稽列传》褚先生补述,说到汉武帝所幸王夫人为其子刘闳请封洛阳,汉武帝则以洛阳“天下冲阸”、“天下咽喉”的重要地位予以拒绝。可见,汉代统治者对河洛地区“在于土中”(《史记·货殖列传》)的政治地理及文化地理的形势也非常重视。
《史记·货殖列传》说:“洛阳东贾齐、鲁,南贾梁、楚。”俨然是联系地域相当宽远的经济中心。当地取得特殊成功的富商如白圭、师史等,其行为风格其实也表现出河洛地区的区域文化特征。师史“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能致七千万”。汉武帝时代的理财名臣桑弘羊也是洛阳商人之子。《汉书·地理志下》在分析河洛地区的区域文化特征时指出,“周地”风习,有“巧伪趋利,贵财贱义,高富下贫,憙为商贾,不好仕宦”的特点。班固说,这是“周人之失”。然而,如果承认商业对于增益经济活力的积极作用,则“周人”对于经济流通的贡献,其实是值得肯定的。《汉书·食货志下》又记载,王莽“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五都”,即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而“洛阳居中”,也说明随着关东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洛阳的.地位愈益重要。
到了东汉时期,洛阳及其附近地区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居于领导地位,商业活动尤其繁荣,以致“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游食者众”(《后汉书·王符传》),“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后汉书·仲长统传》),洛阳成为全国“利之所聚”的最重要的商业大都市。当时,据说“其民异方杂居”,“商贾胡貊,天下四会”(《三国志·魏书·傅嘏传》注引《傅子》),事实上洛阳已经成为东方世界的经济中心。
《荀子·大略》说:“欲近四方,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这表明,在所谓天下之中的“中央”之地施行统治被传统社会的统治者看作是天经地义的制度。西汉定都长安,有依托关中“沃野千里”、“天府之国”的经济条件的动机,也有“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的战略地理方面的考虑《史记·留侯世家》。至于汉武帝时代,政治形势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一统”的政体已经巩固,于是有封周子南君以期继承周祀的举措。汉武帝封周后诏中,有“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观于周室,邈而无祀”的感叹(《汉书·武帝纪》),透露出对以往居于“天下之中”的“周室”的深心敬仰。由于当时东方的经济也得到突出发展,于是,接受“王者必居天下之中”思想的人们在进行新的政治设计时,视线频频集中到河洛地区。王莽夺权之后,在进行“分州定域”的新的政治地理规划时,提出了“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的设想,随后确定了将迁都于洛阳,“即土之中雒阳之都”(《汉书·王莽传中》)的时间表。不过,由于新莽政权的迅速崩溃,这一计划没有能够实现。东汉建国,定都洛阳。全国的政治重心正式东移。
东汉时,国立学校太学的发展进入空前的繁荣期。汉光武帝刘秀爱好经术,于是“四方学士”“云会京师”。汉明帝曾亲自到太学讲经,“观听者盖亿万计”(《后汉书·儒林列传上》)。朝廷要求贵族子弟入学受业,甚至匈奴王子也远道前来就读。一时“诸生横巷,为海内所集”(《后汉书·翟鬴传》)。据说汉顺帝时,进一步扩建太学校舍,于是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推算洛阳当时人口大约19.3万多人,而太学至三万余生,数量是十分惊人的。
出身洛阳的名士,西汉时期有杰出的青年政论家、文学家贾谊。汉武帝时代,有一位著作等身的“小说家”虞初在文学史上也享有盛名。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小说家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其中“《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属于虞初名下的作品竟然超过小说类论著总数的68.33%。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于是说:“本志篇帙,莫此为众。”后来的小说家尊奉虞初为始祖。借名“虞初”的晚世小说如所谓《虞初志》、《虞初新志》、《续虞初志》、《虞初续志》、《广虞初新志》等,也都可以看作对汉代河洛文化代表人物之一虞初的一种纪念。《后汉书·王充传》说,王充“到京师,受业太学”,“家贫无书,常游洛阳书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洛阳书肆”中所卖书籍有“众流百家之言”,人们可以方便地阅读,可见洛阳当时有相当优越的文化环境。除了数量众多的太学生而外,洛阳市民似乎普遍地有慕好文化的风气。《后汉书·蔡邕传》记载,蔡邕书丹于碑,正定《五经》文字,来观看和摹写的人,每天有一千多辆车,以致堵塞了道路。“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的情景,可以看作是“洛阳纸贵”之前另一能够体现洛阳人文化素养与价值取向的著名史例。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七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同时也是中国音乐史上一个丰富多彩的时期。在这段时间内,中国音乐经历了许多变革和发展,从古代的古乐到《琴谱》的出现,再到后来的宫商角羽十二律音律制度的建立,每一步都为后来音乐史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和了解秦汉时期的音乐史,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国古代音乐的深远影响和独特魅力。
首先,在秦汉时期,古代中国音乐经历了许多的变革和发展。在这个时期,古琴是最重要的乐器之一。它使用弹奏的方式成为古代音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琴谱》作为一个最早的音乐谱本,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出现。琴谱的出现不仅丰富了音乐的种类,而且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通过研究琴谱,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秦汉时期的音乐形式和演奏技巧。同时,秦汉时期也开创了文人雅士们专注于音乐文化的先河,他们在音乐创作和表演艺术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
其次,秦汉时期的音乐也凸显了中国古代音律制度的重要地位。在这个时期,宫商角羽十二律音律制度逐渐形成并得到普遍应用。这一制度以五音之间的音程关系为基础,通过各种调式的变化来调整音乐的音色和情感。宫商角羽十二律体系的建立为后来的音乐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古代音乐发展提供了基本准则。它的出现将中国音乐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不仅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形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来音乐的发展。
第三,在秦汉时期,音乐和宗教的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古代中国的宗教信仰一直与音乐密不可分,而在秦汉时期,宗教音乐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音乐类型。在宗教仪式和祭祀活动中,音乐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能够净化心灵,还能够帮助人们与神灵交流。同时,宗教音乐也通过积极传承和流传,为后来的音乐演变和创新提供了参考和启示。
第四,在秦汉时期,音乐表演艺术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这个时期,歌舞音乐成为了重要的娱乐活动,也成为了社交场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秦汉时期,歌舞音乐的风格和形式得到了丰富和创新,从唐风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南乐、北曲,每一种音乐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风格。这些音乐的流传不仅使秦汉时期的文化更加丰富多样,也为后来音乐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秦汉时期音乐史还给我带来了对中国古代音乐的独特魅力的认识。通过学习秦汉时期音乐的发展历程和变革,我对古代中国音乐的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有了更加直观的体会。中国古代音乐不仅是一个音乐体系,更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了丰富的情感和思想,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还能够传递人们的情感和思想,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的历史和文化。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音乐史丰富多彩,不仅是中国音乐史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整个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秦汉时期音乐史,我深刻认识到了中国古代音乐的深远影响和独特魅力。秦汉时期的音乐发展不仅是古代音乐艺术中的一大奇迹,也为后来音乐的发展留下了珍贵的财富和遗产。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八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人类的本质大抵相似,他们只听得到自己愿意听的话,只支持有利于自己的立场。
在李斯还未得到重用的时候他的观点是:“纵览秦史,穆公、孝公、惠文王、昭襄王这些让秦国不断强大的君王,无一不重用他国贤人助本国大业。如今秦王却颁布逐客令驱他国能人贤士,此举乃迫贤人助他国势力,无异于以兵器献敌国、以谷物施盗之举。”
他国有才华的人只要好用,我们当然要用,要不然不就便宜别人了嘛。
李斯因上书“逐客论”、反对“逐客令”而登上历史舞台。
“传说秦王政曾读其著作《韩非子》,叹道“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见秦王政对其钦佩之情。然而,当公子韩非作为韩国使者出使秦国时,李斯却向秦王进言此人入秦必招致灾难,将韩非扣留在秦国甚至不顾同门友人之情,最后竟然逼其自尽。”
从这一段就能看出李斯对权利的渴望和对竞争对手的冷酷无情(连同门都害)。
而当李斯升职到丞相,他开始这样说:“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这和前面的“反逐客令”可不是一个逻辑了,李斯为什么变了,因为这样对他更有利!这体现了李斯是一个怎样的人?双标的人。
后来李斯、胡亥、赵高三人暗地策划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三人将落入赵高手中的始皇帝临终前口宣的玺书销毁,重新伪造了立胡亥为太子的遗诏以及赐公子扶苏、将军蒙恬死罪的诏书。
书上说这段也有可能是假的,我个人偏向相信这一段是真的,为什么呢,因为胡亥真的不是一个适合当皇帝的人,秦始皇如果真的传位给胡亥(一个又毒又蠢的熊孩子),我只能说:活该秦朝灭亡。
这件事奠定的李斯悲剧的基础。最后他在胡亥的偏听偏信下(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三族为父、儿、孙。)
李斯惨吗?很惨,一个为秦国鞠躬尽瘁的老臣,最后落得如此下场,确实很惨。但是他的悲剧由来并非无迹可寻,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勾结赵高扶持了胡亥上位,最后被反噬。只能说可怜可叹。
司马迁在《史记》里这样评价李斯:“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可以称得上是很受重用了。李斯知道儒家《六经》的要旨,却不致力于政治清明,用以弥补皇帝的过失,而是凭仗他显贵的地位,阿谀奉承,随意附合,推行酷刑峻法,听信赵高的邪说,废掉嫡子扶苏而立庶子胡亥。等到各地已经群起反叛,李斯这才想直言劝谏,这不是太愚蠢了吗!人们都认为李斯忠心耿耿,反受五刑而死,但我仔细考察事情的真相,就和世俗的看法有所不同。否则的话,李斯的功绩真的要和周公,召公相提并论了。最后想对自己说:双标狗不可取,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就坚持下去,努力前行吧。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九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最早是听我喜爱的主持人梁文道《开卷八分钟》中做过介绍,后来听说拍成了电影。
所以,先是看完电影,然后再找小说去看的。
凭借小说《百年孤独》夺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58岁那年携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再度出场、再度赢得如潮的好评。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米纳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米纳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米纳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阿里萨那肝肠寸断的痛苦是让人动容的。他在期后做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能够“重新赢得她的心”。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
在电影里面首次听到阿里萨的爱情誓言:“费尔米纳,我为这个机会等了51年9个月零4天,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感觉是不可思议的,身穿丧服的你老人的反应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但随着剧情的展开,开始明白这个为了爱情而活着的老人在过去的每一天无时无刻不在等待有机会说出这句爱的告白,甚至一度为了担心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忧心忡忡。
小说中更感人的情节是两位老人的爱情。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费尔米纳悲愤的驳斥女儿关于“老年人谈恋爱是恶心”时,她已经夺回了年轻时候失去的恋爱的主动权。
被这个爱情的“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
秦汉时期是中国秦汉两朝大一统时期的合称。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统一时期。也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奠基时期。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秦汉时期的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射箭
早在原始社会晚期,人类就发明了弓箭,用于狩猎。后来弓箭成为战争中的主要武器之一,射箭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军事体育运动之一。西周时,射箭不仅是军事项目,还是学校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由于尚武和学校的教育,射箭成为了重要的体育项目,是男子最起码的本领和礼仪。秦代重视兵射,它的要求是射远和命中率高,射箭成为一种比赛项目在军队中展开。汉代分为步射和骑射两种,步射主要在中原地区,骑射主要在北方的匈奴地区。这一时期,精于射箭的人很多,如韩焉善骑射,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官至上大夫;李广夜引弓,成为佳话。这一时期还有不少的箭法专著,如《李将军射法》、《魏氏射法》等,说明箭术在那时已经精熟了。
古代的射箭运动
击剑
击剑在我国的历史非常悠久,是培养人机智、灵活和勇敢的一项体育项目。秦汉继承了春秋战国时期的遗风,皇室、贵族、士大夫无不佩剑,甚至文人学士也以佩剑为荣,击剑之风盛行。秦末,刘邦夜行斩蛇,后习剑之风大盛。如司马相如“少时好读书,学击剑”,东方朔从十五岁时学习击剑。由于击剑的盛行,出现了一些精于剑术之人,称为“剑客”。汉武帝时许多剑客云集长安,进行击剑比赛。击剑逐渐成为了一项体育运动,在击剑中双方往往互不相让,形成“盛色而相苏”的现象,如:淮王刘安的太子,自认为剑术高超,天下无敌,与人进行比赛,结果受伤而败。秦汉时期,击剑还逐渐形成了“剑舞”的方式,是将剑术和舞蹈相结合的一种用于表演的娱乐项目,可以有双人舞剑、一人多剑等。
足球
足球在中国古代被称为“蹴鞠”,“蹴”是踢的意思,“鞠”就是足球。足球是用皮革制成外皮缝制而成的,在里面填充一些轻软的毛发之类的东西。早在秦汉时期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比赛方法。西汉建立之初,就在长乐宫苑里设立了“鞠城”,作为专门的足球场地,足球球门称为“鞠室”,球场称为“鞠域”。足球场四周设有围墙,场地分为阴阳两半,四周有看台,每逢比赛时都会有大量的观众围观,甚至有时皇帝也会亲临观赛。比赛时,双方各有六名队员,设队长一名,“室内”(守门员)一名,采用直接对抗的方式,有攻有守,队员奔跑如飞,比赛的胜败是裁判员按照进球的多少来决定的。汉朝把蹴鞠当成是“治国习武之场”,上至皇帝、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喜爱这种运动。汉武帝非常爱好蹴鞠运动,是个十足的球迷,足球场外的经常观众,每到精彩之处,还要他的文学侍卫枚泉吟赋助兴。汉成帝则常常亲自参加比赛。《西京杂记》中记载:“成帝好蹴鞠,群臣以蹴鞠劳体,非至尊所宜。帝曰:朕好之。”
蹴鞠不仅在上层社会流行,在老百姓中也很盛行,刘邦之父务农,但酷爱蹴鞠,当了太上皇后,不愿居深宫,移居新风,以蹴鞠娱乐晚年。在汉代,蹴鞠还是军事体育项目之一,霍去病在出击北匈奴时,每到宿营地就挖建蹴鞠场,开展运动,以鼓舞士气。东汉末年的曹操也在军队中开展蹴鞠,提高军队的素质。
古代的“蹴鞠”运动
导引
导引即是今天所称的气功,是我国古人在与自然、疾病斗争之时积累创造的一种强身健体的方法。据《吕氏春秋》记载,唐尧时代就有宣导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发展成为养气与养形的结合,不仅治病,而且健身。秦汉时期,由于贵族的重视,导引在医术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东汉华佗指出“导引可逐客邪与关节”,创制“五禽戏”。此外,导引还是一种强身健体的运动,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导引图》是我国发现的最早、最完整的健身图谱,既有徒手的也有使用器物的导引,有养生与养性之功效。
围棋
围棋是中国发明创造的一种最古老的棋类运动,称为“弈”。据史书记载,围棋最晚在春秋时期流行,秦统一后,围棋一度受到冷落。西汉时,爱好围棋的不乏其人,刘邦常与其宠妾戚夫人在长安宫百子河畔一边饮酒一边下围棋。到东汉时,围棋之风盛行,尤其是市民相习成俗,文人精于棋艺的大有人在,如吴人严子卿善弈,人称为“棋圣”。班固的《棋旨》是流传下来的最早的一部围棋著作。围棋作为一种训练智力的竞技游戏,以至与兵法相连,常用下棋来说明用兵之道。据《三国志》记载,曹操棋艺甚高,能与当时的顶级高手抗衡;“建安七子”中的王粲,对于棋艺更有惊人的记忆力。
古人弈棋图
投壶
蔡邕说:“投壶者,主人与客燕饮讲论才艺之礼也。”这种游戏是壶为箭靶,内盛小豆,把短箭往里投,中者为胜。它源于古代宴会中的“射礼”,其作用在于“养志游神”,解除疲劳。春秋时投壶已经比较流行,到战国时期,日益娱乐化,成为社会上非常流行的娱乐项目,常有男女杂坐,边饮酒边玩投壶。到汉代,投壶简化了玩法,用竹制的骁代替了木制的箭,壶内也不放小豆,这样骁入壶中立刻反弹回来,一投一反可以连续玩上百次,增加了娱乐性,提高了投壶的技巧。由于这种玩法难度较高,达官贵人看多玩少。汉武帝时,郭舍人擅长投壶,皇帝常常去捧场。至东汉,此项运动更加盛行,达官显贵家里设宴,必对酒设乐,雅歌投壶,增加宴会的娱乐性。
玉女投壶
摔跤
摔跤起源于西周的“讲武之力”的“角力”比赛,是一种力气和技巧的较量。战国时期由于战争的需要,角力发展成为摔跤比赛。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下令以角力作为练兵的项目,在秦军中盛行起来,并改名为“角抵”。据《史记》载,秦二世嗜好角抵之戏。随着汉代体育的兴盛,摔跤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又叫摔胡,可以勾住对方的脖颈摔倒对方。汉武帝元年、三年、六年举行角抵比赛,京城方圆三百里内百姓皆来观。哀帝不喜欢看乐舞,但是爱看摔跤比赛。
当时在北方的各少数民族中,摔跤也非常盛行。在陕西出土的汉铜镜中有两人正在摔跤,他们穿着长裤、短靴,赤着上身,一人抱着另一人的腰,想把他摔倒,另一人则用“大抱腿”的方式,把对方托举起来,形象逼真地反映了匈奴摔跤比赛的场景。
赛马
在周朝时期已经出现了马术,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称霸的需要,出现了骑兵,为了提高军队的素质,出现了赛马运动。秦汉时期,赛马频繁,已经脱离了军事轨道,成为民间的一种赌博活动。汉宣帝常常“斗鸡走马”,汉成帝“斗鸡走马长安中,常数年”。赛马运动在北方的匈奴人中更是盛行,匈奴每年的各种祭天神的活动中,都有精彩的赛马、赛骆驼。赛马活动大者万骑,小者千骑,可见规模很大。
让我们很欣慰的是,不少传统的体育项目保留了下来,成为中华文化精华的一部分。我们不仅要进一步把它发扬光大,更要注重自身健康,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秦始皇平定六国,一统全国.秦在服饰制度方面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服饰制度。文献有云:“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 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汉承秦故。”《礼记.大传》日:“改正朔,易服 色。”指王朝更迭皆因其所尚而变更其服色,有学者认为这种思想来源于战国时期 齐人邹衍的 “五德终始”之五行说。《吕氏春秋》中指 出:“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 。”秦朝尚黑,“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由此看来,人其所尚不能决定王朝的更迭,人其所尚倒是能够决定服色,《吕氏春秋》利用五行之说来强调秦将统一天 下,只是为其政治意图来服务。
冕服是等级标识区别最为典型的代表之一。“冕,大夫以上冠也。”被许可穿冕服的身份有天子、公、侯、伯、 子、男、孤、卿、大夫等。在秦代,冕服制度一度中断。 上文已经提到秦人“郊祀 之服,皆 以袀玄,”这表明秦始皇帝以下百官,凡 祭祀皆穿袀玄。秦代袀玄的整体形象为由玄缯衣、绀缯裳构成的上衣下裳不连的服装上,头戴通天冠,以玄绀色缯做的上衣下裳相连的深衣式服装上,头戴爵弁。冕服制度对封建礼法至关重要,以至于我们可以这样形容它:封建礼法如不穿着冕服,它将赤裸裸地毫无尊严可言;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秦代的冕服制度也打上了秦人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痕迹。从秦人灭六国后灭去礼学和易服色可以看出秦人“重功利 ”而“轻 伦理 ”的价值观。
秦代的冠帽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高 山冠,行人使者所冠;二,法 冠,执 法服之;三,武冠,武官服之。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数以万计的实物不仅展现了秦朝军容 威武的壮阔,也直接反映了秦代军士的服制;数以万计的兵马俑配以各式各样的巾裹,巾裹有全裹和半裹,也有的制成圆帽形或人字形 ,还有的打结成各种花样;军 士的发髫也多式多样, 一般士兵的髻向上耸而偏右。巾裹与发髻的不同有可能跟秦代军事组织内部的等级和职事有关。秦俑的衣着表现得很具体,尤 其是衣甲特征。兵马俑的上衣主要是袍、铠甲和腰带,下体着下裳、护腿、行滕和履。
出土陶俩的着色以红、绿和黑为主色,有的铠甲俑穿绿色短褐,衣领和自袖缘为紫色.外披墨甲,下穿深蓝色裤,黑鞋,系稿红鞋带,有的穿红色短褐,领、袖镶粉蓝边,外披挂褐色 。甲钉红或绿色,下穿绿裤。从兵马俑的装束来看秦人尚黑仅限于帝王衣服,而百官可五色并用,庶民百姓只服白袍。秦军的装备自备.无统一军服和服色,秦代冠、帻、发髻、铠甲、上衣、下装、腰带和履有一定的等级和礼仪含义,这可能与秦代短促来不及完善服饰制度有关,同时,秦俑的服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秦代社会的服制度。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一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音乐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音乐和文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后世音乐影响深远。在我对秦汉时期音乐史的探索中,我深深体会到了音乐对于古代社会的重要性,以及音乐对于人们心灵的抚慰和启迪。
第一段,我了解到秦汉时期音乐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起源于殷商时期的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在秦统一六国之后,秦始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音乐的整合和统一。他下令将各个地区的乐曲融合成统一的乐府音乐,并将其流传至广大的民众。这一举措不仅推动了音乐的发展,也促使了不同地区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第二段,秦汉时期的音乐在规模和形式上有着巨大的变化。以乐府音乐为代表的音乐形式,开始从皇宫与贵族家庭的宴会上走向大众,成为广泛传播的艺术形式。而且,秦汉时期的音乐不再依赖于传统的音乐乐器,而是引入了外来乐器,如胡琴、筚篥等,丰富了音乐的层次和音色。这一革新激发了人们对音乐的兴趣和探索欲望。
第三段,秦汉时期的音乐在内容上也有着显著的变化。在此期间,爱情、家庭、友谊等主题成为音乐作品的常见表达对象。而以曲调婉转动听、歌词优美动人为特点的乐府民歌成为当时人们的最爱。这些音乐作品不仅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放松,也承载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思考。
第四段,秦汉时期的音乐在社会文化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音乐成为人们交流和沟通的重要手段,通过音乐的表达,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感受彼此的情感。另一方面,音乐也成为社会仪式和宴会的必备元素,体现了社会地位和文化品味。宴会和讲学之间的音乐演奏,增添了气氛,让人们更加投入到活动中去。
第五段,在学习秦汉时期音乐史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音乐的神奇力量。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一种文化符号和人类情感的表达方式。它可以激发人们的思维和想象力,引发深深的共鸣。通过学习秦汉时期的音乐史,我对古代音乐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欣赏,也更加珍视音乐对于人们生活的积极影响。
总结起来,秦汉时期是中国音乐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时期,音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还在社会文化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秦汉时期音乐史,我深深体会到了音乐的魅力和力量,也更加明白音乐在社会和文化中的重要性。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二
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想起了书单里的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后,深有感触。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包括我自己)都是或者曾经都是阿里萨,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而等待,只为追寻爱情本身。书的简介也说,作者探寻了爱情的千百种可能,你可以说它们都是爱情,可却又不是爱情。对于这种定义不明的事物,写论文有两种方法,一为归纳,一为演绎。我也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马尔克斯写的一篇关于爱情的归纳式论文,而最后的美好结局也可以是看作对爱情的乐观主义。但现实是残酷的,这篇小说的起源就是一则作者偶然看见的一篇旧闻,一对老秘密情人在出海旅行的船上遭人抢劫被双双打死,作者也把这件事写进了小说。
如果真实的结局是这样,阿里萨会在想什么呢?人生的最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得到了爱情。那些曾与他一起共度春宵的情人们,大部分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但其中也有因他而死的,也有为他而死的,可是他的心,却从来没有属于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也从来没有背叛之说。他对费尔明娜,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是,为这份爱情,付出的太多,辜负的太多,虽然阿里萨至死也一定觉得是值得的,但确实其中有些不是伦理、道德、法律所能允许的,所以他最后是必须死的。爱情能成为这世间最为人所称道的事物,这种爱情是纯粹的,有性却没有因为性而受到污染,可以为了爱情付出金钱,付出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付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信誉,但突破了这些限制,你就很难说它是高尚的,但却给人一种无比有力的真实感。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给人以莫大的勇气,去突破一些限制,包括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甚至性别(马尔克斯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也可以突破)。但这种突破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些可能会被后来人反思追认为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可能多年回顾后就是在破坏我们社会的进步,甚至是破坏人类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所以追寻爱情本身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正因为它危险,人的各个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成长。还有一点是,爱情只有回头看时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爱情,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不确定是否身处其中的我,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的去爱,用心去爱,而不是去刻意追求爱情这样一个无法被定义的东西。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爱情不过只是锦上添花,这世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生活的压力dou已经快压得人喘不过气了。爱情会给人力量,但这股力量是具有毁灭性的,并不是常人可以驾驭的。真正的力量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断斗争,这是克里斯朵夫教给我的,可是光是能做到这一点dou已经很难了。
所以这样的爱情还是存在在书里比较好吧!
当然书中还有比较世俗的爱情,就是另一条线——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和婚姻,就类似于父母一辈的爱情,真实的存在着。也有类似于女版阿里萨的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于阿里萨的感情等其他的支线,所以称其为爱情的百科全书我想也是不为过的吧。
到最后,爱情是什么,清楚也不清楚,就像书里说的,“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就永远都不会”,这也是没有爱情本能的人使用归纳法最大的问题所在。但读完这本书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ta的答案吧。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三
对于哥伦比亚作家的作品,最初的了解仅限于其前几年名声大噪的《百年孤独》,这本书被誉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伟大作品”。当时,我怀着好奇以及憧憬的心情对这部作品阅读。经过三天的尝试性阅读后,我痛苦的发现:实在看不下去这本书。之后,在同学的推荐下,又了解到《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很值得一读。
1 背景
本文的时代背景大致设定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的哥伦比亚城市卡塔赫纳。社会背景是哥伦比亚刚刚从西班牙独立50年后的一段时间,此时的哥伦比亚内战不断,社会不安。这是一个风云激荡的时代。
2 主要人物分析与评价
优秀的小说对于人物的刻画并非是单一的脸谱化的,小说的每一个人都有其闪光点以及缺陷。主要人物处于都处于社会阶层中的上层,阿里萨是航运大亨的侄子,乌尔比诺是享誉全城,备受尊重的医生。这两位男性角色都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因此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以及尊重。另一位主要人物,小说的女主人公费尔米纳是大亨之女。据小说后面介绍,其父亲达萨是一位手眼通天的商人,所做的生意设计到生活物资,军备物资,各种手段令人咋舌。
2.1 乌尔比诺
医生是一位典型的精英人士,出生高贵,家财万贯,才华横溢,是当时最受青睐的单身汉。同时,他推进了医院改革,改进了当地的卫生条件,改善了饮水条件,大大减小了霍乱的发病率,同时推行了歌剧的发展与流行。乌尔比诺是一位有责任,有担当,值得人民称赞的好医生。在爱情上,他思想浪漫,充满激情[3]。
但同时他也是一位被自己传统观念所禁锢的懦弱男子。面对母亲对妻子的刁难,他选择不作为的方式。除此之外,对自己的妻子也并未保持忠诚。综合其承担的所有角色来说,乌尔比诺医生是值得称赞以及肯定的。
2.2 费尔米纳
费尔米纳是一位率性而为且倔强的女性。面对痴情但位卑的阿里萨,她选择拒绝。对于身边人的规劝,采取的都是反抗的态度,而自己凭借一刹那的感觉来行事。在拒绝阿里萨之后,也是藕断丝连。在丈夫去世短短的一段时间内便与他人暗通款曲。但是由于丈夫的懦弱,她过的是寄人篱下、逆来顺受的日子[3]。总的来说,她是一位感性的美丽女性。
2.3 阿里萨
阿里萨面对爱情的失意,他选择放纵自己,共交了622位“女伴”。伤害自己的同时也在伤害其他人,小说中直接造成两位无辜女性的身亡。同时让我感到滑稽的是,他一直坚信自己对费尔米纳保持着“童贞”。实在是一位不知廉耻,虚伪的道学家。唯一的亮点大概是追寻了半个世纪的爱情吧。
2.4 特兰西托
特兰西托是阿里萨的母亲是一位开放而伟大的母亲。在青涩的儿子追求爱情茫然无措时,她为儿子出主意想办法“争取的第一个人是她的姑妈”。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挫折时,“软弱者永远进不了爱情的王国”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打击时,她也不遗余力地宽慰儿子。同时,也是位精明强干的母亲。她通过自己勤劳与智慧所攒下的积蓄,竟然能为儿子买下一座大房子。由于文化的差异,相对于大部分中国家长的简单粗暴,是非常可爱可敬的一位母亲。
3 主要人物关系分析
3.1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医生
我在开始读文章时,认为两人是模范夫妻。小说第一章用大量的笔墨来描绘乌尔比诺医生住宅的豪华与精致,“客厅有一扇巨大的石色古香的玻璃门和饭厅隔开,上面雕着茂密的葡萄藤和一串串的葡萄”以及“客厅里的家具,包括活哨兵似的壁钟在内,都是清一色的十九世纪的英国货”等等。这些都表明了乌尔比诺医生的经济条件是极其优越的。另外,文中有这么一句“只要他的妻子不仅是加勒比海地区最漂亮的女人,而且是最幸福的女人,他就知足了”。通过对乌尔比诺医生对于妻子养动物忍让,从侧面描绘了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在第一章第二节,同样有这么一句话 “他们相依为命,谁也离不了谁,谁也不能不顾谁,否则他们一刻也活不下去”,虽然有一些诸如找不到肥皂的小摩擦,但是总体给我一种伉俪情深的感觉。同样在小说中的外人看来,两人的关系也是完美的,是模范夫妻。在乌尔比诺医生身故后,费尔米纳的表现也更加印证了我的论断。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一开始医生对于妻子的追求也并非是单纯的爱慕之情,面对费尔米纳的美貌,也是夹杂虚荣心在里面。小说中这样写道“他心里明白,他并不爱她。他娶她是因为他喜欢她那股傲劲儿,喜欢她的沉着,喜欢她的力量,同时也是因为他的一点虚荣心”。费尔米纳对于乌尔比诺医生的追求刚开始是抗拒的。但在周围人尤其是父亲的影响下,以及与表姐的一次夜谈后,她放下了戒备。她坚定地走向了别人都认为幸福的婚姻,那时,她也一度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乌尔比诺医生也确信,“要建立深厚的爱情是毫无问题的”。
然而,这幸福的背后也隐藏着龌龊。乌尔比诺医生也出过轨,而且出轨对象是费尔米纳完全看不上的黑人—林奇夫人,虽然医生解释她是黑白混血,但这对于费尔米纳刺痛的自尊心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同时,他也是一个“因自己姓氏的社会分量才显得轩昂不凡的可怜虫”。因为他面对母亲对于妻子的刁难无所作为。对于出轨事件的处理也表明了他的懦弱与胆怯。他们两人的关系侧重于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在我看来是比较容易让读者信服的,小说中一句话“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我的理解在于,一段持久的婚姻一定是稳定的,而非大起大落。可惜的是,本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而非《霍乱时期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最终将被爱情取代。
3.2 阿里萨与费尔米纳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感情的开始源于一天下午的送报。彼时的阿里萨还是一个青涩少年,而且也颇受少女的欢迎。对于爱情的追求,小阿里萨采取的是朴实单纯的方式—写信与拉琴。然而,通往爱情的道路是坎坷崎岖的,文章中的“幻梦”一词准确的定义了这段感情。少年的恋爱没有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支撑下必定是脆弱的,尤其对于费尔米纳来说。当她的父亲发现后,费尔米纳纵然通过绝食等行径来反抗,但依旧是徒劳的,只能随着父亲旅行。在漫长的旅行中,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同时保持联系。但是,令我感到诧异的是:迎接阿里萨望穿秋水等待的是费尔米纳的拒绝“不必了,忘掉吧”。她拒绝承认两人之间曾经的感情,拒绝阿里萨的一切,认为“她的爱情只不过是个海市蜃楼”。而刚刚费尔米纳还在为两人置办桌布。这种轻率的行为,让我不经开始可怜阿里萨。说实话,当时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想弃书了。到这里两人的感情戛然而止,直到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
当乌尔比诺意外逝去,阿里萨重新燃起了对爱的希望,在医生的墓地上选择表白。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对于老年阿里萨的表白,费尔米纳毫无准备,情急之下说出了严重的话语:“但愿你在世界上的日子也不长了”。但阿里萨并未放弃,通过打牌接近费尔米纳。最后,又通过自己的权力之便,与费尔米纳旅行重新确立了两人的关系。他们两人的关系是罗曼蒂克式的,是跨越了时间,偏见和世俗的爱情,这也是作者所宣扬的价值观。
3.3 阿里萨与其众多女友
在我看来作者所描绘众多男女关系,如“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同时集中于一个人身上让我感到有些荒诞。可能是由于文化差异或者我个人的人生阅历尚浅,我对于这种混乱的男女关系是难以认同的。而且,阿里萨有一个怪癖—将自己的风流事件记录下来。对于世人来说,这种讳莫如深的敏感话题在阿里萨心中只是一个平凡的经历而已。作者为阿里萨这种行为进行了辩解“精神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对于阿里萨的行为,我实在是难以认同。
4 总结
4.1 主要内容
就小说格局来说,小说以阿里萨与费尔米纳长达50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穿插描绘了哥伦比亚社会的人情风貌,生活习惯,社会习俗等等多方面内容。更是通过阿里萨放纵的私生活对当时各个阶层,各种精神风貌的的女性进行了刻画。
4.2 传递思想
在本小说显然对爱情的追求超越了其他的道德规范。通过对阿里萨各种类型的雨露之情描写突出了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执着。尤其是在虽然两人垂暮老矣,但却依然不顾万难选择爱情了这点上,更加凸显了作者对这种爱的肯定与支持。在马尔克斯那里,爱情不仅是对常规的偕越,对一切中产阶级世俗偏见的挑战,而且是一种“千真万确的现实”:它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未来,从而爱情本身就是对幻想的摒弃,对真实—仅只属于当下现在的人的真实的追寻。
4.3 个人感受
本书让我对南美文化中的爱情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作者所传达的浪漫情怀以及对人性准确把握固然让我尊重,然而囿于文化差异太大,实在是难以认同某些观念和行为。阿里萨对于费尔米纳的爱与其说是执着,不如说是偏执。从阿里萨个人成长环境来讲,他出生于单亲家庭,在成长中难免会有一些性格缺陷。对于爱的追求成为了阿里萨的人生意义所在,包括他对事业的追求也是为了重新得到费尔米纳的关注。因为他的偏执的爱,于是冠冕堂皇的伤害别的女性。这是一种极其自私可耻的行为。但是,从另种一种角度讲,这种对爱的偏执在我看来也是很可怜的,尤其是在他失去母亲之后。
另外,爱情并不仅仅属于年轻人,它还属于那些痛苦地注视着时间流逝的老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时代的爱情迷狂中夹杂着更多的幻想或欲望,而老人的爱情却邓样朴素而富于生命的智慧。
4.4 其他
小说结尾让我感到震撼的一点短短50年的时间,沧海桑田曾经宽阔的河流现在已经几尽干涸,曾经的参天大树如今已经变成枯焦的平地,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伤害真的是触目惊心的。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四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五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和丰富的时期,其中包括了秦朝和汉朝两个朝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中国经历了很多变化和不同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在研究秦汉时期的历史和文化时所获得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段二:秦朝的崛起和统一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政权,它的崛起让中国结束了长达几个世纪的分裂和乱战。尽管秦始皇的统治充满了争议和批评,但是他的统一大业确实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开始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严格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丝绸之路的开辟等。正是这些因素推动了秦朝的繁荣和稳固,也使秦朝的统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段三:西汉的兴盛和文化传承
西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文化和科技发展的一个高峰期。在这一时期,中国出现了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和文化名人,如司马迁、刘向、李斯等人。他们的著作和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意义。同时,西汉时期也是中国科技成就的一个高峰,例如铁制品的生产、独轮车的发明以及纸张的广泛应用等。这些发明和进步不仅对西汉时期的经济发展和军事战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是中国历史文化的宝贵传承。
段四:社会阶级和分化的出现
尽管秦汉时期出现了很多伟大的历史事件和文化成就,但也不能否认,它也是一个社会阶级分化日益严重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农民和贫困市民的生活逐渐恶化,而土地和财产的集中趋势也逐渐显现。此外,在汉武帝时期,官僚阶层的贵族气息日益浓厚,社会分化机制逐渐形成。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为汉朝最终的衰落和动荡埋下了隐患。
段五:对秦汉时期的思考和总结
总的来说,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段历史时期,它对中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作用。虽然它也存在着一些负面的因素和问题,但是我们更应该学习和吸收其中的宝贵经验和思想,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仅仅停留在批评和否定时期的错误和缺点,并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这个时期所蕴含的价值和智慧。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地研究和探讨,以期更加全面和深入地认识和领会秦汉时期的忠告和精神。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六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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