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思考与总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方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文章中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的立场和观点。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一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办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办代理人:
货运站(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 ,由甲方合伙合资经 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划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划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 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在签订本协议书前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有利益、纠纷由甲方负全责。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需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划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划定承担责任。2、因为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峻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需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前提: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 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二
甲方(简称发包方):乙方(简称承包方):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必须配备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等安全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在甲方区域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的;
7、车辆驾驶人在装卸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9、驾驶员洒后或疲劳驾驶的;
10、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运输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设置“警示标志”提示的相关内容执行,按照规定的秩序在指定区域停车、待装。车辆进入成品装货区后,乙方司机必须将刹车墩挡在前后车轮下,并熟知活动区域危险源。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二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三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资信证明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然具有约束力。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 费用、结算方式: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 违约和索赔: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协议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 1. 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运输价格表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期: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四
甲方(拖运方):乙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的公路运输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的品名、品种、数量、目的地、提货单据、承运日期及期限
1、品名:_____________
2、品种、数量、目的地:以实际发生时提货单据上的品种、数量、目的地为准;
4、承运日期及期限:以乙方开具的《货物运输单》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运输质量及验收要求
5、乙方必须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避免损伤货物。如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伤,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上合同签订地的诉讼法庭。
第三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初凭已由甲方审核销帐的《货物运输单》作财务挂帐,当月挂账运费在______号前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负责按送达地域、运输方向分配和安排资源,有权根据营销和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调整。
2、甲方负责协调处理货物矛盾纠纷,有权裁决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索赔;
3、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全过程有知情权。
4、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两地卸货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其中各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
6、合同终止后,甲方不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时先期投入的资产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有责任将所承担送达区域的货物,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运甲方安排、分配的资源。
2、乙方负责按照提货单据上的货物品种、数量提取所需运输的货物。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及收货方的相关质量标准,将货物安全、完好、准时地送达目的地。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反馈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5、乙方在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写上处理办法。
6、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提升管理手段。
7、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货物运输责任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进行运费结算。
8、乙方在运送商品车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交通、道路管理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9、在本合同解除后___日内,乙方必须将尚未送达的货物按照合同的要求送达目的地,并返还经收货单位签收的《货物验收清单》一并与甲方销账。
第六条所有权及责任
1、乙方只负责运输货物,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2、乙方在接到委托运输的货物提货单后,对因单据丢失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提货后,到货物交接并在《货物验收清单》签收完毕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以及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事故等责任(即货物在运送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负责;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伙同或者协助他人异地抛售、本地抛售的,甲方有权按照货物的价值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2、乙方知晓并接受甲方制定的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3、乙方在运送货物的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货物受损严重,收货方不愿验收的,乙方应负责赔付同规格型号的货物,并承担相关损失。
4、乙方在运送过程中由于货物超重、超宽、超高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完全由甲方负责。
5、乙方擅自将代送的货物转卖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要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6、因乙方责任多次造成收货单位投诉或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或能力不足以至无法满足甲方运输正常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暂停或停止乙方相关送达地域的运输资源分配。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周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管理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发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转卖或更换代送货物的;
(2)乙方无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货和发送,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的资源分配方案或拒绝执行合同的。
3、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约定应自动延续。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需要诉讼的,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如需所有承运货物均由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可委托乙方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
(保费价格不得高于运价所含的保险费用核定标准)保费可由甲方自行缴纳,或乙方代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送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乙方确保所属驾驶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3、本合同在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5、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无其他约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乙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五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资信证明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保密条款
1.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4.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库房等设施。
3.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违约和索赔:
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协议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六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 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4.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 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xx至xx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xx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温州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 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 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八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资信证明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保密条款
1.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然具有约束力。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违约和索赔:
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协议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1.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运输价格表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乙方:代表:年月日日期: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九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短期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中途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协议,否则视同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货物运输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同时于上岗时一次性交甲方安全保证金三千元。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以及甲方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运输任务并妥善安排妥当的前提下,须提前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休息和休假。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给乙方,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1.保底工资5000元/月。
2.话费补助100元/月。
3.全勤工资200元/月。
以上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月底。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扣发其工资200
—1000元直至全部: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调度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自身责任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工作期间不得带驾驶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8.因乙方责任导致承运货物发生损坏、短少,由责任人承担当次损失60%的经济损失责任(短件则全赔)。乙方经手一切业务单据必须按时全部交甲方,以便准确进行核算。
第八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1.不得带驾驶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疲劳驾驶,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3.乙方在一切运输业务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少报、瞒报、漏报货物数量。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处以当事金额等值罚款。
5.年终时乙方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则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全额退还其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即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金额为人民币五千元。
第十条:乙方在其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交通违章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xxxx物流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乙方xxx(签字按手印)
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12月31日签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十
甲方(承修方):
乙方(检测站):
根据《____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公运维【】23号),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有二级维护竣工车辆进行竣工检测,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严格按《gb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性能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对甲方送检车辆进行检测,出具有省运管局统一印制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报表,并对检测结论负责。
二、甲方送检车辆必须是按《gb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完成二级维护作业的车辆,由质检员送检,符合检测上线要求,对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乙方可拒绝该车上线检测。
三、检测收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阜价费【】21号标准收取。
四、检测收费结算方式:现金。
五、该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六、在车辆检测活动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运政管理机构申请调解。(96333)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运证管理机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十一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电器设备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的物流公司。甲方通过邀标议标选定乙方作为下半年运输合作伙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深入沟通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货物种类、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高低压电器开关设备,部分设备有少许超高,运输性能要求较高,设备不允许碰撞、挤压,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装运,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暂定半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直接续签合同或重新参与新一年的招标,继续合作。
三、货物交接
1、甲方每次发货时,省外项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内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车,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时,要求收货方根据《送货单》清点货物并签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签收后的.送货单于10日内交回甲方。
四、结算方式
乙方垫付资金为10万元(作为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运输发票及《送货单》回单进行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不支付现金。
五、乙方承运范围及运价
1、地区及单价(整车):省外零担货物另行协商。湖北0.70元/吨〃公里广东0.65元/吨〃公里注:长沙、株洲、湘潭整车100公里以内按上述价格,100公里以上按参照岳阳价格。
2、上列单价为本合同固定单价,包括过路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如因国家有关政策致油价波动10%以上等产生运输价格改变,双方另行协商,但涨价幅度不超过油价增长比率。
3、上表上“发往地”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改变单价,只根据实际里程计算终远价(9.6米按10吨计,11.3~13.5米按12吨计,15米以上车位按15吨计)。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因价格等原因擅自终止合同,按本年已发生运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余下运费。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罚款500~1000元。若发生两次以上不及时发车、不按时到货,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运输延期交货给收货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货引起设备损坏或延误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 干红)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域为 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 _____(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 % 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 % 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 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协议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协议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协议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协议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签约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拍卖的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止。
委托人(公章)______拍卖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交寄客户)乙方:亳州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收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自愿遵守乙方有关安全寄递邮件的各项规定,保证交寄的国内国际快件不违反下列乙方禁限寄物品的规定、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以及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且保证内件物品“无毒、无腐蚀、无辐射、不易燃易爆”,并保证交寄的快件与快件详情单所填写的物品名称一致。如因违反乙方禁限寄规定或因封装不妥而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它快件、设备等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各种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各类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5、容易腐烂的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各类军事用品的仿制品以及利用军事用品空壳制作的物品;
10、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1、其他禁止寄递和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1、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不得交寄;
2、非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到亳州申通网点由乙方人员验视内件后封装交寄;
3、如化工产品无法判定其性质的,由甲方提供省级以上化工研究所出具的安全证明和单位安全保证书后方可交寄。
1、服从、配合乙方按规定对交寄邮件的内件进行验视;
2、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服务合同的附加协议,由寄件单位盖章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生效;
3、非服务合同单位,也可单独签章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
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物流托运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适____市场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充分开发客运资源和利用客运网络优势,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关系
1、甲方乙方互为合作关系,甲方作为托运人,乙方为承运人,应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物流小件快运业务。
2、甲方还兼有集团公司物流主管部门的责任,起到了对物流全局范围内的监督、协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条、货物名称、数量托运货物主要以小件物品为主,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将在每批货物发货前以物流托运详情单的形式予以详细填写。
第三条、经营原则
1、小件快运实行一次托运、全程负责,配载总量不得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核定重量。
2、严禁危险品、违禁品、易损、易破、易污染、易腐烂物品和国家规定的禁、限运物品的托运;不受理贵重物品、现金、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
第四条、包装要求甲方的货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封闭严密,不渗漏。
第五条、运输方式运输方式为客运班车运输的方式。
第六条、收益分配
1、小件快运托运时由甲方提供物流托运详情单,到达站凭收件人提货签字后的托运详情单交付联与甲方结算。
2、结算比例:小件快运托运收费(甲方扣除装车费、承运费、保险、保价费专款专用外),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到达站______%的比例结算。
3、小件快运服务费按月结清。在次月的____日前将托运详情单结算联送交甲方,甲方在接到托运详情单结算联后的______天内将运费通过银行划转或其他方式交付乙方。
4、中转运输费、终点站服务费结算方法有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有小件快运的受理、仓储保管、装车以及落实与承运方安全运输等事宜,并对以上各操作环节作具体落实之义务。
2、甲方有义务在小件快运受理处设立公告栏,公开告示有关客运快件的托运范围、价格、要求、须知以及客运班次时刻表等事项。
3、甲方有义务对托运的快件物品属性、质量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便于装卸,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4、甲方在客运快件装车完毕后,应将小件快运货运单(存根联)交承运人签字确认,余下三联交承运人随车同行,并及时将发运班次、车号、抵达时间等信息通知托运人,以方便托运人与收件人之间的联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后须按广运物流托运详情单清点货物,并按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对托运的货物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污染、无人为的变质。
2、承运司机在运输途中遇到特殊情况,如堵车、修路、下(雪、雾、雨),因高速封路或车出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同甲方联系以采取相关措施;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承担所托运货物的损失。
3、送抵到达站后应立即与到达站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以备结算。
4、不应出现拒载甲方货物和送抵到达站不办理交付手续并返回的情况。
5、将当月营业情况以报表形式于次月____日前报物流分公司,以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和生产经营部,用以商务局统计备案。
第九条、货物承运日期及运到期限甲方的运输计划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货上车,并于当日将货物运出,不得滞留,中途不得或以其它方式运输,按双方商定的到货日期到达。
第十条、到达站、接货方式及验收方式货物运抵到达站,由到达站工作人员按物流托运详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货物无损失、无短少、无污染、无损坏,到达站工作人员即可在托运详情单上签字,双方须做好票据存根工作,以备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涉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继续顺延。如一方提出中止协议,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并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后,协议方可解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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