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我反省和成长的能力。写总结时要注意用语得体,注重积极向上的态度与语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一些启示。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一
委托持股协议书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委托人或隐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受托人或显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1、乙、丙方均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
2、公司成立于20xx年月日,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人民币;
3、乙、丙方均为甲方员工,其中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为隐名股东,丙方代为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权,为显名股东。
基于上述,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委托丙方持有公司股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授权事项
1、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代为持有乙方在公司的[]%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且丙方同意接受委托。
2、虽然乙方已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但乙方作为甲方股东的任何实质股东权利和义务仍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公司的盈利和亏损由实际股东按比例分享和承担。
3、为便于甲方正常运作和提高效率,乙方自愿委托丙方按丙方自已的意愿行使代持股权在股东会表决《公司法》第37条第一款第1至5项时的表决权,除非乙方另有书面指示。
4、丙方在代表乙方行使与代持股权有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时,应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对乙方承担忠实和勤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事先通过合理的方式充分告知乙方将要行使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丙方不得隐瞒信息或故意误导,不得越权行使权利和额外承担义务。
5、乙方作为隐名股东,其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律证明文件为本委托持股协议、和甲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二者共同证明。出资证明书必须与委托持股协议一致并一起使用,单独的出资证明书不构成持有公司股权的充分证明文件。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合理时间内,尽快制作公司股东名册并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包括乙丙方在内的所有股东。
2、积极配合包括乙丙方在内的所有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所需进行的委托持股协议修订、股东名册修订、签发出资证明书给股权受让方。
3、确保公司资本金入股乾隆公司并取得合法股权证明文件。
4、应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使作为公司股东应有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其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2
等权利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依法享有和承担《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依法享有和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5、及时向丙方发出代行代持股权有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所需的指示和授权,并承担因疏于指示或授权、指示或授权不明所造成丙方虽然尽责但仍未能适当行事所造成的损失。
6、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代持股权的部分不得向甲方公司的股东或乾隆公司的其他员工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
7、在发生转让代持股权行为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所需的委托持股协议修订、股东名册修订等必要工作。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乙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占或截留乙方应得的分红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
2、未经乙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甲方公司、乙方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的解除、终止和承继
(一)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本协议虽未约定但丙方行为结果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给乙方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危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乾隆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非因本协议约定的原因,各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协议的终止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甲方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乙方利益。
(三)协议的承继
1、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乾隆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经甲方推荐并经乙方同意的新的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的受托人与甲、乙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当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乾隆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经乙方推荐并经甲丙方同意的人承继或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的委托人与甲、丙方重新签署,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四、税费承担和保密义务
1、丙方因为其代持乙方股权而额外缴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2、各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该信息已经公开或法律法规或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他方损失的,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丙方违反本协议或因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守约方索赔的权利。
4、乙、丙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滥用股东权利给甲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由于对其适用的法律而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本协议各方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新的条款,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原有条款的意图。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二
委托方:
姓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托方: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姓名)(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三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1、投资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显名投资人乙方实际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为货币,该出资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到位。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在该公司的股权,即甲方实际持有该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显名持有,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该股权的权利义务实际主体为甲方。
4、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1、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享有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第三条股权转让
1、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对甲方转让的代持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转让甲方股权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权利限制
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责任。
2、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所有当事人签字、捺印、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在上海市设立,由甲方与杜冬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甲方占4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______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占有______公司40%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______公司40%的股权以人民币2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股权转让款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本协议书生效后一年内,乙方不参与______公司的利润分配。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2万元的%的违约金。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五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企业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企业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企业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企业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企业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企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企业利润与分担亏损。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企业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六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无偿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并代为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相关股东权利。
1.2双方同意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因股东身份而获得的股权收益,应按甲方实际出资获得股权的比例转交给甲方。
第二条委托权限
2.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作为代持股权的股东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
(2)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3)代为收取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决策行使表决权
(6)股东会提案权、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权;
(7)公司其它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8)代为签署与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相关的法律文件;
(9)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
(10)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2委托权限的行使规则
2.2.3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乙方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3.2在委托持股期间内,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并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3.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及时缴付出资的义务,并在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缴付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3.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与代持股权无关的其他正常经营活动。
3.5甲方有权依法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只需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3.6在委托持股期间内,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代持股权及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将根据本协议约定谨慎行使代持股权项下股东权利。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4.3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不因自身债务纠纷致使代持股权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
4.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4.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6在甲方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代持股权或进行任何其他形式处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4.7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从代持股权获得的分红或其他收益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第五条委托持股期限
5.1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甲方向乙方发出将代持股权变更至自己或第三方名下的书面通知时,
自通知到达之日起委托持股期限终止。
(2)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委托持股的书面通知,自该通知到达之日起委托
持股期限终止。
(3)公司被终止或依法清算完毕。
5.2委托持股期限终止之日起,乙方即应停止一切对代持股权行使相应股东权利的行为。虽有本款前述规定,为免歧义,委托持股期限终止后,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自委托持股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书面转让通知,并积极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过户事宜。如乙方未按本款约定履行或怠于履行根据甲方的要求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义务,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难以取得代表股份,从而成为公司的显名股东,乙方同意以届时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资产净值的双倍对价受让代持股权,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承诺从事本协议项下的事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设置担保等任何形式的处分,或做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之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实际出资额或投资额的倍作为违约金。
8.3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协议生效及其它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七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
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八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住址:住址:
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3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代持股份协议书合集五篇
实用的代持股协议书三篇
个人代持股份协议书
代持协议书
委托代缴社保协议书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股权代持协议书十篇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九
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因(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若陈春福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2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托方(乙方):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义股东(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且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2.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其余未缴足部分,由甲方后期实际出资缴足。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4在代持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5.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6.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个人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如果解封不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七、代持股份的费用
7.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7.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八、代持股份的转让
8.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8.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十一
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股权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为预防代持股权被转让,可以将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质押给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为人,名义股东为质押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被质押股权,工商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名下的代持股份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真正的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纠纷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6、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在入股时通过章程或者明确独立的权利。
1、协议,还是协议以上纠纷都可以通过事先协议来避免,因而,一个好的股份代持协议一定是具体的、全面的;双方在代持开始,就要理性的、商业化的书写协议,不要过于估计所谓的 面子 或 人情 ,否则,等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真正的 面子 或 人情 那!
2、约定高额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被代持股权及其孳息的归属、对名义股东的补偿、违约责任等。
3、公证尽管不用公证,合法的代持协议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公证之后的协议效力因公证而获得较高的证明力。不过,公证的边际证明力其实都是加强心理证明力而已!
4、签署被代持股权的等随时准备变身股东身份可以考虑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签署被代持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这样实际投资者可以随时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将被代持股权转让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时,实际投资者也可要求名义股东出具一份,委托实际投资者处置与被代持股权有关的事项。类似的措施还有出资人和代持人签订股权期权购买协议或代持人将行使代持股份的权利独家授权给出资人。
5、代持人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出资人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6、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代持股协议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代持股协议书风险
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 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 正在读取...|作者:北京股权律师|来源:法邦网 北京股权栏目关注: 导读: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就会与他人签订代持股协议。那么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下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不符合认购身份的投资者就会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受托人,即显名股东,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即实际股东,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即实际股东,是实际上向公司出资与公司存在投资关系的人,他享有投资权益。《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代持股协议若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认定该代持股协议为有效合同。
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效力纠纷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即《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得问题的回答。代持股协议的拟定专业而且复杂,为最大化规避代持股协议的`风险,保障您的权益最大化,如果还有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和拟定代持股协议书。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十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 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 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3 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十三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上述股份。
据此,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转让的股份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交易、交易基准日
1、各方确认以______年___月___日作为交易基准日;
3、同时该日期是计算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基准时间;
4、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乙方已于上述交易基准日接受了甲方所交付的上述转让股份,甲乙双方不需另行办理股份交接手续。
三、价款、转让资产、待处理资产、债权债务明示
四、价款支付方式、盘点确认
3、各方确认已由甲乙双方共同指派财物人员对目标公司在交易基准日的有形资产作出盘点确认。
五、代持股份、真实股价及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办理股份转让变更登记的时间,在乙方付清股权转让款给甲方之后,且已届满上述第五条第1款所约定的时间,双方均有权催告对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双方均应予以配合。
3、甲、乙双方同意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所递交给行政机关的股权转让合同之中,股权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声明、保证和承诺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2、甲方承诺未以转让股权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协议书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责任;
3、若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交回股份并按照股权转让总价的_____%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要转让股份,甲方有优先回购权力。
八、保密及违约责任
各方均应对本协议书的内容予以保密,除非各方最终以公式、递交申请的方式予以披露,否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均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有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十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股港股股票(______控股,证券代号:______)的股权信托给乙方代持,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委托内容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乙方自愿对由甲方持有的______股港股股票进行管理,作为名义持股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
2、本协议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
3、信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由乙方持有该股票卖出并取得全部股金(除去交易税费),将股金____日内转回甲方指定账户,并得到甲方确认。
二、委托权限
应列x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进行股权管理、运用和交易。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甲方有权自本信托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按照协议向甲方支付信托收益。
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处分信托股权或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因协议终止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有权要求乙方在信托股票卖出并取得全部股金(除去交易税费)后____日内将信托股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有义务对于乙方信托管理中需要配合的事项给予帮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列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有效管理的原则。
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并应当每周将信托管理的记录和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
乙方对在处理信托事务中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
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处分信托股权或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协议结束后____日内予以恢复原状或赔偿。
在信托协议完成前,将本协议中信股权的证券账号密码及交易密码、xx银行账户及密码交于甲方保管。
五、双方利益分配乙方享有在本协议信托股权交易完成后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从每股盈余中分得_____%作为报酬。同时甲乙双方方应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税费。
六、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书面提前终止,本协议设定的信托股权即告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收益归还给甲方。
信托终止后,乙方应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七、违约责任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全面、真实的履行。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事项
本议一式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十五
乙方: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持股平台协议书篇十六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x万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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