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鲁迅小说读后感(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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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鲁迅小说读后感(模板19篇)
时间:2023-11-01 11:30:06     小编:飞雪

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提升写作水平。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从书中的人物形象、情节发展、背景描写等方面展开思考和评价。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xx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xx年前的迅哥儿到20xx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xx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xx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xx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二

一个旧的事物将是逝去,一个新的事物又将诞生。

看完鲁迅的《阿q正传》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到底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是对封建旧社会的,是对阿q人格的否定,还是对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这一现象进行同情呢?也许三者都有吧!

今天,我想谈谈阿q的“精神胜利法”到底应不应该有,当读完这篇文章后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是赢的的“精神胜利法”了,在很多人看来一定觉得这个想法是要不得的,但是如果阿q没有这种想法呢!我们可以来猜想一下,他是否能活得下去! 那个年代是被封建旧社会毒害的年代。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逃避现实,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来,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工作了,如果在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很惨的吧!

现在,我用来概括我心目中的阿q:一,可怜;阿q连最基本的房子都没有,长期在土谷祠里落脚,阿q也没有基本的人生权利,工作就是给别人做短工,割麦、舂米等一些体力活。

二,欠打;没事总是惹别人,自以为比别人强,比别人了不起。没事去惹正在抓虱子的王胡,没有别人抓的多,没有别人咬的响就骂王胡,可想而知,最后被王胡打的要死!不过,他最后还是用精神胜利法胜利了!

三,梦想;阿q他有梦想吗?不敢说,他是真有,还只是一时冲动做的一些事情,但对于他努力的生活,敢于做梦,我就给了他这个词梦想,他捏了小尼姑的脸以后,便开始梦想自己应该有个女人,然后,就跑去对吴妈说想和她困觉,当然,他又被打了一顿,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他上了城,带回来许多衣服和小饰品也卖了不少钱!不是说他这样是有梦想,我想他进城一定还是想谋生的,所以,觉得他还是有梦想的!

在如今,我觉得有一点还是挺阿q的,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有钱的人就像阿q要任劳任怨,还要成为老板的出气筒,我认为这个社会还就是需要精神胜利法,要不然你就会觉得活的很累,会认为社会对自己很不公平!

从文章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是批判这种精神的,他希望人们能够勇敢的生活,而不是像阿q那样遇见困难就躲!这也是鲁迅先生表达观点的独到之处用一个传记,用一个人们都不太记得的人来激发大家的思想…精神胜利法是不能占据人们思想的!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逝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鲁迅是我国历史上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人和主要发起者之一。在他短暂而不平凡的四十五年中,他用一支笔,几张纸揭示了当时社会、国人政治的黑暗,是在那样一个时代中,在永夜的黑暗中点亮了人们希望与前进之路的希望之火。他身材虽矮小,但其精神却是如巨人般,撑起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

当我翻开了《鲁迅经典》时,便迫不及待地找到了《阿q正传》这篇一直在我脑海中的文章。而当我看完后只觉得云里雾里,便又从头来看,看了三四遍,才略明白了一些东西。

其实《阿q正传》无非是讲述了名叫阿q的底层人民在辛亥革命前后,所经历的一些人和事,但是这文章却是从本质上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

阿q有一种精神胜利法,但与其说是精神胜利法,倒不如说是自欺欺人,如阿q在被人打后便会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从而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而自己被打这一事实也便被淡化了,那时阿q在心里便似真的高人一等一般。

其次阿q又是自卑自贱的,如在被人打时可以轻易地自称为“豸”,这种称谓其实是超越了对方带给他的肉体上的屈辱感,这其实是一种阿q自身精神上的悲哀。被封建思想奴役的人民都会有这种自卑自贱的心理。这是在那样一种特殊年代下,国人的悲哀。而正如阿q在官堂受审时“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鲁迅用了这样一种极度自然而舒缓的语调抨击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那深深刻在了中国广大农民的血液、脑海中,这是一种只能自救的病。

而当阿q要去闹革命时,却被拒绝时,代表了辛亥革命并未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将最渴望被唤醒的人民群众拒之门外。更是在其中混进了假洋鬼子-赵秀才这种不想真正为革命出力,只是趁机捞一笔的人,正如他们在去洗劫尼姑庵时捎带拿走了一件古董香炉。

而当阿q被快送上断头台时,便应是赵太爷一手安排,而赵太爷更是未庄上最有权威的人,因为要避讳他的姓,阿q便无了名字,只叫“阿q”罢了,而他也代表了中国那个时代的封建大地主。因此,他将要闹革命的阿q送上了断头台,只为告诉人们:“凡革命者,必死无疑。”这其实是封建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手段。

但其实在我看来,阿q与赵太爷其实皆指向了同一样事物——当时的统治者,暂且不提文中提到过阿q与赵太爷其实是同根同源,皆为赵姓,且单一“赵”字便让人想起了:“赵”为中华

百家姓

之首,若此之“赵”隐映射中华,那其实阿q便是直接指向了清政府的本质,如明明自身极为弱小,可是却自觉得是无比高贵,看不起乡下人,也看不起城里人,但其实这些人都比他强的。正如当初的清政府,一脸高昂,自称为“天朝”,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面前却也是如同婴儿般脆弱与无知。而阿q在打不过时,便自动求饶,且还有优越感般,当时清政府便是如此,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被打得一败涂地,却是自诩为武力极强,不用心操练海军,对于西方悄然崛起的西方势力不管不顾,依然活在过去“天下共主”的童话里。在甲午战争中却是一败涂地,而赵太爷这形象却是一种清政府对内的形象:欺压农民,反对革命,这些都是清政府对内的措施与手段。而当赵太爷最后讲阿q送上刑场,其实也便意味着过去旧的制度被自身所杀死,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而在文章中有一个只出现了几次的名字,却与阿q很是相似的小d,其实我认为代表了一种希望,从文中不难看出小d比阿q更能干,而且也是比阿q更谦逊,作者应该是希望未来的人民将是小d这样蜕变的。

归根到底《阿q正传》便是对于那样时代背景下的人们的一种映射,包含在辛亥革命中的各色人等,鞭挞了当时人们早已麻木不仁的灵魂,以一种较为幽默的形式,呈现给了读者,希望可以唤醒有能力却尚未做的人们,使中国获得进步。

读完《鲁迅全集》不得不为鲁迅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与可以震惊天地的精神所震撼,这是一种世人皆睡我独醒的呐喊,更是用呐喊使人们不再沉睡,他的文字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相机,也是一双希翼从精神上救助人们的精神之手,这种精神不仅是那样一个时代所需,更为现在的人们需要,甚至更加需要。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三

《药》写了华老栓为了让华小栓的肺痨痊愈,不惜花高价去收购因为革命而被杀害的青年夏瑜的血。可是最后小栓依然没有得救。

这是一种伟大的父爱。和《背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惜背影只是虚构的。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朴实的温情。讽刺的是,这种封建的思想残害了两个人:老百姓和想让老百姓生活过得更好的革命志士。革命者为老百姓呕心沥血,而老百姓却想喝他们的血。

姓名:黄宇周,阅读范围p1–40页

这本小说中,《药》一篇使我有深感触。

其中说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之事。开始看时便觉得玄乎,人血馒头怎能治病呢?可华老栓夫妇等人,竟觉着定能“包好”,这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也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鲁迅先生通过对这一事件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同时以这一事件为引子,侧面描写了民主主义革命者夏瑜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以及他英勇无畏、舍己为人的精神。当他被投入监牢,牢头向他盘问底细时,他却不为所动,他那对胜利充满信心的乐观精神,使我为之感动。

姓名:何玥琳,阅读范围:全部

“我”一个12岁的酒店小伙计见证了孔乙己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下的落寞秀才,从生到死的悲惨命运。文中一开始写到孔乙己是一个唯一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人,又从他的外貌、语言等肖像描写,刻画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懒惰又死要面子的人物形象。他从人们的笑声中出场,最后又在笑声中作响亡。造成孔乙己悲惨命运的原因:一是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黑暗;二是社会的冷漠,世态炎凉;三是他自身因素,自命不凡,好吃懒做。

姓名:陈昕烨,阅读范围:《彷徨》

我读了鲁迅的《彷徨》,这本书是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它收录了鲁迅从1918年到1925年创作的小说。这些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揭示了种种社会矛盾,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姓名:许涵佳,阅读范围:全部读完

小说《药》,我感到深深的悲凉。从沾满人血的馒头,到城外馒头似的坟冢,旧社会就像开头那幅夜行图一般诡异阴沉,英雄为老百姓牺牲,愚昧的他们却吸食着英雄的鲜血。小说中的革命者舍生取义,却不被尊敬惨遭唾弃,血被拿来当药吃,甚至他的母亲也反以为耻,人们像看客一样嘲笑他,像久饿的人一样吞噬他。他是多么孤立无援!在这种情况下,革命者仍然勇敢地站出来,反抗黑暗,解救老百姓。老百姓却在伤害保护他们的人,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鲁迅的选择是对的,学医只能治疗肉体,根治不了老百姓愚昧麻木的心!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四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狂人日记鲁迅书籍必读小说读后感范文600字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五

随便打开的一本小说(主要是因为漫画二字,觉得会看的比较快),但是忽略了这本带插图的小说的深意。

现在再读《祝福》,终究感叹新时代的好了。

没有封建礼教,祥林嫂就会如刚做工时那样努力、勤快。

没有社会落后,她的丈夫与孩子可能就不会因为伤寒和野生动物而亡。

没有牛鬼蛇神,她或许会如我年少时想的那样,咬紧牙关向前看,可是,能看到什么呢?看到我们被列强掠夺,看到我们挨打,过着并不会好的生活!!!

或许,所有的如果都抵不上书中的结局,“合情合理”且又悄无声息。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六

其实不然,现在的高考制度虽然没有以前的封建科举制度那样苛刻,可它却依然毒害了不少现代的青年们。这些青年们,为了能读上一流的大学,他们靠的也就是拼命地学习,他们每天都进行着三点一线的三部曲,每日每夜地学习,似乎恨不得把书上的内容装进脑袋里,以备高考那瞬间能派用上场。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七

前不久网上掀起一股遗忘鲁迅的热潮,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
想起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中道:“健忘是中国国民性的一大顽症。先驱者为民众所做的牺牲,改革者为社会所立的功勋很少能在民众记忆中占据永久位置。”
是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已经习惯遗忘。
我们忘记过去的耻辱和苦难,忘记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忘记在生命初始时的倔强与赤诚。
我想,此之谓:失之本心。
忘了是第几次,在挑战与退缩之间选择了后者,生活都是压迫,我们躺在时间的河流里,气喘吁吁,感受到身后的世界一片冰冰凉。被生活招安后的我们大抵已忘记年少的梦,忘记自己在年少的梦中如何热泪盈眶,永远年轻。所以我想,每个人在自己青年的梦中也许都梦见过李白,梦见他的扁舟散发、仗剑走天涯,也应爱他纸笔走天下的勇敢,爱他一壶浊酒问青天的气势与豪肠。生活艰难,爱恨稀少且可贵,我们还能在黄昏的颓然里点燃理想的灰烬吗?我们还能有先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文人风骨吗?
大多受众,他们既无知又嚣张的心安理得,盲目跟风,无所谓对错。更有甚者大放厥词诸如和平的年代已然来临,批判国人的鲁迅已不被人所需。富强的中国如红日般冉冉升起,可这就是忘记的理由吗?物质的充盈竟造成了人们精神的荒芜?
我看见长沙被害男孩父母无助又愤怒的哭泣,看见章莹颖的母亲泣不成声的带女儿回家,看见为给孩子筹学费凌晨三点送外卖的父亲被割喉;我也看见旁观者是如何窃窃私语却不上前阻止,看见施暴者是如何假借精神疾病逍遥在外,看见人们拿起手机冷漠地按下快门。
明明都是努力生活的人,凭什么要这么被对待?
《阿q正传》里讲“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提着”,百年之后,我仿佛跨越时空,清晰感受到先生那悲凉而又愤懑的心境。列宁有言:“忘记过去就是背叛。”不错的,忘记过去就是背叛过去,背叛曾经历的伤痛,更是背叛了能成为更好自己的未来。
太多的人已经忘记该如何反思过往,又该如何更好的砥砺前行。正可谓灵魂的迷失大于任何形式的摧毁。
儿时游圆明园,残垣破壁一片荒凉,烟沙弥漫间还能嗅到昨日荒凉,在战争中留下的圆明园是失败的姿态,是耻辱的过去,但却是不可忘记的过去。人生如书,一页页被翻过,但后辈的我们也应回头翻翻,翻到曾经的破碎或是辉煌,都应铭记。
所幸,今天的我仍有勇气去和这个世界讨个说法。
是了,前进并不意味着忘却。而是在认清自我后的灵魂升华,正如莎翁所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过去的种种才成就了一个今天的自己,也许不美好却是完整不可替代的。试想,当我们垂垂老矣,再次想起年少的自己,那些或是悲伤或是幸福,都是我们。
苏洵在《六国论》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朋友们,不忘过去,哀之且鉴之。(张墨)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八

《彷徨》是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彷徨》中有不少热情向光明的人物,但这些人物也不少缺陷,梦想着深山大泽丛林伏莽的“消生”。现代人不能没有缺陷,因为现代人是前代人的后代,而且是长期被压迫下的人们的后代,又是被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包围,被种种偏见与愚昧包围。但是,先生并不以为这种缺陷是“命”定的,是天老地荒终日如斯的,正因为他并不信永远会如此,所以他要无情地剥露这些缺陷的所以然与根源,也正因为他不信,所以他借着“无有”写他的渴望,而《离骚》的句子--“路漫漫其修远今,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他的渴望的暗示。

他紧紧握着战斗的笔杆,冒着弹雨毒硫,坚强地、英勇地、不屈地战斗着。当然,鲁迅的这种“希望”与他当时的思想有很大关系。因为他是一个进步者,认为社会总能向前发展。我们暂且将这种思想放在一边,不去评价它的对错。然而单是有这样一种精神,一种希望就是很可贵的。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进!

可惜的是,在很长一个时期里,我们的主流评论体系中,对于鲁迅的解读仅仅停留于对黑暗社会和国民劣根性鞭辟入里的批判,似乎更关注鲁迅的作品之于当时或现 在,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某一阶段的状态反映,并以此来确定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假如鲁迅的作品只有政治意义或社会批判意义,只是针对彼时彼境某一人群生存状 态的书写,那么当时过境迁,阶段作品或伟大作品只能成为博物馆艺术,而不可能成为穿透漫长时光而丝毫不减其光彩的长河作品。而我们的中小学教科书或教科书 式的所谓权威评论似乎正在做着这样的事,对鲁迅作品的解读和阐释仅止于阶段作品,却将鲁迅其人捧至神圣而不可撼动的地位,于是神坛上的鲁迅变成了一幅刻板 的木刻像,黑白分明没有血肉。而在这样集体强迫性的膜拜之后,当我们重新构建自我价值体系和评判体系的时候,对鲁迅的态度便有了两极分化的趋势:奉若神灵 越捧越高,或视为垃圾踏上一万只脚。鲁迅早在几十年前便提出了“骂杀”“捧杀”之说,却在身后无数追随者和抨击者的捧与骂中愈显面目模糊;《灯下漫笔》中 说中国人从来没有争取到作为人的价格,而当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被越来越当成人看待的时候,鲁迅本人反而越来越不被当成人看。

所以,在这一篇的阅读笔记中,请允许我把鲁迅扔进垃圾筒。此刻我们要的只是《彷徨》,是那一群人的生存状态中所映射出人类的种种不堪和困境,而不是以叙事内容去鉴定叙事者骨头的硬度思想的深度批判的力度从而给叙事者冠以带了一个又一个“家”的冗长头衔。

我们永远无法挣脱的东西,叫生活。鲁迅冷冷道来,铺开了生活绝望的巨网。网中的人可以选择挣扎或不挣扎,而结果都是一样的。灰暗阴冷的调子挟裹着湿冷的风 席卷而来,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在生活的泥沼中沦陷,无论他或她以何种姿态与生活对话,无论他们是逆来顺受地妥协麻木不仁地顺逐还事独地守望心灵月亮。 而鲁迅站在高处,热肠挂住,冷眼看穿,如一个造世主看着他的子民们匆匆奔赴命运既定的悲剧走向。

轻轻地,走进那个多灾多难的季节,挤一滴生命的翠绿,涂满不堪回首的往事。他,就是鲁迅,黑夜中孤独的探索者,为与黑暗的抗争耗尽了他满腔的热血,让我们这些后来人带着几缕彷徨走近他吧!

鲁迅先生生活在一个新旧交替、异常黑暗的年代。虽然,辛亥革命的爆发是令人振奋的,但毕竟它没能成功,中国还是陷入了混沌状态。鲁迅,他怀着一颗无私的爱国心,徘徊于黑暗中,苦苦追求民族的希望与光明。

人的一生,挫折是常会有的事情。当你经历痛苦的时候,能将一粒希望的火种埋在心间,那么梦想的烈焰会为你照亮前行的路途。我们需要这种“乐观”精神,这是治愈一切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鲁迅先生含着这颗灵丹耕耘在一个黑色的年代里,在最困顿的时刻它执着地发挥着效力。许多人心中也怀有希望的种子,但他们不具有鲁迅先生的“韧的精神”。当挫折来临时,他们心中的希望之火就被熄灭了。可见,这种精神不是每个有“火种”的人都拥有的,只是鲁迅才有的独一无二的品质。

“一切是死一般的宁静,死的人和活的人”。死的人长眠于地下也当安息了,因为活下来的人点燃了希望的灯火指引更多的人踏上生的路途,因为更多的垂死的人被救起,活在希望的世界里。这就是鲁迅先生的思想本质。彷徨读后感此时,我想靠近彷徨着的鲁迅,与他一同守望着闪亮的希望,在漆黑的长夜中战斗,迎接新的黎明!

我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这本书是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收录了鲁迅从到创作的小说。这些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揭示了种种社会矛盾,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变现出对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彷徨》中最令我震动的便是《兔和猫》了。它告诉我生命是不应该被漠视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生存发展,是达不破的规律,似乎我们也不应该对那些处于艰难竞争中的生命发出厚此薄彼的议论。但是看管了弱者的小事,强者的胜利,却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尤其是当你漠视生命被侵蚀时,可曾想过,当整个世界都无视生命时,那该是如何可怕的境地。狐狸见乌鸦一动不动,没有要开口的意思,就继续说道:“乌鸦大姐,你太记仇了,我已经道过谦了,可你不但记仇,还不承认,唉,真没有想到动物口中那么美丽善良又大度的乌鸦大姐会是这等呀!”狐狸故意把这等说得重一些,乌鸦听后,气极了!心想:臭狐狸你这小人,别以为我会上当,要不是我叼着肉,早就把你骂死了,还论得到你这么嚣张,乌鸦愤怒的瞪了狐狸一眼。

人皆有恻隐之心,即使自己未曾蒙难,目睹着惨状,同样也会破坏我们内心的平静。孔子说,君子跑庖厨,享受美味的同时,躲避开残忍的场景,其实只不过是既成人时间的游戏规则,有逃避内心刺痛的最滑头的手段。

然而,鲁迅却不,他既不想跑,也不愿妥协,而且 还要从这不能中找出一条路来。有谁知道,在他那看似冷漠的外表下却又时间最柔软的心肠。在鲁迅身上有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敢和果决,但她内心深处却是一刻舍身饲虎的此信。这是一个仁者所具备的。

《呐喊•彷徨》中还提到了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其实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理满足感。也就是说,只要你心里满足了,即使是粗茶淡饭,也是幸福﹔否则的话,即使是锦衣玉食,也体会不到幸福。物质上的充裕与否,想来都不是衡量是否幸福的尺度。幸福只能到你的心里去寻找。只要你知足,知道感恩,幸福就在你的身边。怨天尤人着,是永远也品尝不到幸福滋味的。

再多的激情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在多的感觉也无法用口水来散发,望大家去看《呐喊•彷徨》这部书。

《彷徨》是鲁迅众多作品中的一部小说代表作。鲁迅出生于浙江绍兴的一个香门第,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教育家。他在中国是一位地位独特的作家,大多数人都承认他是最重要的现代作家之一。他的文笔犀利,思想深刻,是新文学的奠基人。

他前期的小说没有离奇曲折的剧情,以清末明初的底层百姓生活为主,注重细节描写,能在点滴间以白描手法鲜明刻画人物,并挖掘微妙的心理变化,主要表现底层人民思想的麻木愚昧和生活的艰辛;后期作品则以借历史典故映射现实生活,风格从宽充裕,幽默洒脱,于前期大不相同。

《彷徨》是作者记述的平时生活中的一些日常琐事和所闻所感,,通过文字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看法,对当时社会的评论,无形中也对未来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和美好的祝福,希望构造一个理想的世界。

《彷徨》一书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辛”,“怒其不争”关怀,艺术技巧圆熟-----深亡的历史图景,对人物命运的叙述参透感情“画眼睛”“勾灵魂”的白描手段,丰满的人物形象具有典型的意义。

我们活得要有意义,要投入生活,深入社会;有理想,有目标,有行动;要敢于奋斗,要敢面对和承受现实,更要敢于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其实,彷徨主要源于责,期盼和压力,因而承受便是生命的一种需要的方式了。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九

六年级上册结束了,让我深受感触的当然是《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了解了鲁迅,亲近鲁迅先生,走进鲁迅的高尚品质和博大精神。

我看文章的第一段,就知道鲁迅先生深受人们的爱戴,鲁迅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爱戴,那是因为鲁迅先生有非常渊博的知识,他十分同情受苦受难的百姓,十分关心自己的女佣。他从不屈服于反动派,坚强地与反动派作斗争。正是这样,鲁迅先生逝世的那天,有些人甚至从遥远的地方赶来上海,追悼鲁迅先生。

这篇文章的内容简短,但我的感受却很深很深。

忧国忧民,情之所系。鲁迅的爱国情深深印在我们的心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鲁迅用无私的行动实践了自己。他的精神、他的情怀,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向未来。就想文章中的一个情节:鲁迅救助受伤的车夫,鲁迅尽可能地帮助弱势群体,再次体现了鲁迅先生对劳苦人民的关心与同情。本文以孩子的口吻进行叙述,给人以朴实,亲切之感,使鲁迅先生的高尚品质跃然纸上。

这篇文章也教会我们人生哲理,我们应该更多地关心他人,把我们的爱心献给别人,别人也自然会帮助我们,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鲁迅先生这样爱憎分明,中国才会有真进步!

以后我们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很长,这篇文章使我获得生命启迪,让我终身受益......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

有一位智士说过,不读鲁迅的文章,就不能懂得旧的中国;也可以说,不读鲁迅的文章,不能算是有修养的中国人。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翻开了这本《鲁迅自传》,映入眼帘的是鲁迅先生的简介:鲁迅,原名周树人……当我读到鲁迅先生原本是学医的,为什么最后会成为中国文学家呢?带着这样的问号,我继续往下读。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20世纪初,学校放映幻灯片,其中有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而周围都是一群神情麻木的中国人在观看。

读到这时我深受感动,一个精神麻木,没有灵魂的人,无论体魄多么健壮,也是没有出路的。

鲁迅先生也许是因为这部科影片改变自己,以文学作为终生事业,拯救中华民族的灵魂。

我们中华民族新的一次文化转型从20世纪延续到21世纪。

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一份丰富遗产。

鲁迅先生的创作生活就处于从新文化运动开始至抗日战争即将爆发的20多年间。

这一时期文化运动是为新文化的建设奠定基石。

他也是新文化的倡导这。

以打倒“孔家店“为旗帜,鲁迅先生是从旧营垒中杀出来的斗士,他的斗争最为坚决,他与旧文化和旧制度的决裂最为彻底,他深爱着我们的民族和人民,他痛恨落后和愚昧。

他以自己的如之笔,作为投枪和匕首,向着反动势力进行了无情的不屈不挠的斗争。

鲁迅的骨头最硬,面对敌人的迫害和自己营垒中同志的`攻击。

他左抵右挡,不顾身上的血迹,毫不妥协地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直至倒在革命的战场上。

读了鲁迅的文章,才能更深一步的了解鲁迅,了解旧中国。

鲁迅用文学的笔杆,唤醒了沉睡的中华人民。

鲁迅用一木一石,叠起巨大的建筑立在人们的心中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读了《鲁迅与时间》这篇文章,我了解到鲁迅先生是一个能抓紧时间、善挤时间的人。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给我们留下了极为宝贵而又丰富的文化遗产。

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以前,我不知道珍惜时间。放学回家后不是看电视,就是看动漫书。直到爸爸妈妈要下班了,我才慌忙坐到书桌前,拿出作业写了起来。这样写出来的作业质量可想而知。为此爸爸妈妈没少批评我,我却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往心里去,做作业照样拖拖拉拉。时间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走了。

学了《鲁迅与时间》这篇文章后,我深受启发。放学后我会抓紧时间写作业,手酸了,活动一下,继续写,这样我就会很快地写完作业。虽然有时作业还会有错,但随着我的努力,错误会越来越少的!因为我写作业的速度快了许多,妈妈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并且每晚奖励我半个小时做自己喜爱的.事。

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我们每个人都应珍惜,把握时间,不要虚度年华。这样到年老时就不会“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

巴甫洛夫曾经说过:“在世界上我们只活一次,所以应该爱惜光阴。必须过真实的生活,过有价值的生活”。尤其是我们这些学生,浪费它就没有阳光般的前途。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被时间抛弃。这样我们才能获取人生的最大奖赏———幸福!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三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里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是指不要轻信没有证据的消息。文中的那个七斤,就是因为听信了小道,从而杀了张充、蔡茂,致使曹军没有了水军的训练员,这也是导致曹操失败的原因之一。如果曹操没有轻信蒋干,或者更好,蒋干没有轻信周瑜,那么,赤壁之战是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呢。

还是两个关于赤壁之战的故事,在赤壁之战中,曹操还轻信了两个人,那就是庞统和黄盖。

曹操轻信了庞统,把自己的船联在一起,这位最后让黄盖一把火烧了奠定了基础,他轻信了一个不该轻信的人,所以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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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四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章中的爸爸和伯父帮助黄包车车夫这件事,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大意是爸爸妈妈和作者去她的伯父鲁迅家,作者的爸爸在鲁迅先生家门口看见了一位受伤的车夫,并经过询问,知道车夫受伤的原因。作者的爸爸叫来伯父一起来帮车夫包扎好伤口,并给了他钱,让他安心养伤。

鲁迅先生的行为使我对他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我亲眼目睹过一件跟文中恰恰相反的事:一个小男孩踩到香蕉滑倒了,他大哭起来。很多人都冷眼相看,有的人还袖手旁观地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甚至还有人在议论他的狼狈。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惭愧,鲁迅先生的心境和品格我们是无法达到的:假如我是一只发着微光的萤火虫,那么鲁迅先生则是发着耀眼强光的太阳:假如我是一株长在山间的小草,那么鲁迅先生就是一棵长在山顶的伟岸的青松。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六

鲁迅

一、学习要点:

了解背景。

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

分析人物形象。

运用对话和细节刻画人物。

二、出处

本文最初发表于1920年九月《新青年》月刊第八套第1号,收入《呐喊》

三、背景:

本文描写一九一七年,张勋复辟在江南水乡引起的一场**。张勋北洋军阀之一,原是清朝军官,辛亥革命后,他和部下官兵仍留着辫子,以示效忠清王朝,因称辫子统帅,1917年,他利用与北洋军阀政府内部矛盾(黎元洪为政府总统,段其瑞为国务总理,围绕是否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问题,北洋军阀内部发生了“府院之争”,国务总理段其瑞在日本怂踊下主张参战,总统黎元洪在美国支持下反对参战,当段黎矛盾不可开交时,徐军督军,辫子军统帅张勋进京调停,乘机复辟了帝制,在北京扶持清废帝薄仪复辟,在举国上下一片声讨中,这场复辟只延续十二天,就以失败告终。

当时鲁迅正在北京教育部任职,为了抗议张勋的倒行逆施,他于七月三日愤然离职,事件结束令他才回到教育部。

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下;愚昧落后,冷漠保守,缺乏民主

主义觉悟。作者的写作意图是:“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这“痛苦”包括农民的不觉悟;封建复辟的可能性;辛亥革命的不彻

底性。以此告诫革命者:只有真正唤醒民众,才能进行彻底的革

命。出于这种动机,鲁迅写了《**》。

三、层次剖析。

本文中“辫子事件”是贯穿始终的结构主线和叙述中心。

全文可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描写了辫子危机的起因和开端。

这段文字采用了场面描写或环境描写, 写出江南农村宁静平和的气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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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七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后,对鲁迅先生有了很详细的了解。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他的作品受到人们的喜爱,如《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多不胜数。

他谈笑中都少不了抨击旧社会,他的笔就是他的战斗武器,他要推翻旧社会,抨击旧社会,改变旧社会。他的心是向着光明的,正如他对他侄女说:“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可能我们第一眼看这句话时,会以为这句话是说在晚上容易碰壁,其实他暗示我们旧社会是如此黑暗,自己受到了反动势力的残酷迫害,他希望号召人们推翻旧社会呀!

鲁迅先生不仅爱憎分明,还是一个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人。我十分敬佩他,广大人民也爱戴他!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八

自从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之后,他就成为了我最崇拜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写的都是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刻画的人物形象逼真。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中,作者透过四个生活小片段,体现了鲁迅先生的做事认真、幽默风趣、心地善良、体贴他人的四个特点。

鲁迅先生与作者谈起《水浒传》里的故事与人物,而“我”只是把书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对那些好汉的个性和复杂的资料张冠李戴地乱说了一气。鲁迅伯父因此告诫:读书不能马马虎虎。当作者突然发现鲁迅和父亲的鼻子不同时,先生以“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巧妙地回答了她的质疑。当深夜偶遇一位受伤的黄包车夫时,伯父不顾寒冷,细致入微地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就连自己身患重病时,鲁迅伯父还关心地劝女佣阿三多休息,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鲁迅先生,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伟大文学家、思想家。读完全文,我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总是丢三落四,不是忘戴红领巾,就是忘给钢笔打墨水,做事情总也不能圆满的完成,所以,认真不仅仅仅是一种态度,更应成为一种习惯。

虽然我们并不能向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语言反映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也无法用手中的笔墨去解释当时黑暗的现状。但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就应学会替他人着想,为家人分忧,要尽力帮忙身边有困难的人,做一个诚实善良的有志少年!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九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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