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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文评分规则篇一
一、诗的形式(共50分)
1、适宜性(10分)
适宜性,即是指诗呈现出来的外部形式(形态,评价标准中的“态式宜”)是否符合当前读者的阅读心理和阅读习惯。具体表现在字、词、句的排列组合,建行、节的处理上。过分整齐(不含传统诗歌),则缺乏灵动;过分分散,则显得不够凝练。
2、贴切性(10分)
贴切性,就是要求用语相对贴切(包括词性、句式、节奏、章法、韵味等运用得体),概念相对清楚,叙述描写符合客观实际或主观想象,造句可以不遵守语法规范,提倡语言陌生化(参见尹才干《浅谈语言的陌生化》),推理可以反逻辑,但都以能够确切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确切地表达作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思想感情为目的。
3、精练性(10分)
精练性,就是要求语言洁净、简练,富有张力,尽可能将丰富的思想内容凝聚在精确简练的词句之中,从而言约意丰,“片言明百意”,给读者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和思考余地。语言重复、啰嗦为诗歌语言之大忌。
4、韵律性(10分)
韵律性,是指将语言自身音调的高低清浊、节奏的长短缓急,有机地加以配置而达到音调和谐、声韵铿锵的效果。它分外在韵律性(如押韵、节奏)和内在韵律性(相互搭配的效果)。音乐性在中华诗歌(主要指汉语诗歌)中的作用是尤其重要的,它是中华诗歌的“根”性之一。把诗之音乐性作为考察汉语诗之好坏的一个因素,是符合中华民族大多数读者的口味的。诗之韵律性主要从音调、音色、节奏、旋律、气韵等方面考察,视其与诗之内容协调共振的程度来评定其得分。完全无音乐性的诗歌,酌情扣分。
5、和谐性(10分)
和谐性,要求一首诗的外部结构必须是浑然一体的,它塑造的是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无论是诗的开头、过渡、结尾,还是它的句子、节段、篇章等,每一因素必须是协调统一的。局部考量,整体判断,视不协调程度扣分。
二、诗的内容(共50分)
1、新颖性(10分)
新颖性,不仅仅指“立意新”。一首诗的新颖性,包括塑造形象所使用的材料与技术手段是否与传统和他人有所不同,体现出自己的个性。储如题材立意、切入角度、组织结构、诗体风格、情感思想等等。如果在这些上有所雷同,尤其是在立意上,那么诗歌的创新程度就大打了折扣,就缺乏生命力了。在考量的时候,要视其雷同程度扣分。
2、真实性(10分)
真实性,主要是指诗歌表达出来的体验与情感是真实的,而非虚假的。写诗是有感而发,而非无病呻吟。只有诗歌表达的体验与情感是真实的,才能感染读者。真实性是诗歌感染读者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3、大众性(10分)
大众性与诗之内容的个体性、狭隘性相对,指诗之内容抒写的是“大众情感”,表达的是“普世价值”。诗歌选择的物象、呈现出的意象能够为大多数读者体验、经验与想象,具有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趣味。
4、深刻性(10分)
深刻性,就是要求“感情深”,它与肤浅、苍白相对。指诗歌能够对准美丽神奇的大自然和五彩缤纷的人类生活,生动地揭示大众内心的情感内核,深刻地抒发大众内心的喜、怒、哀、乐,让读者与诗歌产生共鸣。
5、开启性(10分)
开启性,就是要求“道理正”。是指诗歌塑造出来的形象及表现出来的情感,对大多数读者有一定的开启意义。诗歌能使大众的心灵在诚信中净化,灵魂在正直中提升,思想在审美中开启。
小学作文评分规则篇二
为了改变考试作文评分的随意性,规范作文评改,达到激励学生,客观公正评价老师教学效果的目的,特拟定如下作文评分标准。
小学生作文应注重写真实的内容,抒真挚的情感,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标点正确,不写错别字,鼓励创新,写出个性,尽量减少模仿。评价应以激励为主,不吝啬分数。
作文内容分数值比例:
思想健康,中心明确(30%)(附标题可占5%)
内容与题目相符,叙述具体(20%)
条理清楚,段落分明(20%)
语句通顺(20%)
会用标点,错别字少(10%)
评分参考:(以总分30分为例)
一类文(27—30):切题,思想健康,中心明确,内容具体,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标点使用比较正确,错别字少,卷面清洁。
二类文(20—27):切题,思想健康,中心明确,内容比较具体,层次较清楚,语句通顺,标点使用比较正确,错别字少,卷面整洁。
三类文(12—20):基本切题,思想健康,中心基本明确,内容欠具体,层次不够清楚,语句基本通顺,标点使用大体正确,错别字多。
四类文(0—12):不合题意,中心不明确,内容很不具体,语句表达很差,层次不清,语句不通,标点错误和错别字多。
评分时还可规定,错别字每个扣0.5分,扣足5分为止;标点错误每个扣0.5分,扣足3分为止;卷面太乱,字迹潦草酌扣1—2分。
小学作文评分规则篇三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xx年“五四”青年节前后
二、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素质拓展先进集体;素质拓展先进工作者;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三、评选内容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
依据《河北科技大学院级团组织工作考核评估条例》进行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支部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团内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团组织生活、五四评选、推优入党坚持标准,严格规范,使各项工作能对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上进起到良好的激励影响;
(3)学风浓厚,班风端正,本支部无任何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团内处分的,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4)有较好的校内外活动阵地,主题活动好,能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
3、优秀团务工作者
(1)热爱共青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专职团干部(教师);
(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能够积极主动地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极大发挥,对学生工作的指导有效,成绩突出。
4、模范团干部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统筹、协调、策划能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严于律已,工作勤奋,认真踏实,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活动,效果较好,能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团学的岗位上做出较为突出的成绩;
(3)品德高尚,团结同志,有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有很强的工作组织能力,积极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
5、优秀团员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在学习、工作、劳动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助人为乐,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3)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成绩优良;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6、素拓先进集体
(1)机构健全,人员配备整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
(2)素拓工作硬件设施较完备;
(3)认证工作思路清晰,科学规范,务实高效;
(4)认证内容客观属实,及时准确;
(5)根据上级认证组织的意见,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及时上报本院认证项目内容及级别;
(6)能及时向入学新生传达上级有关认证精神;
(7)能积极主动的向同学们提供和创造素拓实践机会;
(8)学院领导重视。
7、素拓先进工作者
(1)热爱素拓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上级认证组织关于素拓工作的意见和精神;
(2)对认证工作积极主动,能在认证工作过程中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
(3)能为同学们的素拓实践提供和创造活动条件;
(4)能协调好院级认证组织与学院其他工作的关系,并争取有利于“素拓”工作开展的环境、条件;
(5)发挥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6)能为上级认证组织做好素拓认证工作,献计献策;
(7)在认证工作中,熟悉业务知识,技术操作熟练,工作务实高效。
8、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学雷锋活动的安排,带头开展学雷锋活动,班风良好;
(2)坚持自觉自愿持之以恒的原则,常年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有自己的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基地;
(4)支部成员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9、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助人为乐;
(2)群众基础好,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一贯坚持学雷锋活动,经常组织或参加志愿者活动,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做出突出贡献,起模范带头作用;
(4)通过参加学雷锋活动,思想上、学习上有较大的进步,取得突出的成绩。
10、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能积极主动的组织和参加校园文化的各项文体、社团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标准、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并按所分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好评审工作。
1、五四红旗团委、素拓先进集体、优秀团务工作者、素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由各学院团委向校团委申报,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大事记、素质拓展工作总结及平时的工作进行评选。上述材料必须在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由各团支部向各院团委申报,各院团委根据各支部的工作成绩、工作总结进行评选,并由各院团委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上述材料必须在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在各支部辅导员和团支部书记的主持下,通过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后,由各院团委书记组织团员代表进行民主评议选举后,产生候选人,报请学院党委核定,最后由院团委于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4、团学活动先进个人的评定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团学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校社联、各学院社联、各学生社团“团学活动先进个人”由校社联统一进行评选并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搞好评优评先工作。
2、评优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该项工作要在本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自下而上推荐,做到公正、严肃,宁缺勿滥,以确保先进性。通过评优活动,要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面工作的目的。各学院团委、各基层团支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慎重负责,真正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集体和个人。
3、各学院团委的评优工作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校团委。
4、各学院团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学院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以保证评优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5、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推荐或审批表一式一份。申报先进集体、优秀团务工作者、素质拓展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要写一式一份20xx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电子版(word格式,a4,四号楷体)一并上报校团委进行评选。
6、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凡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者,其表彰资格将被取消。
7、上报截止时间:20xx年4月10日,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六、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各学院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是本着该学院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
2、名额比例和评选范围: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7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
(3)素质拓展先进集体全校评选3个。
(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校评选10个,由学院组织初评(每学院上报1—2个),校团委最终审定。
(5)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全校评选5个(每学院上报1名)。
(6)素质拓展先进个人(教师)全校评选3个(每学院上报1名)。
(7)模范团干部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按照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50%分配名额表彰。
(8)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名额按照各学院参评团员总数2%的原则进行具体分配。
(9)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按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20%分配名额。
(10)在校各年级本、专、研团员(含27周岁以下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评。
小学作文评分规则篇四
1、内容 结构 语言 卷面
一 类 文:(100~90分)
内容:主题明确、内容具体、感情真实、符合作文要求
结构: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分段表述
语言:语言流畅、用语准确、形象生动、不写错别字
卷面:卷面整洁、书写工整
二 类 文(80—89分) 内容:题较明确、内容具体、感情真实、符合作文要求
结构:结构完整、层次较分明、分段表述
语言:语言较通顺、用语较准确、形象较生动、不写错别字
卷面:卷面整洁、书写规范
三 类 文 (70—79分)
内容:主题基本明确、内容比较具体、有感情表达、偏离作文要求
结构:结构较合理、层次欠清楚、分段表述
语言:语言较通顺、用语较准确、有形象刻画、少许错别字
卷面:卷面较整洁、书写较规范
四 类 文(60—69分)
内容:主题基本明确、内容不够具体、离题
结构:层次较清楚、结构较乱
语言:语言基本通顺,有少量语病
卷面:卷面较整洁、书写较规范
五 类 文(60分以下)
内容:中心不明确、内容不具体、偏离题意
结构:条理不清、结构混乱
语言:语句不通顺
卷面:卷面杂乱、字迹不清
注:1)没有标题扣5分。
(2)满分100,酌情按分值打分。
(3)出现多篇作文雷同的,只判其中一篇实分,其它降两等计。
(4)分每本试卷在拆卷前相关负责人要进行抽查,必要时可重评。
(5)特色加分(3分)。达到下列三项之一者可加1—3分。
① 感情真挚,有自己的深切感悟。
② 构思或选材新颖,见解独特,有个性。
③ 语言生动,有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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