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对自己的思维方式、学习方法和工作习惯进行整理和优化。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和成就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描述。想要写一篇好的总结,可以参考以下几篇经典的总结范文,从中吸取经验和启发。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一
作为一名劳动仲裁员,我有幸参加了全国劳动仲裁员培训课程。在本次培训中,我不仅学习到了相关法律法规,还接受了法律实践的指导和技能培训,对于今后履行劳动仲裁员的职责起到了很好的帮助和指导。在本文中,我将就此次培训课程的心得体会进行整理和总结。
段落二:从法律法规方面看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不仅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更深刻的认识到劳动争议中客观法律规则的重要性。只有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才能实现公平、合理、公正的裁判结果。同时,对于劳动仲裁员更应具备宽阔和深入的视野,在审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实际情况,也要兼顾法规精神,以此落实“依法公正裁判”的基本要求。
段落三:从实践方面看
除了学习法律法规之外,实践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劳动争议的案例分析中,我们对于劳动争议中常见的纠纷类型、调处协商的具体流程以及劳动仲裁的相关工作流程和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讲解。而在模拟裁决过程中,我们更是通过编写立案知识、审核立案、开庭准备、诉讼过程、庭审裁决、文书的撰写等环节来模拟劳动仲裁的实际流程,强化了对劳动仲裁工作的领悟和实践能力。
段落四:从情感上看
劳动仲裁员是一项需要具备高度负责任性和执法公正性的职业,处理劳动争议需要依法公正,善于沟通,处理矛盾。因此,在这次劳动仲裁员培训中,我们特别强调了情感方面的培训,这对于我们劳动仲裁员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在处理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员不仅仅需要卓越的法律观念和理性思维,更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情感沟通能力,才能化解矛盾,建立彼此信任,营造和谐劳动场所。
段落五:结论
在本次劳动仲裁员培训过程中,我们不仅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还接受了实践指导和情感引导。从法律法规方面看,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法律规定的重要性和依法裁判的措施。实践方面则让我们进一步练就审判实力和能力,并培养富有正义感和情感沟通能力的习惯。相信,只有经过全方位的培训和实践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社会。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二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在专业中常常需要参加各种论坛和会议,以了解业内动向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最近,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大讲堂——“仲裁员大讲堂”,并从中获得了很多收获和体会。本文旨在分享我在这场讲堂中的体验和感受,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第二段:主体。
在讲座中,主讲人对仲裁的定义、仲裁制度的构成、具体程序以及如何成为仲裁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这让我更全面地了解了仲裁制度,也对未来学术研究和实际工作有所帮助。同时,在听讲期间,我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得到了讲者的耐心和详细的回答。这让我体会到多问多学的重要性,也强化了我的自信心。
除了学术方面的讲解,主讲人还对仲裁员优秀的品质进行了一番探讨。在他看来,一名优秀的仲裁员应该具备勇气、公正、专业、独立、敬业、职业操守等品质,这对我们日后的发展也是一种提醒和守则。在此期间,我也和其他参会者进行了一些交流,分享了彼此的看法和想法。这让我体会到交流和分享的重要性,也拓展了我的视野。
第三段:思考。
在讲解中,主讲人还探讨了当前国内仲裁制度的一些问题,例如仲裁象征意义的下降、调解与仲裁的利弊等等。这让我不仅理解到了仲裁业内存在的矛盾与困境,也引起了我对仲裁制度的深思。同时,这也让我明白到了一个问题——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但需要掌握专业知识,也需要了解业内实际运作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未来的实践做准备。
第四段:反思。
在听完讲堂后,我不禁反思了我自己——除了专业知识是否够扎实,我的思想是否够开放,是否善于交流分享,是否具有足够的职业操守,等等。这让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同时,我也深感自己还需要更加努力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专业人士。
第五段:总结。
参加仲裁员大讲堂让我受益匪浅,除了让我更全面地了解了仲裁制度,也让我反思和提高了自己的素质。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努力、而不止步,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专业人才。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学生和法律从业者能够参加这样的讲座,共同提高我们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三
培训师培训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培训师培训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培训师培训心得优秀5篇】,供你选择借鉴。
四点宝贵启迪
一 终生学习是对包括培训师在内每一个人的要求,尤其是对培训师本身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关于这一点,在前面的企业培训师是不容易做的中已有阐述,我们还可以找到无数成功者的事例来证明,像梁玉柱刘羚王囤等老师,我们看到的是他们在讲台上精彩的演讲高超的指导技巧,但我们完全可以从他们的精彩高超中看到他们勤奋刻苦的磨练正所谓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三 做事先做人
四 挑战自我才能实现自我
六点学习感悟
一 投入是基本的要求
二 立即行动是关键
三 兴趣是最大的动力
四 学员是最好的老师
五 苦练是最佳的捷径
六 时刻反省促提高
七 同学友情是宝贵的资源
八 选准机构也比较重要
我在报名之前咨询过5个以上的机构,每一个机构都信誓旦旦,保证多多但是在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我选择了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培训学校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供有意参加企业培训师及其他职业鉴定类培训的朋友们参考:
最后,感谢广东省企业培训师项目组,感谢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培训学校!感谢我们教给我们渔具的梁玉柱刘羚王囤刘建宇明等培训师老师!
应公司安排于3月14日、15日去济南参加了由海纳管理学院组织的为期两天的ttt培训,首先感谢公司为我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培训机会,经过此次培训,我觉得受益颇丰,也有许多需要总结的地方,以便日后在公司内部培训工作中能更好地运用。
培训一开始就进入分组,其主要强调的是一个团队合作精神,体现团队的力量,以竞赛的形式进行,团结成员,尽最大的努力为团队争取分数,以这种方式贯穿于整个培训过程,有效地活跃了培训的氛围,提高了学员的积极性。 为我们进行培训的是资深培训师刘有林老师,他以图片引导法开场,把培训师比作那个砸到牛顿头上的苹果,他说每上培训师都是一个苹果,都有可能开启一扇神奇的门。整个课场运用理论引导、影片分享、案例分晰、互动讨论、身体力行的参与、列举解决方案的给予、多媒体影片的应用等等方式进行,让大家在这样的快节奏的带领下,思想得到了非常大的震撼。
这次培训让我学到很多实用的专业的知识,结合这此培训的收获,我将向大家分享以下几个方面:
1、 空杯心态。所谓空杯心态就是学习的心态。做为一个培训师或者要加入培训师队伍的人来说,学习与持续学习是最重要的。因为在培训过程中,学员是主体,培训师是起到一种引导的作用,培训师在整个过程中让学员有效的接受到知识,为学员提供条件信息,帮助学员达到适应岗位提高能力自我发展的目标。而让学员做到这一点,做为一个培训师就必须拥有更多更高层次的知识。还有一点就是要真正做到终生学习,就必须终生持有空杯心态,简单讲就是要谦虚,向学员学习,学员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可以通过互动来和学员进行探讨,让学员能更展示自己,在展示自我的同时你何常不是学习?向身边的每个人学习,学习无处不在,看如何如何去学,做为一个学习型的培训师,一定要懂得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有值得自己学习的东西,明白学得越多未知更多的道理。
2、准备永远比资历更重要。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找到无数成功者的事例来证明。象为我们做过培训的刘晓老师和培训职场上资深培训师余世维老师,我们看到的是他们在在讲台上精彩的演讲高超的指导技巧,但我们完全可以从他们的精彩高超中看到他们勤奋刻苦的磨练,正所谓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自己真正懂得做人的道理才可以为人解惑,才可以引导于人,否则再精彩的演讲再高超的技巧,只是博学员一笑的闹场,应付培训的时间消耗,无职业道德可言。
4、培训的真实性与意义。每个企业做培训的目的就是能通过培训,让员工更迅速地成长起来,能更好的服务于自己本职工作。也就是我们平时听到的化培训力为生产力的说法。化培训力为和生产力是一个很大的概念,这就必须立足于企业本身的状况以及培训的目的性,企业不能因为培训而培训,一定要有自己的培训制度与配套的评估,这一点我觉得咱们公司做的很好。对于企业的内部培训师来说,一定要了解企业培训的意义,一定要注重培训内容的真实性与针对性,去真正结合当前培训本身做诊断,知道培训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这是做培训的原则,也是一个内部培训师的职责。
5、兴趣是最大的动力。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得,但有了兴趣还远远不够,那就对这份职业的热爱。在本次本培训中刘有林老师不至一次的提到,对于我们这些已经跨了一只脚在培训师门槛里面的学员甚至想要跨进来的人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培训工作并不是如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记得刘晓老师在给大家做培训师说过这样一段话,她说:“做一个培训师,一定要读100本书,看100部电影,懂得分晰100个实际案例,如果可以至少要做100场以上的培训实练。”试想,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兴趣和足够的对这份职业的热爱,真难想象我们是否能坚持下去。经过多次培训的人都可以体会到,培训场如战场,在这个战场上,你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学员,他们有的职高权重,有的知识丰富,有的甚至问题刁钻??,面对诸多的这些,做为一个培训师就必须有足够的兴趣来推动自己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有持之以恒信念,有足够的爱来呵护这份职责。
培训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全员的参与,接下来还有一个艰巨的任务等着我去完成,我会好好准备,把自己的所学所知分享给大家。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我更相信,通过我们内部培训师的努力,我们的培训工作一定会取得可喜的成果!
一、企业培训师不是单纯从事培训工作的 企业培训师究竟是做什么的?
在接受培训之前,的确是存在很大的误解:我以为培训师就是在企业做培训的——不就是做个计划,写个讲义,上个课嘛。我相信,有我这种理解的人不在少数。事实上,企业培训师并不是我想象的这么简单。按照教材的定义:培训师是指能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我们看看教材中关于制定培训总体计划、开发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课程、开发培训教材、教师任用资格与培训评估、指导培训工作、人员素质测评、岗位职务描述、现代教育培训技术应用、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教学活动的实施各个章节的内容阐述,不难明白培训师究竟是吃什么饭干什么活的。
按照老师的概括,企业培训师的本质职责是企业培训工作的策划开发、组织实施,即培训管理者。在培训管理体系--iso10015培训体系中就有企业培训管理者的说法,这与iso9001中的质量管理者代表一样。企业培训师主要的工作在于企业培训的策划和组织管理,也即企业培训的管理者。
弄清楚这个概念,对于进一步发挥企业培训师作用,增强培训师自信心、调动培训师积极性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企业培训师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通过这几天的系统学习,知识丰富并具实战经验的老师用铁的事实告诉我们,培训师必须具备:自我感知的能力、激励他人的能力、建立关系的能力、变通的能力、前瞻的能力、控制的能力、把握职业界限的能力、诊断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法的能力、从事商务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以及组织教案、充分运用各种现代教学设备的能力;学习能力强,能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特别需要有调动气氛的能力和案例分析能力,能够设计并运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游戏、角色扮演等手法。
企业培训师不单单是培训,更重要的是培训的管理。要管理培训就必须是培训的内行,动起嘴来有两口子,动起手来有两刷子。培训师需要掌握的知识是相当广泛的,最基本的都要做到一专多能,尽可能是多专多能。不仅仅掌握知识,更需要丰富的实战实践经验,现场操作演示能力,对主讲的课程有丰富的相关工作背景,具有专业的培训或授课经验。要管理好企业的培训工作,就必须了解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企业培训的基本规律,掌握企业培训的各种相关知识和技能技巧,并能熟练运用于实践。同时,还必须了解有关经济的、市场的、质量的等方面的知识,特别需要掌握工商企业管理的知识,以及具备人员素质测评、岗位职务描述等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知识、工具、能力。
仅仅从前面这些肤浅的体会中,我们已不难感受企业培训师要学的东西、掌握的技能、熟练运用的工具实在是不少,这就意味着做培训师并不容易,做一名优秀的培训师就更难。
三、企业培训师的前景光明但道路是曲折的
广东广播大学副院长邱培彪表示,虽然准入制度是企业培训师的趋势之一,但是准入制度管不住企业内部的培训师,尤其是一些舍不得花钱培养培训师的企业,因此,国家应出台专门政策,对企业内部的培训师也进行管理规范。邱院长说这话是针对“企业无法管理”忧虑而言的。
我个人认为,就算国家出台专门政策,对企业内部的培训师也进行管理规范,这也无多大的现实意义。你总不能像现在的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样,你企业不具备多少个培训师国家就不允许你开业。就算是这样,像现在的若干行业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等等,其约束作用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就当前现实看,持证上岗的企业培训师未必是企业的必备要件。
第二,外请培训师有点啃鸡肋的感觉。有两个关键:一是提高一个企业的经营业绩,不是简单的一次两次哪怕是若干次系列化的培训就可以解决的,这是一个常识问题。哪怕你再深入调研,你开发的课程针对性再强,如果企业的相关配套政策跟不上,那也是收效甚微。还有就是一个企业本身的文化,要想借助培训师一己之力进行再造的话,几乎是一个美丽的神话。不培训,“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愿意为部分员工或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或是把培训作为奖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了培训而培训,没有系统。第二是除非长期跟踪合作,再深入的调研也难以做到贴近企业的实际,因为企业所处的内部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而我们现在企业界对培训界的看法多数是“就像做软件一样,顶多我修改一两个组件就足以应付”。
第三点忧虑来自我们做培训师的本身。这里我仅仅站在做企业内部培训的角度谈个人看法。当前,除了外资、合资企业和一些大型,以及像软件、电信、大中型餐饮娱乐等行业外,大多数企业都还没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及培训师,特别是当前活跃的民营企业中的制造型企业更是如此。做培训的多半是兼职,我本人就是主管品质,仅仅是因为品管需要用到培训这么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大家的主要精力都在主管工作上,就算想提高自己,都会在时间、精力等等多个方面难以把提高自己的培训能力放在重要位置,更不要说是放在首要位置。个人如此,企业亦然。
所幸,国家已经重视而且成效初显,企业认识不断提高且需求激增。这使我们看到了希望,也由此有了信心。虽然难度很大,当我相信我们通过这次培训,已经开始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有了老师教给我们的渔具,再通过我们自身的不懈努力,我们就一定可以做合格的培训师进而成长成为优秀的培训师。
我在公司不是专职的培训工作者,但作为负责部门培训的管理人员,应该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所以为了能系统学习培训知识、掌握更多的培训技能技巧、开阔培训视野,考取企业培训师资格证,更重要的是为了真正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能力,为公司出力。我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报取万里培训学校的企业培训师培训班。
本次的培训老师按授课时间顺序依次为褚莉莉、赵瑞银、王颖莉、陆兆章老师,他们都各有特点,使我印象深刻,在他们身上学习到了很多知识,他们是我培训方面的启蒙老师,也是今后学习的榜样。
我们利用周末时间,共进行了四个月的培训学习,收获颇多,主要有以下五点心得体会:
一、培训需从岗位需求出发。
之前我一直在思考企业培训实效性差的原因,通过培训使我找到了最根本的答案,那就是培训要先做培训调研,了解需求,找到员工能力与岗位素质能力、员工素质与公司要求间的差距,然后深入挖掘该岗位优秀员工的做法及经验,梳理总结后有针对的对该岗位进行理论与实践培训,着重技能培训,而不是一味的采取机械宣贯式培训,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真正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二、培训师需具备优秀能力。
1、授课流程清晰,层次分明,主要有开场白、目录、每段过门、每段正文、每段总结、结尾等。
2、语言表达要简洁、明了,仪表仪态要适合培训。
3、要选择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互动手段,如做问答、做练习、做游戏、看电影、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这样可以提高学员的接受度,以致提高培训效果。
4、要学会控场技巧,也要学会如何应对处理紧急局面。
三、学习需态度谨慎、思路清晰。
1、在学习中需掌握全书结构,将所有内容的框架刻在脑子里,如,岗位职务描述、人员素质测评、项目开发、课程开发、教材开发、培训质量管理、培训评估、现代技术应用等,并逐一进行消化吸收。
2、学习的思路需清晰,在对待方案设计时要掌握设计思路及模板应用,重要的是要联系工作实际开展。
3、注重学习方法与记忆技巧,快速、深刻的记住重点知识。
4、掌握考试技巧,借鉴以往经验。
5、做事要肯付出时间与辛苦,认真对待每一天,完成学习目标。
四、培训需知识渊博,现身说法。
在每个岗位上都要积极思考、尽职尽责,不断总结经验。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培训师,可以现身说法,这样才更能吸引学员的注意力与好奇心,让学员敬佩培训师的经历与能力,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以利培训效果的提高。
五、培训需熟练掌握各类培训工具。
例如,学习ppt制作新方法,使用褚老师传授的方法,将一个word版教材变成幻灯片形式,只需两分钟。而且可以批量加入不同照片。再加上配色技巧,解决了以往制作ppt费时、费力的困扰,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一份优美的幻灯片课件。
除了学习以上知识与技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充电学习,更重要的是要勤于练习,修炼成一名优秀的培训师,为企业(部门)做好参谋和培训。
培训师顾名思义就是培训的老师,做好一名”老师”,不但要业务熟练,还要对”学生”言传身教,教会”学生”,教好”学生”.更不能出现误人子弟的现象,这样做不但害人还害己.
进入公司工作有几年时间了,公司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作为一名老员工,同时作为一名培训师,为许多新进公司的员工进行了培训,我对培训工作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的几点看法:
1. 把握好培训质量
2. 因材施教,最大限度挖掘潜力
每个人的性格和特点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在培训的过程中发现新员工的优点,特点,,看现在培训的岗位是否适合它,有没有更适合的岗位,如果有那我们将为其更换更合适的岗位以发挥其本身的潜能.对于在培训中掌握技能慢的,我们要不断的鼓励,正确的引导,使其尽可能尽快的掌握工作技能,达到我们的培训要求,进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
3.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以上是我的一些肤浅认识,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整体素质,同样在以后的培训的工作中我也将会更加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四
作为贸易全球化的产物,国际贸易纠纷的频繁发生已经不是新闻。这对于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有着重大影响。为了加强国际仲裁行业的专业素养和水平,许多国际组织和机构纷纷开展了仲裁员培训项目。作为一名律师,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国际仲裁员的培训,深受益。
本次国际仲裁员培训涵盖了许多内容,包括国际仲裁的基本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和模拟仲裁等,目的是让学员全面了解仲裁的整个流程。授课方式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案例分享、学术研讨等,让学员在实践中实现知识的应用和提高。
通过本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国际仲裁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同时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仲裁工作的岗位职责和专业素养要求。我也学会了怎样去准确判断争端性质并采取有效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我也通过与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仲裁专家交流和沟通,开拓了视野和思维能力。
尽管本次培训收获颇丰,但我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授课内容还需要与当前国际仲裁最新发展联系更加贴合。同时,培训机构也应该更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和实践操作训练的设置,让学员更有信心去应对实际仲裁过程中的各种挑战。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未来。
总的来说,这次国际仲裁员培训是一次非常有价值的学习经历。除了加强对国际仲裁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我还结识了许多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优秀仲裁专家,未来有机会可以与他们展开深入的合作和交流。相信在国际贸易经济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仲裁员的职业前景将更加广阔,也需要越来越多具备专业素养的人才加入到这一行业。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五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关于劳动仲裁员培训的课程。在这次课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劳动仲裁的知识和技能。通过这次学习,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劳动仲裁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保障企业稳定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对于这次课程的学习和收获做一个总结。
第一段:认清劳动仲裁的重要性
劳动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它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稳定和谐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这次的课程中,我发现很多劳动者、企业代表对于劳动仲裁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还存有一些疑虑和不认识。然而,正是通过劳动仲裁,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劳动仲裁员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份责任和使命。
第二段:深化理解法律法规,提高专业能力
作为一名劳动仲裁员,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其核心精神、理念和意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劳动者。在课程中,我们不仅全面地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深入探讨了具体案例的运用和实践。通过这次学习,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还深入了解了劳动仲裁员工作的重要性。
第三段:注重沟通协调,提升解决能力
劳动仲裁是一项高度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和利益,需要具备一个较为均衡的视角和一定的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在劳动仲裁中,我们不仅需要具备过硬的法律能力,还需要注重沟通协调,争取三方利益平衡和谐。在课堂中,我们学习了很多解决纠纷的方法和技能,如自愿调解、协商谈判等。通过这些学习,我能够更好地理解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更好地协助企业和劳动者解决问题。
第四段:强化认识,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劳动仲裁员的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同样重要。我们需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持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诸如劳动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言行规范、纪律规定等内容。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规范,才能够更好地营造一个和谐、公正的工作氛围,提升劳动仲裁员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
第五段:寻求创新,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劳动仲裁是一种高度复杂的工作,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迁,劳动仲裁所涉及的问题也会愈加多样和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仲裁员需要用更加深入的思路和理念来解决具体的问题。通过这次课程,我也认识到自己需要不断地学习和进步,积极寻求创新,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够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时代的发展。
通过参加这次关于劳动仲裁员培训的课程,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劳动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职业规范,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营造一个和谐、公正的劳动环境。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六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贸易纠纷不断增多,如何高效解决国际商事争端,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国际仲裁员培训,深刻认识到了仲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学生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增强了继续学习法律的决心。
第二段:培训过程中的收获。
在培训中,我学习到了许多仲裁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如仲裁程序的设定、争议要件的认定、仲裁文书的撰写等等。而且,我们还有幸参观了一家国际仲裁机构,更深入地了解了仲裁机构的运作方式和流程。同时,在培训中,我们还进行了模拟仲裁庭,全程由我们自己组织和实践,这对我们培养实际操作技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实践操作,我深刻意识到仲裁员需具备的专业素质和领域知识。
第三段:与其他培训不同之处。
相比于其他仲裁员培训,此次培训更加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去实践操作和应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对于我们这些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模拟仲裁庭的过程更像是一次实践课,让我们更加深入的去了解仲裁的过程,同时也掌握了更多的就业技能。
第四段:对未来职业发展的影响。
此次培训的收获对我的未来职业发展是有极大的影响的。首先,通过参加此次培训,我对仲裁行业的整体了解更加深入,对于未来求职和择业的方向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规划。其次,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涉及到的商事领域非常广泛,涉及的问题也包括环境、能源等多领域,这也让我更加全面的了解到商事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第五段:总结。
在这次国际仲裁员培训中,我收获颇丰。我们的导师教授的不仅仅是实际操作技能,更多的是对于仲裁行业的深刻理解和实践指导。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更深入地了解到了仲裁行业的整个生态系统以及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这对我今后的发展将有着跨越性的贡献。同时,培训期间也结识了很多业内精英和同行,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对于个人而言也是一场很好的经历,更进一步加强了我的自信和动力。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七
近日,我参加了仲裁员大讲堂的培训,深受益处。在本次培训中,我聆听了多位行业权威的专业讲解,学习了许多实用的知识和技能,也加深了自己的认识与理解。以下是我对于此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和理解。
在本次培训中,我意识到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是现代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仲裁在传统诉讼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和仲裁机构的裁决,更好地达到了纠纷解决的目的,同时也更加节省时间和资源。在现代社会中,特别是在商业领域,仲裁的地位更加重要。
第三段:技能和知识。
在本次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多种实用的技能和知识。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仲裁员的三种职责,即裁决职责、调解职责、辅助职责。这三种职责虽然不同,但是却有着一定的联系。合理运用三种职责,可以更好地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在实践中,掌握好证据收集、合同解读、语言及沟通技巧等,同样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技能和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专业水平,还可以协助我们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推动纠纷的解决。
第四段:情感与反思。
本次培训过程中,不仅提供了专业知识和技能,也让我更加感受到了仲裁员这个职业的重要性。作为仲裁员,我们不仅要有客观公正的态度,更需要具备娴熟的技能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技能和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纠纷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
最后,我也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虽然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专业资质,但是在学习和工作中,我更需要不断进修、精益求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会以本次培训的收获为动力,继续实践和探索,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
第五段:结语。
通过本次培训,我意识到了仲裁员这个职业的重要性,也学习到了许多实用的技能和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进修和精益求精,努力将自己打造成一名合格的仲裁员,为纠纷解决做出更加积极有力的贡献。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八
此次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次洗礼、一次震撼、也是一次破茧而出的这六天五夜的学习、生活,不仅让我在心灵上得到震撼,知识上有收获,能力上有提高,观念上真正领悟了职业生涯规划对个人、家庭、企业、社会和国家的意义,而且在办班思路、培训方法、细节把握、心理引导、团队合作、工具运用等方面均有很多感触和收获。此次培训的主要收获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培训中我们观看了失去双臂的任吉美的自强不息的生活、工作录像,与残奥会火炬手孙长亭进行了交流,和来自汶川灾区的失去右臂的14岁的李丹同学的共同学习,他们乐观、积极的心态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使我充分认识要有更高的追求,要实现人生的价值,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程社明老师在汶川灾区的行动、感受以及在培训班上对价值观的阐述和对人生的感悟深深地打动着我,也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我做得如何?我能否做得更好。
2、明确了个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通过对需求理论、生命周期、人生阶段、五种年龄、职业成功的多样性、内外职业生涯理论、终生学习理论等知识的学习我明确了自己所处的阶段、应该努力的方向。把眼光从职位、工资、待遇等外职业生涯转为能力、技能、意识、观念等内职业生涯方面。在了解目标订立的9大要素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具体应用后,我给自己拟定了近期、中期、长期的奋斗目标,即在三年内成为管理培训领域的专家,打造一支积极主动、精简高效的培训团队,致力于将管理理论转化为实际执行力。
3、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训中穿插了很多的管理知识和操作方法,如看板讨论法相关流程、三三法总结经验、职业化和终生学习的有关理论、十条重要的职场观念、12种有效工作方法等。这些课程的学习解决了我很多平时存在的.问题,如不要推卸责任,、正确思考问题和运用能力等内容让我明办了很多道理,对我公司的企业文化也有了更好的理解。对于接受工作问职责、准备工作学经验、请示工作说方案、实施工作求效果、汇报工作说结果、总结工作改流程、交接工作将道德、回顾工作谈感受、布置工作定标准、关心下级问过程、批评帮助摆事实、表扬鼓励夸人品这些有效工作方法能够提高我的工作绩效和水平。
4、了解了潜能的有关理论
潜能是指一个人自身虽然目前还看不出但可能存在的能力,它在目标实现的过程中逐步显现成型,反过来又帮助目标的实现。我们可以利用设定合理的目标、提高自己的信心等方式加强自己的潜能转化。提高自己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突破潜能的练习,我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心,我一定能够完成我的目标,实现我的理想,我一定能够把潜能开发工作落实到培训中。
5、提升了培训技能
这次培训中对培训师的培训非常到位,既有培训师技能的讲解与示范,也有每日一练的教学安排,还安排了天津交广台的主持人谭艳、为我们作了2个专题的讲授和演练,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体验式的培训方法,使我对课前的准备、教学内容的把握、讲课的技巧、语音语调、体态语言均有很大的提高。
职业生涯在人生发展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是以心理开发、生理开发、智力开发、技能开发等人的潜能开发为基础,以工作内容的确定和变化、工作业绩的评价、工资待遇、职称职务的变动为标志,以满足需求为目标的工作经历和内心体验的经历。通过外职业生涯和内职业生涯的交替发展,来实现自身价值。通过确定方向、明确目标、努力实践来提升自己的职业化水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职业生涯的成功要有强烈的愿望、明确的方向、具体的目标、有效的方法、大胆的实践。
2、熟悉了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的体系结构
职业生涯开发是发现潜能、激发潜能、强化潜能的过程。职业生涯开发有三件事:“测、定、学”。职业生涯管理是发挥潜能、评价潜能、实现潜能的过程。职业生涯管理有三件事:“干、评、发”。由于职业生涯具有个性化、开放性、主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作为心理合同,必须先要激发个人愿望,再制定个人目标,并通过系统的分析方法确定好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实践、评价来实现个人的成功、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3、明确了开展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工作的方法
开展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首先应进行理念宣贯,明确潜能的作用和激发方法,引入职业化和内外职业生涯概念,提出“要”和“给”的理念,人生发展周期的概念,通过案例分析和概念阐述,利用价值观念激发个人愿望,再通过系统观念介绍如何进行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最后对职场经验和有效工作方法进行介绍,提高对职业生涯的控制能力。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必须符合三个特点:个人要有需求、开发要有方法、实施要有系统。
1、团队管理
培训班采取团队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团队间的竞争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从团队的沟通、共同愿景的建立、矛盾的处理、领导艺术、任务分配、有效激励等方面体验了团队合作的美妙感觉。通过每天的团队排名、爱心大使、团队关爱、团队认同、团队合作、团队竞赛、团队表演等方式使大家充分融入团队,在团队中开放自我、提升自我、积极主动、创造佳绩。
2、培训内容引入和有效链接
此次培训组织非常严密,每一个环节都紧张有序,从报道开始就进入了高度紧张和高速进步的阶段。培训内容引入有趣、合理、对主题的支持性强。各培训内容间联系紧密,通过案例、游戏、讲演、视频、提问、启发等多种方式始终紧紧抓住学员的注意力,培训效果非常好。在今后的培训中我们也应该积极探讨如何加强培训内容的有趣性和说服力,对课程的各个环节也要仔细研究认真准备。
3、心理引导
在培训班中大量运用了心理引导的技巧,用爱贯彻始终、用认同强化信念、用信念改善行为,让学员逐步打开心灵的壁垒,融入到这个集体中。我们在培训中也要考虑心理引导的作用,让学员们感受到我们的真诚,使讲课变为人生观的展示、自我价值的感动、知识的传播、爱心的传递。
4、注重细节
此次培训让我在心灵上得到震撼、知识上有所收获、观念上有所转变、能力上迅速提高、也收获了很多的友谊,是一次心灵之旅,也是自我价值的极大提高,让我更有勇气做我自己,为自己、为家人、为朋友、为同事、为企业干好自己的工作、创出自己的事业。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九
国际仲裁员培训是为培养高水平的仲裁专业人才而设立的一项培训项目。本人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从中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技巧和方法,并有所收获。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仲裁。
在本次培训中,我们首先学习了仲裁的基本概念。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是一种受到多国法律法规认可的方法,具有许多的优点。通过学习案例和实践,我们了解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如仲裁在程序上更为灵活,调解方式更为多样化等等。
第三段:技能提升。
在仲裁实务方面,我们学习了许多的技巧和方法,如仲裁员的职责和义务,仲裁流程和程序,争议解决技巧和方法等等。这些知识的学习使我们具备了更好的仲裁能力,可以更准确、更高效地解决争议,使争议各方达成满意的调解和和解。
第四段:跨文化交流。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还有幸邀请到了一位来自国外的仲裁教授进行交流。通过和他的交流,我们了解到了国外仲裁实务的一些特点和发展趋势,并学习了国际性争议的解决方法。这样的交流和学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国际化的仲裁环境,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参加国际仲裁员培训,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和体验。通过本次培训,我们掌握了仲裁的基本概念、仲裁技巧和方法,并有机会进行了跨文化交流。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这些知识和经验会为我们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好地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
作为一名即将成为劳动仲裁员的学员,我有幸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劳动仲裁员培训课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入学习和了解了劳动法、仲裁流程以及劳动仲裁员的职责和要求。在这次培训中,我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体验和思考,感到受益匪浅。
第二段:认识劳动仲裁员角色
在这次培训中,我对劳动仲裁员的职责和要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们学习了仲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了解了仲裁员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职责和规范。此外,我们还了解了仲裁员应当具备的技能和素质,例如调解能力、审理经验和公正执法态度等。这些知识帮助我更好地认识到劳动仲裁员这个角色的重要性和责任。
第三段:学习劳动法
在此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这是劳动仲裁员必须掌握的知识,也是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了工人和雇主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等。学习这些知识也帮助我更好地为双方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四段:实战演习
学习知识固然重要,但在体验实践中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在这次培训中,我们进行了实战演习,通过角色扮演模拟了些许劳动纠纷的案例,让我们充分体验了仲裁的实际流程和操作技巧。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了解到了一些自己知识和技能上的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提高。
第五段:结语
此次劳动仲裁员培训让我获得了很多有价值的体验和思考。通过学习,我对劳动仲裁员这个角色有了更深入认识,掌握了劳动法律法规和基本技能,并通过实战演习加深了对仲裁流程的理解和掌握。我相信这些学习和体验,将为我在今后的劳动仲裁工作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一
连续15天,我有幸参加了教育局举办的20xx新上岗教师培训,作为一名的新上岗教师,我对新的社会角色、新的工作任务、新的生活充满了热情和期待,由于在工作方法及工作技巧方面缺少经验,迫切地希望能通过这次的教师培训找到答案。在每一节的培训课上,我都认真地聆听,及时地做好笔记,现在回头看看培训之前的我,感觉自己收获颇多,更加深刻感受到教师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
这次新教师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教学大纲与教法常规研讲座以及信息网络技术教育讲座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些知识以及优秀教师们的个人经历,我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更深了一层。“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这是对我们所从事职业的价值与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剖析,更是我们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度概括。我们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集中体现在教育责任感。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应该是极其强烈的,只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带动起工作的.热情和动力,只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将学生看作是自己的孩子般关爱,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职业的重要性而投入全部的精力。如果缺乏对学生负责的心态,又如何将工作热情融入自己的工作中呢?更别谈兢兢业业地为学生服务了。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二
仲裁员大讲堂是当前比较热门的话题。最近,我也参加了一场关于“仲裁员大讲堂”的活动。在这活动中,有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仲裁员汇聚一堂,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对我启发很深。本篇文章将分享我对此的感想。
第二段:分享嘉宾演讲。
讲堂的第一部分是现场嘉宾的演讲。作为一名资深仲裁员,他们分享了由于工作的繁忙,如何找寻健康的生活方式。他们并且为我们展示了他们在仲裁程序中有利于维护公正和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技巧。所有演讲都非常有启发性,尤其是当他们分享了他们如何阐明争议,并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措施。我从中学习到了如何做一名更好的仲裁员。
第三段:互动交流。
活动第二部分是互动交流环节。在这环节,参与者分成小组,一起讨论主题。这是促进参与者交流的好方式。每个小组都有机会分享他们的看法和思路,并且通过互动讨论来改进自己的观点。这些互动具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它促使我们从不同视角和背景,来审视仲裁程序和决策。最终,我们发现,通过这种互动交流,大家的心态和决策能力都提高了很多。
第四段:收获与启示。
参加仲裁员大讲堂给予我很多收获和启示。首先,我意识到一个好的仲裁员需要有出色的沟通技巧和表达能力来解释自己的决策,并明确每一步的目的和过程。其次,我了解到了构建一个有利于争议解决的良好和谐环境的重要性。同时,仲裁员需深入法律背景知识,并善于了解争议的背景和历史。最后,我认真总结了仲裁员们采取的各种决策方案,学习了他们的成功策略。
第五段:结论。
总之,参与仲裁员大讲堂让我获得了很多惊人的收获和灵感。我对现代仲裁的前沿趋势和最佳实践有了更深的认识。最终,我会将这些经验应用到我的日常工作中,并不断锻炼,学习和提升自己,成为一个更出色的仲裁员。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三
第一段:引入仲裁员的角色和意义(100字)
仲裁员在争议解决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被视为公正、中立、专业的第三方。其职责是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为当事人提供一种有效、高效的解决方案。作为一名仲裁员,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第二段:公正中立是仲裁员的核心价值观(200字)
作为仲裁员,公正中立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正和中立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我们以专业的眼光审视案件的各项事实和证据,并根据法律适用的规定来裁决。我们保持平衡态度,不受外界压力干扰,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性和中立性。
第三段:专业知识和技能是仲裁员的核心素养(300字)
仲裁员在争议解决中需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首先,我们要熟悉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种争议类型有深入的了解,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国际惯例和仲裁规则,灵活运用各项规定。此外,我们还需具备辩论和调解的技巧,能够应对各种局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全面掌握是保证仲裁程序的有效进行和裁决结果的公正性的关键。
第四段:沟通和协调是仲裁员的关键能力(300字)
作为仲裁员,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我们需要与当事人、律师和证人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各方的意见和诉求。我们需要引导争议双方进行合理的谈判和调解,以达成和解或折中的方式解决争端。在有关仲裁程序的进行过程中,我们需要协调各方的时间、地点和事项,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五段:终身学习和反思是仲裁员的态度(200字)
作为一名仲裁员,我们要始终保持学习的态度。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和争议形势。在每个案件结束后,我们应该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寻找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同时,我们要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交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终身学习和反思的精神,将使我们不断进步,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仲裁服务。
结尾(提炼主题,总结要点)(100字)
作为一名仲裁员,公正中立、专业知识和技能、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终身学习和反思的态度是我所拥有的关键素养。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仲裁员,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公正和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四
仲裁员是维护公正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人物之一。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文明进步和市场竞争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为了更好地发挥仲裁员的作用,不断提升仲裁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仲裁员一改两为心已成为仲裁员们应具备的必要素质之一。本文将介绍仲裁员一改两为的具体方法,以及我在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论部分。
仲裁员一改两为是指仲裁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仅要使自己既做法官又做调解员的方式转变为“一并转变”,而且在量刑和制裁方面,要使自己既是法官又是人类的方式转变为“两分结合”。这种转变是针对仲裁员作出的裁决,即调解裁决和判决。作为调解员,仲裁员应该更注重人性化的解决问题,而在判决一侧,更应该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同时,仲裁员应该注重调解裁决和判决的结合,根据仲裁案件的情况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在处理的过程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义。
第三段:实践部分。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切地感受到这种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遇到一些较复杂的案件时,我始终坚持不偏不倚、平心静气的处理原则,既注重当事人的人情关系,又根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有效化解纠纷,而且还能够赢得当事人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和信任。在量刑和制裁方面,我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较真、较实、较硬的执行原则,始终在司法公平和司法公义的两者之间找到平衡。这种方式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赞扬和认可。此外,在处理仲裁案件时,我更注重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尽量将复杂而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方便,提高仲裁工作的效率,使当事人尽快得到解决方案。
第四段:反思与总结。
仲裁员一改两为各有各的优缺点,要想取得胜利,就必须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如果我们太注重人性化的解决问题,就会忽略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反之,如果我们过度强调法律程序和高压态度,就会让当事人无法理解和接受。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的处理方式来选取合适的处理方案,同时也应该及时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才能。
第五段:未来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仲裁员将继续坚持“一改两为”的原则,努力提升仲裁员维护公正、公平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同时,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切实把法治精神带回工作中,用我们更加专业、权威、公正的态度和方法,为仲裁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稳步前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五
从海事仲裁的实践中深切感受到,不断提高和培养仲裁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很重要,尤其是自觉严格地遵守仲裁员的职业操守,是对中国海事仲裁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仲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要求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担任海事仲裁员的体会,对我而言,这是一次个人实践的小结,也是一次学习和反思。以下汇报的内容以及本人的认识、做法、建议和观点未必妥当,希望就教于大家。
每一个案子都是一次重新学习的机会。平时觉得已经掌握的东西,每次处理具体案件时还需重新查考订正。每次都是一次重新学习、深化认识的机会。正如吴焕宁老师说的,研究海商法和参与海事仲裁所以乐趣无穷,皆因其知识浩瀚而魅力无限。
作为海仲的仲裁员,学习机会很多。除了海仲委每年针对仲裁员的培训、讲座、简报信息外;还有,更重要的是向实践学习。例如:
1、向仲裁庭其他成员学习的机会。例如:自己第一次参加仲裁,首席是高隼来先生,给自己印象深刻;还曾分别与朱曾杰先生、尹东年老师、雷旭辉先生,以及一些资深律师组庭参加对案件的仲裁。他们的经验、学识对自己帮助很大。
2、向涉案双方代理律师学习的机会。常常会从不同角度中的代理意见中受到启发,引发思考,消除“仲裁庭意见”的盲点。
3、向仲裁庭秘书学习。他们经验丰富,对仲裁规则、仲裁程序的理解和把握到位,是仲裁员在裁案时的顾问、指导和支持。
4、最后,直接受教于海仲秘书处。特别是秘书处领导对裁决书提出的审核意见和建议。
还有,了解一下拟议中的仲裁庭组成情况,最理想的是仲裁庭组成人员之间能够协调、沟通方便、通畅,相互能很好地配合,以及知识和经验互补。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需要客观地权衡一下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是否允许处理此案,是否能够切实保证处理此案所需投入的时间,而不至于由于自己的时间安排影响案件处理的速度、进程和质量。
接受指定成为组成特定案件仲裁庭的成员后,视自己担任仲裁员的类别应努力做到:
做首席,要注意办案时间节点,掌握节奏,积极推进。还要注意与仲裁庭成员,尤其是与仲裁庭秘书保持及时、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做边裁,要注意全力配合,积极建议,及时反馈。
做独任,要特别注意与仲裁庭秘书的密切沟通和协调,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无论担任什么类别的仲裁员,都应特别注意发挥仲裁庭秘书的作用,倾听其意见,多主动与之商量。这是保证仲裁案件效率和质量的关键。
庭审安排很重要,仲裁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往往体现在这个环节。当事人申请法院推翻仲裁庭的裁决也主要是针对程序,而不是裁决的意见。所以,程序上尽量避免瑕疵。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仲裁员,与处理案件所需的法律知识相比,可能更需注意的或者比较欠缺的,往往是对案件审理节奏的把握,以及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控制。
严格、周密的程序可以保持仲裁的严肃性,体现仲裁的权威性,并可防止程序疏漏。根据涉案双方提供材料的情况、仲裁庭对案件把握的情况、以及大家的时间安排等因素,通过仲裁庭秘书协调确定开庭时间。该时间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另外,庭前会议很重要。仲裁庭成员可交换对案情的理解和掌握情况,讨论并汇总争议焦点和要点,研究庭审程序和拟向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甚至对请求事项的大体判断等。这就要求仲裁庭成员要提前认真做好功课,熟悉案卷材料和具体细节。
关于庭审过程的安排,其程序应相对固定,最好提前编写好,然后按设定好的步骤进行,对其中必要环节和必须提到的事不能省略,并注意庭审时请秘书记录在案。为了便于记录,推荐先电脑写好程序,开庭前交秘书先输入电脑,记录起来既方便又有层次,结构上不会乱。
仲裁庭提问是一个重要环节。提问应当针对争议要点,围绕将来裁决书中的“仲裁庭意见”的需要进行,不要漫无边际,不要有提示、暗示,避免与双方进行讨论或争论。要始终保持中立、裁判的地位。同时,要注意对双方均等提问,给双方均等作答和发言的机会。
尝试调节,虽然不是必要程序,但是对双方负责,只要双方有此意愿,就应努力尝试。
庭审后对双方的建议: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但,这不是必须环节,可视情而定。
以下,试举一个关于“仲裁庭庭审程序”安排的例子予以说明。(以下从略)。
(一)宣布开庭。
宣布开庭,看似简单,很有意义,可以增加庭审严肃性,有助于界定庭审内外语言的法律效力。开庭后和庭审结束前的这段期间,即,在庭审过程中,大家都会也需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因为所有的表述都会被记录和录音,并成为日后的证据。
(二)对出庭人员资格认证。
1、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出庭人员资格认定。
2、就仲裁员和秘书是否需要回避征求双方意见。
(三)说明。
1、本仲裁庭同意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仲裁请求的依据。
2、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确认是否已收到仲裁庭转寄的“仲裁申请书”和双方提供的全部材料,以及,本案的“组庭通知”、“开庭通知”等所有文件。
3、申请人和/或被申请人如曾有过书面申请延期开庭,也要如实说明,并说明仲裁庭经研究后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是否如期/延期开庭,及其理由。
4、如果有缺席到庭的情况(缺席通常为被申请人),应说明转交材料、发出通知和开庭通知,以及哪一方未到庭,和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不影响正常开庭和裁决结果等,并请秘书在庭审记录中记录在案。然后,依然严格按照正常的程序继续进行庭审。
5、请问双方对以上说明有无异议。
(四)本次庭审的程序。
先向双方当事人介绍程序安排,并征求双方有无异议或建议。
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双方各自陈述、相互质证、庭上辩论、仲裁庭提问,最后陈述。
1、陈述程序:先请申请人陈诉仲裁请求及其理由,然后请被申请人陈诉答辩理由。关于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反驳意见,将在庭辩阶段进行表述。
2、质证程序:先请申请人出示证据并予以说明,由被申请人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再请被申请人出示证据并予以说明,由申请人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提请双方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有效性。
3、证人出庭作证不一定每个案子都有此程序,但是如果有,则按下述进行:仲裁庭审核证人的身份(书面材料);申请人介绍证人并说明拟需证明的事项;证人自我介绍(公司和本人的资质);证人就须证明事项作证;被申请人提问;申请人提问;作证结束。注意每一个环节仍有仲裁庭主导和控制,避免散、乱现象。
4、庭辩。
这个环节要特别注控制程序和节奏,防止走题、漫无边际、过激言论;要重在说理,帮助仲裁庭搞清楚事实和依据。
庭辩程序:先请被申请人发言辩论意见,请申请人针对被申请人的意见发言;然后请申请人发言辩论意见。请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的意见发言。
这个环节需注意:
(2)针对案子中的事实发生过程和细节提问;
(3)针对案件中的技术问题提问题;
(4)针对案件材料中需要求证和澄清的环节提问(对此可能需要由双方回答);
(5)应避免引导、诱导、启发,或提醒某一方注意式的提问;
(6)应避免无关的提问;避免超限裁决的提问等。避免重复提问。最好在仲裁庭庭前碰头时,几位仲裁员将拟提的问题协调汇总并在仲裁员之间分配一下。
提问开始:请双方认真记录提问的内容。
6、作最后的陈述。
请双方结合前面的陈述、质证、庭辩和提问环节最后做一个总的、概括的陈述,要求只需把要点讲一下,无须再做进一步展开。首先,请申请人然后请被申请人做最后陈述。
7、尝试调解。
对此需首先说明:通常,仲裁庭可以安排一个调解的环节。但是,须经征询双方同意,并且是在双方确有进行调解的愿望和要求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由于调解非必要环节,该程序将不做记录。
为此,先征询双方有无进行调解的愿望和要求:如有,分别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和解条件,进行调节;若当庭调节未果,可宽限若干日再行决定裁定。若果双方不同意调解,则按进行下一个程序。
8、仲裁庭要求。
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要求:
(1)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需办理相应手续和不足预交的仲裁费。
(2)说明对裁期及结案时间会延期,具体时间待委员会批复后会即时通双方。
(3)没有特殊情况不再开庭,再交换证据(被申请人对?年?月?日收据提供证据),原则上两次,以书面方式进行。(注意:对此,没有硬性规定,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原则上需要两次)。
(4)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据和说明应在?年?月?日前向本仲裁庭提供,该日期为证据,
关门的最后日期,之后的证据将不再接受;除非仲裁庭提出要求。(然后,相对方10天回复)
(5)结合本次开庭的陈述、对证据的说明、和仲裁庭提问的表述,如有进一步(最后)。
的陈述应在?年?月?日前(此为最后日期)向本仲裁庭提交。请结合证据材料将提请仲裁的各项请求金额的计算标准详细说明,并于?年?月?日前提交本仲裁庭。
9、声明。
本仲裁庭将按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于开庭后(?)天,即具体日期(年月日)前,对申请人的请求做出最终的裁决。日期如难以确定,可以“尽快作出裁决”进行表述。
10、宣布:本次的庭审结束。
(五)仲裁之外的建议。
注意:建议是对当事人负责和关怀的表现,但不是必须的,应视情况而定,不要好心办错事,弄巧成拙。而且建议应在宣布庭审结束后提出。重点是建议双方针对案件认真反思和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今后业务的开展和发展。
由于仲裁庭成员来自不同方面,平时都很忙,能集中凑到一起不容易,所以庭后合议极其重要。庭审后仲裁庭马上进行合议,趁热打铁,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大家都很忙,凑齐不易;以及,趁热打铁,容易形成意见。
如果不及时合议,事后再另找时间合议时,不但安排合适时间不易,而且每次要重新复习案情和进入状况,浪费精力,且影响质量。
合议应以裁决书的起草为主线,重点是其中“仲裁庭意见”部分。通过充分地讨论、分析,形成结论性意见,以便为起草裁决书奠定基础。合议对仲裁庭统一意见,形成共识,保证及时结案,避免事后再协调的麻烦等很有帮助。
仅就个人体会提及几个要点,其中讲的未必准确,请以培训内容为准。
对于裁决书,仲裁庭负责的重点主要在第二部分“仲裁庭意见”和第三部分“裁决”。撰写的注意事项:提炼对争议焦点、逐一分析提出意见,对每一个结论性的意见,都要有具体分析或论证,要说明得出结论的理由。另外,还要注意不回避(问题和争议焦点),不越界(适度掌握界限,不讨论与本案裁决无关的事,严格控制围绕请求事项进行),秉持公正,不越俎代庖(不做不符合仲裁员立场的事,即,坚持仲裁员的立场,而不是律师的立场)。
在裁决书中,仲裁庭意见最好协调一致,这样就可以“仲裁庭认为”或“仲裁庭一致认为”来表述;如果对某个问题实在达不成一致,则可分开表述,裁决以多数意见为准。但这种情况最好不要出现。为此要求仲裁员,无论是哪一方指定的,都应站在客观、公正的中立立场上思考问题,力戒进入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角色思考问题。
如果仲裁庭争议较大,或者认为问题较严重、较具代表性,为慎重起见,可以申请仲裁委组成专家委员会针对特定的具体问题提供专家意见。该专家组意见虽有很大的权威性,但是并不能替代仲裁庭的结论,因此是否采纳或部分采纳,最终仍由仲裁庭独立决定。
担任仲裁员,可以将自己的法制理想、法制观念和法治精神化作行动、付诸实践。
仲裁员与律师的最大区别,在于不是单纯按照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行事,放大或回避一些事实,替一方辩护;而是坚守公平、正义,从法律的本意出发作出客观、合理、公正的判断。
法律规定再详细,也不可能穷尽所有细节和全部可能性;如何正确理解法律的规定和原则,如何正确适用于特定的案件,如何解决法律的可操作性,……等等,都为仲裁员提供了发挥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讲,仲裁员常常相当于处在成文法和普通法结合的实践地带。
1、认真学习和领会《仲裁规则》,其中的程序等规定的非常详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要严格遵守、照做,一般不会出大问题。
2、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仲裁员在处理案子时没有朋友。要始终坚持不偏不倚,对双方负责。
3、公正,既要实质公正,也要形式公正。而公正应体现在程序给双方提供的机会方面:程序保证给双方平等的机会,让双方把话说尽,可以充分表达。这不但公允,而且可以做到兼听则明,避免错裁、漏裁、误裁。
4、程序要严谨、缜密、合法,不能有瑕疵,不能因程序而被推翻裁决。避免程序可能的疏漏,可以采取规范化的程序设计方案,事先写好“脚本”,然后按步骤进行。
5、仲裁员一定要主动回避与之接触。
6、仲裁员很辛苦,现实情况下不能期待更高的个人回报,但很有意义的工作。
仲裁不同于诉讼,仲裁庭不同于法院,作为仲裁员,除了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素养,还要了解、熟悉和具体掌握相关的实务。处理仲裁案件,都要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帮助当事双方寻求最佳和最经济的解决途径。尽管通常无法达到当事双方都完全满意,但结果应当是公平、合理合经得起推敲的。为此,既要重视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习惯,又必须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还要防止去法律化的倾向。了解和掌握实务,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习惯,绝不是可以完全不顾或背离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更准确的把握法律原则,使法的精神在实务中得以更完整地体现。
程序是为了保证机会均等和体现公正,证人和证据是为了帮助仲裁庭分辨事实和作出判断。然而这些并不是,也不能改变事实。
仲裁员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更不是什么监督和管理机构,仲裁庭不负有综合管理的执法职能。仲裁应在给予当事双方充分的时间和机会的前提下,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就当事人的请求和反请求事项针对性地做出裁决。
仲裁员,无论是那一方指定的,均应秉持公正的职业操守,认真了解、研究、分析案情,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个人意见,作出独立的判断。
当然,最理想的状态是仲裁庭能够形成共识,就最后的裁决意见达成一致。但是,如果实在无法实现那种理想状态,也没有关系,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规则在裁决意见中采取不同表述的存疑方式,以多数意见为准,做出最后的裁决。
现实条件下,经济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时间对于任何一方都非常宝贵,因此一旦仲裁员接受了指定,便应该全力以赴,争取尽可能早地结案。这也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六
我是济宁市诚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2002年被济宁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担任仲裁员当然很荣耀,但如何才能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仲裁任务?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仲裁员,不辜负双方当事人的重托?如何提高仲裁的信誉度和公信力,这是我多年来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通过仲裁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沙龙活动和向成功仲裁员学习,结合承办仲裁案件的实践,我在这个问题上得到了一些粗浅的体会。
我认为“好的仲裁员”可以用两个客观标准进行衡量:一方面他们应当具有处理仲裁案件的相应的学识、能力和经验;另一方面他们必须具备仲裁员应有的较高的职业操守,并且能够严格执行相应的行为规范。我们聘任的仲裁员都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相应的学识、能力和经验;因此我想从恪遵职业操守谈起,因为职业操守贯穿于仲裁案件的始终。
所谓职业操守,是指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必须遵从的最低道德底线和行业规范。它具有“基础性”“制约性”的特点,凡从业者必须做到。仲裁员的职业操守,或者叫做仲裁员的道德规范或职业伦理,是指仲裁员在执业仲裁工作所应具有和表现的良好品德和行为。《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对仲裁员道德品行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仲裁员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仲裁员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代表或者偏袒如何一方当事人。”
恪守职业操守,这既是一个正派人道德水准的集中表现,也是仲裁职业的客观要求。仲裁员应当恪遵职业操守。因此,我们应努力做好如下几点:
当接受每一件仲裁案件后,作为兼职仲裁员,一定要克服“工作忙、顾不上”的思想,切实把接手承办的仲裁案件放在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抓紧抓好,那种“平时忙于其他,临时仓促上阵”的方法,对办好仲裁案件非常不利,应当注意克服。
第一,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1、及时召开或按时认真参加庭前会议。根据仲裁委办案规则,组庭后,应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这时,作为仲裁员就要积极主动,尽快地进入角色,为尽快地进入“角色”,首席仲裁员,就要尽快安排召开庭前会议,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不应该拖拖拉拉。具体说,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集体查阅和分析案卷材料,使基本案情了熟于心。
2、庭前会议要初步做到“三熟悉”、“一确定”。所谓“三熟悉”,一是熟悉基本案情,了解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便于庭审的驾驭;二是熟悉相关证据和事实,初步审查考量其证明力,便于庭审中能够有目的的调查和确认。还可根据证据的数量确定是否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将双方当事人均予以确认的证据记录在案,可提高庭审效率和效果。三是熟悉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庭审时心中有数。根据集体阅卷和案件的性质,及时熟悉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为顺利庭审打下基础。所谓“一确定”,即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争议焦点或需要查明的重要问题,制定详细的审理计划,预测庭审中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反请求、抗辩、管辖异议等有一点应对准备。拟定庭审提纲,为庭审中准确确定争议焦点打好基础。
3、按程序要求及时确定开庭时间。注意发现庭前调解的可能性因素,双方同意调解的及时调解结案,将调解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
第二,全面驾驭庭审。
一是认真细致地开展庭审调查。在庭审过程中有的放矢地发问,根据当事人各方的陈述迅速而准确地概括出争议的焦点,合法而娴熟地驾驭庭审活动,避免离开争议焦点的东拉西扯,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裁决书的制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充分体现仲裁的价值观念,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双方。说话的语气语调、用词谴句应保持中性,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有情绪化的语言,包括肢体语言。特别是对选择自己做仲裁员的当事人,庭审询问时要把握语言分寸,切不可在庭下与其单独交谈,避免误会。倡导“亲和仲裁”,树立“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仲裁工作理念。
三是注意引导当事人在有限的时间内陈清事实和理由,始终把握良好的陈述气氛,避免吵架式的辩论。不武断地截住当事人说话,对当事人冗长的且与案件无关的陈述与议论,委婉地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其走向正题。对当事人之间细枝末节的争论,可以用轻松善意的幽默缓和气氛,把当事人的注意力吸引到重要的问题上来,牢牢把握庭审主动权。
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给当事人充分的发言时间。在仲裁案件时,切实保证双方当事人在程序上的权利,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请求、答辩和辩论意见,使得当事人尽量围绕自己的主张举证、质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五是在庭审中切忌与当事人争执。在案件仲裁过程中,不与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论。在庭审中不要表露对案件的看法,不对案件枉加评论,不随便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是准确归纳焦点和需调查的问题,把握庭审方向,确保庭审不偏离争议焦点和调查重点。
七是注意提醒当事人要调整语速,与秘书的打字速度相适应,避免遗漏、记错需记录的内容。
在仲裁的任何程序中尽量做到体现仲裁员个人的话语魅力。仲裁员的裁断权是双方当事人授予的,仲裁员对此应当十分珍惜并对当事人的信任心存感激。在加强业务能力提高的同时,注意加强个人修养,丰富办案语言艺术,体现个人魅力。生、冷、硬的纠问式语调和语气不应出现在仲裁程序中,商讨式、调和式、沟通式的语言,应当成为仲裁程序中主体用语,形成一种让当事人能够接受和喜欢接受的语言风格,为纠纷的顺利解决打好基础。
3、耐心做好案件调解工作。调解可以及时处理仲裁案件,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仲裁的全过程。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应当以沟通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到仲裁庭所处的居间调停的地位,让当事人感到仲裁庭是在为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着想,从而取得当事人对仲裁庭的信任。在此基础上,把仲裁的优势通过亲切友好的语言和行动传达给当事人,使调解结案成为可能。在查明事实、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告诉他们既然双方发生了纠纷,就要妥善处理,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语和行为都无济于事。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告诫他们进一步两败俱伤,退一步海阔天空。
4、及时公平公正地裁决案件。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调解不成的仲裁案件,要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几年来,不管是当事人选定,还是仲裁委主任指定,我作为案件仲裁员,始终牢记自己是公正的第三方,对案件进行秉公裁决,作出的各类案件的仲裁裁决基本得到自动履行,说明裁决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我也以案件质量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
5、庭审完毕,及时按照评议要求进行评议。由于仲裁庭是一个临时工作组,每个成员的本职工作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处理,仲裁员之间由于经历不同、职业不同、看问题角度方法不同,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判断、法律理解上也会出现不同,这是正常现象。因此,要注意维护仲裁庭的团队精神,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互相尊重,谦虚相行,相互分工,默契配合。首席仲裁员应该允许各仲裁员依公正中立的立场发表意见进行探讨、争论,互相之间要尊重,要以建设性的态度、合作精神办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如遇难以裁决的复杂疑难案件,可由仲裁庭报批后提交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
评议意见形成后要及时草拟文书。承办案件审理完毕,合议庭的意见或独任仲裁员的意见一经作出,仲裁员就应当趁热打铁,及时地制作裁决文书交领导审核,不能借口忙而一拖再拖,也不能等到审限到期再匆忙草拟。及时地草拟文书大有裨益。一是可以保证文书质量。庭审合议完毕,思路比较清晰,“锅子正热”,草拟文书有水到渠成的感觉,制作的东西往往逻辑严密,说理性强,质量较高。而“拖一段时间再说”,往往需要重新清理思路,回忆庭审的有关细节,所以草拟出的东西相对显得凌乱,费时费力,效果欠佳。二是能争取时间,避免超出审限。文书草拟完毕,呈送审查签发审核修改定稿,这都需要时间。如果你草拟的文书过晚,审批签发领导一时抽不出时间审核修改,就有可能因此超出法定审理期限。这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6、仲裁文书应当体现仲裁的特点。民商事仲裁是一项全面尊重当事人私权自治的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商人、商人,就是商量着做人”的民商事交往宗旨,因此,仲裁的全过程都应更多地显现人性化的东西。仲裁文书伴随着案件受理、审理、裁断、执行的整个过程,能够比较集中地反映出仲裁的优势和特点。表达方式应该更礼貌客气一些,让人感到既理性又有人情味。裁决书在案情介绍方面可以从简,仲裁庭所做的工作、仲裁庭对案件的认识、每个仲裁员的意见、裁决结果所依据的道理、交易习惯、法律法规等应该详细表述,多一些分析解释的内容,力争使“败诉”的当事人也能明白事实和原因,心悦诚服地接受和履行裁决结果。
公平是包括仲裁在内解决争议方式均应遵循和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当事人寻求解决争议时最主要的心理期待。仲裁员作为裁判者,必须要强调公心,不谋私利,决不以牺牲法律的公正、仲裁员的名誉、仲裁机构的信誉和当事人的利益来换取人际关系和物质利益。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中立,不要做当事人的“代理人”。仲裁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还是一方选定,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并始终牢牢把握住一个基本的立场:中立与独立,决不做当事人的“代理人”。所谓做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指仲裁员故意放弃或者无意中没有坚持中立立场,说话做事偏向一方当事人。这种情况在仲裁实践中大多是过失充当“代理人”,即一些仲裁员,他们不是为捞取什么好处,而是因为片面地理解当事人对自己的选定,“过失”地偏向甚至偏袒一方当事人。他们错误地认为当事人选我就是要得到我的帮忙,我应该“该出手时就出手”;还有的认为,对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肯定帮着对方,我如果不向着我这方当事人,是很没面子的事,于是便好心办坏事,当起了“代理人”。过失充当“代理人”可能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容易犯下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错误,把当事人(包括代理人)的约见当成是对自己的尊重,盛情难却之下便如约相见,地点不慎的话还很可能同时犯了吃请受礼的错误;二是在设防不够的情况下把案情和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和盘托出,热情一点的还可能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三是在庭审中让“本方”当事人多说,同时压制对方当事人,还可能不时给“本方”当事人提个醒,使其“免入歧途”;四是在合议的时候为“本方”当事人据“情”力争,不满足“本方”当事人的要求就拒绝合议、拒绝签字;五是在“本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没有满足或没有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出于“没帮上忙”的内疚心理,帮着当事人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又犯了一个重大错误。犯上述错误的仲裁员,大多可能是碍于情面。但是,为面子所困,可就坏了名声。对仲裁员来说,名声的清白是很有用的.,它不仅能给你带来荣誉,还能让你免受你本来就不该受到的处罚。
(二)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仲裁的最终目标是在温和友好的气氛中协商解决当事人的利益纷争,既省事、省气,又省时、省钱。我们应当明白,民商事纠纷的发生绝大多数是偶然的,是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发生的,不能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把将来进入仲裁的情况想象得那么清楚明了,即使当事人在证据、事实等方面不能提供完整、有力的文字,但只要合乎逻辑、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也是可以在裁决中弥补无过错的实际损失,尽量减少用“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等简单理由驳斥当事人。诉讼中硬碰硬的对抗,不适用于仲裁。只要真正替当事人着想,耐心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相信当事人即使没有完全满足初衷,也会接受仲裁庭的意见。
(三)“关系案”的处理。仲裁案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获取较大利益,当事人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干涉仲裁案件,“碰到案子找关系、有理无理求关照”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我们仲裁员要做到向理不向人、关系服从规定,以事实和法律定案。
(四)保密问题。仲裁员应当严格保守仲裁秘密,不得对外界透露案情、审理过程、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等,不得向当事人透露本人对案件的看法和仲裁庭合议的情况。否则就会失掉了仲裁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五)不要吃请收礼。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仲裁员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将导致仲裁员必须回避、仲裁委员会将其除名、所作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等不良法律后果。因此,仲裁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仲裁员守则的有关规定。
(一)树立和强化仲裁服务意识。关注当事人,首先要把当事人当作服务对象来看待和对待,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制度、办案程序和仲裁员守则的前提下,真正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仲裁法律服务。这就要求仲裁员做到热情服务、公平裁决,真正体现圆桌会议解决纷争的效果。
(二)遵守开庭时间。仲裁员应当按时参加庭审,按时参加合议、现场调查及其他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但从实际情况看,仲裁员不按时参加合议、拒绝参加调查、庭审迟到、中途随意进出仲裁庭甚至缺席现象也是存在的。这些情况有三大危害。首先,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其次,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公平。申请人迟到或者缺席,我们可以动用权力,视其撤回申请,使其丧失挽回利益的权利;被申请人不按时到庭,我们同样可以依权缺席裁决,使其丧失辩解和反请求的权利。虽然仲裁以仲裁员为中心,但遵守庭审规定、守法守时是对仲裁员和当事人的共同规定,仲裁员理应率先垂范。第三,仲裁员不守时直接影响仲裁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连自己确定的时间都不遵守,能否依法办案吗?仲裁员一定要守时,这既是办案的需要,也是人格的要求。
(三)随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仲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仲裁员应该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想方设法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风险告知是非常必要的。仲裁员在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对当事人变更请求、反请求、申请鉴定、评估、审计以及数额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他们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使当事人明白其风险,以权衡利弊,确定自己的行动。决不能为了高收费而暗示、怂恿当事人无故增加申请数额。对涉及当事人承担的处理费的使用以及鉴定、评估、审计等活动要合理安排,以避免浪费,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四是自我宣传要适当。我们不反对仲裁员在政务、商务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公开自己的仲裁员身份,但自我宣传应当坚持真实、合法、严谨、适度,不能有夸大、虚假、误导甚至欺骗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自己与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党政领导及其他与仲裁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特殊关系,尤其是自己在仲裁机构的特殊地位、影响和作用。不得以比较的方式贬低其他仲裁员和仲裁机构。
(四)关注当事人。许多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在签订仲裁条款的时候对仲裁并不知晓,更谈不上了解。在发生纠纷后,往往是受律师或法院的指点才来到仲裁机构。对这些当事人来说,仲裁机构、仲裁员乃至仲裁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要使仲裁为当事人所了解、接受和欢迎,让每一个当事人成为仲裁制度的正面宣传员,我们仲裁员必须做到关注当事人。因为当事人是仲裁之树常青的土壤,没有当事人也就没有仲裁,仲裁当事人越来越少,仲裁之树就会慢慢干枯、死去。所有当事人都有争取最大利益、避免最小损失的初始仲裁意愿,对此,我们应该了解和谅解。不少当事人没有法律知识和出庭经验,情绪激动甚至恶语相向时有发生。仲裁员应当学习和掌握做思想工作的本领与技巧,多做“灭火器”和“减压阀”,多做安心工作,切忌简单、沉默,放任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可亲才可信,仲裁员在当事人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可信形象,他们会心悦诚服地听从你的劝解,案件的顺利解决也就有了基础。
(五)适当的语言仪表。言谈举止、仪表风范是一个人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当事人对仲裁的感知,往往是从对仲裁员的第一印象开始的,能否信任仲裁,接受仲裁制度,也往往取决于能不能从仲裁员身上获得信任感。仲裁员要避免在庭审前后和庭审过程中说话过于随意、过于情绪化的现象,从而避免降低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如不自觉地把自己不愉快的情绪流露出来,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陈述,或者自以为是地替当事人下结论,增加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等。在庭审中对熟识的代理人要按照庭审中的规范称呼,不给对方当事人以“关系户”的印象;不要在庭审间隙或庭审后,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窃窃私语”,使对方当事人疑窦丛生。从仲裁员的穿着来看,如果没有统一服装的话,建议着正装。
(六)杜绝草率办案。仲裁员肩上所担负的是裁断市场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神圣职责,公平和正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因为我们的一纸裁决而维护或改变,所以应该认认真真、小心翼翼地把案件办好,决不能草率办案,走完程序就算完成任务。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事,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如果仲裁员以漫不经心的草率态度办案,不仅不能展现仲裁优势,反而随时都可能出现差错。如有的仲裁员自恃专业很熟,把自己的行政领导身份带进仲裁庭,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武断地剥夺了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权利。有人说:喜欢工作是喜欢自己的一种方式,如果一个人轻视他的工作,而且做得很粗陋,那么他决不会尊重自己,因为一个人所做的工作就是他人生的部分表现。这话对指导仲裁员办案是很有意义的。
(七)避免“传统诉讼式”办案。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那为什么要在几千年的诉讼制度之外又产生并迅速发展出仲裁制度呢?就是因为仲裁有许许多多不同于诉讼的优点,它的协调、和解以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有广大的市场需求。仲裁员应该按照仲裁的规矩来从事仲裁,尽量避免传统的诉讼色彩。有的仲裁员误认为审理案件就该“严肃阴森”、“高人一等”,对当事人态度冷峻,言语生冷;有的不懂得仲裁的“柔性机制”,过于刻板仔细,过分强调法律依据和法律条文,体现不出仲裁独特的公平合理原则。这些都是仲裁员应当避免的。
(八)不超审限办案。快捷是仲裁的重要优势,是我们应该始终守住的“金矿”。市场瞬息万变,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最大愿望就是在一个合理的程序中以最短的时间得到公正的结果。而为数不少的仲裁员却没有用好快捷的优势,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和效率观念,无缘无故地拖延办案时间,使有些案件在组庭后五、六个月不能审结,个别的甚至拖上一、两年,严重违反仲裁规范,触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仲裁员的一言一行,都应体现出完善的人格魅力和特殊的职业教养。一名好的仲裁员,一名严守仲裁员职业操守的仲裁员,他应该兼有优秀法官、优秀公证员、优秀律师所具有的优良素质:1、具有正义感、责任感、良心感和荣誉感;2、具有健康的人格和温和的性情;3、机智、果敢、幽默,见微知著、触类旁通;4、诚信执着且不无细腻,虚怀若谷又持有定见,谨言慎行而刚毅善断。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七
仲裁员工作报告是仲裁员对于仲裁案件所做出的一份记录和总结,是整个仲裁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一名仲裁员,我有幸参与了多起仲裁案件,并且在完成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获得了很多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工作报告的重要性
在仲裁过程中,工作报告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记录了仲裁员对于案件的了解和分析,也是仲裁员在处理案件时候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我们的工作报告需要包括案件的关键性问题、证据和事实、当事人的主张、争议点和分析、法律适用、裁决的理由和依据等。在写作中需要注重公正客观,严谨细致,并保持高度的专业性和判断能力。
第三段:写作技巧
在写工作报告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写作技巧。首先,需要对案件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准确的概括。其次,需要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分析事实、证据和当事人的主张。然后要对纠纷焦点进行深入剖析,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法律适用和裁决理由的表述。最后需要注重文案的规范性和语言的精练性,以便将内容清晰地呈现给当事人和仲裁委员会。
第四段:撰写工作报告的意义
撰写工作报告不仅是我们执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对我们专业素质和能力的一次考验。一个好的工作报告能够展现我们的处理能力和专业水准,让当事人和仲裁委员会感受到我们的公正和客观。撰写工作报告也有利于我们自身的成长,帮助我们深入思考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五段:总结
撰写工作报告是仲裁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撰写过程中需要注重公正客观、严谨细致、专业性和判断能力。撰写工作报告除了需要考虑当事人的需要外,也是对我们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的一次考验和提升机会。因此,我们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探索,使自己的工作报告更加完善和专业。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八
作为一名仲裁员,我参与了多起争议解决的仲裁案件。作为一名中立的仲裁员,我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并根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公正的裁决。这项工作要求我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法律知识,以便能够准确理解案件,并勘察证据。
第二段:从案件选择到调解的心得体会
在仲裁案件中,选择适合仲裁调解的案件是非常重要的。双方争议的程度、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所需时间和资源的考量,都是考虑案件选择时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通过案件选择,我得到了更多与不同类型案件相关的经验,并且学会了如何与不同类型的客户和律师合作。
第三段:仲裁调解中的挑战与应对
仲裁调解中最大的挑战之一是处理各方的权益平衡。在仲裁案件中,双方往往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和利益,我需要倾听双方的陈述,理解他们的诉求,并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做出裁决。这要求我保持冷静客观,并始终秉持公正的原则。
第四段:个人成长与职业追求
在我从事仲裁员工作的过程中,我逐渐成长为一个更好的裁决者。通过处理各种案件,我深入了解了不同行业的运作和特点,也提高了法律的实践熟练度。此外,我在客观公正、沟通协调和问题解决方面也取得了进步。我希望能够通过继续学习和积累经验,成为一个更具影响力和可信度的仲裁员。
第五段:对仲裁员工作的总结与展望
作为一名仲裁员,我感到非常荣幸能够参与争议解决的过程中,为各方提供中立、公正的裁决。随着我在这个领域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我希望能够继续为争议解决做出贡献。我相信通过持续学习和提高,我将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仲裁服务,并在法律界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作为一名仲裁员的心得体会。通过这项工作,我感受到了责任感的重要性,也学会了如何处理复杂的案件并做出公正的裁决。我相信,仲裁员这一职业对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都是非常有益的,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做出更多更有价值的贡献。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十九
仲裁员作为一种独立的第三方,是解决企业和员工之间纠纷的重要力量。在过去一年里,我作为一名仲裁员,参与了多起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经历了开庭、调解、裁决等多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经验和知识,也深深地感受到了仲裁员的职责和使命。因此,我想通过本篇文章,总结分享一下我在这个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仲裁员的角色和职责
作为仲裁员,我们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调解、裁决等手段,解决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问题。这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相关职业素养,同时还需要我们具备分析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严格的职业道德。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情况和要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裁决,并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段:仲裁员工作中的难点和挑战
作为仲裁员,我们面临着很多的难点和挑战。首先,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类型和原因各异,我们需要对不同的纠纷类型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其次,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我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以便做出公正的裁决。此外,有些员工在纠纷处理过程中表现出情绪激动、抵触等情况,这需要我们具备应对和冷静处理的能力。
第四段:我的心得和体会
在仲裁员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比如说,我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能力,做好双方之间的沟通工作,解决双方的歧见和矛盾;在裁决时,还需要更加注重法律精神和实践经验,尽量保证裁决的公正和合理。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优势,比如说严格遵循程序规定,用心做好每一份裁决书,以及做好后续跟踪和落实等工作。
第五段:结论与建议
作为一名仲裁员,我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做好纠纷调解和裁决工作。同时,我也希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能够通过更好的协商和沟通解决,避免走向仲裁的道路。同时,我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员工权益保障、加强调解制度建设,以缓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仲裁员培训心得篇二十
我是济宁市诚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20xx年被济宁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担任仲裁员当然很荣耀,但如何才能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仲裁任务?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仲裁员,不辜负双方当事人的重托?如何提高仲裁的信誉度和公信力,这是我多年来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通过仲裁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沙龙活动和向成功仲裁员学习,结合承办仲裁案件的实践,我在这个问题上得到了一些粗浅的体会。
我认为“好的仲裁员”可以用两个客观标准进行衡量:一方面他们应当具有处理仲裁案件的相应的学识、能力和经验;另一方面他们必须具备仲裁员应有的较高的职业操守,并且能够严格执行相应的行为规范。我们聘任的仲裁员都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相应的学识、能力和经验;因此我想从恪遵职业操守谈起,因为职业操守贯穿于仲裁案件的始终。
所谓职业操守,是指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必须遵从的最低道德底线和行业规范。它具有“基础性”“制约性”的特点,凡从业者必须做到。仲裁员的职业操守,或者叫做仲裁员的道德规范或职业伦理,是指仲裁员在执业仲裁工作所应具有和表现的良好品德和行为。《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对仲裁员道德品行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仲裁员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仲裁员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代表或者偏袒如何一方当事人。”
恪守职业操守,这既是一个正派人道德水准的集中表现,也是仲裁职业的客观要求。仲裁员应当恪遵职业操守。因此,我们应努力做好如下几点:
一、恪遵仲裁员职业操守,积极勤勉高效优质地审理案件。
当接受每一件仲裁案件后,作为兼职仲裁员,一定要克服“工作忙、顾不上”的思想,切实把接手承办的仲裁案件放在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抓紧抓好,那种“平时忙于其他,临时仓促上阵”的方法,对办好仲裁案件非常不利,应当注意克服。
第一,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1、及时召开或按时认真参加庭前会议。根据仲裁委办案规则,组庭后,应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这时,作为仲裁员就要积极主动,尽快地进入角色,为尽快地进入“角色”,首席仲裁员,就要尽快安排召开庭前会议,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不应该拖拖拉拉。具体说,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集体查阅和分析案卷材料,使基本案情了熟于心。
2、庭前会议要初步做到“三熟悉”、“一确定”。所谓“三熟悉”,一是熟悉基本案情,了解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便于庭审的驾驭;二是熟悉相关证据和事实,初步审查考量其证明力,便于庭审中能够有目的的调查和确认。还可根据证据的数量确定是否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将双方当事人均予以确认的证据记录在案,可提高庭审效率和效果。三是熟悉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庭审时心中有数。根据集体阅卷和案件的性质,及时熟悉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为顺利庭审打下基础。所谓“一确定”,即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争议焦点或需要查明的重要问题,制定详细的审理计划,预测庭审中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反请求、抗辩、管辖异议等有一点应对准备。拟定庭审提纲,为庭审中准确确定争议焦点打好基础。
3、按程序要求及时确定开庭时间。注意发现庭前调解的可能性因素,双方同意调解的及时调解结案,将调解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
第二,全面驾驭庭审。
一是认真细致地开展庭审调查。在庭审过程中有的放矢地发问,根据当事人各方的陈述迅速而准确地概括出争议的焦点,合法而娴熟地驾驭庭审活动,避免离开争议焦点的东拉西扯,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裁决书的制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充分体现仲裁的价值观念,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双方。说话的语气语调、用词谴句应保持中性,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有情绪化的语言,包括肢体语言。特别是对选择自己做仲裁员的当事人,庭审询问时要把握语言分寸,切不可在庭下与其单独交谈,避免误会。倡导“亲和仲裁”,树立“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仲裁工作理念。
三是注意引导当事人在有限的时间内陈清事实和理由,始终把握良好的陈述气氛,避免吵架式的辩论。不武断地截住当事人说话,对当事人冗长的且与案件无关的陈述与议论,委婉地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其走向正题。对当事人之间细枝末节的争论,可以用轻松善意的幽默缓和气氛,把当事人的注意力吸引到重要的问题上来,牢牢把握庭审主动权。
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给当事人充分的发言时间。在仲裁案件时,切实保证双方当事人在程序上的权利,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请求、答辩和辩论意见,使得当事人尽量围绕自己的主张举证、质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五是在庭审中切忌与当事人争执。在案件仲裁过程中,不与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论。在庭审中不要表露对案件的看法,不对案件枉加评论,不随便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是准确归纳焦点和需调查的问题,把握庭审方向,确保庭审不偏离争议焦点和调查重点。
七是注意提醒当事人要调整语速,与秘书的打字速度相适应,避免遗漏、记错需记录的内容。
在仲裁的任何程序中尽量做到体现仲裁员个人的话语魅力。仲裁员的裁断权是双方当事人授予的,仲裁员对此应当十分珍惜并对当事人的信任心存感激。在加强业务能力提高的同时,注意加强个人修养,丰富办案语言艺术,体现个人魅力。生、冷、硬的纠问式语调和语气不应出现在仲裁程序中,商讨式、调和式、沟通式的语言,应当成为仲裁程序中主体用语,形成一种让当事人能够接受和喜欢接受的语言风格,为纠纷的顺利解决打好基础。
3、耐心做好案件调解工作。调解可以及时处理仲裁案件,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仲裁的全过程。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应当以沟通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到仲裁庭所处的居间调停的地位,让当事人感到仲裁庭是在为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着想,从而取得当事人对仲裁庭的信任。在此基础上,把仲裁的优势通过亲切友好的语言和行动传达给当事人,使调解结案成为可能。在查明事实、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告诉他们既然双方发生了纠纷,就要妥善处理,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语和行为都无济于事。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告诫他们进一步两败俱伤,退一步海阔天空。
4、及时公平公正地裁决案件。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调解不成的仲裁案件,要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几年来,不管是当事人选定,还是仲裁委主任指定,我作为案件仲裁员,始终牢记自己是公正的第三方,对案件进行秉公裁决,作出的各类案件的仲裁裁决基本得到自动履行,说明裁决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我也以案件质量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
5、庭审完毕,及时按照评议要求进行评议。由于仲裁庭是一个临时工作组,每个成员的本职工作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处理,仲裁员之间由于经历不同、职业不同、看问题角度方法不同,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判断、法律理解上也会出现不同,这是正常现象。因此,要注意维护仲裁庭的团队精神,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互相尊重,谦虚相行,相互分工,默契配合。首席仲裁员应该允许各仲裁员依公正中立的立场发表意见进行探讨、争论,互相之间要尊重,要以建设性的态度、合作精神办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如遇难以裁决的复杂疑难案件,可由仲裁庭报批后提交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
评议意见形成后要及时草拟文书。承办案件审理完毕,合议庭的意见或独任仲裁员的意见一经作出,仲裁员就应当趁热打铁,及时地制作裁决文书交领导审核,不能借口忙而一拖再拖,也不能等到审限到期再匆忙草拟。及时地草拟文书大有裨益。一是可以保证文书质量。庭审合议完毕,思路比较清晰,“锅子正热”,草拟文书有水到渠成的感觉,制作的东西往往逻辑严密,说理性强,质量较高。而“拖一段时间再说”,往往需要重新清理思路,回忆庭审的有关细节,所以草拟出的东西相对显得凌乱,费时费力,效果欠佳。二是能争取时间,避免超出审限。文书草拟完毕,呈送审查签发审核修改定稿,这都需要时间。如果你草拟的文书过晚,审批签发领导一时抽不出时间审核修改,就有可能因此超出法定审理期限。这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6、仲裁文书应当体现仲裁的特点。民商事仲裁是一项全面尊重当事人私权自治的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商人、商人,就是商量着做人”的民商事交往宗旨,因此,仲裁的全过程都应更多地显现人性化的东西。仲裁文书伴随着案件受理、审理、裁断、执行的整个过程,能够比较集中地反映出仲裁的优势和特点。表达方式应该更礼貌客气一些,让人感到既理性又有人情味。裁决书在案情介绍方面可以从简,仲裁庭所做的工作、仲裁庭对案件的认识、每个仲裁员的意见、裁决结果所依据的道理、交易习惯、法律法规等应该详细表述,多一些分析解释的内容,力争使“败诉”的当事人也能明白事实和原因,心悦诚服地接受和履行裁决结果。
二、恪遵仲裁员职业操守,公平、廉洁地审理案件。
公平是包括仲裁在内解决争议方式均应遵循和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当事人寻求解决争议时最主要的心理期待。仲裁员作为裁判者,必须要强调公心,不谋私利,决不以牺牲法律的公正、仲裁员的名誉、仲裁机构的信誉和当事人的利益来换取人际关系和物质利益。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中立,不要做当事人的“代理人”。仲裁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还是一方选定,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并始终牢牢把握住一个基本的立场:中立与独立,决不做当事人的“代理人”。所谓做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指仲裁员故意放弃或者无意中没有坚持中立立场,说话做事偏向一方当事人。这种情况在仲裁实践中大多是过失充当“代理人”,即一些仲裁员,他们不是为捞取什么好处,而是因为片面地理解当事人对自己的选定,“过失”地偏向甚至偏袒一方当事人。他们错误地认为当事人选我就是要得到我的帮忙,我应该“该出手时就出手”;还有的认为,对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肯定帮着对方,我如果不向着我这方当事人,是很没面子的事,于是便好心办坏事,当起了“代理人”。过失充当“代理人”可能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容易犯下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错误,把当事人(包括代理人)的约见当成是对自己的尊重,盛情难却之下便如约相见,地点不慎的话还很可能同时犯了吃请受礼的错误;二是在设防不够的情况下把案情和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和盘托出,热情一点的还可能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三是在庭审中让“本方”当事人多说,同时压制对方当事人,还可能不时给“本方”当事人提个醒,使其“免入歧途”;四是在合议的时候为“本方”当事人据“情”力争,不满足“本方”当事人的要求就拒绝合议、拒绝签字;五是在“本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没有满足或没有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出于“没帮上忙”的内疚心理,帮着当事人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又犯了一个重大错误。犯上述错误的仲裁员,大多可能是碍于情面。但是,为面子所困,可就坏了名声。对仲裁员来说,名声的清白是很有用的,它不仅能给你带来荣誉,还能让你免受你本来就不该受到的处罚。
(二)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仲裁的最终目标是在温和友好的气氛中协商解决当事人的利益纷争,既省事、省气,又省时、省钱。我们应当明白,民商事纠纷的发生绝大多数是偶然的,是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发生的,不能要求当事人在签订。
合同。
的时候就把将来进入仲裁的情况想象得那么清楚明了,即使当事人在证据、事实等方面不能提供完整、有力的文字,但只要合乎逻辑、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也是可以在裁决中弥补无过错的实际损失,尽量减少用“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等简单理由驳斥当事人。诉讼中硬碰硬的对抗,不适用于仲裁。只要真正替当事人着想,耐心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相信当事人即使没有完全满足初衷,也会接受仲裁庭的意见。
(三)“关系案”的处理。仲裁案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获取较大利益,当事人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干涉仲裁案件,“碰到案子找关系、有理无理求关照”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我们仲裁员要做到向理不向人、关系服从规定,以事实和法律定案。
(四)保密问题。仲裁员应当严格保守仲裁秘密,不得对外界透露案情、审理过程、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等,不得向当事人透露本人对案件的看法和仲裁庭合议的情况。否则就会失掉了仲裁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五)不要吃请收礼。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仲裁员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将导致仲裁员必须回避、仲裁委员会将其除名、所作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等不良法律后果。因此,仲裁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仲裁员守则的有关规定。
三、恪遵仲裁员职业操守,审慎地审理案件。
(一)树立和强化仲裁服务意识。关注当事人,首先要把当事人当作服务对象来看待和对待,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制度、办案程序和仲裁员守则的前提下,真正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仲裁法律服务。这就要求仲裁员做到热情服务、公平裁决,真正体现圆桌会议解决纷争的效果。
(二)遵守开庭时间。仲裁员应当按时参加庭审,按时参加合议、现场调查及其他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但从实际情况看,仲裁员不按时参加合议、拒绝参加调查、庭审迟到、中途随意进出仲裁庭甚至缺席现象也是存在的。这些情况有三大危害。首先,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其次,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公平。申请人迟到或者缺席,我们可以动用权力,视其撤回申请,使其丧失挽回利益的权利;被申请人不按时到庭,我们同样可以依权缺席裁决,使其丧失辩解和反请求的权利。虽然仲裁以仲裁员为中心,但遵守庭审规定、守法守时是对仲裁员和当事人的共同规定,仲裁员理应率先垂范。第三,仲裁员不守时直接影响仲裁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连自己确定的时间都不遵守,能否依法办案吗?仲裁员一定要守时,这既是办案的需要,也是人格的要求。
(三)随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仲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仲裁员应该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想方设法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风险告知是非常必要的。仲裁员在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对当事人变更请求、反请求、申请鉴定、评估、审计以及数额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他们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使当事人明白其风险,以权衡利弊,确定自己的行动。决不能为了高收费而暗示、怂恿当事人无故增加申请数额。对涉及当事人承担的处理费的使用以及鉴定、评估、审计等活动要合理安排,以避免浪费,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四是自我宣传要适当。我们不反对仲裁员在政务、商务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公开自己的仲裁员身份,但自我宣传应当坚持真实、合法、严谨、适度,不能有夸大、虚假、误导甚至欺骗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自己与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党政领导及其他与仲裁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特殊关系,尤其是自己在仲裁机构的特殊地位、影响和作用。不得以比较的方式贬低其他仲裁员和仲裁机构。
(四)关注当事人。许多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在签订仲裁条款的时候对仲裁并不知晓,更谈不上了解。在发生纠纷后,往往是受律师或法院的指点才来到仲裁机构。对这些当事人来说,仲裁机构、仲裁员乃至仲裁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要使仲裁为当事人所了解、接受和欢迎,让每一个当事人成为仲裁制度的正面宣传员,我们仲裁员必须做到关注当事人。因为当事人是仲裁之树常青的土壤,没有当事人也就没有仲裁,仲裁当事人越来越少,仲裁之树就会慢慢干枯、死去。所有当事人都有争取最大利益、避免最小损失的初始仲裁意愿,对此,我们应该了解和谅解。不少当事人没有法律知识和出庭经验,情绪激动甚至恶语相向时有发生。仲裁员应当学习和掌握做思想工作的本领与技巧,多做“灭火器”和“减压阀”,多做安心工作,切忌简单、沉默,放任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可亲才可信,仲裁员在当事人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可信形象,他们会心悦诚服地听从你的劝解,案件的顺利解决也就有了基础。
(五)适当的语言仪表。言谈举止、仪表风范是一个人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当事人对仲裁的感知,往往是从对仲裁员的第一印象开始的,能否信任仲裁,接受仲裁制度,也往往取决于能不能从仲裁员身上获得信任感。仲裁员要避免在庭审前后和庭审过程中说话过于随意、过于情绪化的现象,从而避免降低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如不自觉地把自己不愉快的情绪流露出来,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陈述,或者自以为是地替当事人下结论,增加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等。在庭审中对熟识的代理人要按照庭审中的规范称呼,不给对方当事人以“关系户”的印象;不要在庭审间隙或庭审后,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窃窃私语”,使对方当事人疑窦丛生。从仲裁员的穿着来看,如果没有统一服装的话,建议着正装。
(六)杜绝草率办案。仲裁员肩上所担负的是裁断市场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神圣职责,公平和正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因为我们的一纸裁决而维护或改变,所以应该认认真真、小心翼翼地把案件办好,决不能草率办案,走完程序就算完成任务。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事,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如果仲裁员以漫不经心的草率态度办案,不仅不能展现仲裁优势,反而随时都可能出现差错。如有的仲裁员自恃专业很熟,把自己的行政领导身份带进仲裁庭,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武断地剥夺了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权利。有人说:喜欢工作是喜欢自己的一种方式,如果一个人轻视他的工作,而且做得很粗陋,那么他决不会尊重自己,因为一个人所做的工作就是他人生的部分表现。这话对指导仲裁员办案是很有意义的。
(七)避免“传统诉讼式”办案。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那为什么要在几千年的诉讼制度之外又产生并迅速发展出仲裁制度呢?就是因为仲裁有许许多多不同于诉讼的优点,它的协调、和解以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有广大的市场需求。仲裁员应该按照仲裁的规矩来从事仲裁,尽量避免传统的诉讼色彩。有的仲裁员误认为审理案件就该“严肃阴森”、“高人一等”,对当事人态度冷峻,言语生冷;有的不懂得仲裁的“柔性机制”,过于刻板仔细,过分强调法律依据和法律条文,体现不出仲裁独特的公平合理原则。这些都是仲裁员应当避免的。
(八)不超审限办案。快捷是仲裁的重要优势,是我们应该始终守住的“金矿”。市场瞬息万变,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最大愿望就是在一个合理的程序中以最短的时间得到公正的结果。而为数不少的仲裁员却没有用好快捷的优势,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和效率观念,无缘无故地拖延办案时间,使有些案件在组庭后五、六个月不能审结,个别的甚至拖上一、两年,严重违反仲裁规范,触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仲裁员的一言一行,都应体现出完善的人格魅力和特殊的职业教养。一名好的仲裁员,一名严守仲裁员职业操守的仲裁员,他应该兼有优秀法官、优秀公证员、优秀律师所具有的优良素质:1、具有正义感、责任感、良心感和荣誉感;2、具有健康的人格和温和的性情;3、机智、果敢、幽默,见微知著、触类旁通;4、诚信执着且不无细腻,虚怀若谷又持有定见,谨言慎行而刚毅善断。
仲裁员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一年一度的仲裁员培训,过去的一年里太原仲裁坚持科学发展,坚守“居中守正、秉公贵和”的仲裁理念,全年受案超过300件,标的超过5个亿。这几年的发展全靠在座各位仲裁员的努力,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大家搭建起个平台,他们是为你们服务的。由于在座各位仲裁员的努力,太原的仲裁工作在发展中前进,在前进中发展,跻身于全国二百多家仲裁机构前二十位(全国仲裁机构共209个),仲裁事业既是我们的也更是你们的,这项事业把我们绑在了一起,我们一定要努力把仲裁事业做大做强,力争建成全国一流的仲裁机构。为我们太原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太原经济的转型、跨越发展发挥我们的作用。在此,我谨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仲裁事业的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推进和融入是根本”这是国务院对仲裁制度提出的一个发展方向,发展是第一要务,推进和融入需要在座各位仲裁员付出艰辛地努力。仲裁是法律授权进行裁决的准司法机构,因此,仲裁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从大局出发,从小事做起,为党、为人民分忧,化解社会矛盾,要做到这一点主要靠仲裁的公信力、仲裁的魅力,而公信力来自我们仲裁案件的质量的高低,你把这些事做好了,把案件质量做扎实了,大家就会奔走相告,因此,这些都取决于在座的各位,取决于仲裁庭。由于仲裁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的限制,案件质量好大家就会继续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反之我们将会失去案源,从前些年的发展实践来看,往往一些小的细节的疏忽都会造成今后行业的案源流失。这几年我们也遇到过一些事情,往往因为很小的一件事情,他们就不会选择仲裁了,我们因此也受到了一些教训。因此案件质量可以说是我们长久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多年来的仲裁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做好一名仲裁员确实很不容易。下面就如何做好一名仲裁员,提出几点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是做好仲裁员的前提和基础。
首先,是思想上的素养。《仲裁法》第十三条中对仲裁员的聘任是这么规定的:“仲裁委员会应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因此,公道正派、居中守正、秉公贵和,探寻当事人的契合点,消除对立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可以说是我们思想上的基本素养。所以,每个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一定到做到公道正派、居中守正、秉公贵和,要实现上述目标,绝不只限于对概念的认同,而应落实到具体的仲裁案件当中。我们的老主任张仲同志讲过,凡做事把心放正了,他就不会偏离轨迹,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有没有这种思想素养,在办案的效果上是大不相同的。凡是具有较高思想素养的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其视野就比较开阔,评判标准也较为客观,可以说是胸有大局、公平公正,尽可能地杜绝仲裁过程中的主观性错误,否则就很难摆脱仲裁过程中的一些干扰,大家都知道,仲裁员在办案中会受到各方面的干扰的情形还是有的,大家不自觉地会带着既定的目标办案,走入主观认识的误区,偏离判断是非的客观标准,我们判案的标准只有一个: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其次,是业务素养。《仲裁法》第七条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这是检验每位仲裁员在实际仲裁案件中表现的原则,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实际办案当中都要贯彻这一原则。仅有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还必须具有广博的专业知识,各位仲裁员都是各行业的专家,比较熟悉行业惯例,能够引经据法,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灵活地处置各种实际问题,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仲裁裁决,充分体现仲裁的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等。通过对仲裁员的培训,加强仲裁员间的相互交流,推广典型案例,提高仲裁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最后,是人格素养。仲裁员的人格素养在案件办理中有特殊的功效。如果说思想素养解决的是履职的立场和境界问题,业务素养解决的是尺度与标准问题,那么人格素养则解决的是二者的实现方式问题。它是仲裁员从事仲裁工作不可或缺少的要素。仲裁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同样的问题不同的仲裁员解答,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也不同。这就是人格素养的魅力之所在。仲裁员在仲裁过程要注意塑造自己的人格形象,充分发挥人格魅力的作用。应当摆正位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具体的人和事,使人感到可信、可敬、可亲。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消除误解,缩短距离,最终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到平衡,矛盾得以解决。应该是润物细无声。
二、精湛的办案能力是仲裁员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核心。
仲裁员在仲裁案件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除了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外,还应有精湛的办案能力。仲裁的庭审方式区别与法院,大家主要在和谐的气氛中解决纠纷,主要以调解为主。
1、要有庭审驾驭能力。仲裁员应引导当事人进行庭审,有效控制庭审节奏,平衡当事人庭审能力,及时制止当事人的不当言论;仲裁员应准确归纳当事人陈述要点,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准确归纳质证意见,准确归纳辩论焦点。
2、对突发事件的控制能力。仲裁员面对庭审中对出现的各种突发、意外事件,应具有细致的观察能力、敏锐的反应能力和果断的处置能力。例如:当事人未按时到庭或退庭怎么办;当事人庭前提出回避申请怎么办;当事人临时提出新的仲裁请求怎么办;当事人开庭时提出延期举证或提交新证据怎么办等,这都需要每位仲裁员进行思考。
3、与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沟通能力。仲裁员在庭审中与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沟通至关重要,与仲裁机构的沟通主要是与秘书处和办案秘书的沟通,这样可以有效保障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并为调解和裁决奠定基础。一定要注意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同时与仲裁机构的沟通对仲裁庭公平、公正裁判、保证案结事了具有重要意义,故仲裁员应主动与仲裁机构进行案件沟通,以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裁决的质量。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是独立审理案件的,这几年在审理案件中或多或少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今年对《仲裁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些修改,因为最终仲裁庭的裁决对社会的效力都是针对仲裁委员会的,下面我再详细说一下。
4、案件调解能力。和谐仲裁是仲裁的永恒价值追求。仲裁员应当鼓励和解、调解,促使当事人之间消释或者减少对抗,实现合作与共赢。仲裁员在案件调解中应当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并掌握好调解技巧。
5、案件裁决能力。仲裁案件的裁决要完整反映当事人的主张以及争议焦点,要充分反映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要充分说理,分析透彻,以理服人,要有清晰和正确的说理思路。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应体现更多合理性,可以遵循商业惯例、行业惯例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从而体现专家仲裁的特色。
三、严格的管理是保证仲裁案件质量的根本。
仲裁员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仲裁员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等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所以我们每年要进行仲裁员培训,就是希望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员进行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对仲裁员执业业务的学习,严格对仲裁员办案程序的监督管理,提高仲裁的水平和案件的质量。我们要求每个仲裁员都要切实履行职责,遵守仲裁纪律,不受利益左右,接受法律监督,不偏不倚,依法公平公正,使裁决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社会的检验。
按照《仲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仲裁庭对仲裁案件行使仲裁权,这也是《仲裁法》的规定,但我们也不能放任仲裁权的行使。今年的主任会议也对《仲裁员管理办法》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为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仲裁员应当自觉接受仲裁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具体新增加的条款有:重大疑难案件,要建立与仲裁员的约谈机制,要与仲裁员进行沟通,专家委员会也可以为仲裁案件提出建议或意见;仲裁员对案件审理、裁决、履行实行终身负责制;本会对案件享有问责权,实行错案追究制;仲裁员借故推诿,不配合本会处理因其审理的案件引发的调查、询问及上访等事件,视为自动放弃仲裁员资格;仲裁员与本会办案秘书实行相互评议制度;标的额在八百万元以上的仲裁案件,仲裁员报酬发放实行保证金机制,保证金的建立也是为了仲裁员对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制,这个大家可以再商讨;由于仲裁员的故意而影响到仲裁案件的质量以及影响太原仲裁的形象的一经本会核实即被除名,在全国有个别仲裁员与当事人私下勾结,枉法裁判,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太原市还没有类似情况发生,比如说20xx年我们共办理的300多个案件,没有一起案件被法院撤销的,说明我们办案质量还很高。十年中被法院撤销或纠正的案件共有15个案件,说明我们仲裁员队伍还是业务很过硬的,但这些苗头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仲裁员被除名后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终身不予聘用为仲裁员。采取上述措施主要是为防范极个别仲裁员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枉法裁决,这些有损于我们整体形象的仲裁员一定要从我们的队伍中清除出去。总之,我们的仲裁员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做到公道正派。
四、群策群力,共谋发展。
谋发展的基础在于案源,要保证我们每一位仲裁员都有案可办,合同中切实选择和约定了太原仲裁才是硬道理,所以说仲裁发展的基础在于合同约定,如果靠当事人的事后约定那是很难的,说到底还得靠我们在坐的每一位仲裁员。昨天我与几个企业老板聊天时才发现,他们对仲裁还不了解,仲裁在太原推行了十年,我们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有些老板和经理对什么是仲裁还不懂,只知道在合同中写上仲裁条款,对仲裁到底是什么处于很模糊的状态,有些正经做生意的不愿意去打官司,尽量和为贵,他们做了个很好的比喻,就是如果发生了纠纷,他们想找了中间人调解调解的,但不知仲裁是什么,仲裁的效力是什么。所以我们还得继续宣传仲裁的优点和特点:一裁终局、专家断案、快捷性等,这个宣传的工作还得依托在座的各位仲裁员,仲裁员今后做到哪,要说到哪、讲到哪,到处宣传我们仲裁理念。我们的律师型仲裁员要在自己服务的行业和部门宣传仲裁,在帮助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我们仲裁;企业的经营者、法律顾问首先要在自己的企业内部宣讲和选择仲裁,让自己的企业走入仲裁;我们的院校教授也要在课堂上讲解仲裁,为我们的仲裁事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法官仲裁员也可以发挥我们的办案优势和社会办案资源,引导当事人选择我们仲裁。总之,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来推动太原仲裁的发展。仲裁的发展即依靠案源,更在于质量,二者相辅相成,没有一个好的质量,就没有一个好的案源;没有一个好的案源,那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另外,考虑到我委仲裁员的培训需求以及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在培训方面的悠久历史及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经太原仲裁委员会20xx年第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设立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基地,今后我们将借助学院强大的师资力量和专业的培训经验对我委仲裁员进行每年一度的仲裁员培训。
仲裁作为一种止纷息争的社会救济手段,其特有的契约性、自愿性决定了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选择而产生的一种法律服务。这种服务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服务对象即双方当事人基于共同对仲裁的充分信任。仲裁机构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要以其自身仲裁活动中树立自己的威信,以谋求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仲裁机构的威信,与仲裁案件的公正与否、案件裁决的效率、案件裁决质量的高低有直接关系,仲裁案件的质量,仲裁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保持仲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需要拥有一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水准的法律专业能力、深谙纯熟仲裁制度规则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仲裁庭中的首席仲裁员,要仲裁活动中,其作用更是举足轻重。笔者就如何做好一名首席仲裁员,谈些初浅看法。
一、首席仲裁员要做好基础工作,理清审理思路,制定审理方案。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和仲裁委都要按规定选择和确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案件。仲裁员接受选择或指定后,应当认真、详细审阅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并做好开庭审理的准备工作。而首席仲裁员,肩负审理组织者的责任,庭前仔细阅卷,熟悉案情、确定审理范围、重点;从组织者的角度讲,要理清审理的思路,制定审理的方案,前期准备工作越充分,计划性、预见性越强,工作进展越顺利,时间成本越低。
开庭尽量一次解决,如果必须开几次庭,前后内容要衔接。庭审方案要考虑庭审中各种程序问题可能发生预案,要有意识牢牢控制庭审的方向和进度。不要放任自流,被当事人牵着走;也不要自己信口开河偏离主题。对开庭所解决的问题心中有数,控制能力强,发现审理偏离“主题”及时纠正,慢慢就会在当事人、代理人心中树起权威;发现问题及时确认事实,及时澄清,及时处理程序问题、及时回答程序主张。
庭审前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与资料,审理前要进行仔细疏理。由于仲裁案件通常比较复杂,很多案件的仲裁文件繁多,并须多次补充。在提交仲裁文件时,首席仲裁员要指导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将证据文件妥善编号、装订,并附带清晰的目录索引,以防证据资料遗失,特别对如工程决算纠纷资料较多的案件尤其管用。做好这些基础工作会给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一个专业、友好的印象,也为案件的审理创造较好的基础和气氛。
二、首席仲裁员要营造和谐的庭审气氛,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仲裁案件的开庭气氛都需要理性与和睦,仲裁员不同于专职的法官,更何况仲裁员都是各自选择的,更易平易近人。首席仲裁员组织庭审时,要按程序让当事人按仲裁程序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权利,又能防止当事人无理纠缠,延缓仲裁审理;首席仲裁员要有驾驭庭审能力,能够有效组织举证、质证,达到认定证据,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目的。同时,首席仲裁员要以营造和谐宽松的庭审氛围为基点,以通情达理的沟通与对话,平和磋商的庭审方式,通过法律、道德、情感、习惯等综合手段,注重在庭审中发挥仲裁员的能动性,通过仲裁员的人格魅力、调解技巧等消除当事人的非理性对抗,积极引导当事人做出案件如何处理的基本判断,使其从内心深处产生相互理解的处理愿望,从而钝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仲裁的优势,有针对性地确立和解思路。耐心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当事人在协同中取得双赢。
首席仲裁员,要对承办的仲裁案准确确定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双方的争执焦点,不“坐山观虎斗”,积极寻找可以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突破口,以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对矛盾相对尖锐的案件,在对案件实行“冷”处理的同时,选择最佳的调解时机,促进矛盾化解,消除当事人的不满情绪,缓和矛盾。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地选择和确定调解方式,不断提高调解技巧,充分体现调解方式的灵活性,为缓解、调处矛盾创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在依法的前提下,善于把握当事人形成纠纷、产生矛盾的焦点,寻找利益平衡点,寻找最佳解决方案,以妥善解决纠纷。首席仲裁员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和稀泥”,不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促进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睦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首席仲裁员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滥用权利。
仲裁作为解决市场主体间纠纷的手段,只有充分体现意思自治的精神,才可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理论上把仲裁组织的仲裁权当作私权的一种延伸,为此,仲裁制度强调最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此,首席仲裁员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仲裁的各个环节都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如对仲裁规则的适用、首席和独任仲裁员的产生、庭审时间和地点的确定、审理的时限、仲裁原则等规定都最大程度地体现了这一仲裁理念。首席仲裁员同时还应提醒当事人,仲裁庭不是当事人的角斗场,引导当事人应当诚信、友好、善意地行使权利,遵从仲裁规则的指引和仲裁庭的指示,不得滥用权利。
面对当事人的争议,首席仲裁员首先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应当如何将自愿原则加以延伸,即在当事人自愿将争议交由仲裁之后,如何促成当事人能够进一步自愿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探讨争议的解决方法,自愿达成和解或接受仲裁庭的调解,自愿接受仲裁的结果,自愿履行仲裁的裁决。当事人在亲身感受到仲裁的优越性之后,自然会更加自愿地将今后再发生的争议提交由仲裁机构解决,如此形成良性循环。而这种良性循环的结果所带来的社会正面效应又反作用于仲裁机构,促使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的力度,努力使当事人从剑拔弩张的对峙状态中解放出来,自觉自愿地、平心静气地、实实在在地解决争议,由“对抗”走向“对话”,避免“两败俱伤”,最终从根本上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三、首席仲裁员要集思广益,充分尊重其他仲裁员的意见。
仲裁庭就是一个临时工作班组,首席仲裁员是这个班组的牵头人。这个班组的工作好坏与这个牵头人密不可分。首席仲裁员要以宽容态度审视分歧,避免主观武断,盛气凌人,急躁行事;引导其他仲裁员有团队意识、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要互相尊重、谦虚相行、默契配合。首席仲裁员组织庭前评议、拟订庭审提纲或方案,以便仲裁庭内部统一步骤,确定审理时间安排、庭审范围、重点和仲裁庭分工。开庭时,首席仲裁员把握庭审程序和进度,提问以首席仲裁员为主,以其他仲裁员为辅;或按仲裁员专业特长有针对询问某类专业问题,其他仲裁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决不厚此薄彼及相互拆台、相互推委。庭审结束后,首席仲裁员可采取快捷而灵活的方式与其他仲裁员进行沟通和交流,组织仲裁庭进行合议,及时就案件程序问题和裁决事项作出处理和判断。对评议的问题发表意见,要明确清晰;如果仲裁庭意见分歧较大时,首席仲裁员更应虚怀若谷,让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充分阐明各自的根据和理由,发表不同意见。由于仲裁员之间经历不同、职业不同、看问题角度方法不同,易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判断、法律理解上出现不同,这是正常的现象。首席仲裁员应该允许仲裁员依公正中立的立场认真发表意见进行探讨、争论,互相之间要尊重,要以建设性的态度,合作的精神办案。
四、首席仲裁员要有公正、求真、自信、智慧和精品意识。
首席仲裁员对承办的案件,无论是大案小案,难案易案,都应如履薄冰,举轻若重,认真细心,办成“铁案”。
首先要公道正派。英国大法官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首席仲裁员杜绝和克服一些不公现象,如:随便发表对案件敏感问题的看法,在事实未查清前,过早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直接代一方质证或直接与一方当事人争论,给双方质证、辩论的机会不够均,直接表示自己对一方当事人、代理人不满,引用类似案件结果暗示当事人等。古人讲:“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仲裁所追求的最大价值目标,也是仲裁作为一种利益冲突救济手段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
其次要有主持公道的勇气和胆识,敢于追求真理和正义,不怕困难、风险和压力的魄力。首席仲裁员既要小心、耐心,又要有决心、有毅力、审清事实的立场不动摇,排除各种干扰,不要因害怕批评、质疑,就不敢作判断,不敢写明自己的意见就理由。打官司总有输赢,不可能两方都不得罪,只要首席仲裁员相信裁决是凭着良知,凭着事实和法律,凭着公平、公正原则作出。
第三要树立精品意识,认真审理好每件仲裁案件。办好案件是首席仲裁员的首要职责。每个仲裁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案件复杂、专业性强,在案情上一个案件有一个案件的特色,因此,首席仲裁员要化较多精力和时间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细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等每一个环节,树立精品意识,把案件办好、办扎实,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办成经典案例供后者参考。
四、首席仲裁员要制作好一份以理服人的裁决书。
仲裁审理结束后,首席仲裁员要起草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准确,且适用法律恰当的高水准裁决文书。裁决书是仲裁机构给双方当事人的一个结论,所以一份裁决书重在“说理”。首席仲裁员要亲自起草这份裁决书,因为:一是因为这关系到仲裁庭独立仲裁原则的贯彻落实;二是仲裁员制作的裁决书不仅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而且,要突出裁决的说理性,体现以理服人的特色和专家、学者的专业水准,达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目的。裁决质量不能单纯从法院是否撤销或不予执行来衡量。裁决书是仲裁员用来说服当事人的,裁决要对案件争议、当事人双方的主张、主要观点、理由、证据以及仲裁庭的主要意见和理由都有交待。裁决书也是写给代理人的,代理人做了工作,裁决书中体现了他的的劳动,他的代理意见及意见所反映他的能力和水平。好的裁决书被律师留传下来,作为代理的经典给同事学习。好的裁决书是仲裁庭、当事人、代理人共同智慧的结晶,裁决书也可能拿给法官看,当事人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官作为第三方也要拿裁决书与当事人的理由进行比较。如果裁决说理性强,法官也会主动做工作;如果裁决书简单、武断,缺乏说理,即便裁决的结果是公正的,法官会对裁决的公正产生怀疑。因此,首席仲裁员不仅要自己动手写裁决,还要在以理服人,提高裁决质量上下功夫。
综上所述,做好首席仲裁员既要有崇尚正义,保持廉洁,公道正派,保持中立的职业道德外,还要有诚实信任、专业洞察、虚心好学、民主谦逊等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和高度专业责任意识,对每一案件都要有如履薄冰,举轻若重工作作风,因为每裁决一个案件,都会直接影响着仲裁机构的形象与声誉,都会对仲裁机构的每一次褒贬,所以做好每次的首席仲裁员均具重要的意义!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6564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