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证券分析心得(案例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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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证券分析心得(案例19篇)
时间:2023-11-02 09:58:23     小编:JQ文豪

当下社会竞争激烈,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总结要客观真实,不应该掩饰问题,也不能吹嘘自己的成绩。这些总结范文中涵盖了不同领域的总结内容,对于我们的总结写作有很大的帮助。

证券分析心得篇一

第一段:介绍证券公司分析的重要性和背景(200字)

证券公司分析是金融领域的一项核心工作,它通过对公司财务数据、行业趋势、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投资者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投资建议。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证券公司分析师不仅需要熟练掌握财务分析的工具和方法,还需要具备全面的行业知识和市场洞察力。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在股市的大浪淘沙中才能真正找到优质投资项目。本文将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体会,分享一些关于证券公司分析的心得。

第二段:重要性及方法的探讨(300字)

证券公司分析在投资决策中起着关键作用。首先,通过分析公司的财务数据,可以全面了解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潜力和风险状况,评估其投资价值。其次,分析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可以帮助分析师把握投资机会和风险点,为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方法上,证券公司分析主要包括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两种。基本面分析注重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发展前景,技术分析则更注重通过统计和图表等工具判断市场的走势和交易机会。实践中,结合两种分析方法能够更全面和准确地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第三段:行业洞察和市场了解的重要性(300字)

行业洞察和市场了解是证券公司分析的基础。分析师需要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了解行业的竞争格局、市场规模和未来发展趋势。只有对行业有深入的了解,才能精确评估公司的成长潜力和竞争优势。同时,市场了解也是不可或缺的。分析师需要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国际形势等因素,以了解市场的整体环境和趋势。只有具备全局观,才能把握住投资机会和风险点。

第四段:数据分析和逻辑思维的重要性(300字)

数据分析和逻辑思维是证券公司分析不可或缺的技能。分析师需要掌握各种财务分析工具,熟悉公司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同时,逻辑思维也是重要的。分析师需要从大量的信息中筛选出关键因素,并建立相关因果关系,形成合理的推理链。只有通过科学的逻辑思维,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200字)

证券公司分析是一门复杂而关键的学问,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技巧。作为证券公司分析师,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不断拓宽自己的行业视野和市场洞察力。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证券公司分析师需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冷静的分析思维。只有不断进步和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证券分析心得篇二

证券公司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析能力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收益率。作为一名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我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首先,分析师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其次,分析师要善于收集和分析大量的信息。再次,分析师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最后,分析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这些心得体会对于我提升分析能力和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投资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作为一名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是必不可少的。金融市场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专业知识,分析师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并准确地分析市场。各种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是分析师必备的基础,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才能够在工作中获取正确的信息和进行有效的分析。在这一点上,我意识到自己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不断学习和积累。

其次,分析师需要善于收集和分析大量的信息。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密集的市场,分析师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获取和收集相关信息。这包括经济数据、财务报表、公司新闻、行业研究报告等。分析师需要将这些信息进行系统性的整理和解读,找出其中的关键信息并进行分析。通过多角度的分析和全面的考虑,分析师才能够准确地判断市场的走势和个股的价值。在这一点上,我逐渐意识到信息的获取和分析是我工作的核心内容,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信息获取的渠道和技巧,以及信息分析的能力。

再次,分析师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金融市场波动较大,市场中存在各种声音和意见,分析师需要通过独立思考和判断,筛选出正确的信息和观点。这需要分析师具备较高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从庞杂的信息中找出关键的线索,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同时,分析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预测和预测能力,能够对市场的走势和个股的发展进行合理的预测。在这一点上,我发现研究和学习思维方法和思考模式对于提高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有很大帮助。

最后,分析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金融市场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市场,分析师需要不断学习和跟进市场的新动态和新变化。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才能够在工作中更好地服务客户。分析师可以通过参加行业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培训班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分析能力。同时,分析师还需要多阅读金融市场相关的书籍和研究报告,以拓宽自己的思路和视野。在这一点上,我逐渐认识到自己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变化。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证券公司的分析师,在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首先,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是分析师的基本素养。其次,分析师需要善于收集和分析大量的信息。再次,分析师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最后,分析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这些心得体会对于我提升分析能力和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投资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才能在证券分析领域不断发展并取得更好的成就。

证券分析心得篇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左右)

证券金融分析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工作,在市场中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作为一个证券金融分析师,我个人经历了不少的挑战和机会,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作为一个证券金融分析师的学习和工作经验,以及对证券金融分析的见解和思考。

第二段:学习与知识的重要性(250字左右)

作为一个证券金融分析师,学习和知识是取得成功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体会到持续学习的重要性。在金融市场变化迅速的环境中,只有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能力,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我经常参与学习新的分析方法和工具,并且保持更新自己的金融知识。掌握最新和最全面的信息可以帮助我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决策,从而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

第三段:技术分析的重要性(250字左右)

技术分析是我在证券金融分析领域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通过对股票或其他证券的价格图表、交易量和其他相关数据进行研究,我能够发现市场的价格趋势和交易信号。技术分析可以帮助我更好地预测市场涨跌的趋势,从而做出相应的投资和交易决策。在实践中,我会结合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进行综合判断,以便更准确地把握市场的变化。

第四段:风险管理与情绪控制(250字左右)

风险管理和情绪控制在证券金融分析中同样重要。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使得风险管理成为必需的技能。我会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策略。同时,我也会非常重视情绪控制。在投资过程中,情绪波动是难以避免的,但是过度的情绪干扰会对分析和决策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会保持冷静的头脑,合理评估风险和回报,并且遵循我的投资计划。

第五段:持续学习与实践(200字左右)

作为一个证券金融分析师,我认识到学习和实践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市场变化快速,新的金融工具和投资策略不断涌现。因此,我会不断参加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了解最新的市场趋势和研究成果。此外,实践也是提升技能和洞察市场的重要途径。通过实际操作和投资,我可以检验我的分析和决策是否正确,并且不断改进自己的方法和策略。在持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相信我能够成为一名更优秀和成功的证券金融分析师。

结尾(100字左右)

总而言之,证券金融分析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领域。只有持续学习和实践,并结合技术分析、风险管理和情绪控制,才能在这个市场中取得成功。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以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并为客户提供最优秀的金融分析服务。

证券分析心得篇四

第一段:引言(字数:200字)

证券行业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一环,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从事证券行业的分析工作,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与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关于证券行业分析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为更多对这个领域感兴趣的人提供一些启发。

第二段:提高专业知识(字数:250字)

要在证券行业中进行深入的分析,专业知识的积累至关重要。我深知这一点,因此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在证券分析方面,我经常阅读最新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参加行业的培训课程和研讨会,并与行业内的专家进行交流。这些努力不仅扩展了我的知识面,还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市场动态与趋势。因此,我鼓励每一位从事证券行业分析的人都要不断学习并提高专业水平。

第三段:掌握分析工具(字数:250字)

在证券行业的分析中,分析工具是必不可少的。过去,我曾经尝试过各种不同的工具,并逐渐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一套分析方法。其中,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和市场情绪分析是我常用的几种方法。技术分析可以帮助我判断价格趋势与指标变化,基本面分析则让我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更全面的了解,而市场情绪分析则可以帮助我判断投资者的情绪与偏好。通过灵活运用这些工具并结合实际情况,我能更准确地预测市场的发展走势。

第四段:注重风险管控(字数:250字)

在证券行业的分析中,风险是无法避免的。每一位分析师都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意识到市场存在的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控。我在分析中注重多角度的风险分析,不仅仔细研究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还考虑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和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此外,我通常还会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根据风险偏好和市场的需要来分散投资,进而降低整体风险。

第五段:持续学习与自我优化(字数:250字)

尽管我在证券行业的分析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与知识,但我始终认识到学习永无止境。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分析方法和工具也在不断更新,所以我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开放的心态,积极寻求新的学习机会。此外,我还会定期回顾我的分析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发现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通过不断学习与自我优化,我相信自己的分析能力会不断提高,并对证券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具深度和准确性的分析。

结尾(字数:100字)

在这篇文章中,我分享了一些关于证券行业分析的心得体会。我相信,通过不断提高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分析工具,注重风险管控以及持续学习与自我优化,我们将能够在证券行业中更加准确地预测市场走势,为自己和他人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对证券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并加入到这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领域中来。

证券分析心得篇五

证券是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统称,投资证券成为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投资方式。但是,证券市场中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需要对证券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在这个过程中,证券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下面我将分享自己的证券分析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证券分析

在学习证券分析的过程中,我认识到证券分析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它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金融和经济知识以及相关技能和分析工具。同时,证券分析也有很多方法和技巧,需要通过大量的学习和实践来掌握。我从学习中认识到,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能够有效帮助我更好地进行证券分析。

第三段:实践证券分析

在实践证券分析过程中,我逐渐发现证券分析需要投资者具备全面的视野和思考能力。针对不同的证券,我们应该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和工具来进行研究。例如,对于股票的分析,我们需要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模式,竞争力等各方面因素,同时也要考虑市场、政策等宏观因素,以全面分析其投资价值;而对于债券的分析,我们则需要关注其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通过评级和分析信用违约的风险等因素来评价投资价值。

第四段:思考风险管理

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我们必须时刻关注风险管理。对于证券投资而言,投资者需要分散投资风险,同时控制总体投资风险。在证券分析中,我们需要对每一只证券进行风险评估,了解其所涉及的风险,如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等,从而判断是否适合自己的投资风险态度和风险承受能力,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第五段:总结

证券分析虽然具有比较高的难度和复杂性,但只有深入地分析了证券,才能更好地把握其真正的价值。同时,进行证券分析需要我们提高专业性、全面性、主动性和风险管理能力,这些都需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来逐步提高。相信在今后的投资活动中,合理运用证券分析的方法和技巧,能够更好地提高自身的投资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实现财务自由。

证券分析心得篇六

近年来,证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入市场,使得证券金融分析成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技能。作为一名证券金融分析师,我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这些经验对我在分析过程中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第二段:坚持精准的数据分析

在证券金融分析中,数据分析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我实践的过程中,我发现只有充分准确地获取和分析数据,才能对证券市场的行情进行合理的解读和预测。所以,我一直坚持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数据,并利用专业的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同时,我也在不断学习新的分析方法和技巧,以提高自己在数据分析方面的能力。

第三段:注重长期投资策略

证券市场波动性较大,短期投资往往受到风险的影响较大。因此,在长期投资策略上,我更加注重基本面分析和价值投资。通过深入挖掘公司的基本面数据和财务状况,我能够选取那些具有潜力和回报的股票作为长期投资的对象。在实践中,我发现这种投资策略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并获取稳定的收益。

第四段:市场情绪的影响

证券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市场情绪的波动也对行情起到了重要的影响。在分析过程中,我常常关注市场的情绪指标和投资者的情绪波动,以更好地预测市场的走势。同时,我也会注意到市场风险和交易情绪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这种观察与分析,我能够更好地判断市场的短期变化和长期趋势。

第五段:关键决策的时机把握

在证券金融分析中,关键决策的时机把握至关重要。我会通过市场的技术分析和行情的变动,随时关注股票的买卖时机。同时,我也会利用各类指标和模型,如MACD,RSI等,辅助决策的判断和确认。在实践中,我发现这种精确的时机把握能够大幅提升投资收益和降低风险。

结尾段:

总之,证券金融分析需要全面系统地掌握各类专业知识和技巧,同时也需要不断积累实践经验。通过对数据的精准分析、长期投资策略、市场情绪的研判以及关键决策时机的把握,我获得了一些实践心得体会,并在实际操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相信,只要不断学习和实践,提升自己的分析能力,就能够在证券金融分析领域中取得更好的成就。

证券分析心得篇七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金融分析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作为一项需要高度专业知识和技巧的工作,证券金融分析需要分析师对金融市场、经济指标和公司财务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分析,以期获得准确的结论和行动建议。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和学习,我积累了一些体会和心得,愿与大家分享。

在证券金融分析工作中,第一点我认识到了信息的重要性。市场上的消息和信息是证券分析的基础,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对决策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过去的工作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信息获取与处理的优势。例如,当我评估一家公司时,我会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行业研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获取全面的了解。同时,我会参与一些行业交流会议和研讨会,争取从业内人士那里获取最新的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通过积极主动地获取和分析信息,我能够做出更全面、准确的决策和预测。

其次,我意识到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在证券金融分析中,风险评估是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对公司、行业、市场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市场的波动性和潜在风险,从而给出相应的建议和预测。在我的工作实践中,我常常通过分析公司的财务情况、行业的竞争环境以及外部的宏观经济因素来评估风险。同时,我也会关注市场的技术指标和投资者情绪,以判断市场的牛熊转换、调整周期和风险偏好。通过系统的风险评估,我能够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并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建议。

第三,我认识到了质量与效率的平衡。在证券金融分析中,高质量的分析和研究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长时间的研究和细致的分析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不断努力寻找质量与效率的平衡点。例如,我会合理规划时间,将重要的因素和信息摆在优先考虑的位置,以减少冗余的分析和研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也会保持对质量的追求,避免过于草率和粗糙的分析结论,以确保研究报告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另外,我意识到在证券金融分析工作中,技术和情感的结合非常重要。虽然证券金融分析是一项技术性的工作,但其中也融入了情感因素。我坚信,人们的心态和情绪对于市场走势和投资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我的工作实践中,我发现自己对于不同投资者的情绪变化和情感因素的把握能够帮助我更好地分析市场和预测走势。例如,当市场情绪高涨时,我会评估市场热点的真实性和持续性,以避免盲目追涨杀跌;当市场情绪低迷时,我会寻找被低估的投资机会,以把握回调行情。通过结合技术和情感,我能够在分析中更全面、准确地把握市场和投资者的动态。

最后,我深知学习与创新的重要性。证券金融分析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更新的领域,市场和环境的变化不断为我们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持续学习和创新对于保持竞争力和提高工作质量是非常关键的。在我的工作实践中,我常常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以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我也不断尝试新的方法和工具,以提高研究和分析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学习与创新,我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建议。

综上所述,证券金融分析是一项需要高度专业知识和技巧的工作。通过信息获取、风险评估、质量与效率的平衡、技术与情感的结合以及学习与创新,我们可以提高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准确的建议和预测,也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自己的竞争力。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和不断的学习,我将在证券金融分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证券分析心得篇八

2、能够推荐符合公司投资要求的'证券产品;

3、能够独立撰写拟投资公司调研报告,行业分析报告;

4、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1、硕士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财务等相关专业;

2、诚信可靠,学习能力强,工作状态良好;

3、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具有大局观;

4、3年以上证券研究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数据分析软件,熟悉金融行业;

5、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cfa、cpa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6、候选人有独立出具行业研究报告的能力,研究的行业、方向不限,做二级市场,a股即可。

证券分析心得篇九

《证券分析》读后感(二)

《证券分析》读后感(二)

第一部分:调查及方法之第一章

对《证券分析》有个很高的赞誉――投资者的路线图。而我感觉第一部分最像路线图。第一部分是本书的纲领所在。

1、分析定义.分析是指:认真研究现有事实,并在已确立的原则和合理的逻辑基础上试图得出结论。结合导言,我们可以发现,在平时进行分析时,分析者所依据的原则很重要。原则的合理可靠与否,直接决定了分析结论是否正确,在多大范围内正确。对不同的分析结论进行比对时,只有秉持同一原则的比对才有意义。对在不同原则下做出的不同的分析结论进行比对,属于鸡跟鸭讲。

此外,对于证券分析,很多的结论是基于未来的预期,不是现有的事实,这一点,我们应特别注意。

2、证券分析不是精确学问.格雷厄姆指出投资本质上不是一门精确的学问,因此,证券分析就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不过,人类所有的学问的精确都是有限的。就像法律、医学、军事以及企业营销一样,投资的成功跟运气和经验有密切联系。但是,在法律、医学、军事以及企业营销里,分析是必须的。换句话说在很多领域里分析不是成功的充分条件,但是是必要条件,证券分析就属于这种情况。

3、分析的困难与局限。格雷厄姆回顾了大萧条前后,美国经济和股市的大波动对证券分析造成的困难。此处的启示:我们的分析是基于一般情况做出的结论,在特殊情形下,我们的分析结论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看起来不适用,对此,我们应有所准备。(企图做出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的面面俱到的分析来,基本不可能)格雷厄姆在第一章有很大的篇幅讲了在证券分析中的一些主要障碍。形成这些障碍的原因是各不相同,但我认为有一点很重要,如果不坚持正确的原则,仅仅分析本身并不会带来良好的'结果。

4、分析的三大功能:1、描述功能;2、选择功能;3评判功能。在我们平时的分析中,大部分的分析文字都属于描述功能。例如,某某企业好,利润增长了多少,销售增长了多少,占有率是多少。这些都是描述,仅仅是第一步,接着我们应该看看有没有类似的更好的企业。几个企业摆在一起,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以及影响我们选择的因素是什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5、一个案例:1922年莱特航空每股收益2元,股息1元,价格8元。1927年,每股收益3.77元,股息2元,1928年,每股收益8元,每股资产不到50美元,每股股价280元。这是一个典型的高成长股。那时的航空业就是现在的互联网,发展空间无限,而且莱特航空的创始人就是莱特兄弟(好比乔布斯),血统不错吧。莱特航空的表现也确实亮丽。从1922年开始,到27年复合增长率是13.5%,到28年是26%。我相信这样的数据放到现在的中国,一定会有相当多的人为他歌功颂德,拼命推荐的,指出其30多倍的市盈率实在是太便宜了。当然,不用说莱特航空无论是股价还是随后几年的业绩都够惨的。虽然,这里面有大萧条的因素,都是,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在1928年购买股票支付的价款里,主要就是支付公司的前景,即将公司的前景转化成资本。他们为此支付了多少年的前景啊???(注莱特航空1929年经合并后成为柯蒂斯-莱特公司是当时美国最大的航空制造公司。二战时,公司制造了超过29000架飞机,其生产的战斗机和运输机在中国得到广泛使用,但公司随后衰落,飞机制造部门被出售,转型成为飞机零部件制造商,现在是否还存在我没有资料)

6、分析和投机。投机也需要分析,那么分析是否能使投机获得优势,格雷厄姆认为不能。我的版本对这一段的翻译是一塌糊涂。我看了以后对其意义不甚明了。但分析不能使投机获得优势这个观点我是认同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一个股票的价格价格上涨或下跌了,其中一般都会是因为有对这个股票有利或不利的因素出现了。作为投资分析,我们会对各种对该股票有利或不利的因素进行分析,看看主次,找出最主要的。如果股票的价格已经包括了企业的主要因素或者引起票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因素是次要的。那投资者应该回避这样的情况或者忽视价格的波动。但是对于投机者来说,只要价格波动达到一定程度,他就要参与其中。这样的话,分析的作用就没有了。在目前的a股,机构一般都有研究部门,但是由于他们的基本原则都是投机的,所以,研究分析对他们能带来的好处很少而无论他们的研究部门能力有多强。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证券发行

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第十一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或者审批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第十三条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发行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办法、组成人员任期、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五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参与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单位进行接触。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审批,参照前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或者经审批,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发行证券。

第十八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或者审批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证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行人返还。

第十九条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有关发行新股的条件,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原股东配售。

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发行新股。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四)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五)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六)违约责任;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第二十五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第二十六条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章证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一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二条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三十三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应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三十五条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

第三十六条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三十八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帐户保密。

第三十九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一条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十二条前条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节证券上市

第四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

第四十四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同时又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十五条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第四十六条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第五十条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第五十一条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二条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第五十三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债券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安排该债券上市交易。

第五十四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五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五十六条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

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法暂停或者终止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

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

第五十八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十九条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十条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三条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六十五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第六十六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不具备其他上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取消其上市资格的,应当及时作出公告。

证券交易所依照授权作出前款规定的决定时,应当及时作出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六十七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第六十八条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一

新修订的证券法已经施行,到底新的证券法有哪些亮点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证券发行

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七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第十九条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发行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办法、组成人员任期、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核准,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第二十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四)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五)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六)违约责任;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第三十二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第三十三条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第三十四条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第三十六条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证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八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二

引导语:证券自营是证券公司以自主支配的资金或证券,在证券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从事以赢利为目的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证券买卖的行为。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2017证券从业证券自营考点分析,欢迎阅读!

要点

内容

证券自营业务

的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体系一般规定如下:

(1)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2)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投资操作、风险监控的机构和职能应当相互独立;自营业务的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后台职能应当由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以形成有效的自营业务前、中、后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

(3)风险监控部门应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发现业务运作或风险监控指标值存在风险隐患或不合规时,要立即向董事会和投资决策机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4)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引进和开发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测量和监控程序,使风险监控走向科学化。

(5)建立自营业务的逐日盯市制度,定期对自营业务投资组合的市值变化及其对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的潜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

(6)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应的风险监控阀值,通过系统的预警触发装置自动显示自营业务风险的动态变化,提高动态监控效率。

(7)提高自营业务运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缺陷的纠正与处理机制,建立完备的业绩考核和激励制度,完善风险调整基础上的绩效考核机制,遵循客观、公正、可量化原则,对自营业务人员的投资能力、业绩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稽核部门定期对自营业务的合规运作、盈亏、风险监控等情况进行全面稽核,出具稽核报告。

(8)加强自营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自营业务人员的保密意识、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真实、合法的资金和账户。

(2)业务隔离。

(3)明确授权。

(4)风险监控。

(5)报告制度。

(1)禁止内幕交易。

(2)禁止操纵市场。

(3)其他禁止的行为。其内容包括:假借他人名义或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业务;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证券公司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三

经过了大半学期的证券投资学分析的学习,让我对证券投资有了初步的了解。我们知道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法人或者是自然人)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及这些有价证券的衍生品,以获得红利,利息及资本利得得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是直接投资的重要形式这是我对证券投资的第一印象,不过这点了解可以说是皮毛中的的皮毛,如果说用来投资证券或者是分析走势,那是远远不够的。

然而,就这门课程而言当我们初次接触时,抱着这样一种心态,学完它最基本的我们可以自己炒股了,以后可以自己进行合理理财和投资了。当初想法挺简单了,但直到慢慢的接触到这门课程时才体会到学什么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接触到股票想炒股更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掌握的还需要我们修炼内功才行。并且众所周知,股市是国家经济的晴雨表,它与国家经济密切相关,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近年来“炒股热流”席卷全中国。投资者一旦进入股市,盈亏乃兵家常事,要投资就应该有个好的投资理念和健康的投资心态。再者,做股票的功夫同样不是靠眼睛天天瞄着电脑,耳朵听着各种不明真伪的小道消息所能得到的,它需要我们在盈盈亏亏中不断总结经验。

但学期了这么长时间了,虽然实际操作不行可理论还是懂一些的,所以在此就对证券投资学的一些理论和认识作一些自我的阐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是证券投资学的基本概念;其次是我对证券投资学的认识;最后是证券投资学对我的启发。

证券投资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手段,也逐渐的成为一种理财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作为现代社会新生代的我们,更应该去主动掌握证券投资学的知识,不过这种知识并不仅仅局限于书本知识,更多的应该是实际的参与,因为理论只有实际操作化,才能验证其可行性,同时在实践中在总结出符合自身的切实可行的理论。

证券投资学的基本概念

在介绍证券投资学之前,我们先将证券投资学进行拆分,分别介绍一下证券和投资的概念,因为它们是证券投资学的主体和手段。证券是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方当事人有权按照证券记载的内容获得相应权益的凭证。股票,国债,市政债券,基金证券,票据,提单,保险单,存款单等都是证券。而投资是为获得可能的不确定性的未来值做出的确定的现值牺牲。

从以上的两个概念中我们再总结出证券投资的定义: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法人或者是自然人)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及这些有价证券的衍生品,以获得红利,利息及资本利得得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是直接投资的重要形式。证券投资学中最重要的内容莫过于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分析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的选择合理性;

2.有利于提高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3.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高风险;

4.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分析水平;

5.科学的证券投资分析是投资者获得投资成功的关键。

证券投资分析的主要方法分为两种,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基本分析是指证券投资人员根据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学及投资学等基本原理,对决定证券价值的基本要素如宏观经济指标,经济政策走势,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分布,公司销售和财务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估证券的投资价值,判断证券的合理价位,提出相应的投资建议的一种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是以证券市场过去和现在的市场行为为分析对象,运用图表,形态,逻辑和数学的方法,探索证券市场已有的一些典型变化规律,并据此预测证券市场的未来变化趋势的技术方法。

证券投资学的认识

经过这个学期学习,我知道了什么是证券,证券的分类,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融资结构、资源配置、发行方式、发展前景等;了解了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定义及它们的运作方式。并能更清楚更直观的从发展前景及当前数据对它们进行一系列的分析,从而做出我们这些初学者的判断。这其中包括对各种证券投资的收益性、流通性、风险性、流通行、价格的波动性和伸缩性的分析、评价和预期以及宏观经济、政治事件、法律规范、军事冲突、传统文化、自然条件、市场波动等各种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的的影响。在股票方面,我学会了市盈率、发行价、股票面值、股票市价等的计算,并对股票的价格指数有所了解;在债券方面,学会了对债券的终值、现值、股利贴现估价,市盈率估价等的计算;在基金方面也初步了解了一些价值分析技巧。而以上这些都是进行证券投资必备的基础知识,若想要更深层次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的学习,对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的学习。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投资的本钱,但老师让我们关注每天的大盘走势练习虚拟投资,从而慢慢来丰富和提升自己投资能力。那么在真正的投资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要进行哪些因素的分析呢。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选择一家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投资对象。然后对这家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公司的当前运营情况和今后的发展潜力。这些分析包括行业竞争力的分析、财务状况的分析、高层管理能力的分析、现金流量的分析、市盈率模型的分析、资产基准模型分析和市场模型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的评估,从而制定投资的大致方向。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投资了,投资对于我们来说一般都是短期的行为,因此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技术分析。在这过程中常用到的理论包括以下几种。第一,k线理论,了解k线的含义,通过单根k线或多跟k线组合来预断股市近期走向。第二,切线理论,证券市场有顺应潮流的问题,“顺势而为”是被投资者广泛认同的一项投资准则。想要了解大势的发展方向就得进行趋势分析,如用支撑线、压力线、趋势线、轨道线、黄金分割线、百分比线等线形进行分析,从而判断股票的走势。第三,形态理论,通过研究价格所走过的轨迹来研究价格曲线的各种形态,进而做出判断。当然这些都仅仅是理论,实际运用起来的时候就没这么简单了,所以我们才要更加注重实战训练,从实战中得出经验,最终树立相对正确的投资观。

证券投资学对我的启发

学习证券投资知识要抱着一颗平常心,注意循序渐进,不要期望过高恨不得立马学会所有的证券投资知识和技巧,使自己很快成为一名证券投资的高手,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以这种心态来学习,这本身就是一种焦虑的表现。我们一定要注意不能扭曲学习投资的动机。

所谓一口气吃不成胖子,学习证券投资就像学游泳一样,你刚学的时候只能是学会如何让自己漂起来,并尽量让自己少呛水,而不可能刚一学就马上成为泳池里的黑马。

学习证券投资,还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种学习固然有助于提高你的自信,但要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如果你想要揽尽天下所有的投资建议和技巧,再整合为一,成为你在证券投资市场取胜的独门法宝,你就会发现自己被淹没其中而难以自拔,就会让自己感到痛苦不堪。因为证券投资市场的理论、技巧和成功的经验非常多,而这些东西常是自相矛盾的,你如果想都收人囊中是很困难的,也是不可能的。

学习证券投资的正确方法是:从书籍中了解一些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然后用少量的资金进行投资,并严格按既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逐步建立起对证券投资的感性认识,并逐步积累证券投资的经验。在学习证券投资知识及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投资者始终要注意一点,那就是要规避风险、注意安全。就像有的投资专家所说的:“走入股市,最要紧的是要学会自我保护。”要增强投资的安全性,在开始进入证券投资市场时,就要善于选择一些比较稳妥、有较高安全性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刚进入市场时不至于受到市场过于剧烈的冲击,从而能保持一个较为平和与良好的心态。

综上所述,通过这一学期证券投资的学习,我认识到在股市中该从哪方面看问题,该怎样克服自己的缺点。虽然自己的结论多么肤浅,但我最起码知道入市所应该具备的条件与素质,并且自己对证券投资的爱好给自己不断探索做了催化剂,我认为炒股要看自己的技术,还要看自己的心态,还要看自己对事情的分析,看自己对股市的远见,这犹如我们做人一样,犹如我们为人处世一样,当你以一种好的心态努力去做一件事,总会有所收获的。最后还要特别感谢老师的悉心教导。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四

3、针对重点突出的个股进行分析研究,跟踪公司的财务表现及经营情况;

4、跟踪a股、港股市场主要机构观点,进行分析解读,能给出独立观点并研判市场形势;

5、服从公司根据战略变化产生的新的.工作要求。

8、能独立解读市场数据、公司财报、沽空报告等;

9、具有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良好的文笔和表达能力,逻辑思路清晰、观点明确;

10、具备高标准的严谨细心、认真负责、团队意识等职业精神。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五

3、 提供与投资相关的`其他增值服务,有较强的行情把握能力和投资分析能力。

1、金融相关专业;

2、具有金融行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扎实;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国际、国内金融产品,有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公司从业经验者优先;

5、具备相关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或海外国际金融专业者优先。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六

1具备良好的演讲和营销推广能力。

2拥有自己独立的战法系统、交易手法并能结合公司产品特色开展推广营销。

3负责研究行情及操作策略,总结目前行情现状的操作方向,支持和协助销售团队完成任务。

4能从对行业和公司基本面的连续跟踪和准确分析中,挖掘具有投资价值的领域和潜力股,及时形成有较强实用价值的投资分析报告。

5对内为营销团队提供专业知识支持,对外参加各种投资交流活动。

6具有实盘操作经验,能提供有效行情策略、即时操作建议等。

7能快速响应业务部门需求,提供专业支持。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3年以上金融公司直播讲课经验和股票等证券类投资分析经验,熟悉各类分析工具,熟练掌握证券投资技术和基本理论分析,对技术分析有独到见解。

3具有较强的'股票研究能力,善于进行题材挖掘能力,拥有良好的分析思考能力。

4对国内外重大经济事件有较高的敏感度及对该类事件的影响有独立的判断。

5熟悉宏观经济研究、策略研究或行业研究,对证券信息有比较敏锐的市场感觉,善于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和节奏。

6对于专业的市场分析和成功的市场营销能有很好的平衡把握。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七

性别:

婚姻状况:民族:

户籍:年龄:

现所在地:身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求职意向

希望岗位:证券分析

工作年限:9

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

工作经历

xx年3月—至今xx有限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工作内容:

1、负责通过股市报告会、面谈等形式,营销理财服务;

2、负责分析目标板块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列出投资原因,并给出风险提示;

3、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分析及解读;

4、负责协助基金经理,对持仓比重、结构、品种做出建议;

5、负责协助其他分析师进行投资组合的配置。

xx年3月—xx年7月xx有限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工作内容:

1、负责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咨询;

2、负责组建及管理投资顾问团队,维护投资渠道;

3、负责维护客户关系,推广并销售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

4、负责通过数据、技术面的分析来进行股票买卖的实盘操作;

5、负责定期召开投资报告会,培训客户经理的投资分析知识。

xx年3月—xx年7月xx有限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工作内容:

2、负责跟踪xx行业动态,并对行业内变化个股做出分析评价;

3、负责维护客户,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xx基金的交易,并指导交易员完成交易指令;

5、负责培训下属员工以及分配部门任务。

教育情况

毕业院校:湖南工程学院

最高学历:本科

所学专业:金融学

语言能力

英语:优秀粤语:较差国语:优秀

自我评价

在证券公司任职x年,对于股票投资具有深入的研究,善于数据挖掘和财务分析,对于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发展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具有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曾在知名财经杂志发表文章数篇,得到读者的.欢迎。能够承受巨大的工作强度,抗压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高,团队合作意识佳,希望在证券行业继续发展。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八

「摘要」立法应控制国有企业从事证券交易的资金和性质,而不是剥夺或限制它依法支配自有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从事投机或投资活动。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并将于197月1日施行。从总体上看,《证券法》是我国迄今为止最贴近市场经济的大法之一,它比较充分地吸收境外证券立法中带有普遍意义的一些制度,重点借鉴、吸取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监管的经验、教训,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但由于制订过程中的种种原因,《证券法》的结构安排、条款内容也存在着若干缺陷或瑕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部法律的质量。

1.禁止证券从业人员持有、买卖股票《证券法》第37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该条第2款规定:“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该条规定既缺少法律依据,也违背国际惯例。从股票性质来看,它和债券一样,是一种体现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它是民法意义上的非限制流通物,持有和买卖股票,是任何公民享有的一项受宪法、民法保护的民事权利。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虽然由于其职业是和证券打交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这不构成剥夺其享有证券投资权这项民事权利的理由。不允许其持有股票,就如同不允许经手和保管现金的财务人员持有人民币一样不合常理。从国际上来看,也从未见有禁止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股票的立法先例,特别是证券公司的职员参与股票买卖的情况更是十分普遍。

从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对证券从业人员规定更高的职业标准、道德规范、法律义务均是必要的,但不得剥夺其法定权利或权利能力。无论是国外证券法,还是我国《证券法》,都规定内幕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买卖证券,同时还规定了特定人员的持股申报、以及不得进行短线交易等制度。因此,从法律上说,证券从业人员受“不得进行内幕交易”、“不得进行短线交易”和“证券持有申报制度”等法律义务约束就足矣。我国实施法制以来的教训反复证明:矫枉过正的立法条款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无法有效实施,反而使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力受到削弱。由于《证券法》第180条所规定的没收、罚款、行政处分是与该条规定直接挂钩的,因此《证券法》在今年7月1日实施后,该条规定能否有效执行将面临严峻考验。

2.违法、违规证券发行的处理《证券法》第18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或者审批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证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行人返还。”

[1][2][3][4]

证券分析心得篇十九

2、构建用户行为建模,支持个性化项目;

3、构建数据评估体系;

4、构建业务数据分析体系,帮助确定各项业务数据指标;

5、负责用户行为数据分析,通过监控及分析,推动产品改进,运营调整;

8、负责用户行为调研,通过海量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形成报告,汇报给决策层,支持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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