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汇报与评估中,总结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如何高效备考,取得优异成绩?掌握这些技巧和方法,可以让你的文章更有吸引力和说服力,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可和赞赏。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原则
第十条严禁以聘有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为招牌,高额收费招生,牟取暴利。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职务。
第三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单位的条件
一、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状况
1、聘用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协调本单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
3、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4、为外籍专业人员配备业务素质良好的中方合作人员。
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状况
l、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外籍专业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
2、聘用目标明确。
3、有教学(科研)评估和鉴定制度。
4、有请示报告和统计制度,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
三、工作和生活的条件
四、聘用经费的保障
1、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经费有保证。
2、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人均年经费不低于本地区规定数额。
3、外籍专业人员的工资能保证其基本生活开支。
五、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渠道情况
有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合法渠道并了解其主要业务活动情况。
第四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六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申请和审批依据以下程序:
第五章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办的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外籍人员在公司就业的管理,确保外籍人员在公司正常工作、生活及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范围内签定工作合同的外籍工作人员。
第二条:外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外籍人员入境进入公司后立即与公司外管联络员联系,进行入住登记,外管联络员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外籍人员进入公司后必须及时进行体检,确定不得携带任何传染性疾病。
第五条:外籍人员如果未办理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证,必须积极配合外管联络员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外管联络员负责办理相关证件。
第六条:如果未能及时相关手续,根据事实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籍人员未能及时提报相关材料,入住登记等,造成事故的,由该外国人对延期办理负责;外管联络员在外籍人员填报相关材料后情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由外管联络员对延期办理负责。
第七条:外籍人员如有出境情况须提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由外管联络员进行登记。
第八条:外籍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应规定处罚。
第九条:外籍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如外籍人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外籍人员须及时交还就业证和居留证等有关证件,由外管联络员及时报告相关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出境手续。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二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提高到4800元,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4800元不超过1500元的302480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4800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4800元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4800元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4800元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4800元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外国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判定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其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
1、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住时间超过90天或183天但不满1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住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缴纳无住所但在缴纳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缴纳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时间超过5年纳税义务: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劳作合同期限
劳作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依据自身的工作必须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天。
4、劳作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元/月(按照劳作合同法规定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其他福利待遇: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劳作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乙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如果乙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甲方有权提出解聘;乙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实连续病休15工作日后仍不能持续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乙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6、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四
个税精灵,精心为大家准备了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500元起征点,包括工资税率表、年终奖税率表、劳务税率表等等,简单明了的表格,让您看得明明白白。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五
一、 涉外用工中,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取得额外证件。
1、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成为适格的劳动者,必须取得三证。
2015年10月1日施行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 4条规定,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 。
可见,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证。所以用人单位聘用或接收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该人员应该持有就业许可证。 而且根据该规定,为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是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
2、若无就业许可证, 但持有《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2015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4条第2款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外籍人员未办理就业许可证却在中国境内就业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调整, 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不被支持 。
1、《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据此规定,纳入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的条件为
(1) 用工单位必须是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 被用工一方必须为劳动者。而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均享受劳动权利。所以作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及港澳台居民,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就业条件,才能成为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2、2015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四)》第14条第1款“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 合法打工的“洋员工”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我国规范外国人就业工作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这些规定重点在就业资格和手续办理方面。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并未涉及外国人就业问题。
上海市原劳动局1998年出台《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6条“用人单位与获准聘用的外国人之间关于聘用期限、岗位。。。等权利义务,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所以很多企业与外国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主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
但是若劳动合同没有涉及的,外国人维权是否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可见,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就业的,除了双方约定及基本保证劳动权益外,还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外国人合法就业的争议解决,除了双方约定,也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比如,外国人合法就业,劳动合同没有涉及经济补偿金,但合同到期,外国劳动者仍可依据合法就业、劳动合同,主张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四、司法实践中,对于外国人就业不规范、不被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中,有的人认为该劳动关系无效,应该按照双方过错承担劳动合同无效的损失;有人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形违反法律法规,不属于无效合同,法律也没有明确其为无效合同,可视为存在劳务关系。劳动报酬等诉求可参照双方约定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度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
(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第十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
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二)聘用意向书;(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第十四条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许可证书。
第十五条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外事办公室的通知函电和文化部的批件(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合作交流项目书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职业签证。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第十七条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另外做个补充:未持职业签证入境,需在华常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外方高级管理人员(指外籍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和副厂长),凭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及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六
关于聘用法国籍_______先生的申请(分支机构申请书示范文本)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________银行于________年成立,总部设在上海。主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同业拆借、外汇兑换、结汇、首汇、代客外汇买卖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北京分行作为总行的直属分支机构成立于________年。截止到2003年底,分行总资产达到________元。目前为提高我行营销工作人员素质,全力进军外资企业市场,为金融企业人世做好准备,我行计划聘请美籍人士________为我行的市场营销顾问,主要工作为负责我行对外资企业的营销、对我行员工进行营销工作培训以及为我行制定未来几年的营销工作计划等,拟聘用期限一年。
________先生毕业于_______大学,参加过很多有关金融和如何在亚洲开展业务方面的研讨会,在美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上都创下出色业绩,曾任________公司执行副总裁和首席运营官。他以出色的领导才能创下不俗成就:商业信息的捕捉,不确定性事件处理,冲突管理,流程管理和职员开发。
经我行全面考查,认为________先生为我行急需的'人才,故向贵局申请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手续,请协助为盼。
________银行北京分行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公章)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七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第五条 其他福利待遇:
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乙方应遵守中国的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如果乙方违犯中国的政府法令,甲方有权提出解聘;乙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15工作日后仍不能继续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乙方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八
个人所得税专题汇总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20重庆市工资扣税标准最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参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一览2017年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临界点详解年终奖个税临界点是多少外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政策2017年广州最新工资扣税标准2017年终奖金个税计算方法(最新)
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提高到4800元,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4800元不超过1500元的302480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4800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4800元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4800元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4800元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4800元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外国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判定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其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
1、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住时间超过90天或183天但不满1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住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缴纳无住所但在缴纳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缴纳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时间超过5年纳税义务: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2016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3.外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政策
4.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最新版
5.个税起征点历年调整记录
6.20最新工资扣税标准怎么样的?
7.工资扣税标准最新情况
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下载
级数扣除费用标准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外籍人员申请书篇九
一、外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相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的原则,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各负其责。
二、来校从事教学、留学、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外籍人员到校后,国际合作交流处应及时将外籍人员的有关资料信息情况通报保卫部。
三、外籍人员到校后应及时办理相应证件,凭证出入校门、公寓等场所。
四、各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外籍人员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并要求外籍人员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五、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严保国家秘密,做好外籍人员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给上级部门。
六、建立健全外籍人员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纠正违章违纪。安排好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切实做好外籍人员的安全工作。
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外籍人员公寓,外籍人员不准擅自留宿他人,对私自留宿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交由保卫部进行处理。
八、保卫处需完善对外籍人员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及外事工作的工作程序,预防涉外事件的发生;对外籍人员公寓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对窃密、泄密和涉外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九、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后果轻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十
在中国缴纳无住所但在缴纳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缴纳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小姐/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受聘于:(以下简称甲方),职位:,月工资为纯现金税后人民币:元(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岗位补贴、社保等项目组成)。合同期限一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职业操守合约如下:
一、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听从直属上司以及酒店执行最高层(总经理),完全遵照本职的岗位职责要求,全心为所聘的企业服务自觉维护企业(甲方)的合理利益。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源,乙方应自觉保守秘密,不得外泄露。
三、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给予以服从。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严格遵守甲方员工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下列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任职期间已完成的或正在制作的作品、技术成果或计算机软件等,甲方拥有所有权,乙方应负有严守机密和保护作品完好性的义务,同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将其从甲方经营地携带或发送出去。
3、甲方所有的生意、交易、有关事件、顾客、营销和其他活动,以上这些会在乙方任职期间发生的有关机密。
七、凡涉及与工作合同以及工资的一切有关事项,均属机密,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乙方离职时,乙方须提交酒店的全部文件,有关酒店的生意、交易、事务、有关事件、顾客市场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任何文件的所有权均属甲方,离职时,甲、乙双方将对乙方所管辖、使用物品、工具进行盘点,如出现不合理损坏及遗失,乙方须按采购原价赔偿甲方。
九、乙方在职期间将享受与制约于以下福利待遇:
1、享受每月例休4天(如生意忙时休不了的可推迟下月再休)待遇;。
2、不给予任何积休意义上的补薪;。
3、由甲方给乙方先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订金,该订金在未来三个月工资里分期扣除;。
4、乙方就职满半年,可享受为期按照各级别报销标准给予报销,每半年休一次,不满半年则不能享受(总经理、楼面经理、厨师长、副厨师长可享受每半年一次休假10天,外聘主管级每一年休假一次天)。
5、享受公司提供吃、住等待遇,如外搬出公司宿舍,将不给予任何补贴(酒店提供经理餐一日三餐,中、晚、宵夜。总经理、楼面经理、厨师长、副厨师长、厨师主管、楼面主管、小江可享受)。
6、来回程票务报销标准:总经理、楼面经理、厨师长、副厨师长可享受当日来回所产生的飞机票务报销(外聘人员主管级享受火车票来回报销),辞职者不享受回程票务报销。
7、补贴通讯费:总经理、厨师长每月各报元通讯费,楼面经理每月报100元通讯费,其他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十二
为保证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效益,作好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外专局、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外籍专业人员的.分类
外籍专业人员可分为长期专家、短期专家和顺访专家三类。长期专家指工作一学期或一学期以上、进行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外籍专业人员;短期专家指工作不足一学期、主要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科研的专家;顺访专家指外单位主请、应邀顺道来访我校进行学术交流的海外学者、专家。
(二)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目的是提高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水平,聘用的重点是开设新课程、开设不可替代性的课程、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和完成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提升我校国际化程度。
(三)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条件
1、长期外籍专业人员
(2)经严格体检,具有健康证明。
(3)在其本国无法律纠葛。
(4)对我友好,愿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尊重我国风俗习惯。
2、短期专家和顺访专家
(1)短期专家或顺访专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其专攻的学术领域有一定造诣。
(2)聘请对象应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3)聘请对象的研究专长应与我校有关重点学科或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相吻合,以保证较好的聘请效益。
(一)长期外籍专业人员和短期专家
1、各院系应有计划地选聘专家,至少必须提前三个月物色好合适人选,向对外合作交流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中外文简历,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聘请外籍专业人员审批表》(附件一)。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签署意见后,呈分管校领导批准。最后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省教育厅同意后,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取“签证通知函”和批复,在省外办办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并将“签证通知函”和“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发给被聘者,供其办理来华签证手续。
3、聘用院系应主动通过函电与应聘人联系,落实讲学及科研活动安排。
4、长期外籍专业人员入境后的接待安排、结聘离华的各项事务以及有关的礼遇活动,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统一拟定计划,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聘用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合。
(二)顺访专家
1、各院系应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和师资培养、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各类科研项目的需要,有计划地选聘顺访专家。至少须提前三个月根据已物色到的人选,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聘请外籍专业人员审批表》(附件一),提供中外文简历,送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签署意见后,呈分管校领导批准。
2、聘用院系应主动通过函电与应聘人联系,落实讲学及科研活动的安排。
1、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管理职能部门是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具体工作实行分工管理,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主要负责涉外和生活管理,后勤部门予以协助,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员选聘和教学管理。
2、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制定全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计划,审核和上报聘用单位提交的待聘人员材料,督促聘用单位对外籍专业人员进行合同式管理,年终作好当年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总结。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对外籍专业人员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的过程中,聘用单位及其他合作(联系)教师应给予积极配合。
3、聘用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聘用计划,选聘外籍专业人员,向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上报其材料,并对其任务、工作量、期限、待遇、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仲裁等内容签订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的统一合同。对应聘来校的外籍专业人员必须根据聘用计划来组织实施教学、讲学和合作科研等。聘用期满后,外籍专业人员必须向聘用单位递交一份工作总结,聘用单位则必须对专家的教学、讲学或科研等工作作出鉴定,报送对外合作交流中心。
4、聘用单位应为所聘外籍专业人员配备一名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认真的中国教师作为合作(联系)教师,以便在业务上进行合作,在生活上予以帮助。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较多的聘用单位还应配备一名外事秘书,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和协调工作。
1、在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设立专家经费,用于支付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费用。
2、外籍专业人员的经费使用和用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3、长期外籍专业人员的费用分为国际旅费、工资和其他在华费用。其中,外国语言专家合同期为一年的可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合同期为一学期的可提供单程国际旅费,均以提供捷径国际机票的方式执行。工资标准、住房标准和其他在华费用标准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的财力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统筹安排。
4、短期专家的费用分国际旅费和在校费用(食宿、报酬),国际旅费一般由专家自己承担,在校食宿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按相关标准支付。在校报酬由聘用单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支付。如安排短期专家顺访其他单位,聘用单应事先与其他单位协商好城市间交通旅费和当地接待费用的承担办法。
5、顺访专家的费用分国内城市间交通旅费和接待费用两项。聘用单位应事先与其他单位协商好顺访专家来我校的城市间交通旅费,我校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一般只提供单程旅费、食宿费用。聘用单位按照学校规定支付相关报酬。
6、结聘后,聘用单位应及时总结聘用成果,并报送至学校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及相关部门。
本规定自20xx年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十三
第八条
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查看更多离婚协议范本
乡村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家政服务行业的合同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十四
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立即辞退乙方:
2、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则应该赔偿乙方外聘人员各级别一个月赔偿金工资,并赔偿乙方外聘人员各级别返回标准报销路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涉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十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十三、乙方离职报告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自动放弃一个月的工资用为甲方补偿。
十四、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际服务日期的终止而结束,如还需签约合同应提前20天双方按约定签署。
十五、本合约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如有违反本合约内容的行为,乙方可向有关部门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外国人合同范文3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乙方应如实填写《聘任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供甲方建立电子档案。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白班夜班轮换工作制(电工、厨师为常白班)。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薪酬管理办法》。
2、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在试用期结束领取正常薪酬期间,甲方连续十个月按500元/月或当月月薪为标准计留乙方岗位保证金,留够保证金后,薪酬正常发放。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擅离职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发至当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本人岗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籍人员申请书篇十五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6957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