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书籍,对其中的观点、思想和情感的理解与体悟的记录。读后感的开头可以引用一句有趣的句子或问题,引起读者的兴趣。小编搜集了一些别人的读后感心得,供大家参考和思考。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一
记读后感何臻昀暑假里,我和爸爸去逛新华书店。我们走到了儿童读物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套《西顿动物记》,便让爸爸给我买下它。爸爸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简介,又看了看价格,便同意了。回到家,我立刻拆开包装,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西顿动物记》一共有10本,爸的送了我其中的5本,分别是:《孤熊华普的一生》、《春田狐的爱》、《永远的领袖银斑》、《田野主人豁豁耳》和《红颈环的林中悲歌》。这些书除了《永远的领袖银斑》之外,都是讲妈妈、爸爸对自己的孩子的保护、关心、爱和生存本能的事的。而《永远的领袖银斑》是讲乌鸦群的领导者银斑对自己的乌鸦群的关心和非常照顾这个乌鸦群当中的弱小者,并且教给它们一些飞行的技巧,以致于它们不会合理地使用飞行这一技巧当中的某些本领。后来它(银斑)在和猫头鹰的争斗和对抗中失去了生命,其它乌鸦很怀念它。在这本书中也详细描写了银斑的两位助手——“蓝眼睛”和“棕眼睛”。其它的书不管是《田野主人豁豁耳》还是《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或者是《春田狐的爱》,它们的结局都会令人热泪盈眶,很让人感动。它们的结局都是妻离子散的,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不忍在往下看下去了。在实际生活中,我也感受到了来自于爸爸、妈妈的爱。虽然他们的爱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愿意为自己的孩子而不惜牺牲,但是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他们无时无刻都在爱着我们。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二
雪被汽车轧瘪在路面上,叫人心里难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变成乞丐的富翁还是成为了富翁,成为富翁的乞丐却还是变回了乞丐,两人又回到了最初互换角色的开始。但我对类似的文章那么容易忘却,难道是我自己麻木的着了魔,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几天都没看到你来我们教室送她了!
它主要讲的是:作者去参观熊场,看到了熊在被人抽取胆汁时痛苦的表情――两眼暴突、四肢发抖。看到这里,我很揪心,假如站在那儿的不是熊而是我们,那抽取胆汁时钻心的痛楚,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
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亲情和友情。亲燕为了喂食雏燕,每天都会不辞辛苦地外出捕捉昆虫达两三百次。为什么动物都知道要保护弱小,而我们人类却还要去捕杀他们。人类和动物本是一家人,环境的恶化已经使有些动物无家可归了,如果人类再大肆捕杀,那么最终所有的动物都将灭绝,人类也不可能再单独延续生命。
星云大师曾经说过:“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为别形躯。”在一切众身平等的情况下,如何让动物得到应有的待遇,是身为人类的我们该好好思考的。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西顿动物记》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称为世界动物文学之父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那么生动,那么有魅力。机智勇敢的狼王老暴,认真负责的`乌鸦银斑等形象,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毛丽这种勇敢无私的母亲形象,让我的心灵颇为震感。因为白尾兔的敌人十分多,连人类都是它们的天敌,于是,毛丽毫不自私地将生存技巧全部教给了豁豁耳,希望它能快乐地生存下去。当我读到豁豁耳面临被黑蛇吃掉的危险,毛丽如剑一般的穿过森林,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它时,我明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最无私的!
情不自禁地,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日常生活中,我的妈妈对我也是无微不至地关心呵护。记得有个乌云密布的早晨,妈妈再三叮嘱我带伞,可我却还是忘带了。中午,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落下来。我正在认真写作业,忽然有同学告诉我,有人找我。我头一抬,看见穿着雨衣的妈妈站在窗口。她把伞递给我,有点生气地说:你怎么还是忘带了?淋湿了感冒好玩啊?什么时候才能听话一点?伞拿着,我还得赶紧上班去听着妈妈絮絮叨叨的话语,我心里暖暖地。我明白,爱之深才会责之切!
动物与动物之间有这样的情,更何况人与人之间呢?所以我们要用自己的孝心报答父母对我们点点滴滴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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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四
银斑是一大群乌鸦的首领,它率领着鸦群在自己的领地上幸福而快乐地生活着。银斑不仅拥有令人惊讶的智慧、丰富的生存经验和高超的御敌本领,而且还具有非凡的勇气,这一切使它成为了鸦群当之无愧的引导者。
作为领袖,银斑从来没有贪图享受。每当遇到险情时,它都是冲在最前面,,把危险和苦难留给自己,把安全和幸福留给他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是在和劲敌猫头鹰的斗争中度过的,最终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
银斑虽然离开了我们,但它的身影却永远留在我的心中,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它就象一颗耀眼的明星,永远的闪烁在我的心中。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五
《动物记》这本书其实是一本呼唤人类保护动物的书,读完这本书后,你就会为这些被人类杀死或是当钱来赚的动物而感到惋惜。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最有印象的一篇文章是“被人类将恩仇报的义犬小花”,那就让我来讲一下这篇文吧:,一场5.2级地震袭击了四川,不过那次地震并没有造成众多人员伤亡,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村子里的小花(狗),救了大家。在一次中午,大家吃完饭准备午睡,突然,小花开始像发了狂似得乱叫,邻居们也被它吵着了,开始到小花的主人家里对小花说、骂,小花见人们不懂它的意思,便哭了起来,见到狗哭了,人们开始心慌了,怕有灾难来。便开始挨家挨户地通知乡亲们,叫他们赶快收拾好东西,放在行李箱里,把它带到一片离村子较远的一片空地上集合。猜对了,过了20分钟,地震来了,幸好乡亲们都来的及时,没有受伤。最后在小花的帮助下,一些被埋在废墟里的人,一一被救出,而且只是受了点轻伤!可是,抗震指挥部决定,为了预防病毒传染,把狗狗一起集中在一个地方杀掉!小花就这样结束了生命。
读完这篇故事,谁不伤心呢?我想,抗震指挥部为什么不把狗狗统一带到一个地方进行消毒和打疫苗呢?为什么非要做这样如此残酷的举动呢?我想不好。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六
无论哪国哪地,无论大街小巷,也无论山川田野,似乎都可以遇到几只悠闲散步地的小麻雀。没人打搅的时候便三五成群,四处觅食。远远眺望,就像一只只跳动着的音符,非常可爱,也非常普通。这便是麻雀,也是动物界的最后烈女。
麻雀是属鸟纲,文鸟科,成年体长约14厘米的小动物,在人类经济活动的地方几乎都可以看到它那一蹦一跳的身影,它把巢穴建在人类居住的房檐下。因此我们可以说它是对人类依赖性最强的鸟类,但它同样也是唯一一种不向人类屈服的鸟类。没有人可以养活麻雀,麻雀是十分顽强的,对人类送到嘴边的美食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唯一的答案便是——绝食。麻雀绝食的`顽强使人类折服,这视尊严比什么都重要的鸟儿只属于天空,在人类的笼牢根本无法看到它可爱的身影。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麻雀的尊严所折服——它只不过是一只随处可见的小鸟,并不是什么珍贵的保护动物。不幸被人类捕捉到了,完全可以向他们屈服,而麻雀选择的却是以死相抗,坚决不认输,它不以任何利诱而背叛自己的尊严。想到这里,我的脑海中又立刻冒出另一种鸟儿——鹰,被称为“鸟中之王”的鹰。现在竟过着帮人类捕获猎物的生活,慢慢地变成了“鱼鹰”的时候,是不是令人很惋惜?如果它不向人类服输,得到的绝对不止是一条向主人苦苦乞求过来的小鱼。这可怜的“天之骄子”,去展翅在属于你的天空去,去寻找属于你的尊严去吧!
我们可以背叛与失去一切,但绝不可以背叛与失去尊严!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七
通过读《我的第一本动物宝宝成长图画书》,我了解了动物宝宝们是在什么环境中成长的,感受到了它们出生时的可爱与笨拙,成长时的`顽强与坚韧。
自然界就像一个隐藏着无数秘密的天然大花园,里面栖息着成千上万的动物。有光彩夺目的百鸟之王—孔雀,有凶狠残暴的“恶魔”—袋獾,也有勤劳的除害员—刺猬,还有很多很多其他动物。通过阅读,我明白了当一个爸爸、妈妈的辛苦和不易。例如,丽鱼妈妈产下卵之后,立刻将卵吞进口中。为了给宝宝们提供充足的氧气,丽鱼妈妈必须连续十天不吃不喝。想必当时丽鱼妈妈一定十分饥饿,但是为了让宝宝顺利出生,她还是选择了忍饥挨饿。瞬间,我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道:“原来大自然是那么地神奇,那么地有趣!
在这本书中,我不仅可以学习到动物宝宝们在诞生、成长、生活习性等方面的丰富知识,还可以感受到温馨的亲情教育、动人的生命体验。
怎么样?《我的第一本动物宝宝成长图画书》是不是很值得读呢?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八
只有再风雨中能为彼此付出生命的情感才能算是真正的友谊。
――题记。
小狼威尼的妈妈和哥哥姐姐都丧生于猎人的枪口之下,它则被卖给了酒店的老板,在酒馆的院子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这里,客人们经常那它取乐,镇上的狗也总是欺负它,只有酒馆老板的儿子吉姆可怜它、照顾它。吉姆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他和威尼一样孤单。两颗孤独的心很快就靠在了一起,他们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然而,好景不长,吉姆因病离开了人世。威尼怀着对吉姆无尽的思念,一直守在吉姆的墓前。小时候噩梦般的经历给威尼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痛,它痛恨醉汉和狗,总是忍不住攻击他们,它终究没有逃脱跟自己亲人一样的命运,也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我闭目沉思。威尼有错吗?为什么猎人们要用尽千方百计来杀害这只比人还要重感情的狼呢?没错,我承认威尼攻击过醉汉和狗。但,那是因为他们总是伤害威尼。
我很喜欢这只重感情的小狼。它用自己的方式安慰吉姆,逗吉姆开心。吉姆死后,它没有离开这给它留下了无数悲伤的小镇和树林,而是默默地守在吉姆的墓前。这一点就算人也未必能做到呢。在吉姆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里,威尼因见不到吉姆而不安。有一天,吉姆冒着会被父亲训斥的风险,乞求父亲让自己与威尼相见,见到威尼的吉姆似乎健康了许多。
我认为,一对真正的朋友不但要互帮互助,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对方。吉姆和威尼正是一对合格的朋友。他们没有因为长期没见到对方而将对方从记忆中抹去。
我们常说,×××和×××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可真正的朋友又有多少呢?又有多少友谊能和这超越生死的友谊相提并论呢?友谊不是一幕短暂的烟火,而是一幅真心的画卷;友谊不是一段长久的相识,而是一份交心的相和。
《西顿动物记》告诉我,友谊,就好比一条简单的线。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它都会把你从沼泽地里拉出来。这线,是坚固的,除非是你亲自剪断它。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九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很好看的科普书,书名是《动物的智慧》。现在,我就要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分为几个篇,如“生存篇”、“谋食篇”等,分别介绍了动物的生存方法、动物怎么猎取食物、动物的.通信等地方。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篇章是智慧篇,它写出了动物的智慧。
动物具有数数的能力。有一位动物学家,用鸽子做实验对象,教会了鸽子数数。他先在桌子上放两个盒子。一个盒子是空的,上面涂了一黑点;另一个盒子里有几粒玉米,上面涂了两个黑点。之后,他把一只饥肠辘辘的鸽子放进屋子中。鸽子东啄西啄,努力寻找食物。半个小时后,它终于吃到了盒子里的玉米。不久后,它就明白了:在有两个黑点的盒子里有食物。几个月后,它又会分辨三和四个黑点了。而鹦鹉、寒鸦和马数到了五和六个黑点,而乌鸦、喜鹊和松鼠竟数到了七个黑点。这些长毛的“数学家”还挺了不起的嘛!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很想看看这本书呢?快来看看呢,这本书决不会让你们失望的。而且,通过这本书,你们将会对动物有一层新的认识!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套书,名为《西顿动物记》。其中,我最喜欢《超越生死的友谊》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狼威尼和男孩吉姆之间的深厚友谊。小狼威尼的妈妈和哥哥姐姐都丧生于猎人的枪口之下,它则被猎人卖给了酒馆的老板,在酒馆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这里,客人们常常拿它取乐,镇上的狗也经常欺负它,只有酒馆老板的儿子吉姆可怜它,照顾它。
吉姆是个不幸的孩子,他和威尼一样孤单。两颗孤独的心很快就靠在了一起,他们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他们沉浸在这份友谊带来的快乐时,死神悄悄地降临,吉姆因病离开了人世。威尼怀着对吉姆无尽的思念,一直守候在吉姆的墓前。为了生存,它不得不晚上去镇上寻找食物。小时候噩梦般的经历给威尼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痛,它痛恨醉汉的狗,总是忍不住攻击他们,这最终给它带来了杀生之祸。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当我看到小男孩死后,小狼经常去墓前看他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小狼很感恩,男孩很善良,我希望世界没有猎人这个职业!
精选小学动物作文评语。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一
大家知道棉尾兔吗?棉尾兔是兔子的一种,在北美洲的中西部数量众多。为什么叫棉尾兔呢,那是由于它的尾巴短而且蓬松,环绕起来像一个棉花球。这种兔子的耳朵很长,眼睛很大,而且眼睛是棕色的。我想,这样的大眼睛是用来更好地观察敌情的吧。鹰、狐狸、狼甚至人类都是棉尾兔的天敌。因为棉尾兔的皮毛可以做衣料,肉可以食用,这就导致了每年有85%的成兔和幼兔被猎杀,大多数的棉尾兔在自然条件下的存活期一般不会超过一年。
豁豁耳,是棉尾兔中的一只乖巧聪明的公兔。说起它名字的来历,那可是相当惊险的一幕——一只大蟒蛇咬住了它的耳朵,要不是妈妈毛丽与大蟒蛇斗智斗勇,豁豁耳也许就不可能化险为夷了。但是耳朵上的伤口却成了它的名字——豁豁耳。妈妈毛丽与豁豁耳这对母子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经历了大蟒蛇的事件后,豁豁耳不再像以前那么顽皮了。它用最短的时间掌握了妈妈教给它的所有生存技巧,理解了大自然对弱小动物的无情。经历了种种困难的豁豁耳已经变得成熟了,不但学会了保护自己,还在危急的时刻能够智斗兔子大块头,挺身而出保护妈妈。但是不幸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在狐狸的一次追赶中,妈妈毛丽为了保护豁豁耳,跳进了冰冷的湖水中,再也没能游上来。
这本书给我的心灵带来了深深地震撼,对母亲这个角色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母亲毫无保留地传授着自己的生活经验,深怕孩子在现实中吃亏,这是做母亲的本性;在一次次面对生命威胁的时候,母亲总会选择把危险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留给自己的孩子,这是做母亲的本能。这是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选择,这是一种毫不犹豫的选择,这是每个做母亲的必然选择!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人类如此,动物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母爱,如同温暖的阳光洒到孩子身上,拥有母爱就会拥有坚强,拥有幸福;拥有母爱便会没有黑暗,没有恐惧!母爱至高无上!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二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名字叫《西顿动物记》。和我以前看过的书不同,这套书里的故事都是悲剧,看得我很伤心,忍不住一次次流下同情的泪水。
《西顿动物记》分为五本书,讲了五个悲伤而感人的童话故事。《孤熊华普的一生》为我们展现了从小失去妈妈和弟兄的孤熊华普艰辛和奋斗的一生;《春田狐的爱》让人感叹动物一样拥有伟大的爱,狐狸妈妈极力营救被捕的小狐狸却无法成功,不得不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让小狐狸获得永恒的自由和尊严;《永远的领袖银斑》赞扬了为保护鸦群安全,与凶恶的猫头鹰机智周旋,不惜英勇牺牲自己的乌鸦首领银斑;《田野主人豁豁耳》讲述了小兔豁豁耳在妈妈毛丽无微不至的养育和教导下,成长为田野的主人,但妈妈为掩护豁豁耳脱险,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描写了松鸡红颈环在与天敌和猎人的斗争中失去了一个个亲人,自己也不幸中了圈套,结束了短暂而凄凉的一生。
读完故事,抹去泪水,我陷入了沉思。《西顿动物记》里的动物们勇敢、顽强、聪明、可爱,却时常遭到人类贪婪的捕猎和无情的伤害,结果原本并不主动与人为敌的动物也开始报复人类。我在科普书上读到,自然界是个庞大而复杂的生态链,人类并非大自然的主人,而和其他动物一样,是生态链中的一环。假如动物们在人类的捕杀下纷纷灭绝,整个生态系统就会严重破坏,最终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安全。
动物是人类的伙伴和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我们要遵从大自然的法则,爱护动物,与它们和睦相处,让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永远生机勃勃,这就是我读了《西顿动物记》后最深的感受。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西顿动物记毛毛的冒险之旅》,这本书讲的是浣熊毛毛不仅好奇心很强,还十分的倔强,听不进妈妈的劝告,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有一天,毛毛没有听妈妈的话跟家人走散,结果被捕兽夹捉住,被印第安人带出了森林,幸而被好心的农场主伯恩收留,在农场里度过了一段备受宠爱,幸福快乐的时光。然而因为毛毛实在太淘气了,它闯出了让伯恩一家无法原谅的大祸,因此被赶出了农庄。幸福的日子戛然而止,毛毛成为训练猎犬的工具,危险临近,情况万分危急,在这个时候毛毛想起了爸爸妈妈教给它的本领,它爬上了一棵大树钻进了树洞里,躲过了猎人及猎犬的追杀。
历经了种种风雨,毛毛终于和家人团聚了,它认识到家才是最温暖的地方,它变得乖巧懂事,长大后还成为了一个负责任的好爸爸。
看完这本书我也和毛毛有同感,我也觉的家是最温暖的地方,家里有我最亲的亲人,他们爱我也包容我,无论我取得成绩还是遭受挫折,他们都在我背后支持我。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四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莉妈妈很伟大,它教会了它会的所有东西,小兔子也在真正学,从这个故事里我还学会了,妈妈这辈子不能陪你一辈子的,我们根动物一样,爸爸妈妈都会老,我们都会长大,将来,我们也会向爸爸妈妈那样,也会老,小兔子豁豁耳也根我们一样,都会长大的,莫莉妈妈根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都会老的。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五
暑假里,我和爸爸去逛新华书店。
我们走到了儿童读物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套《西顿动物记》,便让爸爸给我买下它。爸爸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简介,又看了看价格,便同意了。
回到家,我立刻拆开包装,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西顿动物记》一共有10本,爸的送了我其中的5本,分别是:《孤熊华普的一生》、《春田狐的爱》、《永远的领袖银斑》、《田野主人豁豁耳》和《红颈环的林中悲歌》。
这些书除了《永远的领袖银斑》之外,都是讲妈妈、爸爸对自己的孩子的保护、关心、爱和生存本能的事的。而《永远的领袖银斑》是讲乌鸦群的领导者银斑对自己的乌鸦群的关心和非常照顾这个乌鸦群当中的弱小者,并且教给它们一些飞行的技巧,以致于它们不会合理地使用飞行这一技巧当中的某些本领。后来它(银斑)在和猫头鹰的争斗和对抗中失去了生命,其它乌鸦很怀念它。在这本书中也详细描写了银斑的两位助手——“蓝眼睛”和“棕眼睛”。
其它的书不管是《田野主人豁豁耳》还是《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或者是《春田狐的爱》,它们的结局都会令人热泪盈眶,很让人感动。它们的结局都是妻离子散的,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不忍在往下看下去了。
《西顿动物记》这套书就汇聚了大量的爱,并让我们懂得关爱,理解父母对我们的那份爱。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六
《永远的领袖银斑》这本书是西顿动物记中的一本。
这本书是讲一群乌鸦的故事。有一只乌鸦来到了首领银斑的队伍,因为这只乌鸦还比较年轻,所以同们们给它取了一个外号――蓝眼睛。
蓝眼睛在棕眼睛和银斑的帮助下,学习到了可靠的飞行技术和枪的危险,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成员,也成为了一名辅导员。
但银斑为了保护整个乌鸦群告诉了猫头鹰它自己就是首领银斑,银斑就被猫头鹰吃掉了。蓝眼睛也就继承了首领银斑的职位。
我在这个故事中知道了要为别人着想,不能只为自己着想,这样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让你活在别人心中。而且作为一个领袖,必须要有知识和责任心。
年轻时的乌鸦是蓝色的眼睛,再在一些就变成棕色的眼睛,等到完全老了就变成黑色的眼睛,这可是一个小知识哟。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七
“是一只老鼠。”我说,接着补充了一句,“也许是一只田鼠。”
“不。”他蹲下来,看着那只老鼠,摇摇头说,“这是一只旅鼠。”
“真的?”我惊叫起来,这就是北极旅鼠?除了颜色深一点之外,它看上去与我们家乡的田鼠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我仔细地端详着它那黑色的绒毛和尖尖的嘴巴,近乎自言自语地说。
“是的,这就是神秘莫测的北极旅鼠,人们研究了好几个世纪,却始终解不开它们的奥秘。”说着,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并自我介绍说,“我是丹尼斯,从纽约来的。”
丹尼斯·马洛拉斯先生是纽约动物协会的成员。
他坐到草地上,抓起那只旅鼠,很内行地让它张开了口,露出了尖利的牙齿:“它们虽然是哺乳动物,但在所有动物之中,甚至也包括昆虫在内,是繁殖能力最强的动物,也许只有细菌分裂才能如它们相媲美。它们一年能生七八胎,每胎可生12个幼崽。更加有趣的是,只需20多天,幼崽即可成熟,并且开始生育。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直直地望着我。
“意味着它们繁殖得很快呗。”我半开玩笑地面答说。
“繁殖得有多快呢?”他追问道。
“这……”我无言以对了。
“让我们算笔账你就知道了。”他把老鼠放进一个纸袋里,从背包中取出了本子和铅笔,“一对旅鼠从三月份开始生育,假使它们一年中生了7窝,每窝12只,一共84只,这是它们的第二代,也就是儿子和女儿。再假设每胎都是6公6母,则为6对。20天后,第一胎的6对开始生育,每胎12只,一下子就可生出72只,一共可以生6胎,则为432只。40天后,第二胎的6对也投入了生育大军,它们一共可以生5胎,若每胎12只,则为360只。以此类推,那么,它们的孙子和孙女能有多少呢?一共可以有1512只。这是第三代。不要忘了,40天以后,第三代的第一胎共36对也开始繁殖了,它们的第一胎就可以生432只,一共可生5胎,为2160只。还有第三代的第二胎到第七胎呢,所以第四代一生可以生出6480只小老鼠。照这样推算下去,第五代为25920只,第六代为93312只,第七代为279936只,第八代,也就是这一年的最后一批为559872只。你看看,从三月份的2只,到八月底九月初就会变成967118只的庞大队伍!就是由于气候、疾病和天敌的消耗等原因中途死掉一半,也还有50万只!天哪,这简直像是一个天文数字!”他把推算的结果摆在我的面前,用手指着那些数字说。
我迟疑地接过他的本子,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数字,内心深表怀疑。于是自己动手,重新推算了一遍,所得的结果竟然和他的完全一致。“是的,”我喃喃地说,“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数字。”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如此广阔的北极草原上,有时候,它们的密度竟能达到每公顷有250只之多!这还只是旅鼠的第一大奥秘。”看着我惊讶的表情,他显得有点得意。
“幸好它们只是一些小老鼠,如果再大一点,例如是兔子或者山羊之类,还不把地球上所有的草都吃光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不会的,大自然是要进行干预的。”他把本子收了起来,望了一眼那个盛老鼠的纸袋子,“实际上,旅鼠并非每年都大量繁殖,而是有节制的,并且有丰年和歉年之分,大约四年左右一个周期。在平常年份,旅鼠只进行少量繁殖,使其数量稍有增长。而在歉年或叫做小年当中,它们的计划生育很严,甚至可以使其数量基本上保持不变。只有到了丰年,当气候适宜和食物富足时,它们就像听到一声令下,齐心合力地大量繁殖起来,使整个种群的数量急剧地膨胀。一旦达到一定的密度,例如一公顷有几百只,奇怪的现象就发生了:这时候,几乎所有的旅鼠一下子都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它们东跑西颠,吵吵嚷嚷,永无休止,停止进食,似乎大难临头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似的。这时的旅鼠不再胆小怕事,见人就跑,而是恰恰相反,在任何天敌面前它们都显得勇敢异常,无所畏惧,具有明显的挑衅性,有时甚至会主动进攻,真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更加难以解释的是,这时候,连它们的毛色也会发生明显的变化,由灰黑变成鲜艳的橘红,使其目标变得特别突出。所有这些奇怪的现象加在一起,惟一可能而且合理的解释是,它们千方百计地去吸引像猫头鹰、贼鸥、灰黑色海鸥、粗腿秃鹰、北极狐狸甚至北极熊等天敌的注意,以便多多地来吞食它们。这与自杀没有什么区别,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的敢死队差不多。”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我却怎么也笑不出,陷入了迷惘的沉思。在这个星球上,一切生物都在为了生存而竞争,而那些可怜的旅鼠怎么会想方设法去自杀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不去大量繁殖,不就可以避免这种悲剧!
丹尼斯大约猜透了我的心思,收敛了笑容,认真地说:“这就是旅鼠的第二个难解之谜。但是,无论怎样地暴露自己,因为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而天敌的数量却总是有限的,要靠这种方法来减少数量收效甚微。因此,它们似乎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显示出一种非常强烈的迁移意识,纷纷聚集在一起,渐渐地形成大群,开始时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到处乱窜,就像出发之前的乱忙,正在做着各种准备似的。但到后来,不知是谁一声令下,也不知道是由谁带头,它们忽然朝着同一个方向,浩浩荡荡地出发了。而且往往是白天休整进食,晚上摸黑前进。沿途不断有老鼠加入,队伍愈来愈大,常常达数百万只。它们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前赴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前进,决不绕道,更不停止。一直奔到大海,仍然毫无惧色,纷纷跳将下去,被汹涌澎湃的波涛吞没,直到全军覆没为止。这就是所谓‘旅鼠死亡大迁移’。”说到这里,丹尼斯似乎也感慨起来,两眼眺望着远处的天边,仿佛是在自言自语,“真是滑稽可笑!真是不可思议!这就是旅鼠的第三大奥秘”。
“它们这种大迁移是不是因为发生了大饥荒,而试图去寻找一块水草丰美的新领地而误入歧途呢?”
“不像。”丹尼斯摇了摇头,“旅鼠是一种啮齿类动物,主要以草根、草茎和苔藓之类的植物为食,这些植物遍布北极草原,即使达到每公顷250只的密度也还是地广鼠稀,不可能发生严重的饥荒。而且,它们不是偶然的来一次大逃亡,而是周期性的,每隔几年就来一次,而且沿着一定的路线,所以不大可能是因为饥饿所致。更具有说服力的是,它们在迁徙途中即使遇到食物丰美的地区也不停留。由此可见,导致它们大迁徙的原因决不是因为饥荒,而是另有他图。”
“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也许它们只是聚在一起,到处乱跑,而把大海当成它们经常穿越的小河沟也说不定。因为它们的视力很差,鼠目寸光,看不到远处的东西,所以很难把大海和小河沟区别开来。”
“不!不!”他坚定地摇摇头,“有人专门研究了各地旅鼠迁移的方向,结果发现,它们最终的目的都是奔向大海。例如,瑞典和挪威中部的旅鼠是往西奔向大西洋,而挪威北部的旅鼠则是往北奔向巴伦支海。奇怪的是,还没有发现哪个地方的旅鼠是往南迁移的,其实只要它们稍微往南走一点,就可以找到食物丰富且气候温和的天堂。由此可见,它们似乎是按照某种严格的指令行事,明白无误地都把大海看作自己最终的归宿。”
“还有一个问题,”我急不可耐地打断了他的话,“如果所有的旅鼠都这样匆匆忙忙地跳进大海去自杀了,那么它们不是早该断子绝孙了吗?”
“这一点你就放心好了,它们还不至于傻到那种地步。”他笑了笑,似乎早就料到我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当它们要进行大迁移时,总是忘不了留下少量的伙伴看家,并担任起传宗接代的神圣任务。这看上去真是天意。”
“那么,旅鼠为什么会有如此超强的繁殖能力而过一段时间又要来一次集体大自杀呢?”我终于提出了这一问题。
“不知道。”他耸了耸肩膀,“这是动物学中,特别是有关动物行为的研究中一大难解之谜。”“有什么假说吗?”我仍不甘心。
“没有。”他摇了摇头,“因为这些行为如此稀奇古怪,以致人们连可能的假说也提不出来。”说着,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沾在身上的草叶和尘土,“许多动物学家和动物行为专家对北极的旅鼠进行了详细的观察和研究,总想解开其中的奥秘,但是都失败了。因此,我虽然没有对旅鼠进行过专门研究,所知道的这些只不过是道听途说,但我总是觉得,过去的事实似乎表明,看来用通常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是难以解开旅鼠之谜的。”我们边走边谈,慢慢地往海边走去。刚刚走到悬崖的边缘,他却突然大叫一声,纵身就要跳将下去。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我一把揪住了他的背包带。这回轮到他哈哈大笑了,他笑得弯下腰去,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真认为我会像旅鼠那样不顾一切地跳下去吗?决不会的。在旅鼠的奥秘还没有弄清楚之前,我自己却先跳到海里去自杀,岂不是比旅鼠还要荒唐滑稽?”笑了一阵,他忽然若有所思地说:“不过,人类也许应该从旅鼠身上学到点什么。例如,如果人类也毫无节制地繁衍去,也许有一天不得不走旅鼠的道路。”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八
暑假里,我和爸爸去逛新华书店。
我们走到了儿童读物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套《西顿动物记》,便让爸爸给我买下它。爸爸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简介,又看了看价格,便同意了。
回到家,我立刻拆开包装,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西顿动物记》一共有10本,爸的送了我其中的5本,分别是:《孤熊华普的一生》、《春田狐的爱》、《永远的领袖银斑》、《田野主人豁豁耳》和《红颈环的林中悲歌》。
这些书除了《永远的领袖银斑》之外,都是讲妈妈、爸爸对自己的孩子的保护、关心、爱和生存本能的`事的。而《永远的领袖银斑》是讲乌鸦群的领导者银斑对自己的乌鸦群的关心和非常照顾这个乌鸦群当中的弱小者,并且教给它们一些飞行的技巧,以致于它们不会合理地使用飞行这一技巧当中的某些本领。后来它(银斑)在和猫头鹰的争斗和对抗中失去了生命,其它乌鸦很怀念它。在这本书中也详细描写了银斑的两位助手――“蓝眼睛”和“棕眼睛”。
其它的书不管是《田野主人豁豁耳》还是《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或者是《春田狐的爱》,它们的结局都会令人热泪盈眶,很让人感动。它们的结局都是妻离子散的,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不忍在往下看下去了。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九
在寒假里我读了《海洋动物园》这本书,书里有很多海洋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海洋中的巨人——鲸,它的身体很大但它脾气温和,是人类的'好朋友。
它的头上有一个出气孔,喷出来的气体像一个喷泉,很好看。
看了这本书我还知道鲸不是鱼,是大型的哺乳动物,我很喜欢它。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三,我怀着兴高采烈的心情和伙伴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动物园里参观。
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只五颜六色的牡丹鹦鹉,它的头顶像一颗璀璨的蓝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身披“绿铠甲”,可真美!然后我听到了鸟儿悦耳的鸣叫声,真是令我心旷神怡。接着,我看到一只只活蹦乱跳的袋鼠在小房子里尽情的玩耍,最后让我刮目相看的是阿拉伯大狒狒,五年级的大哥哥们给它丢食物,哥哥把没剥壳的花生扔进去,狒狒用手掰不开,便把花生在地上搓呀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花生剥开了,狒狒细细地品尝可口的花生,多好吃呀!
最令我情有独钟的就要数孔雀开屏了,公孔雀头带蓝皇冠,穿着五光十色的“小褂子”,尾巴一翘一翘的,像一把“大扫帚”,真是令我惊叹不已,太美了,哇!我兴奋地叫道:“快看,孔雀开屏了。”,孔雀的尾巴徐徐张开,一扇一扇,像一位小仙女在翩翩起舞,羽毛上的斑点像一个个小眼睛,在阳光的衬托下显得格外耀眼,孔雀缓缓转动起来,在展现它的风姿,并且发出吱吱的叫声,“真像仙女下凡啊!”我情不自尽地赞叹道。
时间匆匆地过去了,该回学校了,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动物园,这里的一切都是这么美好,真让我们留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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