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的一个总结和归纳,是我们自我成长的一个必要步骤。写总结时应尽量客观公正,避免个人情绪和偏见的色彩。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不同主题,可以丰富我们的思维和写作技巧。
论证据的论文篇一
论证方法是指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是论点和论据之间逻辑关系的纽带,中考要求掌握的有以下四种:
1、道理论证:是引用具有权威性的言论证明论点的方法。所以这种方法使用得当,有很强的论证力量。分析引证法的作用,应先弄清引用了谁的言论,是为了证明什么,再把握引证法的特殊作用--具有权威性,论证有力。
2、比喻论证:就是通过形象的比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这种方法可深入浅出地把道理讲得通俗形象,容易被人接受。
3、举例论证:是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的方法。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所以举出确凿典型的事实来证明论点,能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4、对比论证:是用正反两方面的事实和道理进行鲜明对比,从而证明论点的方法。分析对比论证方法作用,两个方面xx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答题思路:(1)道理论据,增加论据的权威性。(2)事实论据,从哪个角度来证明论点。(3)比喻论证,或生动形象证明了……,或深入浅出证明了……(要根据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关系来确定)。(4)对比论证,两个方面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论证据的论文篇二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以电子数据形式出现的文字、图片、音像等正以日新月异的态势,冲击着原有的社会生活。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电子邮件与传统证据相比有许多迥然不同的地方,这无疑对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就证据法律制度而言,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问题,值得我们研究与探讨。
一、电子邮件及其特点。
电子邮件是通过internet或intranet等网络进行互传信息的数字化通讯方式。作为信息世界的产物,其高效、便捷和经济性得到了人们的首肯。人们从终端机输入文件、图像或声音等,就可以通过邮件服务器将电子邮件传达到另一终端机上。从证据的本质上讲,电子邮件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原件”,它只是计算机能够识别的由“0”和“1”组成的一系列二进制编码,即“字符串”。只有通过一定的输出设备,电子邮件才能被显示观看。因此,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邮件有以下特点:
1.易破坏性。电子邮件是用二进制数据“0”和“1”来表示的,并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储存于介质之中。因此,如果人为地对电子邮件进行删除、篡改,从技术角度上讲,不仅仅轻松、容易而且不留痕迹,很难查清。轻易一个指令的键入,完全可以使其面目全非而且一经发件人从其“发件箱”,“回收站”中将文件删除,电子邮件便不见踪影。这表明电子邮件具有易破坏性。
2.隐敝性。在计算机内部,一切信息都被数字化了。计算机通过二进制编码的形式将电子邮件中包含的图像、文字、声音等信息转化为一系列的电脉冲从而实现某种功能。由此可见,电子邮件都是以无形的编码来传递的,如果没有一定的输出设备,电子邮件就看不见、摸不着,因而具有隐蔽性。
3.唯一性。电子邮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每一个电子邮箱均对应一个唯一的注册用户,其用户名、帐户名、密码均是唯一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无法开启邮箱,收发电子邮件。这对于证明案件事实意义重大。在网络犯罪中,电子邮件往往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唯一依据。
此外,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邮件还有收集迅速、易于保存、占用空间小、传输方便、可反复重现的特点。可见,作为一种信息资源,电子邮件无疑符合了当今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它已被现代经济社会报接受并且在立法上有新体现。19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就是说在民事诉讼中,e-mail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成立与否的一种有效证据。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法定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视听资料等七种电子邮件尚未被纳入法定的证据形式当中。然而,由于电子邮件与传统证据形式相比,具有许多优越性,它已成为犯罪分子进行网络犯罪的首选工具,有关暴力、欺诈和色情等情况,无时不在网络空间恣意横行。因此,就电子邮件是否应纳入刑事诉讼中作为认定案情的依据,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意见趋于一致,认为电子邮件尽快以一个新的证据种类纳入到刑事诉讼证据清单范畴中。笔者亦持该观点。
刑事诉讼发展的需要迫切要求电子邮件应尽早纳入法定证据种类之中,然而由于电子邮件特殊性,其能否满足证据一般属性,是一个仍然争议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本文拟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来对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进行分析。
二、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
1.客观性。所谓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发生的案件的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作为与国际互联网络连接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通信方式,电子邮件与传统通信方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把人们所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网络传输呈现在对方的电脑屏幕上,因此互无“真迹”,充其量也只是在电脑上打印件,轻易一个指令可以将电子邮件修改甚至面目全非。因而许多学者对电子邮件的客观性提出质疑。然而笔者认为,极易删改和伪造的特性并不能否定电子邮件的客观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字化形式的电子邮件毫无疑问是客观存在,不是无法感知的虚幻的东西。对于邮件的极易删改性和伪造性,我们可以通过严格的证据收集、采信制度来弥补。电子邮件的客观性的实质在于其内容的可靠性。因此,只要能保证其来源的.可靠性的邮件本身的完整性的电子邮件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怎样才能保证电子邮件的来源可靠呢?笔者以为必须对电子邮件的创制者、创制时间、创制地点、创制对象及创制过程都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只有这样才能确定电子邮件所反映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是否有被删除、篡改可能。对于电子邮件的完整性的确定,笔者以为必须做到电子邮件必须完整地向信息的接受人发送,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重组;在电子邮件发送时,一般应将其作备份处理,由于电子邮件是通过网络传输的,网络服务者将为传输的电子邮件负储存义务以便于电子邮件的创制人与接受人的信息对比,从而达到检验电子邮件是否完整的目的。另外,电子邮件在传输过程中,网络的安全运行也是保证信息完全的一个前提。
2.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材料有实质性联系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对电子邮件的关联性,学界一般都认可,争议不大。在人们收发邮件的过程中,电子邮件服务商都会在服务计算机中自动记录使用的情况,并保持一定的时间。此外,由于电子邮件具有唯一性的特征,每一个电子邮箱只对应一个注册用户。这样一来,电子邮件与案件事实材料的关联性就更加有保障,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也更加让人信赖。
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的新载内容的形式。”现在的问题是,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变化,法律还未来得及做出相应的调整。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电子邮件是诉讼证据。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依照第一意见,即使由权威部门认证了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它仍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因为电子邮件不是适格的证据,不产生诉讼上的证据效力。如此一来,我们完全可以说我们维护了法律形式上的定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牺牲了实质上的公平。第二种意见则对法律作相对广义的解释,笔者赞同这一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这种观点并未违背法律,没有与形式正义相抵触。对某一条文作相对广义的解释,有一本前提是不与法律的明文规定相抵触,我国法律也的确未明文禁止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因此,这一解释并未违背法律的明文规定。同时,采取这种解释也符合法律的精神。为了保证法律的连续性和权威性,要动辄修改法律是不可能的,而社会生活又是日日更新的,为了减少法律脱离社会实际生活的可能性,我们应该在一定限度内给法律本身可自由伸缩的弹性。作这样解释,认为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符合法律的精神。
第二,我们目前商业上已经广泛运用电子邮件,如果不将其作为诉讼证据,会限制电子邮件在商业领域中的应用,降低商事交易效率,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现在国际间的交易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国家在努力使电子邮件具有证据效力。联合国19《电子贸易示范法》的第9条明确肯定数据电文的证据价值;美国在其司法程序中也肯定e-mail的复印材料可作为证据加以接受。华盛顿前检察长就以e-mail为直接证据对侵权者提起刑事诉讼;面对网络世界的混乱,德国于8月1日开始实施《为信息与电信服务确定基本规范的联邦法》(又称《多媒体法》),在该法中就对电子证据做出了规定。
由以上分析得知,电子邮件具备了证据的基本特征并且也符合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国际潮流。笔者因此有理由认为我国应尽快对电子邮件进行深入研究,尽早将其纳入法定证据种类范畴内以顺应e-mail作为诉讼证据的国际潮流。
【参考文献】。
[1]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2]高树辉,冷元潮.浅谈数码影像及照片的证据地位感光材料,(6)。
[3]刘强.试论网络司法中的电子证据[j].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学报,(3)[4]赵冬燕,范德月,于丽萍.论e-mail证据能力[j].经济与法,(3)。
论证据的论文篇三
“讲道理”是议论文写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总有许多同学,只会提观点、摆材料,而不会论证。对文章进行道理分析,既可增强论证的深度,揭示论据所蕴涵的道理,说明其与论点的联系,又能显示出作者思维的缜密。常见的论证方法有:
一例证法。
例证法也叫事例论证,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一种方法。这是运用归纳推理形式进行论证的一种方法,易于掌握,用得也普遍。“事实胜于雄辩”,在典型的事例面前,道理不言而喻。因而几乎每篇议论文都少不了它,特别是论证新颖的、有指导意义的论点,更需要多用它。
引证法也叫道理论证,是通过引用名人名言、古诗文名句、反映科学规律的俗语谚语警句等来证明自己观点正确可信的一种论证方法。它的好处是丰富论证的内容,增强论证的权威性,对论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文中恰到好处地引用名言警句,可使文章增添色彩,提高分数档次。
要注意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的区别。直接引用是指直接摘录原材料的有关词句,务求文字、甚至标点均准确无误,引用时用引号表示;间接引用是指摘引或概述原材料中有关词句的大意,不必用引号,但要注意人称的转换。无论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它们都必须与所论述的中心论点相一致。对于引用的词句,一定要根据文章的观点加以分析,其方法如事例论证一样,可以先引后议,也可以先议后引,还可以边引边议。
如:在人类的语言中,有一个最神圣、最崇高、最永恒、最能超越时间和空间、具有不朽的价值的词,那就是‚祖国‛。屈原抱石怀沙,投身汨罗江时,想到的是祖国;文天祥过零丁洋,浩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引用)时,想到的是祖国;岳飞发出‚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引用)的豪言时,想到的是‚祖国‛;谭嗣同面对刀俎,引颈就戮时,面不改色,‚我自横刀向天笑‛(引用)。他想到的还是‚祖国‛;陆放翁说:‚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引用)他魂牵梦萦、念念不忘的也是‚祖国‛;抗日民族英雄吉鸿昌将军就义时慷慨陈词:‚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引用)他甘洒热血,视死如归,所报者,也是‚祖国‛。(用了六个例子)。
对祖国,他们有着浓烈、深沉、溶解不开的爱恋。为了祖国的命运,他们甘愿将血肉之躯献出,化入祖国的大地,“血沃中华肥劲草”。(道理阐释,深刻透彻)。
三
因果法因果法是议论文最常用的方法,最能体现作者思维的深刻性。对于一件事,可以把它当成“果”,从而“溯因”;也可以把它当成“因”,从而“求果”。这种“溯因求果”的方法,就是因果分析论证的方法。
如:
对于食品企业而言,消费者的生命就是企业的生命。(观点)只有把尊重消费者的生命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企业才可能长远发展。(阐释)2011年3月15日,央视曝光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济源双汇使用瘦肉精猪肉生产产品。据估计,此次事件将至少吞噬掉双汇集团年销售收入的五分之一。(事例)为什么一次瘦肉精事件会使企业遭受如此惨重的损失?表面上看是(因为)济源双汇和政府执法部门抽查、监管不力,乃至“18道检验却管不了一头猪”,实则是(因为)政府执法部门和企业对消费者生命的漠视,心中只有钱权,而置百姓生命于不顾。(因果分析)此次事件再一次说明:不尊重消费者的生命,消费者也不会尊重企业的生命,企业终将经济受损甚至倒闭。(拓展扣题)。
四假设法。
假设法也是一种常用的论证方法。如果事例是正面的,通常从反面进行假设,如果事例是反面的,通常从正面进行假设,此为逆向假设;也可以沿着材料的方向继续拓展假设下去,并推论其可能产生的结果,此为同向假设。
位,企业才可能长远发展。(阐释)2011年3月15日,央视曝光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济源双汇使用瘦肉精猪肉生产产品,据估计,此次事件将至少吞噬掉双汇集团年销售收入的五分之一。(事例)正是因为济源双汇和地方政府的抽查、监管不力,视消费者的生命为儿戏,才使整个双汇集团同受牵连而蒙受巨大损失。(因果分析)试想,如果地方政府和济源双汇能够真正担当起自己的职责,呵护消费者的生命,把住每一道关口,又何来“18道检验却管不了一头猪”的天大笑话?又怎会让一个国人心中引以为傲的国内肉食品龙头企业一夜间形象陡落?(逆向假设分析)对于食品企业而言,消费者的生命就是企业的生命。只有真正为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把好每一道关,企业方能长盛不衰。(扣合)。
试想,如果企业都像济源双汇一样只知牟利而不顾消费者的生命,政府执法部门都只知应付而不严格把关,不但政府的公信力会丧失殆尽,而且企业也必将被消费者抛弃,国家经济也必将因此而垮台。(同向假设分析)。
五比较法。
比较法也是一种常见的论证方法,分对比与类比两种。
(1)类比法。
所谓类比,就是借助某个或某几个类似的故事、实例或写作者安排的情境,进行由此及彼的推理。运用某个材料的引申义,通过类比,来论证文牵的观点,这种方法简称类比法,也叫引申论证法。用作类比引申的材料,一般是寓言、童话、典故、神话故事,还有自然现象和社会幽默小品。类比论证的好处,在于这些材料的本身的生动有趣及其哲理性,会使文章的观点鲜明深刻,而且生动引人。
在运用娄比论证时,要注意如下两点:
类比分析法,尤其是由物及人的类比方法,常用在作文的开头,既可点明主题,又能增添文采。
如:
美丽,宽广的大地因尊重每一棵小草、每一株大树而充满生机。一个企业,尤其是食品企业,只有尊重每一位消费者的生命,才能发展壮大。(类比)。
(2)对比法所谓对比,就是把正反两方面的论点和论据加以剖析对照,达到否定错误观点,树立正确论点的目的。用正面的或正确的观点同反面的材料或观点进行对比,作者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就能得到直露显豁的表现,具有很强的论证力量。
对比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横比”,一种是“纵比”。
“横比”是把同一时期的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事物进行比较。
“纵比”是把同一事物在不同时间的不同情况作比较。
如:当我们整天为食品安全战战兢兢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国家对这件事的高度重视,看到国内一些有良知有远见的大企业,始终在坚守着‚质量就是生命‛的信条。(观点)完达山靠其过硬的质量从未检测出不合格产品,并成功收购了三鹿集团;(例1)西安银桥乳业30年一直秉承‚以质量求发展,靠诚信铸品牌‛的经营理念,牢记‚产品就是人民,质量就是生命‛的信念。(例2)还有一步步成长为中国乳品十强企业之一的伊利集团、蒙牛集团……(例3)一个个令国人骄傲的品牌依然在坚守着自己的企业良心,呵护着消费者的生命,难道它们不值得其他企业效仿吗?(分析扣合)。
六比喻法。
比喻法是用打比方来论证论点的方法。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生动、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1)单个设喻。
例如:《机遇》一文这样写:“有些成功的得来,往往看似一蹴而就,带有一定的‘机遇’,实际上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宛如一粒种子,深深埋在土壤之中,不断地吸收养料水分,苦熬过严寒和干旱,日益具备了破土而出的条件,而这时,‘机遇’便宛如适时的春雨,使种子得以顺利地发芽、开花。我认为成功与机遇的关系就是如此。”
(2)连续设喻。
例如:毛泽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在论证精兵简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时,就连续设喻:缩小过去的庞大的战争机器,就像‚气候变化了,衣服必须随着变化‛;我们要变成孙行者,‚化为一个小虫钻进铁扇公主的心脏里去把她(指日本侵略者)战败‛;‚我们八路军新四军是孙行者和小老虎,是很有办法对付这个日本妖精或日本驴子的‛。
这一连串比喻针对一些同志对实行“精兵简政”政策的意义认识不足,一连用随季换衣,孙悟空对付铁扇公主,“黔之驴”等三件事作比喻,深入浅出地加以阐明。如果只用一个比喻,就不能收到这样的效果。
又如:这便是文学工作者一生的语言工作内容,这工作是继续不断的,如同一个忠实勤劳的农夫对土地的加工,种植于人生有益的禾苗,锄刈那妨碍禾苗生长的莠草。那个农夫细心到这个地步,他经常在他的田地里视察,拔去苗陇里的每一棵莠草,把禾苗扶植得整齐茂密起来。
此例先总的把文字工作者的继续不断的语言工作比作农夫对土地的加工,然后连着用种禾苗、锄莠草来比喻语言工作的具体内容,最后又连用农夫视察田地、拔每一棵莠草、扶植禾苗来比喻语言工作者的细心。这一连串的比喻构成一个整体,生动形象,很好地为论证观点服务。
七反证法。
设的错误和间接归纳出反面假设的荒谬性。
(1)直接反证,如论证“时间的重要性”,就先从不重视时间入手:论证它的危害和错误,由此间接证明了时间的重要性。又如,论“摸着石头过河”的必要性,先从反面论证不遵循科学规律,不调查研究盲目乱闯的弊端,再来论述“摸着石头过河”的必要性,使正面立论的基础更加坚实。
例1:“如果反对实事求是,反对从实际出发,反对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那还说得上什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呢?那会把我们引导到什么地方呢?很明显,那只能把我们引导到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只能引导工作的损失和革命的失败。”
这段文字中“如果”之后用的便是反证法:不是从正面讲实事求是会怎样,而是从反而许不实事求是会怎样,来证明实事求是的意义。
(2)间接反证,是一种归谬法,“归谬”,就是导致谬误。这种方法是先假定对方的论点是对的,然后用它作为前提,导出一个显然是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的论点是错误的。这种方法仅用于反驳错误观点。
例2:赫尔岑是俄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他有一次参加一个晚会,晚会上演奏的轻佻音乐使他非常厌烦,他不得不用手捂住耳朵。
小结:以上所概括的这几种论证方法,仅仅使用其中的一种,有时论述也会过于单薄。为强化说服力,在一篇文章中要根据文章的论点,按照自己掌握和挑选的论据,灵活运用,合理兼顾,一般应综合运用二三种。不过,使用多种论证方法一定要注意突出其中的一种,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佳作赏析】。
坚守个性。
‚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是孔子的个性,这个性,无奈却执著;‚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这是屈子的个性,这个性,孤独却坚定;‚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是苏子的个性,这个性,自信而昂扬。
回首历史,猛然发现,屹立于高山之巅的恰恰是那些在浊流中却依然坚守节操与志向的人。这节操与志向,便成为先贤们熠熠闪光的个性。正因他们坚守个性,才能傲视群芳,彪炳史册。
[运用归纳法,由上文举例通过分析搭桥,引出观点。]。
人们不禁要问,当今社会,人们时时呼吁个性,前卫者时刻标榜个性,那么个性到底指什么呢?有人把独特的发型叫个性,有人把奇装异服称个性,有人把哗众取宠的媚俗叫个性,有人把特立独行的孤傲叫个性,甚至有人故意说反话、唱反调,语不‚惊人‛死不休,标新立异,美其名曰‚非主流‛。这些真的是个性吗?回首遥望屹立于历史之巅的先贤,哪一个靠的是奇装异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司马迁,‚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的陶渊明,‚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太白,‚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林则徐,‚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一座座丰碑,让我们看到了个性的真正内涵:那是在污世浊俗中对本真的坚守,是一种精神气质、理想操守,是对人生价值的追求,更是对民族命运的披肝沥胆。
[本段通过正反对比,理清概念,指出“时尚”不等于“个性”,揭示了什么是真正的“个性”。]几千年的中华文明,虽无比辉煌,却也压抑了个性。翻开史册,我们听到的是一声声壮志难酬的呻吟,是‚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喊。如今,闭关锁国已成历史,创新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旋律,张扬个性是时代的最强音。时代要创新,社会要发展,个性要解放。解放个性才会激起人的创造才能,才会更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发展,因此张扬个性已成为时代的需要。
[本段先从历史入手,进行反面论证,说明为什么要张扬个性。然后再从现实角度正面分析,指出时代发展需要张扬个性。]时代需要个性,个人更需要有个性。有个性,才能坚守本真,才能在发展的大潮中不盲从,不迷失自己,不妄自菲薄。在好莱坞这个充满名利欲望的圈子里有这样一位导演:在好莱坞工作近30年,却从未因商业目的拍摄过一部‚大片‛;在斯皮尔伯格、卢卡斯等人靠电脑特技猛抓观众眼球时,他却始终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冷静地剖析着社会和人类的种种顽症;他冲击奥斯卡20年,皆以失败告终。这个人就是美国现实主义电影导演马丁〃斯科西斯。在好莱坞只崇尚商业结果的环境下,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意愿,坚守艺术的个性,被公认为美国战后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导演之一,成为世界级电影大师。试想,在好莱坞商业巨制风靡全球之际,如果斯科西斯一味跟风,只求效益,只讲包装,那么电影界只会又多了一个想象天才,在喧嚣的英雄救世背后又怎会有理性的冷静?我们又怎能通过电影看到对人类顽疾的深刻反思?因此,真正的个性不是追风,更不是盲从,而是对内心精神世界的坚守。有时执著坚守,不随波逐流,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本段主要通过举例论证、反面假设论证分析坚守个性的意义。]个性的张扬能推动社会进步,但并不是所有的个性追求都是好的。哗众取宠的媚俗,或是故意的背叛与标新立异,不但不会获得社会的认可,而且会很快走向生命的尽头。个性的解放不能是无限制的自由,它要以是否符合社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正义的宣扬为衡量标准。
[本段辩证说明并不是所有的个性都是好的,评判标准是“是否符合社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正义的宣扬”。]在人人张扬个性又容易迷失自我的时代,如果每个人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本真,不随波逐流,那么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因个性而精彩。
跟踪训练一。
阅读下列语段,思考该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
语段1:
别人说他一辈子都要跛脚,他自信,他从小就对家人和自己说:我一定要站起来,我还要穿皮鞋,最终他还是做到了。他也靠着自己那惊人的自信使他这艘汪洋中的小船在大风、大浪等灾害下依然不翻。我们感叹他们很厉害,厉害什么?厉害的就是比我们常人多的那份自信,他们相信自己。(举例论证)。
语段2:
们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绊脚石,我们只有发扬顽强拼搏的毅力才能征服它,才能摘取成功的果实。因为有了毅力,就有了与困难作斗争的勇气;有了毅力也就有了恒心。狄更斯说得好:‚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因果论证)。
语段3:
高适的‚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与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都用优美的语言送走了友人,达到了友情的沟通。李白《蜀道难》一文中劝说友人归来的语言精辟,达到了友情的沟通。从李白的‚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可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友人便从言语中感受到友人的关怀,沟通也便到了心坎。沟通并不像白居易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它需要语言为它传达彼此的关切。友情的沟通,需要语言的钥匙。(引用论证)。
语段4:
异国,饱经磨难,终成雄才大略才实现的。世界著名文豪小仲马,之所以能写出震动世界的名作《茶花女》,是因为他从父亲大仲马的身上继承的不是万贯家财,而是敏锐的观察力和细致入微的描写人物的能力才获得成功马的。事实告诉我们:以本事处世,则事业可成,功名可就。相反,身继巨富,而无本领者,则只能是事业无成,乃至国破家亡。秦二世胡亥继承了秦始皇留下的‚践华为城,因河为池,金城万里‛的万世之业,可谓遗产之巨了,然而仅仅三年,便落得个‚身死人手而七庙隳‛的为天下人耻笑的下场。究其原因就是胡亥自己没有经天纬地的治世之才。历史上的后主刘禅及李煜不都是鲜明的例子吗?(因果论证)。
语段5:
首先你要有一包上好的咖啡粉,或者自己买来咖啡豆亲自磨制,只有保证它的质量,你的工。
作才能不至于建立在枉费时间的基础上。就像我们做人,不论你包装得多花哨,多么迷人,你本人,你骨子里首先得称得上精品;否则,一切外在的东西都是枉费。坚持自我的价值。每个人都有优点,肯定它,发挥它,不要因为别人的言论而犹豫,‚我是这样吗?‛坚持自己是一包上乘的咖啡粉,将注定你以后被人认可的确数。如果你坚持做到这一点,恭喜!(比喻论证)。
语段6:
济,命途多舛‛。然而直面挫折,他却能达人知命,笑看人生。试想,如果没有王勃开朗阔达的胸襟,哪能有他吟放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千古绝唱?(假设论证)。
语段7: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穿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那么朋友,我们从时代的大舞台上走过,又该留下点什么呢?我们应当留下青春的骄傲,寻梦的足迹;我们应当留下真我的风采与个性的张扬;我们应当留下无悔的演绎和星光的灿烂!(类比论证)。
生物学家巴斯德指出:‚在观察的领域里,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试想,如果弗莱明不是一个细菌学专家,或者对葡萄糖没有历经数十年的研究,或者粗心大意,把发霉的培养液随手倒掉,那他还能成为青霉素的发明者吗?(假设论证)。
跟踪训练二请以“磨难,能带领人冲破黑暗,绽放光彩。”为文段观点,并作为文段的开头,运用多种论证方法,写成一段话。
语段。
1、磨难,能带领人冲破黑暗,绽放光彩。(例证法)。
语段。
2、磨难,能带领人冲破黑暗,绽放光彩。(引证法)。
语段。
3、磨难,能带领人冲破黑暗,绽放光彩。(对比法)。
语段。
4、磨难,能带领人冲破黑暗,绽放光彩。(假设法)。
跟踪训练三。
本次作文:阅读下列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人们对羡慕的感觉都是相似的,但对羡慕的认识是各不相同的。有人说,羡慕是摆脱慵懒的仙丹;有人说羡慕是滋生嫉妒的温床;还有人说羡慕别人得到的,不如珍惜自己拥有的。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佳作赏析]。
我看羡慕。
人们追求美好远离困厄,人们向往光明摒弃黑暗。正是人们对善与恶、美与丑最基本的认知判断,促成了人类不断地追求与进步。而这种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就是羡慕。羡慕使人们看到了奋斗的目标,激励人们为理想而奋斗;但过分地羡慕会使人忽视既得的幸福,甚至由羡慕演化成嫉妒,于人于己都只有害处。
末农民起义的燎原之火。孙中山羡慕西方社会人们充分的自由、平等,打响了革命推翻封建的第一炮。当今的中国人赞赏飞机在宇宙中的翱翔,中国的‚神七‛载人飞船才能在2008年升空。羡慕凭借着我们对美好的认知,让我们为追求而热血沸腾,经过我们不断的努力,最终实现梦想。
追梦的力量让我们闯过一道道艰难险阻,冲破重重束缚,不断冲击新的高度,实现新的理想。羡慕正是这一切力量的起源。如果我们永远只看到自己的那碗水,不去承认海洋的广袤与博大,我们就终只会有这一碗水。如果我们吃不到葡萄就说它是酸的,我们就永远吃不到萄葡。没有羡慕,没有赞赏,我们就不会进步,裹足不前,甚至倒退。这也是我们有五千年悠久文化历史的中国在清末竟会如此地不堪一击的原因。
当然万事万物都有它适宜的度,过犹不及,羡慕也如此。当羡慕使我们只看到别的东西而无视自己的拥有,我们就永远享受不了生活本应有的快乐。当羡慕不断攀升成为嫉妒,使我们迫切想得到一时间还不能属于自己的东西,美好的愿望变成不择手段,造成害人害己的悲惨结局。当我们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得陇望蜀,总有无穷尽的欲望时,生活在你身边褪色了。一切的美好愿望终只成了造就劳累积压不快的指引。如此的羡慕,又有何意义。
羡慕的作用和道理与生活中的道理一样。利与弊总是相互依存的,又发挥着截然相反的作用,维持着生活的平衡。我们要做的,如同对美好的追求一样,追求对羡慕这种力量最完美的驾驭。
【简评】本文是一篇典范的议论文。“羡慕使人们看到了奋斗的目标,激励人们为理想而奋斗;但过分地羡慕会使人忽视既得的幸福,甚至由羡慕演化成嫉妒,于人于己都只有害处。”文章在第一段就提出中心论点,立论准确、深刻。然后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对比说理,孙中山、中国的“神七”载人飞船等事例的运用,叙议交融,简洁有力。“如果我们吃不到葡萄就说它是酸的,我们就永远吃不到萄葡。没有羡慕,没有赞赏,我们就不会进步,裹足不前,甚至倒退。”用假设性的语言,把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讲出来,令人信服。
议论文的论证方法除以上重点分析的几种外,还有意义分析法、比喻论证法、披文示意法等。只要熟练掌握几种方法,做到运用自如并能举一反三,一定能写出有理有据的好文章。
论证据的论文篇四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以电子数据形式出现的文字、图片、音像等正以日新月异的态势,冲击着原有的社会生活。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电子邮件与传统证据相比有许多迥然不同的地方,这无疑对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就证据法律制度而言,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问题,值得我们研究与探讨。
一、电子邮件及其特点。
电子邮件是通过internet或intranet等网络进行互传信息的数字化通讯方式。作为信息世界的产物,其高效、便捷和经济性得到了人们的首肯。人们从终端机输入文件、图像或声音等,就可以通过邮件服务器将电子邮件传达到另一终端机上。从证据的本质上讲,电子邮件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原件”,它只是计算机能够识别的由“0”和“1”组成的一系列二进制编码,即“字符串”。只有通过一定的输出设备,电子邮件才能被显示观看。因此,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邮件有以下特点:
1.易破坏性。电子邮件是用二进制数据“0”和“1”来表示的,并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储存于介质之中。因此,如果人为地对电子邮件进行删除、篡改,从技术角度上讲,不仅仅轻松、容易而且不留痕迹,很难查清。轻易一个指令的键入,完全可以使其面目全非而且一经发件人从其“发件箱”,“回收站”中将文件删除,电子邮件便不见踪影。这表明电子邮件具有易破坏性。
2.隐敝性。在计算机内部,一切信息都被数字化了。计算机通过二进制编码的形式将电子邮件中包含的图像、文字、声音等信息转化为一系列的电脉冲从而实现某种功能。由此可见,电子邮件都是以无形的编码来传递的,如果没有一定的输出设备,电子邮件就看不见、摸不着,因而具有隐蔽性。
3.唯一性。电子邮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每一个电子邮箱均对应一个唯一的注册用户,其用户名、帐户名、密码均是唯一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无法开启邮箱,收发电子邮件。这对于证明案件事实意义重大。在网络犯罪中,电子邮件往往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唯一依据。
此外,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邮件还有收集迅速、易于保存、占用空间小、传输方便、可反复重现的特点。可见,作为一种信息资源,电子邮件无疑符合了当今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它已被现代经济社会报接受并且在立法上有新体现。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就是说在民事诉讼中,e-mail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成立与否的一种有效证据。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法定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视听资料等七种电子邮件尚未被纳入法定的证据形式当中。然而,由于电子邮件与传统证据形式相比,具有许多优越性,它已成为犯罪分子进行网络犯罪的首选工具,有关暴力、欺诈和色情等情况,无时不在网络空间恣意横行。因此,就电子邮件是否应纳入刑事诉讼中作为认定案情的依据,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意见趋于一致,认为电子邮件尽快以一个新的证据种类纳入到刑事诉讼证据清单范畴中。笔者亦持该观点。
刑事诉讼发展的需要迫切要求电子邮件应尽早纳入法定证据种类之中,然而由于电子邮件特殊性,其能否满足证据一般属性,是一个仍然争议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本文拟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来对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进行分析。
二、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
1.客观性。所谓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发生的案件的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作为与国际互联网络连接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通信方式,电子邮件与传统通信方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把人们所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网络传输呈现在对方的电脑屏幕上,因此互无“真迹”,充其量也只是在电脑上打印件,轻易一个指令可以将电子邮件修改甚至面目全非。因而许多学者对电子邮件的客观性提出质疑。然而笔者认为,极易删改和伪造的特性并不能否定电子邮件的客观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字化形式的电子邮件毫无疑问是客观存在,不是无法感知的虚幻的东西。对于邮件的极易删改性和伪造性,我们可以通过严格的证据收集、采信制度来弥补。电子邮件的客观性的实质在于其内容的可靠性。因此,只要能保证其来源的.可靠性的邮件本身的完整性的电子邮件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怎样才能保证电子邮件的来源可靠呢?笔者以为必须对电子邮件的创制者、创制时间、创制地点、创制对象及创制过程都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只有这样才能确定电子邮件所反映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是否有被删除、篡改可能。对于电子邮件的完整性的确定,笔者以为必须做到电子邮件必须完整地向信息的接受人发送,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重组;在电子邮件发送时,一般应将其作备份处理,由于电子邮件是通过网络传输的,网络服务者将为传输的电子邮件负储存义务以便于电子邮件的创制人与接受人的信息对比,从而达到检验电子邮件是否完整的目的。另外,电子邮件在传输过程中,网络的安全运行也是保证信息完全的一个前提。
2.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材料有实质性联系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对电子邮件的关联性,学界一般都认可,争议不大。在人们收发邮件的过程中,电子邮件服务商都会在服务计算机中自动记录使用的情况,并保持一定的时间。此外,由于电子邮件具有唯一性的特征,每一个电子邮箱只对应一个注册用户。这样一来,电子邮件与案件事实材料的关联性就更加有保障,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也更加让人信赖。
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的新载内容的形式。”现在的问题是,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变化,法律还未来得及做出相应的调整。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电子邮件是诉讼证据。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依照第一意见,即使由权威部门认证了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它仍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因为电子邮件不是适格的证据,不产生诉讼上的证据效力。如此一来,我们完全可以说我们维护了法律形式上的定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牺牲了实质上的公平。第二种意见则对法律作相对广义的解释,笔者赞同这一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这种观点并未违背法律,没有与形式正义相抵触。对某一条文作相对广义的解释,有一本前提是不与法律的明文规定相抵触,我国法律也的确未明文禁止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因此,这一解释并未违背法律的明文规定。同时,采取这种解释也符合法律的精神。为了保证法律的连续性和权威性,要动辄修改法律是不可能的,而社会生活又是日日更新的,为了减少法律脱离社会实际生活的可能性,我们应该在一定限度内给法律本身可自由伸缩的弹性。作这样解释,认为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符合法律的精神。
第二,我们目前商业上已经广泛运用电子邮件,如果不将其作为诉讼证据,会限制电子邮件在商业领域中的应用,降低商事交易效率,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现在国际间的交易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国家在努力使电子邮件具有证据效力。联合国1996年《电子贸易示范法》的第9条明确肯定数据电文的证据价值;美国在其司法程序中也肯定e-mail的复印材料可作为证据加以接受。1998年华盛顿前检察长就以e-mail为直接证据对侵权者提起刑事诉讼;面对网络世界的混乱,德国于1997年8月1日开始实施《为信息与电信服务确定基本规范的联邦法》(又称《多媒体法》),在该法中就对电子证据做出了规定。
由以上分析得知,电子邮件具备了证据的基本特征并且也符合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国际潮流。笔者因此有理由认为我国应尽快对电子邮件进行深入研究,尽早将其纳入法定证据种类范畴内以顺应e-mail作为诉讼证据的国际潮流。
论证据的论文篇五
引证法也叫道理论证,是通过引用名人名言、古诗文名句、反映科学规律的俗语谚语警句等来证明自己观点正确可信的一种论证方法。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
喻证法是用设喻来论证论点的方法。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
比较法也是一种常见的论证方法,分对比与类比两种。
1、类比法。
所谓类比,是从已知的事物中推出同类事例子方法,即从特殊到特殊的论证方法。借助某个或某几个类似的故事、实例或写作者安排的情境,进行由此及彼的推理。
2、对比法。
所谓对比,就是把正反两方面的论点和论据加以剖析对照,达到否定错误观点,树立正确论点的目的。
论证据的论文篇六
1)举例论证(事实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作用:具体有力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2)道理论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作用:有力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增强文章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3)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作用:突出全面地论证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让人印象深刻。
4)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
(作用:生动形象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使文章浅显易懂,易于理解和接受)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归谬法”。
在多数议论文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
5)引用论证(引证):引用论证比较复杂,这与具体的引用材料有关,有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名人佚事、笑话趣闻等各种情况。
(作用:如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可以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引用名人佚事、奇闻趣事,可以增强论证的趣味性,吸引读者下读。)。
论证据的论文篇七
议论文是学生在各级各类应考或平时练笔中选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文体。许多学生之所以不能写出一篇说理透彻的议论文,是因为不能恰当或综合运用议论文常见的论证方法。常见的论证方法有七种:例证论证法、引证论证法、比较论证法(类比论证法、对比论证法)、喻证论证法、因果论证法、归谬论证法和反证论证法。现就以上几种方法做些解读,以求对学生写作议论文有所帮助。
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例:“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论点)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主义者的人们,(总体性例子)在美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枪口,宁可倒下,不愿屈服。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拿美国的‘救济粮’”(个别事实)。
我们常说“事实胜于雄辩”,就是要我们写作议论文时充分运用中外历史和现实的事实,包括实践经验、统计数字,以及从图片、电影、电视、戏剧等搜集积累的材料。需要提醒的是,所选事实论据要可靠,“作议论文字,须考引事实,不使差忒,乃可传信。”(洪迈《容斋随笔》)要典型,古人云:“兵不在多,独选其能;药不贵繁,惟取其效。”要新鲜,俗话说:“宁咬鲜桃一口,不吃烂杏半筐。”选取事实论据,要尽可能挑一些发生在自己生活周围的事例或自己亲身经历的事例,尽量捕捉现实生活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思想,给人以新鲜感和真实感,从而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有理论加以辅证,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就是将归纳所得的论点,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原理去衡量。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外,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理论论证的论据还可以是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例:《六国论》第二段:首先,通过“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之对比,证明“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其次,通过“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对比,证明“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最后,又引用古语“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证明秦的欲壑难填。这三方面,都是为了从理论上论证“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一观点。
议论文讲究的是摆事实,讲道理。学生作文经常会出现事例加观点的简单化论证模式,其原因就是缺乏理论分析。要知道,议论文分析才是硬道理。
例:蔺相如面对廉颇的几番挑衅,为什么不以牙还牙,不与之“争列”?因为他懂得“以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懂得对他人的过错耿耿于怀带来的必定是心灵的负累,懂得真正的智者会以大度的胸怀化解仇恨。正是由于他以德报怨的宽容,最终赢得了将相和欢。
在列举事例后,本文能沿着“为什么”这条思路,探求其根源,发掘其本质,使内容逐步深化。这样的理论分析就能使文章说服力得到大大的提升。
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通常将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
(1)类比论证。类比论证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论两者在其他属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
类比法富于启发性,它深入浅出,使读者易于领悟抽象的道理,可使文章简练生动。
例:“暮寝而思之,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于是入朝见威王,曰:‘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威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今齐地方五百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
邹忌将自己受蔽于妻、妾、客这个事例与齐王受蔽于宫妇左右那个事例进行类比,从而得出了“王之蔽甚矣”这个具体的、特殊的论点。分析入情入理,道理清晰明了,齐王顿然明白,欣然接受。邹忌以“口舌之劳”比较分析,赢得了齐王的顿悟,国家的兴盛,国之万幸也。
(2)对比论证。对比论证则是一种求异的思维方式,它侧重于从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的比较中来揭示需要论证的论点的本质。对比论证方式的运用范围很广,因为可以进行比较的事物很多,中与外、古与今、大与小、强与弱等,都适合于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分析和阐明了两者的差异可对立之后,是非昭然,自然就能够确立论点了。对比可以是两个对象之间的比较,也可以是同一对象自身前后不同阶段之间的比较,前者称为横向比较,后者称为纵向比较。运用纵向对比的论证方式,不能停留在形式逻辑的静态判断的层面上,否则,有时会显得说服力不够。
运用对比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比较的双方要具备可比性。第二,要建立合理的参照系。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所谓参照系指的是用来衡量和确定双方优劣长短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比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
例:“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劝学》)。
这里把“骐骥”和“驽马”、“蚓”和“蛇”从自身条件优劣、奔跑寻食态度、最后努力结果等进行对比,自然得出结论:学习要持之以恒、专心一致。
比喻论证是用比喻作论证,拿比喻者之理去论证被比喻者(论题)之理。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是一组形象事例,其中包含着一定的关系和道理,被比喻者则是一种抽象的道理。比喻者和被比喻者虽然是两类不同的事物,但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一般性原理,因此它们之间具有推理关系。
例:“学习必须要打牢基础。以前有个‘三重楼喻’的故事,说一个富翁大兴土木,要盖一幢三层楼的新房。他看见工匠在地面上立柱砌砖,就焦急起来,连忙上前阻拦:‘我只要那最上一层,不要下面两层从平地造起,不是浪费吗?’这个富翁何等荒唐,不扎扎扎实实建好一、二层,何能建起第三层?”
作者在这儿以富翁的故事为喻,生动、形象地指出做学问,钻科学,不能像这位富翁,采取不从实地做起的荒唐的跳跃法,从而证明了学习必须要打老基础。
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各种现象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因果联系是现象之间普遍联系的表现形式之一。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联系,没有一个现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发的;而当原因和一切必要条件都存在时,结果就必然产生。在议论文体中,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就是因果论证。
运用因果论证,不能停在一因一果的层次上,而要善于多角度地分析原因和结果,还要分析同因异果、异因同果以及互为因果。
分析异因同果、同因异果和互为因果。这类分析也就是力图异中求同或同中求异,是辩证逻辑的要求。关键是考查和分析不同原因和结果之间有什么联系。异因同果表面上是互不相干的原因,但如果用联系的眼光看问题,深入分析下去,却可以发现在它们的背后存在着某种共同之处,这时就排除了表面现象的迷惑,更加接近了本质。
同因异果也是事物之间的常见的相互联系。同样的原因,在不同的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同样一项改革措施,对不同条件和状况的人们所造成的结果就大不一样。在运用因果论证时,有时就必须分析同因异果的关系,才能使论点深化和得以确立。
互为因果更具有辩证逻辑的特点。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化,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例如,在生态平衡的领域里,就广泛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分析互为因果的关系,不仅要提示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联系,而且必须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因果才会发生互相转化。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它内在的因果关系。提示出这种因果的必然关系也就阐述了道理,明辨了是与非。
“送去主义”导致子孙后代只剩点残羹冷炙;“送来主义”使清醒的青年都对洋货发生恐怖。第七节推出结论:“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例(2):由果推因。“拿花朵久久地挨近鼻子,我们对于香味就会没有感觉;
吃了很多蜜,我们喝茶时,便以为没有放糖;一只手托起很重的物体,好一阵子,再来举轻巧的东西,就仿佛没有重量似的这些例子,这些过分的情况都说明活动起着消耗作用;活动愈猛烈,成比例地,后果愈是筋疲力尽。
这是写驳论文常用方法。它用反面论点引出错误结论从而否定反面观点。具体做法是:首先,暂且假设对方的错误结论是正确的;接着,顺着对方的逻辑去推理;最后,导出一个十分荒谬的结论。运用归谬法,可使文章具有幽默和讽刺性,文风犀利而泼辣,让人有胜利的快感。
韩愈在《讳辨》一文中,为了反驳有人提出的“李贺父名晋肃,故而李贺不得做进士,(“晋”“进”同音,同音需避父讳)”的谬论,就用了归谬法。韩愈指出:“父名晋肃,子不得为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显然,“父名仁,子不得为人的说法是十分荒谬的;因此,“父名晋肃,子不得为进士”之说也是站不住脚的。
就是不对论证的论点做直接论证,而是对这一论点相反的另一论点进行论证。如果“另一论点”是正确的,那么,“这一论点”就是错误的;如果“另一论点”是错误的,那么,“这一论点”就是正确的。反证法的逻辑基础是排中律,即,在同一时间内,由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来说,两个矛盾判断不能都是虚假的,其中必定一个真实,一个虚假,而没有第三种可能。反证法有立论和驳论中反证两种。立论中反证,并不直接论证作者的正面观点,而是论证与正面观点相对立、矛盾的反面观点的错误性,从而反证出正面观点的正确性。驳论中的反证,并不直接批驳错误的论点,而是论证与错误论点相对立、矛盾的另一论点的正确性,从而反证出错误论点的错误性。
立论中的反证。
例:“国民党现在实行他们的堡垒政策,大筑乌龟壳,以为这是他们的铜墙铁壁。同志们,这果然是铜墙铁壁吗?一点也不是!你们看,几千年来,那些封建皇帝的城池宫殿还不坚固么?群众一起来,一个个都倒了。俄国皇帝是世界上最凶恶的一个统治者,当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起来的时候,那个人皇帝还有没有?没有了。铜墙铁壁呢?倒掉了。同志们,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
毛泽东的《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有一段文字,旨在提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群众”这个正面论点,但并未直接论证这个论点,而是论点与之相反的“国民党以为他们的堡垒政策是铜墙铁壁”的论点的错误,从而也就肯定了自己的正面论点。
驳论中的反证。
例:“然而,在这笼罩之下,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
“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又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赴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心,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污蔑。”
鲁迅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并未直接反驳“中国人失掉自信力”这个结论的错误,而是论证与之相反的论点“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的正确性,从而也就否定了作者需要批驳的错误论点。
以上是笔者结合教学实际整理的议论文写作的几种常见论证方法,相信,同学们在平时练笔中如能综合运用这些论证方法,一定会使自己的说理水平得到提高。
论证据的论文篇八
例证法也叫事例论证,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一种方法。它是议论文写作中最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事实强于雄辩”,在典型的事例面前,道理不言而喻。
引证法也叫道理论证,是通过引用名人名言、古诗文名句、反映科学规律的俗语谚语警句等来证明自己观点正确可信的一种论证方法。引证法在考场或平时练笔写作中的使用频率仅次于例证法。由于引证法引用的是世人公认的思考结晶,能够深刻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已为无数事实所证明,所以具有巨大的说服力。
喻证法是用设喻来论证论点的方法。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
比较法也是一种常见的论证方法,分对比与类比两种。
议论文的论证方法中常见的有七种:例证法、引证法、喻证法、比较法、归谬法、归纳法和演绎法。每一种论证方法都是对议论文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直到更透彻为止。
(1)亮观点,单刀直入。1988年全国高考作文题《习惯》有篇高分作文的开头这样写:“就像那溪流惯于奔腾,大海惯于咆哮一样,我习惯于沉思,习惯于遐想,习惯于把自己的感情流露在日记簿上。”
(2)打比方,隐喻题旨。1987年全国高考材料作文“理论对于实践的意义”,有篇高考作文拟题为《灯塔·路标·理论》,开头写道:“在暗礁四伏的海上航行,需要灯塔指点迷津;在岔道口上,需要路标指引方向。否则就要触礁,迷路。在人生的路途中,我们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
(3)讲故事,引入主题。1994年全国高考有篇高分作文《习惯》的开头幽默风趣:“我曾经听过一个笑话:一个小公务员曾在厕所里遇上了局长,于是,他脱口而出:”局长,您也亲自上厕所?“一听这话,旁人当然会捧腹大笑,但一笑过后,发现有些东西值得我们深思。据说,这小职员在其他场合也总“局长,您亲自……”、“科长,您亲自……”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动物性条件反射,哪怕时间、地点、环境早已改变。我说这就是习惯所致。”
(4)引名句,扣住中心。这里所说的名句,包括古今中外名人名言,格言谚语,诗词歌赋等。1995年获得高分的高考作文《责任》,开头这样写道:“英国王子查尔斯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这就是责任。”
(5)摆现象,揭示论题。题《父辈》,有篇作文这样开头:“父亲这一代人,他们长身体时遇到自然灾害,求学时上山下乡,回城时赶上压缩居民户口,子女深造又正好赶上大学自费……可他们的眼睛依然闪亮,他们的腰杆依然挺直,显得踏实、自信、沉稳。”
另外,材料作文的开头要注意三点:一是转述材料必须简洁;二是必须根据试题要求和提示转述;三是迅速从叙述转入议题或论点。
论证据的论文篇九
顾名思义,反证不是从正面直接来证明论点,而是从反面间接地证明论点。这是运用演绎推理形式进行论证的一种方法。先看下面一例:
假如当初诸葛亮不留人情,而是派其他可靠的将领去拦守华容道,那么,可能曹操会被擒拿;又假如从那次吸取教训,这一次秉公办事,不管马谡怎样拍胸脯,下保证,不合适就不用,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失街亭的悲剧。而事实恰恰相反,诸葛亮并未从第一次失策中吸取经验教训,而是在重蹈覆辙后,才“深恨自己之不明”,流涕斩了马谡。
这段文字中“如果”之后用的便是反证法:不是从正面讲,而是从反而讲。“如果”是分析文章的好形式。袁隆平的事迹也许经常会写入你的作文中。一般的同学都只是正面来写,往往写他是个科学家,他的名字叫袁隆平,获得了什么奖。这样写不形象,不深入,不细致。学一学“如果”吧:
如果袁隆平仅仅是为了个人的生活美好,他不会穿着水鞋,戴着草帽,农民着,科学着;如果他仅仅是为了钱而生存,他就不会拿着500万的科技大奖还生活得那么朴素而又纯净;如果他也像普通人一样不善于思考,杂交水稻也不会靠近他。
反证法,论证更有力量。例如:
如果梭罗没有挣脱嘈杂城市的束缚,瓦尔登湖的涟漪也不会在他的心中荡漾;如果梭罗没有漫步湖畔清爽的阳光里,那么恬静的清明也不会属于他;如果梭罗倾向于那些为金钱而束缚的人们,他也不会拥有属于他的那些冷雨。
如果梭罗没有走进大自然他就不会有清新自然的文字;如果梭罗沉醉于纸醉金迷的城市生活,就不会感受到置身田园的欣慰;如果梭罗没有在烈日当空晒下辛勤地劳作,猛烈的暴风雨将不会是最好的伴侣,使他充实,他的耳朵就听不到美好的音乐。
如果贝利没有在生活中时时刻刻保持着清醒,他不会成为备受世人注目的球王;如果没有在球场上时刻保持着清醒,他也不会多次捧起“大力神”杯;如果在人们的赞美声中贝利不是每分钟都时刻保持着清醒,那么他的后代就会真的忘记了如何在困难中奋起,在贫困中胜利。
论证据的论文篇十
论证方法是指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是论点和论据之间逻辑关系的纽带,中考要求掌握的有以下四种:
1、道理论证:是引用具有权威性的言论证明论点的方法。所以这种方法使用得当,有很强的.论证力量。分析引证法的作用,应先弄清引用了谁的言论,是为了证明什么,再把握引证法的特殊作用--具有权威性,论证有力。
2、比喻论证:就是通过形象的比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这种方法可深入浅出地把道理讲得通俗形象,容易被人接受。
3、举例论证:是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的方法。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所以举出确凿典型的事实来证明论点,能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4、对比论证:是用正反两方面的事实和道理进行鲜明对比,从而证明论点的方法。分析对比论证方法作用,两个方面xx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答题思路:(1)道理论据,增加论据的权威性。(2)事实论据,从哪个角度来证明论点。(3)比喻论证,或生动形象证明了……或深入浅出证明了……(要根据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关系来确定)。(4)对比论证,两个方面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论证据的论文篇十一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03级2班杜百轩)。
内容摘要:视听资料在我国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录像证据是视听资料中一项重要内容。
在我国,视听资料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使用的,这与世界大多数国家将视听资料纳入书证之列的分类法相比可谓独树一帜。从外部表象来看,视听资料兼有物证和书证的特征,同时又具有其他证据种类无与能及的特性。物证是凭物的外部特征证明案件,而录像证据是以声音、图像等再现案件的发生过程,它不仅可以记录物证的外部特征而且更能再现该物证运动的过程。书证虽是以载体上的文字、符号、图案说明案件,但是以静态的方式说明案件,而录像证据则是以“流动”的声音和画面反映案件的情况,是以动态方式呈现案件的发生过程。由此,可以说,视听资料是集书证、物证之优点于一体的独立证据形式,而录像证据是视听资料的重要内容。
与其他录像证据相比,录像证据有自己的显著特点:
首先,准确、客观。录像证据是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与设备记载的案件的原始材料,或使用高精技术设备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与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相比,在记录、储存和反映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因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失真的可能性较小,一旦形成,比较准确、客观。
其次,形象、直观。录像证据不仅以所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情况,而且以原声原貌再现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案件事实,望之有形,闻之有声,给人们直感的、生动的感受。这显然有利于司法人员准确认定案情。
再次,动态、连续。录像证据能够动态地连续性地反映案件情况,较之其他物证、书证、痕迹等以静态的方式反映案件情况的证据来说,更有利于司法人员全面分析认定案情。
最后,伪造方便,真假难辨。录像证据与其他证据种类相比,具有其优点,但也存在着弱点,即伪造方便。如录像带容易被冲洗、消除、剪辑;录制、储存录像证据的设备装置出现技术故障或问题等,都可能造成资料的虚假。并且录像被伪造后,仅凭人的感官往往难以发现,必须借助科技手段去检测。因此,在运用时应引起高度重视。
录像证据的形成,从时间上看,有的可能是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同时制作的,有的可能是案发后,侦查人员提取或制作的;有的可能是某个单位、当事人送交或提供给侦查机关的。
其形成的主要途径:1.举报人(单位或当事人)制作的,主动送交司法机关的2.侦查人员勘察现场、搜查、扣押犯罪分子自行制作的;3.侦查人员在侦查犯罪的同时制作的;4.案发后,侦查人员制作的再生证据,如销赃、窝赃、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录像;5.侦查人员提取的有关单位监控设备制作的;6.侦查机关指派有关人员制作的;7.司法机关制作的反映勘察现场、搜查、传讯、询问等工作过程的录像,等等。
录像证据形象、直观、具体,但又是稍纵即逝,不便保存。录像证据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对录像制作、复制中可能出现的故障能及时排除,如果管理不当,就会出现故障,甚至损坏或报废。
录像证据其自身包含着易被篡改、伪造等缺陷,瑕疵录像证据一旦被法官误断为真实而予以采信,将出现不公正甚至错误的判决。因此,对录像证据的采信必须持谨慎态度,应综合、全面地对其“三性”进行审查。
在证据的采信过程中,对录像证据来源的审查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第一,查明证据的来源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排除臆造出来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要有客观的制作主体存在;第二,确定证据来源的真实可靠性,根据录像证据的形成时间、地点、制作人等情况,明确录像证据所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可靠,有无伪造和篡改的可能。在审查录像证据来源之际,首先要弄清楚其制作主体,因为不同的制作主体其制作的目的和动机是各不相同的,其次要弄清录像证据的形成时间。以诉讼为时界,一般而言,诉讼前形成的录像证据的可信度要高于诉讼后所形成的。因为,在当事人间未发生纠纷前所录制的录像证据,其目的是起预防或证明之功效。而诉讼之后所形成的录像证据其目的是为了获得“诉讼战争”的胜利。因此,诉讼后形成的录像证据中诱导性内容或断章取义的情况较多。因而,弄清录像证据的形成时间对其判断、采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根据公众场合无隐私的原则,一般而言,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录其在公众场合的言行,所形成的录像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而在私人场所如在他人家中私录的录像证据的证据能力远不及在公众场所所形成的。因此,录像证据的形成地也是判断录像证据是否可以采信的重要因素之一。
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其虚假的可能性比合法收集的证据要大得多。因此,在审查判断视听证据时,要弄清证据资料是以何种手段、在什么情况下取得的,是否违背了法定的程序、是否采用了法律明确禁止的手段、方法等,这在判断录像证据是否拥有证据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向法庭提交的录像证据是明显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约束证人精神、人身自由等侵害其人格权方法而获得的话,其行为本身就系违法,否定其证据能力是无可非议的。
4.审查录像证据与事实的联系―――关联性之审查。
基于证据“三性”之一的关联性的要求,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来查明录像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和行为同案件有无关联,如审查录像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同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是否吻合,有无矛盾之处。对于与本案其他证据有不一致或载体内容前后自相矛盾的录像证据,应严格审查。只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上是相关的事实才有可能转化为证据。
5.审查录像证据的内容―――客观性之审查。
由于录像证据生来就具有易被伪造和易被篡改的缺陷,在对录像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之后,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即客观性的审查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根据《证据规则》第22条之规定,录音、录相等录像证据应提交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调查人员在审查录像证据内容是否真实之际,应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或专家的力量,查明该资料的载体是否有被裁剪、拼凑、篡改等情形,一旦发现录像证据的载体有被裁剪、篡改的,应当即取消其证据资格。
6.通过证据展示制度及庭审质证审查判断录像证据。
尽快发现真实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包括录像证据在内的所有证据材料通过在法庭上的展示和原、被告双方的口枪舌战,录像证据的形成地点、背景、方法等便清楚地展现在法官的面前,和其他证据所构成的一个证据链条便可以查明录像证据的真实性,据此探求出事实真相。
运用录像证据能给犯罪嫌疑人强大的威慑力和情感效力。录像证据以原声、原貌来再现一定的案件事实,使证据变成闻之有声、望之有形、查之有据的东西,给人以感性的认识。录像能再现当事人的语调、表情、动作、周围的环境背景等。这样一来,一方面,办案人员可以借助这生动、形象、直观的感性认识,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所看到的和听到的都是自己所亲身经理或熟悉的人或事,能对犯罪嫌疑人产生强大的威慑力。可见,录像证据所具有的这种以原声原貌再现案情,让人直观地作出判断的证明效力,是其他证据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运用录像证据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如银行营业场所所设置的电视监控装置摄取的犯罪分子抢劫银行的现场录像资料,通过映示,就能直观地证明放生了抢劫犯罪事实,指明抢劫犯罪嫌疑人的容貌特征,各犯罪嫌疑人在抢劫过程中具体实施的行为。这些案件事实如果运用其他种类的证据证明,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调查、收集多种类型、相当数量的证据材料,而且需要一个复杂的证明过程。
运用录像证据认定案件关键情节,准确定性。就某一个具体证据来讲,通常其证明程度和证明的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度,录像证据也不例外。但不容忽视的是,有的录像证据能够反映决定案情的关键事实,以达到准确性,这种对案情有独立证明作用,不以来于其他证据来证明案情是有录像证据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审讯过程中,将讯问活动的全过程摄录下来,可防止嫌疑人翻供和供经验交流和事后检查。我国许多公安机关的讯问室已装备了这些设备,将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讯问过程摄录下来,这样可保留较长时间,既可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又可作为成功的办案经验进行交流。另外还可全面准确地收集讯问中所有的信息和情况,弥补讯问笔录择要而记,忽略细节,遗漏某些重要情节和线索的缺陷。
参考文献:
[1]郭美松《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及采信规则》,《现代法学》01期。
[2]张月满吕翠娟《浅谈视听资料的运用》,《山东法学》第4期。
[3]张永明《论视听资料证据》,《政法论丛》第3期。
[4]毕惜茜姚健《论视听资料在侦察讯问中的运用》,《公安大学学报》19第4期。
论证据的论文篇十二
提要:如何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或有关法律事项,是正确处理案件的首要问题,也是审判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功。本文所论述的民事诉讼证据的采信,只是庞大的诉讼制度之冰山一角。证据问题是全部诉讼活动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的证据立法可以说相对滞后,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先后出台了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摒弃了以客观真实作为证明标准的提法,代之以法律真实-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迈出了历史性的艰难的一步。这,更符合理性、人性,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更符合诉讼活动的客观规律。法官,不再为没有再现已经成为过去的“客观真相”而被横加指责“裁判不公”,不堪重负。以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也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行为的后果具有可预测性,更加理性地看待胜诉与败诉,从而树立司法的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从而确立了证据裁判主义。民事诉讼证据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载体,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仅限于摆在眼前的“呈堂”证据,再不能从其他渠道获取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更不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拒绝裁判。因此,民事诉讼证据的采信问题在整个审判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对证据的采信直接关系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是法院裁判的“基石”。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分类。
(一)概念。
什么是民事诉讼证据?这个问题,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亦有学者认为,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指用以确认案件客观事实的根据。凡是能够证明案件客观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都是民事诉讼证据。
笔者认为,以上定义都是从世界可知论的角度出发的,都没有离开“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的束缚,因而不能准确反映民事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但这是说世界最终是可以被认识的,并不是说人的认识可以无所不能的,特别是诉讼活动,本身具有较强的时间性,法官不可能穷尽一切办法无限期地调查取证,以恢复事物的本来面目。所以,以“客观真实”作为证据的证明标准,与诉讼活动的客观规律是不相符合的,实际上也不可能完全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即法律真实。所谓法律真实,是指诉讼中依据证据证明的事实即为真实的事实。这种法律上认定为真实的事实,它可能与案件的客观事实相一致,也可能比较接近,也可能与客观事实相反。
故笔者认为,对民事诉讼证据应当下这样一个定义: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当事人及人民法院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分类。
1、理论上的分类。
(1)本证和反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用以证明其诉讼主张的的证据,称为本证;为了推翻对方所主张的事实而举出的证据,称为反证。
(2)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第一手材料”;派生证据是指传述转抄、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又叫传来证据。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够直接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叫做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组成一个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的完整的证据体系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4)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俗称人证);实物证据是指能够以之查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俗称物证)。
理论界对民事诉讼证据还有其他一些分类,不再赘述。明确上述分类,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有必不可少的作用。比如,在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的判断上,原始证据一般大于派生证据,直接证据一般大于间接证据,实物证据一般大于言词证据,等等。
2、法律上的分类。
民事诉讼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通常称为民事诉讼证据法定种类。民事诉讼法以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为标准,将民事诉讼证据分为七类:
(1)书证。表现形式为。
[1][2][3][4]。
论证据的论文篇十三
建设一个好的数字博物馆,其结构是尤为重要的。就像我们平时选择住房,没有好的结构住进去并不舒服,无论房子用了怎样的建筑材料和新技术,都不能满足人们对于舒适感觉的重视。数字博物馆的建设也是这样,我们大可以将它想象为现实的博物馆来研究它的结构。
一、数字博物馆系统结构定义。
通常实体博物馆有这样几个基本结构:导航及外观(包括博物馆的整体感觉,包括装饰和陈列所形成的气氛),展品陈列区,浏览者休息及交流区,浏览者留言区,咨询服务区(包括触摸屏等科技元素),所有展品收藏区(或者档案收藏区)。
虚拟博物馆与传统博物馆有很多共通和可以借鉴的地方。数字博物馆总结起来大致也可以分为六个部分:用户界面、展示区、互动游戏区、检索区、讨论区、资源库。
1.用户界面:它是每一个数字博物馆必不可少的元素,是数字博物馆的导航,以直观引导用户寻找自己需要的内容,是数字博物馆视觉艺术的体现,也是对于整个博物馆艺术氛围的视觉载体。
2.展示区:是具体展示数字博物馆内容的区域。相当于实体博物馆中的展品陈列区,也是博物馆中的重要部分。展示区还可以分为普通展示区和主题性展示区。普通展示区是进行长期展示的区域,专题展示区则需要定期更换领域新的动向或者用户和受众感兴趣的主题,形式比较自由。
3.互动游戏区:这个区域在数字博物馆中是一个娱乐性的区域,通过游戏加深对博物馆内容的理解,起到增加趣味性的作用。现在,无论是何种载体的数字博物馆都开始重视这个区域。
4.检索区:当用户面对着庞大的博物馆系统,有目的地想要寻找某个内容的资料时,利用导航进入非常不方便。这时需要发挥博物馆的检索功能,快速准确地找到对应信息。而一个高效率的信息检索系统对于数字博物馆来说是很重要的。检索需要具备完善的检索系统。一方面是检索内容,如文字资料检索、图片资料检索、视频资料检索等;另一方面是检索方式,如关键字检索;内容检索;资料信息检索等手段。
5.讨论区:用于用户实时浏览过后的交流与意见反馈。对于以网络为载体的数字博物馆,讨论区是必不可少的结构。
6.资源库:它是整个数字博物馆的仓库。用户通过导航系统或检索区来调用数据库中的内容。
图1:数字博物馆系统板块。
二、数字博物馆各系统结构中的艺术表现及文化创意。
了解了数字博物馆的结构及其作用,接下来就是怎样去把握各个结构的艺术表现以及文化创意。
(一)用户界面:用户界面中包含着几大元素:界面背景、交互热区、标题文字以及界面动画。用户界面设计往往是设计者艺术手法最直观的表现。由于用户界面不仅带给人视觉上的感受同时也充当着导航的作用,所以艺术与功能之争同样存在于用户界面的设计上。既要体现数字博物馆的文化艺术氛围和交互的趣味性,又要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机交互,使用者可以方便地进行浏览和操作。这并非是简单的多媒体界面设计。数字博物馆的任务决定了它的功能性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可以说数字博物馆用户界面设计中的功能与艺术是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两者并非是冲突的。
以刚刚夺得莫比斯大赛全场大奖的“盛世钟韵”(大钟寺博物馆)为例,大钟寺博物馆的界面设计在取材上采用的是中国古纹样以及钟的形象,用户第一印象就知道博物馆的内容。其次,在设计手法上多用曲线,突出了古典的韵味。颜色上采用纯度较高的蓝色、黄色和红色,是中国的古典用色;界面大面积采用匀染手法的背景,灵感来自于恢宏的中国画法,给人湿润与和谐的视觉感觉;在交互动画上采用了光效,更增加了东方神秘气氛;风格上采用了古典与现代折衷的路线,较多地利用了自然的元素。
编钟奏乐游戏《盛世钟韵》用户界面。
盛世钟韵主界面泥范法铸钟场景。
(二)展示区:如果说用户界面更多地体现了艺术手法,那么展示区就需要有更多的文化创意在其中。中国的文化艺术非常地庞杂,很多艺术形式甚至比较相近或是互相关联。要抓住最具特色的一点,使其成为一条线索。例如,潍坊杨家埠年画、武强年画以及天津杨柳青年画同是年画,杨家埠的特色就在于线条粗犷,色泽明快,用色鲜艳以红、绿、蓝、黄为主,对比强烈,主题突出。画中人物质朴大方,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年画不仅是祈福时张贴,也具有一定的故事性,完全来源于生活,真实而又充满趣味。所以在展示杨家埠年画时也以他的艺术特色作为出发点,多用鲜艳的颜色来表现。
在“盛世钟韵”这个数字博物馆作品中也体现了很好的文化创意。每一个国家都有各自的钟文化,中国的钟与世界其他国家的钟有什么区别,在作品中的体现就显得很重要。这个作品不仅要满足中国人对于钟文化的好奇更要满足外国怀着比较心态的浏览者的探究。所以,在作品中突出展现了“编钟”这一部分。编钟文化是中国独有的类别,其制钟技艺与众不同,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使其还具备了乐器的功能,这更增加了编钟的传奇色彩。这是展示“展品”特色的需要,更是能够更好诠释作品的创意点。
除此之外,视频的大量运用也能为数字博物馆增色不少。舞蹈博物馆也属于无形文化数字博物馆。有很多口传心授的传播方式不能通过实体的展示实现,在数字博物馆中可以大量运用视频以及动态捕捉技术实现。舞蹈属于瞬间的动作,可以用摄像机将其复制和保存。除了影像的录制,很多时候采用动态捕捉器,将专门的点固定在关节上,舞蹈者举手投足,手摆动与身体所呈现的角度和距离,头扭动的频率与节奏都可以详细准确地记录成为动画,运用到数字博物馆中。视频以及动画技术在很多无形文化遗产类的数字博物馆中都占据了很重要的作用。解决了由无形文化遗产活动性、瞬间性的特点所制造的难题。
文化创意的方式除了结构上的创意,表现形式上的创意还有文字上的创意。以多媒体光盘“吴桥杂技”为例。我国的杂技种类繁多,分布也比较分散,“吴桥杂技”在制作时也颇费了一番功夫,怎样找创新点,挖掘兴趣点成为了这个作品首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实地的考察和总结,创作者们发现了吴桥杂技一个很有趣的特点,这也正是吴桥杂技区别于其他杂技的重点所在。那就是在吴桥人人都会杂技,杂技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是茶余饭后的娱乐休闲活动。甚至还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吴桥杂技人人拿手”。这句顺口溜简洁准确地体现了吴桥杂技的特点,那就是人人都会杂技并且玩儿的都是身边的生活用品。用筷子顶起滚烫的茶壶;用嘴含着桌子一角把它叼起来;蹬小孩儿等杂技信手拈来。就是这一句话成为了整个作品的创意点,使吴桥杂技的特点一下子深入人心。此外还有很多板块的标题别有意味,讲面食的博物馆以带“面”字的四字成语总结既简练又巧妙地突出了文化内涵。
的兴趣,纷纷尝试。此外,在展示区还有一个比较引人注意的内容就是还原钟的'制作过程。用3d技术制作的虚拟动画还原了当时人们浇灌铸钟的劳动场景以及工序。那一段历史谁也无法回去重新目睹,但是模拟的动画却打破了时空的界限,让每一个浏览者重温了铸钟的工序,仿佛身在其中,更增添了博物馆的历史氛围。
(四)检索区:检索区相对于内容较为复杂的大型数字博物馆是非常实用的。由于在数字博物馆中展示了大量有关的文字信息以及图片和视频,这些资料本身又具有一定的信息描述,因此可以成为检索的手段。如果单独陈列出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的检索,将会大大增加数字博物馆的交互优势,更加人性化。在这里以一个多媒体光盘作为实例,将来可以应用到数字博物馆建设中。多媒体光盘“天行健”中有一个别具特色的视频导航。将视频集中在一个页面进行展示。由于人们可能对视频感兴趣而需要单独观看视频所设计的视频导航更增加了人性化成分。
《天行健》视频导航。
(五)讨论区:讨论区的建立源于“博客”文化的兴起。现代人乐于表现自己,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讨论区的建立可以形成博物馆管理员与浏览者的互动,并且可以收集建议便于更新和了解民意及时作出反应。博客的兴起在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人希望参与的心情,所以讨论区的建立可以带动数字博物馆的互动,吸引更多的人来参与博物馆建设,形成活跃的气氛也算创意的一个方面。
(六)资源库:资源库属于数字博物馆的后台系统,承载整个博物馆的信息。由于它的作用,并不需要将它艺术化或者创意化。人们在检索时资源库就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许鹏.新媒体艺术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理查德·布赖斯.多媒体与虚拟现实工程[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0.
[4]王虎.走向“个性化”——与美国虹软公司总裁兼ceo邓辉谈数字图像技术应用前景[n].每周电脑报,1998,(38).
[5]吴伟波,曹文君.对于数字化博物馆实现中的一些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实践[n].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6).
[6]李勋祥.虚拟现实技术与美学研究[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7]王磊.基于web3d技术的虚拟博物馆的设计与实现[j].远程教育杂志,2006,(5).
论证据的论文篇十四
议论要切中要害,始终紧扣论点,不游离于论点之外,不偷换论题。下面是小编收集了议论文论证写作方法,欢迎阅读。
现在社会出现了各种社会现象,不得不让我们深思。我们多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但是因为抓不到事件的本质,突然不知道自己的议论文该如何下笔。有些同学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只是简单的把自己的论点说明相当于隔靴搔痒,并不能让大家正视到你的论点。要想论证深刻,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世界是由互相联系的事物构成的,生活中发生的事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在进行分论证时要揭示隐藏在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
20xx年高考优秀。
作文。
《出入红楼》有这样一段精彩的议论揭示出一部《红楼梦》倾倒几多后人,让众多专家学者倾其毕生精力,还不能尽得其珍的原因:
《红楼梦》,打开了大观园的大门,让好奇的后人一窥当年封建王朝奢华辉煌的殿堂;曹公才华横溢,
诗词。
歌赋信手拈来,如粒粒明珠嵌入其中;建筑设计侃侃而出,几笔勾出一个金碧辉煌的大观园,饮食医理无一不通,衣饰礼仪无一不全,洋洋洒洒如数家珍。曹公秉世之才,堪称语言大师。披阅十载,呕心沥血,字字看来皆是血泪,达到刘勰所说“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中真正的惜墨如金的境界。
议论要切中要害,始终紧扣论点,不游离于论点之外,不偷换论题。例如,以“跨越性格的障碍”为话题,就要紧扣“性格障碍”——不健全的性格(自我封闭,不善交流沟通,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孤芳自赏等性格缺陷)会影响我们的终生发展。有的同学大谈挑战逆境如何超越自我的问题,没有抓住论点。因此,离开论点的论述,是无从谈及论证深刻的。
抓住要害还要从若干现象的分析中,总结出一般规律,并指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以父亲的身份,向儿子进行节俭教育。文中有道理分析,更有大量的本站具体事例,摆事实,讲道理。正反论述,有很强的说服力。文中批判“走卒类士服,夫蹑丝履”虽有封建等级的观念和鄙视劳动人民的思想局限,但他总结出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规律是何其深刻!
辩证法告诉我们要客观地全面发展地看问题,不要主观地孤立地静止地看问题;要两点论,不要一点论;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主次,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议论文的写作中运用辩证法认识问颢、分析问题就会有深度。又如,就“平凡与自豪”这个话题,写一篇文章。这是典型的关系型作文题,这一话题能正确引导考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世界是多姿多彩的;“每一滴露珠,都能反射一轮太阳”。每一个体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世界不独是名人与胜者的天下。
很明显,这个作文导向是正确对待平凡,在人们的认识中,伟大与平凡是两极,平凡与平庸相等,鄙弃平凡是应该的,但只赞颂伟大而不甘于平凡,轻视平凡却是错误的。忠于职守辛勤耕耘的人,不管是名人还是农夫都是自豪的。
论证据的论文篇十五
刑事证据展示,在西方称为证据开示或证据发现,是指案件提起公诉后到法院正式开庭审判之前,公诉人与辩护律师之间互相出示拟在法庭审判中出示的案件证据的一种活动。
刑事证据展示,可以实现控、辩双方的对等性,突出庭审重点,使控、辩双方在庭审前掌握对方证据,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从而更好地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司法诉讼公正。
我国庭审制度的改革,由过去的纠问式向现代的控辩式方式转换是司法进步的需要,是司法文明的标志。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证据展示制度没有实现,形成控辩双方的不对等性,侦查起诉机关拥有广泛的侦查权和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广泛收集证据,并以国家为其强大后盾,而辩护方则显得势单力薄,这就使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上形成了不对等性,动摇了控辩式庭审方式赖以存在的公平基础,妨碍了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没有实行庭审前控辩双方证据展示制度,从而使控辩双方在庭审前尽可能少地让对方知道自已的'证据及重要证据,而在法庭上却突抛秘密“武器”奇袭对方,导致庭审的无序和混乱,从而影响庭审效益,造成不必要的休庭和重复开庭。既降低了诉讼效率,也影响了诉讼公正,因此实行刑事证据展示制度是诉讼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司法改革的必然。
证据展示是与控辩式审判方式相配套的一种程序,现在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我国的证据展示现处于摸索阶段,因为要实现证据展示制度,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模式参考,而证据展示的实现,不是司法机关哪一家就可以确定的,需要检、法、律师三家经过协商,共同完成。作为一项与审判方式相配套的良好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其优越性,应对证据展示的程序予以完善并依法予以确定,使操作起来可以有法可依,对违反规定的做到违法必究,使之保持良性健康运行。
结合实践,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证据展示的时间。
证据展示的时间十分关键和重要,什么时间进行证据展示十分讲究,证据在什么时间进行展示效果最好呢?总的说来,证据展示时间是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后,法院开庭审理之前这段时间,时间过早,律师有些情况未调查,不利于全部证据的展示,过晚则造成时间仓促,证据得不到充分展示。因此应在开庭审理前2-3天进行证据展示比较适宜,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开庭时间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通知辩护人出庭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也就是说开庭的三日前,公诉人、辩护人都已明确开庭时间,且距开庭时间已近,案件接手已经历了一段时间,该调取的材料都应调取完毕,这时进行证据展示,有利于全部证据的展示,可防止双方在庭审中使用“秘密武器”搞突然袭击,造成不良效果。
二、证据展示的地点。
证据展示的地点,根据现状,选择在检察机关比较可行。公诉人的工作环境相对固定,而律师由于工作关系,会东奔西跑,行迹不易固定,而且律师事务所人多混杂,不利于案件的保密工作。而检察院则有比较宽松的环境,实践中检察院的刑检部门大都设有“律师会见室”,可以将“律师会见室”同时用作“证据展示室”。此外,有关的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据也都存放于检察院,因此证据展示的地点应选择在检察机关。
三、证据展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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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据的论文篇十六
首先,我国始终且长期处在产业转型的关键阶段,因此政府单位应通过立法激励各个企业单位技术创新,同时推进与支持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其次,政府应扩充电子通信领域技术创新的资本投入,在采购、管理等层面推动电子通信领域的快速发展,激励企业优先考虑自主研发的电子通信产品。发展进程中企业间的积极合作尤为重要,这对推动电子通信产业的壮大发展起到了激励引导的作用。我国政府应出面对电子通信领域技术创新发展给予强大支持,同时有目标、有计划的`协调企业的同步开发及协作,进而促进电子通信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2培养技术创新人员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首先,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我国电子通信产业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一支优秀的技术人才队伍,创新人才的培养主要有两个方面:(1)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来确保技术人才在创新发展的同时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让他们既能实现自身价值,促进自身成长,又能为国家、为社会尽一份力,激发他们创新的潜能;(2)从提升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做起,为电子通信产业建设相关产业研究基地,提升技术人员实践能力,进而促进电子通信产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其次,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以集群的方式发展我国的电子通信产业,可以充分利用我现有的管理人才和管理经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达成共享。并且可以通过集群企业的发展,逐步培养和积累经验,从而提升到大型跨国公司的层次。
3.3组建创新研发体系研发自主品牌。
目前我国电子通信产业依然应用传统的工作模式,导致我国科研水平有限。因此,我国电子通信产业应从国外发达区域汲取有关经验,创新当前工作模式,提升电子通信产业研发效率和水平。此外,相关企业单位还应加强高新科技人才教育培训,积极研究开发自主品牌,这样才能占取竞争主动权,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在实践工作中,应通过细致合理的岗位分工,明确当前市场需求,创立属于自己的独特品牌,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核心竞争力,进而促进电子通信产业整体竞争力发展。
结束语。
总之,电子通信产业竞争力发展关系到我国综合国力以及现代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为此,我们只有针对现实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实现综合效益目标,使电子通信行业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与提升。
参考文献。
[1]甄子杰.我国电子通信产业竞争力评价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16):333.
[2]白华宇,刘静.电子通信技术创新分析[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19):54.
论证据的论文篇十七
摘要:本文立足于火灾现场的证据的相关问题,主要从证据的发现和提取方面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起火点、物证提取。
一、火灾现场的证据的发现。
火灾现场的证据的发现,最主要的是找到火灾的起火点,只有查明起火点,才能弄清火灾的性质,才能更好的发现证据。
第一、起火点的寻找。
1、根据物品燃烧倒塌方向来判断。在一般的火灾现场,起火点及其附近的物品烧得严重,距起火点远的物品烧得轻。有些烧毁的物品向起火点方向倒塌。火被扑灭后,可从现场上各种物品燃烧遗留的痕迹轻重判断起火位置。一般地,炭化严重处为起火点。但应注意的是:有的易燃物燃点低,如汽油、酒精等,遇到一定的温度或有明火时,迅速发生剧烈燃烧,有时还能引起爆炸,破坏能量大。这种燃烧或爆炸造成的后果,比起火点的物品破坏得更为严重。所以要根据火场内的各种物品的燃烧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2、现场内原有火种的地点可能是起火点。火场内如果在火灾前曾有火种,应注意火灾是否由此而起,还应观察现场内的火炉、点火器、火柴、电线、用电器等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查明现场内是否存有易燃物等,以区别失火与纵火。
3、根据当时风向判断起火点。一般情况下,火借风势向外延烧,在勘查时,可逆风寻找燃烧较严重、炭化程度最严重的地方,这些地方往往是起火点。但应注意区别由易燃物形成的炭化区。
4、勘查时,要注意寻找烟熏痕迹。根据烟熏痕迹的走向,从烟痕的逆端寻找起火点。在通常情况下,起火点只有一个,且并非“v”字型烟痕的底部和烧得“重”的部位就是起火点,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在火灾现场勘查中,发现“v”字型烟痕后要从其顶部向下搜寻低位燃烧物和痕迹,对贴地面物体的底部和内部燃烧炭化情况上下做比较。当发现下部燃烧炭化痕迹比上部重,这些部位往往就是起火点,结合勘查中发现的其他情况,便能够对起火点做出准确的认定。
(2)局部烧得“重”不仅取决于物质的燃烧时间长短、温度高低,而且取决于燃烧物质的燃烧性能、数量、燃烧条件等,不能一概而论。
(3)当然,火灾现场有时也可能几处起火点。这应从放火、自燃、电气线路超负荷或者大风天气造成飞火等方面进行考虑。
第二、应该注意的情况。
2、现场内有无可能产生自燃的物质,如棉花、羊毛、磷等物质;
3、有无电线短路或电火花引起火灾的可能;
4、有无雷击起火的可能;
5、起火的位置、起火的时间及当时的环境根本没有造成火灾的可能;
6、火场内发现人为的火源,且不是无意所造成的;
7、发现可疑的引火物;
8、通过勘查,发现办公室内的`单据、账册被烧、保险柜被盗;
9、火场内有被捆绑的尸体和尸体上有致命的伤;
10、一个地区连续多次发生火灾,或同一时间内多处起火;
11、火场内同时发现多处起火点。
二、火灾现场的证据的提取。
由于物质的形态有三种,而且不同的物质有不同的提法,则分三部分来说证据的提取。
第一、火灾现场气体物证的采样提取。
在火灾现场,如嗅觉感知有特殊气味时,应尽快选择合理的采样方法对现场重点部位的气态物证采样。如用可燃气体验气管、验漏仪及试纸比色法等分析方法。气态物证的采样有如下几种:
1、抽气法。以大量的空气通过流体吸收剂或固体吸收剂将有害的物质吸收或阻碍,使原来空气中浓度很小的物质得到浓缩。根据空气中被测物质的浓度和方法的灵敏度决定所才空气量。
2、真空瓶法。将不大于1l的活塞玻璃瓶抽成真空。在采样地点打开活塞瓶的活塞,被测气体立即充满瓶中,然后往瓶中加入吸收液,使其较长时间接触以利吸收,便于分析。
3、置换法。采取小量空气样品时,将采样器(如采样瓶、采样管)连接在一抽气器上,使通过比采样器体积大6-8倍的空气,以便将采样器中原有的空气完全置换出来。也可将不与被测物质起反应的液体如水、食盐水注满采样器,采样是放掉液体、被测空气即充满采样器中。
5、其他方法,如用密封性好的塑料袋、橡皮球胆、注射器取样等。使用的常见仪器有收集器、吸收管、采气器、真空采气瓶、水抽气瓶、抽气筒等。这些仪器制作和具体操作都较为简易方便。
第二、火灾现场液态物证的提取。
液态物质具有挥发性、流动性、渗透性。因而决定了液态物质燃烧的特点是燃烧速度快、燃烧面广、并且在燃烧的地方会留下痕迹。
液态物证可能存在的地方:
1、浸润在纤维性物质、建筑构件、泥土、水泥地板等材料中;
2、家具的下面和侧面、地毯、床垫、地板裂缝和接缝处;
3、火灾后的死水;
4、各种盛放液体的容器。
对于搜集和提取的各种液体物证,要注意密封保存,以防止发挥,并贴好标签,注明取样时间、取样地点。提取出的液态物证,应及时采取萃取法从杂质中分离出来以便及时检验是哪种易燃液体。
第三、火灾现场固态物证的提取。
故态物证种类比较多,如常见的有易燃易爆性物质以及它们的燃烧残留物、包装品、引火工具、电器元件、有油质的泥土、带有摩擦痕迹的机件。固体遗留物的提取除轻拿轻放防止弄碎、损伤外,应戴上手套或用镊子、垫上净纸在夹角处挟住拿出,放进专用纸袋或匣中。
在具体的场合的提取:
1、爆炸现场残留物的提取。
爆炸性残留物(如炸药爆炸、粉尘爆炸等)除在爆炸中心现场提取物证外,还应在附近物体和地面上提取可能存在爆炸物品的喷溅物及分解产物。这些物证可用小铲或小勺提取在干净的广口瓶里,同时还要提取空白样本,以供比较。
2、电器短路物证的提取。
提取带有短路痕迹的电线,可将这段电线剪下,并按两根或几根电线的原来的相互位置固定在硬纸板上,对于电器闸刀及其他开关应连起固定的底板一并取下,亦保持原来开关的位置,闸刀或开关上的电线不能拆下,应用钳子将它们剪断,是线头留在开关上,以便客观全面分析电器故障情况。
3、注意仔细包装。
火灾现场上所提取的任何固体物证都要仔细包装,除在勘查笔录中对它有所说明外,还应在包装上贴上标签,注明物证名称、提取的火场、采样具体位置、提取时间、提取人员等。
火灾现场的照片和现场制图是客观地反映火灾现场情况及火灾现场物存状态和部位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提取方法。
参考资料:
周李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经文保研室湖南长沙。
《浅谈火灾现场勘查》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3期。
黄定宏四川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谈谈火灾现场物证的提取》消防科学与技术,199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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