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应该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方案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一
1、进入全国征兵网。
2、点击注册账号。
3、选择用邮箱或者手机号注册。
4、以手机号注册为例填写注册信息。
5、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信息登记。6邮箱注册。7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信息登记。
网上兵役登记——用户登录
1、进入登录界面。
2、填写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
3、点击征兵报名图标。
4、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图标。
5、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
6、填入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7完善实名信息并确认。
进行兵役登记
1、基本资料。
2、个人信息。
3、家庭情况。
4、参军信息。
5、输入所有基本资料后点击确定后页面跳转至下图。
以上就是兵役登记流程,希望各位高三学生和家长熟知。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二
2、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明
5、近期1寸免冠照片
兵役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
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
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
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考得出结论。
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考,并依法作出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
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将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放给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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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登记是强制每个人都要的吗?
兵役登记是强制每个人都要的。我国法律规定,所有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因此,不论适龄男性公民是否愿不愿意当兵,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这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但并不是说进行兵役登记就会应征入伍,应征报名入伍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则基础上,比如战备需要,战时征集等)。
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第十五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第十六条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兵役登记每年都要登记一次吗?
不需要,登记过,领了证就行了。
1.登记过后,兵役机关(人武部)就保留了相关信息;
2.原则上适龄青年,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18至24岁);
3.办理兵役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4.各地一般都开辟有“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办理。需补办者还可到各街道武装部申请办理,且家长可代办。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县20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年5月1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内,以及在本县辖区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或企业事业单位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并于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卡片(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
五、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沂源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沂源县人民政府
年5月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四
瓜腰政字(2011)
号
关于呈报《腰站子东乡族乡兵役登记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人武部:
我乡兵役登记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工作总结予以呈上,请予审阅!
腰站子东乡族乡兵役登记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兵役登记工作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瓜征办〔2011〕1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依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规范兵役登记的工作程序、方案和内容,提高兵役登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扎实有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乡上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的腰站子东乡族乡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兵役登记工作。并制定了《腰站子东乡族乡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教育计划。召开了全乡兵役登记工作会议,对兵役登记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各村(场)也成立了兵役登记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兵役登记具体实施计划,并以各村(场)为单位召开会议,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兵役登记的舆论氛围。在兵役登记过程中,我乡立足本乡实际,有针对性的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重点对国防教育等方面进行宣传讲解,为兵役登记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登记期间共召开各种层次的会议8场(次),在村务公开栏出板报5期,村组张贴宣传标语40余条。
三、深入村组抓好兵役登记工作。
各村(场)积极配合乡人武部深入村组抓好农村适龄青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兵役登记工作,提高登记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今年高考落榜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做到一个不漏地进行兵役登记,一个不漏地进行初检、初审,合格的一个不漏地确定为预征对象,在登记方式上,把设站登记与上门登记、本人登记与亲属代登记、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证兵役登记的数量和质量。对已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填写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乡武装部共走访农户120余户,并对符合登记条件的9名预征对象进行造册登记。
四、做好后期管理工作。
乡人武部于6月22日前将兵役登记表、预征对象花名册和《2011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花名册》上报县人武部后,各村(场)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切实做好预征对象家属的思想工作,让家属将预征对象管理好,确保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并要求预征对象定期做思想汇报,并建立外出请假制度,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五
适龄青年在全国征兵网首页右侧点击“兵役登记(男兵)”进入兵役登记页面,需要录入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家庭信息、参军信息等共4类28项信息。
基本信息:
曾用名:有曾用名者就填写,否则空着。
民族:按实际选定。
政治面貌:群众、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其他党派成员,如实选定。
宗教信仰:没有的填写无,有的如实填写。
常住户籍所在地:按常住户口所在地址选到乡镇,大学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填写生源地。
籍贯:按实际选定。
身高:按本人实际身高填写,单位为厘米。
体重:按本人实际体重填写,单位为公斤。
左、右眼裸眼视力:从4.0-5.3选定。
照片。照片非必传。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具体标准详见征兵网说明。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六
今年我乡兵役登记工作在市人武部的指导和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以《xxx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依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规范兵役登记的工作程序、方案和内容,提高兵役登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扎实有效,现将今年的兵役登记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乡里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兵役登记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今年征兵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乡早在8月20日就开始启动今冬征兵工作,要求每村张贴不少于50张征兵标语,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和主干道设置过街横幅,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以村通过印发《致应征青年及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每一位适龄青年宣传新的兵役政策,让他们知晓责任和义务,引导他们积极回乡目测体检。
三、做好摸底,抓好登记
组织大学生村官深入到村,与村民兵营长共同核对适龄青年基础信息,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的要求,突出高学历的适龄青年的信息采集,形成兵役登记台账,提高登记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四、后续管理,做好服务
下一步将按照征兵工作要求,组织好应征青年的初步目测体检,抓好政审和送市体检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二〇一二年 九月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七
按照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区度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街道武装部组织了街道、社区干部对辖区内的适龄青年进行了全面的摸底登记,经过大量的入户调查,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今年的兵役登记任务,现将兵役登记情况汇报如下:
一、登记的基本情况:
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共登记人,其中新增**人,应服兵役**人,未登记*人。
二、主要做法
有关法规及兵役登记的方法、步骤、要求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
(二)统筹协调,确保落实。为确保兵役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协调各项工作,以较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兵役登记工作中,确保了工作的有效落实。在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开始阶段,街道党工委通过办黑板报、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单、深入居民家宣传动员等方式,进行了《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国防教育法》、《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的宣传,有力地提高了广大居民依法服兵役的意识。先后共办黑板报*期次,悬挂横幅**条,标语**条。
(三)认真负责,确保兵役登记质量。兵役登记情况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事关征兵质量的高低。为此,街道武装部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实行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登记的每名人员均认真核对,杜绝了错登、重登、漏登等现象的出现,街道干部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兵役登记工作。
登记,对有思想顾虑的青年,认真对其做工作和思想动员。同时,加强了对预征对象的管理教育,确保了预征对象联得上,召得回。目前,共登记预征对象**名。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八
兵役登记汇报材料 按照县人武部会议安排和部署,我们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得到大力支持,在县部正确指导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完成了今年的兵役登记工作任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有适龄青年状况 我镇17—21周岁适龄青年底数为某某人,涉及在校生某某人,包括高中毕生生在内应届毕业生某某人,确定预征对象某某人。本年龄段人员基本上都不在位,主体在外务工,登记为父母或委托在家亲友代登。
二、兵役登记工作情况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能圆满完成此次的兵役登记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了本次兵役登记工作。协调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中心校、专门抽调了一批熟悉情况的同志参加登记工作小组,各村组成了由民兵连长牵头,村会计,小组组长,医务室医生参加的登记小组, 2、搞好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
为了搞好兵役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适龄公民的兵役法规教育,形成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氛围,镇人武部认真进行了工作布置和动员,及时召开兵役登记工作专题会议,并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横幅、张贴登记通告,每个村都设立一个登记站,在镇武装部和卫生院设立集中登记站。边登记边宣传兵役法规,从而使兵役登记的依据、目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宣传。
3、做好摸底工作,确保一人不漏。
为了能尽快弄清本地区适龄公民的具体情况,了解掌握适龄公民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先从派出所将适龄公民名单打印出来,然后由各村组根据名单逐户上门核对情况,并现场进行登记时。由于适龄青年基本不在家,我们灵活采用电话登记,家人代为登记等方式。通过以上一系列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了本地区的兵役登记任务。增强兵役登记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对可能走兵的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做到现实表现清楚、家庭情况清楚、身体情况清楚、文化程度清楚,外出去向清楚,为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三、兵役登记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广大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还不是很高,兵役意识不强。普遍存在着当兵没出路,几乎大多数初(高)中毕业,不是要求继续升学,就是选择外出务工经商,特别是近几年务工的收入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对兵役机关开展的兵役登记工作更是响应者较少。
二是广大群众国防意识淡薄。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人们追逐经济效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民众对国防的意识也就越来越淡薄,原来的“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意识已不复存在,现实表现为适龄青年家长都把军队当作管教单位,只希望把父母管教不好的孩子送到部队,而能干的孩子还是在地方挣钱好。另外当下,大部分家庭只有一个男孩子,也不愿意去服役,对兵役登记也持排斥态度。
20年8月12日 本文来自https:///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我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凡是适龄男性公民,无论参不参军,都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既影响正常参军,还有可能受到行政性处罚。
《细则》第二条规定:兵役登记,是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
解读二:哪些人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细则》第三条明确,我市兵役登记对象主要为两类人群:一是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含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未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必须登记;往年已登记过的,应登录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二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阶段(含普高、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解读三:不参军是否需要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国家强制性义务,参军的第一步就是网上兵役登记,而暂不打算参军的适龄男性公民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和核验。《细则》第十二条强调: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该负责人进一步补充道,如果今年不打算参军,在网上兵役登记最后一栏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缓征”。
解读四:怎样进行兵役登记?
目前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分为网上登记、现场确认、领取证明3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登记:当年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实名注册,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网上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确认。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第三步,领取证明:兵役登记结束后,到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领取《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或《预征对象通知书》。
《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是军地征兵职能部门查验公民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关键依据,需及时领取、妥善保管。
解读五:怎样查验兵役登记?
近年来我市适龄却不进行兵役登记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依法自觉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实行兵役登记查验制度势在必行。
《细则》第十三条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公安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等相关手续时,应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督促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解读六:拒绝和逃避兵役登记的处罚有哪些?
《细则》第十四、十五条明确: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阻挠或妨害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据悉,这是我市首次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兵役登记规范性文件,目前还处在试行阶段。下一步,我市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结合试行情况,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对公民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督导措施,全面推进我市征兵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
2015年1月29日上午,我县在县委党校召开富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会,安排部署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培训。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有: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各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75个村委会(社区)主任共115人参加了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光玉同志作了题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认真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动员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自觉性;要充分认清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利条件,准确把握工作实施的重点、难点;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昆明市社会保险局局长杨学勇同志到会指导,为参会人员传达了国家人社部和省市有关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精神和形势,对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参会人员充分认识了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责任感。
会上,县人社局局长李金富代表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社区)签订了《富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保密协议书》。
在会议的业务培训阶段,富民县社保局局长王金兰对各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各村委会(社区)主任进行了社会保险政策、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法步骤、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自202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止。
二、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2月31日前出生),均应参加登记,年底前满17周岁未满18周年的高中(含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
其中19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登记在“全国征兵网”(网站地址:/)进行,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青年,可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或者设置登记站的高中学校,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代为登记。
四、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适龄男青年都要自觉依法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五、咨询电话:(0353)2953154。
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兵役登记工作,增强各级组织和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意识,推进征兵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兵役登记,是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
第三条兵役登记的对象为,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每年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第四条兵役登记每年1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兵役登记工作。乡镇(街道)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兵役登记工作。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兵役机关的要求,提供本地区适龄公民的名单和个人基本信息。教育部门及学校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应征公民学历审查工作,提供其在校期间的有关情况。医疗机构配合做好体格初检工作。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按时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第六条兵役登记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业务培训。县级兵役机关应在兵役登记工作开始前,组织机关、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参加兵役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兵役登记程序方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条件等。
(二)发布通告。县级兵役机关发布《兵役登记通告》,明确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时间、地点、方法及有关要求。
(三)宣传发动。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宣传兵役法规,特别是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的法律义务,明确参加登记相关事宜。
(四)规范设站。县级兵役登记站设在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期间,一般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设兵役登记站,根据需要也可以在机关、团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单独设站。兵役登记站开设要因地制宜、规范适用,配备上网计算机、打印机、目测器材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五)组织登记。适龄公民按照兵役登记通告要求,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确认。
(六)初审初检。政治初审,主要查验适龄公民户口簿、学历证书,了解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体格初检,主要对适龄公民进行身体目测和病史询问。县级兵役机关应定期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兵役登记报名人员花名册,下发各兵役登记站,指导初审初检工作,并建立管理《兵役登记数质量情况统计表》。
(七)作出结论。各兵役登记站根据初审初检情况,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八)选定预征对象。各兵役登记站综合个人入伍意愿、兵员数质量、上年度征集任务等情况,择优选定预征对象,报县级兵役机关备案并通知本人。县级兵役机关应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同步确认预征对象,并建立管理《预征对象数质量情况统计表》、《预征对象花名册》。
(九)发放证明。经县级兵役机关审批后,在兵役登记结束20日内,由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发放《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和《预征对象通知书》。
第七条《四川省公民兵役证》由适龄公民本人保管,是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并获取相应权利的凭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或变造,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县级兵役机关申请补发。
第八条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应当如实反映本人情况。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时间应当视为出勤。
第九条已进行兵役登记符合服兵役条件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在20周岁前,每年应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到发证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注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核验,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第十条经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变更户口所在地、住地或就业单位,应当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及时到县级兵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本省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关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手续等相关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通报县级兵役机关。
第十二条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阻挠或妨害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县级以上兵役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四川省公民兵役证》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式样,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制。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三
(人社厅发〔〕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40号)要求,现就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试点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协调与保障机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运用多种手段组织信息采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是加快构建扩面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也是确保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目标的关键环节,对进一步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提高精确、精准、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为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员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
所有省份都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年底前要全面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基本实现参保登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为建立国家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完成各省登记数据联网入库做好准备。
各地要加强分类指导,未启动或未全面启动的省份,要抓紧下发文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要加快登记信息库建设,通过开展内部和外部信息比对、基础数据采集以及入户调查等途径,完成登记数据“全入库”工作,并结合“五险合一”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省级数据大集中等工作,尽快实现登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已完成省级信息库建设的地区,要尽快开展与国家库的.对接和入库工作,实现跨省信息比对;探索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与业务生产库数据的实时对接,建立部门间信息定期比对共享机制,并通过建立入户调查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采集未入库人员基本信息。
已初步完成上述全民参保登记目标任务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参保扩面工作,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和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实施精准扩面;开展登记成果分析应用与转化,在支撑宏观决策、精确管理、动态评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做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与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库、社保卡持卡库的衔接,实现全民参保登记与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发放社保卡等工作的有机协同。要结合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流动就业居住农民、在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以及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业态群体特点,及时清除不合理的地方性政策壁垒,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参保扩面不留死角。
三、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尚未全面启动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尽快推动成立由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挂帅、跨部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加强配合;要科学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争取以省级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并报部社保中心备案。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运用前期开展试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积极争取财政、公安、司法、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全面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积极争取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强化信息系统建设,按照金保工程总体框架和标准规范,确保与部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要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和队伍建设,充分借助基层服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展入户调查;要加强人员培训,指导经办人员正确把握参保登记的政策要点和经办流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动员。
各地要围绕重点人群以及灵活就业、流动就业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与宣传方案,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要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常态化、全方位宣传,并结合入户调查工作,实现边采集信息边解读政策边动员参保。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有效发挥“互联网+宣传”优势,营造全民登记氛围,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与舆论方向,形成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的工作新局面。
五、做好调度通报。
为确保按期完成20工作任务,部里将建立双月调度制度,及时向地方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召开调度会等形式,指导各地加快登记数据的入库进度。同时,部里将针对重点省份和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继续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实施。请各地以省为单位认真填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表(见附件1),于2017年4月、6月、8月、10月的10日前反馈部社保中心,并认真填报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情况表(见附件2),于2017年10月底前反馈部社保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0日。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上下协调联动、积极稳妥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开展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四统一”,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编办、财政、住建、农牧、地税、法制等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理顺关系,优化职能,提高效率,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决定落到实处。
国家将不动产登记职责已整合到国土资源部,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已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已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参照国家、省政府、市政府职责整合的做法,县政府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快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尽快形成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集中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坚持新制度建设方向,兼顾老办法,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理环节,保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一)由县政府组织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会,参加部门:国土、编办、财政、住建、农牧、法制等部门,明确由一个具体部门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二)由县编办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和职责,以及整合后县相关部门职责调整。
“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重点协调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
2015。
年底前,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
2016。
年底前,制度建设、数据整合和各类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的融合对接要全面完成,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正常有序运行。
2017。
年底前,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结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明确原保存在有关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图、表、卡、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的移交、整理、保存的方式及时间要求等,各有关部门要指派专人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行政区域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合适场地,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
“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按照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标准和规范,使用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册,颁发国家统一的证书。按照“权利不变动则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原依法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在权利不变动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各部门要抓紧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登记、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流程,将属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以及发证、登记信息管理和查询等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形成统一、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及时开展登记工作人员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牵头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
“国土资源云”相衔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工作基础情况,尽快对各类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进行融合、对接,编制统一登记发证的业务操作系统软件。通过数据交换和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实现国土、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将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阶段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动态联系制度,及时汇总、通报各地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工作信息。实行包片联系人制度,强化实时联系,加强对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县财政局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相关经费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要组织做好舆论宣传引导,选择舆论宣传的最佳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咨询解答、培训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的群众基础,强化权利人对统一登记工作的主体意识,争取社会舆论和民众的最大支持和配合。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五
适龄青年第一次在全国征兵网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首先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实名注册。新用户点选兵役登记或应征报名窗口时,系统引导其进行注册。注册账号时输入本人真实的手机号、邮箱、身份证号、系统验证码(通过手机接收,征兵网验证码有效期都是24小时)等信息。注册完成后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可登录征兵网后进行修改。
已有账号登录
征兵网账号和学信网目前共用账号,青年已有学信网帐号的(即可在学信网查询本人学籍信息、研究生招生报名、高考自主招生报名等),可直接使用该账号登录征兵网,无需再次注册。
注册时如果提示身份证号码重复,说明本人或他人曾经使用该身份证号在征兵网(学信网)注册帐号,请按提示尽可能找回已有帐号。如果此账号曾经参加过兵役登记或报名,应征地的县、乡兵役机关可协助找回账号并为其更改其手机号和密码。去年应征青年报名时发现的身份号重复问题,很多是基层工作人员代其注册未告知本人,或注册后未完成兵役登记带来的问题。学信网身份证号重复解决办法。
协助注册
县、乡两级兵役机关可在征兵网后台协助青年进行账号注册。协助注册只须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密码三项内容,注册程序大为简化。功能详见乡镇兵役机关使用说明。
账号找回
青年忘记用户名或密码,可通过注册账号时填写的手机号、邮箱、回答预置问题等多种方式找回。当个人忘记注册信息时、或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重复,可联系应征地的县级或乡级兵役机关(通常为户籍地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协助找回,也可通过学信网客服找回。没有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只能自己按照提示找回,或联系学信网客服找回。兵役机关协助找回账号功能详见乡镇使用说明。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六
2021年12月16日,上海市政府征兵办发布《2022年上海市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告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国征兵网开通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窗口,所有适龄公民即可登录进行登记,选择上半年或下半年应征报名。
3月31日前,所有当年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须完成网上兵役登记。6月30日前,各街道、镇(乡)和高校完成其它适龄公民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确认、发证或审验等工作。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年本市范围内适龄公民网上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对象范围包括:(1)凡具有本市部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年满18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本科三年级,年龄放宽一周岁)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2)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18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和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
二、程序方法。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全国征兵网”已于1月10日正式开通,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于6月30日前,所有适龄公民均须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二是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根据各区征兵办和各高校的时间安排及规定要求,所有适龄公民应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另发通告)
三、法律责任。实行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检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受理。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网址:)。莘庄工业区征兵办咨询电话为:54427400。
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篇十八
兵役登记的结论有九类:一是应征,二是缓征,三是免征,四是不征,五是拒征,六是已征,七是转服预备役,八是免服预备役,九是不服预备役。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指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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