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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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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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可以从总结中受益,无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总结应该是对过去工作的一种客观评价,可以提出不足之处并给出改进的建议。通过范文的学习,我们可以发现总结的写作并非固定的套路,而是要因材施教。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一

摘要:城市雕塑是城市的重要名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物质文化生活上的投入也逐渐增加,而城市的雕塑文化则是彰显该城市人文景观以及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文化因素,因此城市雕塑的规划也被提上了日程。以现阶段城市的雕塑规划现状进行探讨,针对其中不合理的因素进行分析,并结合城市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使其在规划上能够更好地体现文化特征与城市特点,与时代的发展相一致,以此来促进城市雕塑规划的发展。

关键词:城市雕塑;规划;机制

(一)城市雕塑的文化特性

城市雕塑是城市艺术的体现,一般树立在城市的公共区域,与周围的景致相互照应,凸显城市的艺术氛围。就风格特点来说,城市雕塑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纪念、主题、娱乐以及装饰。城市雕塑是城市的文化名片,是记录城市特色最有效的艺术形式。在雕刻界颇有建树的刘开渠老师曾说过:城市雕塑是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的面貌起到的是一个画龙点睛的作用,具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不能够代替的独特的功能。可见,在人们的心中,城市的雕塑不仅是城市独具特色的名片,在一定程度上还彰显了城市的精神特质。例如,广州市越秀山的五羊雕塑就凸显了“羊城”———广州深刻的历史渊源;成都市春熙路上的行人雕塑就彰显了成都作为天府之国的那种从容悠闲的生活特点,为宣传城市文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城市雕塑规划的任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雕塑规划在推进城市的文化宣传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雕塑规划的任务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着。现阶段城市规划的任务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首先,研究城市的历史文化渊源,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城市的历史人文特征和地理空间布局等特点,找出适合的雕塑主题。其次,根据城市的文化历史内涵,结合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城市特点的雕塑主题。最后,结合城市的生态规划以及发展规划,根据雕塑周围的实际情况对雕塑的规划进行进一步完善,使其很好地与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周围的景致相一致。并且,在具体实施雕塑规划工作后,还要理清各部门的责任划分,建立及时的工作反馈与追踪机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一)类型过于局限

城市雕塑规划可以按照类型分为纪念型、娱乐型、主题型等,但是在实际的雕塑规划中,雕塑的类型还是主要以纪念型为主,题材过于单一,在总体上来说类型过于局限,缺乏多样性特征,不能很好地起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例如,某些古城的雕塑规划大都以某一古代元素为主,在空间布局上显得过于单调,不能够很好地与其他空间形成良性互动。

(二)雕塑空间分布不合理

我国虽然具有悠久的雕塑历史文化,但是由于一些因素的限制,在现代化城市雕塑规划的发展上,还处于有待完善的阶段。我国城市的雕塑数量普遍偏少,大都是在风景区或者主要的街道上会出现一两个具有代表性的雕塑建筑,而在一些地区几乎看不到雕塑的存在,出现了城市雕塑规划的两极分化的局面,使得城市空间规划显得不合理,不能够与城市的建设同步。

(三)艺术质量有待改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取得飞速发展成就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就雕塑产业链而言,现在的城市雕塑的质量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很多艺术质量较差的产品被树立在城市的大小街道上,元素单一、缺乏美感,题材狭窄、不具特色,质量较差、容易毁坏,等等,给城市雕塑规划带来了大量的麻烦。

(一)管理体制落后

从城市雕塑的发展历程上来看,雕塑大都是艺术家的艺术作品,在类型风格上都是受其个人的艺术创作风格所限制,艺术效果往往不能很好地与当地的城市的空间规划布局相一致。就其管理体制而言,城市雕塑规划没有专门的制度来进行保障,从作品的征集、评选到建设都显得较为混乱,一般都由少数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判决策,作品的选取与建设维护上都缺乏相关的监督机制,没有形成具有良好的操作性的城市雕塑管理体制,使得在管理上存在着落后的现象。

(二)城市雕塑规划的地位不明确

城市雕塑坐落于城市的公共区域,其主要起着供人们欣赏的作用,具有很大的公共性特征。虽然我国的城市雕塑规划已经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城市雕塑规划的管理办法,但是在地位上尚没有对其进行明确,没有对其在公共利益上的作用进行表述,不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实际操作中会受到财政资金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限制。

(三)城市雕塑规划的作用效果差

我国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每个城市都有着独具特色的文化底蕴,现阶段我国的城市雕塑规划一般采取的是从上到下的规划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对于宣传城市的文化特色和人文特色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受到我国行政体制的限制,城市雕塑规划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着繁多的手续审批程序,在雕塑的题材表现形式上显得过于单一,主要是以弘扬当地的历史人文风情为主,不能很好地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相结合,对整个城市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显得过于局限;其次,城市雕塑的布局是根据城市空间规划好的布局开展的,往往只能够对城市的空间布局起一个画龙点睛的作用,对于城市空间布局的发展意义并不大。

(一)建立城市雕塑规划控制机制

在进行城市雕塑规划时,要着眼于城市的整个布局,重点关注城市的雕塑整体布局情况,构建具有城市特色的整体规划框架,建立城市雕塑规划控制机制。在规划时要加强对于专项特殊雕塑的规划,根据城市的发展特色以及悠久的历史人文因素制定专门的《城市雕塑总体规划》。在实施城市雕塑的控制机制时,要进一步对城市的设计原则和方向进行规划,主要的就是将其分为工程实施与控制规划这两种,主要步骤就是先确定具有投资潜力和将要实施的主体来说,具体到城市的某一个空间进行规划;然后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没有开展实施的雕塑规划进行一定的控制和引导。在具体对城市雕塑规划的管理时,要对树立雕塑的街道、绿地以及公共广场等加强对雕塑自身的建设力度,对其的造型、颜色和材料等作进一步的规范,提高其艺术质量标准,使其更好地体现城市的地域文化特色,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从而进一步地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完善城市雕塑规划的管理机制

针对现在城市雕塑的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等问题,需要加强对雕塑的管理机制的`完善。雕塑的规划与投入建设额会涉及到众多的审批程序,例如《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等,这类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并不适用于每一个雕塑的建设,往往会导致效率的低下和资源的浪费。应该对这类程序进行简化处理,起到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的作用。同时,在对要建设的雕塑方案的评选上面,要选择更加科学的方式进行评选,体现其公共性,从而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而后建立合理的评选体系,制定公正透明的招标机制,选取具有专业权威的专家以及群众代表参与到其中,使选取的方案更加具有参考性和说服力。在完成选址和建造后,还需要对其后续进行评估,要制定合理的评估机制,对城市雕塑规划的实施与后续的维护进行测评,既要综合考虑其建造的具体背景,又要对公众参与的各个环节以及组织机构的作用的发挥进行评价,并就其相关的意见要求责任方进行适当整改。城市雕塑规划的管理机制的完善,不仅需要对审批程序进行适当简化,更需要保证其是在一种公开透明的机制下完成的,保证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体现出雕塑这一公共福利的特点。

(三)完善城市雕塑规划机制中地域特色的融入

在对城市雕塑的相关控制机制与管理评价机制这类机制进行完善后,还需要根据城市的独具一格的特点来制定出可以起到促进城市文化宣传目的的雕塑。现阶段比较流行的就是在雕塑规划中体现地域特色。地域文化是城市发展的主线,对城市的规划布局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可以在两个方面对其进行完善:首先,要根据城市的特色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雕塑题材,对城市的文化进行深入地宣传,利用生动的雕塑形象表达出城市空间规划上的艺术特色,要根据城市的发展起源、现实情况以及未来展望进行雕塑的选材,进行全面的提炼与规划,使其能够更好地起到文化宣传的目的;其次,雕塑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城市雕塑的规划应该要以城市的整体空间结构为主,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点、线、面,在具体的建设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融入地域文化特色,发掘出当地的人文景观,提升城市空间布局的质量,达到合理的空间文化。特别的,对于具有文化底蕴的城市来说,将地区文化特色融入城市雕塑规划中将会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理念

虽然我国的雕塑文化历史悠久,但是就我国的发展而言,城市雕塑规划在很多方面都比较欠缺,国际上对于城市雕塑规划的理论较多,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要对我国城市雕塑规划的机制进行探讨时,要放眼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对现有的机制进行完善。例如,国际上将城市雕塑规划纳入了城市公共艺术范畴体系中,建立了相应的制度法规进行保障和完善;利用现代社交媒体的发展及时地发布关于规划建设的信息,增强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建立了相应的财政支持体系,为城市雕塑规划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城市雕塑规划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关的机制的完善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要着眼于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上,对现有的不足进行适当地完善,提高城市雕塑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促进城市的发展为最终目的。

[1]白一.城市雕塑规划与城市文化[eb/ol].中华硕博网,2008.

[4]王承慧,华琳,张丹蕾.高品质、多元化———城市雕塑规划机制研究[j].规划与设计,2016,(05)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二

居住区的小型公园,绿化带是居民休息、游乐和锻炼身体的活动场所,其植物配置须考虑绿地地形、绿化带设施等。21世纪是注重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生态时代。我们的居住区绿化也取得了很多的宝贵经验。但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同时人们对环境生态观和居住环境质量要求提高。促使人们更加去关注居住区绿化的综合效益。北方地区有很多野生植物资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丰富的绿化宝库。充分利用起北方的自然资源,将这些植物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必能为北方居住区的植物景观营造做出非常出色效果。

植物景观营造是组成居住区绿化带或园林的重要部分。植物景观的营造需要我们关注居住区绿化的综合效益,即生态效益。植物景观的合理营造,能充分发挥其观赏的特性、创造出良好的生态环境,进而实现植物与植物之间、植物与环境之间的额最优协调。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植物景观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不但可以协调人与自然,自然之间的和谐,还能美化环境,愉悦身心,满足人对自然环境的精神上的需求。植物景观的合理营造本身就是建立在人的艺术视觉效果基础上,充分利用了生态学、植物学、美学的理论创造出具有现代气息的花的园林景观。

2、植物景观的营造有利于改善环境的生态环境,可以调节小气候,防风防尘,减轻噪音,并净化空气和水体,维护小环境的生态平衡。人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由于森林的调节作用,我们不用担心,气候骤冷骤热;不用担心会频繁受到恶劣天气的侵袭;因为有北方的防护林,我们不用担心沙尘暴的频繁来袭。这些都是大范围绿色植物所起的作用。园林内部的植物景观营造就是大的绿色植物作用的微小化。大量的绿色园林组加起来,就能起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防风防尘的效果,就能减轻噪音的污染从而维护了居住区人们的安静生活。

3、植物景观的营造依靠科学的配置,建立具备合理的时间,空间和营养结构的人工植物群落,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良性生态平衡。自然界地各物种之所以能和谐的相处,全赖整个的大的自然环境的生态处于平衡之中。小的生物圈也需要保持生态平衡,人也是生态平衡中的一环。

没有生态平衡,人们会面临很多自然的惩罚。

1、绿化面积偏小,植物景观营造观念不深。人类是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的发展极大地影响了自然世界,通过人为的改造,自然变得不再那么自然。人的生活不但需要丰富的物质基础,还需要精神的享受,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人的基本精神需求之一,人们希望生活在自然的绿色之中。但是由于建筑商追求商品楼收益的最大化,使得当初设计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商品楼时,给园林绿地留的面积很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共绿化带发展的空间。这就与人们迫切需求公共绿化带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人们整天忙碌于自己的生存和生活当中。内心渴望园林绿化给自己带来精神抚慰和享受,但却对园林植物景观的营造又不甚关心,这种矛盾纠葛的心理,也是造成居住区植物景观营造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

2、植物景观营造不合理,设计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由于我国长时间对植物景观设计不太重视,致使现在的植物景观营造存在很多问题。植物景观的营造不是将植物简单的组合,应当在设计中应尽可能的保证原生态的自然植物群落,同时还要考虑各种群间的相互联系,要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还有部分地区的植物景观营造不能体现地方特色:要么不切实际的引进名贵品种,要么不假思索的种植传统植物,这不能体现出设计的创新意识,也不能满足现在人们对审美、对原生态的渴望。

1、提高景观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他们的审美意识。植物景观的营造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景观设计人员对周边环境的把握,对人们心理需求的把握,还有对当地自然物种的了解,更考验了他们对这些因素的合理组合。设计无小事。不能“想当然”的敷衍,要提高景观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的思想意识,不能心存轻视的想法,园林的重要性远比我们看到的多。园林或绿化带的植物景观是应该具备艺术欣赏价值的,设计者也应在自己的作品上充分的体现出“美”的元素。

2、植物景观营造要充分发挥它的环保功能,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植物景观的作用我们已经做了阐述,在我们选择植物物种与群落时,我们要从从生态平衡、原生态、防风防尘、减轻污染、审美角度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植物景观营造的设计,使我们建造的植物景观既能体现出适应时代的美,又能起到它的生态功能作用。保护人们少受或避免人们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

3、开发野生植物物种,体现地方特色,适应人们对原生态的需求。我们北方植物种类资源比较丰富。野生的物种有很多都适合驯化成园林植物:比如,连翘、瓦松、八角枫、野葵、王不留行、野菊、南蛇藤、红蓼、鹅耳枥等等,这些都是比较适合在园林以及绿化带应用的野生物种,也能体现北方特色。由于是野生物种较多,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

植物景观的营造美化环境,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项目。北方的植物物种与群落与南方稍有不同。我们要充分发掘北方的优势自然物种,满足人们对原生态的需求,同时也增加了人们观赏的物种,可以在园林中更好的体现植物的多样性,与自然的丰富性。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三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生活的品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其中对于生态、环保、多功能的利用方面人们的思维方式也在不断的更新,led节能照明就是其中的代表,led光源除了应用于日常生活中节能照明之外,它的更多特点也在被大家广泛的关注。

【关键词】led光源;生物医学;应用探究

随着科学发展的不断进步,生物医学对于led的应用和依赖也在不断的升级,led的快速发展已经在生物医学领域不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尤其在生物医学领域中的诊断、治疗以及康复的过程中也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led在生物领域的应用还要不断的探索和开发,积极的应用到更多的行业,从而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本文主要对led光源的特点进行了初步介绍,并对led光源在生物医学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led光源技术在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更新,尤其是在颜色稳定性、发光效率和色品等这些参数上有了较大的提升。这也预示着它在生物医学领域的作用和地位也在不断提高,led光源相比于传统上的医用光源,它更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1.1更具节能和环保性能

在这个提倡环保和节能的社会阶段,led光源无疑占着较大的优势,它的发光效率更高,并且在生物医学所需要的空间或场所,照明效果更好。而且它还同时具有无紫外辐射和无汞的优势。

1.2更加安全可靠

led属于非热效固态性质的冷光源,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会对人的眼睛和肌肤造成热伤害,并且它是低电压驱动的,与高压驱动的激光光源相比,它更具安全可靠的优势。

1.3体积小便于携带

led光源不仅在性能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点,它还在外形上具有体积小的特色,这就这就预示着它在操作上更加简单和方便。

1.4光束指向性更好,光谱更纯,精准控光

led它所发射的波长涉及到红外、紫外和可见光,它的可选波段较多。它还具有光束窄的特点,这样让光的指向性更好,更能精确的`控光和探测[1]。另外,它还具有光谱纯的特点,这就避免了杂光的干扰从而更好的实现调色和调光。

2.1对于皮肤美容和的作用

led光源作为一种非热效应的光常常被广泛的应用在皮肤痤疮、色素沉着、疤痕的预防和各种皮肤炎症的治疗和研究过程中,并且也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成果led可以通过不同波长的光源对皮肤进行照射,一方面可以利用光波对于皮肤的照射刺激纤维细胞的活性,促进皮肤中的胶原细胞以及弹性细胞的产生,形成新的新陈代谢,最终实现皮下或皮肤的异常细胞的刺激,达到对于比如湿疹和痤疮等皮肤炎症的康复和美容的效果。

2.2对于创口愈合的作用在生物医学的临床研究过程中,伤口难以愈合是各个科室常见的并发症,这时led光源就可以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了,led光可以将小体积的光源成排进行排列,成为低能量对大面积的伤口进行照射,从而达到伤口愈合的效果。这一功能已经在生物医学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得到了众业内人士的认可。

2.3可用于皮肤的消炎和抗炎

led光可利用它的蓝光led光源对需要治疗患者的皮肤进行照射,它可以高效且快速的抑制皮肤炎症和细菌的形成,从而达到消炎和抗炎的作用。led光源也在不断的深入在生物医学领域创新应用,从led光源对于皮肤治疗和康复就可以看出它在生物医学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大好前景。

2.4在口腔科室中的应用

led是非热效冷光源,在用于固化光敏材料时,它具有节能、反应速度快、固化性强等优势,所以它常常被牙医用来做固化光敏树脂材料。除此之外,低温冷光的led光源还可以对于牙齿常年累积下的茶渍、烟渍或氟斑牙等问题进行牙齿美白。

2.5对于医疗内窥镜的应用

led光源具有色光好、光色可调和体积小等优势,尤其在医疗内窥镜上的作用,它具有操作简单和安全可靠等优势,而且可以更好的辅助医生对于不同组织的辨别,也更容易到达狭小的身体部位,比如淋巴和血管等。这一功能主要应用在肠道疾病、食道上皮内癌和大肠早起癌症等疾病中。

2.6被用于手术室照明

由于led光源能为手术室带来更精准的区域照明和更广的照明面积,这就可以更好的解决医务工作人员由于长时间的工作带来的视觉疲劳问题,从而更好的提高义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除此之外,led光源还被广泛的应用在其他科室,比如口腔科、脑外科和耳鼻喉科的一声在手术过程中的头等,led的医用头等具有精准照明和携带方便等优势。

虽然led光源的利用率在不断的提高,并且在生物医学的应用中也在不断的深入,但在进行应用的过程中也会存在种种问题,比如对于不同的波段、不同的光照强度的运用,采用什么光谱进行分布、多大剂量、多长时间进行照射,都是在实施应用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的,这样才能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更快更好的治愈患者的疾病难题以及心理上的负担。综上所述,led光源对于生物医学的发展贡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阶段的led光源在生物医学中的利用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的共同协助去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使led光源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四

摘要:本研究通过对基于胜任力的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分析,对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应加快护理人员薪酬决定的市场化程度,从而确保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护理人力资源供给,合理确定护理人员内部的薪酬水平。搭建护理人员的职业晋升阶梯,构建护理人员宽带薪酬模式。

关键词:医院;护理人才;薪酬管理

1医院护理队伍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护理人员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护理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等等。第一,历史原因。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间的护理意识和水平差距巨大。在我国,护理工作涉及非常广泛,工作量大,导致需求量增加。第二,经济发展对护理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共存,这也决定护理队伍建设的要求应包括:总量充足和发展平衡。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公立医院面临更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需要更多优质的护理人员。医疗机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必然会意识到只有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客户和资源。若要生存和发展,关键就是确保医疗技术和服务的竞争优势,而技术和服务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中小医院在优秀医生、优秀护士方面的需求量巨大,为了在激烈的医疗服务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公立医院对优秀护理人员的需求量必然增加。第三,护理行业的特殊性。护理行业从业人员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殊性,其人力资本投入周期长,造成投入产出不成比例。因为护理工作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对从业者的要求很高,往往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并通过严格考试,在工作过程中还要不断进行专业培训。我国护理人员通常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专业教育和训练,这就使得能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合格护理人员更少,供给不足。我国护理人员的投入与回报不成正比,而且护理专业就业范围比较狭窄、可选择空间小,导致了已经从事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想办法流动到其他岗位或从事其他职业,尚未从事护理专业学习的劳动者不愿意报考护理专业,总之,愿意从事护理工作的劳动力越来越少。第四,体制和管理的原因。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工作稳定、待遇较高,而编制外的聘任制员工工作辛苦、待遇较低。护理行业也面临着同样的情形———同工不同酬,这就造成护理人员关注的不是工作绩效与能力的提高,而是编制身份。这种不公平对护理行业从业人员的伤害非常大,由于在医院得不到公平对待,没有编制很难晋升和发展,直接造成护理人员的高离职率。而在此种行业背景条件下,由于没有统一的教学和评价标准,不同护理学校毕业的学生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因为无法判断护士能力高低,医院管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盲目性,招聘只能看学历和基本操作技能,进入医院之后必须进行二次培训。新入职的护士管理实行“一刀切”,凡是同期毕业、学历相同的护士薪酬相等,这必然导致高水平的护士不满、低水平的护士“搭便车”。长此以往,高水平的护士也开始懈怠,造成整体护理质量下降。

2基于胜任力的护理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护理人员的薪酬问题是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内容之一,护理人员的薪酬体系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造成医疗卫生护理领域出现了各种问题。护理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特点:一是必须有长时间的人力资本投资才能承担。从事护理工作,尤其是资深高绩效的护理人员往往需要经过若干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正规教育,还需要通过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培养适合工作岗位的个性特质。二是责任重大,风险较高。医疗服务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由于医疗服务工作的复杂性,护理人员无法完全确保所有的工作都准确无误,蕴藏着较高的风险,这使得护理人员只有具备高度的抗压性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才能确保工作圆满完成。三是除了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还要求从业者具备较高水平的沟通能力。由于护理人员处于服务患者的第一线,工作中经常需要频繁地与病人、家属及其他从事医疗工作的同事沟通,而病人及其家属对护理人员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护理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技术,还必须具备较高水平的理解能力与沟通能力。薪酬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方面才能建立起适应胜任力要求、促进护理人员获得高绩效的薪酬体系。基于胜任特征的薪酬管理是建立在胜任特征模型的基础上,为员工、组织和岗位期望的高绩效胜任特征支付的经济和非经济性报酬。传统的薪酬管理基于的是已经完成的工作绩效和岗位评价,而新模式的薪酬管理、薪酬支付的依据是护理人员的绩效水平和胜任力(专业知识、技能、与高绩效相关的个性特质等),薪酬增长的依据是其工作绩效提高或者获得了新的胜任力。以胜任特征为基础进行薪酬管理,将组织战略、岗位要求和个人高绩效的胜任特征结合在一起,引导护理人员主动提高可以获得高绩效的能力和个人特质。在胜任特征薪酬制度的基础上,应加快护理人员薪酬决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经济收入及社会地位,从而确保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护理人力资源供给。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护理人员内部的薪酬水平。护理人员薪酬设计应充分考虑到市场、行业、人力资本投入等因素。人力资本投入提高了护理人员的胜任力,获得了个人和组织的高绩效,医院应该为提高胜任力的付出给予回报,这是对护理投资的回报。否则,护理人员就不会增加成本进行胜任力的培养,不会继续进行人力资本投入,医院将无法获得具备高胜任力的绩优护理人员。

3基于胜任力的护理人员薪酬管理策略

第一,适应市场体现护理人员的胜任力价值。应加快护理人员薪酬决定的市场化程度,使薪酬制度、薪酬体系和薪酬水平与市场相一致,以此获得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护理人力资源供给。第二,依据胜任力满足护理人员成长需要。基于胜任力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满足护理人员的成长需要,薪酬增长以提高胜任力或获取新的胜任力为基础,而确定胜任力模型需要充分考虑组织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所以胜任力模型为护理人员提供了一个成长的路径和方向。护理人员通过对自身能力与胜任力模型进行比较,明晰需要提升哪些胜任力,也可以通过了解劳动力市场对胜任力的要求,对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有更清晰的了解。基于胜任力的薪酬管理以此将组织发展和护理人员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三,搭建护理人员的职业晋升阶梯。传统的护理人员晋升主要体现在职位晋升上,如从一般护理人员晋升为护士长,再从护士长晋升为护理部主任这种层级晋升方式。但随着组织结构调整,组织越来越强调扁平化管理,管理层级减少使得通过晋升职位获得职业发展的可能性降低。而基于胜任力的薪酬管理体系为护理人员的职业晋升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护理人员的晋升主要依靠获取和提升胜任力,胜任力水平高的护理人员即使职位无法得到晋升也仍然可以获得组织支持、同事尊敬、高薪酬。这样就将护理人员晋升的关注点从职位提升转化成对胜任力的提升和获取,进而转化为对高绩效能力水平的提升。基于胜任力的薪酬管理体系提供了新的晋升路径,满足了护理人员对职业生涯发展的要求。第四,构建护理人员宽带薪酬模式。宽带薪酬模式是基于胜任力的薪酬设计的主要方法,尤其适合于知识性员工比较多的组织,如:医院。宽带薪酬支持医院战略,使医院战略、医疗团队目标和护理人员个人胜任力的发展相一致,增加护理人员对薪酬分配的公平感,提高医疗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绩效。

参考文献:

[1]李敏,葛斌.公立医院护理人员人力资源开发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xx.

[2]曹荣桂.医院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xx.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五

1、学生自主建构的成因

在网络环境下,任何学习都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学生不再是被动地接受外在的信息,而是主动根据自己的认知结构,有选择性地感知外在信息,建构当前事物的意义。

2、交互式教学的意义

交互式教学是把教学过程看作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是教与学相统一的交互影响和交互活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调整师生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形成和谐的交互式教学,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的目标。

3、师生关系的转换

基于网络环境下的交互式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广泛的信息交流实现师生之间互教互学的学习共同体。在这一学习共同体中,教师起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和促进者的作用,利用情境、协作、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主动建构的目的。笔者通过对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于网络环境下的交互式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倡导在高职院校中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通过教学互动中的自主建构,使学习过程变成学生提出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1、发挥网络环境优势,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充分发挥交互性的优势,进行有效的教学,进而提高高职院校的课堂教学效率。

2、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教师要及时在教学中进行反馈和补充,可以通过实验或统计分析,评估教学效果,调整教学计划,完善教学的侧重点,针对个别学生的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因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3、积极进行研究实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促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理解吸收,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教师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个人学习兴趣,使学生主动去学、乐于去学,激发个人的学习兴趣,并不断在实践中主动探索,能够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师共同讨论,从而更好地实现教学中的互动效果。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在这种模式下,教师可以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反馈,学生可以利用电子邮件、在线讨论、聊天室等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老师及其他同学进行讨论,发表各自的看法,从而达到教学目的。网络交流方式包括多媒体课件发布、综合论坛发贴、网络共享精品资源课程和e-mail等工具进行交流,使教学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2、培养优秀专业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课题研究的过程,也是优秀教师群体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通过研究与实践,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骨干教师。学生成为了学习过程的主体,教师作为辅助对象,为学生设计好相应的教学情境,学生通过网络环境自主查找相关资料并加以分析、整理,进而构建相应的知识体系,使课堂教学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3、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技能

自主建构交互式教学模式是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师生共同参与教学活动,以实现课堂教学效率最大化的一种模式,其显著特征是教师和学生两者都是课堂教学的主体,两大主体交互在一起,共同参与课堂中的教与学。自主建构互动的课堂教学系统就是由教学内容、教师、学生及课堂环境构成。这种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努力创设促使学生独立思考、热烈讨论的课堂氛围,注重对学生学法指导,培养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有效推进教与学方式的改革。网络信息时代教育的培养目标,除了要求学生具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本素养外,还应具有高度的创新能力和很强的信息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利用网络资源培养并提高学生获取信息的能力,是提高学生素质,提升教学效率的前提。总之,合理地利用网络资源,不但可以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更重要的是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在网络环境下组织课堂教学,打破了枯燥、封闭的学习环境,使课堂教学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极大地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优化了课堂教学。网络环境下的教育不仅是教育信息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学习方式将会改变传统教学中教师的作用和师生之间的关系,从而从根本改变上改变已有的教学模式,进而使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有极大的提升。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六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一个综合性考查。大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好坏是评价高校教学水平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题目应能体现你所学专业中具有现实或理论意义的的某领域。题目一般老师会给确定,如需学生自拟题目的,可以根据自己所学之长,结合相关文献以及本专业题库,为自己拟定一个可行的难度适中的题目,题目不可太泛,否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难以结合实际;又不能过于狭窄,否则难以查到相关资料,造成后续作难等问题。例如,工商管理专业的同学需自拟题目时,可上网搜索相关题目,结合本地经济环境或企业,可拟定“某企业价值链管理研究”、“某市零售业发展现状分析”等题目,切记题目要具体,要能结合实际,要具有可行性,可借鉴性,这是对于一般毕业生的通用要求。

拟定题目后,就开始论文大纲的拟定,论文大纲无外乎就是你论文的目录。定题后可上网下载相关文献资料,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库都可以搜索到大量有价值文献。可结合他人论文的作思路进行你论的构思。大纲应细分至三级,大纲越小,写起来越有思路。大纲拟定后,不要盲目动笔写,而应该提交给老师审批通过后才能开始动笔写,否则有些无用内容写了也白写。

抄袭率修改是文章整体定下来的最后一道工序,只要将这部分工作完成后,论文整体就过关了。有抄袭率要求的学生千万要认真对待这一块,因为一旦不达标有可能造成延期毕业等后果。每个学校采用的检测工具不同,但无外乎知网、维普、paperpass、万方等几种,检测文章抄袭率修改的方法有几种,因此,学校要求用哪种测,同学们最好不要图便宜,弄其他数据库测。每款数据库的要求严格程度不一样,知网与维普算是比较严,万方检测要求最低。这里还是主要介绍一下如何将抄袭率降低下来,改抄袭率之前需了解数据库的查重方法,一般来说你论文中连续的字数与已发表的成果中相同不能超过8或者13个字,否则这句话就会标注出来,算进抄袭率。

方法一:字符间加入空格,调整字符间距,使其看起来与标准字符间距一样。一个空格会作为一个字符算在内,因此可以有效避免被检测出。

方法二:逐字逐句的改。修改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用相似的字、词、句替换原句,例如原句“煤层气是一种优质、洁净的能源和化工原料,其组成中,甲烷成分一般大于80%,二氧化碳含量小于5%,氮气含量10%左右。”改为“煤层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二氧化碳、氮气等,通常甲烷含量超过80%,是一种理想的清洁燃料与化工原料。”从这一句的改动中,我们发现句中有所取舍,句子有变动,但他的基本意思没有变,即煤层气是一种很好的燃料和原料。句中,比如,优质的、洁净的,可以用近义词,代替之,煤层气成分的详尽不是句子主要,可省略表达之。综上,抄袭率修改时,可以用倒装、调换语序、替换词句、补充、省略等手段将原句变换掉。

方法三:抄书上内容,很多教科书等书籍的内容并没有被数据库收录,运气好的话,书上的内容或表达方法很多都可以照抄使用。

方法四:交给专业改手修改吧。如果你时间精力有限、又有足够的金钱,这可以让你舒舒服服的毕业,而不用耗费脑子去琢磨怎么降低抄袭率了。

论文应包括,问题提出(研究现状、意义、主要内容与方法等)、问题分析(概念概述、发展概述、行业(企业)问题结合实际等等)、问题解决(对策应与上面所提的问题想对应)这三个主体部分。具体思路可参看优秀硕士论文。在写作过程中会发现,他人的毕业论文中有许多内容自己都可以自己拿来用(尤其是研究现状、意义、发展概述、理论概念等),这是可以先copy过来,作上标记表明这是抄袭他人的。切记,可用的他人成果直接copy过来,不需做改动,免得做无用功。结合自己的想法与研究成果完成初稿,初稿是给老师看的,先不用考虑文章是否抄袭率不达标。老师看过初稿后,给你论文结构性(逻辑性、完整性、合理性)修改意见后,根据意见修改完整。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七

摘 要: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并简要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并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辩证的思考。

文中提到只有人类与自然界保持和谐,才能真正保证人类的食品安全。

自然与人类的和谐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天道。

关 键 词:食品安全;辩证;人与自然;和谐。

创 新:本文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过程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并提出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能否解决的关键所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

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1]。

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

1998年,山西朔州制售假酒喝死了人。

案发后哄动全国,制假者被处以极刑,就是这样,也未使制售假酒者受到双慑。

之后又在广州白云区相继发生两起白酒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13人死亡。

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1]。

过去,对生产销售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没有做到法规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因而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2]。

1、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1.1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

添加剂的误用、滥用;

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

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

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

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

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3]。

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

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

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

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

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

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

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4、5]。

1.2产生原因。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七点[6]:一、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八

引言

化工机械在企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日常维护和检修投入在企业生产投入中占有很大比例,下面就来介绍一些常见的检修技术。

1零部件的拆卸

1.1拆卸前的准备

拆卸是检修工作的开始,拆卸前需阅读待修零部件相关图纸、资料,了解其结构特点,熟悉零部件相关尺寸及配合关系,然后选用适当的拆卸工具和决定适用的拆卸方法。

1.2常用拆卸方法

(1)直接拆卸法:对零部件使用环境较好、无损坏、无锈蚀的,可直接用扳手卸下紧固件或定位件,再依次拆出各部件。有防松装置的部位需先拆防松件,如开口销、卡簧、防松垫等。

(2)敲击拆卸法:1)利用手锤或其它重物在敲击时产生的冲击能量,把零部件拆卸下来,此方法使用较为普遍,但需注意:2)零部件受击部位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3)敲击紧固件前,需检查确认防松装置已拆卸,方可进行敲击;4)对有锈蚀或腐蚀难以拆卸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先喷松动剂或用煤油浸润一段时间再进行敲击;5)敲击时,特别要注意安全,防止锤头击伤自己或他人。

(3)拉拔拆卸法:是一种静力和冲击力不大的拆卸法,不易损伤零件,常用于精度较高或不允许直接敲击的零部件和无法使用敲击拆卸零部件的检修工作中。常用拆卸工具有三扎拉马、液压拉马、轴承起拔器等。该方法主要用于过渡配合和过盈配合的零部件的拆卸。

2拆卸注意事项

(1)拆卸时,不能对旋转部件有碰撞,若不慎碰撞,需对碰撞的零部件重新进行平衡检验;在确认无损坏可继续使用的前提下,对拆卸困难或拆卸后重新组装难以保证装配精度的零部件,应尽量避免拆卸;拆卸时,一般从外部向内拆,从上部向下拆;先拆组件或部件,再由组件或部件拆卸为零件。

(2)对必须拆坏一个零件才能进行其他零部件拆卸时,应保留价值较高、制造困难或质量较好的零件;对大而薄的零件,顶压时应选好受力点,避免零件碎裂。

(3)拆卸旋转部件时,应尽量不破坏部件的平衡性;对既无定位装置、又无方向特征的零部件,在拆卸前或拆下后应作好标记,以免装配时复位困难。

(4)对长径比值较大的零件,拆下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后垂直悬挂,以免变形;零部件的清洗拆下的完好的零部件,应尽快清洗干净,根据零部件的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将零部件包好或盖好,或浸泡在油盆中,以防锈蚀或碰伤。拆下零部件较多时,还应分类并做好标记。

(5)重型零件可采用平放并多点支撑的方法防止变;对较小、易丢失的`零件,清洗后应用布或塑料袋装好,以免丢失。

2.1目的和要求

(1)目的:新领的零部件,内外表面往往涂有保护层,使用前,必须将表面的保护层清洗干净才能进行组装;从设备上拆卸下来的零部件,表面会有很多油污、杂质或锈蚀,对需再次使用的零部件,需将其内外表面清洗干净,经过检验,才能确定是否能继续使用。这样的清洗在检修工作中称为一次清洗。

(2)要求:清洗得干净与否,直接影响到装配质量,也是设备能否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所以清洗时一定要小心,注意轻拿轻放,确保配合表面不受损伤。清洗干净的零部件应放在干净的垫子上,再用布或塑料布盖住。

3.化工机械技术发展展望

原有的技术措施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的竞争,在时代变革的今天,化工机械技术需要不断的进步和创新,提升技术的竞争力。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研发新技术,开发新材料,这就给我们的化工机械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国内国际环境的影响也是化工机械技术未来发展过程中需要予以重视的因素。

3.1面向新材料技术的化工机械

当今世界公认的高新技术不仅包括材料技术,而且还涵盖了信息、生物以及先进的制造技术,此四大高新技术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材料技术更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技术领域,不仅自身有着极其重要的技术要求,而且还对其他技术发挥着一定的影响作用。高科技术的发展与创新需要将材料科学与过程机械有效的结合在一起,除此之外,化工过程装备的控制又有赖于新的功能材料的开发。社会的发展进步的产物之一便是大量新材料技术成果的涌现,化工机械需要新材料技术来提升自身竞争力,把握行业发展主动性,当然了,不可能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问题,对于某些隐性问题需要在不断的发展中逐步解决和完善。化工机械技术本身已经是一种定型的技术措施,为了更好的提升技术能力,需要添加某些新材料,例如,利用某些合金元素的特征加强机械的耐腐性、耐热性以及稳定性等等。对化工技术材料元素进行改进和补充可以使得整个化工机械性能发挥到最大限度,而且复合材料的应用成了热棒。运用新材料的优势无疑可以提升化工机械性能,但与此同时带来的问题却是无法有效保证材料本身的安全性。

4.常用清洗剂

常用清洗剂有:煤油、汽油、丙酮、四氯化碳、酒清等。其中煤油用途最广,用量最大;丙酮等有机溶剂去油能力强,挥发性强,适用于去脂要求高和较精密的零部件清洗;酒清用于较精密的零部件或橡胶制品的清洗和冲洗。若垢层是无油的粉尘堆积而成,则用水冲洗或压缩空气吹除即可。

4.1注意事项

(1)清洗前,应先去除过厚的油垢,在进行清洗;清洗零部件时,应根据零件清度要求,选用棉纱、白布或泡沫塑料擦洗,有锈蚀的零部件在清洗前,就先进行除锈处理,滚动轴承不能使用棉纱清洗,防止棉纱进入轴承内。

(3)材料性质不同的零部件不宜放在一起清洗;用碱液清洗的零部件,清洗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将水分吹干后涂抹润滑油(脂),以免锈蚀。

(4)对橡胶制品,如密封圈等,严禁用酒精清洗,以防发胀变形;零部件上涂的防锈漆用脱漆剂或稀释剂清洗,气相防锈剂可用12%~15%的亚硝酸钠和0.5%~0.6%的碳酸钠水溶液或酒精清洗。

5其他常用修理方法

(1)对较大零部件的局部位置存在的缺陷,可采用以相同材料在损坏部位堆焊的方式修复。堆焊材料高度要超过被磨损量一定的厚度后,再以机械加工方式去除材料到理想尺寸。

(2)将需修复的零部件的损坏表面去除一定的材料,用相同的材料加工成与被去除部分形状相同的套,并以过盈或过渡配合的方式与被修复的零部件相配后再配钻螺孔,用螺钉将套固定在零件本体上。

6结束语

化工机械在企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化工机械经常出现问题,这也给相关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开支。本文主要分析了化工机械常用的检修技术,对几项关键技术进行了详细剖析,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以启示和借鉴。

参考文献:

[1]范志勇.化工连续工艺装置连锁效应探析[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xx(07).

[2]姜靖.化工行业急需攻关40项关键技术[n].科技日报.20xx.

[3]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李菁朴.一个样本―化工行业中小企业技术支撑平台[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xx.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九

体育消费已经成为现代居民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更是一支不容忽视的体育消费群体。本文通过对大学生体育消费现状、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地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体育的要求日益增多,体育消费已经成为现代居民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更是一支不容忽视的体育消费群体。因此,研究和了解高校大学生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对于正确地引导大学生合理、健康的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体育消费是指人们在体育活动方面的个人消费支出。体育消费不仅是指人们买票去观看各种体育比赛或体育演出,而更主要的是指人们为了取得身心健康、陶冶高尚情操、获得美的享受、欢度余暇时间,促进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发展而花钱去从事各种各样与体育有关的个人消费行为。现阶段我国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总体状况表现为:1.体育消费已逐渐成为大学生生活消费的重要方面。大学生的体育消费观点“:学校花钱,我锻炼”的观点已被“花钱买健康”所代替。2.目前我国大学生的体育消费虽比较普及但仍处于较低的消费水平,体育消费水平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态势。3.目前我国大学生的体育消费是以实用消费为主,即为满足参加体育活动最基本的需要且以耐用品为主。如体育运动器材、体育运动服、运动饮料等。4.不同月经济收入的大学生其生活消费水平与体育消费水平存在明显差别。大学生的月收入、月生活消费、体育消费水平均呈正相关关系。而且经济收入情况从整体上也制约着体育消费水平。5.男女大学生体育消费水平存在显著性差异。男生的实物消费水平以及劳务消费水平均大于女生,男女学生在进行体育消费时均以实物消费为主,而男生的体育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女生。

1.消费理念对体育消费的影响。大学生的消费理念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对于“自觉自愿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来说,其认为体育运动上产生花费是必然的,也就是说其具备了一定的体育消费观念。对于“从不参加课外体育运动”的学生来说,有相当一部分认为体育消费是一种“奢侈”,或是一种“可以节省的”、“没什么必要”的花销。基于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再加上经济状况的因素,更加不会把宝贵的学习、生活资源用于体育消费。

2.经济状况对体育消费的影响。大学生他们本身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大多数是靠父母每月提供的生活费来完成生活、学习及娱乐的各项消费。作为大学生经济上首先满足基本的生活和学习的需求,然后才会去考虑和承受其他各方面的消费支出。经济实力越雄厚,其消费承受力也越强,在体育消费支出方面的承受力也相应增强。因此经济支付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大学生体育消费行为的实现程度,从而影响大学生进行体育消费的水平。

3.时间因素对体育消费的影响。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就业和生存的压力增大,他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和考研上,因此学生真正用于体育锻炼方面的时间就相对地减少,体育消费水平相应就低了。

4.体育设施对体育消费的影响。体育设施是体育消费的场所,体育设施数量和质量是制约大学生体育消费的重要原因。由于现在学校学生人数大量增加,而学校场地数量有限,场馆数量不能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需要,造成学生参加运动的人数下降。

1.加强大学生体育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消费观,使学生明白体育正成为现代文明社会人类健康体魄的重要手段,明白众多体育锻炼有chang服务的道理,接受“花钱买健康”的现代体育消费观念。

2.改善高校的体育设施,提高场馆设施的服务质量,增设适合大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项目,使大学生有更多的健身场所。

3.加大体育宣传的力度,加强体育消费行为的舆论媒体引导。充分利用学校报刊、广播、宣传栏等校园风格等形式,宣传体育的知识和体育对健康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学生的体育意识和体育消费意识,大力宣传体育消费的作用和意义,逐步引导大学生的体育消费进入合理化、科学化的轨道,从而促进体育消费的增长,优化大学生的消费结构。

4.提高女生体育消费意识和消费水平。根据女生的特点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女生喜爱的体育活动,如健美操、形体操、羽毛球、游泳、网球等。

5.加大体育改革力度,进一步实施和完善体育教育俱乐部模式,营造良好积极的体育锻炼氛围,让大学生把锻炼身体与娱乐、求知紧密结合起来,使体育消费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2]夏强:大学生体育消费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xx,(2):59~60

[5]张岩:略论体育消费[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3(4)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十

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给整个社会的各个行业带来了巨大推动作用。行政管理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简化管理机构,促进社会和谐,为人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本文从知识经济的特点入手分析,梳理知识经济和现代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并提出提高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具体措施。

知识经济;行政管理;影响;措施。

行政管理对社会和生活发展有着深刻的意义,需要跟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进行及时的调整。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行政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在知识经济时代中,人们追求创新,利用知识创造财富,从而体现各自的价值。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带来的众多创新的因素,为行政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知识经济指的是依靠知识和信息的力量发展经济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新型技术和方法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整个社会的深入改革的发展带来的新契机。知识经济突出特点可以分为三点:

(一)全民素质得到提高。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认识到法律和管理部门的重要性,参政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增强。现代人将更多的注意力和谈论内容集中到国家的发展中,为国家的发展贡献个人的力量。全民素质的提高给行政管理的具体步骤和效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起到了监督行政能力的作用。

(二)信息社会化、公开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发展,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共享,成为整个社会的公共信息。信息资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便捷,进而可以享受现代发展的文明成果。

(三)创新产品和创新思想活跃。

在知识经济时代下,创新产品和创新思维是最大的特色。人们对社会需求十分敏感,进而创造出与社会需求相一致的产品,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认识到社会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和方式,细化管理能力,简化管理步骤,使得管理保持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

知识经济时代为整个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各种要素,是社会破旧立新的关键。行政管理需要利用好知识经济带来的技术、思想和人才等多种资源,根据具体的发展情况进行改革,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时代新矛盾。

(一)完善行政管理理念。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思想和经济形式涌入人们的视野,改变了人们对行政管理的认识,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完善自身的服务理念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化。行政管理理念是管理工作进步的内在因素,是突破制度缺陷的关键内容。我国经历了多个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行政管理理念需要与经济发展处于相匹配的状态,促进经济进步,完善行政服务。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技术、人才和资源,正在加速行政管理的发展,对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有着良好的指导作用。

(二)细化行政管理职能。

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给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建设精细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为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事务简单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的发展和创新思维的运用,使得社会经济出现更细分支,要求管理方向精细化,不断调整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和公共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的精细化涉及到管理运行程序精细化、部门服务内容精细化以及工作人员精简化。行政部门在认清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简化内容运作程序,满足社会需求,并不断提供工作效率。

(三)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方式自动化。

在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部门几乎摆脱了纸质化办公传统低效方式,采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等多种新技术辅助办公,大大缩短了事务处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正确率,使得行政管理水平处于世界前列。这种半自动化的处理方式与知识经济有着莫大的关系。与此同时,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者也必须接受知识经济的教育,熟练掌握多种技能,以便应对工作中的问题。知识经济为行政管理部门运转提供了硬件和软件设备,让管理部门有了承担处理新时期问题的能力。

(四)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有方向。

知识经济时代带来了各个国家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在开放的环境中,行政管理需要改变自身的传统看法,增强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突破传统思维,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以便灵活的处理新型问题,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化。

行政管理的发展离不开知识经济带来的时代元素,离不开技术、人才和创新等诸多要素。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需求进行提高,否则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服务需求。

(一)行政管理引进先进技术和模式。

行政管理不直接影响经济活动,但是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开展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陈旧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增加内耗,加大经济活动的内在成本。从知识经济的角度看,行政管理也需要进行不断的改革,打破人们的固有思维,依靠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优越性,全面提高行政管理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行政管理的改变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基层实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可以获得良好的收效。比如:资金预算和资金运转这两个阶段可以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准确性的评估,减少资金不恰当利用带来的二次成本,实现资金利用最大化。行政管理的改革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内部资源。

(二)行政管理人员不断优化,增强创新意识。

行政管理效果与管理人员有着直接的关系。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意识会给整个管理带来明显的影响。行政管理人员需要增强自身的创新意识,完善管理职能,使行政管理跟进现代发展。人才是创新活动关键的因素,有着巨大的潜力,对整个管理体制的革新和运行影响最为明显。比如:行政部门进行技术和体制的改革后,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现实需求进行调整,进而使新技术和模式适应实际需求,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管理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是其工作的基本素质,是完成基本工作的必备品质。行政管理层需要开发个人智慧,注重团队合作,灵活处理现实问题。只有这样,行政管理才可以从根本上得到完善和发展。

(三)行政管理内部开展能力培训活动。

知识、技术和创新思想等都需要进行培训,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行政管理的内容是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变化的,需要行政管理人员时刻接受新思维、新技术,确保行政管理处于先进水平。行政管理的决策层和执行层都需要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找到制度或者自身的缺点,掌握更多的技术应用能力,带动行政管理的全面改革。比如:行政管理的质量评估方法和操作方式的转变。现代化评估手段全部采用计算机处理,保证评价真实有效,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对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可以得到真实性反馈。行政管理内部开展的培训活动一方面我行政管理提供新的知识和理念,另一方面规范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行。在具备一定能力的基础上,才可以获得实质性的突破。

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的完善和发展带来了多种要素,使得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部门还应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找到新起点,实现突破。行政管理还应将创新思维作为发展的重点内容,以便更好的适应现代发展环境。

[1]王明飞。知识经济下的现代行政管理的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3(10)。

[2]翁晓燕。浅谈知识经济下的现代行政管理[j]。企业导报,2013(1)。

[3]罗泽人《。浅谈行政管理在现代知识经济下的变更》、《科教创新》。2010(7)。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十一

汉语言文学专业,目前的本科层次有两种,一种是普招本科,4年学制;一种是专升本,2年学制。层次多,学生来源面广。再加上本科设立时间短、基础较薄弱。于此,专业教学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课程设置存在问题,专修课课时明显不够,实践课学时较少,学生职业技能培养不足;其次,考核制度和形式不规范;再次,学生专业认同感不强,认识的深度不够。同时,学生就业率低,就业水平不高。为此,多次组织本系老师对我国特别是本省的教育现状、社会需求、学生学情等开展较全面的调查。先后走访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并和省外其他著名院校就中文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交流,获得了大量的教改信息和宝贵的教改经验。通过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比较,使我们基本把握了新建院校中文专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方向。科学思考之后,我们选择了目前国际上最新的教育理念———全纳教育来指导我们的教育改革。构建了“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所谓的“平台”是指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素质平台,这是人才培养的基石和关键,侧重于基本知识和人文素质;“模块”更多的是侧重于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主要分为3种类型:研究型(考研深造)、教师型(教师职业)、应用型(文书、秘书、记者、编辑)。

我们的教学改革旨在吸取“全纳教育”思想理念和执着精神,让不同层次有着不同需要、不同个性、不同学业水平的学生都能获得最好的发展。为此,我们对传统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调整。在课程结构的设置上,共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等6大类。这里重点阐述后3类课程。

21专业拓展课程

是在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和职业生涯设计的延续性课程。在专业拓展课程设置上,我们设置了3大模块。(1)考研深造类课程主要从语言和文学两大类别来设置,提供了现代汉语词汇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理论研究、现代汉语语法专题研究、现代汉语虚词研究、修辞学研究、文字学……和中国文化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专题、《诗经》的文化阐释、唐诗宋词专题、明清小说研究、中国现代文学专题、“五四”文学思潮等课程。(2)教师教育类主要设置了语文教育思想研究、文学解读学、经典文学教育研究、教育研究方法、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现代职业礼仪和演讲与口才等课程。在教师教育类课程体系中,不仅要培养普通学校的教师,也努力向特殊教育领域拓展,力求培养全纳型教师。(3)文秘编辑类主要设置了应用写作、秘书学、行政法学、编辑与采访等课程。此类课程适合于将来从事文书和公务员等职业的需要。在3大模块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人需求、职业生涯设计在一个或多个模块中自由选课。这样,学生既有专业发展方向,又有利于专业领域的深化与拓展。

22综合素质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

综合素质课程是拓宽学生知识面,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展现教师研究专长,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讲座型课程。包括人文素质、政治外语、教师教育、科学专题和艺术体育等5个类别,学生可以根据需要选修。实践教学课程是为了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而开设的实践性课程。包括基础性实践、专业性实践和综合性实践等3个类别。除了常规性的军训、生产劳动、专业见习、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外,还结合专业特点,探索活动课程体系。主要实践课程包括文学采风、学年论文、文化资源调查、非线性编辑、报刊排版和文书档案管理等。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不能混同,有的人把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当成一种方法,这是不科学的。方法更多的是指解决问题的思路、程序和步骤,而现代教学方法体现在“教”与“学”两个主体的互动之中。在不同的学习阶段、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运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31运用“系统讲授法”,建立学科的知识结构

大学低年级学生开始认识专业的概念,但尚未形成该专业的知识结构。因此,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讲授,使学生对汉语言文学主干课程的基本原理有一个整体认识。有人认为一开始就实施研究性教学法,提早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这对于多数学生来说是不切实际的。实践证明,在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一年打基础阶段,运用“认知—同化”学习理论,合理地使用系统讲授法或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学生建立系统的知识体系,便于学生打下牢固的知识基础。

32倡导“指导—探究”性教学法,培养学生的学科思维方式

虽然第二学年的专业学习仍然是基础课程的学习,但是随着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课程内容逐步深化,教学方法可以逐步由以接受性学习方法为主过渡到以“指导—探究性”学习方法为主。所谓“指导—探究性”学习,就是让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从学习中去主动地探索、发现,从而增强思考力和创造力,培养创新精神。这种课程形态的核心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强调一种主动探究式的学习,形成学生的自学能力。但这种教学法决不能忽略教师的作用。教师的指导更多地表现在组织上和服务上,空间由课堂延伸到课外。

33尝试“问题中心”教学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到了高年级,主要是一些选修课和应用技能课。这个阶段主要采用建构主义的方法进行教学,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解决问题的各种活动,建构知识体系,创造性地形成自己的观点。通过这种教学方法,学生构建起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知识结构,也就是我们所提出的专业应用能力。但是,这种教学法的实施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精力,学校的教学评价机制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要求,形成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和课外活动一体化的教学实践体系。

41适时组织专业见习,使学生体会汉语言文学原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意义

专业见习一般在第2学年进行。主要是结合课堂教学内容,让学生直接参加学校、机关、文化单位的实践活动。应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见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机关文秘工作、文化产业管理工作。专业见习不仅能够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记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增进学生对于工作的理解和感情,增强其事业心,为专业实习奠定基础。专业见习以短期为宜,视情况可多次进行,也可按专题进行组织。

42组织“顶岗”专业实习,使部分学生能够实习和就业衔接

高级文秘方向的学生,专业实习拟安排在第4学年的第2学期,时间是一个学期。跟汉语语言文学方向的学生不同,一个单位接收实习生数量不可能很多,实习地点分散,教师指导不方便。从以往实习接受单位的要求来看,他们往往把接受实习和考察用人结合在一起,顶岗实习成了专业实习的特殊方式。它的优点是实习生角色意识增强,因为这种实习是把实践活动与职业生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习生的应用能力、现实表现决定了他的去留。它的不足是用人单位的不同要求与专业设计的科学标准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专业实习必须制定统一的要求与考核程序,并与实习单位交流沟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完成专业实习的程序并考核及格方可毕业。

43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使其成为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载体

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制定相关的激励、扶持政策。鼓励学生在各种刊物上发表作品,资助少数学生出版学术专著和文学作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和专业建设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力争在竞赛中取得好的成绩。实践证明,将这四种途径有机结合,可以全方位地、有效地促进培养目标的实现。

合理配备师资,搭建优秀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不同的院校和专业,个人的兴趣爱好也不一样。本着发挥每个人长处的原则,安排其在最合适的课程教学岗位之上。除此之外,把眼光放在全院,选聘有专业特长的系外老师担任相应的课程教学。这些教师的加盟,保证了“课程群”教学任务高质量的完成,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办学效率。在提高教师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落实教学质量全过程督导,达到提高教学质量之目的。每位教师在接每门课程时要做好以下环节的案头工作:制定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拟订教学实施计划;编写讲稿、教案;期末出试卷、标准答案;写教学小结。在教学过程中,时时接受学院教学专家组的督导,期末每位学生还要给教师打分。同时,严格执行教师互听课制度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制定科学的测评方案,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科学评价。经过近四年的建设和实践,洛阳理工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已步入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十二

日本的生态文学始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从“原爆文学”出发,发展到“公害文学”,其创作被认为深受美国的《寂静的春天》等生态文学作品的影响。日本生态文学的发展,对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推动环保事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日本环境;文学;污染公害

当代日本生态文学始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原民喜、太田洋子、林京子、井伏鳟二、大江健三郎等作家把经历原子能爆炸的体验写成文学作品,即“原爆文学”。从六十年代开始,日本经济高度增长带来的环境污染、公害等问题得到了关注,水上勉、石牟礼道子、有吉佐和子等针对各种环境问题进行采访、调查等,写下了不少纪实文学、小说等文学作品。

广岛出身的作家原民喜,亲身经历了广岛的“原爆”,将其写成文学作品,其代表作为《夏之花》(1947)。《夏之花》用写实文体,叙述了“我”在遭受原子弹袭击、逃难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原民喜其后自杀身亡。

林京子在小说《祭奠之地》(1975)中描写了参加兵工厂生产的“我”在长崎受到原子弹伤害的经历。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颇具匠心,主人公的母亲和妹妹在长崎以外的另外一个城市,从远处目击到原子弹爆炸的亮光,使小说与原民喜、太田洋子的近似报告文学的作品不同,更具有艺术性。

在井伏鳟二的小说《黑雨》(1965)中,描述了一位饱受原子弹爆炸放射病折磨的姑娘,其叔父(监护人)焦躁不安、顾虑重重,只好从养鱼等自然循环中寻找慰籍。

大江健三郎被誉为日本原爆文学主体升华的代表作家。他对原子弹爆炸与核武器带来的灾难等问题的思考和认识,在当代作家中是最为深刻的。其代表作有《广岛札记》、《核时代的森林隐遁者》、《核时代的想象力》、以及《洪水漫上我的灵魂》等。其中,《广岛札记》(1965)是大江健三郎原爆文学的开山之作,也是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在这部长篇随笔中,大江记录了所见所闻广岛原子弹爆炸给当地民众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歌颂了幸存者对生活的勇气和不屈的精神,赞扬了救死扶伤的医务人员给人们带来生存的希望,作品最后表达了作家强烈反对核武器,支持世界和平的主张。

二战以后,日本大力发展经济,先后经历了“神武景气”(1955―1957),“岩户景气”(1959―1961),“奥运景气”等持续经济繁荣时期。高速的经济发展给日本的自然环境的造成重度的污染和破坏。城市的大气污染与水质污染等问题浮出水面始于1955年。大气污染、地壳下沉、大气污染、噪音、石油企业排放废气、工厂废水、放射性污染等公害问题日趋严重。由此引发了著名的“四大公害事件”,即水俣病(熊本县)、阿贺川有机水银事件(新a县)、哮喘病(四日市)、疼痛病(富山县)。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作家开始关注公害问题。水上勉在推理小说《海牙》(1960)中,最早涉及了水俣病。水俣病是指熊本县水俣市化工厂排入水俣湾的工业废水含有水银,当地渔民吃了被污染的海产品后,出现了死亡和罹患怪病的现象。在这部小说中,水上认为水俣病的罪魁祸首是化工厂,并提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他的观点在此后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才得到日本政府的正式认可,赔偿问题更是滞后。水上勉作为作家,以其敏锐的思维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海牙》虽然是以推理小说的体裁创作的,但是对唤起当时民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另一位关注水俣病的作家是石牟礼道子,她创作的《苦海净土――我们的水俣病》(1969),是一部纪实作品。作品由对受害者的采访,对排污企业的应对措施以及受害者的抗议活动的记录两大部分。在她的叙述中,她把自己亲身经历、与患者的交谈、报纸、来自医院的患者病历等医疗资料,以及大量的其他资料巧妙地编织在一起。

每当我沿着不知火海海岸散步,看到鱼、贝、及树和芦苇,就被它们所感动,它们仿佛吸入了这里的海潮。这些树和灯芯草使我想起我们的生活,很久很久以前的生活,那时我们初次浮出海面。虽然海吸入了毒药,但仍然是生命之源。如我们像照镜子一样看这片海,就会发现这家公司的形象,耐人寻味。那些能为我们解释这个现象的人是已故的人和那些仍承受着煎熬、试图恢复生命的人。

石牟礼道子在《苦海净土》中记录了一位得水俣病的渔家妇女坂上由纪的诊断报告。坂上由纪曾经是一个身体强健的渔民,但是得病后的她却是十分可怜。

石牟礼道子把历史、医疗报告,尤其是受害者的声音有力地融合在一起,使《苦海净土》成为水俣病斗争和日本自然环境保护运动至关重要的'部分。

美国生物学家雷切尔.卡森于1962年出版了小说《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寂静的春天》引发了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环境保护事业。卡森的作品揭示了杀虫剂对生物以及人类的危害,引起了全世界范围的强烈反响。

日本作家小林秀雄受其启发,发表了一篇反映化学物污染环境的文章《滴滴涕》。小林秀雄揭示了滴滴涕这样的化学药品对生物的不良影响如同原子能爆炸带来的放射能。

1971年,西村京太郎完成环保主题的推理小说《污染海域》,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一位在化工厂工作,因石油废汽造成气喘病的少女,在哭诉无门的绝望下自杀身亡。一开始接过少女的求救信,却因大案在身,未予受理的中原律师,基于内疚及义愤,决定挺身而出,为深受其害,孤立无援的居民争回公道。作品揭示了海洋污染给周边民众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

随后,有吉佐和子发表了《复合污染》(1975)。《复合污染》原本在一份报纸上连载,拥有大量的读者。作家针对各种环境问题进行采访、调查、整理成综合报告。它涉及到化肥、汽车尾气、杀虫剂、有机水银、甲醛、合成洗涤剂、蔬菜残留农药等污染问题。有吉佐和子用普通民众易懂的措辞解释相关术语,讲述了化学污染物对地球、人类、大地的影响。

复合污染,技术术语,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它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的算术或乘数效应为前提。简言之,复合污染指的是下列物质的相互作用:被农药污染的大米;可能喷了化学药品的进口小麦和豆类,尽管我们不知道是哪种化学药品;用这种小麦和豆类制成的味噌,我们在味噌里加了防腐剂;然后加入调味品,我们把味噌放入汤中;用酱油熬浓后保存的食物含有食物色素。在这种情况下,仅就添加剂而论,我们每天摄入大约八十中不同的化学物质。(如果加上农药和大气污染物,这个数字是数百种。)

随着日本生态文学的日益发展壮大,日本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生态文学的作品,燃起了日本人对环境保护的热情和兴趣。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日本生态批评的发展,涌现了野田研一、结城正美、山城新等一批在国际生态批评界享有盛名的著名生态批评家,使日本的生态文学以及生态批评研究日益成为全球的焦点。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十三

爱情并非可望而不可即,其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相处时的温暖、离别后的相思,相互扶持与关爱。但是爱情也需要持续的浇灌,否则就会枯萎。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美丽的情感故事多有凄美之意,给人们留下了“山无棱,江水为竭。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绝美而伟大的爱情。白居易的一首《长恨歌》中“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让人们想到多少震撼心灵的爱情。在古代文学作品中,与爱情相关的作品很多,不过能堪称经典之作的屈指可数。古代文学中的爱情悲剧中有多种形式,本文从覆水难收、劳燕分飞、香消玉殒及同生共死四个方面来进行解析。

在这类表现形式中,较为有名的著作有《诗经》中的《卫风·氓》和《邶风·谷风》,还有汉乐府民歌中的《上山采蘼芜》等等。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是结婚后由于某种原因而离异。这一类作品中女主人公大多都是在婚后几年而被丈夫休弃。这些女性都善良而且不畏辛苦,她们为整个家族无私地奉献着自己,不过她们美好的品德却将她们送到了被休弃的群落。而被休弃后的女主人公并不表现一致,她们有的成功救赎自己,重新开始生活,如《卫风·氓》中的女主人公;有的却无法走出困顿,如同行尸走肉般地沉浸在过去的生活中,如《邶风·谷风》中的女主人公;而在《上山采蘼芜》,女主人公也是不卑不亢、不骄不躁地生活,和颜悦色地与前夫谈论“新人复如何”,之后,男子得出“新人不如故”的结论,不仅揭示了封建社会中男子普遍休妻行为,更深刻地讽刺了男子的喜新厌旧。

这个爱情悲剧与之前的形式不同,虽然男女主人公最终都没有走到一起,但是前者女性是被遗弃者,而这一类是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是由于外部原因,无法继续共度此生。较为著名的作品有孔尚任的《桃花扇》和方成培的《雷峰塔传奇》。

在《桃花扇》中,主人公李香君和侯朝宗饱经风霜才得以相聚,两人本想举案齐眉、白头相守,不过却在张道士的游说下放下了儿女的花月情感,各自入道。两个人虽没有团圆,但是心却是在一起的。《雷峰塔》中,主人公白素贞与许仙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两位主人公无法打破命运的牢笼,被残忍的分开,白素贞最后被压在雷峰塔下,许仙则出家为僧,虽然作品的最后部分有一线光明,但是故事依然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性。此类爱情悲剧,男女主人公的分离并非是双方心甘情愿的,而是由外部力量的干预,而成为爱情的受害者。这种外部力量来自社会,揭示了封建社会爱情与婚姻无法得到保障。

在爱情悲剧中,还有一种形式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那就是女主人公还年轻时便含恨离世。死亡是爱情悲剧是最为主要的特征,也是中国古代文学描写爱情悲剧的主要途径。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碾玉观音》、《红楼梦》等等。《红楼梦》将焦点放于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两个人之间超越现实世俗的爱情必定会受到社会的桎梏和家长的扼杀,这也就注定两人的爱情以悲剧收场。《碾玉观音》中的璩秀秀因与崔宁私逃到外地结为夫妻,郡王发现后被郡王打死。在爱情悲剧中,这类表现形式的女主人公,大多是因为爱而不得,抑郁而亡。同时,这一类作品也是爱情悲剧中的多数,是爱情悲剧具有代表性的一类。她们为了追求爱情而死,揭示了女性对爱情追求的痛苦过程,也体现了女性在社会中的无助与脆弱。

为了爱而殉情的作品也有很多,这一形式的爱情悲剧最令人心疼,同时也最感人。如《孔雀东南飞》、《娇红记》、《搜神记》等等。《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梁祝化蝶、《娇红记》中的娇娘化鸳鸯,这些人物赋予中国古代文学的爱情悲剧深厚的浪漫情怀。其实,死亡并非是爱情的结束,也可能是爱情的开始。

《娇红记》中,女主人公娇娘与申纯的爱情受家人阻挠,父母欲将娇娘嫁给府尹之子,娇娘得知后郁郁寡欢,病情日重,最后离开了亲人,申纯闻讯也一病而亡。两家将两人合葬于江边,因坟前有一对鸳鸯在湖中嬉戏,坟墓被称为是鸳鸯冢。王娇娘以死亡来控诉封建礼教的罪恶,这是对自由婚姻追求的血的祭奠,消极而又充满了悲痛。

在古代文学中,爱情在面对世俗的胁迫时,往往都以悲剧收场。中国古代爱情悲剧体现了一种悲伤的情怀,让人们在哀叹、伤感的同时,对爱情的价值予以深刻的深思,并在其中获得审美,震撼人们的心灵。从悲剧的视角来看,爱情是个体生命的基本需求,不过在古代封建社会中,爱情无法摆脱封建制度的瓶颈,与现实形成鲜明的矛盾与冲突,因此,大多走向灭亡,但也为深刻地揭示了主人公们在爱情面前不屈的品格与坚贞的生命之美。

[2]熊元义,刘文纪. 近现代以来中国人对中国悲剧的认识[j]. 云梦学刊,2005,01:76-8.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十四

“关注社会、关注生活”是新课标精神的浓缩。当今社会生活的热点问题,如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与治理,化学材料的制造和应用等,充分体现了化学在解决实际社会生活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化学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尖端科学技术各个领域以及人民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密切联系。近年的高考试题在试题情景设置上更加贴近生产生活,解题时要充分挖掘与化学知识的结合点,利用化学方法、原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思想。

饮食中的化学知识更是不胜枚举。我们煮排骨时、炖骨头或烧鱼时加点醋,不但能将骨头里的钙、磷、铁等溶解在汤里从而被人体吸收,而且还能保护食物中的维生素免被破坏。各种饮用酒,经粮食等原料发生一系列化学变化制得。食盐的作用绝不仅仅是增加食物的味道,它是人体组织的一种基本成分,对保证体内正常的生理、生化活动和功能,起着重要作用。

在煤、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炼制和综合利用中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化学知识,并已形成煤化学、石油化学等专门领域。

火箭发射所需燃料,就是利用了氢氧燃烧得水的原理。导弹的生产、人造卫星的发射,需要很多种具有特殊性能的化学产品,如高能燃料、高能电池、高敏胶片及耐高温、耐辐射的材料等。

化学反应是交通工具得以行驶的动力。没有燃料的燃烧放出热量,车辆根本无法开动。化学能是它们得以行动的最原始的能量来源,即使用了电做动力,也不能忘记化学能伟大的贡献。

现代交通工具,不仅需要汽油、柴油作动力,还需要各种汽油添加剂、防冻剂,以及机械部分的润滑剂,这些无一不是石油化工产品。利用太阳能和氢能源的研究工作都是化学科学研究的前沿课题。

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废气、废水和废渣越来越多,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全球气温变暖、臭氧层破坏和酸雨是三大环境问题,正在危及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三废的治理和利用,寻找净化环境的方法和对污染情况的监测,都是现今化学工作者的重要任务。环境问题、化学与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人类的重视。以环境污染、环境整治、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绿色化学思想为素材的高考题也越来越多,我们更加关注有关环境污染原因和环境治理的新技术、新方法及其原理,在资源的而开发利用方面利用绿色化学思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汽车尾气对人体健康有什么样的危害呢?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无刺激性的有毒气体。它随着空气经肺进入血液循环,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降低红细胞的携氧功能,引起缺氧,影响呼吸及心、脑功能。碳氢化合物对机体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氮氧化物的刺激作用较小,但易于侵入呼吸道深部细支气管和肺泡,长期吸入可使肺组织受到破坏;氮氧化物还能引起组织缺氧而造成全身组织损伤。因此现在提倡使用无铅汽油。

化学洗涤剂是石油垃圾开发的副产品,的洗污能力主要来自表面活性剂。因为表面活性剂有可以降低表面张力的作用,可以渗入到连水都无法渗人的纤维空隙中,把藏在纤维空隙中的污垢挤出来。而化学洗涤剂则挤在这些空隙之中,水难以清洗它们。同样,表面活性剂也可以渗人人体。沾在皮肤上的洗涤剂大约有0.5%惨入血液,皮肤上若有伤口则渗透力提高10倍以上。进入人体内的化学洗涤剂毒素可使血液中钙离子浓度下降,血液酸化,人容易疲倦。这些毒素还使肝脏的排毒功能降低。使原本该排出体外的毒素淤积在体内积少成多,使人们免疫力下降,肝细胞病变加剧,容易诱发癌症。化学洗涤剂侵入人体后与其它的化学物质结合后,毒性会增加数倍。尤其具有很强的诱发癌特性。据有关报导,人工实验培养胃癌细胞、注入化学洗涤剂基本物质las会加速癌细胞的恶化。人们在广泛的使用化学洗涤剂洗头发、洗碗筷、洗衣服、洗澡的同时,化学毒素就从千千万万的毛孔渗人,人体就在夜以继日的吸毒,化学污染从口中渗入,从皮肤渗入,日积月累,潜伏集结。但是,微量污染持续进入体内,积少成多可以造成严重的后果,导致人体的各种病变。人类生活的都市化是无可避免的,都市生活对清洁剂的依赖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改善洗涤剂,使用不危害人体、不破坏生存环境、无毒无公害的洗涤剂就成为当务之急。在我国也曾有用鸡蛋清洗头发,用皂角泡水洗衣服等做法的记载,这也说明在天然资源中开发洗涤剂是前途宽广的。

例5下面有关发泡塑料饭盒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主要材质是高分子材料。

b.价廉、质轻、保温性能好。

c.适用于微波炉加热食品。

d.不适用与盛放含油较多的食品。

解析:发泡塑料是常见的有机合成高分子材料,具有加热易融化、保温性好、易溶于有机溶剂的性质等,综合判断可推出a、b、d三项正确,c项错误。

答案:c。

例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5、二氧化碳都属于空气质量日报的内容。

b.向煤中加入适量的caso4,可大大减少燃烧产物中的so2的量。

c.对“地沟油”进行分馏可得到汽油。

d.“光化学烟雾”“硝酸性酸雨”的形成都与氮氧化物有关。

解析:二氧化碳不属于空气质量日报内容,a项错误。caso4与so2不反应,向煤中加入caso4,不能减少燃烧产物中so2的量,b项错误。“地沟油”的主要成分是油脂,汽油的主要成分是烃,故地沟油分馏不能得到石油,c项错误。“光化学烟雾”主要是nox和碳氢化合物造成的,“硝酸性酸雨”主要是大气中的no2溶于水,形成酸性溶液,随雨水降下,形成酸雨,因此他们的形成都与氮氧化物有关,d项正确。

答案:d。

化学与医学也密切相关,供氧器就是利用过氧化钠与二氧化碳反应来制氧,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我就是其中一个。人们还应用科学的方法制造生理盐水,减轻病人的痛苦。近代,人类发明了许多新药品,攻克了不治之症,如青霉素等。但是,癌症和艾滋病仍令医生们束手无策,这两个重大难题,相信我们未来的接班人一定能够解决的。生活的方式不断变化,化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是不断增多。请经常关注身边,关注化学与生活的联系。

[1]杨文茂。发现生活中的化学---初中化学教学实践改革初探[j]。新课程(上)。20xx年07期。

[2]张晓茜。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高中化学《生活中的化学平衡》教学案例[j]。新课程(中学),20xx年10期。

[3]林婉如。将“生活中的化学”引入高中化学教学[j]。中国教师,20xx年08期。

大学生毕业论文完整篇十五

一、问题的提出:司法公正的双重内涵。

司法,是国家权力通过法律适用形式在社会纠纷解决领域进行的活动,是国家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1]在法制社会中,司法被视为救治社会冲突的最终、最彻底方式,社会成员间的任何冲突在其他方式难以解决的情形下均可诉诸法院通过司法审判裁决。合法的裁决以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要求司法必须是公正的。司法制度或程序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础在于它的公正性。任何社会冲突,都包含着对某一社会公正原则的扭曲,因此,矫正这种现象必须有公正的意识、公正的评价和公正的力量。[2]普鲁士国王弗里得里克二世在历史上虽然不是一个尊重法律的典范,但他也曾说过,如果非正义找到了扰乱事务的手段,那么正义就应当有排除这种扰乱的艺术。[3]从诉讼主体的角度看,任何冲突的主体都必然在形式上强调自身行为和要求的正当性,对这种对立的正当作出裁判,必须有真正公正的标准。因此,司法公正,实质上有两层涵义:一是程序公正,二是实体公正。

在适用法律解决社会冲突的活动中,司法程序具有重要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司法程序和法二者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就象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历史表明,司法程序模式的内容及其公正与否,与法律的实施效果密切相关。然而,程序公正又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具有相对性,不同时期或不同阶级对程序公正有不同理解和要求。西方学者认为,程序公正主要包含如下两层意思;一是法官不能自己审理自己,不能审理与自己利益有关系的案件,法官应该是公正无私的:

二是应该平等地通知当事人各方,让他们准备陈述或答辩,允许被告为自己辩护,给当事人以同等机会和权利接受司法。[4]有的法学家则把程序公正概括为;法院公开司法: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原告负举证责任;陪审团参加裁定,判决书要写判决理由;判决公开,当事人有上诉权利:控制可能发生的藐视法庭的行为,等等。一般来说,不公正的程序是难以实现实体公正的,因此,程序本身是否公正是当事人、执法者以及社会主体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认为,程序公正,即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公正地对待作为当事人的冲突主体,保证冲突主体能足够和充分地表述自己的愿望、主张和请求的手段及其行为的空间。从司法程序的历史演进过程考察,程序正的含义包括下述几方面:

(一)程序的独立性。

程序的独立性是指诉讼程序的开启和运作应当以实现法律目的为依归,免受其他法外程序的干扰和影响。法官在审判中,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国家机构及其官员的干预。程序独立性是程序公正的首要保障,它使程序具备了自身的理性,从而可以对抗其他国家机构的法外干涉。

(二)程序的民主性。

程序的民主性是程序公正的要义,它包括;程序设置是否以大多数人利益为重,是否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程序设置是否便利大多数人;程序能否体现和保障公民权益在实体上的实现:程序性义务是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等等。古代专制社会的程序法是树立君主专制个人淫威的工具,与民主无缘。民主的程序法生成于民主政体和社会之中。

(三)程序的控权性。

程序的目的和功能之一是制约权力的运行。权力失控将导致不公正,因此,程序公正要求法官的行为不应当是反复无常或专横武断的。现代程序法与古代程序法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前者可以通过法定时限、时序、原则和制度来制约权力行为,防止法官主观臆断和偏听偏信。诉讼程序,一般来说,不过是法律对于法官弱点和私欲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而巳。

(四)程序的平等性。

古代程序法确认公开的程序特权,不同身份的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是有别的。现代程序法坚持诉讼双方无差别对待的平等原则。程序的平等性主要指法官是中立者,与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无利害关系;冲突和纠纷的双方有平等陈述意见的机会;双方所举的证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程序的公开性。

程序公开指司法过程和结果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程序公开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在于,公开司法可以发挥当事人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防止偏私的可能变为现实,和促进当事人以及社会对司法结果的信赖。18世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司法应当是公开的,以便社会舆论能够制止暴力和私欲。在专制社会的程序法中,秘密审讯是其特征。正如马克思说:有人把怕见天日的私人利益运进我们的法里,就必须赋予这种内容以相应的形式,即秘密的诉讼程序的形式。

(六)程序的科学性。

程序的科学性是指程序法中彻底废除了刑讯逼供、神明裁判等野蛮、落后的作风和习惯,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成果和要求在程序中得以体现。程序的设计应当符合法律行为的客观要求,充分体现和服务于其设置和存在的目的。科学的程序在注重实效的同时,应当有足够的防错和纠错功能。国家司法机关享有和行使司法权的目的,是在准确地查明社会主体间的冲突和纠纷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运用统治阶意志的法律规范救治业已被侵害的法律权利,恢复被扭曲的社会秩序。因此,实体真实或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不论刑事司法,民事司法抑或行政司法,都要以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和公正处理为价值目标。从根本上说,离开实体公正,司法活动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查明冲突和纠纷事实的实际发生过程,是司法活动的核心内容。如果司法活动不能揭示冲突和纠纷事实的真实状况,司法公正就失去了事实前提和基础,也就谈不上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

准确再现案件的真实情况,为法律适用确立必需的相应事实情境,不是一件筒单容易的事情。因为;首先,从社会冲突的产生来看,任何纠纷往往都缘自于社会主体对冲突事实的不同认识和主张,都是以自身的理由为基础的,且社会主体都能为这种理由提供或多或少法律上或道德、舆论等方面的说明。

其次,实现案件的实体真实,是一个对历史性事实作回溯证明的过程,时间的不可逆性决定了任何事实都难以完全恢复其原始面目。事实表明,这种回朔证明是相当困难的。再次,强烈的利已动机常常会使得社会冲突的主体在司法中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虚假的陈述来掩饰事实的真实过程,冲突主体所描绘出的事实图像往往是虚假的或彼此矛盾的,这给回复案件真实情况的司法活动增加了难度。然而,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世界上没有不可认知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是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案件的客观事实也是如此。虽然回溯证明在过去时空中发生的案件事实是一个困难过程,但在司法权力的作用下,通过收集和审查事实过程在特定环境下所遗留的痕迹、物品和其它证据,回复案件真实,达成实体公正、是可以实现的。一般说来,实体公正的达成有赖于:第一,证明案件事实过程的证据确实可靠,且达到了一定的量,具有实在的证明力。

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所进行的陈述、辩解以及相互辩论是在法律允准的范围和环境中展开的,不受威胁,引诱、欺骗甚至刑讯的影响;而且,双方当事人在司法中所享有的进攻和防御手段及机会是平等的。第三,司法者在事实和法律基础上对证据的审查与取舍,对双方当事人所主张内容的认可与否定以及其它一切判断正确。可以说,裁判书中所认定的事实,是司法者对证据审查后所形成的心证,是一种主观感觉,因而司法者的业务素质、道德修养、司法经验等对于案件真实的回复和实体公正的达成有重要影响和作用。

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实体公正有赖于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追求实体公正的手段,不公正的程序是难以实现实体公正的。从另一方面讲,程序公正并不意味着必然会有实体公正,在正当程序下仍有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因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是不可偏废的,两者统一才能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

根据国家和法的原理,司法权是国家统治权的重要表现形态,是国家权力在解决纠纷领域的运用。国家职能发达的标志,是排斥纠纷的私力救助,而由权益争端的双方当事人或法定机关依法提请国家司法机关解决。法院行使司法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证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免受任何侵害;社会主体接受司法,是为了实现和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因此,公正司法,对于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维护国家法律秩序。国家司法权是基于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不致受到侵害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如果社会主体的权益处于正常的法律状态,没有受到侵害,也就不存在请求通过司法方式保护的问题。国家司法保护手段的运用与社会主体保护实体权益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当社会主体的权益受到行政、民事或刑事侵害时,就会借助国家司法力量予以保护,制裁违法,恢复权益的正常状态。而社会主体权益的正常秩序,是国家机器赖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如果侵权行为泛滥,法律秩序混乱,国家统治就会动摇。因此,任何统治阶级要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就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法律秩序;要建立法律秩序,就必须借助司法手段干预社会冲突和纠纷,制裁侵权,保护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历史表明,不公正的司法,不仅不能维护和建立健康的法律秩序,而且会加重对法律秩序的扭曲和破坏。

(二)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

司法结果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十分重要的。无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司法结果即判决、裁定是否符合自己的良知、信念、道德水准和法律理性。司法结果成为人们最直观地判定司法公正的标准。实际表明,公正的司法结果会得到人们普遍的接受和认同,反之,则会导致人们的愤慨和唾弃。在司法公正的情境下,人们可以从司法结果中判断和认识法律允准的行为范围,从而约束自身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对于具有违法动机的人来说,公正的裁决结果会使其感知到:如果实施违法行为,将会受到足够的惩罚。

因此,公正的司法,会增加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司法公正的印象和现实会促使其诉诸法院,请求通过司法手段给予最有效的最彻底的保护。同时,公正司法,会在人们心目中树立起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司法工作的尊严,这又会大大增加诉讼的感召力,使人们依赖诉讼、利用诉讼。

实践还证明,在社会冲突或纠纷发生时,社会主体不知、不敢、不愿利用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甚至对诉讼感到厌倦、私了倾向严重等,大都与司法不公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有密切关系。因此,宙判公正的意义远不只体现在个案上,它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普遍的。司法公正能够消除社会主体在冲突发生时对诉讼的不良预期,抑制寻衅滥讼现象的发生:同时,司法公正也可以减少被诉主体应诉的心理障碍,使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抑制和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一切制度都以其所具有的一定作用为其赖以存在的前提,作为社会法律制度的司法也不例外。司法是以侵权行为或社会冲突的存在为基础的,司法的任务是查清案件真实情况,运用法律裁制违法,恢复被破坏的法律权益秩序。因此,公正的司法便有下述三项重要作用:

第一,对于违法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而言,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可以抑制其再次进行违法侵权行为的心理和能力,起到个别预防作用。从违法、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律看,如果违法,侵权人在初次违法、侵权后没有受到一定控制,便有继续违法、侵权的可能。通过司法,给予违法、侵权人公正的惩罚和制裁,便可以抑制其再次违法、侵权的冲动和欲望。

第二,对于潜在的违法、侵权人而言,公正的司法可以起到一般预防作用。法律责任,既是国家对违法、侵权行为的评价,也是社会对违法、侵权严厉谴责的体现。

法律责任,尤其是刑罚,必然会给承受者造成一次权益的剥夺或限制,并使之遭受名誉、地位等非物质性损失,因此,公正的司法自然会使潜在的违法、侵权人明了自己的行为将在法律禁止之列,面对法律责任的存在,潜在的违法、侵权人可能会回避法律责任所带来的损失而放弃违法、侵权。

第三,对于守法者而言,公正的司法可以加深其对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认识,对违法、侵权形成本能的厌恶感,从而长期地不实施违法、侵权行为。禁止性法律规范的目的,是使人们在个人欲求与社会欲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作出服从社会共同欲求与共同利益的选择。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对法律的遵守意味着对自身行为和利益的控制。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是自觉守法的价值所在。因此,可以说,公正司法的裁决结果,有助于社会成员建立恰当的行为预期,消除实施违法、犯罪而又能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从而正确地控制和选择自己的行为。

(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司法公正对于当事人的意义是重大的。当事人是社会冲突或纠纷的直接实施者或损失的承担者,与争议的法律关系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国家司法手段的运用与社会成员保护实体权益的要求是相适应的。直接利害关系的存在,表明当事人在实体上可能遭受了某种不利,或者是原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实现,或者是因非法请求而承担了不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国家运用司法权干预冲突和纠纷,用强制手段保护与争议法律关系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对于当事人而言,提起诉讼、介入诉讼和进行诉讼活动的心理基础,是其对相关实体权益的切实关注;相关实体权益是激发当事人开展诉讼、接受司法的动因。

因此,司法活动是否公正,即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息息相关。司法结果,是法院根据法律关系的客观状况而作出的法律评价,并由此引起权利的强制实现和义务的强制承担。因此,公正的司法,无疑是对当事人不法利益的否定和对合法利益的保护:不公正的司法,则必然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导致错误的法律的评价。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司法公正,也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主观公正,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感受和自认为正当的权益要求与司法的裁决结果相统一。否则,司法结果就难以为当事人所接受。而主观公正的实现,又离不开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当事人对司法结果的主观感受如何,取决于司法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这正是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

二、公正的缺失: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结构性缺陷。

应当承认,司法首先是作为一项国家职能而存在的,这就决定了司法权的配置和司法制度的设计必定相关于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国家制度、民族传统、社会心理等社会大系统。程序的基本价值和精神在于以程序制约权力。现代社会日益精细、复杂的诉讼程序实际上是个人权利保障机制日益完善的表征。而这种权利保障机制的生成必然要求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与之相协调。

从传统上看,中国历来是一个重权力、轻权利的国家。在历史上,这种国家权力本位的观念早在青铜时代就有了相当的发展,秦、汉以后更是有增无减,专制主义集权日趋加强,家国一体、融家于国的情形可谓举世罕见。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社会格局必然形成一种以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最高价值的国家权力本位观念,而与这种国家权力和观念的高度发达相对应的,是个人独立存在的价值与个人权益的基本丧失。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从政治体制上废除了封建专制制度,但是传统观念的惯性作用却使重权力、轻权利的权力本位观念对现实的社会环境发挥着持续的影响和作用。加上我国在建国以后,长期以来又实行以高度集中、统一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所有制模式赋予政府(在一定意义也就是国家)无限的权力,将政府推到社会结构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使国家有可能凭借所控制的全部社会资源在非经济领域实行全面和直接的控制,使经济领域之外其他程度上的社会结构深深地烙上了这种所有制模式的印迹。

[5]这就使传统的国家权力本位主义观念,在新的社会结构形态下得以延续。在国家权力本位主义观念的关照下,只可能生成一种集权式的传统社会结构,而不可能产生以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个人权利为目的的、以法治主义和以程序制约权力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结构。作为国家制度的一部分,中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正是在这样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成型的,由此导致司法制度在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上的强国家主义色彩。显然,在这样的文化和政治体制背景下,是难以生成以程序制约权力的权利保障型司法体制的。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体制对程序的权力制约功能重视不够,程序的公正性遭到轻视乃至根本就忽视。这突出表现在:

(一)程序独立性受损。

在现代法治国家的理论建构和实践运作中,程序独立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司法程序的独立性被视为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程序独立性的受损或弱化,必然滞碍司法公正的实现。然而,尽管中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从而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肯定了司法独立作为我国司法活动与组织原则的地位,但是,由于在现行司法体制格局下,法院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不能自治,司法活动多方受制,从而导致司法独立性受损,这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司法权地方化。由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资源(包括人、财、物力)的配置上受制于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因而导致司法权地方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丧失了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应有的中立性而沦为保护狭隘的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司法工具,形成所谓地方司法保护主义或部门司法保护主义。

二是司法权行政化。一方面,在法院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外部关系上,法院往往被视为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专门负责司法活动的职能部门,它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其他下属部门之间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司法权及司法机关自身的特性极度弱化;另一方面,就法院内部管理体制而言,由于在观念上强调人民法院作为整体的独立性而忽视了法官个体的独立,法官个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必须经由所在法院的院长、庭长审批;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经司法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法官必须绝对服从、遵照执行,从而使司法过程贯穿着强烈的行政管理色彩,法官在司法中难以独立、自主地进行审理,法官的判决也并非完全是自身内心确信的反映,往往演变为长官意志的体现。

三是司法非专业化。由于在传统观念中,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具有同质性和相似性,因此承担司法职能的法官与承担行政职能的行政官员相比,在任职资格上并未设定相应的专业标准,法官的任职资格条件较低,这就抹煞了司法职业本身的技术化、专门化特征。法院门槛的降低,使得大量从未受过系统、正规法律教育和司法训练的社会人员得以进入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从而产生司法非专业化问题。法官职业的非专业化,直接导致法官在法律素养的和司法技术能力上的先天不足,难以为法官独立、公正地司法独立提供资质保障。

(二)程序民主性有缺。

作为程序公正的要义,程序的民主性要求程序的设置必须切实体现和保障公民权益在实体上的实现;而程序性义务的强加也不应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而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难以充分保障程序民主性的实现,这主要源于涉讼公民普遍关心的诉讼费用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的诸多缺陷。

当前过高的诉讼费用分担模式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普通公民难以接近法院、接近正义,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原则,而各地法院在诉讼费用收取上的不同规定,更难以使当事人产生公平、公正感;而法律援助制度在设计上的不足则导致存在实际困难的被告人难以及时获得私人法律专家律师的帮助,从而在权利救济和实现方面留下瑕疵。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虽然扩大了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但是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援助仍然只限于法庭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仍不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进行刑事司法援助。这就违背了刑事司法国际准则中关于法律援助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始终的普适性要求。

(三)程序控权性失灵。

程序的目的和功能之一是制约权力的运行。而程序虚置无疑将导致权力失控,进而引致程序主体行为的反复无常或专横武断,致使司法不公现象的普遍产生。程序的控权性要求程序主体的行为应当受到程序法的严格规制。但在我国目前体制下,由于程序法定原则并未得到遵行,程序主体法外立法、法外执法的现象较为突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程序主体尤其是国家专门机关权力的放任和恣意。刑事诉讼中的监听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根据程序控权性的要求,基于权力控制和制约的需要,刑事司法机关的职权及其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程序必须贯彻程序法定原则,即凡是涉及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配置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大权益保障的事项,只能由作为国民代表集合体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来加以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赋予的职权,司法机关不得行使;司法机关也不得违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设定的程序规则而任意决定诉讼的进程。

就监听而言,在侦查中采用监听将侵犯公民个人的隐私和通讯自由等重要权益,根据程序法定的要求,采用监听的程序必须由刑事诉讼法作出明确规定。但我国的现实情况却是,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内部性文件的形式来规范监听的启动与实施,导致监听的启动和执行缺乏相应的程序制约机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启动和实施监听措施的随意性极大,根本不受国际通行的相应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救济原则等程序原则的制约。这些程序制约机制的缺位,使监听的采用处于脱轨、失控的边缘,给公民的隐私权和通讯自由造成某种威胁和隐患。

(四)程序平等性失衡。

在我国,由于传统的国家主义观念的影响,诉讼程序的平等性体现得并不充分,在诉讼领域还存在着程序平等性失衡的现象,如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领域,由于作为被告的国家行政机关自持身份特殊往往不愿主动配合诉讼的进行,从而导致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难、执行难问题的普遍存在。如何保障原被告双方的实质平等,一直是行政诉讼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据有关方面的统计,在2000年里,全国各级法院结案的行政案件8万余件,老百姓胜诉率不到50%.在民告官的案件中,不仅仅是公民一般不敢告、不愿告,在某种意义上说,法院也不敢审、不愿审。

[6]而在刑事诉讼领域,作为程序平等性体现的控辩平等原则未能得到真正贯彻,作为国家代表的检察机关与作为个人的被告人并不视为刑事诉讼中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并不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国家专门机关。据此,一方面检察院对法院拥有审判监督权,导致检察院对法院的纵向制约,破坏法院的审判中立性。基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现实顾虑,法院在审判中可能更趋向于采纳作为控诉方的检察院的意见,这就使被告方的意见得不到法院的平等关注与重视;另一方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也同样指向被告人。按照常识,一个由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所构成的对话机制中,是难以实现双方的平等对话的。面对处于上位的控诉方,被告人受到更多的束缚,难以从心理上和能力上展开有效的防御。

这说明立法者在观念上并未真正将控辩双方置于平等地位上来加以对待。更为重要的是,我国至今仍崇尚国家本位主义诉讼观,因而缺乏控辩平等的观念基础。控辩平等要求在观念上将检察院与被告视同为刑事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即原被告双方,只有将检察院与被告人同列为当事人,才能实现两者的真正平等。这是国外的成功经验,在国外,检察机关不是法官而是诉讼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的原告。[11]而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并不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更不是刑事诉讼中的原告,而是和人民法院一样的国家专门机关。在理论上也一直认为,作为国家专门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与作为公民的被告人之间是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的。例如我国有学者至今仍然认为,刑事诉讼结构是一种倒三角结构,其特点是公诉即关于审判机关同处于一条水平线上;被告处于被控诉和被审判的位置,因此,控辩双方之间是不可能实现平等的。显然,这是一种国家本位主义的诉讼观念,违背了强调国家与个人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这已成为控辩平等实现的最大观念障碍。这种状况表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平等地位并未能得到根本性扭转,控辩平等未能真正得以实现,控辩失衡仍然是我国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特征。

(五)程序公开性受限。

程序公开要求司法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然而在我国诉讼实践中,程序的公开性仍然受到诸多限制。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过程公开化不足。现实中除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内程序之外,还存在诸多法外程序,如在现实司法管理体制下,法院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批程序,这种内部程序显然是缺乏公开性制约的;另一方面司法结果的公开化也不够,这主要表现在判决书说理制度的缺乏。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结果的公开化不仅要求判决公开进行,而且要求判决理由的公开化,判决书说理制度的设立实质上就是要求主审法官在判决书尽可能详尽地陈述本案的判决理由,以此寻求当事人尤其是败诉一方的心理认同,争取纠纷在心理上真正得到解决;同时,判决理由的公开化也使法官的判决理由暴露于公众场域,为公众舆论所知、所感,有利于形成司法权的社会制约机制。

(六)程序科学性不足。

程序的科学性要求程序的设计应当符合法律行为的客观要求,充分体现和服务于其设置和存在的目的。而在我们现行的诉讼制度中,对程序科学性的认识仍然存在不足,这一点在证据制度领域体现得尤为突出。例如经实践证明是防范刑讯逼供的有效举措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长期得不到立法上的肯认。虽然现行刑诉法第43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但是并未明确规定对于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在法律上是否应当予以排除。从实践效果来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缺乏是我国刑讯逼供长期禁而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对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的拒斥态度也是非科学性的表现。从世界各主要的做法来看,都确立了在法定情形下,证人可以拒绝作证的制度。例如当证人提供证言可能使自己或近亲属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有罪判决时,或者当证人基于特定职业而拥有特定身份,如证人身为律师、医生、宗教神职人员等时,对于他们因自己的职业原因而了解到的情况,均可以拒绝向法庭作证。对于拒绝作证权,我国在立法上明确予以否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有知情人都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应有拒绝作证的例外。在诉讼理论上,对拒绝作证权也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传统观点认为拒绝作证制度不利于与犯罪作斗争也与大义灭亲的传统相悖。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拒绝作证制度的缺位却引发了极端的司法悖论:一方面是父母因顾念亲情拒不揭发子女的罪行,构成窝藏、包庇罪而被定罪处罚,引发人民批评法律不人道;另一面则是司法机关只能对大量的公民拒不作证的违法行为,假装视而不见,法律的权威因此遭到极大破坏。现代法治理念要求良法之治、否定恶法亦法。作为良法,就不能要求人们去履行无法履行的不正当义务,或是去禁止完全不应被禁止的正当行为。

就拒绝作证权的设置而言,虽然基于查明案情,特别是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考虑,法律希望每个证人都能大义灭亲出庭作证,但这往往只是法律的一厢情愿,因为就人类目前的政治觉悟而言,大义灭亲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一项较高的道德要求或标准,不是每个公民都能达到的。如果法律违背这一社会现实,强行将此作为公民的法定义务,就将导致法律在执行中被虚置或遭到抵触。明智的做法是建立拒绝作证制度,将是否大义灭亲交由证人自己决定;法律可以作此期望,但却不能作此要求。

由于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之间实际上是辩证统一的:程序的公正是正确选择和适用法律,从而也是体现法律正义的根本保障。公正的程序本身就意味着它具有一套能够保障法律准确适用的措施和手段,并且由此能够形成保障法律准确适用的常规机制。[7]也就是说,公正的程序往往具有致成公正结果的内在品性,不遵循公正的程序则很难期望达至公正的结果,诉讼结果的公正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诉讼过程的公正性。因此,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在丧失了程序公正性的同时,实体公正性也失去依凭和保障,从而造成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双重失却。

三、公正的重塑: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步略。

如果说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现行司法制度的诸多缺陷尚能为普遍的社会公众所承受,而不致对社会公正造成强势冲击,那么一旦面临社会转型,在社会原有价值规范整体失灵的情势下,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必定就会凸显出来。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体制改革。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逻辑,必然要求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个人权利,实现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传统的集权式社会结构面临着全面转型,作为生发于其中的现行司法制度也面临着变革。同时,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法治经济,它对社会法治环境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它既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也要求在参与市场竞争的理性经济人的权利遭受侵害时,能够有公正的裁判者来提供权利救济,而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显然难以承担这样的职能。相反,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现行司法制度容易滋生司法腐败、诉讼效率极其低下的弊端却暴露无遗。从现实情况来看,司法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极大地破坏了司法权威、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并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回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命题也就随之而被提出。

(一)司法改革的目标定位。

改革目标的设定应当是基于对现存问题的回应,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在于公正的缺失,因此,司法改革的目标应当定位为公正的重塑。应当注意的是,囿于传统观念,对于司法公正的理解,我国更多的是强调实体的公正性,而对程序的公正性则相对忽略,在司法改革的实践中,已经出台的一些改革措施已经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点,例如作为遏制司法腐败对策的错案追究制,虽然有利于增强法官责任的落实,但其对程序公正尤其是程序独立性妨碍极大。显然,从更为宏观的角度考察,这种改革措施的科学性是值得质疑的。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终极目标,司法公正应当兼顾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层面;在改革方案的选择上则应通过对程序公正的保障来致成实体公正的结果。具体而言:

首先,保障程序独立性。鉴于目前严重的司法信任危机(社会公众的观念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中立、公正形象受到极度贬损),必须进一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彻底实现司法独立来重塑人民法院中立、公正的形象。在具体作法上: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独立于地方,目前可行的方案有二:一是对现行司法体制作大的调整,建立人民法院系统的中央垂直领导制度,使司法权彻底脱离地方;二是在现行司法体制的框架内,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域的大司法管辖区域或设立各级巡回法院的方式,使司法对地方形成有限超越。2、加强保障法官个人独立的制度建设。改革法院内部管理模式,合理界定法院院长和庭长等司法行政事务领导与法官的关系,废除案件审理院长、庭长审批制;改造审判委员会的功能,逐步淡化其实质审理的功能,加强其经验总结与交流的内外协调功能;同时还应提高法官的任职资格条件,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条件来看,从有经验的律师中选拔法官是较为可行的方案,应当成为制度变革的突破口;另外法官的服务条件也应得到改善,至少要做到与法官的特殊公务员的身份相适应,确保法官职业的尊严。

其次,增强程序的民主性。作为现代社会的结构特征和制度优势,民主已经深入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增强程序的民主性也构成了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考虑到新的控辩式诉讼模式的确立大大增强了被告人对辩护律师的依赖性,因此,为了保障被告人能够获得律师的帮助,维护刑事司法的公正、公平,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新的审判方式能够有效运行,我国刑事司法援助制度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应当考虑从侦查阶段起就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律师进行司法援助,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同时,目前争议较大的诉讼费用制度也应有所改革,不但应在总体上降低诉讼费用的标准,消除普通公民接近法院、接近正义的障碍;而且应当统一目前各自为阵的收费标准,增强公民对司法公平、公正的认同感。

再次,加强程序的控权性。首先,应当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具体而言,应当扩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允许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其次,在刑事诉讼领域,应当强化司法权对侦查权和公诉权的制约。具体而言,在侦查程序中,应当确立司法审查原则,侦查机关采用逮捕、拘留、监听、诱捕等强制侦查措施,必须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由法院审查批准后才能执行。

还次,增进程序的平等性。在观念上必须突破国家本位主义的桎梏,强调在法治国家背景下,法律应当平等地对待政府和公民(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国家与个人),在法律的规范体系之内,个人与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主体资格;政府不应当在法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在制度设置上,尤其是在刑事诉讼领域,必须留意涉讼公民与代表国家起诉的检察机关在诉讼地位上的平等性,确保控辩平等原则的真正实现。具体而言:1、应当强化辩护权。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之间的会见交流权;确立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等。2、逐渐弱化直至完全取消检察院对法院的法律监督权。更为重要的是,应当摒弃国家本位主义观念,塑立起检察院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原告当事人的观念,由此奠定控辩平等的观念基础。另一方面,在行政诉讼领域,应当增强程序的刚性,对于行政机关消极应诉、拒不应诉甚至阻挠、妨碍诉讼进行的,司法机关应当有权加以制裁。

又次,实现程序的公开化。一方面,应当坚持程序法定原则,对于目前无法公开的法外程序,应当通过深化法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以杜绝。当前,法院正在进行审判长选任制的审判方式改革,检察机关也在推行主诉检察官制,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保障司法人员的主体性,增强其独立办案的权限,也有利于排斥法外程序的出现;同时,应当尽快确立判决书说理制度,法官在判决书中必须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以及法律的适用给出明确的说法,以增强判决的理性。

最后,完善程序的科学性。应以更为开放的态度对待先进诉讼制度的采纳和建立。对于一些争议较大的制度,可在司法实践中先行试点,如证明可行,则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加以采纳。如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已经规定:凡经查证确是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实际上就是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适用。实践证明,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不足,有利于约束侦查机关的权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并有效地遏制了刑讯逼供的泛滥。在今后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可以考虑将其纳入刑事诉讼法典之中。

(二)司法改革的动力资源。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展国家而言,法治的实现必须借助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作为司法改革这一系统工程的宏观目标,司法公正的实现也依赖于国家与社会两方的合力支持。在考察司法改革进行的动力资源时,不仅应重视作为国家代表的司法机关的推动作用,也应对作为民间力量代表的律师界和理论界倾注更多的关注与信任。

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司法的本质在于公正地裁断社会纠纷,消饵社会冲突,回复社会秩序。可以说,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生命基础,也是其不可退却的行为底线,丧失了公正性的司法活动是难以实现自身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的。因此,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机关本能地会将司法公正作为自身追求的理想与目标,而当现实与这一目标存在明显差距时,它们会本能地启动司法体制改革来作出调适。

可以说,国家司法机关拥有自发启动司法改革的原初动力,也构成司法改革的首要动力资源。从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考察,系统的司法改革首先是由法院从刑事司法方式的改革开始启动的。这是因为原有的职权式审判方式对法院依赖过重,降低了法院的司法效率,同时司法的公正性也难以得到保障。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开庭司法程序的意见》着手推行庭审改革试点,对公诉机关起诉材料的移送、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员与司法人员讯问、询问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庭审中被告人的权利等问题作出了与当时的刑事诉讼法不尽一致的规定,如要求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承担对被告人的讯问和对证人的询问工作,证人、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书面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等等,从而以刑事司法方式改革为契机启动了司法制度的改革。

其后,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在党的十五大上的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成为党的司法工作的重点。对此,司法机关积极予以回应,在审判和检察两个领域规划、推行了更加系统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在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如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公开招考高级法官等。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和检务公开,实行机关干部竞争上岗等。2001年开始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等等。可见,在现行政治、经济体制背景下,司法机关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行、致力实现司法公正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

然而,司法公正不仅是国家司法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市民社会认同的基本价值观念。因此,司法公正的实现不能仅仅依赖国家司法机关的单向推动,也需要来自市民社会的动力支援。在考察中国司法改革的动力机制时,不应忽视作为民间力量代表的律师界和学术界对于司法改革的推动作用。民间力量也是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动力资源。出于改善自身执业环境的考虑,律师界是启动司法改革的较早呼吁者和参与者,在提高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增强程序民主性和平等性方面,律师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学术理论界对于司法改革进程的广泛参与,可以为司法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和目标导向。1996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就集中体现了国家与民间良性互动的独特作用和优势所在。96年的修法一方面是作为国家代表的司法机关前期司法改革经验的累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术界对司法改革的理论准备状况。这次修法的结果使原有的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得到根本改造,一种带有当事人主义特征的新型诉讼模式控辩式诉讼模式得以塑成。较之原有的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新的控辩式诉讼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刑事程序的民主性和平等性得到提升,程序的公正性明显增强。由此可见,司法公正的实现需要国家机关与民间力量的双向互动、共同合力。

(三)司法改革的路径选择。

现代司法制度对于许多西方国家来说是内生型的,是伴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生和发展而自然而然地演进和生成的,因此,在西方国家不存在司法制度现代化的路径选择问题。然而,就中国等后发展国家而言,问题就要复杂得多,因为这些国家本身有着生命力极强的本土文化,而现代化基本上又是一个全面向西方学习、进行制度移植的过程。在这些后发展国家司法制度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文化的异质性,其传统文化土壤或曰本土资源必将与其所移植的制度形成激烈的碰撞和交锋,从而使司法制度的改革者面临着本土化还是国际化的道路选择。

从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进程来看,在改革路径的选择上也曾经有过反复。在改革初期,囿于传统观念,改革措施过多地顾及本土资源,而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关注、移植不够,导致改革的路径过于狭窄,前瞻性不足。如当最高人民法院推行司法方式改革、引入控辩式司法方式之初,检察机关即以控辩式诉讼不适合中国国情为由大力反对,这主要就是因为对中国本土资源过于偏重,而忽视了诉讼机制内在法理的普适性以及诉讼制度的可移植性。而在改革中后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在矫正前期失误的同时,则又步入另一个误区,即过分重视国外经验,一味强调制度的借鉴和移植,而忽略了对本土资源的应有关注。这一点在学术界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论证和制度设计上趋势尤其明显。

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不可能照搬德国或日本的制度而获得成功,也不可能囿于传统而固步自封,中国的司法改革应当选择一条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立足于本土资源进行制度移植的创新型制度移植的道路;既要体现现代司法制度本身的发展规律,又要强调该制度与中国本土资源环境的深度契合性。例如在关于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的探讨中,我们既要注意到这一制度在国外法治国家普遍确立的现实和内在依据,同时也要认识到中国古代即有亲亲相隐不为罪的乡土传统,这样就可以为在中国引进该制度寻找到本土资源的强力支撑。

中国的司法改革在总体上遵循着这样的发展道路,从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引入当事人主义诉讼对抗制因素的同时,又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法官的职权因素,到对在中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谨慎态度等,近期司法改革注重所移植制度与中国社会环境相契合的趋势是相当明显的。这是值得欣慰的。

篇2。

司法的法律效果。

在司法理论界,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这一问题,尤其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追求两种效果的统一已成为一项基本的理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司法的法律效果。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开启了研究两种效果相统一的热潮,各司法机关都以实现两种效果的统一作为其司法工作的目标,做到公正合理。

什么是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呢本文认为司法的法律效果就是立法所期待法律应有的功能与作用;而司法的社会效果,即是在运用司法的程序审理案件后,所起到的社会评价,社会舆论的反映是否良好的效果。一个国家法律的制定是体现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公民教育情况的,法律具有封闭性,不可能预测到未来社会的发展,故立法便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法律的封闭性与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之间便会出现矛盾,彼一时的法律不能体现此一时期的社会实际情况,因此常会出现司法的两种效果不能统一,而出现这种不统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导致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统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立法技术与司法技术的完善程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分析。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纠纷多样化,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迅速变动之间便会出现矛盾,传统的司法理念与当今提倡能动司法之间出现矛盾,法院审判不公开与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之间出现矛盾等等,具体如下:

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是公民遵纪守法行为产生的依据,树立法制观念与我国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要求相吻合。要想全面了解法制观念,首先要清楚,什么是法制,根据宪法的规定,法制,是统治阶级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基本制度和方法,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从静态上看,是指一国的法律和制度;从动态上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严格执行和遵守的法律制度,依法对国家进行治理的一种方式和原则。而法制观念则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关键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我国是具有自己发展特色的国家,我国的法制进程发展较慢,封建文化对社会公众的影响较深,人们接受的文化教育水平比较低,许多人对法制并不了解。

树立法制观念,首先要在制度层面上加强法制建设,实现法的统一性,完整性,从而强化法制观念的基础。其次,在意识层面上,要吸收先进文化教育,积极参考国外先进法制经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最后,在实践层面上,要坚定依法治国,确立公正、严明的法律秩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为我国向法治社会转型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可靠的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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