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一
20xx年底,非业务部门上海公司参与考核的人员共有24人,除离职的和因工作忙暂未沟通的人员外,实际参与面谈沟通的人共有20人。
1、存在是“绩效工资”还是“年终奖金”疑惑的现象。
因20xx年集团的绩效、薪酬制度进行过改革,取消了每季度的“绩效工资”,取而代之的是“实施年终考核,年终奖根据集团效益确定”的激励措施。
然而,因种种原因,一部分员工的头脑中仍然认为年底的考核是为了“绩效工资”的发放,而不是“年终奖金”的发放。
对于一部分在20xx年底得到过“年终奖金”的人员来说,年终奖金是公司对个人在本公司一年工作的认可,不论多少,是公司对个人在公司一年工作表现的评定,“每家公司的员工都应该有”的观念在一部分人员的大脑中已经根深蒂固,所以,分数多少也无所谓。
2、个别岗位持“现在做绩效沟通没有意义”的观点。
因种种原因,20xx年底在“考核的实施”环节完成之后,并未做“绩效面谈”,所以,当此次与被考核人面谈时,认为“没有意义”、“工作忙”、“奖金都发了,面谈还有什么作用?”的现象还是存在。
3、大部分岗位对“绩效管理流程”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当与被考核人员沟通时,普遍反映出对“制定考核计划,编制评估指标,绩效辅导,实施评估,绩效面谈和绩效结果的应用”绩效管理的这六个循环阶段不了解。“进行到了哪个环节不是很清楚,接下来会有哪些环节也不是很了解”,基本上是走到哪一步算哪一步,上级要求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作为被考核人个人,基本上是处于“盲目的”状态。
4、个别岗位对“自己的考核指标”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作为被考核者,不论是考核之前还是实施考核的时候,员工个人均应知道“考核哪些方面、考核指标有哪些”。但此次沟通发现:有个别人员直到此次面谈时仍旧不知道对自己的考核的指标有哪些。
5、个别岗位对“考核指标的准确性”有异议
个别岗位的人员认为考核表中一些指标不能够很准确的评价自己的工作,但对“什么样的指标才能够评价自己的工作”却未有很好的建议。
6、个别岗位对“评分人的确定”有不同意见——此问题在部门经理层尤其突出;
20xx年实施考评时,打分人确定的原则已明确:“对基层人员的打分,由部门经理评定,总经理核准;对部门经理的打分,由上级、平级和下级共同评定”。此次沟通发现,个别基层员工并不清楚此流程,而部门经理却认为此评分人确定的原则值得商榷,即:“上级”更应该是有工作中有直接联系的上级,“平级”应是对某一项指标的评定而不能是全部指标,“下级”对自己的工作根本不清楚,应该取消下级评分。
7、大部分基层人员对“自己的得分”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20xx年,因种种原因,评估实施结束之后没有进行绩效面谈,所以大部分被考核人并不清楚自己的最终得分。当告知他们最终得分时,大部分基层人员提出过“评分结果是如何得来”的疑问。
8、存在“最终评分尚未确定,而被考评人却已经知道分数”的现象;
集团自实施绩效管理工作以来,就已明确“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与被考核人相关的考核信息”,但本次的沟通,却发现部分人员“事先”已知晓了个人的得分,尽管他们所知晓的分数并不都是最终核定的分数。
9、大部分人员对“评分结果的应用”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大部分被考核人员认为评分的结果就单纯是为了“发奖金”,就是为了发奖金而考核,而对于评分结果将是“工作反愧工作评估、职位晋升、薪资调整等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并不是很清楚。
10、大部分人员对“奖金发放的标准”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集团在20xx年考核分数出来之后,经向上级领导报批后,明确了奖金发放的标准,简而言之为“三、二、一、零”的“四级激励”措施。但直到面谈之时,仍有大部分被考核人员尚不清楚09年度奖金是依据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发放的,个别被考核者认为是按集团绩效管理办法中的标准确定的。
1、一半的人员认为此次考核表能够用来评定自己年度的工作。
在交流的过程中,对于他们提到的考核表拟定的疑惑一事,向他们详细地介绍了20xx年的考核表的形成过程;通过解释,从操作的角度及被考核者个人主观的观点来看,最终一半的被考核人认为考核表能够用来评定自己的工作。
2、一半的人员对自己个人的得分是比较认可的;
此次沟通过程中,采取的是“个人自我客观评估+实际最终得分反辣的形式来评估此次绩效考核实施的效果。
一方面让被考核人对一年工作按百分制作一个客观的自我评估,然后告知他最终的得分,让被考核人自己分析两者的差距,到底是由于主观的不足,还是因为存在某些客观的原因;经与被考核人沟通,一半的人员对自己的最终得分是比较认可的;其余人员,普遍是自我评定分比最终得分略高2—3分,个别人员的自我评定分比最终得分高5分左右。
3、大部分人员对“绩效沟通”一事比较认可,但更希望能够得到直接上级的评定和面对面的沟通;大部分人员比较认可“绩效沟通”一事,认为很有必要进行沟通,只是对“迟到的沟通”略有不满。
大部分人员希望:
(1)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希望直接上级对自己的工作能够客观的评价,能够直接指出不足的地方,以便整改,更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
(2)缩短“沟通”的周期,到年度考核时才去做“绩效沟通”导致的结果是:时间太长、成绩与不足不容易记录、对于“不足”却没有了改进的机会;
(3)与直接上级沟通后再与hr沟通,此时hr的沟通就更具有针对性。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加强项目实施效果,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减贫,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等文件精神,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派出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在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评价小组通过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进行实地抽查与核实,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含查阅道县乡村振兴局有关资料、与基层工作人员及贫困户交谈、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到的一手资料),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xxx
2、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是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3、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与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共下达5006万元。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安排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493万元。
(二)绩效目标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当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339户995人脱贫。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项目发展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了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是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聚焦精准、突出成效。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实施项目是否精准,项目是否发挥成效进行。
(2)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分级、权责统一。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到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各乡镇开展核查,了解掌握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
(三)绩效评价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4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
3、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
4、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xx〕30号)文件。
5、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20xx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xx】51号)文件。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评价工作组,初步了解评价对象及内容,了解产业发展资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依据,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相关表格及调查问券。前期准备包括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调查问券(见附件2)。
2、组织实施
一是到道县乡村振兴局查阅产业发展资金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二是到各乡镇财政所查看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三是对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共抽查梅花、寿雁、仙子脚、祥林铺清塘、蚣坝、四马桥、洪塘营、横岭、白马渡等10个乡镇,随机抽取43个产业项目现场勘查,主要包括访谈、数据获取、资料核查、调查问卷形式,看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业主、当地群众交谈,了解项目效益,以及当地群众受益情况。四是发出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收回问卷172份,收回率95.6%。
3、分析评价
通过计算原始数据的值,将各层数据逐渐整合,生成投入、过程、产出与效果三个方面的得分,同时,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组根据上述工作取得的资料及数据分析结果,从实施情况、绩效分析与结论、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评价报告。
(一)资金安排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道县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9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分布在21个乡镇,共实施扶贫项目85个,其中:水利扶贫1项,扶持资金764万元,民政局老区发展1个,扶持资金1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大坪铺农场水肥一体化标准化果园建设1个,扶持资金160万元;优质油茶种植12个,扶持资金180万元;茶叶加工4个,扶持资金100万元;杉木合作社2个,扶持资金28万元;特色水果种植14个,扶持资金229万元;蔬菜种植6个,扶持资金115万元;烤烟种植1个,扶持资金10万元;药材种植1个,扶持资金40万元;黑木耳、食用菌种植6个,扶持资金109万元;养殖业9个,扶持资金125万元;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沟渠维修)19个,扶持资金249万元;消费扶贫1项,扶持资金50万元;就业扶贫(扶贫车间稳岗)5个,扶持资金10万元;贫困户灾情因素1项,扶持资金53万元;全县黑木耳产业发展1项(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扶持资金63万元。
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管理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由道县财政局拨至道县乡村振兴局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专户,设置专门账薄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审批流程: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立项--下达资金计划---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拨付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经营主体的资金共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接受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监督,接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运行。
(四)资金绩效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是按产业扶贫帮扶协议和承诺书兑现分红,实现帮扶贫困户增加收入,帮助贫困户脱贫。通过完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落实产业指导,强化劳务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构建起“一村一主业”的产业格局,推动实现“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产品变商品、劳力变劳务”目标,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致富。20xx年扶贫办产业发展项目具体效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效益。20xx年产业发展建设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达到3650万元、农村科技带动增加产业产值320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4500万元。
2、社会效益。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培训学到了相关的工艺技术和知识,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3900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995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6550人。
3、生态效益。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积极创新生产,通过农村科技改善耕地面积585亩以上。
为了进一步了解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社会绩效,我们通过纸质问卷的发放,收集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调查问卷结果显示,87.3%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非常满意;12.7%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基本满意。同时,72.6%的调查对象认为基础建设和人才缺乏是目前产业扶贫面临的问题;27.4%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支柱性的产业支持。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基本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对促进我县贫困群众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培养和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消除农村贫困现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具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
1、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20xx年共遴选了85家新型经营主体为产业帮扶企业,包括特色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
2、创新帮扶模式取得较大成果。
(1)务工就业模式。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实行就业培训,让贫困户由传统农民变成产业工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贫困户就地就业。20xx年,我县对贫困人口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扶贫车间”等方式全县共吸纳贫困人员3500人就业。
(2)龙头带动模式。全县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有1家。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马桥蔬菜基地被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租种土地1100亩,种植特色蔬菜,年产值1120万元,纯利润300万元。通过土地流转、聘请劳力、产业分红等方式联系带动80人,人均增收2500元。
(3)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模式。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以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采取“村支两委+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入股合作,委托帮扶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经营主体享受20%的财政补助资金,其余对象的帮扶资金统一投入到经营主体。项目合作期至少5年,前5年对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底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10%,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560亩,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5万元,带动31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2600元,受益群众296户,1573人;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黄精600亩,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0万元,联结27户80名贫困人口,促进贫困户增收2300元以上。
(4)自主发展模式。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缺少资金、技能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贫困户产生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5)其它模式。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小额信贷等方式,参与产业生产、灵活就业,使贫困户既有资产性收益,又能通过生产参与或灵活就业提高产业发展能力。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在项目资料中,部分项目缺少可行性论证,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后不能产生相应效益。如:(1)清塘镇小塘村的道县尚轩黑木耳种植农民合作社总投资300万元,其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5万元,帮扶贫困人口22人,由于食用菌大棚的遮阳棚挡不住强烈的太阳,温度太高,食用菌棒都坏了,目前也没有种植,只有等天气转凉了才能种植;(2)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产业发展资金扶持15万元,属于村集体经济,外县老板承包,每年付租金1万元给村里,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虽然有订单,但因为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不到工人而停产;(3)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属于村集体经济,为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扶持1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外县老板承包该企业,每年给付村集体1万元租金,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虽然有订单,但是由于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工困难,目前工厂处于停产状态。
2、项目资金的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比如产业发展项目,有扶持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配的标准是怎样?是否按照标准执行?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也一样,缺少准确的资金预算,扶持的资金也有一定的随意性。违背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竣工验收时,县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局基本没参与,都是乡镇、村简单验收了事,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到底花了多少钱,没有工程结算单,财政投资评审更没有评审,就凭一个验收单就付了款。有些产业项目乡镇直接拨付给实施主体,没有经过村级财务帐,脱离村级监管,比如祥林铺镇雷洞村榕油菜种植30万元、高坝洞村湘南苗木30万元,洞尾村道县勤润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元,八家村道县众旺油茶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油茶基地30万元;寿雁镇以镇政府实施的天智菌业20万元、金丰瓜蒌永丰基地25万元,横岭乡横岭村的绿态家禽养殖、两江村的道州灰鹅养殖等等。
4、实施地点与项目立项村不一致。部分产业发展项目立项在甲村,实际实施在乙村,项目监管困难。比如横岭乡两江道州灰鹅养殖产业扶持20万元,实施主体却是道县莲塘鹅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道县工贸中专(寿雁),横岭村的道县绿态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地点却在祥林铺镇,这对当地经济房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帮助不大。根据湘农联[20xx]51号文件精神,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同权同利,风险共担,但实施主体不在本村,经营情况无法及时掌握,未来贫困户的权益难以保障。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产业发展项目采用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帮扶的,兑现给帮扶贫困户的分红资金到位少。据查只有少数项目把分红资金打入了贫困户的明白卡,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石山脚村食用菌种植,四马桥镇农科站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些项目象征性交了一点给村集体。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合而成,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受市场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分红,未来收益难以保障。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缺少技术或者缺少劳动力,发展产业内生动能不足,对自己的产业定位不准确。而以简单发钱发物代替产业帮扶的方式,未贯彻好上级产业帮扶政策,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扶贫,不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湘发〔20xx〕7号)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的规定。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论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选择贫困人员有参与意愿又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要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保证产业发展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帮扶效益。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分配要制定一个可执行的分类补助标准,比如种植业,茶叶、脐橙、油茶、蔬菜、食用菌、药材每亩各补多少;养殖业,养牛、养羊、家禽各补多少,等等;基础设施项目,要有工程预算,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数为依据,避免资金分配不公。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产业发展项目要按照验收面积与制定的分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要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按照审定的金额拨付工程款,避免有些项目还没实施,资金就已经拨付完。所有村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拨付一定要经过村级财务,接受村里监督。要注重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造成项目实施达不到要求。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村级项目,实施地点必须是在本村,避免外村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挂靠本村项目实施,以有利发展本村经济,保障本村贫困人员权益,带领本村贫困人员致富奔小康,帮扶协议要能保障和实现贫困人员的利益。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乡村两级组织要对本级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负责,督促本乡、本村产业发展实施主体把拖欠帮扶贫困户的分红,及时足额兑现给帮扶贫困户,以保障贫困户的权益。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入股合作社资金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合作社责任,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入股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贫困户收益。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加强农民现代职业能力培训,提高其技能,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既能提高贫困户的种植养殖收入,也能增加贫困户在新型主体中的打工收入,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三
(一)机构组成。本单位内设置机关综合办事机关4个: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个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三)人员概况。20xx年末在职人员58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179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29万元,占98.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0万元,占1.2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179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00万元,占65.02%;项目支出626.19万元,占34.98%。
(一)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建立和完善工作、纪律、财务、内控等基本制度,使我乡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如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编制,确保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和依法接受财政监督等。
(四)综合绩效情况
本单位严格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在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中能做到层层把关,按制度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xx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6.5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1、由于项目指标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3、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及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执行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为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2、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及考核相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工作细化、量化,做准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2]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下设九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安全办、运政服务大厅、驾培办、稽查一队、稽查二队、稽查三队、维修办。
(二)人员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 4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5 人。核定车辆编制 3台,实有公务用车3台。
我单位2021年收到财政资金 4603699.82元,年初结转结余16.32 元,合计4603716.14 元。其中基本支出4557185.51 元,项目支出 0元;2021年全年实际支出4557185.51 元;结余财政资金46530.63元。基本支出结余46530.63 元,项目支出结余0 元。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35人/编制40人*1%=87.5%,得 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小于0,得5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99%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4分。政府采购执行率28.57万元/35.84万元=79.72%,得0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5分。
3、履职效益得40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数量指标:对全县驾培机构规范化管理,得2.5分。
指标2:质量指标: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率95%,得2.5分。
指标3:时效指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得2.5分。
指标4:成本指标:接待用餐标准:小于100元/人/餐,得2.5分。
(2)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受理办理业务完成率大于98%,得5 分。
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完工项目100%,得 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4)职责履行得10分。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节日运输工作。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假日,是全国道路运输的高峰期。针对节假日客流集中、单向流动为主的特点,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我所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提前谋划,做好节假日旅客运送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强化车辆实时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驾驶员驾驶陋习及操作不当行为;三是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四是强化服务,营造和谐友好的氛围。
2、安全监管工作。客运方面,全年共完成抽样调查12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5次,组织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27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下达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立案调查17起,已到账的经济处罚7.66万元。全年打击非法营运、查处纠正违法车辆共200台,源头企业管理进驻7家,对18家货物运输公司实施了有效监管。
3、提升服务质量工作。一是驾培方面,为确保我县驾培行业市场的健康、稳定,促进各驾校文明经营、规范服务,今年我所根据市处安排,规范各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为我县五百多名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了签章。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21年投入资金173.6万元,合理规划建设40个农村客运招呼站。
2、提升队伍自身素质和战斗力的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活动,全年共组织政治思想教育4次,业务培训考核2次,普法学习考试2次;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班,今年共组织驾培、维修、统计、运政管理等业务骨干参加部、省级培训班5人次。三是制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上班签到、外出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与全所人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严禁索、拿、卡,要,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是实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黄牌警告、扣发工作津贴、待岗培训等处罚。
(三)行政效能分析
2021年根据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监督,在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1、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更好地使用资产、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3、加强企业和客运站场、驾校的安全管理和督查工作,加强防疫防控,进一步完善现有站场“三品”检查和车辆安检设施,促进企业和客运站场、驾校的规范经营,为广大旅客和车主、学员提借供优质服务。
4、随着农村道路网络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的调查研究,稳步推进农村道路客运改革,逐步完善农村道路客运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的目标,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五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精神,我局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符合预期。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乡村振兴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有办公室(群众工作股、财务室)、项目管理股、社会扶贫股、监督管理股、互助资金管理股等5个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扶贫和移民培训中心和互助资金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新村扶贫、连片扶贫、产业扶贫、科教扶贫、移民扶贫、社会扶贫和特殊类型区域扶贫工作实施,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和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制订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生态移民、大型水利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因国、省、市乡村振兴局在机构调整后均未出台新的《三定方案》,故我局仍沿用原《南江县扶贫开发局三定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职能,其中移民安置相关工作已于20xx年9月整体移交至南江县水利局)。
(三)人员概况。在职公务员12名,工勤2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8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443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6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7.62万元。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经费388.97万元。年初预算315.18万元;2020年目标绩效奖励资金73.2万元;公务员嘉奖0.3万元;20xx年度调整预算0.29万元。
2.项目经费142.7万元。年初预算56.9万元,其中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经费40万,移民后扶工作经费5万元,老促会工作经费8.1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追加预算85.8万元,其中脱贫攻坚经费81万元(含以前年度调整金额),先进个人表彰经费4.8万元。
3.项目资金3907.6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525.0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10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200万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5万元。
4.市级资金0.5万元。5a景区创建奖励资金0.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2759.17万元,主要由基本支出、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三部分构成。
1.基本支出388.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388.97万元。在基本支出上,我局严格执行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规定,编足、编实基本支出年度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规定的政策标准进行编制,足额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
2.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143.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在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上,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单位实际开支水平足额编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的现象,未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个人补助,全年支出基本保障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2.项目资金支出2227万元。其中,玉堂水库和红鱼洞水库后期扶持直发直补及相关项目支出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269.4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扶贫、基层卫生服务提升等项目支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311.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563.55万元,主要用于中高职业教育学生补助支出;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在项目支出上,我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确保专项项目及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的畅通、有序、高效,合理预算、决算制度。有计划地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效果。严格使用程序,每一笔支出由领导进行审批,确保资金在使用程序上严谨,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支付公开透明,充分接受监督。
(三)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情况。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总额为1680.67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255.62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788.6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636.45万元。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系列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人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局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填报,项目预算提前做好了细化工作,结余结转按财政要求填报相关表册。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县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根据我局发展需要按时编报,绩效目标据实填报。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认真学习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信息,准确、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2.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核查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保证其填报的完整性。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保证其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严谨对待绩效评价,使其能够客观公正地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20xx年度年初预算4.74万元,调整预算0.76万元,预算执行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2万元,比2020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3.3万元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3.03%,主要是因为脱贫攻坚工作迎接检考察减少。在“三公”经费使用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4.资产管理情况。在资产采购及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财政资产管理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单位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5.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预决算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检查部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廖安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赵峰同志为副组长,汪兆勇、谭雄、张旺、张良秀等同志为成员。由会计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资金绩效整体情况。20xx年,我局整体支出情况较好。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规定,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据实按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遵守预算范围内支出,不超支、多支、重支。按照预算批复金额有计划地制定中长期支出规划,将项目资金严格把控在预算范围内,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截至20xx年8月底,完成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培训移民劳动力及移民后扶项目建设。项目均按质、按量实施,验收项目合格率100%,资金到位率100%。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于9月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了脱贫攻坚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改变了全县教育教学条件,救助了一大批优秀贫困学生,全面提升了教师队伍素质,帮助部分学校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让乡村学生通过线上教育获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帮助乡镇卫生院购置了大批医疗设施设备,使全县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资助建设120急救指挥系统,购置了一批救护设备,使救助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解决了在脱贫攻坚中部分山区群众饮水困难,建设蓄水池,对部分中小企业建立了发展基金,补助部分物流费用,降低扶贫产品物流成本,使扶贫产品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建立精准防贫保险,委托保险公司对“贫困边缘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因病、因学、因灾造成收入降低人口纳入保险范围;资助基层党建工作所需的设备购置及阵地建设。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一是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制定《南江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常态监测、叠加帮扶、精准补短、痕迹管理”四大工作机制。二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2次、常态摸排6次,新增“三类户”274户88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77户574人,边缘易致贫户43户11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4户193人。通过叠加帮扶、精准补短。
(2)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一是在成功筹办全国加强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现场教学活动后,认真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制定《南江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清理、确权、登记、移交、系统录入等各项管理工作。累计清理2013年—2020年全县安排用于涉农资金705201.6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880.52万元,其他涉农资金587321.12万元。二是实施脱贫攻坚项目18565个,形成扶贫项目资产17863个567797.94万元,全面完成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及系统录入工作。《四川南江念好“五字诀”管好“大资产”》先进经验做法,在国家乡村振兴局第70期简报刊载并印发全国学习。20xx年9月上旬,县乡村振兴局受国家乡村振兴局邀请前往江西省石城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培训辅导。
(3)压茬推进浙川东西部协作项目。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浙川两省结对安排,在新一轮东西部协作中,东阳与南江结对协作。20xx年6月双方正式签订《东阳市人民政府 南江县人民政府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科学制定了《南江县20xx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表》,协作项目涉及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改善民生和其他等6类18个项目。
(4)从严中省衔接资金监督管理。今年我县到账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459.5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394万元。整合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分别用于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补助、产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5)高效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留存好南江脱贫攻坚历史,印发《南江县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整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培训大会2次,抽调10名同志组建5个工作专班分片、分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完成全县51882册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整理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现已全部移交到档案馆。
(6)持续推进“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防返贫保险。一是全年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资金563.55万元,惠及3757名贫困家庭学生。二是积极配合县财政开展20xx年度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全县20xx年累计兑现贴息资金311.4万元,惠及脱贫户3000余户,同时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全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2734笔5.53亿元,贷款余额1.54亿元,逾期贷款严格控制在0.8%以内。三是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无偿捐赠资金200万元,实施防返贫保险项目,用于防止脱贫户及“三类户”返贫。制定了防返贫项目《细则方案》,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防返贫项目服务协议》,现已进入实施理赔阶段。
(7)务实开展搬迁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搬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乡级初审、部门比对、审定公告”等程序,实行3档差异化补助,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5万元/户、4人户补助7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9万元/户进行补助,另按1万元/户补助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资金;城镇购房户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6万元/户、4人户补助8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10万元/户进行补助,全面推进掉边掉角农户搬迁。精准锁定搬迁对象118户,全面启动建设。其中,自建住房安置农户81户269人、购房安置农户37户124人。
(8)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明确专人对移民相关的财务、资产、项目、档案等工作进行清理,形成移交清单和台账,20xx年9月,正式将原乡村振兴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划入到县水利局。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xx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0分,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不高。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欠佳。年初预算数高于预算执行数,预算执行不到位。
3.经费严重紧缺。在经费保障方面一直得到了县政府及县财政的关怀与大力支持,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支出的增加,经费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意识。
2.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尽量减少预算调整。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六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定发展粮食生产,省厅下达了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任务,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我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工作调查的耕地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等情况。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利用“三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成,减少重复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为省厅临时下达,年初并未申请预算,因摸底调查矢量数据的优化调整以及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航拍图、现状图、区位图等图纸的制作等技术需要,用区财政预算局年初下达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资金调剂用于此项工作,向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目前成果已提交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该项目已完成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任务,为我区“恢复地类”整治项目提供了数据保障,也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便利。
为保证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需要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加强数据库成果管理来指导镇(街道)及时了解和落实整改,需高效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非农化”“非粮化”数据服务。因此后续还需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矢量数据与文档数据等。为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之后还需要全面了解掌握核实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后续有关问题。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七
(一)项目立项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承担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生态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与城市发展的经济目标、生态目标和社会目标休戚相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能否保持正常的运营秩序,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公交企业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着行业特殊的意义。
(二)项目概况
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由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主营业务: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校车客运服务等,系全资国有企业。xxxx年整合沂水县城乡公交,投入公交客车120台,运行18条城乡公交线路;xxxx年4月整合沂水县城市公交,并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城市公交运营协议,投入新能源客车60台,运行5条城市公交线路。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1.项目预算
沂水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xxxx年城市公交项目的使用绩效,该项经费xxxx年预算为720万元,xxxx年520万元,财政预算审批1240万元,实际拨付经费为1240万元。
2.评价结论
城市公交地方运营补贴项目绩效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加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1、公交班次控制规范,正班正点保障
城市公交运营中,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班次考核,对每个班次发班以前到调度室报班,保证了车辆正点发出。不定期上路抽查,查班次运行情况,特别是早班车、末班车的运行时间是否规范,为城市公交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群众候车等车乘车提供了方便。
2、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行
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均由安全科审核把关,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安全科对驾驶员动态管理,驾驶证到期提前提示,车辆违章即时通报,把好“人”的因素。机务科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公交车定期年审、二护,定期上修理厂例行车况检查,把好“车”的因素。双管齐下,xxxx年城市公交安全生产实现佳绩。
3、抓好“三清一保”,打造良好的公交车辆形象。
清理工作台,清理车体各类污渍,清理车辆及挡风玻璃张贴物,把车辆卫生形象作为工作个一个重点,城市公交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卫生,一尘不染的良好形象。
4、重视文明服务,旅客投诉率不断下降。
工作中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拾金不昧,文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对收到的旅客投诉,本着发生一起查实一起,对责任投诉严格按照《城市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使其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以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查实好的案例在驾驶员队伍中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站场环境。
沂水县城市公交总站位于沂水汽车站北侧,长途旅客出站后零公里换乘,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根据沂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西城公交换乘枢纽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6、发展智慧交通,智能候车,便利出行。
打造绿色出行环境。城市公交车辆全部按照4g视频监控系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线路、时速、车内基本情况,保障安全运行。为方便群众乘车,公司与“掌上公交”合作,将我县所有公交站点、车辆信息、发车班次等输入该终端,乘客在公交车上扫描按照“掌上公交”app 后能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查询乘车线路、等待时间、去程时间等。xxxx年公司试点安装电子公交站棚4处,智能候车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乘车。
(二)制度健全,提高资金有效使用率
从调研情况看,我局和资金使用单位沂水县盛通公交公司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尤其是针对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为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从本项目实际看,项目财政补贴资金620万元在申请当月即拨付至公交公司,为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产出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xxxx年城市公交改制以来,采取公车公营的模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彻底杜绝了原来个体业户经营始终存在的倒客、甩客、馈班、超员运输、私涨票价等问题,切实实现了城市公交安全舒适、便民惠民的优越性。
公司加大对正班正点的考核,保障了班次正常运行,群众乘车方便快捷。加大对文明服务的考核,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投诉,对查实后的责任投诉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投诉率明显下降,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公交运营中,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佳绩。公司驾驶员王京国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xxxx年驾乘人员涌现出好人好事85件,拾到现金21000余元,手机12部,还有10多个身份证、银行卡、行李等,都一一送还乘客,收到乘客赠送的锦旗16面。盛通公交驾乘人员高尚的品质和道德情操,为弘扬社会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本项目的产出效益看,项目按照临沂交通运输集团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沂水县城市公交运营协议》实施,各项产出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效益指标更是显著,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更进一步彰显了项目的民生性质,满足了百姓的出行需求、安全需求和环境净化需求,群众满意度高。
通过评价发现,xxxx年城市公运营补贴项目带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一)预算编制应更科学规范
本项目涉及到的1500万元资金为县财政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金。在工程项目申报报告中,本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合计1.5亿元,xxxx年申请补助资金1.5亿元。xxxx年年初,安排预算资金250万元,xxxx年12月份,又申请追加1250万元。在实施方案中虽明确了补助资金的标准及支付的数额,但年度补助资金率低,后续补助资金缺口较大。
(二)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本项目中的立项申报、招投标、合同协议等事前材料,以及资金拨付凭证较为充分,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支撑材料较为缺乏,比如工程施工期间的绩效监控,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证明等。这些基础材料不足,对于评价项目开展的有效性、规范性难以提供有力证据。
(一)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地方实际,科学编制预算
本项目一个突出问题是补贴资金与年度预算偏差较大,年度预算资金仅为项目预算的二分之一左右。虽申请资金和实际批复资金的偏差在所难免,但也体现部门对项目实际和地方财政实际考虑论证不甚充分。以此建议部门在项目申请论证中既要立足于民,想民生之所想,急民生之所急,切实解决百姓呼声较大的实际难题,又要充分考虑县域实际,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同时要积极多措并举,多方筹措资金,破解资金难题,确保各民生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尽早产出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树立档案意识,提升过程管理的流畅性、严谨性
在推进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忽视过程的管理和相关材料的留存和归档。因此在绩效评价量化过程中就无法取证体现过程监控和具体绩效指标。建议以后重视项目业务管理过程手续的规范、齐全并及时归档,强化过程管理的严谨性,提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同时注重与各相关部门、项目关联单位的信息沟通,提升项目实施的流畅性、高效性。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八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于20xx年底前完成对农村乱占耕地的初步摸排情况,在今后的两年时间内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整改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该项目按时间要求完成。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客观反映我局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分析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阳管财〔20xx〕13号)的要求,强制拆临拆违工作经费为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额拨付完毕。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并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国土分局牵头,其他部门协同。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编制过程中听取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汇报,实时调整工作进度。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农村乱占耕地摸排整治工作,做好“大棚房”后续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
(一)专项管理方面的问题
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申请资金和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专款核算。
(二)资金分配方面的问题。
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
(三)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
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该项目下达资金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部拨付完毕。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我局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定了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无截留、挪用现象。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严格进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红线,有效保护耕地。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主要经验做法:全面排查,科学设定工作目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工作要求,进行实地摸排,扎实推进拆除工作。
2、建议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克服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通过日常管理与重点整治、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宁静与力量、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正面引导,上门到户,做到面对面、人对人的宣传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樟财〔20xx〕209号)文件要求,对永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系常年发展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xx〕6号)文件要求,对省市试点镇村进行补助,侧重培育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乡村同步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创新机制体制,强化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乡村。在全县实施19个省级试点村、7个市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镇建设。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县级配套资金计划2665.55万元。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665.55万元、当年财政核拨266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65.55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一)部门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考核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以项目绩效产出及效益为侧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规范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反映,并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优罚劣,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主要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采用的标准形式为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4大类25项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及《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产出时效指标中个别项目进度偏慢、产出质量指标中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经过审慎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方面共设置15分,得15分,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和《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违反1项扣1分。经核实,该项目设立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酌情得分。经核实,20xx年该项目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目标针对性强,内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是否通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目标任务数是否与任务数相对应。经核实,该项目根据试点村项目工作任务,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了明确性的`指标值。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5.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和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相匹配。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试点村均对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6.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文件要求对试点村进行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并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方面共设置15分,得14分,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总体保障程度。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95%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65.5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经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符合规定,资金拨付均有完备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4.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评价长期规划和年度评价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经核实:已制定《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制定了相应绩效评价方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务和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健全。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5.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绩效评价小组是否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有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应用整改。经核实,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补助省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省级试点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19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19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数量-补助市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产出数量-补助乡镇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镇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补助乡镇数为1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数量1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每月是否及时完成试点村项目平台录入上报工作。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根据市振兴办要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的省级试点村相关乡镇12个,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质量达标率达97.5%,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5.产出质量-资金下拨及时性:该指标主要考核永泰县是否及时下达试点村项目资金。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该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75号)文件要求,当年度要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核实,因个别项目进度偏慢,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7.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经核实,根据《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和《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级配套资金在20xx年全部下达到相关试点村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效益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土地规划修编覆盖率的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土地规划修编,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自来水饮用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条件明显改善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通畅,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5.项目效益-经济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试点村占比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项目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试点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经调查,受益村群众的满意度为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上述详细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及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1.产出时效指标中存在个别项目进度偏慢;
2.产出质量指标中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管理人员预算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尽可能的将编制更加精细化,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2.项目单位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反馈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解决,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2]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有一个一级预算单位和四个二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即局机关本级,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四个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县运输服务中心、县公路站、县质安站、县水运事务中心),归口管理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其他二级单位(除县运输服务中心、县公路站外都未独立核算,与局机关合并核算)局机关和其他二级机构均适用政府会计制度。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审计股、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法规宣传股、运输综合股、安全监管股、港航管理股、农村公路股、城市交通股、交通战备股12个股室,归口管理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所属县水运事务中心、县质安站、县运输服务中心、县公路站四个二级机构。
2021年县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98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91人。2020年实有在职人员87人。核定车辆编制1台行政执法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实有公务用车6台,其中:行政执法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4台(水运事务中心1台,运输服务中心3台),生产用车1台(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用工具车)
3、主要职能
(1)、承担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拟订有关措施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及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客运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及有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和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组织协调辖区内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
(7)、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8)、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9)、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1)、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到财政资金37201.0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549.02万元,年初预算收入1741.86万元,预算追加为35459.18万元。本年总支出 37750.06万元,预算结余0万元。
(一)、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总收入3720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4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55.4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49.02万元,年初预算收入为1741.86万元,预算追加为35459.18万元。本年支出 37750.06万元,本年无结余全年收支平衡,预算完成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除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
1、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强化了各预算单位和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局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严格预算执行,按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向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加强了全年预算管理。
2、重视国家、省、市、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能力,我局每年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3、系统各单位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见附表)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3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86人/编制98人*100%=87.76%,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变动小,较上一年度下降了37.56%,得5分,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同时规范了公务用车。
2、预算执行扣5分,得15分。主要是因为本年预算追加数太大导致,预算控制率大,高达2135.71%。
3、预算管理较理想,扣2分,得28分。主要是我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有待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有待更新,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健全。
4、职责履行得10分,2021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5、履职效益得30分,我局在交通运输方面工作得到社会大众的很多肯定和好评,改善了全县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助力县域经济升级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年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7.8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12.4公里。二是重点交通项目进展顺利。潇水涔天河库区航运建设工程完成投资1100万元,招投标文书已报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专家评审,计划2022年2月挂网招标,力争3月开工建设。s231水口至香草源公路改造工程已完成了初步设计评审,待批复。s239小圩至开山改线工程项目已取得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正在办理用地预审。水口客运站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已挂网招标,开工在即。县公交总站建设正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推进振兴大道项目前期工作。经多次到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工作、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项目从最初因未列入省十四五规划无立项可能,到现在已基本同意按有关程序推进。①基本确定了立项方向。交通运输省厅基本同意采用207国道改移的方式修建振兴大道,但必须确保改移后要与207国道首尾相连且保持线型畅通。②完成了工可编制和行业内审。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工可编制后,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建议,聘请省交规院完成了行业内审。下步,振兴大道项目前期工作将全面开展。
2.突出行业治理,确保交通运输发展规范有序
一是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出台了《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方案》,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隐患清零”“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为支撑,对全县非法营运形成长期高压势态。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下达执法文书、处罚决定书、立案调查170起,共处罚款金额110.43万余元。
二是路政管理不断强化。严格开展路政执法,与交警及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及时查处“抛洒地漏”车辆、超限车辆,加强公路扬尘治理。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制止“三非”违法建筑12户,拆除临时厂棚1处,制止其他涉路违法行为27起,清除路障51处,拆除非公路标志211块,制止摆摊设点114处,取缔“洗车加水”5处,对违规设置的3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了强制拆除。河路口治超站检测车辆98205辆,应定治载查处车辆179辆,查处率100%,开展教育警告145辆。
三是水运整治持续发力。全年出动执法车辆47余辆次,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共检查渡口、码头47次,检查船舶330艘。持续开展“三无”船舶整治行动,全年拆解“三无”采、运船舶6艘、钓鱼浮台5座,目前查出的“三无”采、运砂船舶已全部拆解完毕,有效净化涔天河库区水域环境。
3、加大乡村振兴产业道路投入。围绕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人居环境、交通出行布局等因素,不断加大投入,加快乡村振兴示范片的产业道路建设。2021年,建设完成江华水云特色柑桔(省级)产业园道路3.41公里、大路铺五洞脐橙产业园道路3.6公里、大路铺镇豹虎村金秋特色柑橘产业园道路0.5公里、江华县东泷农业食用菌产业园道路0.5公里。除省统筹资金外,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0万,新建产业道路26余公里,解决和改善6000余人出行和生活生产条件,其中新建白芒营拔干村产业路3.4公里,打通1500亩沃柑和1000亩青桃基地最后一公里。条条产业路串点成线、连线成网,串联起了“山水林田、城镇村景”,激活了一个个“有颜值又有产值”的美丽乡村,实现了修好一条路,发展一片产业,带动一方群众。
4、持续发力“四好农村路”创建。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有效提升农村地区出行和运营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县共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8个(沱江镇、大路铺镇、涔天河镇、界牌乡、桥市乡、白芒营镇、大石桥乡、码市镇),文明示范路303.2公里;先后投入约313.6万元开展公路路面灌缝、小修保养等公路养护工程,后续还将按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安排投入305万元用于新增养护工程的建设,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5、有效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在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的同时,突出城乡客运一体化衔接,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出行贵等问题。目前,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已完成车辆基本情况和车主社会关系摸排、客运班车残值评估、全县线路勘察等工作,并通过招投标明确了运营主体,力争2022年5月成功创建湖南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
6、2021年度完成预算支出591378.00元,共完成实体抽检波形梁钢护栏231.829公里、危桥改造(中小桥)16座、农村公路水泥砼硬化路面109.329公里。完成抽检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均出具了检测报告。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质量安全监督日常巡查全覆盖、定期开展质量安全监督专项检查、工程建设交工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实体抽检的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受监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任务,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秩序,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每年节假日,是全国道路运输的高峰期。针对节假日客流集中、单向流动为主的特点,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我局一是提前谋划,做好节假日旅客运送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强化车辆实时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驾驶员驾驶陋习及操作不当行为;三是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四是强化服务,营造和谐友好的氛围。在客运安全监管方面,全年共完成抽样调查12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5次,组织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27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下达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立案调查17起,已到账的经济处罚7.66万元。全年打击非法营运、查处纠正违法车辆共200台,源头企业管理进驻7家,对18家货物运输公司实施了有效监管。在驾培服务质量方面,为确保我县驾培行业市场的健康、稳定,促进各驾校文明经营、规范服务,今年我局根据市处安排,规范各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为我县五百多名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了签章。
(二)、社会效益和行政效益方面
2021年我局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建设,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加强公路水路运输监管,服务全县人民安全顺畅出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行政效能上,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推动网上办事,降低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可持续性分析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交通运输工作稳步推进,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同时在局党组的带领下,我局认真完成上级政府部门布置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前述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预算执行情况不是很好,年中追加项目较多,因新冠疫情和水毁不可抗力和建筑材料市场供应不足等原因,项目进度较慢,导致项目支付进度慢,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年度预算执行率。
2、由于县财政困难,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部分项目资金未按年初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我局,导致了我局部分工作无法开展。
3、由于全县的水陆交通线点多线长面广,新改建及临水临崖的道路较多,春运期间客流车流量较大,安全隐患尤为突出,春运工作压力增大。
4、部分公路建设项目因建设难度远超预期,建设周期拉长,建设成本增大,后期将有重大调概事宜。
5、疫情防控期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上涨,施工单位成本控制压力大,疫情防控期内复工意愿不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际施工进度。
6、公路养护管理难度大。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部分村镇对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群众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各种侵占公路用地私搭乱建等侵占公路现象时有发生,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造成许多农村公路损毁严重,使用寿命严重缩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随意性。部分农村公路自建成后,缺乏必要的管理、养护。
7、养护资金严重不足。我县公路仅g207、s349线拨付养护经费,其余农养干线s574、s239、s231线等无养护资金来源。有限的经费与繁重的管养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对部分交通量较小且相对偏远的道路管养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8、建设标准低、安全隐患较突出。由于大多数农村公路是在原来砂石路的基础上“就地滚龙”式实施了路面水泥硬化的情况。出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低,我县多山区,弯多坡陡的情况没有得到基本性改善,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农村公路安全出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在部分农村公路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安保设施不完善或因后续管理不尚造成损坏缺失严重,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条件的较大改善,私家车、学校校车、村际客班车逐渐增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9、人员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目前,县交通运输局编制人员98人,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仅86人,交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工作人员老龄化趋势明显,结构不够合理,创新能力不强,无法满足交通运输工作需要。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各个业务股室之间的衔接联动和相互制约平衡,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健全例行节约制度,严控不必要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抓好公车的节能降耗工作。
2.紧扣项目节点,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加速赋能。持续完善交通路网。加快推进振兴大道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计划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41.477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52公里;加快推进水口客运站、县公交总站、潇水涔天河库区航道建设、s231水口至香草源公路改造工程、s239小圩至开山改线工程、振兴大道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高标准做好工程管理。坚持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精心养护交通工程项目;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管理,着力打造平安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让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成为展示江华城市形象的新地标、新名片。
3.聚焦民生热点,在服务运输保障上提质增效。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持续优化出行服务体验,加快构建高效货运流通体系,提升交通客货运输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县乡村农村公路三级养护机制,不断提升公路养管水平。持续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乡村全通,价格惠民,合理投放运力,方便群众出行。优化营商服务环境,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为标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流程,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4.破解监管难点,在提升治理能力上实干担当。坚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三条红线,不断加强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严管严控。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管理,强化超限超载治理,持续深化全链条监管模式,巩固推进“固定+流动”联合执法,依托科技手段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压降全县货运车辆超限率。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持续深化“四个联合”工作机制,加大“两客一危”、营转非等重点车辆监管整治力度,实现“有效出击、快速纠查、精准处置”。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入推进交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制度和日常诚信考核奖惩落实,强化诚信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5.瞄准发展堵点,在推动行业转型上攻坚克难。实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强普货运输企业规范管理,引导运输企业规范提升。持续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品质提升行动,着力做好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道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交通工程和港口码头扬尘防控要求,加强汽修行业环境治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美丽河湖”行动,实现水运绿色集约发展。
6.打造党建亮点,在优化行业形象上凝心聚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有效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紧盯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5)主要措施
1.抓建设、保目标、结硬帐。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再掀施工高潮;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采取超常措施和办法,强化专项检查,真正做到倒排工期,全面加快进度;进一步强化专项检查,对重点项目实行一旬一督办、一旬一通报。
2.抓安全、保质量、维稳定。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紧绷安全弦,确保质量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隐患治理从专项化、集中化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加强现场监管,强化动态巡查,切实抓好运输安全源头治理,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的客货运输体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城区出租车和公交客运市场监管工作,进步规范市场秩序。继续整治各种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行为,集中量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点线路进行专项治理,巩固整治成果,努力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一
依据《联绩考核暨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为正确评价我局干部职工的履责情况和工作绩效,严格奖惩规定,激励干部在岗尽责、干事创业,结合实际,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履责和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局年度考核情况总结如下:
为开展好我局绩效考核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多次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联绩考核暨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并结合《年度责任体系建设党政机关干部履责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履责和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局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并通过召开全局大会,明确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局机关民主成绩占30%,基层民主评议占30%,领导班子评议占40%;
二是对科室进行绩效考核,评选2个优秀科室;
三是评选结束后,要对优秀干部和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并对排名靠后的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在岗尽责、干事创业的精神,对考核量化标准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修订德、能、绩考核分数,分别达到24分、24分和28分,更加注重绩效考核,并提出了五个方面、十项内容、二十七条具体标准。
严格考核程序,采取总结述职、民主评议(分两项内容,机关干部职工评议和基层单位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并对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总结述职:科室负责人要按照科室职责和年初工作目标任务代表科室进行总结述职。每名干部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个人总结。科室负责人及每名干部均在全局及基层服务对象范围述职;
二是民主评议:按照《局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民主评议打分。机关干部职工评议占绩效考核的30%;基层单位评议占绩效考核的30%。并做出具体规定:如评议人未按标准进行打分,则该分值不计入民主评议分数;
三是领导班子考核:综合季度、半年、年终评价意见,机关和基层民主评议情况,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考核结果。在科室绩效考核上,采取科室成员综合成绩与主管领导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最终确定科室成绩。
召开北辰区安监局干部绩效考核民主评议会议,全局干部、3名工勤及镇街代表参加,局每名干部逐一按照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个人总结,并在全局述职,当场下发《局干部绩效考核民主评议表》28份,现场由全局干部职工及基层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民主评议结束后,收回28份。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根据民主情况及日常表现,最终确定两名同志为我局年度优秀干部,其他干部均为称职,三名工勤均为合格。对于排名靠后的同志,局领导班子成员已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了不足和整改意见。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高新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由刘振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小平、张文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资金。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灾情救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雨露计划”、教育资助、住房安全、谢林港镇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等方面。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入1,134.00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483.00万元、省级下达资金35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00.00万元。拨付资金1,041.48万元,结余资金92.52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查看被评价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评价。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实施了资料查阅、账务核实、询问、分析计算、问卷调查(采取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评价组共收到70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80.46%。实地查看了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抽样资金451.39万元占项目总资金39.81%,抽样量占项目总数量40.00%。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指标1,134.00万元,下达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拨付使用1,041.4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1.84%。项目共计30个,涉及全区1个乡镇、1个产业园办事处。其中:
①产业项目10个,指标下达585万元,已拨付572.78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7.91%;
②村基础设施项目10个,指标下达413万元,已拨付使用352.3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85.30%;
③教育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8万元,已拨付使用7.35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87%;
④金融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10万元,已拨付使用4.22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42.20%;
⑤项目管理项目1个,指标下达3万元,已拨付使用0.0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0.00%;
⑥住房安全、医保、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项目7个,指标下达115万元,已拨付104.83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1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xx〕122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联合区社会事务局等单位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高财〔20xx〕16号),对具体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的情况显示,项目单位能够基本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并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和验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1.经济效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益阳高新区建成了《益阳高新区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扶贫项目、村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扶贫等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定。目前,产业项目中包含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的承接企业3家,投入资金458万元,占总资金40.39%,带动防返贫监测对象总增收36.64万元。20xx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小额贷款贴息4.22万元。
2.社会效益
(1)健康扶贫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方式,20xx年社会事务管理局拨付健康扶贫财政兜底保障资金27.41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240人,主要保障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结算模式,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跑腿”的负担。
(2)教育扶贫方面
为确保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高新区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补助。经区社会事务局及镇、办事处全面核实,20xx年度春季高新区共有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4人,每人每学期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20xx年度秋季高新区共有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5人。
(3)产业扶贫方面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产业项目10个,其中: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产业项目3个,主要为稻鱼繁育、艾草种植、稻虾养殖;其他产业项目7个,主要为道路硬化、山塘维修、渠道衬砌、农田水系整治修复、沟渠新建、渠道维修、灾情救助。通过大力培育壮大优秀特色产业,以稻虾养殖、稻鱼繁育和艾草种植特色高效农业为依托,打造20xx亩稻虾共作生态种养基地、1000亩稻鱼繁育基地以及300亩艾草种植基地,带动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总数1262人。大力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改善贫困户农田水利生产条件,改善片区内交通运输条件,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粮食增收。
3.群众满意度
采用纸质调查问卷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回收70份有效问卷,群众满意度达96.22%。
项目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实施,帮助了帮扶对象的稳定就业,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顺利实施。
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各个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偏差较大。20xx年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有2个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超项目计划资金11.19万元,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低于项目计划资金10.1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①云雾山社区道路扩宽金寿堂至西来庵水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8.23万元,超支3.23万元,超支比例12.92%。
②鸦鹊塘村八角亭水库防汛道路扩宽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8.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6.46万元,超支7.96万元,超支比例43.03%。
③北峰垸村夏家沟渠改建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86万元,调减10.14万元,调减比例59.65 %。
(二)建议
项目实施单位要增强计划申报资金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前期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尽可能要细化到项目具体的事项,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必须有足够的测算依据,提高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主管部门在进行资金分配方案编制时,要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投资计划加强审核,严防项目“水分”过多,确保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发挥最大成效。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三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xx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xxxx〕57号)要求,现对xxxx年度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道路、水运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8、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9、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
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xxxx年我局机关下设8个科室,管辖8个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加挂应急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会计科(加挂审计科)、计划基建科(加挂规划科)、安全科、运输管理科(加挂科技信息科和港航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路政管理科)。
纳入此次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的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鹤城所、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市综合交通协调办公室9个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三)人员概况
市直交通系统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49个,其中:行政编制36个,工勤编3个,事业编制310个。xxxx年12月底,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32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4人。离休人员5人,提前退休人员4 人(不含已移交市机关社保局的退休人员)。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市直交通系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xxxx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523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407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57.5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63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83.9万元、津贴补贴912.6万元、奖金946.6万元、社会保障费321.7万元。
2、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433.2万元。主要是离休费44.7万元、退休费341.0万元(含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1万元。其中:办公费126.5万元、水电费46.4万元、物业费28.1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劳务费12.1万元、维修费65.9万元、租赁费28.6万元、差旅费183.4万元、会议培训费2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5.3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xxxx年市直交通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6万元,比上年减少29.2万元,下降21.1%;全年“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控制数325.1万元节约217.5万元,节约比例66.9%。其中:
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0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13.7%;比年初预算控制数153.0万元节约57.0万元,节约比例37.3%。
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下降54.5%;比年初预算控制数172.1万元节约160.5万元,节约比例93.3% 。
全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
xxxx年我局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做到勤俭节约、杜绝了铺张浪费;全年“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比较合理,控制严格。
(三)专项安排情况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市财政局拨付xxxx年市直交通系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760.48万元,分项目包括:交通安全经费200万元,春运工作经费8万元,海事执法服装费用18.4万元,水上视频监控经费27.19万元,汛期应急抢通经费35万元,船舶整治、检验专项经费58万元,湘海巡10001号维修运行经费49.99万元,水运史编纂经费9.4万元,船舶污染防治专项经费19.8万元,新航线的开发及维护前期费用50万元,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前期费用100万元,质量监管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道路运输打非治违、“隐患清零”工作经费30万元,驾培专项经费20万元,高铁南站站场维护工作经费75万元。
2、专项资金:市财政局安排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专户自然村通水泥路市级配套资金4941万元,已根据项目进度全额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局,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全年实际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里程3637公里,完成提质改造里程20xx公里,均超额完成任务。
各单位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xxxx年各单位合理使用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专业业务工作,确保道路及水上安全、春运工作、航线开发、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打非治违、交通质量监管等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我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资产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备,所有固定资产归口办公室及财务科统一管理。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建账、建卡和核算,办公室对建账、建卡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的购置都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相关科室填写签呈,办公室统一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程序,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处置。
xxxx年12月底,根据新政府会计执行改革要求,我局聘请泰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批量报废固定资产42.0万元,残值收入上缴非税局,市交通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余额682.9万元,做到账实相符。
xxxx年,我市交通系统紧紧围绕“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办好人民满意交通”的总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交通投资持续增长。xxxx年全市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35.8亿元,同比增长3%,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完成干线公路及大中修139公里、危桥改造78座、安防工程2156公里、灾防工程49公里;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3692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0xx公里;建成农村招呼站50个、改造渡口码头21处。怀芷高速即将竣工,官新、芷铜、靖黎、沅辰高速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怀邵衡铁路、渝怀铁路增建二线、张吉怀高铁建设进展顺利,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已启动征拆,怀化铁路货运编组站搬迁工程正在加紧施工;怀化综合客运枢纽即将运营。
(二)交通运力明显增强。全市全年公路水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完成1.2亿人次、39.9亿人公里、0.64亿吨、108.4亿吨公里,为群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路况进一步优化。100%的乡镇和100%的建制村通上了水泥路,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实现通水泥(沥青)路率达90%以上。全市公路管养率达90%,实现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高质量发展。二是疏堵保畅能力不断提高。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100%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支持手机支付。综合运用管制分流、借道通行等举措,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重点路段重大节日拥堵现象明显缓解,行业抗灾除险保畅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城乡客运一体化有序推进。出台《怀化市关于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方县正式成为创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并全面启动。目前,全市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100%和99.72%。四是运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改造国省道服务区12个。公路交通指路标志体系更新工作规范推进。全市开通公交线路168条,公交运营线路里程达2189.04公里。19个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100%联网售票。驾培机构“计时收费、先培后付”服务模式全覆盖。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客运车辆4200台、船舶985艘、列车167对、航班274个、公交车302台、出租车785台,发送旅客644.5万人次,没有发生一例旅客滞留和货物积压情况,圆满完成了春运任务,确保了群众便捷、安全出行。
(三)“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把打好交通运输行业“三大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攻坚克难。一是突出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交通脱贫攻坚战成果丰硕。全力推进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3692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0xx公里,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全市5个县xxxx年顺利脱贫摘帽提供了交通保障。对口帮扶沅陵县深溪口南山新村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突出水运水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告捷。制定了《怀化市水运水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xxx年实施方案》和《怀化市水运水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工作任务xxxx年实施方案》。拆解取缔清理“僵尸船”46艘、餐饮船15艘,全面完成了全市“僵尸船”、水上餐饮船舶(平台)清理整治工作。消除砂石码头隐患21处,对38艘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完成率100%。扎实推进城市公交车转型升级,新增新能源车102台,新能源车替代率达到85.7%,有效服务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主城区扬尘治理攻坚战。三是突出防范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步推进。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对xxxx年至xxxx年交通运输目标任务、项目安排和建设时序进行合理调整,开展计划执行情况抽查评估,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加强全市交通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审计,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市直交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交通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稳妥推进。出台并实施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怀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妥善处理出租车经营权等矛盾纠纷,全市出租车行业保持平稳有序发展。二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公布了两批“四办”清单,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快建设“1十2”政务中心及局政务服务平台,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三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扎实推进。根据省、市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要求,成立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着手研究,征求意见,形成了系统改革的建议方案,并及时提交市深改组和市大编委决策,确保系统工作大局稳定。
(五)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全年交通运输行业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一是安全监管智能化取得突破。创新研发“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对危险驾驶行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两客”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次数下降幅度均超过50%以上。渡口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同步研发。危货企业安监系统实现全覆盖。二是打造“隐患清零”升级版。出台《怀化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管理办法》、《怀化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管理办法考核细则》,建立周公布、月通报、半年考核等机制,持续推进隐患治理,全年道路运输行业整改安全隐患1671个,整改合格率100%。三是专项治理强力推进。突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整治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等专项治理,全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53家次,处罚整改“两客一危”车辆225台。对全市11551艘各类船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整治“僵尸船”、餐饮船舶覆盖面为100%。四是科技监管水平有力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水上监管”模式,推广应用船载gps等终端,实现全程痕迹管理,122处重要渡口码头及267艘30客位以上客船实现了联网联控。在道路运输企业推广使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系统”,运用“互联网+培训监督”模式,强化对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管。13个县市区不停车预检治超系统投入使用,科技治超逐步实现,确保了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及普通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控在1.5%以内。
全面完成了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我市被评为xxxx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名列全省第四),综合治理、爱卫创卫工作获全市先进单位。
xxxx年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内资金紧张,行政负担重,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特别是必要的社保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残保金等)、市交通系统办公楼家属区院内水电损耗、庭院维修、物业等支出无财政预算保障,影响日常工作运转。二是市直交通系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交通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通过市领导呈签批示等形式追加预算,影响交通系统相关业务工作及时推进。
(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过程控制,加大预算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各单位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作为对单位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其调整原因、调整方案,履行调整手续,未经审核不得私自调剂使用预算资金。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审批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
(四)高度重视预决算工作
各单位要按《预算法》、《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预决算会计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最好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同时,各单位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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