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开拓视野的有效方式之一。如何充分利用总结的作用来提高自己的能力?请大家积极思考和借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申请书复核篇一
本人参加了xx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对初试中以下科目的成绩存在疑问,自愿申请对其进行复核并交纳100元/科目的费用。
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代码及名称:
交纳费用: (元)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书复核篇二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人,男,xx岁,家庭住址:xxx,身份证号:xx,准假车型xx,系xx号牌车驾驶员,联系电话xxxx。
我驾驶上述车辆于xx月xx日xx时x分许,自北向南行驶至xxx路口处时,与xx驾驶的xx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xx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xx交通警察大队xx月xx日作出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我对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我认为我在该起事故无责任或者最多承担次要责任,现依法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请贵支队依法调查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成原因、当事各方的行为过错,科学分析当事各方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作出科学、公正的责任认定。
1、该起交通事故二轮车驾驶员死亡,没有对双方驾驶员进行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导致事实不清。
2、出具鉴定报告,x月x日向我送达鉴定报告,xx月xx日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程序违法。
3、该起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xx驾驶二轮电动车(极其可能为机动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然驶入公路,导致我采取紧急制动无法避免而造成的。我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过错,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万能”条款对我进行定责,并且定同等责任,显失公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理论,生活经验法则,xx驾驶二轮电动车未进行观望直接驶入路口并且左转弯,是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直接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而我正常行驶,采取紧急制动无法避免,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或最多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险情、避让”交通事故责任理论,险情作用的大小在于险情避让的可能性大小;避险行为的作用大小取决于对险情避让成功的可能性,对于能够避让的险情由于自身错误或者操作不当而造成避险失败的,其作用就大,对于难以避让的险情其作用就小。就本次事故而言,我正常行驶,对xx驾驶二轮电动车没有观望直接驶入公路的行为无法预测,无法避险,应该无责任。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或者最多次要责任。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了xx伤亡固然令人惋惜、值得同情,但是依法公正科学定责,更是法治社会所追求,更符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更能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能彰显社会法治与文明进步!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复核篇三
委托代理人:江,河南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魏,男,岁,住河南省市镇村组申请人于20xxxxxx年xx月xx日收到郑州市交警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郑州市交警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被申请人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与理由:
郑公交认字第410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任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20xxxxxx年xx月xx日时许,驾驶的豫a号车与豫a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当时所驾驶的车上就只有一人,而豫a重型自卸货车上却有两人,至于该两人哪一人是事发时的驾驶人,郑州市交警大队未查清。而查清豫a号车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该车上驾驶人存在酒驾、疲劳驾驶及无证驾驶等诸多违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顶替当时车辆的驾驶人。所以,郑州市交警大队在未查清事发时豫a的驾驶人,而作出事故认定,有失公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车辆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在上路行驶之前也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事故车辆豫a号车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够买交强险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驶,这种无视法律的规定、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发生严重损失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综上,事故车辆豫a号重型自卸货车有诸多违法违规情形,对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事故双方的实际情况,事故车辆豫a号车最低也应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郑州市交警大队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前提下,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错误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复核申请,望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复核篇四
被申请人:李某、女、57岁,住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某某队,系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驾驶员。
申请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时许,申请人驾驶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货车由廷水方向往西乡方向行驶,被申请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西乡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驶,行至沙廷路和321国道交汇处,因被申请人逆行且操作不当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驾驶的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后轮发生擦挂,导致被申请人身体右侧与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右后轮相撞,造成被申请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伤,住院14天,因被申请人的亲属拒绝手术导致被申请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依法迅速拨打110报告了情况,并及时将被申请人送往西乡县沙河镇医院包扎后又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事实存在如下错误。
1、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和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认定为同向而行。
2、被申请人的受伤的部位均是在身体右侧,如果是同向行驶,被申请人所受的伤只能在身体左侧,不可能在身体右侧。
3、申请人是正常驾驶没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过于靠边占道驾驶”。
4、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的'前五天刚在西乡县西镇汽车修配厂进行了保养,其制动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被申请人不是行人,而是无牌照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该车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违背事实的认定被申请人是“推扶轻便两轮摩托车”。
6、被申请人是驾车碰撞在申请人驾驶车辆的后轮上,而不是右前轮,是碰伤,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为右前轮于摩托车后货架相擦挂,右后轮碾压致伤。
三、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申请人不负责任的结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被申请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违反了上述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左侧,违反了上述规定。
综上,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作出的【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起事故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马某
二〇xx年五月五日
1、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3天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3、为保证复核的成功率,最好委托律师复印事故现场材料及相关证据,按交警调查情况书写交通事故。
申请书复核篇五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消______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___________公交认字[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7日______时许,申请人驾驶____________号大型卧铺车,从____________开往____________方向,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段,在车辆临近被申请人大约2米距离时遇被申请人突然自左向右横穿公路,造成采取无法避及无法预见事故的紧急措施后,仍以致被申请人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请人认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许,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在于被申请人突然加速横穿公路的行为,被申请人它的违法之处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很显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请人在有意识地在横穿公路时,是在车辆临近行人距离约2米时突然加速横穿公路而导致申请人采取措施来不及,车头碰撞到被申请人而发生的事故。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引起的原因。
(2)、申请人在本起事故中没有过错,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应当避让”。的规定,因为这条规定是在车辆车辆可控制的安全区行驶的`情况下适用,而并不适用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的行为。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这是任何人是无法预见的,也是无法避让和无法克服的,并不是申请人思想麻痹而导致的,所以__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申请人套上这一条法律是错误的。
(3)、申请人没有超速行驶,是在规定的正常的行驶速度,当时发生事故准确时间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这是当时车辆上gps卫星定位系统测出的,当时行驶速度是65.95公里/小时。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申请人认为本起事故的过错完全在于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是具有严重的过错,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完全没有过错,不应当认定为主要责任。这是完全颠倒黑白的事故认定,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事实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依法撤消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_____公交认字[______]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此致
__________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书复核篇六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一、依法撤销被申请人20xx年2月15日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二、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责令被申请人依法撤销对申请人的刑事侦查立案并无罪释放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01月12日12时30分许,申请人驾驶赣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xx市大瑶镇南川社区村道由西往东行驶至环城大道“t”型交叉路口左转弯,在赣xx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身已经全部进入环城大道且车头已经到达道路中线,其它沿环城大道由北往南行驶的车辆已经停车避让左转的赣xx车辆时,xx驾驶的湘xx轻型厢式货车沿环城大道由北往南严重超速(该路段最高限速为30km/t,湘xx号车速在60km/t以上)行驶,并在没有任何制动的状况下,直接与申请人驾驶的赣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造成xx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显然,本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xx严重超速,且明知前方有车辆转向暂时不能通行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导致的交通事故,但被申请人为了帮助xx家属获得民事赔偿,在制作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对xx驾驶湘xx号车严重超速(超过最高限速100%以上),在同向其它车辆已经停车让行的状况下,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xx应该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而赣xx号车按交规进入左转弯,且车辆第一轴左右二轮已经超过中线,不能预见且无法避让湘xx号车严重超速,并在发现前方不能通行时,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直接与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因此,xx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任何责任。下面,申请人就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违规处简要叙述如下: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对湘xx号车车速进行确认,显然是故意,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作为交警,应当知道导致交通事故的因素很多,但车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别是本次交通事故,如果xx驾驶的湘xx号车车速没有超过该路段的最高限速30km/t,是不会发生本次这样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确定湘xx号车车速,是确认本次交通事故的重要指标,而被申请人故意回避湘xx号车车速,显然不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明显有失公平,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对湘xx号车是否采取制动进行确认,仅轻描淡写地认定湘xx轻型厢式货车左前轮胎面磨损严重,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从本次交通事故来看,如果xx驾驶的湘xx号车没有超过限速,且采取制动措施,是完全可以避免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但从现场没有刹车痕迹来看,xx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没有对湘xx号车采取任何制动措施,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而被申请人故意隐瞒xx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事实,从而认定申请人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显然有失公平公正,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三、被申请人没有对与湘xx号车同向车辆司乘人员进行调查,从而隐瞒申请人驾驶赣xx车辆进入左转,同向车辆已经避让的情况下,xx驾驶湘xx号车严重超速且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与申请人的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错误认定申请人的责任分担,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为此,特依法申请复核,请复核机关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依申请人之申请请求作出复核决定。
申请人:
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申请书复核篇七
尊敬的领导: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被申请人:名称住址。
第三人:姓名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2022年2月9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经查。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写明:本决定为最终裁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应于2022年3月5日前履行。)
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书复核篇八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我叫刘,身份证号码:是xx省亚成驾校的一名学员,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别参加了两次场地技能考试,均没有通过。第一次考试的项目为坡道起步、侧方停车、绕圆饼三项,其中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压了两个圆饼而没有通过;第二次为补考侧方停车和绕圆饼,其中侧方停车没有问题,但又轧两个圆饼而仍然没有通过考试。
对于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没有理由,因为侧方位停车本是没有悬念的,只是看错了杆,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轧了两个圆饼是因技术不佳造成的。
对于第二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提出一点意见:
1、公安机关对驾驶证申请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权,赋予申请人驾驶资格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一般原则。
据我所知,在最近较长一段时间里,场地考试均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这两项考试,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这两次场地考试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的抽考。为什么2月11日这天突然要进行圆饼的考试呢?并且是当天进了考场才知道要抽考的。这样有违行政行为公平原则!
2、对于第二次考试轧两个圆饼,我也有意见:
根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之规定,本人前后轮都轧了第四个圆饼,并没有碰擦其他圆饼,应当为“只轧了一个圆饼”,仅该扣20分,而考试员(没有警号,没穿警服)说只要是两个轮子轧了就算是轧了两个圆饼------本人当场向考试员说明了这种情况只算轧一个圆饼的,但他没有听取我的申辩,依然按他所讲扣了40分。
综上,肯请所领导对本人考试经过进行调查,对本人考试情况进入复核。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书复核篇九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消______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___________公交认字[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7日______时许,申请人驾驶____________号大型卧铺车,从____________开往____________方向,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段,在车辆临近被申请人大约2米距离时遇被申请人突然自左向右横穿公路,造成采取无法避及无法预见事故的紧急措施后,仍以致被申请人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请人认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许,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在于被申请人突然加速横穿公路的行为,被申请人它的违法之处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很显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请人在有意识地在横穿公路时,是在车辆临近行人距离约2米时突然加速横穿公路而导致申请人采取措施来不及,车头碰撞到被申请人而发生的事故。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引起的原因。
(2)、申请人在本起事故中没有过错,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应当避让”。的规定,因为这条规定是在车辆车辆可控制的安全区行驶的情况下适用,而并不适用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的行为。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这是任何人是无法预见的,也是无法避让和无法克服的,并不是申请人思想麻痹而导致的,所以__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申请人套上这一条法律是错误的。
(3)、申请人没有超速行驶,是在规定的正常的行驶速度,当时发生事故准确时间是年月日____________,这是当时车辆上gps卫星定位系统测出的,当时行驶速度是65.95公里/小时。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申请人认为本起事故的过错完全在于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是具有严重的过错,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完全没有过错,不应当认定为主要责任。这是完全颠倒黑白的事故认定,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事实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依法撤消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公交认字[20xx]第00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此致
__________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书复核篇十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院长对(_____)________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案的诉讼费进行复核,依法对本案诉讼费用重新计算,确认本案诉讼费为____元,并退还申请人已经超额缴纳的`诉讼费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申请书复核篇十一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内踝骨骨折构成的`残疾等级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_____________分。申请人驾驶电动车由东向西进入东加油站。右转道行驶的出租车车速过快。发生碰撞后。致使申请人腿部内踝骨骨折。其损害程度已经达到伤残状况,现申请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书复核篇十二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地址;
复核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市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刘x(死者宗xx之妻)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沿滩区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申请事项:
2、依法认定川ca8444号丰田tv7250spd驾驶员罗广国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的错误。
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宗增强驾驶机动车左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过且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过程技术分析报告》第101201号的分析意见及结论可以得知,宗增强所驾驶的川cf800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在碰撞前瞬间的计算速度为45.9km/h,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宗增强没有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行驶。该交叉口允许由自贡向太源井方向左转,且设有左转标志,宗增强完全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行驶。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沿滩大队对该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川ca8444号丰田tv7250spd驾驶员罗广国在碰撞前的瞬间速度为71.6km/h,且其没有按照规定车道行驶。s305道路的限速为60km/h,其超速行驶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并且承办本案的交通警官在组织事故双方座谈会的时候,在座谈会现场,承办警官向参加座谈会的家属谈到:“丰田驾驶员罗广国在事故发生前并没有注视前方,而是在看旁边。”该事实有双方家属在场为证。丰田汽车驾驶员罗广国在驾驶汽车时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但该内容在交通责任认定书上并没有体现。
综上所述,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宗增强驾驶机动车左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过且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不能成立,宗增强完全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安全行驶。丰田汽车驾驶员罗广国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和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望贵支队查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事实和真实原因,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认定川ca8444号丰田tv7250spd驾驶员罗广国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致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复核篇十三
本人参加了青岛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对初试中以下科目的成绩存在疑问,自愿申请对其进行复核并交纳100元/科目的费用。
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代码及名称:
交纳费用: (元)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书复核篇十四
被申请人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6月9日作出的第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___。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__为__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__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__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___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___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书复核篇十五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我叫刘安荣,身份证号码:是四川省亚成驾校的一名学员,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别参加了两次场地技能考试,均没有通过。
第一次考试的项目为坡道起步、侧方停车、绕圆饼三项,其中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压了两个圆饼而没有通过;第二次为补考侧方停车和绕圆饼,其中侧方停车没有问题,但又轧两个圆饼而仍然没有通过考试。
对于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没有理由,因为侧方位停车本是没有悬念的,只是看错了杆,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轧了两个圆饼是因技术不佳造成的。
对于第二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提出一点意见:
1、公安机关对驾驶证申请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权,赋予申请人驾驶资格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一般原则。
据我所知,在最近较长一段时间里,场地考试均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这两项考试,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这两次场地考试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的抽考。
为什么2月11日这天突然要进行圆饼的`考试呢?并且是当天进了考场才知道要抽考的。
这样有违行政行为公平原则!
2、对于第二次考试轧两个圆饼,我也有意见:
根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之规定,本人前后轮都轧了第四个圆饼,并没有碰擦其他圆饼,应当为“只轧了一个圆饼”,仅该扣20分,而考试员(没有警号,没穿警服)说只要是两个轮子轧了就算是轧了两个圆饼------本人当场向考试员说明了这种情况只算轧一个圆饼的,但他没有听取我的申辩,依然按他所讲扣了40分。
综上,肯请所领导对本人考试经过进行调查,对本人考试情况进入复核。
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申请书复核篇十六
身份证号: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公交认字(20xx)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的(20xx)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的经过为:____“20xx年8月6日9时50分许,驾驶号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牵引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龙山往海口方向行驶到事故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同车道由当事人驾驶后载的电动三轮车时,牵引车的右后轮刮碰电动车的左手把,导致俞、段二人及电动车倒地,其中俞当场死亡,段受伤,发生交通事故。”,继而认定:____申请人驾驶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路段超越同车道前车,未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情况下实施超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属于过错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本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俞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其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负本起事故责任,段未有交通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申请人认为,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1、事故发生时的路段并非人行横道路段。
道。
2、事故发生时,申请人的车辆不处在超车状态。
根据事故认定书,发生刮碰的部位是申请人牵引车的右后轮,可见发生事故时,不存在超车情况。
3、没有证据表明发生事故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
从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上无法显示发生事故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
4、当事人俞、段违反法律规定,违法载人和搭乘,应相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____“……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据此规定,俞载乘段是违法的。如果俞、段遵守了该规定,段就不会受伤,他们对此应承担此事故相应责任。
5、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但本起事故发生时并非在人行横道上,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当时正超车,因此不能适用该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反客观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误认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撤销公交认字(20xx)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此致
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书复核篇十七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2、恳请贵部核查券四成绩录入、合成是否准确;复核卷四应得分;
3、恳请贵部予以书面通知复核结果。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杭州区考生。于20xx年9月11日,12日在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长德校区参加贵办组织的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号码为:xxxxxxxxxxx,申请人现查询得分卷一至卷四依次为xx、xx、xx、xx,总分计xxx,此为申请人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距司法部部商最高院、最高检后所公布的答案的估分与实际成绩相差巨大。
申请人对卷一、卷二、卷三科目考试成绩亦存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前三券虽系机器阅读,但在系统录入、核校等方面仍由人工辅助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
且就前三卷微机读卡阅卷,鉴于技术本身即利用红外线感应炭(石墨)技术存在各种误读的可能,申请人亦存有疑义。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并被“电脑读卡设备”进行“阅卷”。读卡设备“读卷”时通过炭对红外线的敏感反应两项指标:指标一,铅笔中炭(石墨)的浓度;指标二,被涂黑区域的面积的大小。正是根据这两项指标对申请人的答题做出判断。但正是这种看似快速的阅卷方式却存在明显误判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但却未被提供2b铅笔,尽管被收取220元考试费,而一支2b铅笔的市场价只有2元左右,因此申请人只能去市场另行购买并使用,但市场上的2b铅笔却充斥大量假货或不合格商品(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部分铅笔中碳浓度不达标,达不到“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中国制笔协会副秘书长陈三元告诉《北京科技报》,“现在虽然一些用假冒的2b铅笔涂写的答题卡阅卷机也能够识别,但是制假者由于缺乏严格的统一质量标准,其生产的铅笔质量并不稳定,他们的铅笔也许某一支的识别率可以达到100%,而另外一支的识别率就只有80%,中国制笔协会的专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们用真、假2b铅笔在满分为100分的三张答题卡上分别规范填涂了相同的标准答案,让阅卷机进行判分。结果,真2b铅笔填的答题卡得了100分,而假2b铅笔填的答题卡分别得了99分和87分,并且单读识别和连续识别得出的结果都是如此。”(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而申请人考试用铅笔经证实,其中确有一支属不合格商品,铅笔的浓度太浅,接近h级别的铅笔。因此涂出来的笔迹就会稍淡,光标阅读机极有可能将申请人用此铅笔(考试中共有三支铅笔,部分题使用此铅笔)涂得比较淡的答案忽略而当作没有选,“误解”申请人的正确答题意图,从而导致指标一所欲反应的申请人对答案的选择出现误判。
2、针对指标二,考试时申请人被要求按照答题卡填涂“格式
”进行填涂,且同时既被告知要“涂满”,又被告知“不能超出填涂方框”,而格式例为印刷式,在事实填涂过程中,人工不可能完整的涂画出被告知的印刷式格式例。而在上述前提下申请人在考试时并未被告知“涂黑面积”确切大小才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即便是现在,申请人亦不得知“涂黑面积”的恰当大小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而这是国家司法考试,并非美术学院招生,即便是美术学院招生,也难有几个人涂画出完美的“格式”例。因此,考试时被告知的填涂方式本身必然导致申请人的答题意图被“电脑读卡设备”误判。
3、申请人部分题目在重新思考、检查后需要更正,或由于位置填涂错误而需要擦掉重改,因此修改是必然的。但因铅笔浓度及答题卡设置空间等原因,包括题与题设置间隔、选项与选项之间设置的间隔过小等原因。当再要擦掉时就会很难完全擦干净,再用力擦的话,就很有可能会把答题卡擦破,这样一个“错误”的痕迹就留在了答题卡上,光电阅读机在扫描的时候,就“可能”把这一痕迹识别出来而错误地认为申请人的答案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其对申请人答案的误判。
4、若答题卡在交卷后被折叠、弄脏、或部分位置被其他异物覆盖(比如相邻两张答题卡的上一张背面粘有异物)、弄破等,导致机器无法读卡或错误读取部分信息,难免偏差。
基于以上四点,仅进行“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而对于前三卷非零分试卷不予复核的权利,难免偏差。
综上,难免偏差,基于“小概率事件必然发生”,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申请人特申请成绩复核,恳请贵部予以处理。
此致
20xx年x月x日
申请书附副本一份
附证据清单及证据一份
申请书复核篇十八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xx,是xx乡xx村xx人,家中4人,是家庭贫困户、低保户。我的妻子因病常年在家需要药物维持,且需要人照顾,故此我无法外出打工,只能留在家中照顾生病的妻子。
我的大女儿在_读书,现在因胃穿孔住院,家中竟然没有一分钱能够拿出来带给女儿,好在有她的朋友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女儿暂时垫着住院费用,但是之后要还是要把钱还给那些好心人,我想尽办法都拿不出钱来。
我的小儿子还在_读书,每个月都需要给他寄生活费,虽然小儿子很懂事,很节省,但对于现目前没有收入的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现在我已经是走投无路,真的没有办法了,因此向关心农民的各位领导申请,恳请政府给予我经济上的帮助,帮我渡过这个难关,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
申请书复核篇十九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___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___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_________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___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______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____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_______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_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签名:xxx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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