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某个问题或达到某个目标所制定的详细计划或步骤。方案的制定可以提高工作或学习的效率,让我们能够更加有条理地完成任务。未来的发展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方案就是为了指引我们前进的路线和方法。学习方案和工作方案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需要制定的。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预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一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摸清企业“家底”,核实资产质量,中储棉总公司决定从20xx年9月起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和房屋土地使用权清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一)本次资产清查主要是对企业管理的固定资产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所查资产状况,促进提高资产管理信息质量。
(二)全面了解核实固定资产盈亏及损失情况,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拟定处理方案。
(三)通过对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开展清产工作,促进《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储棉仓[20xx]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二、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9月下旬开始,计划用3个月时间完成清查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预计于20xx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xx年9月14-23日),制订《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xx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资料,包括培训文稿、自查报告模板、工作报表。
(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24-10月15日)。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工作部署,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下发文件通知和工作报表。各直属库及子、分公司明确或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三)业务培训(20xx年10月15-20日)。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培训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具体讲解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清查工作流程及如何编制清查报表、撰写自查报告。
(四)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1-11月2日)。各所属单位自行组织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指导下全面完成资产清查、数据汇总、清查结果上报等主体工作任务。各所属单位自查清查报表和自查报告的提交时限:20xx年11月2日。
(五)检查验收(20xx年11月2-12月31日)。总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所属单位的清查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对个别清查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全部单位验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结论。
三、 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9月30日。
四、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为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五、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一)账务核对。各单位以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核算级次的固定资产各级账簿,包括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主营业务信息系统)以及报表进行全面核对,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卡(主营业务信息系统中的设备设施信息卡)相符。
(二)资产清查。各单位在账务核对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实地盘点、细节核对、状态了解、性能检验等清查程序,对实际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编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基础表。
(三)损溢预计。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清查中发现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估算,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做好准备。
(四)自查上报。各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清查基础表以及损溢预计情况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验收确认。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等清产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验收并确认各单位实际占用的固定资产资源情况。
(六)完善制度。各单位在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固定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六、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应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如实反映,不得虚报、瞒报。
(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报送工作邮箱。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做好我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设立“三资”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监管长效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要求: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严谨细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四统一”:统一工作时间,统一“三资”管理软件。统一“三资”管理制度,统一清产核资报表。
我处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村民小组。
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张海昌主任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
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会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为清 2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查阶段。时间从20xx年3月26开始到6月20日结束。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清理核实的基准日是2011年12月31日。
1、搞好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办事处、村居要深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办事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成员,明确清产核资工作及“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2、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3、“三资”清查。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
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乡镇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4、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臵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5、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组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不认可的不予确认。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6、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经确认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要进行拍照,购臵凭证要进行拍照或扫描;承包合同要进行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资料要妥善保存,并报乡镇办事处备案。
7、汇总报批。办事处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山东省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乡镇办事处上报的各村(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汇总表(表18、表19、表20)逐级汇总后,于7月31日前上报区农业局。
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权属的基础上,办事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臵、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
“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办事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办事处要充实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一是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在办事处要建立以经管站为依托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实行代管,账目代理,资产资源代理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后,各级要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于20xx年8月31日前报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处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的检查验收。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各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经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会计制度研究和会计业务培训,统筹安排本级工作经费,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民政、审计、国土资源、教育、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把握政策。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臵口径,形成清产核资的政策体系。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强化监督。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7个督导组,深入各村居,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严格审核清查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借机擅自处臵、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二
为适应我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京国资评价字„2004‟13号)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起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是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初步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科学评价和规范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清产核资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明晰权属,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清产核资是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规范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是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需要。
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
(一)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三)全面清查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维持经营企业的情况分析,推动企业调整内部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区国资委组织分步实施,有关重大问题由区国资委提交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各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区国资委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做到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规定,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经统一培训后,方可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实施。
(一)区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以上均含等股、相对控股)。上述各企业投资举办的境内外企业或设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均包括在清产核资企业范围内。
(二)2004年底前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可不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但要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和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
(一)户数清理。
指区国资委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属于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内的企业,以特定的“基本单位”为清查、统计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工作。
(二)账务清理。
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三)资产清查。
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账外账”、“小金库”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核对。
(四)损溢认定。
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
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六)完善制度。
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之后,认真分析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重要的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负责人任期审计制度。
资产清查时间统一为2006年5月31日。
区国资委从2006年3月开始,计划年内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3月初—5月底)。
1.制订《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转发相关配套文件、报表。
2.统一部署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3.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4.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步骤: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据此,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参审费用由企业负担。
区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区国资委负责(用收益收缴资金列支)。
5.举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讲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报表。
6.确定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户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6月上旬—9月底)。
1.组织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等主体工作。
2.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国资委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检查机制和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企业资产状况、会计信息和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损溢认定和资金核实阶段(2006年10月上旬—11月底)。
1.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2.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复核,报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做出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确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四)总结阶段(2006年12月初—12月底)
1.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区国资委将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并上报区政府。
(一)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企业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等制度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区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察,凡查出损失不实的和虚报、瞒报的,要依法处理。
(四)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企业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五)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企业应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或存在的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析分类,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七)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区国资委。
(八)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区国资委;二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同时对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对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和建立相关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自1993年、1995年分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市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市级国有资产新“家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构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决定在市级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005年12月31日。
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主要是对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其负债的清查。
1、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按原始帐面价值进行清查登记,有物无账资产先按实物量进行清查登记并暂估入帐,出租、出借资产,必须如实清查登记上报。
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账款、应付及预收账款等。
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包括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4、基建工程清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或停缓建工程,如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基建工程按2005年累计发生额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原始帐面价值清查登记,无帐面价值的由单位自行暂估入帐。
6、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各种款项等。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清理报表(表一)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二、表三)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清产核资报表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
第三阶段: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9月30日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补课。
1、鉴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2、资产清查要求全面彻底,在清查中要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3、对清查不彻底或存在其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做好本单位房屋建筑屋、对外投资等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附表:1、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一)
2、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二)
3、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三)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三
一、要正确看待形势,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抓好国企改革的信心。
对20xx年我市国企改革取得的成绩,是应该给予肯定的。(1)在改革思路、改革形式上有所突破。例如aa集团公司出售部分资产产权,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日本东芝是世界五百强之一。厂通过申请国家政策性破产和招商引资,引入渤海造船厂的投资,平稳实现改制;cc厂、dd总厂,发动职工投资,顺利完成了股份制改造。这些改制都是比较成功的案例,特别是厂的改制,创造了一种新的思路,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通过全市共同努力,我市基本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改制任务目标。按照省里的要求,我市有123户企业列入全省考核指标。到去年年底,全市全口径国有企业共完成改制87户,占考核指标的71,达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3)通过一年的工作,全市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培养了一支懂改革、懂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对国企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明显提高。这是我们今年打好改革攻坚战的重要基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市的国企改革工作,与全省兄弟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要想两年内完成全市国企改革任务,总体形势也是不很乐观的。第一,由于受到改革政策、改革成本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的改革进展速度还比较缓慢;第二,我市重点企业的改革工作,还没有完成。这几户大型企业的改革,是全市国企改革的标志。如果这几户企业改革没有进展,就等于我市整个国企改革工作是落后的;第三,我市还有一批中小困难企业,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没有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
影响我市改革进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否认客观条件的作用,但我想强调的是主观原因的问题,我们有些同志对全力推进国企改革认识不足,因而工作力度不够,思路不宽,一等二靠三看;也有些同志怕“拆庙赶和尚”,在加快推进改革上存在思想障碍。
省委、省政府对国企改革非常重视,克强书记到辽宁工作后,始终把推进国企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去年5月26日召开的全省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我省两年基本完成国企改革的目标。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省改革开放和振兴老工业基地全局的高度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省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搞好国企改革,对于推进全省的改革开放,振兴辽宁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我市状况看,mm作为辽西的区域中心城市,开发mm湾建设,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实现“三年大变样,十年大振兴”战略目标,都要求我们加速国企改革,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国企的体制不改、机制不变,就难以推动全市的社会进步和经济振兴。从历史上看,十几年来,我市的国企改革工作每年都有新举措,不断向深入发展,92年“砸三铁”,93年抓国有民营,94年抓“大企业、多法人”,95年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96年抓大、放小、攻难,97年抓公司化改革,从98年开始,贯彻xx大精神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抓国有资退出,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在减少,全市经济总量在增加。十年前,我市有50多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全市工业的增加值只有50亿元左右,到去年,全市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只有十几户,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99亿元。在这里,一批民营企业和改制后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出了很大贡献。准确地说,国企改制推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只有深化国企改革,才能实现振兴锦州的战略目标。
从国有企业目前状况看,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越来越尖锐,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受到严重制约,解决困难的惟一出路只能是改革。党的xx大提出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这是一个十分英明的战略决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改革,就难以生存和发展,各种问题会越积越多,困难会越来越加剧。千困难万困难,不改革更困难,早改早主动。现在,全市省考核指标内123户国有企业中还有5万多名职工没有得到安置,他们的生活十分艰难。企业职工的困难不解决,就不能稳定,更谈不上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国企改革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基于这一考虑,市委、市政府下决心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胜这场改革攻坚战。我们企业的领导同志不能因为认识不到位而影响改制工作,不能因为考虑个人的去留而影响改革大局。对于一些为企业改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导干部,我们已经做了妥善的安排。在这里表个态,我们下一步还继续这样做。对于推进改革不力,完不成改革任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给予处理,决不迁就。要在全市上下形成重视改革、抓好改革、支持改革、合力攻关的浓厚氛围。
二、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整体推进,全力打好攻坚战。
第一,要坚持开放式改革,多渠道、多途径吸引境内外战略投资伙伴和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与改造。开放牵动是我市的发展战略之一,开放也是改革的基本出路。只有引入域外、国外大公司投资,才能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完成股份制改造;才能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大型企业,要以这项工作为重点。各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一是要一把手亲自上手,有专人配合。对改革的重点企业,今年我不考核你生产经营,就看你改革进度。二是要立足长远,敢于决策。在研究改革问题时,不能只看枝节问题,算小账不算大账,要看主流、抓关键,凡是对企业改革发展有利的,要大胆决策,敢于突破,敢于负责任。三是在招商引资中,要广泛接触,重点突破,多动脑筋,多想办法,掌握工作技巧,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第二,要拓宽思路,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中小企业改革。我市未改制的中小企业,多为资不抵债企业,这批企业的改制,要按照改制范围放开、改制形式放开、出让对象放开的原则,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合资合作、资产变现、关闭破产、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也可由企业经营者、社会、民间法人或自然人出资购买有效资产,实现转制。对于资不抵债和“三无”的空壳企业,要加大企业破产的工作力度,既要积极争取政策性破产,也要积极探索依法破产的途径,对此,司法部门要给予支持。要多渠道解决企业改制资金不足的问题。市县财政虽然困难,也要全力筹措和使用好企业改革与发展基金,其余要通过调整政策降一块、资变现出一地、分期支付缓一块、参与投资各方凑一块等多种渠道,解决企业改制成本问题。
第三,要用好用足国家和各级政府支持企业改制的政策。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各级负责改制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掌握企业改制工作中的有关政策。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掌握政策是会出乱子的。另一方面要加强政策研究,切实用好用足国家支持企业改革的政策。有些国家优惠政策,是靠我们做工作得来的,不是等来的。例如政策性破产问题,企业必须积极做工作去争取。特别对金融资产经营公司收购的债权,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回购的办法解决债务关系和释放债权;对不具备回购条件的企业,可探索研究实行债权转股权的办法。市、县各职能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通过简化审批办事程序、减免部分政策性收费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体推进全市国企改革。
三、要各负其责、分兵把口、通力合作,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国企改革的任务。
国企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市要在年内全面完成国企改革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举全市之力,以改革统揽全局,全力打好攻坚战。
1、加大领导力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国企改革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今年的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我要特别强调一下,从市政府开始,我负总责,各分管副市长按照工作分工,分别负责各系统的国企改革。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门国企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企业领导班子要把改制工作摆在年度工作的首要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工作,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国企改革任务完成得好与坏,是检验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水平、执政能力,特别是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我们今年要把国企改革工作列入年度政绩考核与市委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抓国企改制,是实对实、硬碰硬的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转变工作作风,不能浮在上面搞大轰大嗡,要沉下去帮助企业实实在在地做工作,要逐级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完不成任务,板子要打到具体人身上。
2、全市上下要通力合作,为国企改革创造好的环境。今年,国企改革是全市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政府的国资、财政、税务、工商、劳动、土地、司法等部门,金融、供暖、煤、水、电等有关单位,都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以大局为重,以振兴mm市经济为已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围绕这个中心做好工作,积极为改制企业服好务。有些事情要特事特办,打破常规,提高效率。全市上下都全力为国企改制出主意想办法,创造好的环境条件,绝不允许人为地设置障碍,截留政策,推诿扯皮,刁难企业,妨碍改革,对这类问题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查处。
3、在改革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稳定是改革的前提,在改革中,要着力妥善地安置职工。企业改制有关安排职工的方案,必须按规定经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不能搞愚民政策,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二是正确处理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抓好重点大企业改制的同时,也要全力抓好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整体推进;在重点抓好工业企业改制的同时,也要全面推进粮食、商业、交通等非工业领域的国企改革,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正确处理改革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我们在强调改革进度的同时,也要强调改革质量。要在保证完成改革任务的前提下,对每一户企业的改制程序,都按规定规范操作,切实防止国有资流失,更要避免改革一户企业,遗留一堆问题。四是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改革不是目的,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更好地发挥企业资产存量和各类资源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制定改革方案和选择战略合作伙伴时,要始终把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全市经济振兴放在首位。
同志们,打好全市国企改革攻坚战的战鼓已经擂响,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不辱使命,全面完成今年的改革任务,为全市的社会进步和经济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四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以增加价值、促进公司经营为基本指导思想,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完成其目标,通过内部审计师建立的执业工作机构促进专业技能并发挥其优点。
2.1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目的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协助公司领导成员有效的履行职责,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2.2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应包括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合适程度和有效性及其在完成指定的责任过程中的工作效果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2.2.1 内部审计应审查财务和经营资料的可靠程度和完整性。
2.2.2 审查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规定所建立的系统,并且应确定是否遵守。
2.2.3 审查保护资产的方法,核实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2.2.4 评价使用资源的经济性和有效性。
2.2.5 审查经营或项目以确保其成果与所确定的目标相一致,并确定经营或项目是否按计划进行。
2.3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2.4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对中层干部(正职)进行离任审计。
2.5 对与境内外经济组织举办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审计;对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审计。
2.6 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制承包指标审计(以审计结果为考核依据)。
共3页第1页
3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1 职责
3.1.1 制定内部审计职责及工作计划。
3.1.2 提出审计政策和程序,指导审计工作。
3.1.3 制定审计方案,选择和开发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力资源。
3.1.4 负责协调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
3.1.5 制定审计质量保证程序,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3.2 权限
3.2.1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3.2.2 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2.3 参加有关会议。
3.2.4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3.2.5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3.2.6 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3.2.7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3.2.8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审计机构反映。
3.2.9 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承包指标提出审计鉴证,承包奖按审计结果兑现。
3.3 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审计的活动没有批准权力,不承担责任。
4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4.1 根据上级部署和公司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 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等工作。
4.4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拒不执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审计机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处置意见。
4.5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十天内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意见,由审计部门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在领导未作出处理意见之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4.6 审计部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审人员负责。其他部门如需借阅审计档案,应经内审负责人批准;审计档案的公告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法律顾问的批准。
审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为十年。
5 审计机构和人员
5.1 公司设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5.2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3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拘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5.4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内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5.5 企业建立特约内审员网络。由审计机构具体组织、指导开展网络活动。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五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06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06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06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相关政策。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发展计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体改、工商、税务、农发行、粮食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六
现阶段,国有企业在组织形式和规模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适应国有企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是企业审计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本人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强化对企业经常性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是国。
有企业审计监督的重要方面。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要求国有企业提供可靠、完整、准确的信息。审计职能部门必须对国有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其次,弄清家底、明晰产权,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审计的重要职责。同时,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在个别企业依然存在。我们必须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作为重点,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有效地运营。
加强和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要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领导干部监督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领导人树立正确的权立观和政绩观,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界定企业领导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投资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纪律和其它违纪的问题。
开展效益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国有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要认真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效益审计之路。效益审计是对企业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是现代审计的主流,也是审计的任务之一。近几年,审计不断探索企业效益审计的路子,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企业提高效益、持续发展、深化改期的意见和建议。今后应继续加强效益审计,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另外,要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利用审计调查发现并解决企业行业甚至整个国有企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站在宏观的角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为促进国有企业全面可持续性发展服务。
企业组织形式和经济活动迅速发展促使审计人员必须改变传统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加大审计风险评估、审计抽样、内控测评、分析性复核等现代审计方法的运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此外,随着企业电算化的普及,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将完全取代手工会计信息系统,导致传统审计也将迅速发展为电算化在内的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审计;二是建立审计信息系统,实现审计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和应用新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保证企业审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加强对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
对企业审计的成果进行深加工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对部分企业审计撑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更深层次分析、研究、来预测、判断、联系当前更多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既要分析表层原因,又要分析深层原因,注重揭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方面问题,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完善有关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使企业审计在更大范围、更广层面上取得有效成果。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七
颁布单位:审计署
发文字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内容与目标
第三章 审计程序
第四章 审计方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其他有关企业审计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对企业的审计监督权,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规定,评价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处理、处罚其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编制企业财务审计方案或者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凭借专业判断,评估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或者会计报表中的单个项目反映的会计信息存在错报或者漏报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对审计风险的影响程度,初步判断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并据以合理确定所需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以便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或者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者决策。
第四条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在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选择测试和审计程序、评价和报告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保持应有的专业谨慎。
第五条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被审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全面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是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范围、程序和方法,发现并揭露可能导致会计资料严重失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的责任。
由于被审计企业不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提供企业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而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受法定职责、权限和检查手段的局限,无法揭示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情况,作出完整、正确的审计结果,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审计机关有计划定期对企业实施审计时,应当明确要求审计人员在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的基础上,评价其合法性和效益性,并逐步做到全面掌握被审计企业的会计信息,建立起能够反映企业基本情况的档案和审计数据库。
第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合理划分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正确贯彻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保证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第二章 审计内容与目标
第八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合并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等各类会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
(五)会计报表和附注及其编表说明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合规。
第九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资产类的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十六)确定适用递延资产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入账和转销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未交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九)确定未付利润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充分性;
(十)确定其他未交款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充分性;
第十一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四)确定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第十二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损益类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三)确定产品销售费用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五)确定其他业务利润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七)确定投资收益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十)确定所得税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第十三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发生产权变更的企业进行审计时,除按上述规定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类会计项目审计目标进行审计外,还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目标。
第三章 审计程序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按照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确定审计组组长,开展审前调查,并组织审计组成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被审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必要知识,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机关对企业实施审计时,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规定,实行被审计企业向审计机关承诺的制度,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向被审计企业提出书面的承诺要求,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书的下列要求作出承诺: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实披露了关联方以及与关联方的交易;
(三)如实地向审计组说明了企业“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或有事项。
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接受询问、作出承诺后,应当在列有上述各项问题的承诺书上,表明态度并签字后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分批向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陆续提出书面承诺要求,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之前对承诺书表明态度,并签署完毕,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企业提交的承诺书列入审计取证材料清单,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六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企业的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没有内部控制或者内部控制信赖程度较低、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的,以及小规模的被审计企业,可以不实施内部控制测评,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
第十七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后,应当对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并由此造成固有风险的可能性;对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未被内部控制防范和纠正,造成控制风险的可能性,做出恰当的评估,正确地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实施内控测评后,可以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调整审计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完善审计程序,尽可能地减少审计人员未发现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而造成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第十八条 本准则所称错误,是指造成会计资料不实反映的过失行为。其中主要包括:
(一)在会计资料中的计算和抄写错误;
(二)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三)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四)其他无意过失行为。
本准则所称舞弊,是指造成会计资料不实反映的故意的欺骗行为。其中主要包括:
(一)不如实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提供完整、真实的会计资料;
(二)篡改、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者会计凭证;
(三)侵占资产;
(四)记录不实的经营收支;
(五)从会计记录、会计凭证中隐瞒或者删除经营成果;
(六)故意歪曲会计政策,做虚假的会计核算;
(七)其他故意的欺骗行为。
第十九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没有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审计人员却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或者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总体上已经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审计人员却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并据以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结论,给利用审计成果者带来损失,而追究审计人员责任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相关联。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水平越高,审计人员不能发现会计报表存在重大误报或者漏报的检查风险越大,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就应当实施越详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降低审计风险。
第二十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在内控测评的基础上调整审计方案,完善审计程序,对已经明确的审计目标和重点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指通过一定的审计方法,测试被审计企业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程度,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
实质性测试,是指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为了检查被审计企业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运用检查、监盘、观察、计算、分析性复核、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的证实性的审查。
导致会计资料反映的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迹象,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
第二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的规定,通过恰当的审计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妥善保存;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和取得的时间等,应当记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三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的规定,复核审计人员编制的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组应当对审计人员编制的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鉴定,评价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以便形成审计结论。
第二十四条 审计组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拟定审计报告,依法征求被审计企业的意见后,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除应当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写明标题、主送单位、报告的内容、审计组组长签名的报告日期外,还应当反映下列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企业概况;
(二)审计的内容;
(三)采用的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
(四)审计结果;
(五)审计意见;
(六)对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建议。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审定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本级政府提交企业审计结果报告或者专项审计结果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通报财政、金融、经贸委、稽察特派员等企业会计报表使用部门,也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编写审计结果报告,可以采用写实的办法反映审计结果,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发表审计意见,发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鉴证和服务作用,为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提供信息。
第二十七条 被审计企业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会计资料失真,或者违反本准则第十五条承诺的内容,拒绝向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的真实情况,阻碍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审计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依法追究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建议;涉嫌犯罪的,建议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遵守审计职业道德的状况;
(二)执行审计方案的情况;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汇总情况;
(四)是否正确执行了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
第四章 审计方法
第二十九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本准则以及其他有关企业审计方法的规定,具体灵活运用内控测评、抽样法、详查法、分析性复核以及函证等基本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审计人员在审计时通常运用的监盘法、顺查法、逆查法等一般审计方法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方法,本准则不做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实施的内部控制测评,应当包括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调查、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评价。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调查和测试时,可以参考上期审计时的调查、测试结果,但对本期内部控制变化情况仍需进行调查、测试。
第三十一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调查时,应当考虑被审计企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控制类型和控制程序等,恰当地确定调查范围。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现状进行调查时,应当关注被审计企业的控制环节、控制执行凭证、控制执行记录形式和控制程序运用的连续性。
第三十二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调查时,可选用恰当的方法,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内部控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范围、内容和方法等;
(三)调查抽样审计范围内应当存在的控制程序,分析其中未存在的控制程序对会计账目的影响,初步评估控制风险程度,明确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内部控制调查以及调查范围。
第三十三条 内部控制测试,是指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调查的基础上,选用恰当的方法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记录、实物控制设施、制约职能分工、操作状况和控制执行效果进行的符合性测试。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可以根据需要采用详查法或者抽样审计法;必要时,还可以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交易事项,采取顺查或者逆查的方法,检查在这些交易事项的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控制环节的处理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内部控制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
第三十四条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下列参考因素评价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
(一)控制程序存在与否;
(二)存在的控制程序执行与否;
(三)失控环节;
(四)失控的性质和原因;
(五)失控对会计账目的影响;
(六)审计方案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
(七)内部审计的工作状况;
(八)内部控制局限性。
第三十五条 审计人员评价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局限性时,应当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控制程序因管理部门无视其存在而失效;控制程序因执行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及误解规定而失效;控制程序因执行人员互相勾结、内外串通作弊而失效;控制程序因经营环境和业务性质的改变而不适应等构成内部控制局限性的主要因素。
第三十六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实施调查与测试后,应当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以及会计系统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作出评价,确定对被审计企业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的审计重点。
第三十七条 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调查和测试的结果,在评价内部控制,判断被审计企业会计系统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存在的可能性,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的基础上,选择审计方法,检查、验证审计方案,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审计方案。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测评的内容、过程和结果以及对审计方案的修改情况,应当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八条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测评不能代替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无论被审计企业的控制风险大小,审计组都应当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审计对象总体进行实质性测试。
第三十九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运用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的抽样审计方法,对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选取的样本进行审查,并以样本审查的结果推断审计对象的总体特征。
第四十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凭借其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程度和审计经验,判断确定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审计重点,并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实质性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推断审计对象的总体特征:
(一)前次审计工作比较深入并且间隔期不长,情况比较清楚的;
(二)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审计对象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可能性较小的。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经济业务内容比较复杂,完成审计任务的时限要求较紧的被审计企业,可以凭借经验判断,确定审计重点,采用判断抽样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
第四十一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运用判断抽样审计法实施审计时,应当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分析判断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分工状况、容易产生错误的经济事项,以及被审计企业会计系统中可能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重要线索,恰当地确定审计对象和抽取样本量的规模,控制抽样审计风险。
第四十二条 审计人员采用随机抽样、分类抽样、系统抽样等统计抽样方法时,应当根据被审计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济规模以及内控测评的结果,确定抽样比例。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方法选取审计样本时,应当使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所有项目有一致的选取机会,以保证样本的特征能够代表总体的特征。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运用统计抽样的方法进行审计时,在选取的审计样本中,凡单项业务账面价值金额超过总体业务账面价值金额10%以上的异常个体,应当予以去除,并采取其他审计方法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审计方法进行审计时,审计的结果没有达到对所测试的内部控制预计应当达到的信赖程度时,应当考虑增加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修改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的审计方法形成的审计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超过可以容忍的误差,对审计风险不能接受,应当及时增加选取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的审计方法形成的审计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接近可以容忍的误差,应当根据审计对象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考虑是否增加选取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四十四条 审计组应当对审计人员统计抽样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审计对象次级总体和审计对象总体的特征,决定是否需要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便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鉴定后,应当分析采用统计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进行审计形成的误差,推断审计对象次级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评估审计风险,形成审计结论。
第四十五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对被审计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发生的与审计目标相关的会计凭证、账表资料和实物等逐一进行详尽的审查、清点,据以判断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一)经济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审计的时间和审计力量充足;
(二)内部控制不健全、预计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大;
(三)预计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大的审计对象次级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部分审计项目。
第四十六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和形成审计报告阶段,应当把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作为必经的审计程序。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也可以运用分析性复核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程序之一。
本准则所称分析性复核,是指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的重要比率或者趋势进行的分析,其中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的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第四十七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函取证,也可以根据需要,责成被审计企业发函或采取其他方法核实被审计企业债权债务、往来款项、委托外单位代为保管的物资等账项以及其他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提供审计证据。审计机关取得的审计证据,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
审计人员收到复函获取审计证据或者通过被审计企业获取审计证据后,应当将审计证据的来源和获取的过程等情况记入审计工作底稿;由于特殊情况未收到复函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程序。
第四十八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在鉴定内部审计或者社会审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可依赖性的基础上,利用内部审计或者社会审计力量及其工作的成果,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企业提供的社会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验资等报告有不实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时,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通知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有关社会审计机构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审计数据库,逐步做到真实、完整地掌握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全面情况。
审计机关派出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对已经审计过的企业的财务收支实施审计时,应当注意运用以往审计取得的基础数据和其他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准则适用于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企业的财务审计不适用本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八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九
企业管理一直是协调各成员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社会行为,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的。在现代管理理论中,无论是政府管理还是企业管理,无论是企业内部控制还是外部监督,都需要发挥审计的控制与监督功能。
本资料详细介绍了,成本审计的范围、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如何实施,步骤有哪些,审计表格的编制与评估,如何做审计结论,如何对审计结果做整改建议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本资料的内容目录:
确保审核清楚本公司产品成本的真实性和效益性,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二)审计范围。
××年产品实际成本主要项目。基准日期为从×年1月1日零时至×年12月31日24时止。
就地审计。
本次产品成本专项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生产费用、产品成本、成本核算主要进行检查、复核、盘点等,对产品成本审核要求一批一审。
2、产成品数量主要通过仓库盘点。
审计小组负责人与财务总监建立定期沟通制度以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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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小组每周四下班前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给财务总监,内容主。
要包括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产品成本核算部门协调的事项。
2、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审计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度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审计小组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务总监提交。
(六)人员配备。
此次审计时间紧、任务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由财务部经理任审计组组长,审计主管任副组长,组员为所有负责审计工作的人员。
(七)审计程序及具体审计内容。
1、预备调查,明确审计目的及主要内容。
审计组长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洽谈,了解本项审计工作的审计意图、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了解被审计部门基本情况。
审计组长到审计现场进行审前调查,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特点、结构等具体情况,编制包括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重点及抽查比例等的基本工作方案。
2、展开现场工作。
自第一个工作日起,根据被审计部门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审计项目分工,审计组应在各被审计部门提供充分的资料(包括应出具的承诺函)后,进入工作现场。
由现场负责人带队,审计工作组进入现场工作,主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审计、检查程序并取得证据。
2)利用专业判断进行审计结果分析。
3)。
总结。
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
4)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5)汇总审计资料。
在编制事务所工作底稿的同时,针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编制专用审计分项目记录专用表并附相应的审计证据,专事专议,一事一卷,单独分装成册,以备事后各方选用方便;同时与被审计单位及时、充分地交换意见,由相关负责人员在审计分项目记录表内签章确认,以提高审计质量可靠性。
我们将根据工作进度和现场资料的完善程度,考虑是否增加审计组成员。
3、撰写并完成审计报告。
审计组完成现场工作后,在与被审计部门沟通后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在与被审计部门正式交换意见后,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审计报告,并出具正式报告。
1)产量核算和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生产费用发生数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产品成本分配的合理性。
4)材料消耗和制造费用等项目的效益性。
本次审计具体实施进度及审计人员分工如下表所示。
(九)审计质量控制措施。
1、及时沟通,加强协调,减少工作漏洞。
2、实行三级复核,严把质量关。
3、做好审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4、合理分配办法,鼓励揭示发现问题。
5、实行审计人员与事务所签订廉洁保密协议的制度。
(十)审计资料的保密措施。
参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要求公布外,不得提供和泄漏给第三人。如违反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公司领导:
根据我公司(××××)××号文件要求,我部于××年×月×日至×日对××家用电器公司进行了财务支出审计。我们抽查了××年×月份的支出明细账,核对了凭证,并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询证。现把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公司该月制造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管理费用增加了××%。除了受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外,受以下几项内容的影响。
1、该公司以劳动保护名义向员工发放羽绒服,共计××件,金额达××万元,计八到了制造费用的劳动保护费项目内。
2、向××公司支付轿车租赁费××万元,计入到了管理费用的租赁费项目内。
3、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报销差旅费,共××人次的费用,计××万元,计入到了管理费用的差旅费项目内。
上述问题涉及金额迭××万元。
(二)审计结果。
1、羽绒服不属于总会司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范畴,不得计入制造费用,且违反了总公司《关于不准乱发实物的决定》的文件精神。
2、统查实谊公司与××公司订有×年租车合同,合同期满后所租车辆归其所有。由于该公司已有两辆轿车,按总公司规定不可再购车,因此该公司以租车方式变相购车,并将购车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3、该公司以调动中层管理人员积极性为由,分两批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去×x旅游,所有款项均以因公出差名义计入差旅费。
上述情况说明,××家用电器公司财务支出管理混乱,违纪情况较为严重。
(三)审计处理决定。
1、以各种名义计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财务支出款项共计××万元,必须进行调整,调整如下:暂时计入其他应收账款账户,逐项处理;相应调整该期产品成本和该期利润。
2、发放羽绒服的支出应由员工自己承担。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公司向每个员工收取款项××元,其余部分由该公司结余的“应付工资和应付奖金”承担。
3、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游山玩水所用开支,应由有关当事人予以全额退赔。
4、考虑到该公司与××公司的租车合同已经签订,中止合同将承担违约金,故同意该合同继续执行。但根据总公司关于购车的规定,该公司所租轿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给总公司内部其他需购车的单位,并由该单位承担租车费用。
5、责成该公司对××年度财务支出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我部。
1、财务支出方面违纪严重,公司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曾指出这些违纪行为,但未受到重视。对此,应追究该公司领导的责任,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2、内部审计室受其财务部领导,只配备了×名专职人员和×名兼职人员,实际上无法开展工作。建议将内部审计室划出财务部,并充实力量,以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3、在对财务支出进行自查并提出报告以后,明年适当的时候,对该公司进行系统的财务收支审计。
以上处理决定和建议当否,请批示。
××总公司审计部。
××××年×月×日。
特别提示:
1、随着审计管理的发展,审计的管理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即从传统的财务信息收集、事后监督向现代的绩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拓展。
2、现代管理科学的迅速发展不断推动审计管理功能的拓展。
3、审计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管理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审计的管理功能进一步拓展既是管理实践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产物。
计划:如何规划并保障餐饮店筹备计划有效实施?
选址:如何收集和评估酒楼周围商圈的相关数据?
装修:如何确定装修的档次和风格及所用的原材料?
办证:各证照申请过程流程及核心要点有哪些?
人工:如何合理配置人员及估算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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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开店筹备资料包资料列表。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
20xx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市社会经济虽然保持了增长势头,但企业面临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规模优势和资本实力,在“低谷期”和“调整期”相迭加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劳动力成本攀升、企业利润滑坡,一道道难题摆在中小企业经营者的面前,其中融资难问题在现阶段显得尤为紧迫和突出。为解决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市经委在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好银企项目对接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服务理念,与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合作,开展小企业集合融资项目。
注册地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列入杭州市重点培育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内,且融资额度原则在10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符合政府产业导向的小企业。
1. 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发改经济局、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根据对此次融资项目服务对象的要求,从有融资需求但难以从其他银行获得贷款的优质企业中,推荐一批企业名单,并附上企业经营及融资情况材料,一并报市经委。
2.市经委按照要求,对各有关区发改经济局、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推荐的企业进行初审,并推荐给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确保专项融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根据市经委提供的推荐企业名单,制订详细的时间表,逐个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并适当降低贷款门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4. 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为合作范围内的企业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对由市经委推荐的'重点项目,在三个工作日内形成初步的决策意见,并在贷款利率上予以优惠,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5.作为拥有中国银监会授予的全国第一家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资格的浙商银行,适时从这批小企业融资项目中择优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利用相关公共媒体平台和“386”电子商务进企业上网工程培训等政策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小企业集合融资项目。促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项目支持。
2.在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重点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开展专项推介活动,扶持重点乡镇(街道)和块状经济发展。
3.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经委对集合融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保障项目的实施效果。
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经济委员会与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一
不怕,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国有资产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
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 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
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 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八、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
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规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双台子区国有资产监管及国有企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使用效益,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二、工作原则
1.管办分离。
实现国资办管资本、国资运营公司管股权、实体公司管资产的结果,实现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的定位分离。
国资办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整合全区优质资源,优化资本布局;国资办作为国资运营公司的出资人,由管资产升级为管资本、管资源,为国企改革提供机构保障。
国资运营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作为区内经投公司、纵合公司、九化科技园公司等3家公司的政府方直接出资人,对被投资对象实施监管,代表区政府、国资办统筹分配全区资源,实现国有资本在层次化的基础上做大做强。
2.差异化定位。
明确不同板块企业的功能定位,确保国资运营公司、经投公司、纵合公司、九化科技园公司等主体的差异化经营,合理布局国有经济,集中优势力量提升国有资产的经营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主要目标
要通过国资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
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
通过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国有资本向资产经营(租赁)、实业开发、金融投资、城乡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集中,形成适合双台子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2.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依法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人员的决定权。
通过改革,切实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3.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
国有经营性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4.债务主体清晰明确。
通过资产、债务整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责权利明晰的法人实体。
明晰债务主体,是企业债务的从政府债务中剥离由企业承担,是政府债务的由政府承担,从而有效降低政府债务负担和财务成本,让财政更能集中解决民生领域的投入。
四、工作内容
金融投资与城乡开发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板块相对应的实体企业,力争将其培育成相应板块的龙头和骨干企业。
1.从明确职责入手,完善国资运营体系
健全投资、财务、产权等基础和专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发展战略、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风险控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国资运营公司按资本管理的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定位为行业特征鲜明的同业整合型和以处置不良资产为主要职能的资产处置型的全资(控股)公司。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二
摘要:在全球金融危机涌向实体经济的条件下,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已经倒闭或者面临倒闭#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困境直接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有着自身的特点,本文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效率。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现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最近,国务院专门就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了措施,可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融资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更加步履维艰,资金链断裂的现象不断出现,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统计,仅上半年,全国就有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且预计相当部分中小企业将面临生存困境。因此,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缓和中小企业目前的困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
(一)为企业投资提供保障。
投资者建立企业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要实现这一目标就离不开投资。
(二)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中,适者生存是企业成长的基本规律。首先,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将其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其次,企业要占领市场,搞多元化经营,也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再次,充足的资金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根本保障,每一项创新都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
(三)是弥补企业日常经营资金缺口的需要。
比如说经营与季节性关系较强的企业,季节到了,往往需准备一大笔资金,如果企业应收账款过多或季节性存货较多而手头资金短缺,企业就必须融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一)获得信贷支持少。
据统计,我国300万户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0%左右。全国乡镇、个体私营、“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占银行全部短期贷款的比重仅为14.4%。
(二)直接融资渠道窄。
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据中国人民银行20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即直接融资仅占13%。
(三)自有资金缺乏。
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内源融资,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据国际金融公司研究资料表明,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分别占我国私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和26%,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足1%。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融资渠道单一。
我国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有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银行贷款和股票股权上市等方式,但在实践中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机构的缺位和多元化债务融资工具的缺乏,使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还是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自身难以达到上市要求,因此通过股票股权上市等直接融资可能性极小,而民间融资市场发育程度低,仅仅依靠血缘和地域关系而非社会信用关系进行操作,难以发展真正市场化的融资活动,而且在一定程上扰乱了金融秩序。
(二)金融机构体制不健全。
我国虽已构建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但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仍然有限,实行严格的金融管制,导致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严重不足,限制了它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大银行追求贷款规模效益和风险平衡,又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品种相对较少,尤其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等外向型企业,强烈感到商业银行的服务已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三)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中小企业法规建设还很不完善,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对于信任和信用缺乏的我国来说,法律规范的不健全有时是致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对中小企业领导人没有一个完善的信用监督机制,中小企业在偿还债务与损失自己的信誉之间往往选择违约,因为在中小企业中存在少量假破产真逃债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法律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低,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恐贷心理。目前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这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的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性障碍,又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影响;既有外部环境不够宽松的因素,又有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中的问题。
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除了面对金融危机迅速采取相应的政策外,还要从长远角度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要从我国自身发展的特点出发,多管齐下,加强引导,提升服务,综合推进。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要想有效地从市场获得资金,中小企业必须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的素质。首先,要改良并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其次,要增加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中小企业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定期公布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并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联系,获得银行的青睐。最后,要增强信用观念,中小企业应该重新树立自身的形象,维护自己的信誉,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再融资创造条件。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三
20xx年,我国经济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是国际金融环境不容乐观,欧元区国家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中东地区_面不稳,美国市场仍旧未能走出低迷态势,从而影响我国的一大批进出口企业,导致国内经济局势不稳,gdp增速减缓;二是我国为抑制通货膨胀,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数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银行信贷政策紧缩;三是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困难。为保持我市经济增速强劲势头,给继续扩大融资规模带来新的挑战,据此提出以下目标:
(一)我公司全年担保融资目标为确保5亿元争取亿,并以此作为公司考核目标。
(二)鉴于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信贷政策的收紧可能会造成相当部分企业流动性降低,考虑到涉农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加之公司处于初创阶段,面对的客户规模较小,按业务增长幅度比例适度调高逾期代偿额,全年风险代偿率控制在8‰以内。
发展目标和思路是:通过不断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在继续保持公司现有业绩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业务,争取创出优异业绩,实现公司自身进一步发展。
(一)调整经营思路,拓宽业务领域。一是对符合党委、*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的新兴产业,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放宽条件给予支持。二是对各区县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培育扶持。三是积极加强与四川省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对市内涉农企业资金需求较大、超过公司担保上限,且母公司难以解决的,通过与省农担公司的联手,满足这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四是创新服务,探索有效解决“三农”信贷难的新途径。
(二)继续保持与现有合作银行良好关系,努力开拓担保渠道,积极争取更多银行授信。公司将针对银行在授信时提出的一些规定,继续与银行保持沟通,争取采取直接授信为主再授信为辅的方式,争取获得更多银行授信,开拓银行渠道资源。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密围绕市委、市*发展战略,在市经委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奋发图强,开拓进取,全力提高农业企业信贷增量,为确保我市“三农”经济持续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查清查实学校固定资产现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望财[2016]52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望江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望教财[2016]64号)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5月25日会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表、帐卡相符。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金结 副组长:陈祥发 刘玉良 方荣恒
组员:杨松宝 徐九毛 郭世进 刘金松 丁少建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小组
组长:陈祥发 副组长:杨松宝
组员:刘金松 丁少建 刘良洲 史松林 何铖华 华文
(一)清查时点: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二)清查范围:本校国有资产。
(三)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从2016年5月30日开始,至2016年6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登记自查阶段(5月30日至6月3日)。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小组逐室逐项重新登记、对账清查,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和盘亏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制资产自查清单表。
(二)现场核实阶段(6月6--8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产自查清单表进行核对,一是与自查情况核对,二是与财务固定资产账目进行核对,确认固定资产现存状况。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按要求办理申报手续,并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三)资产清查数据上报阶段(6月9--10日)。6月10日学校将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望江县凉泉初级中学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阳泉巿教育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局长高巨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冯素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教科、成教科、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具体协调组织并督促、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査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五
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小编整理了几篇供您参考!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 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 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八、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阳泉巿教育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局长高巨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冯素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教科、成教科、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财[2016]36号)等文件要求,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充实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开展,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管所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汇总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管所,财管所将全镇汇总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
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所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事实清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的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2-4月)。
1.研究制定全镇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1.单位自查。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58号、[2013]109号文件和国家林业局林场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国有苗圃改革和保障性苗圃建设,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苗木生产基地基本现状:
1、苗圃数量:**苗圃、**苗圃、福民苗圃三处。
2、**苗圃成立于1958年,面积114亩,可育面积93亩。年生产能力600万株。培育树种有红松、云杉、落叶松、白桦。向**圃成立于1953年,面积138亩,可育面积84亩。年生产能力500万株。培育树种有水曲柳、云杉、落叶松、樟子松。**苗圃成立于1975年,面积159亩,可育面积136亩,年生产能力300万株。培育树种有山槐、榶槭、文冠果、丁香白桦等绿化苗。
3、苗圃档案管理、资产情况、基础设施情况:档案室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对苗圃建立了详细的基本情况档案、苗圃土地利用档案、苗圃作业档案、育苗技术措施档案、气象观测档案、科学试验档案、苗木销售档案。**苗圃设施,办公室112平方米,种子催芽室15平方米、库房60平方米、晒水池一个(200立方米)、喷灌管道3190米、排水沟1680米。**苗圃设施,办公室140平方米,库房100平方米、喷灌管道1200延长米、排水沟1000延长米、贮水池一处(1000立方米)。**苗圃设施,办公室120平方米,库房195平方米、种子催芽室20平方米、档案室30平方米、土渠1300延长米、贮水池一处。
1、现有职工人数:**苗圃4人,主任1名、技术人员1名、档案员1名、更夫1名。**苗圃4人,主任1名、技术人员2名、更夫1名。**苗圃5人,主任1名、技术员3名、更夫1名。
2、职工参加社会保情况:匀参加了社会统筹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经营管理情况:
(一)积极对上争取,扩大国家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范围,加大国家对苗圃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全面提高苗圃的生产能力、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水平。
(二)认真落实营林局和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苗圃标准化和质量信得过苗圃达标竞赛活动。合理调整育苗树种比例,增加红松、山槐、紫椴、春榆、裂叶榆等短培育期树种苗木的培育比例,全面提高苗木的产量和质量,使苗木总产量达到2000万株以上,其中可供上山成苗产量达到200万株以上,满足本局造林、绿化用苗。
(三)强化苗圃技术管理。严格各项作业标准,提高科学育苗技术水平。坚持适时早播、早换,全面提高出苗率、保苗率、成活率和成苗率。新播抓好催芽处理、苗床表层改土、配置覆土材料覆土、芽前化学除草、间苗和追肥等各关键技术环节的作业质量,使新播作业达到出苗全、匀、壮的要求;换床抓好区划、施足底肥、苗木剪根、分级换床、合理密度、适时浇水等各关键技术环节的作业质量,使换床作业达到三直、四不、一适实的要求。即根直、干直、行直;不窝根、不露根、不下窖、不打辨;苗木栽植深浅适宜、栽后踏实不透风。
(四)推广应用废旧食用菌培养料转化有机肥再利用技术研究成果,全面改良苗圃土壤结构,培肥地力。
(五)大力推广普及有害生物控制、化学除草、苗木化控、机械化作业等先进的技术成果,全面提高科技对育苗生产的贡献率,保证苗木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1、山上人口近几年锐减,特别是青壮劳力减少,给苗圃作业造成劳力短缺,生产成本偏高。
2、办公室、仓库、苗木窖、种子窖等年久失修,对种子贮藏、机械存放有很大影响。由于建圃时间较长土质差,需加大改土力度。机械设备老化影响工作效率和作业质量,在抵抗病虫害、日灼等自然灾害方面还需加大资金。
五、加强苗木生产基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管理经验:经常开展技术员业务培训,提高技术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改善苗圃卫生条件,输通排水沟、对喷灌机组和管道设施长期维护保养。加植防护林,有效抵抗自然灾害。
2、对苗圃进行综合的合理区化,增设温室大棚、组培室、吸纳专业人才。把苗圃建设成为高效型、功能型,现代化苗圃。
3、由于劳力紧缺,组织生产难度大。为缓解这一问题,及需购置机械设备,如做床机、换床机、打药机、覆土机、起苗犁等设备。
4、加强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防控能力,重点作好常见病虫害防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好则任制,制定好防控措施,力争治早,治小、治了。制定好灾害性天气防治预案,如洪水、冰雹、霜冻等灾害的防控措施。备好各种所需物资,尽量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在生产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要充份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资金和技术管理,使生产和经营上质量、上水平、使之成为促进我局更好更快发展的原动力。
二o一四年六月五日。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融资活动应符合集团短、中期战略发展规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融资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实施融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完善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集团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3)审核子公司重要融资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4)集团对外担保的审查论证;
(5)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六条集团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融资项目的审批和子公司融资项目的审核。
第三章融资决策管理
第七条集团融资管理实行审核制、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实行审核制的融资活动包括:
(1)子公司权益性融盗:
(2)子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以外的债务性融资;
(3)子公司债务性融资金额在万元以上;
(4)子公司之间的互保活动:
(5)子公司对外担保;
(6)需审核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
第九条上述范围以外的子公司融资活动实行备案制。
第十条融资活动审核和审批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
(2)法律手续完善;
(3)上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4)与公司融资能力相适应。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审核制的子公司融资活动,根据子公司融资项目审核流程,按照方案提出、审查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四个步骤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方案提出。子公司的融资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融资款项的用途及用款项目背景情况;
(2)用款与还款计划;
(3)融资数量与债权人;
(4)担保方式与内容: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审查论证。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基本情况,对方案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需审核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按《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审核投资项目时一并审核融资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实行审批制的集团公司融资活动和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组保,根据集团公司融资活动审批流程,按照方案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三个步骤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方案论证。融资管理部融资管理人员经过方案论证后提出融资方案,最分管副总。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备案制的子公司融资活动,由子公司在实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提交备案材料存档,包括融资方案、合同、章程等。
第四章 融资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集团内的融资管理实行融资、资金运用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融资单位对触资活动指定融资活动执行人,做到责、权、利相对等,确保融资方案按计划实施。
第十九条融资活动执行人应定期将资金运用状况向主管领导作汇报。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对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对违反本制度进行融资的行为和融资管理混乱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融资结果评价和融资责任
第二十二条融资管理部对子公司融资结果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对融资方案因决策失误或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融资资金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当致使资产流失、严重亏损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融资活动的主管领导、负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融资管理部。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篇十八
不怕,小编已经整理好了镇国有资产清查方案。欢迎阅读。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
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 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
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 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八、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
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6〕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6〕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
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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