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其中所获得的所思所感进行的总结和反思。写读后感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修辞,以提升文章的可读性和感染力。这些读后感中有些写得生动有趣,有些写得深入细致,各有特色。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我利用寒假把借阅来的《狼孩》看完了,我记得这本书和我看过的《狼图腾》的纪实差不多,作者都是站在欣赏狼的角度来写的。
虽然我从未见过狼,但是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认为它不但会吃人,还狡诈、残忍。
但看过《狼孩》,《狼图腾》后,狼在我心中的位置来了一个360°大转弯,我看到了它们的团结、勇敢、聪明、甚至细腻多情,《狼孩》是因为人的自私把孩子丢到大森林里了,但狼捡到后不仅没有吃,反而还把他养大了成人了,可是贪婪的人类要狼族消失。
《狼图腾》讲了在人的贪婪、自私下把狼的地盘侵占了,狼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不得不迫不得已的去伤害人类,接着人类又要“打狼”,直到把狼群打到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才住手,作者在养了一只小狼贴身观察的时候,发现狼向往自由,它们的心是纯洁的,向往自由的,知道蒙古族为什么崇拜狼图腾吗?因为狼向往自由,使得战无不胜,草原的兔子通过狼的消灭,草才能长得旺盛起来,是狼制止了兔子的繁殖,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
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吧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有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是殊死拼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所以蒙古人才处处都有“狼性”。
这两本书里都说过同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模糊了人与狼的界限,现在人不是人,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狼,有的人说人比狼更狡诈且残忍,而狼反而比人更有情有意。再看看现实,作者哪里说假,一切真真实实地印证着这句话。
从我做起,对这个世界多奉献一点吧,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海豹历险记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有(法)黎达的8个短篇和(法)罗贝尔的‘海岛之迷’。
黎达是人性描写动物知识的大师,我爱好植物,我一直在想怎样写好人性化的植物观察日记。以下是我对学习她的写作模式怎样用于写植物观察日记的感想:
‘海豹历险记’中通过海豹领袖的曾孙史卡夫作为主角,带领着海豹家族,历经磨难,找到了幸福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怎样用植物群体中的领袖的历险来描写人性化的植物故事。
‘棕熊妈妈的管教’是棕熊妈妈毛粗粗怎样教育孩子成长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以某一个植物的妈妈,教她的种子宝宝成长的故事模式。
‘跳树能手’讲了一个小松鼠翎翎和小孩小让的故事,我也曾经用种模式来写植物朋友的观察日记,如果那一天能写出‘跳树能手’这样的日记,我想我的植物日记就能加精了。
‘会走动的‘大毛栗’’是用‘我’对小刺猬一家人言行的解释和翻译写的故事,当你对植物爱的深深的时候,你不知不觉会产生和它们交谈的感觉,把你想对植物讲的话写出来,我想这样的日记真情。
‘海岛之迷’既不是黎达的作品,又有它不同的风格,建议把它另行编辑。
以船长苏纳斯的‘联盟’号在海岛上所见所闻,‘海岛之迷’描写的‘会失踪的小岛’,‘三个真实的鲁宾逊故事’,‘二个漂泊到海岛上的人当上国王的故事’和‘幽灵岛的故事’,读起来联成一篇,情节曲折离奇,让人爱不释手。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埃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在我们学校的第4届读书节中,我选择了这本《海豹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黎达·迪尔迪科娃。她在写这本书时,曾仔细、透彻地观察过她即将写的事物,并且参考过许多有关著作来证明和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反应是:爽!好看,再来一遍!因为 这本书好看极了!并且,我们能够容易理解故事要转达给我们的意思。就是遇到难以理解的地方,故事后面一般都有注释。
这本书不但简单易懂,而且故事也十分精彩,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更是浅显易懂。暂且说第一篇故事吧!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这样一件事:一群海豹在北冰洋过着快活﹑壮丽的日子!可后来,鲨鱼的追杀﹑白能的袭击﹑猎人的猎杀﹑箭鱼的凶残杀害,让他们家破人亡,苦不堪言。也使他们做出一个决定: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居祝他们经历了艰险,克服了种种障碍,终于到达了一片乐土……这则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生活中,做各种事情都会有一定的难度,要想方设法克服这些困难,坚持不懈,你一定会成功的!
在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海豹史卡夫,因为他聪明伶俐,临危不惧有时海豹家族中的下一代首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我愿在书山中奔路,像一匹野马;我愿在学习的海洋中遨游,变为一只游得最快的小鲸鱼!
嗯!没错,游遍天下书为伴。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达尼尔·笛福在他的不朽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中,塑造了一个勇敢,坚强的伟大人物,他唤起了青少年读者的好奇心,成为了青少年朋友心中的榜样。
而在《孤岛历险记》这本书中,也存在着许多令人钦佩的小“鲁滨逊” 故事里的主人公的经历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8—14岁的学生乘船外出游玩,不料缆绳被松开了,不幸被刮到一个小岛上,他们无比的勇敢,毅力和智慧,战胜了一切困难,在岛上整整生活了两年,最后终于回到了祖国和亲人的怀抱的故事。
当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一分一秒不为这群孩子担忧,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又不得不被他们这种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敢精神所震撼,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大人,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4岁,可他们却能和大人媲美,真不愧是新一代的“鲁滨逊”呀!
比起自己,可真让我羞愧到了极点。平时,我连一点点的困难都克服不了,遇到了大热天,我就待在空调房里不动;遇到难题,就急着请教别人......根本就一点苦也吃不起。要是换成我漂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我想我早就葬身海底了,哪儿还会有机会再回到祖国和亲人的怀抱啊!
他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鼓励着我勇往直前,我相信自己以后遇到困难会积极面对,努力去克服,他们能够做到,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做到。我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发挥出坚强的毅力和勇气,做一位真正的当代“鲁滨逊”,也来读一读这本书,从中汲取力量,做一个遇到困难,绝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七
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八
读了这篇童话后,我感到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姑娘,她特别聪明,爱动脑筋.当红心皇后叫爱丽丝和她玩球时,她采用了特殊的玩球方法,用红鹤作球棒,把刺猬当作球,居然赢了皇后。
通过这件事说明:只要肯动脑筋,坏事往往能变成好事.学习也是这样,只要勤思考,就能打开成功的大门!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九
大家都读过《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这两本书吧?如果没读过,那一定认识一会变大一会变小的女孩爱丽丝,有一个女孩,是爱丽丝的忠实粉丝,连名字都叫爱丽丝,我读的这本书,就和这两本书和这两个女孩有关,它的名字就叫――《嘘,别提爱丽丝》。
尤金小姐是一个走到哪都会闯祸的家庭教师,他被聘请到了纽约曼哈顿威露士夫妇家里教他们的女儿爱丽丝学习,爱丽丝正如刚才所说,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铁杆粉丝,而她的父母禁止小爱丽丝阅读和这本书有关的所有书,就连书名都不能提,尤金小姐、爱丽丝、和爱丽丝的舅舅蒂莫西一起克服重重困难,,帮小爱丽丝见到《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主角爱丽丝的人物原型:爱丽丝・皮森斯・里德尔・哈格里维斯女士。读完这本书,我开始佩服小爱丽丝了,一个十岁女孩的她有着格外丰富的想象力,还有非常厉害的动手能力,更有的是他坚持梦想的信念,出生在贵族家庭的她,并没有贵族女孩那种娇气的性格,自己最爱看的书被禁止提到和看到时,她没有和父母做对,而是自己私底下悄悄地进行着自己的秘密计划:做一个奇境。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玩成了自己的杰作:和疯帽匠一起用餐的桌子,一朵由伞改成的.巨型蘑菇,一只枕头做的毛毛虫……而这些东西的原料就是在家经常看到的报纸、木棍、木板、生活用品……你想,一个十岁女孩自己一个人动手花一年的时间动手做出来的,有两间教室那么大的奇境需要多厉害的动手能力呀!读到结尾时,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个问题:如果尤金小姐没有把报纸上的秘密说出来会怎样?不过我很快得到了结果:尤金小姐继续被威露士夫妇雇佣,叫爱丽丝读书,学法文,但唯一可惜的是,爱丽丝再也见不到那个心中的白兔先生了。
同学们,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梦想,哪怕再大的挫折都不要放弃因为总有一天,梦想会实现。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因追逐一只奇怪的白兔而掉进了兔子洞,开始了漫长而惊险的旅行。在那里,他遇见了公爵天人、柴群猫、帽匠、三月兔、素鸭、鹰头狮・・・・・・直到最后与扑克牌王后、国王发生顶撞,急得大叫起来,才大梦醒来。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我们要勇敢、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一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以及在他身上发生的一些故事。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在大人的眼里他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逃学这些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他捣蛋的方法还一次比一次厉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他虽然是一个很坏很坏的孩子,但也会做出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被罚粉刷墙壁,竟能想出好办法让小伙伴替他完成,并让小伙伴们拿各种各样的食物和玩具来跟他换一次刷墙的机会。这样一来,汤姆不光悠闲自在,而且一下子就收获了很多礼物。
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故事中汤姆与哈克再加上乔三人组成了一个团队逃到了荒岛上当海盗。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种种困难,但他并不灰心,也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向困难挑战,直到打倒困难为止。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我们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汤姆充满阳光的生活里也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二
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书。书中的小爱丽丝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爱丽丝漫游仙境》这本书描绘了在一个夏日阳光明媚的午后,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可爱女孩从兔子洞进入一处神奇国度,遇到许多会讲话的生物以及像人一般活动的纸牌,最后发现原来是一场梦。
开篇讲述了爱丽丝和姐姐读书时,看见了一只粉红色眼睛,穿衣服的兔子,奇怪的是,这只兔子还会说话!爱丽丝很好奇,于是一直追着那只奇怪的兔子跑,她跟着兔子跑过田野,来到一个矮树下面。兔子“嗖”地跳进矮树下面的一个大洞里,爱丽丝立即跟了进去,于是,便展开了一次奇妙的'冒险。看到这,我喜欢上了爱丽丝,是啊,爱丽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就不由自主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三
tweedledum和tweedledee。
孪生胖兄弟是书籍《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的人物,他们正好是镜子的两面,在爱丽丝遇到他们后总是说着一些“二元论”调调和英语语法里虚拟语态来搞怪的逻辑辩论。
可惜这对兄弟在片中被红桃皇后当做插科打诨的小丑,爱丽丝也搞不懂他们大智若愚的胡话。
而原著里为爱丽丝指路的,应该是柴郡猫,当爱丽丝在岔路上不知去向时,柴郡猫说:“如果你都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那去哪里都是一样的。
”此类逻辑也是原著的一大特色。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四
《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梦见自己掉进兔子洞,并且发生了许多小故事。
这些小故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老鼠给爱丽丝讲故事这一段,老鼠讲的这个故事很长又让人伤心,但是,老鼠还是讲了下去。爱丽丝却没有认真听讲,老鼠被爱丽丝气走了。爱丽丝想让她的猫迪娜把老鼠抓回来继续讲故事。结果爱丽丝旁边的小鸟都走了,因为爱丽丝不但没有好好听讲,还想让迪娜把老鼠抓回来,说迪娜抓小鸟才好玩。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刚看完《爱丽丝漫游仙境记》,故事情节奇怪,讲述了好奇的小姑娘爱丽丝做了一个神奇古怪的梦,在梦里,她一下子变得像毛毛虫一般大小,一会儿大得连房子都装不下,还与动不动就砍人脑袋的扑克王后打槌球,和会笑的猫一起去喝茶,跟睡鼠、三月兔、猫匠举办的、永远喝不完的茶会……这本书是卡罗尔写的,写得那么生动,那么荒诞,让我很喜欢!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六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篇童话故事,作者是查尔斯·勒特维奇·道奇森,资料十分趣味。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秋天,爱丽丝坐在正飘着落叶的大树下看书。这时,一只兔子边看着怀表,跑了过往。“不好了,会迟到!”“这真是只希奇的兔子,我跟往看看怎样回事。”爱丽丝好奇的跟了过往。兔子一跳,消失在洞里。爱丽丝也随着下往了。这是一个既黑暗,又深远的洞。在掉下往的途中,爱丽丝看到了挂在洞壁上的舆图和挂着的梳子和镜子。
“咚!”的一声,爱丽丝四脚朝天,摔倒在洞底。她喝下了果汁,就变小了。进进了一扇门里。可是不知怎样的,她在吃了一些希奇的东西之后就变来变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她之后又到了扑克牌王国,由于对法院的`判决不满——由于一个馅饼而正法公爵。
在爱丽丝很生气的时候她又变大了,女王是决不答应有人比她还高大的,但由于爱丽丝实在太大了,她没有办法正法爱丽丝,于是女王用计使爱丽丝变小后决定和她进行一场曲棍球比赛,爱丽丝用尽了全力还是输了比赛,遭到了女王的追杀。就在扑克牌士兵攻击她的时候,姐姐叫醒了她,原先这是一场梦。对于她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次旅行,她自我也搞不清楚。
梦境不必须是真实的,真实是生活也离不开梦境,这说明在很多时候现实和梦境是分不开的。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七
轻轻地读起起著名的张帆叔叔的《财富号历险记》的时候,我就在一直想着:如果我是阳阳,生活该多么的美好。
阳阳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有勇气的男孩子,而他的表哥叫楷楷,对任何事情都冷静面对。因此,我最喜欢他们俩了。因为,我想当一个有着快乐童年的孩子。
我想当阳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用受任何约束,不用写那没完没了,又不会写的家庭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我就不一样了,平时不用说,英语、数学、语文~好不容易放了个假,又要被作业弄得魂飞魄散,挣扎地爬出来后,又落入妈妈的“狮吼功”中~那日子苦地还不如跳进黄河,一了百了。
阳阳还有一个天下第一的无敌好爸爸。这个爸爸本身就是一个开大轮船的,经常开轮船带着家人去看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我要是他的儿子,那别提有多快活了!阳阳又有一个天真的绝顶好妈妈,阳阳称她为“超级无人能敌的宝贝妈妈。”她是关心儿子的好人,连巴鲁斯都非常喜欢她。
而我不同了,爸爸时不时的都要去外地干活。妈妈则在家给我找好多好多作业,并且还在旁边唠叨着。
阳阳还有自己的小轮船,带上自己的兄弟,往上面一坐。那派头!我是没有资格跟他相提并论,小船一个也没有,我们俩真是天壤之别呀!
张帆大叔,你把我们想象中一个拥有完美童年的小孩子——阳阳的形象勾画出来。让我们可以向往窗外的世界。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八
放暑假了,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仙》。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兔子。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她走进洞里,在洞里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事。他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皇后要砍了爱丽丝的头的时候,爱丽丝就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时,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中可以像她一样机智勇敢。
读书不仅仅是给我们带来了快乐,还提高了我们的作文水平,它会帮助我们成为一个懂得爱、有情怀的人。
当我看到爱丽丝掉进一个洞无底里的时候,我感到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情,可爱丽丝不这样想,她认为这是锻炼胆量的一次机会。她遇到困难时会哭泣,可她马上会批评自己,让自己勇敢起来。这时想到我自己也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害怕的事情很多,比如晚上睡觉怕黑,总是开着灯。我遇到困难时也会哭泣,总想让父母过来帮助我、哄我。
爱丽丝机智勇敢、碰到问题慎重考虑的精神值得我学习。以后我要遇到困难时就拿出爱丽丝的精神,把困难看成锻炼自己的机会、然后鄙视自己的胆孝鼓励自己振作精神去战胜困难。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她还很有爱心。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不再是以前爱撒娇的小孩子了,我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独立,不让亲人担心;我还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攻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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