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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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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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区域、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以安全生产“五清”行动和大清查大整治为抓手,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评估、边整改、边提升,把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隐患整改、监管执法、追责问责等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三、责任分工

(一)二十八个专项整治指挥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村居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大检查期间,各指挥部负责人要每月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五清”行动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责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

(二)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逐级动员,明确重点和分工,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有效开展。对本辖区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责任,督促责任落实。大检查期间,各村(居)要每月分析研判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每月集中力量整治一批突出安全隐患问题,每季度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监站。要综合运用督导服务、明查暗访、突击抽查、考核巡查等多种方式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是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等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没有真正传达到基层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和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四)各企事业单位。要对“自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大检查期间,不间断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重点检查行业领域

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大清查大整治,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行业领域:

(一)消防安全方面。重点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鞋服企业)、高层建筑、建筑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化娱乐、旅游景区、老旧街区、仓储物流、文物建筑、涉医涉疫、人员密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重要场所火灾排查治理,紧盯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等用火用电用气火灾风险,加强日常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三(多)合一”等突出火灾隐患。要加强各自辖区内红木、鞋面加工厂和家庭小作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小火亡人”。

牵头部门:安监站

责任单位:统战办、派出所、教管办、企业服务中心、民政办、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城管办、道安办、文化站、卫健办、市管所等

(二)危化品方面。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加强危化品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突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

牵头部门:安监站

责任单位:派出所、企业服务中心、村建站、城管办、道安办、文化站、市管所等

(三)工贸企业方面。重点加强工贸企业(鞋服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一厂区内经出租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厂中厂”“三合一”等突出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冶金、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重点检查中毒窒息、高处作业、粉尘防爆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隐患。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企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市管所、林业站、村建站、环保站等

长输油气管道和电力设施方面。重点检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及时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违章作业、架空线路通道植物、建筑(构筑)物危及电力运行以及发电厂、变电站周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各类隐患,消除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电气火灾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企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管所、村建站、安监站、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城管办、道安办、供电所等

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旅游集散地、客运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

责任单位:道安办、教管办、村建站、城管办、企业服务中心、文化站、市管所、农业服务中心、安监站等

交通运输方面。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加强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大型包车等安全监管,加大对超员、超速、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非法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强化客运站安全检查,严禁疲劳驾驶,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道安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企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卫健办、民政办、教管办、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水务所、文化站、城管办、市管所等

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市管所

责任单位:文化站、企业服务中心、村建站、城管办、安监站等

建筑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严查作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盲目承接相关业务,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农村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村建站

责任单位:道安办、水务所、自然资源所、安监站、企业服务中心等

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检查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整治市政道路、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学校幼儿园、商场、重点路段等燃气管道老化、施工影响、违章圈围占压,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非法倒装、野蛮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村建站、道安办、教管办、企业服务中心、市管所等

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校车等)方面。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教学场所,学生校外住校和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礼堂、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教管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村建站、道安办、交警中队、卫健办、市管所等

同时,涉医涉疫场所、民俗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及旅游、房屋结构安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寄递、物业、危险物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商贸市场及大型综合体、养老院及福利机构、民爆器材、渔业与农业经营体、农业机械、水利及水电工程建设、林业木材加工、小水电站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排查整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主要内容

围绕我镇政府具体部署,推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

(一)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每月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是否主动协调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分兵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办是否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督促本辖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

(三)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及时明确责任;是否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实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对直接关系安全并已取消下放的事项,是否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对一线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是否及时纠正等。

(四)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是否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是否搞“挂名”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是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六)开展安全生产大清查大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定期组织分析本辖区、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是否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整改到位;是否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危化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工贸、铁路、森林防火、防汛备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一厂多租、一楼多租、一楼多企”、城市老旧小区和农村老旧住宅房屋用电、电动车集中充电、农村自建房等安全难点难题;是否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落实评估分类、分级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四个清单”管理;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等。

(七)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准入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是否严把安全关,是否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等。

(八)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盲目承接相关业务的问题等;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

(九)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加强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存在未经培训合格的上岗人员;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各有关部门是否将生产经营单位用工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城镇燃气无证经营、混凝土搅拌车无证运输、农用车辆非法载客、客车渔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是否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加大曝光力度,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权力寻租等。

(十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强化精准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确保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是否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是否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非煤矿山、违法违规企业是否采取停止供电、现场盯守或巡查措施等。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配齐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是否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否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等。

(十四)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是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特点,持续采取“六个一”(一份安全公开信、一次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一系列视频调度、一批短信微信、一批视频监控、一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和小分队、专家指导服务、在线会诊、视频调度巡查等方式,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指导细化具体大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内设机构,实化大检查实施方案,指导推进本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本部门自查自纠,切实纠正个别部门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等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生产整治合力。

(二)加强统筹调度。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又要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有效开展。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老旧小区消防提升、鞋业企业专项整治、铁路沿线隐患治理、大清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深层次的矛盾问题。要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发挥好专家团队、技术干部等力量,提高大检查精准性、有效性,不得随意向基层和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三)加强问题整改。要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现场处理并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视情提请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发现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集中攻坚、彻底根治。大检查期间,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分别填入“四张清单”(附件),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动态清零”。

(四)加强追责问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要紧盯“五一”、国庆等关键时段,对不放心的薄弱部位和环节驻点盯守,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地方主流媒体宣传优势,综合运用各类媒介拓宽渠道,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全镇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三觉镇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各村、各部门、各企业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村委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事故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0日,各部门、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各村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镇分管领导组织对分管领域进一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检查重点领域和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气(液化气)点、加油站、学校、医疗机构、餐馆、宾馆、特种设备、水库池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一)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道路运输等关健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围绕超许可经营、加油站防火距离和维护检修管理等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加油站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二)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经销、燃放、应急救援等环节的监管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和燃放等有关规定,防止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三)道路交通∶严厉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载客行为;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特别加强对水面交通的安全检查。(四)建筑施工∶重点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检查。包括工地门口:1、是否摆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警示牌;2、是否挂设四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管理与责任制:1、是否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2、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有无安全教育制度,有无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有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无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有"三定"(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特种作业:升降机工、搅拌机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标志:有无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等。(五)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督查;检查安全疏散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学校安全隐患要全面细致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六)特种设备: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的监管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等的监管检查。(七)煤气(液化气):重点检查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大罐换小罐等现象。(八)加油站: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二证一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无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主要负责人、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上墙等。(九)学校:重点检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硬件措施、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方面。(十)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和时间、收费标准等挂在明显位置;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医疗设备是否定期检查,有维修、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等。(十一)酒店、宾馆: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员工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记录;从业人员能否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菌、消毒、防疫设备设施及用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洗浴、健身场所是否放置安全须知及有关警示牌等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街委会、各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村委会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机制。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

(二)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制度规定不健全、不落实,设备设施不完好,违章生产、违章操作等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检查和督查结束后,各村委会、各单位、各企业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于2020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镇安监办。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两会”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良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大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对“两会”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特成立“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罗 冬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建度 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罗再慧 向阳派出所所长

蔡 淦 天峨县森林公安局龙滩派出所所长

黄柳翠 向阳司法所所长

杨胜刚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

李 磊 镇农机站负责人

谭立成 镇林业站站长

向 卫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彭义龙 镇食药监所负责人

镇陆上、水上交通协管员

各村党支书、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王建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业进行整顿或是予以取缔。

(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采购、储存、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储存的情况;零售点专店或专柜、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检查“两会”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出售、私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三)矿山行业安全检查:深刻汲取南丹县“10·28”矿山坍塌事故教训。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不批准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不供电,不发营业执照,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二是全面查处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对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相关机关处理。三是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小矿。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企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超通风能力生产、未通过“三同时”审查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监管部门收回所有证照;对拒不停产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依法吊销所有证照。四是加强矿山行业安全管理。非煤矿山全面排查冒顶片帮、坍塌、透水、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一面墙”违规开采行为整治情况;重点排查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水害、顶板、火灾、机电、运输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加大对山区公路临水、临崖、窄路、急弯、长坡等险要路段(点)的隐患排查;检查农村微型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治理情况;检查摩托车超载、超速、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摩托车查处情况;检查车辆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客运车辆和单位车辆安全检查检测情况,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要加强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检查船主、驾驶员、渡口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检查龙滩水电站重点库区内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特别是要检查学校周边渡口安全管理情况,确保学生渡河安全;检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和打击非法载客的落实情况;加强水上交通监管,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医院、养老院、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防止火灾和液化汽中毒事故发生。

(七)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旅社、饭店、粉店等,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食品市场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们吃上安全放心食品,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级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在春节前亲自带队开展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仔细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做好“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两会在即,越是在关键时期、特殊阶段,要讲政治、保稳定,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好关口、守住阵地。切实把广大干部的思想意识统一到齐心协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总的任务要求上来,统一到特殊时期“抓落实、保安全、度佳节、促开局”的形势任务要求上来。要针对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处置队伍和人员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2020年春节将至,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敏感时段,为做好我镇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预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一季度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区、全市和城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全力抓好我镇各领域岁末年初、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深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层层筑牢安全防线,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坛洛镇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姚泽、镇政府镇长李民红担任,副组长由各班子领导担任,并负责带队督查各分管的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坛洛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坛洛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潘佩雄兼任,成员由镇安委办成员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工作内容

(一)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继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把安全隐患排查、监控、整改放在首要位置,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对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集中人力物力,落实责任进行全面的治理和整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隐患,必须及时完成整改;对不能在短期内整改完毕的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跟踪监管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

镇国安站要严肃通报近期一些矿山行业的典型事故,严厉打击节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落实冬防措施,要深刻吸取湖南浏阳烟爆事故教训,严格打击销售旺季突击生产、冒险作业、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黑窝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持续深化大型冶金建材、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同时,要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镇国安站要深刻续集接连发生的广州“12.1”、厦门“12.12”地铁施工路面塌陷事故教训,对辖区在建工程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髙风险点的安全管控。

镇国安站要严厉打击罐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等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监管;要深入群众中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和中毒救助知识宣传教育,严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镇交通站要强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超载超限和无证非法营运、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客船游船、客运站、码头等方面监督检查。

镇消防站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纸箱仓库等场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坛洛派出所要加强节日期间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做好应急准备,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管控力度。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加强各类客运索道、大型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社备隐患排查;持续深化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机一级涉及水电气热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春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进一步强化地方防灾减灾主体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和提前研判,密切关注霜雨冰冻、寒潮、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信息,加强会商,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对冬季森林火险等重点地区的火情监测巡护。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人员。镇班子领导每人负责检查若干个企业项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各村也要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摸排。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同时,由镇政府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督促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各班子成员检查情况于1月23日前汇总上报镇国安站:各村(社区)于1月22日前上报。

(三)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应急预案的补充完善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及时有序应对。

2.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镇安监办实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并做好安全生产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预测、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做到闻警即动,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有效组织事故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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