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是我们生活中的朋友,他们的互助和关怀让我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如何进行阅读理解是我们提高阅读能力时需要关注的问题。“总结是成功的阶梯”,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一
[1]蔡菁.索赔.劳动权损害赔偿[m].北京:群众出版社,.1.
[2]董保华.名案背后的劳动法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3.
[3]张朝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9.
[4]吕忠梅等.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1.
[5]余元玲等.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7.
[6]刘左军、洪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10.
[7]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8]李俊.产品质量法案例评析[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
二、期刊。
[2]吕忠梅,张宝.环境问题的侵权法应对及其限度——以《侵权责任法》第65条为视角[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2:106-112.
[6]代杰.非典型环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初探[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3:1-4.
[10]刘璐,缪宇.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举证责任的分配——《侵权责任法》第8章“环境污染责任”的理解与适用[j].政治与法律,2010,05:28-36.
[11]王莘雅.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受害人的举证责任[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1.
[12]谭向阳.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行为[j].法制博览(中旬刊),,01:257.
三、论文。
[1]张书芳.装修污染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案例分析[d].甘肃:兰州大学,2011.
[2]刘晓静.室内装修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11.
[3]张斯琴.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案例分析[d].甘肃:兰州大学,2011.
[4]安金珠.我国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研究[d].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11.
[5]林凤超.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11.
[6]李维.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11.
[7]徐宝童.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研究[d].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1.
[8]贾云云.海上运输管线泄漏污染损害侵权责任研究[d].辽宁:大连海事大学,2012.
[9]李沫.论住宅装修污染的侵权责任[d].辽宁:大连海事大学,2012.
[10]于林川.论民法视角之下的环境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推定[d].新疆:新疆大学,2012.
[11]杨钦.环境污染侵害排除民事责任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二
一、卫生统计质量的新概念
卫生统计质量一共包括卫生统计服务质量和卫生统计工作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一个来解释,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也可以说是卫生统计的服务效果,他包括多种质量的特性,可以反映卫生统计在技术方面的水平、在整体管理方面的水平和在统计服务方面的水平。卫生统计工作质量其实就是和卫生统计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与统计服务质量相关的人员配置、设备的采购和经费的多少等。还有技术工作和思想工作能对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保证到什么程度。其实,这两方面并不完全对于对方而存在,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由工作的质量决定,而服务质量又是卫生统计在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卫生统计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保证工作质量,应该在以工作质量很好前提下,来保证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影响卫生统计质量和控制的因素
(一)有关部门对卫生统计质量的重要性不够重视
部分单位对于卫生质量的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既没有足够专业的人员来专门进行卫生统计的工作,而且工作的环境、设备都不够齐全,待遇也不够好,所以有的人即使有能力也不愿意去干。但是,卫生统计的最初阶段是对于数据的收集,而所收集的数据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卫生统计最终的质量。以医院为例,目前有些医院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强,在填写统计报表时存在填错空或者漏填空的情况,使收集的原始数据本身就存在问题,最后医院或卫生局的卫生统计工作将变得更加困难,而且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这就影响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二)卫生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够
卫生统计是一项对专业技术性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的工作。它不仅要符合一定的活动规律,而且还要遵循统计学的一般规律。以医院为例,医院不仅要找统计学专业好的',还要考虑其是否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但我国目前卫生统计人员大多分成两类,一类是医疗经验丰富的老医生或老护士,转行来做卫生统计人员,但是他们没有统计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另一类是刚从经济类或是统计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他们拥有卓越的统计学类的知识,但是医疗经验和知识基本为零。这就导致我国卫生统计人员在医疗和统计方面的知识结构不够统一,不能保证医院的卫生统计质量。
(三)卫生统计的环节和资料过于分散
比如,医院的统计环节包括挂号、就诊、拿药、检查、住院等一系列的看病过程,十分繁杂并且每一个环节的数据都与最后卫生统计的质量息息相关,一个环节的数据不够准确就会影响整个统计的最终结果。但是在一些医院的统计室里,只包含上述所有环节中的一部分环节的数据,其他的数据都在与其相关的不同的科室,这就使得统计的数据资料过于分散,不利于统一的比较核实,这就容易引起最后卫生统计的片面性从而影响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卫生统计信息化程度不够全面
信息化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信息的资源共享,有些单位网络服务不够发达,不能将信息及时共享,而且缺乏信息统一的标准和信息一体化的设计,统计的信息不够全面,信息系统所产生的大量数据没法形成共享,就难以被有效的利用,降低了处理信息这项工作的效率,所以信息系统整体的功能也被影响了,也就是影响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三、提高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增强有关部门对卫生统计质量的重视程度
应该大力向各个单位宣传卫生统计的重要性,特别是领导要重视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的工作,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可以适当的提高卫生统计人员的工资来吸引一些专业技能十分优秀的人前来应聘。并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加强现有卫生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和专业素养,健全相关的机构,使卫生统计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二)增强卫生统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各单位应该将自身的特点和我国卫生改革的情况结合起来,对卫生统计人员进行医疗方面和统计专业方面的知识素养的培养,可以建立专门的培训班,分为与卫生统计有关的基本医疗知识培训和统计学知识两门课程,不需要所有的人都培训所有的课程,只需要根据每个人的需要来上课,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人员的知识强化,提高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再就是要提高卫生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让他们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每一次数据处理都要认真,不能粗心大意导致数据不够准确,这样可以通过减少人为的失误,来提高卫生统计的质量。
(三)建立专门的卫生统计资料管理室
因为过于复杂的环节和过于分散的资料都不利于最后数据的统一处理,所以应该先让各类统计数据来源于各单位,所以应该先在各科室登记好原始数据,然后设立专门的人员将其放置在专门的地方并进行定期的检查,这就可以及时的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准确的原始数据资料,最后在需要进行卫生统计最后处理时,相关的科室就可以相互结合起来,将数据作比较和核对,使资料可以统一起来,这样可以加强卫生统计的管理,确保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深入普及卫生统计的信息化
实现信息的统一共享,各个科室应该定期的一起举行一个会议,将这一段时间所产生的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和共享,使这些统计数据形成一个有效的循环圈,并在其中快速传递,并建立信息咨询服务,可以在网络上设立一个平台,有专业的人员在那里。在相关人员遇到问题时能有处可寻,大大的提高了卫生统计工作的效率,也就提高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卫生统计与各个单位的管理工作息息相关,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并且对各单位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卫生统计的质量的管理并加强对其的控制,使卫生统计质量在现在的基础上能有较大提高,这样就可以促进各个单位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卫生局进行统一的管理。
作者:刘慧影单位:辽宁省鞍山市卫生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三
1、()指出了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有过度供给的可能,因此尽可能地优化政府规模,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公共服务的供给问题,对于政府失灵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a.唐斯政党模型
b.官僚预算最大化模型
c.官僚动机的机构塑造模型
d.古诺模型
2、 成本有多中分类方式,按成本与产品生产的关系可划分为()。
a.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
b.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c.可控成本与不可控成本
d.直接生产成本与间接生产成本
3、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评标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基础性规定,其中不包括()。
a.《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b.《民商法》
c.《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d.《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4、法律监督的客体分为()。
a.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
c.公民
d.公权力的拥有者
5、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可以划分为以下哪四个阶段()。
a.探索初创阶段一快速发展阶段一里程碑阶段一规范完善阶段
b.探索初创阶段一慢速发展阶段一快速发展阶段一规范完善阶段
c.探索初创阶段一慢速发展阶段一里程碑阶段一规范完善阶段
d.探索初创阶段一快速发展阶段一规范规整阶段一不断创新完善阶段
6、采购的最终目的在于使企业自身具有竞争力的同时,也使供应商增加价值,因此现代采购决策的本质是采购()。
a.供应链
b.战略合作
c.企业实力
d.竞争力
7、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行政复议机关
c.公安机关
d.行政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
8、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a.10年
b.20年
c.50年
d.70年
9、 消费者产生的收益的正外部性()。
a.群体意识
b.购买公共产品
c.公地的悲剧
d.过度消耗资源
e.污染
10、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
a.人合性
b.筹集资金的封闭性
c.公司资本不等额性
d.股东人数限制性
e.股权转让严格性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四
摘要:
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从卫生法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强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课程的专业定位应是:卫生法学课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职业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教学和学习使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遵纪守法,监督执法,抵御违法行。所以,课程也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内容,对专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课程的内容定位
根据卫生法学的学科和专业定位,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内容[2]。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突出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入专业、行业等的特殊法学问题。兼顾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用以提高医学人才相关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加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早在,教育部就发文要求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起,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至今日,全国高校都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许多学科也都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目前全国所有的医药院校和一部分综合大学都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该课程也成为医药院校相关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卫生法学的教学上,一些院校进行了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试点改革,比如引进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学校教学安排还不尽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以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没有得到较大提高,教学效果较差。笔者在教学中也进行过一些教学改革的尝试,但不够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较弱。因此需要对该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
(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现代医药卫生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管理知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从我国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及学生培养状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好,实践能力相对不足的缺陷。因此,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课堂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严格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医药卫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深对卫生法学教学中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掌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现代卫生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卫生法学的新兴性、边缘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课程就理科而言,属文科课程;就文科而言,属理科课程的特性。在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与改革的方案设计时,必须文理兼顾。既要发挥自然科学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保证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视人文科学内容的重要性;也要发挥人文学科“以人为本”的优势,规避各门课程联系松散,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因此,设计并进行由传统“满堂灌”到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完全自主“问题导向学习法”的实践教学与改革的完整尝试才能揭示卫生法学课程教与学的客观特殊性及启示作用。
(一)课程常规教学
和任何其他学科课程教学一样,卫生法学课程常规教学是不可完全抛弃的,还是需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分别按传统全板书讲授和ppt及多媒体辅助讲授教学方式进行。并按教学日历授课、布置复习题、思考题和作业,按期进行期末考试。
(二)课程实践教学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行优选,实践内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实践教学选择在学生已经掌握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旁听法庭审理、开设模拟法庭、参观卫生监督、防疫、药品食品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部门,加深学生对卫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庭审观摩:主要通过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医疗纠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的旁听观摩,亲身体会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神圣,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的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的积极性。
案例讨论:由教师选择医疗事故、药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医等方面的相关案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卫生法学知识进行讨论或相互辩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观见习:组织学生到卫生监督机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参观,由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人员讲解卫生执法监督程序、观看执法监督相关文书,了解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增强感性认识。
听讲座:聘请卫生法学专家、卫生管理实际工作者或律师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卫生法热点问题、讲解前沿动态和在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的卫生法适用情况。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职业经验。
讲专题:由学生根据学习重点和难点,自主讲授和讨论。将学生自愿组合为学习小组;然后选择卫生法学的近期社会热点问题,把课程内容分解、组合成单元内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探究和解答,最终形成专题讲座,交叉讲专题和听讲座。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查询文献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探讨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教师只发挥把握方向、布置任务、归纳总结的作用。学生课堂外的学习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的时间;学生课堂上讨论、讲解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解的时间,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模拟法庭:主要由教师选择经典的医疗纠纷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辩论、质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能产生辐射功能,也是间接对学校的其他专业学生进行卫生法治教育。
四、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一)有充足实用有效的.案例库
这是开展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案例讨论的基础。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分组讨论、热点焦点问题分析、教学评价,都要运用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说明、分析、讨论、考核,因此,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足的案例储备,并需要对案例按照内容、难度、类别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结构完整的案例库,并逐年扩展和完善[3]。案例库应当具有下列特点:全面:即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全面容纳卫生法学的各部分内容,具有全面性;新颖:是指案例库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论动态、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法规等,具有时代性。精准:是案例库选择的案例文字要精炼,内容要精确,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综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选案例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是联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纽带。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鉴于卫生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一般法学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区别,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应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以满足和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卫生法学教学特色[3]。
(三)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素质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作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当既具有深厚卫生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卫生法学的实践经验这样的综合素质。在理论上,既要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也要掌握医药基础知识;在实践上,既要具备法学实践经验,也要熟悉医药卫生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际卫生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驾驭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而目前,我国卫生法学师资队伍薄弱,有的教师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的教师是医学专业毕业,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药卫生知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和医药学教育[4]。同时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为此,必须对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老师进行多方面培训,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教师;同时,也可以从实践教学基地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卫生法学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互为补充,互相学习,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卫生法学教学目标。
此外,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奠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和必要环境,才能使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实践教学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进一步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因此,我们应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办学理念,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强化和优化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不是对实践的简单模仿,也不是对卫生法学理论教学的单纯检验,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规律,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满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既全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樊立华.卫生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3.
[2]吴崇其.卫生法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8-13.
[3]何宁.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设计与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30(2):208―210.
[4]杨芳,周新生,潘荣华.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4):10―11.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五
提要:造价工程师对建筑市场应有清醒的认识,能针对建筑市场现状,从完善法律体系、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自我行为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推动建立规范化的建筑市场。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入wto后与国际惯例接轨等的需要,造价工程师应积极推动建筑市场的规范建设及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创新,使之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的机制。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与需要有较大的差距。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造价管理问题及在规范建筑市场中怎样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试论如下:
一、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的现状。
1、造价工程师在建筑市场的法律地位较弱。造价工程师的任务是: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实际上,造价工程师并没有完全介入工程造价管理,在人们的心目中仍然是编制预算书的预算员。因为,其法律地位并没有象监理工程师那样有明确的界定。第279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所以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管理有法可依。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标底和企业报价、工程结算、决算审核工作,预算员都可以担任,建筑市场各主体方没有造价工程师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造价工程师在建筑市场造价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工程造价容易失控。
(1)招标投标中的不合理竞争招标投标的本意,是通过公平竞争把工程项目交给有实际经验,业绩显著,资质符合工程项目条件,对工程造价有着实际的、较好的管理水平的优秀承包商去做。从而打破行业、地区的分割和垄断,消除惰性,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地控制。但是,不能否认当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的竞争,关系户工程、人情工程、行业保护、地方保护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了这样的不良环境,承包商自然将工程造价控制置于脑后,什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自己的利益才是最最重要的。这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无法控制。
(2)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掩人耳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投资渠道的多元化,一些公共项目的投资也不再是国有一家,私有资本的介入能使我国经济建设资金更多,本来是件好事,但有那么一些投资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采用掩人耳目的手法,使业主和承包商明里是合同主体,暗里是一家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单价,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自己的利益、自己的需求随意更改,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还有一些人,自己既无技术,也无管理能力,利用关系挂靠到有建设资质的单位,以别人的名义投标。在合理低标的定义还不够确定的今天,凭借低报价中标。拿到工程后自己既无经验,又无能力,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更是无从谈起。然而凭有关系、有手段,使各方围着他的指挥棒转。这就给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样的弊病亦使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建设非常不利。
(3)随意修改原设计有些业主为了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在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上,趁机向国家多要投资,任意改变设计单位的文件。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迎合长官意志随意修改原设计,增加、扩大工程项目,提高设计标准。有的工程项目为了容易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采用上报工程项目规模小,投资少的不正常手法。一旦获得批准,又是修改设计,又是增加投资额。
还有的承包商在低价中标后,没有能力按照承诺的`单价完成工程项目,只得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与业主、设计代表串通,通过修改原设计,增加新项目企求再捞实惠。
以上所述的设计修改都是非正常设计更改,都会使工程项目投资额增加,工程造价控制形同虚设,对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破坏巨大。
(4)造价工程师没有实权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是在工程质量得到监理认可后,造价工程师审核工程数量是否符合施工实际,最终计量支付的决定权在总监理工程师手上。即使是工程结算,造价工程师亦只是一个算账的工具,结算数额的决定权在业主代表那儿,造价工程师无法左右施工期间的工程款的支付,亦无法左右结算款的支付。工程造价控制难以实施,这是造价工程师没有最终决定权的尴尬地位所致。
3、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的标底没人能监督招标投标中有一种以业主标底评价投标人商务报价的评标方法。这时业主的标底就成了检验投标人报价是否正确的唯一的“真理”。但是这个“真理”编制的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正确,是否有漏项,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的选择应用是否恰当,无人监督,无法控制。事前监督,容易泄漏标底。事后监督,生米做成了熟饭。
4、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责任无法贯彻在造价咨询活动中,造价工程师应当担负起责任,对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和行政干预,完全可以拒签,这是法律上赋予造价工程师的权利。而在现实中,由于建筑市场不太规范,法律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造价咨询单位为了自己能生存下去,能得到一点市场份额,只能看委托方的脸色行事。委托方如果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造价工程师还可以发挥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的作用。如果委托方坚持自己的主张,造价咨询单位只能片面迎合委托方的意愿,造价工程师就无法行使法律上赋予的权利,使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成为一句空话。
5、造价工程师还是习惯使用“定额”,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现行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标底和投标人报价的编制和审批,都以各部门、各地区发布的工程定额和相应的费用为基础。即使在当前有些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采用了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工程造价人员还是因为以前的习惯,不能脱开“定额”计价。由于“定额”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定价制度,“定额”只能体现社会平均计价水平,不能体现先进的个别成本。这种“定额”计价方式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当然亦与国际通用作法相去甚远,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参与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二、在规范建筑市场中造价工程师应发挥的作用以上是对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现状的一点浅显的看法,我们要规范建筑市场,就要改变这些不规范的做法,造价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政府宏观管理。为保障建筑市场的秩序和防范风险,政府只制定“游戏”规则。由行业协会制定准入制度,进行自律管理。凡是不符合准入制度的一律取缔,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坚决清理出场。由市场自行调节,将没有竞争能力的淘汰出局。政府主要靠政策引导,进行宏观管理。
2、完善法律体系。造价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不仅取决于造价工程师,还取决于各相关方面的条件,尤其是建筑市场法制的不断完善,使造价工程师不但有法可依,法律地位突出,造价管理和控制在法律上确定是以造价工程师为核心,使建筑市场造价管理不仅是造价工程师一方出力,而是各相关方面一起形成合力。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和执业人员要严加处置。从而完善法律体系。
3、规范市场行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已经建立,每一位造价工程师都应该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不做违法违纪的事,以自己的遵纪守法的行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以正常发展。行业协会通过制定系统化的规则、规范,来约束造价工程师的行为,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监督相关企业和执业人员,纠正其违规行为,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行为规范了,各相关方面的行为也规范了,就会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
4、造价工程师应加强学习,提高水平。随着我国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这样的形式,对造价工程师的要求更高了,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既懂技术又懂经济、既懂施工工艺又懂施工管理的全面的复合型人才。要想成为复合型人才就必须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技能。通过不断学习,勇于实践,把自己逐步造就成为复合型、知识比较全面、能胜任新形势要求的人才。我国加入wto以后,需要我们加强对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惯例,研究国际市场的相关计价方式,对于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或是国内市场对外开放,都是十分重要的。总之造价工程师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高速发展,才能与建筑市场规范化与时俱进。
5、建立造价信息体系网。国外工程造价信息发达,不仅政府、协会、研究机构发布有关造价信息,有些咨询公司和新闻媒体也发布有关造价信息、工程成本数据、造价指数和参考文献,并从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渠道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全面、完整的体系。而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才刚从“定额”中走出来,造价信息不论从内容到发布时间、发布渠道等方面都比较单一,信息量也很少,工程造价信息不发达,造成了造价人员对“定额”的依赖。造价协会应广泛收集、整理、发布造价信息,造价工程师亦有必要建立造价信息数据库,只有掌握了大量的有用的造价信息,才能使自己应该履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做得井井有条,才能推动建筑市场造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6、要参与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造价工程师不仅是计算工程建造成本,也要考虑前期费用与运营成本,甚至要研究构成一个项目的所有的和潜在的战略资源的成本,所以造价工程师应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只有参与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才能实施设计、招标投标、施工中的造价控制,也才能控制住因随意进行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建造成本的提高,从而推动市场向理性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7、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我国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的规则。作为造价工程师,应该把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己任,在日常工作中以《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则,使自己应该履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不违规,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实施。
8、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要树立良好的形象。造价工程师一定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模范。尽管目前的建筑市场还很不规范,但造价工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提供服务,不能以一己之私利去迎合委托方,而是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树立公正的形象。用良好的形象去赢得市场,这是市场规范化的需要,亦是造价工程师立命之根本。
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一个以造价工程师为主导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规范市场计价行为,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以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六
文章从关键能力的基本概念出发,论述了高等职业教育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关键能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即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理解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沟通能力。
高等职业教育;英语教学;关键能力;意义
一、引言
目前,我国正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的落脚点在就业这个重大的民生工程上,所以,职业教育要培养“为明天工作的人”,而为明天工作的人一定是具备“关键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关键能力”在学生职业生涯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能力。
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因为职业教育是各类教育中与经济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教育,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定的培养目标和特定的教育方式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但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的信息来看,在实际工作中,高职毕业生虽然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能,但是缺乏职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即“关键能力”。
在市场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在对外合作进一步加强的当下,高等职业教育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是当务之急并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关键能力”的概念、内涵和特性
“关键能力”也被称为核心能力、通用能力,类似于我国的“素质教育”,是一种在现代社会中对每个人的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都至关重要的能力,简言之,它就是指个人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及专业能力。
德国劳动力市场专家及著名职业教育学家梅腾斯(dietermertens)先生于1974年在一篇题为《关键能力—现代社会的教育使命》的论文中首次提出了“关键能力”的概念。
所谓“关键能力”,就是指那些与一定的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做出判断选择的能力,是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的各种变化的能力。
它强调当职业发生变更或者当劳动组织发生变化时,劳动者所具备的这一能力依然起作用。
由于这一能力已成为劳动者的基本素质,从而能够在变化了的环境中重新获得新的职业知识和技能。
这种“从事任何一种职业的劳动者都应具备的能力常被称为跨职业能力”[1],也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可携带的能力”。
“关键能力”虽然涉及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但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学者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
德国学者认为关键能力包括三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事物意义上的行动能力,即做事能力和智力成熟度;二是社会意义上的行动能力,即社会能力和社会成熟度;三是价值意义上的行动能力,即个性能力和道德成熟度。
英国学者认为关键能力包括六个方面的能力,即交流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个人的认知能力、计算能力、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运用现代语言的能力。
我国劳动保障部制定了关键能力的八项内容。
它们是“交流表达能力;与人合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革新创新能力;自我提高能力。
”[2]不难看出,不论是哪种理解和定义,对于关键能力而言,其内容大同小异。
“关键能力”是“劳动者从事任何一种职业都必不可少的基本能力,是职业技能和知识潜能的升华和延伸,是从业能力、创业能力的进一步抽象和发展,是人的职业道德、知识技能、创新精神融入劳动者素质的集中体现。
”[3]“关键能力”是“学生为适应今后不断变化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而获得的跨专业、多功能和不受时间限制的能力,也是为克服知识的不断更新或衰退而具备的终身持续学习的能力。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七
1、 合同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约定了仲裁机构,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应由()人民法院管辖。
a.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
b.仲裁协议签订地基层
c.被告住所地中级
d.原告住所地基层
2、影响采购成本的最直接因素是()。
a.市场供求状况
b.供应商的成本
c.供应商的生产技术
d.采购类别
3、 招标师暂缓注册超过()年的,应按初始注册的规定办理。
a.1
b.2
c.3
d.4
4、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a.14
b.3
c.7
d.5
5、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不包括()。
a.明确采购目标
b.组建采购机构
c.编制采购计划
d.进行采购预评价
6、 降低招标采购交易成本的方法包括()。
a.建立投标人信息库并及时跟踪维护
b.提高招标信息的透明度
c.加强设计及预算审查
d.完善招标文件范本
e.规范合同管理
7、 符合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的包括()。
a.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b.需要拆迁的,已全部拆迁完毕
c.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d.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e.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8、 招标采购的优化作用()。
a.有利于优化项目实施计划,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b.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经营机制转变
c.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9、 严格规范、监督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方式的选择的措施()。
a.严格控制缺乏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b.强化公开招标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
c.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推广电子采购、采购卡采购等新形式的政府采购
d.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
e.完善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机制
10、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的内容有()。
a.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b.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c.环境影响登记表
d.建设项目概况
e.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八
2017年招标师备考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中,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更有准备地参加考试,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关于《法律法规与政策》考试试题,欢迎参考练习,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按照采购标的的属性,采购方式不包括()。
a.工程采购
b.货物采购
c.服务采购
d.政府采购
2、 下列选项不属于招投标制度的主要作用的是()。
a.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明确招标师的责任和义务
c.健全市场经济体系
d.打击侵吞朽败
3、 一般来说,对于低支出高风险的瓶颈项目侧重降低()。
a.采购管理成本
b.采购价格
c.采购风险
d.采购数量
4、 下列选项属于宪法相关法的是()。
a.《公司法》
b.《合同法》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d.《城市规划法》
5、 具有标准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充分且技术成熟,采购需求易于用标准化的、可量化的参数指标描述,项目复杂程度低等特点采购项目的是()。
a.通用类采购项目
b.复杂类采购项目
c.单一类采购项目
d.混合类采购项目
6、《招标投标法》第65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
a.异议
b.质疑
c.投诉
d.申诉
7、《政府采购协议》的原则不包括( )。
a.经济主权原则
b.非歧视性待遇
c.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
d.透明度原则
8、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等内容。
a.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b.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9、下列属于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初创阶段内容的是()。
10、现代采购成本控制方法中abc分析法的a标类高值——指价值占采购总值()的相对少数标的,数量通常占采购数量的5%一l5%。
a.80%一95%
b.75%一85%
c.65%一75%
d.60%一80%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九
招标师考试备考之战已经开启,考生们知道《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考点有哪些吗?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招标师《法律法规与政策》练习题,供大家参考学习,预祝考生备考成功!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 ()是指产品从设计投产直到投入市场进入测试阶段。
a.引入期
b.成长期
c.成熟期
d.衰退期
2、 有关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叙述错误的是()。
c.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3、按照采购标的的属性,采购方式不包括()。
a.工程采购
b.货物采购
c.服务采购
d.政府采购
4、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a.30
b.21
c.28
d.15
5、 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叙述错误的是()。
a.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b.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c.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d.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6、分散采购运行机制下委托代理链的第一级委托代理关系是指()
a.纳税人与政府
b.政府与各级财政部门
c.各级财政部门与采购单位
d.采购单位与采购机构
7、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b.同时勘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c.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产使用
d.同时报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8、 市场经济的特点包括()。
a.市场主体的自主性
b.市场活动的竞争性
c.市场关系的平等性
d.市场运行的法制性
e.市场交易的开放性
9、 采购按照交易主体的国别和采购标的物的来源地划分,可以分为()。
a.服务采购
b.国内采购
c.货物采购
d.国际采购
e.工程采购
10、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a.公正
b.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c.合议
d.公开
e.回避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十
1、 影响采购成本的因素很多,下列选项不属于采购人内部因素的是()。
a.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及流程
b.采购类别及规模
c.采购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d.采购分包与批量批次
2、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
a.科学性
b.规范性
c.指导性
d.多样性
3、 在不同市场主体间横向流动的以()为主要信息,为市场经营决策、消费选择服务。
a.竞争
b.价格
c.供求
d.利益
4、 从契约角度出发,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成本下列选项不包括()。
a.准备合同的成本
b.达成合同的成本
c.履行合同的成本
d.监督和实施合同的成本
5、关于行政监督的`基本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a.职权法定原则
b.合理行政原则
c.程序防范原则
d.高效便民原则
6、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管辖。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7、下列不属管理基本特征的是()
a.系统性
b.人本主义
c.动态管理
d.以管理对象为核心
8、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的特征包括()。
a.全部股份等额
b.设立条件严格、程序复杂
c.股份限制转让
d.资合性公司
e.公开,性较强
9、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a.公平
b.自愿
c.公开
d.诚实信用
e.平等
10、招标投标的监督体系包括()。
a.当权人监督
b.社会监督
c.行业自律
d.司法监督
e.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一
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货物规格和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 )的方式采购。(09真)
a、竞争性谈判
b、询价
c、邀请招标
d、公开招标
标准答案: b
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大部分建设工程合同在订立过程中需要经过招标投标的环节,通常情况下( )为要约。
a、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广告
b、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c、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
d、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a b c d
标准答案: b
3、某开发商通过信函的方式向另一城市某承包商提出双方订立某项合同的`意思表示及合同的具体条件,但当承包商还未接到信函时,开发商就打电话通知对方取消该合同事宜,则开发商的行为属于( )。
a、要约的撤回
b、要约的失效
c、要约的撤销
d、要约的消灭
标准答案: a
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b、10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10周岁的少年将自家的电脑卖给40岁的张某
标准答案: d
-
5、仲裁协议的内容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一项是( )。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仲裁事项
c、仲裁的原则
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标准答案: d
6、民事法律关系根据( ),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a、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b、义务主体的范围
c、内容的复杂程度
d、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标准答案: b
7、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b、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
c、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
d、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
标准答案: b
8、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通常采用( )的招标方式。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询价
d、竞争性谈判
标准答案: a
9、根据《合同法》中有关规定,对已成立的合同生效要件存在瑕疵,须经有权补正人追认方为生效的合同称为( )。
a、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无效合同
d、效力特定的合同
标准答案: d
10、某省直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必须是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包括二级),甲(施工总承包三级)、乙(施工总承包二级)、丙(施工总承包一级)、丁(施工总承包一级)纷纷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与乙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b、乙、丙组成投标联合体,其资质等级应为施工总承包一级
c、若丙、丁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中标,以丁作为代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d、 丙、丁组成联合体,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标准答案: d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二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经济目标而采用的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信用及利率等方针和措施的总称,是国家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下面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提供了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货币政策,仅供参考。
四个目标: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能够直接影响或控制的.目标变量,主要有基础货币、存款准备金。
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是中央银行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而设置的可供观察和调整的指标,主要包括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从总量的角度,通过对货币供应总量或信用总量的调节节与控制来影响整个经济,也被称为经常性、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传统的利率渠道
(二)信贷渠道
(三)资产价格渠道
(四)汇率渠道--国际贸易渠道
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 )
a.充分就业
b.经济增长
c.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d.稳定币值
答案:c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三
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政策法律法规论文篇十四
1、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应当遵循()的原则。
a.严谨、诚实信用
b.竞争、公开
c.公开、科学
d.公平、公正
2、 相对于管理性质,招标采购管理表现为()交叉的组织特征。
a.系统内和系统外
b.招标人管理和程序管理
c.项目管理和运作管理
d.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
3、 甲乙双方的合同纠纷于2015年7月2日开庭仲裁,7月4 日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7月5日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定了调解书,7月6日调解书交由双方签收,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调解书自2015年7月5日产生法律效力
b.若当事入签收调解书后反悔,则仲裁庭重新开庭仲裁
c.申请人签收调解书后,申请人应撤回仲裁申请
d.该调解书自2015年7月6日产生法律效力
4、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不包括()。
a.同时投产使用
b.同时设计
c.同时竣工
d.同时施工
5、下列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原则()。
a.公平竞争原则
b.公正竞争原则
c.平等自由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6、下列关于串通投标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有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串通投标,才构成串通投标罪
b.因串通投标承担罚金刑事责任的,该罚金只能合并处罚
c.因串通投标被定罪承担刑事责任后,可不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单位犯串通投标罪,仍可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7、债权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行使。
a.一年内
b.两年内
c.三年内
d.五年内
8、 在相互关联的民事权利中,根据各权利的地位划分的`民事权利类型包括()。
a.绝对权
b.人身权
c.从权利
d.财产权
e.主权利
9、招标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哪几个方面()。
a.确定招标采购的内容
b.确定招标采购成本
c.确定招标采购主体和组织形式
d.其他内容
e.确定招标采购项目的标段或标包划分
10、资金时间价值的成因有()
a.资源的稀缺性
b.现在货币的价值低于未来货币的价值
c.当前的资金能立即用于投资并带来收益
d.货币贬值与通货膨胀
e.人们总是对现存事物的感知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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