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的不足之处,并进行相应的改进。3.心得体会的写作中,我们可以通过挖掘、分析和总结自己的感悟、体验和收获,形成较为完整和深入的表达。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实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一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早在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了“有权任性”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给权力戴上的“紧箍咒”,让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个体都是“单位人”,从自己的生老病死,到孩子出生、读书、分配、工作等等,都需要单位和政府的管理,而政府过多地干预微观事务,则会束缚个体的成长。步入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力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单个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政府已经慢慢习惯于不再干预微观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但是,这种转变对当下的市场需求而言,还不够彻底。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政府依法行政成为了新时期的革新。每个行政行为,都得依法,政府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否则,如果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行政在新时期新阶段,就是一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新。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负面清单”,对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不该政府审批的,坚决祛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广大年轻的创新创业者,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掀起了追逐梦想的新高潮。很多年轻人感慨,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错过了上世纪_十年代的改革开放,迎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机遇,又有“互联网+”的无限可能。而且,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吹起了一股创业新风。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从各级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激发市场活力的浓浓诚意,清单以外的项目,我们已经不用再申请行政审批了,而且政府一直在对审批事项做“减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背后,蕴含的市场活力前所未有。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
“权力制约”可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常谈常新的话题,权力必须有理性和刚性的手段——法律——加以制约。当前,权力理论可分为两大主要流派。一个是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韦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某种社会关系中一个行动者所拥有的不顾反对而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不管这种可能性所依据的基础是什么。”“我所理解的权力,就是一个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制,仍然有机会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另一个是帕森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一种系统资源,“是一种保证集体组织系统中各单位履行有约束力的义务的普遍化能力。”加尔布雷斯则认为,“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行为之上的能力”。
近代的法治是从古代法治理论中发展而来的,早在古希腊就有人治和法治之争。柏拉图早期是典型的人治论者,其在《理想国》中主张贤人治国或“知识专政”,他认为“哲学王统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理想国家是靠贤人的智慧和知识而不是靠法律来掌管的。理由是“尚法不如尚智,尚律不如尚学”。不过晚年的柏拉图却认识到法治的合理性,将法律当作人们追随的“上帝”。“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氏的这句名言在人治法治之争中显得尤为耀眼。他从一开始就反对先师的“哲学王统治”,而主张“法治”。他认为:“凡是不凭感情治事的统治者总是比感情用事的人们优良,法律恰正是没有感情的”“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平衡”,继而,亚氏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指出了今日我们早已熟知的关于“法治”的经典定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到了近代,法治的光芒穿透了人治的黑暗。英国成为法治实践的策源地,英国哲学家哈林顿对人治与法治也有精彩论述,他认为“有完备的法,则有善良的人”,而不是“有善良的人,则有完备的法”。现代法治理论关注的核心是国家权力,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尤其是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诚如洛克所论证的:法治的真实含义就是对一切政体下的权力都有所限制。
由此可见,法治从精神到形式都对政府权力的行使提出了要求。法治精神的实质是关于法在与国家和权力交互作用时人们对这一关系所选择的价值标准和持有的稳定心态,既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问题,它回答的是法律是否具有最高权威问题。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而是什么所谓的“人格魅力”、“权力道德”,那么这个社会肯定不是法治社会,即便不是“赤裸裸的人治社会”也只能是“法治面纱下的人治幽灵”。在凡有权力高于法的地方,法都是随执掌权力人的意志而被随意塑造的。这种社会里的法是呈“人格化”的,没有理性而且多变,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这样只能专而投向“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结果就是“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不好的现象横行于世。当法律的权威远不及一人之言时,其结果便是人人自危、无法无天、国将不国。
在权力制约理论方面,西方先哲先行一步。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政治家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作为构成的基础,即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机能。亚里士多德的分权论可以看作是一种萌芽形态的国家权力制约论。继亚氏之后古希腊政治家波利比阿认为在罗马的制度中存在着一种各个权力互相制约、防止对方无限扩张的关系,并认为这是罗马兴盛的重要原因。他断言,如果国家由各种权力互相帮助,互相牵制,那么无论在什么危急的时候,都可以成为一种很坚固的团体,除了这种政制之外,再也不能找出更好的政制。近代资产阶级权力制约学说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了立法权、执行权和联盟权分立的主张。他认为,政府权力如果成为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就会成为专制的,而必然会危害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并且明确地提出“用强力对付强力”的原则。孟德斯鸠在国家权力制约与分权理论方面比洛克又前进了一步。他认为,自由只存在于权力不被滥用的国家,但是有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却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保障自由的条件就是防止权力的滥用。他主张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建立一种能够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体制,以确保人们的自由。
从上述西方学者对国家权力制约的论述和历史实践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一切法治国家都需要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否则就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这是一条被人类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2.国家权力制约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没有社会公正的国家,人民是没有自由可言的。3.只有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才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显然,国家权力制约与依法治国是密不可分的。权力制约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手段,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内涵。法治意味着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必然存在权力制约;凡是法治成熟的国家,人民的权利定会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因此,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制约,就不会实现法治国家的状态。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三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四
近年我国法治工作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要让法治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路要走。
一要从建立健全法制入手。有法可依要求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孟子曾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韩非子曾说“国有常法,虽危不乱”,亚里士多德也曾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今中外的名人都意识到了良法对治国的重要性。那么何为良法?韩非子认为,“法与时转则治”。意思就是说良好的法律只有随时代变化,社会才有可能变得稳定。而就目前我国法制体系来说,虽较为完备,但确也存在一些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就拿近年来频频曝出的有关城管暴力执法、校园欺凌、“医闹”等事件来说,就突显了法制不够健全、法律惩罚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都有待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来解决。
二要坚持“法律至上”。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并具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否至上,特别是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区分法治与非法治的主要标志。这就要求任何单位、团体、个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执政党要依法执政,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对法律要有尊崇之心,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要严格执法。韩非子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意思就是执行法令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令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严格执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秉公执法,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只有这样,才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四还须公正司法。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庭是一切纠纷的终极裁判所,这是法治社会有别于其他权治社会的根本特征。西方法谚有云:“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为害尤烈,因为犯罪污染的不过是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污染的却是水源。”司法的不公正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英国的拜伦曾说过,“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如果审判机关在审判每起司法案件时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他是何种身份,只要胆敢无视法律、作奸犯科,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绝不法外施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实现依法治国还须从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简化司法程序等方面着手。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五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5年)》,强调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这一重要要求,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近年来,从各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情况来看,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途径。例如,多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基层信访接待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场所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接待来访群众,实现信访引导分流、调解对接移交、法律援助后续补充的有效衔接,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
“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首先应当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各地应当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有效整合基层力量资源,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起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包括调解、仲裁、公证等在内的各种形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要加强统一部署和安排;对于各类调解组织,要建立配套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要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以“枫桥经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还要在精细化、专业化上下功夫。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治理必然朝着精细化、专业化方向迈进,需要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比如,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领域建设专业性调解组织,引导那些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的专业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在家事领域,建立专业的家事调查员制度,协助法官就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等问题进行专业评估。在制度领域,则需要深入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动各类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更好地对接,积极贯彻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健全调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制度。
当前,社会治理正朝着智慧化方向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的“智慧治理”,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与治理成本。例如,一些互联网平台运用大众评审方式,解决了大量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保险理赔纠纷。这种低成本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又不影响当事人诉诸司法的权利。各地在线调解平台的搭建,甚至能让部分纠纷的解决不用迈出家门。相信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加丰富的可能性,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六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事故原因之一就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此,调查报告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势在必行。
培育法治理念,破除思想根基不牢。培育法治理念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基础,领导干部是国家治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培育法治理念就是培育领导干部崇尚法律、尊崇法律的理念,学会运用法律理论来分析利益关系,依靠法律逻辑来解决矛盾纠纷。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引导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做到权由法定,权责一致;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监督,划出权利的分水岭,指明责任的边界线,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
提升法治素养,破除思维方式滞后。提升法治素养是养成法治思维的途径,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行的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提升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运用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培训,既要学习法律的具体条文,又要学习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法治素养,就是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法规为遵循指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尺度评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决策做事,不另搞一套、不另辟蹊径、不另立标准。
规范法治实践,破除依法行政不严。法治实践与法治思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运用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开展实践活动的行为方式。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按制度、程序和规则办事,无论是执政、行政、立法、执法、司法,都必须做到守制度、守规则、讲程序,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对于违背法治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惩戒,坚持有责必问。
法治思维,是增强领导干部政治领导本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提升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才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才不会“不虑前事之失,复循覆车之轨”!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七
当今时代是法治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顺应时代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在学法上做“加法”,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一方面是理论学习。在法律广度上,广大党员干部应广泛了解和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利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相关学法公共平台,关注年度重点学法的课程,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党纪知识,打牢法律框架楼的“地基”;在知识深度上,可选择准备司法考试,阅读所在领域内最有代表性的法学教材,砌好法律框架楼的“外墙”;另一方面是工作实践。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可积极了解本单位关于民事、行政等多类型的案件审理的过程,认真倾听群众问题和需求,运用法律语言进行讲解,以法服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的“百科全书”,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在尊法上做“加法”,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西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尊法追求的是把法律铭刻在内心的境界,是法治社会的一种美好愿景,值得我们大力倡导,并在实际生活中去努力追求。广大党员干部学法之外更要尊法,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的重点要点后,更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守法上做“加法”,更加严格遵守,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正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上应做到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让党纪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不仅都是履行职责的依据和标尺,也是“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客观要求。党政机关作为常见的民事主体,党员干部不仅参与主体所属领域的活动,也必须服从对应的规则,遵从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同时,党员干部在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群众信访纠纷等问题时,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才能更好地以法解决群众问题,使群众信服。
在用法上做“加法”,更加积极主动,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会上提到:各级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可通过奖励、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提拔任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到实处,自觉养成积极主动用法、依法、找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党员干部须以解决地方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以身传教,教育引导农村广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才能真正把民情、民意、民智、民利写进法治篇章。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多下功夫,才能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九
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也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保障。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深刻感受到法治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的五段式文章。
第一段引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公民权益的保障。法治建设能够为社会带来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同时也能够保护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依法行事,享受平等公正的待遇。因此,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和投入的领域。
第二段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首先,在自身行为中遵守法律法规。身为一名驾驶员,我时刻保持安全驾驶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等,为交通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其次,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递法治理念。我参加过街头义卖活动,为贫困家庭募集善款,并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的行动或许微小,但对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段务实推进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务实推进法治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普通公民,我认为要以身作则、扎根以上。首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对于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要敢于发声,勇于维权。其次,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只有全民具备法律意识,才能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最后,要建立健全的法治机制,确保法律的平等公正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法治建设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第四段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司法公正和效率。司法公正是各类案件在司法过程中被公正处理,任何人都能以平等的身份接受审判。作为普通公民,我认为要提高司法公正,首先要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起司法公正的意识和行为准则。其次,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和专业。同时,要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推进司法工作的信息化,提高司法效率。
第五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法治素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普通公民,我认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注重多种形式的结合。首先,要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学生讲法治、守法治的意识。其次,要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多渠道传递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此外,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体,推动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在我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意识到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每位普通公民,我们都应该承担起法治建设的责任,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的进步。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法治水平,才能建设一个公平、正义和和谐的社会。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
作为中国版图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地区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的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法治新疆建设成为新疆地区的重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和体验,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建设对于新疆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诸多感悟和体会。
二、巩固国家统一
法治新疆建设有力地巩固了国家的统一。新疆地区宗教多样,民族复杂,长期以来,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一直是困扰新疆发展的痛点。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打击恐怖主义分子和极端势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法治的力量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树立了法律权威,保护了各民族和宗教信仰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各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三、促进经济发展
法治新疆建设也为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法治建设强调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规则,激发了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活力。同时,法治还为商务、投资等提供了更加清晰和稳定的法律保障,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推动了新疆地区的经济腾飞。诚信经营成为企业家们的共识,企业之间的交往更加合规合法,共同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发展。
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新疆建设进一步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法治建设,新疆地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诉讼、仲裁机制,为广大群众解决了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法律不仅可以准确判断事实和权益,还可以公正审判案件,有效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司法。同时,法治还规范了公民行为,明确了权利和义务,引导人们的行为更加合规合法。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基石就是法治体系的健全,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才能达到长久稳定的目标。
五、维护人权和民族团结
法治新疆建设为全面维护人权和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新疆地区依法保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分裂、煽动等危害民族团结的行为,促进了各民族的交流和融合。通过严格实施法治,新疆地区改善了基础设施,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的投入,保障了各民族群众的基本权益。法治的方法和手段为维护人权和民族团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新疆地区的和谐发展。
六、总结
总之,法治新疆建设对于新疆地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实践和体验,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等方面的积极意义。作为全体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依法行事,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法治新疆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为新疆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一
通过近期学习,让我明白近期的主要工作要调整或转段。除完成稳定实现今年计划脱贫户的高质量脱贫和防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外,还要多思考长效机制的问题。主要包括解决绝对贫困后相对贫困的问题、村集体经济良好运行的机制问题、扶贫资产的长效维护和资金,资产的运营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村上当前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要通过学习并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措施来解决。
总之,本次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的开展很及时也很有必要,我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从思想到行动都要提升,努力让自己做一名优秀的驻村第一书记,不负韶华,不辱使命。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二
作为新入职的公务员,在开展学习讨论后,我深感此次活动意义重大,思想上也有了很大的触动。党员干部应当立足新时代的要求与发展形势,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开拓创新、奋力突破、勇担敢为,以踏实的作风、优秀的能力迎接各项工作。
住建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关系到居民日常生活、出行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我要坚持“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在工作中要仔细认真、踏实肯干,以积极乐观、勇于进取的心态面对挑战与困难。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工作中的疲、懒心态,以扎实工作作风,饱满的精神状态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此外,也绝对不能放松理论知识的学习。在机关党委工作一段时间后,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积极提高自身思想水平,做到日日学习,实时更新,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开拓创新。要深入学习党政理论与《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等各项条例,时刻警戒自身,绝不越纪律的红线半步,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也绝不放松,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三
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既是贯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内在要求,也是打造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勤勉高效、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举措。为此,我对如何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让领导放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做为一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一定要:“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下面我谈谈具体的心得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加强学习,不仅是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的需要,也是事业进步和个人成长的需要。作为一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自加压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成效。不断涵养自己,丰富自己,提升自己,为办事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求实效。
二是善于总结,提升自己。紧抓思想这根弦,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地投入到每一天工作中去。不要认为每天都在重复同一样的工作,就提不起精神,敷行了事。应该把实践中零散的东西系统化,对窗口工作人员来说,无论认识问题、理清思路,还是解决问题、推进工作都离不开经验,每走一步,都要注意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错的就改正。
三是讲落实,负责任。落实,首先是一种观念。一个人如果没有强烈的“落实”观念,在工作中,就会唱高调,不重实效。见到风险躲着走,见到矛盾绕着走,见到困难往回走,落实自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落实,又是一种责任。我们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都应该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分配的每一项工作。要抓落实,必须要克服怕苦畏难,半途而废的心理,防止走过场、做样子,扎扎实实地干好工作。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四
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思路里,法治始终是关键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运筹帷幄,坚持中国特色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这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
“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四个全面”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更具体地说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根本发展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法治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则是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政治保证。
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健全强有力的“法治”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予不可为,必须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保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使我们的政府履职尽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真正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同时,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严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将依法治国的思想传递给人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典范,时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违法违纪、破坏法纪的“老虎”“苍蝇”被依法严惩,一些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赢得了党心民心。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法律是人们维护权利、解决问题、表达诉求的有效制度路径。科学立法,立法为民,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让法治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们的心田,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信法而不信访,坚持崇法尚德,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凝聚法治共识。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高频词和关键词。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崇尚法律至上,树立法治权威。只有当百姓看到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老百姓才会跟着依法办事、信法而不信访;只有人民群众心中有了德法交融的法治信仰,才会心存法治的力量,也才能形成全民守法,凝聚起中国力量,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传大复兴的中国梦。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五
随着中国现代化的不断深入,法制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公正、有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在这一进程中,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积极支持和推进法制建设。本篇文章将探讨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个人应如何努力,从而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尽一份力。
第一段,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强法律意识,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每个公民都应该明确自己在法律面前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能地遵守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段,维护社会公正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公民有责任维护社会公正,尤其是在涉及到法律纠纷时。大家应该理性看待事件,严格对待证据,尊重司法过程,遵守裁判结果。如果发现不公正的现象,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帮助维护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公正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如此才能让法律得以更好的实施。
第三段,信任司法机构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公民应该建立对司法机构的信任。中国的司法机构不断创新,提高公正性、专业性和透明度,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的司法服务。因此,我们应该相信司法机构会依法公正地处理案件,并为我们提供公正的裁判结果。这种信任不只是给司法机构,也是给自己和整个社会。
第四段,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每个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只有积极参与,才能让政策更符合人民的需要,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同时,参与公共事务也能让人们更加了解社会,更加了解法治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
第五段,建立诚信意识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建立诚信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做可以维护公正的环境,避免损害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只有依法、诚信经营才能得到大家的信任,也符合法治社会中诚信立场的要求。一个诚信的文明社会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进来,科技、文化、人才等各方面的资源会更趋向于这样的社会。
结语: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维护社会公正、信任司法机构、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建立诚信意识等方面的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建设法治中国尽自己的一份力。而通过国家智慧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努力,中国有望最终实现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六
建设法治中国是国家的重要战略,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作为国民的每个个体更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以实现法治建设的目标。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出发,分享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心得体会,探究个人在建设法治中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段:自觉遵守法律。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首先要自觉遵守法律。要清楚认识到,法律不仅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工具,更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石。平常生活中,要养成守法的好习惯,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乱扔垃圾,积极参与环保活动等。同时,如果发现别人违法行为,也要积极举报,不要避讳。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法律,才能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治的形势。
第三段:提高法律素养。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学习法律相关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知法守法。在工作、生活中,要注重法律合规,遵守合同和协议,践行公正竞争,避免侵犯别人权益。同时,也要关注自己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安全、言论自由、财产权等。只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才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
第四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法治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加强社会治理。作为个人,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可以通过参加社区、志愿者组织等,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也可以通过举报违法行为、参与民主评议、发起公益诉讼等,对社会秩序发挥自己的监督力量。只有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才能够推动社会的建设和进步。
第五段:总结。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任务和作用。作为国民的每个个体,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提高法律素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这样不断的努力,才能够确保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社会进步不断实现。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公平、有序的社会。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七
建设法治中国是新时代中国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肩负的责任。在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的同时,个人的法治素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不断了解和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个人心得体会。
第一段: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治素养
法治建设的基础是人民的法律意识,而个人的法治素养是高度凝聚德治的重要体现。因此,加强法律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常常利用课余时间,阅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体悟法律精神和价值。当我们知道什么是法律,以及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的时候,就能够更好地遵循法律,并对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保护自己。通过加强法律学习,我们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第二段:强化法治观念,促进法治化进程
法治观念是法治建设的核心。我们需要建立起尊重法律的观念,认识到法律是治国安邦的重要工具和规范,是所有公民都要遵循的准则。在个人实践中,我学会了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去看待问题,将法律和道德相统一,不仅仅是遵守法律,同时也要按照承诺行事,维护公共利益,以良好的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化进程。
第三段:促进公平正义,建设法治社会
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重要途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主张公平正义,推动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法律权利,遵守法律规定,同时坚决维权,要求公正对待,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四段: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石。我们应该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坚持遵纪守法的原则,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要始终牢记法律精神,尊重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秩序,共同建设良好的法治社会,培养法治精神。
第五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推动法治进步
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在世界范围内的瞩目成就。而我们个人也需要积极参与、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们要向他人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司法实践活动,参与法律援助等活动,以我们的实际行动,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和进步。
总之,建设法治中国是每个人肩负的使命。我们需要从自身做起,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推动法治进步。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够携手共建法治中国,构筑一个公正、平等、文明的法治社会。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八
经过一段时间的“机关干部思想作风整顿”的学习,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在稽核审计工作中,把功夫下在日常监督审计上来,一门心思干事业。同时我要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大展才智,释放出自己的能量,以追求一流的豪情壮志和责任感,用的努力去争取的业绩。
二、强化干部意识,必须牢记的宗旨,实实在在的为县域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履行信合服务三农的宗旨,简化手续,优惠利率,全力提供白水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及小微企业的发展所需资金,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三、发挥干部作用。一是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在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尤其是稽核审计工作,不能得过且过,必须依事实为依据,以查出问题为导向,正确积极为管理层提出建设性建议,指导业务管理工作。二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人民至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在信合需要的时刻,是否能够积极站出贡献力量。
四、树立干部形象。一要树立务实形象。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勇于治“推”“拖”“磨”“顶”,敢于治“满”“疲”“懒”“软”,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认真对照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提出的十方面问题,自查自省,不怕亮丑,对查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计划,并逐步落实到本职工作。二要树立清廉形象,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必须正确行使权力。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九
中国共产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是一篇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充分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期盼和意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与大家交流如下: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日臻成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面深化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这是中共中央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将为前三个全面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无疑成为新一届中共中央集体治国理政的主要纲领和奋斗目标。我对讲话提出的要求非常的赞同,作为一名党派机关干部我感受体会最深的就是我们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制环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于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加快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
二、依法治国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它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政治团体的共同意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行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这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应该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对宪法的系统学习,让宪法的精神、精髓和要求入脑入心入行。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这一基本要求,以主人翁的意识,主动参与法制建设,自觉遵守法律制度、自觉坚持参政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职责、自觉的把实现中国梦作为价值追求,时刻以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三、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一方面,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又必须遵循法治的原则,既要坚决防止依法治国企图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又要严厉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不良现象。总书记的讲话从更高的层面上,为我们揭示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问题,也为我们民主党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渝的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不动摇,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高民主党派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四、要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治,简言之,就是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主要依靠法律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规范和规则,而不是法律之外的某些习惯和办法,更不是个人包括的意志和看法。强调各级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就是要求各级干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推动工作和事业发展时,根据法律规则认识和解决问题。推动民盟工作同样如此,参政议政要尊重法治原则,讲究法治程序,一切工作都要在法治范围内活动;社会服务工作要尊重民意,体察民情、顺应群众诉求,并通过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民众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律办事,靠法律维权,争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十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新疆地区大力推动法治建设,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在亲身参与新疆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有一些个人体会和感悟,下面就我在新疆法治建设中的心得和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在过去,由于新疆地区存在一些民族矛盾,社会稳定面临很大的挑战。但是,随着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法制建设的推进,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法治建设将各个群体的权益固定在法律之中,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依法行事、享受法律保护。这为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让人们更加安定和谐地生活。
其次,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法律是公民的底线,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在新疆地区,政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各个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也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够形成法治建设的合力。
再次,法治需要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法治不仅仅是依靠法律的规范,还需要执法机关的严格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在新疆地区,当地政府一直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履行了公正司法的职责,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判和裁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的实施离不开执法和司法的有力支持,只有执法和司法的严肃性才能给予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和依靠。
最后,法治建设需要兼顾和谐发展。在法治建设中,重要的是要做到统筹兼顾,兼顾各方利益,兼顾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亟待解决,法治建设也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使法治建设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在兼顾和谐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总而言之,法治新疆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我个人的参与,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只有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才能够实现法治在新疆地区的全面建设和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和人民群众的福祉。我将继续关注和参与新疆法治建设,为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围绕法治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十一
当前社会形势下,不管是一个普通公民,还是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知法学法是必须应该做的,中国古来就讲究人治,法治的观念虽然提了很长时间,但是却并未深入人心,普通老百姓有了事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诉诸法律来解决,而不懂法的人群也大有存在,也有很多可怜的人因为不懂法而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所以,我们一定要学法,当然并不用像律师一样精通各种法律条文,而是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我们需要熟知,并且培养一种法律意识,遇到事情想到法律途径。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知各项法律条文的同时,还要学会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看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报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级到人身攻击,这就与执法队伍的普遍素质是有关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进行执法,有的胡乱执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冲突。所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熟知法律,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才是重中之重,这是我的教育心得体会。
总之,依法治国的推进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期待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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