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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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1-04 22:06:26     小编:BW笔侠

方案是指为解决一定问题或实现某目标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措施。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提前预估风险、制定应对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计划或行动路线,它可以起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如何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是每个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帮助大家制定一份较为完美的方案。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一

为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办的统一部署,我镇在20xx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今年主要工作成绩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为更好地推进我镇环境卫生工作,镇治理办在20xx年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出台《20xx-20xx年春华镇环境治理工作方案》,为我镇未来两年的环境卫生工作确定了方向。在新的工作方案中一是将常规巡查纳入绩效考核,常规巡查中发现环境卫生问题严重的地方将按季度检查标准扣分,并且所扣分数计入季度检查;二是季度检查中对村民小组的检查由随机抽查变为部分由村推荐,另一部分随机抽查。并在第四季度对各村(社区)进行暗访式检查(不再通知到村检查的具体时间和抽查小组),进一步促使各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持常态化。

二、健全集镇管理队伍。为巩固“三点一线”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集镇品质,根据《20xx年小城镇管理工作要点》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春华城管办公室,负责维护镇容镇貌和集镇管理秩序。自成立城管办公室以来,共开展行动多次,分别在5月26日和8月4日对s207、春垅公路和开元东路东延线的违章广告和门窗建材店的占道经营进行了重点打击,共取缔门窗建材店9户,面积共计1320平方米;对集镇新、老街的户外经营、流动摊贩和违章广告也进行了整治,共取缔店外经营13户、流动摊点70余家,拆除违章广告招牌65块,计500多平方米,维持了集镇经营规范、镇容有序、环境整洁的面貌。

三、开展“迎新春”卫生大扫除活动。为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卫生喜庆、幸福安康”的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秀美幸福长沙,实现城乡品质倍升”的要求,我镇在鼠年春节来临之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广泛、彻底、全民参与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对各村(社区)的主干道、集镇、水域及镇内各事业单位和民房前屋后、山边竹林、水渠塘边、田边菜地等生活区域进行了彻底的清扫。这次大扫除活动效果明显,不但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干净整洁的春节,还彻底解决了一些群众反响强烈的卫生老大难问题。

四、清除卫生死角,改变武塘村环境卫生面貌。武塘村的环境卫生在我镇一直比较落后,特别是在今年下半年市、县的暗访督查中,出现了成堆成片垃圾、陈年垃圾较多,垃圾池破损、满溢、未及时清运等情况,被市给予“黄牌警告”。为尽快解决武塘村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镇治理办采取镇督查、村整改、户保持的方式对武塘村展开了全面整顿,不仅将武塘村成堆成片的陈年垃圾全部清运,并督促村委调整了环境卫生工作制度,以确保环境卫生常态化。经过镇、村半个多月的努力,使武塘村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五、积极组织“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百日宣传活动。为抓好“新环保法”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工作,根据市、县文件精神,我镇组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环保合作社开展“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百日宣传活动。活动由多个单位共计300余人参加,在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凝聚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环境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并重点引导了对环境负有较大责任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重视环保,主动承担法律规定的环境社会责任。

六、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为提高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垃圾分类减量理念深入人心,镇治理办积极响应县生态办号召,将15000余张生态建设画报发放到各村(社区)且督促其粘贴到户,并将生态建设画报的粘贴率纳入第三季度环境卫生考核;在第三季度,镇治理办对各村(社区)的垃圾分类减量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将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回购任务完成情况和各村(社区)拖送至垃圾压缩站的垃圾数量进行反馈,督促各村(社区)尽快完成年可回收利用垃圾回购任务和减少垃圾送运数量。

七、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保洁员职业素养,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镇治理办于8月份对全镇所有保洁员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将保洁员的年龄、性别、联系方式及负责的网格区域等各个方面的情况记入台账,进一步落实了网格化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的保洁责任能够到岗到人;并对保洁员在怎样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及如何入户宣传方面开展了专业培训,不仅提高了保洁员的专业技能也为其开展宣传工作打下了基础。

八、全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点。为了最大程度的提高广大居民自主美化家园的意识,实现以点带面的环境卫生新局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我镇大力打造金鼎山村龙顾组生态文明示范点:对示范点的公共卫生区进行网格化划分,由乐和代表负责督促和监督各家各户对公共卫生区进行打扫,并定期组织评比;结合龙顾组的实际情况,通过互助会代表会议讨论,制定了《龙顾组环境卫生组规民约》;为了美化环境,龙顾组的村民自发捐出花卉苗木,种在组级公路两厢,完成了道路的绿化亮化工程;组织示范点村民前往白沙、开慧、果园、金井等环境卫生较好的村参观学习,彻底改变村民的思想观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组民筹资二十多万元,筹工一百多个,对组上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完成了组级道路、公共竹园的绿化和亮化工程。

20xx年工作重点:

1、继续落实“分户减量、分组分类、分村收集、合作社处理”的“三分一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并加大垃圾分类减量的到户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减量意识。

2.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垃圾收费制度,将垃圾收费纳入镇对村季度考核,对实行垃圾收费的村实行加分奖励。

3、将村干部下户宣传纳入季度考核,从今年四季度开始,将对村干部入户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对排名倒数1、2、3名的村,入户情况倒数第一的村在本季度得分情况下倒扣10分,倒数第二的村在本季度得分情况下倒扣5分,倒数第三的村在本季度得分情况下倒扣3分,以督促村干部积极落实网格化制度,入户进行环境卫生宣传。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二

为实现社区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实现社会管理全覆盖。社区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通过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7个网格。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街道挂点领导徐凯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组长——副组长(社区组长)——网格员——小区物业——楼栋长”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确保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每个小组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下发工作安排,副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副组长负责、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划分,明确各人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副组长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副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副组长(社区组长)职责。

副组长负责落实社区工作安排,开展社区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对各网格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组长研究解决。

(三)民警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社区民警要建立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类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加强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对暂住人口实行集中清、普遍建、分类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

(3)组织治安防控。带领社区巡逻队加强巡逻,树立超前防范的意识,针对社区当中治安复杂部位和区域,挖掘社区防范资源,将社区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4)抓好阵地控制。对社区内公共复杂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位及居民,实行属地治安管理,协助辖区内的大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网格员按要求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由社区组长第一时间与街道挂点组长通报。各网格间信息互通形成联动机制,某一网格发生情况相邻网格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协助处理。在通信管制期间,无线通信无法使用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三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新式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看到社区硬件面貌彻底改变的时候,我们有必要探究一下社区基本性质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制度价值?本文从我区石门二路街道达安城、新福康里两个社区个案调查状况出发,试图找出这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怎样影响了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条件,并进一步指出地区政府在这种基础关系结构转型后应扮演什么角色,而这一点对于积累新式社区管理经验,以至“打造国际一流社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达安城、新福康里两个小区的基本情况

达安城小区和新福康里小区原来都是石库门旧式里弄,是近几年通过旧区改造在我区较早建成的新式小区。据我们的调查,达安城小区住宅共58414平方米,业主579户,新福康里小区住宅10.8万平方米,有主业1246户。这些业主或者通过回搬或者通过新购都取得了房屋的产权,是新小区的真正主人。两个小区业主全部入住后,相继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目前,达安城小区已是第二届业主委会员,有11人组成;新福康里小区也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有13人组成。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都与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前者是上海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是上海百事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形成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两个小区相同的是,所聘用的物业公司都继续了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管理本小区的物业公司,而两个物业公司与原来的小区开发商都有某种关联。目前从整体上而言,两个小区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关系良好,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整体上是信任的,但有不满意的地方,达安城小区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就小区内开公司问题的处理情况不甚满意,新福康里小区居民因小区内盗窃案件不断发生以及物业收费较高而颇有微词。

二、城市社区基础产权关系的变革

我们知道,传统城市社区大多数的住房是由居民的工作单位分配的,居住者没有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购买房屋,而是作为工作单位的成员进入居住区的,因而居住者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产权属于居民的工作单位(集体)或者国家(由政府房管部门代表行使)。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权相应地被赋予了准政府性质的物业公司(由“房管所”转制而来),这些准政府机构代表政府拥有物业资源的占有、处置和受益权,同时也程度不同地替政府承担着部分社会福利功能。居民或单位交出的物业管理费用只具有象征意义,并不能平衡物业公司实际的支出成本,这些费用要么由政府贴补,要么由单位组织统一负担,甚至还可能由小区经营的其它收入(比如停车场、房屋出租等)来填补。正因如此,物业公司不仅视自己为当然的管理者,而且是身份和地位都高于居住者一方的,因为他们掌握着房屋资源的社会提供,是他们代表政府为居民提供了福利。在物业眼里,居民是一个准公共福利的享受者,是物业管理照顾的对象。居民不住,对物业的生存没有影响,但反过来,如果物业停止了工作,对居民的影响极大。如果居民希望保留楼前更多的绿地,希望减少油烟、噪音污染,希望建造自行车棚等,居民就必须或者通过请求其产权单位代表他们向物业交涉,或者集体通过信访的形式向物业呼吁。事实很清楚,是居民依赖物业的资产生存,而不是相反。物业与居民之间是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对等,居民无权约束物业,居民公共需要的能否实现基本上取决于物业的良心发现,而非法律的约束。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传统社区中,物业只承担了社区管理的部分职责,主要是房屋的拆建、修葺等,另外一部分管理职能,如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是由政府机构(街道及有关部门)或准政府机构(居委会)来承担的。

在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新式小区,我们看到,新的城市居住社区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居住者身份的变化,房屋产权已通过购买归属到个人或家庭。这样一来,旧的业主主体――单位、房管局或开发者已经转变成新的,他们是购买了房屋的社会集团或个人。于是,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就出现了:业主成为房屋的产权人,他们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这个市场关系使得交易双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地位趋向“平等”,更准确地说,是趋向于各自权利义务的对等配置。业主的选择权被《上海市居民小区管理条例》合法化,这个条例明确承认,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运用签署合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这种居住者的选择权,显示了他们同物业不同以往的纵向关系性质:他们是由聘用合约联系起来的交易双方,成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这样的关系意味着,物业从一个准政府式的、有权力的社会管理者,转变为一般的、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单位。这意味着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各方具有权利义务的对等、从而可能相互约束的地位。很明显,这是一项权利配置的重构-转移过程,它改变着权利配置的规则,并在其基础上造就着新的社会关系。

三、新的社会公民组织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

随着城市社区产权关系的变化,对一部分稀缺的社会价值――资源、商品和劳务――而言,它的分配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参与分配管理资源“主体”方面的变化,是一些社会管理责任的开始转移,从政府、房管部门、单位或物业开发者等组织的单方面的责任转移到居住者为主要的责任方去了,但由于成本、时间和专业分工的原因,他们需要委托物业公司来代理这份管理责任。由居住者量多、分散且时间不一致,所以居住者需要通过一定的授权方式产生代表他们行使物业选择权、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的组织,这就在小区产生新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他们代表居民,试图通过竞聘选择权参与对管理市场资源、劳务供给等有价商品即价值的分配。这是传统社区所没有的活动主体。

从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小区业主委会员的章程及运作方式,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新兴的社区公共组织,在产生和授权方式、内部结构、权利行使依据、权利内容、经费来源及对其评价方式等方面,与政府组织或政府任命的公共组织有质的不同。业委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于业委会行使的权利与业主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业主们对行使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的`选举权都非常慎重,这与一些政治选举明显不同。业委会委员的权利严格来自其所代表的业主们的授权,其工作成效(权利行使的当与不当、职责履行的到位与不到位)的唯一评价主体也是其代表的业主们,业主们对不称职的委员只要履行规定程序即可撤换,这与行政组织自上而下的权力产生和评价方式正好相反。业委会的内部结构是真正的委员会制,严格实行一人一票,业委会主任并没有多于其它成员的权力,他的个人意见也不能影响其它成员的投票,主任的角色是召集人,这与行政组织的首长负责制差异巨大。

业委会的出现意味着一种变化:由居民组织处理居民共同的事物,显示了组织化的社会联合由私域向公域的变动。它要求分享某种社会权利,但这种社会权利的目标在社会财产的管理方面,它要做的是通过聚合并代表产权人(居民)的利益,达到维护其产权利益的目的。与过去不同的是,这类公民组织试图进入公共管理领域,承担公民财产管理的责任,从而来替代一直以来由指定的组织如房管所转制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等组织的社区公共利益的管理职责。

更有意义的是,业委会这类社区公共组

织的出现,除了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减轻政府的社区管理责任压力,而且还创造出了新的社区公共空间,产生新的公共利益。在传统观念里,私人利益与公有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相对立的,而在新式社区我们发现存在一种既不是私人利益,也不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新型社会空间,即建立在自我利益基础上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是可以公共分享的“私利”的整合,它具有非个人性、非国家性、非政府性。举个达安城小区管理的案例来说明:有的居民要求禁止养狗,这是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因为它无法和同意养狗的居民共享这种利益。但是居民要求“保护绿化”或“防止污染”就不同了,它们同样是“私利”,但有了居民公共利益的性质,因为这种利益可以与任何其他居民分享。从表面上看,这些主张与增进自己的私利有关,但它还符合公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其它原则;如果个人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包括被要求人)相一致,这种利益就具有了某种公共性质,因而受到社会制度的正当保护。

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变化――从身份到契约

新的活动主体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预示着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在传统社区,居民总隶属于一个单位,即是所谓的“单位人”,他取得住房是基于他单位的身份,他行使社区管理权也是基于身份向其单位组织提出。而在新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的完全不同了,居民取得参与资格是基于购房合同获取产权,居民通过契约授权给业委会行使其业主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业委会通过签约来委托物业公司代理行使社区管理权。由于契约关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形成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分配社会资源的规则发生重大变化,物业公司需要通过竞争获得这份管理资源,但竞争的标准是服务质量的高低,而不是他在政府体系中级别、地位、以及和政府关系的远近。这样,对于物业管理市场资源的分配,就由从前的政府分配转变为由产权人(居民通过竞聘物业的活动)来分配。而这一点,又成为物业公司负责(代理)对象改变的原因,过去它们仅向自己的上级负责,现在转变为向居住者负责。这意味着,他们由前者的代理转变为后者的代理。

就社会关系转型而言,居民通过一个个签定合约的行动,实践着一些现代社会的规则――自主、选择、对等、参与、公共授权、公民责任、行动的法律依据等,他们改变了以往一切依赖组织的习惯。正如19世纪英国法制史学家亨利・梅因在其名著《古代法》中所说,“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社区居民通过契约,发展出了对于共同事务的处理(管理和控制)责任以及运用这种责任平衡强弱力量不同社会团体的能力,整合了公民共同利益,强化了公民基于合约基础建立的信任、监督和自我控制关系,这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公民自治,是朝向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变迁。

五、地方政府在社区转型中应扮演的角色

虽然前面的分析,表明了在新式的达安城和新福康里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是通过合同建立起聘用与被聘用的平等契约关系,业委会对物业公司具有选择权,但是如果某个业委会对聘用的物业公司不满意,想要换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委会是否能“炒掉”物业公司,我们深感疑虑和担心。《南方周末》2000年5月19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业委会炒不掉物业公司”,介绍了浦东清水苑小区业委会想炒掉严重不合格的“畅苑物业”由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涉而未果,这说明我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我们的调查中,确实发现相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是非常弱势的一方,物业公司与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之间具有某种相关。

我们认为,在目前新式小区发展出的新型社会关系与原有的宏观制度仍相抵触的情况下,作为地方政府(包括居委会这样的准政府组织)要在产权冲突中坚持保护和支持原则,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契约,而不是相反。比如,前述清水苑小区业委会炒物业的案例(虽然我们调查的这两个小区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但也完全有发生的可能)中,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否决了业委会(代表业主们)脆弱的竞聘物业权,这不仅直接损害清水苑小业主的权利,而且损害了《上海市居民小区居住条例》的法律权威,破坏了确定性,鼓励了机会主义和寻租行为的盛行,刺激了极端行为的发生。清小苑小区业委会竞聘物业不成,试图发起居民拒交费用的行动,来增加压力。如果这种争议是在某个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展开,它还可能演变成一个有“国家和社会”冲突涵义的事件。争议的扩大、扩散和升级,不仅损害了行政的权威和效率,而且对建立社会合作有负面影响,它激励的是社会对政府的依赖,而不是社会的自我依赖、约束、管理和监督能力的发展。从清水苑物业方面来看,如果政府的介入很有用,那么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行动,不断繁衍着寻租行为。在业主无选择权的情况下,无论物业卸责问题多么严重,也不可能让它付出代价,反过来,政府还要付出相当精力不断来“抓”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结果是政府的不当干预,保护了不进取的物业公司继续占有社会资源,增加了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负担和协调成本。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在我区达安城、新福康里等新式社区产生的这种契约型社会关系无疑为居民自治奠下物质基础,并且由可能由这种社区内契约进一步发展出社会契约,这将是在城市悄然发生的历史性进步。但是这种契约关系仍然很脆弱,它受到了国家某些没有变革的宏观制度的阻挠,作为基层直接管理社区的政府,要看到社区的这种社会基础性关系的变化,并支持、保护它们的发展,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建立现代社区的最基本契入点,并有可能朝向国际一流社区发展。

作者:李克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现供职于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奉贤路68弄48号

邮编:200041

信箱:xiang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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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四

该方案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文明武汉、健康武汉、平安武汉的总体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平台、机制、队伍、能力、重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设,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主体心理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跃上新台阶,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有效干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具体指标。

1.全面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城市、农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市属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依托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武汉社区干部学院建设武汉市党政干部、社区(村)干部心智拓展实训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领作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培养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师)队伍。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的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综治中心、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作用,为职工、老人、妇女、青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师生开展心理筛查、辅导与咨询,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的学生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市属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支持在汉高校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校内精神(心理)科门诊。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公安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每年至少为职工及其服务对象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武汉社区干部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4.规范发展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7×24小时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系统性培训。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站)相互对接的远程心理会诊机制,试点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加入远程会诊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长效机制。

1.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依托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信息库,增加心理体检、心理课程、在线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实现心理预警功能。定期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服务热线等对市民心态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市、区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定期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建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和演练,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风险对象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

3.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有序规范行业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收费标准、信息保护、督导考评、检查申诉等具体内容,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组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1.培养职业化队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立专业化督导机制。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工部,通过招聘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专业化队伍。委托在汉高校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订制化培养一批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壮大专业化队伍。组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鼓励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高端人才,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在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的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育社会化队伍。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心理医院)、心理行业协会等,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遴选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市级人才信息库。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志愿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

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专科的合作,构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心理联络会诊机制。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强对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抑郁症知识的普及和筛查。加强非精神科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在线问诊、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等。切实做好特殊场所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平台建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援助技术指导专班,各区设置区级心理援助服务专员,街道(乡镇)设置心理援助服务心理专干,统筹指导同级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心理需求人群筛查发现、心理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闭环式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对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属、康复患者及其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引导有需要的重点人群,通过心理援助平台获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自助式专业服务。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转介至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一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病情不稳定患者的个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快速转介工作机制,确保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订武汉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适时召开启动会议,积极推动开展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区、各相关部门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相关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平安武汉、健康武汉、文明城市建设的考评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各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各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及时了解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邂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红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第一书记。

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严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李辉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辉市委党校秘书长。

夏春胤市教育局副局长。

夏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莉莉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诗高市普法办主任。

袁运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冬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云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喻思源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新兴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李宗华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盖松梅市总工会副主席。

隋鹏团市委副书记。

杜小彩市妇联副主席。

黄丽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云兼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青浦区卫健委、青浦区政法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努力打造平安练塘、健康练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绪潜滋暗长,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等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冲击正常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工作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干预机制建设,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成与我镇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练塘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原则,在全镇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一)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依托村(居)委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2020年底达60%,2021年底达100%。同时,完善4家中小学和1家健康企业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各村(居)委或卫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主题活动日,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提升阳光心园康复服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对70%以上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三)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

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医生团队、卫生干部、综治队员、民警、助残员等人员组织的心理服务管理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等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

加强综合管理,推进关爱帮扶举措,落实好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疑似患者协助做好到专业机构就诊工作,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及时纳入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事业办。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以及部门财政预算,从人、财、物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月度督导评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报。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形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练塘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练塘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按照《青浦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陆秋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肖菁(副镇长)。

倪争艳(副镇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佳妮(社区管理办)叶洲(社会事业办)。

沈冬林(蒸淀派出所)沈庆华(综治办、综治中心)。

张志清(练塘派出所)陆丽丽(信访办)。

肖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洲兼任,蒋辉、崔金煌、陶婉婷、李顺辉为办公室成员。

下设工作组,由蒋辉、崔金煌担任组长,俞春明、鲁晓丽、陆叶秀、徐梅芳为工作组成员。

今后,上述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继任者自然替补。

9月9日下午,凤阳县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多部门协调会议。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两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卫健委对凤阳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县疾控中心对《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凤阳县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下一步工作推进理清了思路。会议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与试点工作办公室及时对接,报送信息。三是加强督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夯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根基,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造福凤阳人民。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突出亮点,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凤阳特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总体要求,根据赣州市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卫健字〔2019〕51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民身心健康。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全县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基本建立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心理健康服务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平安石城和健康石城建设,建立社会心理危机服务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显著下降。

(二)具体目标。

1.县、乡、村三级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成立石城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小组。

2.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3.100%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4.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心理服务。

5.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心理门诊。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二十四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6.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每10万人口精神执业(助理)医师配置达到2.8人,每10万人口心理服务人员配置达到25人。

7.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医院与社区相衔接、康复机构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康复服务模式。建立1—2个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站。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90%、70%、50%。

(一)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1.开展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开辟心理访谈栏目,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县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每年定期开展心理公益宣传。(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委配合)。

2.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居(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面向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经常邀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科协分别负责)。

3.开展心理健康志愿科普宣传服务。组织有一定心理知识背景的青年志愿者、平安志愿者、文明志愿者等群体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团县委、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明办分别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4.依托政法综治系统建设心理服务平台。在县级综治中心开辟“心防工作区”,规划设立谈心室、心理测量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团队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在乡、村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公安、司法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工作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别负责)。

5.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建设。乡镇中小学以上学校设立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测量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游戏室、绘画涂鸦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县教科体局负责)。

6.完善未成年人心理服务平台。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在县级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建设“石城县青少年心理科普梦工厂”,打造现代化青少年心理知识科普基地。(县文明办、团县委、县科协分别负责)。

7.完善医疗卫生系统心理服务平台。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精神(心理)科,配齐专(兼)职心理咨询医生,对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等开展心理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心理咨询医生或精防人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心理咨询专家签订服务协议。(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8.完善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发挥好县心理援助热线的作用,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接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分别负责)。

9.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分别负责)。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10.强化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县第三人民医院打造成为区域性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新增精神卫生病床位161张,新增医养床位150张,病床总数达到510张。推动精神卫生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探索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实行同质化管理,提升基层精神卫生和心理服务能力。(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11.落实有奖监护制度。每年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估,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机制,三级以上患者监护奖励不少于每年3000元,三级以下患者不少于每年500元。(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2.落实联合随访走访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乡镇驻村居(社区)干部和村居(社区)干部为主,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建立由村居(社区)“两委”成员、综治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分别负责)。

13.规范收治和救治工作。规范送治、入院、治疗、接回、康复、报账等收治流程,保证收治工作无缝衔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对生活困难患者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负责)。

14.构建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全程服务模式。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按照“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回社区”的原则,建立医疗康复体系,为在院和出院居家维持治疗的患者提供康复服务。依托民政、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或社会力量开办专业康复机构。在所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设康复科(室)。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患者早日回归社会。有条件的可探索“阳光家园”等康复服务模式,为有劳动能力的精神残疾患者提供就业岗位,让他们有机会和能力走向社会。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四)推进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健康发展。

15.实施心理服务队伍专业化培训。实施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各部门和单位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开展心理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培养适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心理服务人员。(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16.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人员作用。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分别负责)。

17.建立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学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团县委分别负责)。

18.建立心理服务队伍考核管理机制。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探索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心理服务人员培训、准入、评价、考核、晋升、淘汰机制。教科体部门应着力推进心理学科教研室建设,将精神科纳入特殊岗位设置招聘政策,对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开辟绿色通道。(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分别负责)。

19.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推进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卫生健康、政法、教科体等部门应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增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妥善保护个人隐私。(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五)加强各类群体心理健康服务。

20.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心理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应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实施干部职工心理援助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高风险岗位每年开展1—2次)心理风险筛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干部职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县总工会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21.强化学校心理服务。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儿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纳,获得安全感;中小学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相结合,全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每班每月至少有一个心理课时。特殊教育机构应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共青团等组织应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密切与村居(社区)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县教科体局牵头负责,团县委、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委配合)。

22.强化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心理服务。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及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遭受性侵犯、家庭暴力等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鼓励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23.强化残疾人心理服务。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儿童家长、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通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县残联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配合)。

24.强化特殊人群心理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县政法、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健康、信访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言行极端人员、信访重点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委信访局分别负责)。

25.强化医疗护理中的心理服务。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妇儿保健工作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分别负责)。

(六)建立社会心理监测预警和危机干预机制。

26.充分发挥综治信息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评估风险,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风险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急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突发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分别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好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的我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要及时与市级本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根据各自职责与市同步分头负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试点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县委政法委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县发改委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教科体局负责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有关重点特殊人群等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并监管使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心理健康服务保障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信访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信访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积极统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经费需求,支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推进机制创新。

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从事精神卫生的人员在绩效分配时给予政策倾斜;创新培训机制,强化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转岗培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心理咨询人员的培训力度;创新“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雪亮工程+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

(四)加强督导评估。

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石城、健康石城、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进行不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根据国家和市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制定县试点评估细则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今年以来,昭化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昭化”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聚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扶贫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强化组织保障是推动工作具体落实的利剑,把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向,坚持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充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紧盯工作任务及要求,统筹依法治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统筹机制。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理清工作责任,瞄准工作抓手,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大盘子”,“一揽子”统一实施、推进、考核。注重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局党组会、司法行政业务分析会专题讨论研究,采取“精准式、点穴式”精准施策。二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横向推进机制。严格按照依法治区“1+3+n”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十六个重点成员单位,充分结合依法治区工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穿推进,融会贯通。三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纵向推进机制。以区级部门、镇、村(居)社3个层级为纽带,以12个司法所为单元,推行司法所联系指导辖区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层级+行业+区域”联动协同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统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本,梳理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区长、镇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建立谁执谁普机制。始终坚持处理一件影响一片执法普法体系,细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三是持续优化审批与服务。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政务app、微博微信、网上办公等电子信息化系统,为群众提供办件查询、办事导引、网上初审、自助填单等服务。对全区各部门涉5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将5000余项行政权力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压缩各类审批办理时限50%以上。四是规范加强市域执法监督体系。充分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强化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注重规范执法流程及执法程序,今年来,开展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20余次,受理食药安全案件8件,采取行政措施40余件。

全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及村级建制调整,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第一时间融入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工作。采取实施“三强化”助推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改革,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三项措施,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提供良序。第一时间摸清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情况。为建强改革后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督促司法所及时掌握改革后乡镇和村级建制撤并情况,强化对撤并后12个镇及150个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和优化。第一时间完成改革后充实调整调解员培训。为确保改革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延续性,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推动不乏力,迅速组织改革后被充实的670余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促使其更好的提能履职;同时,采取“四评四审”(村、镇、司法所、司法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荐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名,区级人民调解能手3名,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通过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充分激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工作动能性。第一时间促改革后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发挥作用。镇村改革后被调整设立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作为,为防止镇村改革后因涉及人民群众土地、山林以及遗留问题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2次,排查矛盾纠纷198件,预防纠纷171件,调解矛盾纠纷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疫情期间,劝调取消各类酒宴33起,基层治理得以夯实。

始终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工作理念。一是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三级联动”。坚持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了100%;87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强化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治蜀兴川、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兴广战略及昭化实践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贴近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基层乡镇提供文件合同合法性修改意见和建议23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1件,审查合同(协议)48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7件;开展送法进项目、进工地、进项目服务65场次,开展企业各类合同法治体检598份,调处化解涉企用工矛盾纠纷22次34人,为企业用工挽回经济损失17.37万元。三是极力推动法律援助“五零”服务落地落实。极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本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受援范围,创新适合贫弱群体的援助方式,让法律援助在群众身边“零距离”服务;坚持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从申请到办结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并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为受援人在费用上提供减免缓等“零收费”服务;坚持应援尽援的理念,主动为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服务的“零障碍”服务;开展当场接待符合条件及时受理“零等待”服务;同时,全面打通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和咨询通道,采取通过电话、qq、微信、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实现“线上”法律服务,201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表彰。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件,提供法律咨询1110人,法律援助服务总人次1426人次。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全局党的建设质量,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党建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创园林和林业局党建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落实年”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开放、现代、活力、时尚”为引领,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聚焦服务保障“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两条线,彰显政治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融入业务工作,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落实,为推动园林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政治建设。

1.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地位。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引向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化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用干净和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全面理解“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科学内涵与内在逻辑,坚持“聚力打好铁、持续自身硬”,强化党建对机关各项工作的统领,创新完善党的建设方式方法,解决好党建和业务“两张皮”、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从具体工作中找问题,从党建上找原因,哪一项工作上不去,党建就补到哪里,哪一方面不够硬,就把哪一方面的党建硬起来。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组织生活为重要内容和载体,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和载体,全面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二)思想建设。

4.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做到想透、说清、干实,形成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红色教育传统教育,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激励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作用。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要求,每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加强对机关处室、局属单位理论学习指导。

6.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加大力度组织推广好、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旋律,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觉悟、文明素质、科学素养,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作出贡献。加强“青岛园林和林业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使用,继续在重点环节上细化工作规范,加强网站信息员和管理员队伍建设,推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平稳发展。

7.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局党组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三)组织建设。

8.强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完成机关党委选举、完善各级党组织组织体系,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有关规定。

9.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建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制度。年底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0.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抓实抓细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审查把关责任。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建立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制度,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党费使用和管理公平、透明、规范。积极发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11.坚持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干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支部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立足于主体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和党组织骨干队伍建设。

12.积极发挥机关群团组织的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注意培育选树先模人物,积极参与“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创建和“巾帼建功”等活动,积极搭建平台,丰富和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四)作风建设。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五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新式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看到社区硬件面貌彻底改变的时候,我们有必要探究一下社区基本性质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制度价值?本文从我区石门二路街道达安城、新福康里两个社区个案调查状况出发,试图找出这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怎样影响了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条件,并进一步指出地区政府在这种基础关系结构转型后应扮演什么角色,而这一点对于积累新式社区管理经验,以至“打造国际一流社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达安城小区和新福康里小区原来都是石库门旧式里弄,是近几年通过旧区改造在我区较早建成的新式小区。据我们的调查,达安城小区住宅共58414平方米,业主579户,新福康里小区住宅10.8万平方米,有主业1246户。这些业主或者通过回搬或者通过新购都取得了房屋的产权,是新小区的真正主人。两个小区业主全部入住后,相继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目前,达安城小区已是第二届业主委会员,有11人组成;新福康里小区也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有13人组成。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都与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前者是上海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是上海百事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形成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两个小区相同的是,所聘用的物业公司都继续了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管理本小区的物业公司,而两个物业公司与原来的小区开发商都有某种关联。目前从整体上而言,两个小区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关系良好,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整体上是信任的,但有不满意的地方,达安城小区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就小区内开公司问题的处理情况不甚满意,新福康里小区居民因小区内盗窃案件不断发生以及物业收费较高而颇有微词。

二、城市社区基础产权关系的变革。

我们知道,传统城市社区大多数的住房是由居民的工作单位分配的,居住者没有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购买房屋,而是作为工作单位的成员进入居住区的,因而居住者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产权属于居民的工作单位(集体)或者国家(由政府房管部门代表行使)。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权相应地被赋予了准政府性质的物业公司(由“房管所”转制而来),这些准政府机构代表政府拥有物业资源的占有、处置和受益权,同时也程度不同地替政府承担着部分社会福利功能。居民或单位交出的物业管理费用只具有象征意义,并不能平衡物业公司实际的支出成本,这些费用要么由政府贴补,要么由单位组织统一负担,甚至还可能由小区经营的其它收入(比如停车场、房屋出租等)来填补。正因如此,物业公司不仅视自己为当然的管理者,而且是身份和地位都高于居住者一方的,因为他们掌握着房屋资源的社会提供,是他们代表政府为居民提供了福利。在物业眼里,居民是一个准公共福利的享受者,是物业管理照顾的对象。居民不住,对物业的生存没有影响,但反过来,如果物业停止了工作,对居民的影响极大。如果居民希望保留楼前更多的绿地,希望减少油烟、噪音污染,希望建造自行车棚等,居民就必须或者通过请求其产权单位代表他们向物业交涉,或者集体通过信访的形式向物业呼吁。事实很清楚,是居民依赖物业的资产生存,而不是相反。物业与居民之间是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对等,居民无权约束物业,居民公共需要的能否实现基本上取决于物业的良心发现,而非法律的约束。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传统社区中,物业只承担了社区管理的部分职责,主要是房屋的拆建、修葺等,另外一部分管理职能,如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是由政府机构(街道及有关部门)或准政府机构(居委会)来承担的。

在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新式小区,我们看到,新的城市居住社区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居住者身份的变化,房屋产权已通过购买归属到个人或家庭。这样一来,旧的业主主体――单位、房管局或开发者已经转变成新的,他们是购买了房屋的社会集团或个人。于是,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就出现了:业主成为房屋的产权人,他们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这个市场关系使得交易双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地位趋向“平等”,更准确地说,是趋向于各自权利义务的对等配置。业主的选择权被《上海市居民小区管理条例》合法化,这个条例明确承认,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运用签署合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这种居住者的选择权,显示了他们同物业不同以往的纵向关系性质:他们是由聘用合约联系起来的交易双方,成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这样的关系意味着,物业从一个准政府式的、有权力的社会管理者,转变为一般的、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单位。这意味着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各方具有权利义务的对等、从而可能相互约束的地位。很明显,这是一项权利配置的重构-转移过程,它改变着权利配置的规则,并在其基础上造就着新的社会关系。

三、新的社会公民组织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

随着城市社区产权关系的变化,对一部分稀缺的社会价值――资源、商品和劳务――而言,它的分配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参与分配管理资源“主体”方面的变化,是一些社会管理责任的开始转移,从政府、房管部门、单位或物业开发者等组织的单方面的责任转移到居住者为主要的责任方去了,但由于成本、时间和专业分工的原因,他们需要委托物业公司来代理这份管理责任。由居住者量多、分散且时间不一致,所以居住者需要通过一定的授权方式产生代表他们行使物业选择权、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的组织,这就在小区产生新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他们代表居民,试图通过竞聘选择权参与对管理市场资源、劳务供给等有价商品即价值的分配。这是传统社区所没有的活动主体。

从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小区业主委会员的章程及运作方式,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新兴的社区公共组织,在产生和授权方式、内部结构、权利行使依据、权利内容、经费来源及对其评价方式等方面,与政府组织或政府任命的公共组织有质的不同。业委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于业委会行使的权利与业主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业主们对行使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的`选举权都非常慎重,这与一些政治选举明显不同。业委会委员的权利严格来自其所代表的业主们的授权,其工作成效(权利行使的当与不当、职责履行的到位与不到位)的唯一评价主体也是其代表的业主们,业主们对不称职的委员只要履行规定程序即可撤换,这与行政组织自上而下的权力产生和评价方式正好相反。业委会的内部结构是真正的委员会制,严格实行一人一票,业委会主任并没有多于其它成员的权力,他的个人意见也不能影响其它成员的投票,主任的角色是召集人,这与行政组织的首长负责制差异巨大。

业委会的出现意味着一种变化:由居民组织处理居民共同的事物,显示了组织化的社会联合由私域向公域的变动。它要求分享某种社会权利,但这种社会权利的目标在社会财产的管理方面,它要做的是通过聚合并代表产权人(居民)的利益,达到维护其产权利益的目的。与过去不同的是,这类公民组织试图进入公共管理领域,承担公民财产管理的责任,从而来替代一直以来由指定的组织如房管所转制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等组织的社区公共利益的管理职责。

更有意义的是,业委会这类社区公共组。

织的出现,除了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减轻政府的社区管理责任压力,而且还创造出了新的社区公共空间,产生新的公共利益。在传统观念里,私人利益与公有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相对立的,而在新式社区我们发现存在一种既不是私人利益,也不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新型社会空间,即建立在自我利益基础上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是可以公共分享的“私利”的整合,它具有非个人性、非国家性、非政府性。举个达安城小区管理的案例来说明:有的居民要求禁止养狗,这是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因为它无法和同意养狗的居民共享这种利益。但是居民要求“保护绿化”或“防止污染”就不同了,它们同样是“私利”,但有了居民公共利益的性质,因为这种利益可以与任何其他居民分享。从表面上看,这些主张与增进自己的私利有关,但它还符合公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其它原则;如果个人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包括被要求人)相一致,这种利益就具有了某种公共性质,因而受到社会制度的正当保护。

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变化――从身份到契约。

新的活动主体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预示着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在传统社区,居民总隶属于一个单位,即是所谓的“单位人”,他取得住房是基于他单位的身份,他行使社区管理权也是基于身份向其单位组织提出。而在新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的完全不同了,居民取得参与资格是基于购房合同获取产权,居民通过契约授权给业委会行使其业主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业委会通过签约来委托物业公司代理行使社区管理权。由于契约关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形成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分配社会资源的规则发生重大变化,物业公司需要通过竞争获得这份管理资源,但竞争的标准是服务质量的高低,而不是他在政府体系中级别、地位、以及和政府关系的远近。这样,对于物业管理市场资源的分配,就由从前的政府分配转变为由产权人(居民通过竞聘物业的活动)来分配。而这一点,又成为物业公司负责(代理)对象改变的原因,过去它们仅向自己的上级负责,现在转变为向居住者负责。这意味着,他们由前者的代理转变为后者的代理。

就社会关系转型而言,居民通过一个个签定合约的行动,实践着一些现代社会的规则――自主、选择、对等、参与、公共授权、公民责任、行动的法律依据等,他们改变了以往一切依赖组织的习惯。正如19世纪英国法制史学家亨利・梅因在其名著《古代法》中所说,“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社区居民通过契约,发展出了对于共同事务的处理(管理和控制)责任以及运用这种责任平衡强弱力量不同社会团体的能力,整合了公民共同利益,强化了公民基于合约基础建立的信任、监督和自我控制关系,这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公民自治,是朝向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变迁。

五、地方政府在社区转型中应扮演的角色。

虽然前面的分析,表明了在新式的达安城和新福康里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是通过合同建立起聘用与被聘用的平等契约关系,业委会对物业公司具有选择权,但是如果某个业委会对聘用的物业公司不满意,想要换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委会是否能“炒掉”物业公司,我们深感疑虑和担心。《南方周末》2000年5月19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业委会炒不掉物业公司”,介绍了浦东清水苑小区业委会想炒掉严重不合格的“畅苑物业”由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涉而未果,这说明我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我们的调查中,确实发现相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是非常弱势的一方,物业公司与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之间具有某种相关。

我们认为,在目前新式小区发展出的新型社会关系与原有的宏观制度仍相抵触的情况下,作为地方政府(包括居委会这样的准政府组织)要在产权冲突中坚持保护和支持原则,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契约,而不是相反。比如,前述清水苑小区业委会炒物业的案例(虽然我们调查的这两个小区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但也完全有发生的可能)中,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否决了业委会(代表业主们)脆弱的竞聘物业权,这不仅直接损害清水苑小业主的权利,而且损害了《上海市居民小区居住条例》的法律权威,破坏了确定性,鼓励了机会主义和寻租行为的盛行,刺激了极端行为的发生。清小苑小区业委会竞聘物业不成,试图发起居民拒交费用的行动,来增加压力。如果这种争议是在某个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展开,它还可能演变成一个有“国家和社会”冲突涵义的事件。争议的扩大、扩散和升级,不仅损害了行政的权威和效率,而且对建立社会合作有负面影响,它激励的是社会对政府的依赖,而不是社会的自我依赖、约束、管理和监督能力的发展。从清水苑物业方面来看,如果政府的介入很有用,那么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行动,不断繁衍着寻租行为。在业主无选择权的情况下,无论物业卸责问题多么严重,也不可能让它付出代价,反过来,政府还要付出相当精力不断来“抓”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结果是政府的不当干预,保护了不进取的物业公司继续占有社会资源,增加了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负担和协调成本。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在我区达安城、新福康里等新式社区产生的这种契约型社会关系无疑为居民自治奠下物质基础,并且由可能由这种社区内契约进一步发展出社会契约,这将是在城市悄然发生的历史性进步。但是这种契约关系仍然很脆弱,它受到了国家某些没有变革的宏观制度的阻挠,作为基层直接管理社区的政府,要看到社区的这种社会基础性关系的变化,并支持、保护它们的发展,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建立现代社区的最基本契入点,并有可能朝向国际一流社区发展。

作者:李克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现供职于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奉贤路68弄48号。

邮编:200041。

信箱:xiang104@。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七

室内环境治理就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以间断或连续的形式定量地测定环境因子及其他有害于人体健康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浓度变化,观察并分析其环境影响过程与程度的科学活动。欢迎来到本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社区街道环境治理。

工作总结。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自今年6月街道成立以来,为大力推进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工作,我街道成立了旧村改建与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办事处主任林月和任组长,常务副主任施洪贤和分管农业副主任尚浙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城建办主任叶华镇为主任。我街道在市旧村指挥部的指导下,扎实开展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时完成了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情况。

1、编制片区总体规划。盐盆街道是刚成立的街道,城镇基础设施非常差,没有一条像样的城市道路,规划非常滞后。我们以街道为单位,以经济开发区为依托,按照现代化小城市和新城区的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盐盆五联片区总体规划,明确居住、公共服务等功能区的空间布局结构,形成乐清城区向南延伸的总体框架体系。目前,五联片区总体规划已进入公示批复中。

2、确定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形式。盐盆地处平原地带紧靠乐清城区,13个行政村的村庄建设比较集中,集聚建设中的跨镇改造、本镇异地改造等农房改造形式不适合盐盆街道。因此,只有城中村改造和旧村改造的形式才能促进人口集聚,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在前阶段大量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制订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五年规划。即在五联片老城区实行城中村改造,上山岙片实行旧村改造,以户为单位,分期分批,梯度推进,每年以10%的改造目标,逐步完成农房集聚建设任务。

3、以工程类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实施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计划。根据五联片总体规划,盐盆街道纬一路、经二路、纬七路、盐盆中路是构成总体框架的主干道,尤其是纬一路,东至旭阳路相接,西至滨江大道新万翁公路相连,更是乐清城市的主动脉。建成这几条道路对于拉开城市框架,意义重大。而纬一路、纬七路和盐盆中路都位于居民区中间,属于道路拓宽建设,涉及拆迁安置住户非常多。因此,街道将以拆赔安置为切入点,实行城中村滚动式改造,以达到集聚目的。计划于20xx年启动盐盆村和后埭头村的商住楼建设、上段村和樟北村的农房集聚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预计总投资8.68亿元,总面积达15万多平方米。并在拆迁安置农房集聚建设安排一定数量住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解决困难户住房问题。目前,街道首先启动纬一路建设工程,纬一路全长2.214公里,宽40米,拆迁民房120间,总投资1.23亿。我们在9月底已于经济开发区对接,由街道作为业主单位进行建设。现在已完成立项、环评、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同时成立了工程指挥部,着手制订拆迁安置赔偿办法,落实拆赔安置用地28亩,安置总面积5万平方米,现在征地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争取明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4、重点做好农房改造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盐盆街道的农村一般农房(集聚)改造任务数为80户,已累计完成任务数57户,累计完成率达71.25%。未完成的23户,将进一步深入排摸,在此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村,动员农户申报建设,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开展“六必拆”专项行动情况。

全市“六必拆”专项行动开展后,我街道第一时间成立“六必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林月和担任,副组长由徐香君、施洪贤、陈武、尚浙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通过调查摸底,发现辖区内的“六必拆”案件为15件,违法占地面积15664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16514平方米。结合实际制定了三期的拆违方案。

我街道联合乐成规划所、乐成土地所及乐成规划监察大队等有关单位,开展了四次专项拆违专项行动。四次行动累计出动628人,30辆车,累计拆除15件“六必拆”案件,完成率达100%,拆除违法占地面积15664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16514平方米,完成率达100%。

街道还多次联合城管中队对盐盆街和五星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严禁乱贴乱画、未经批准乱拉横幅广告等破坏公共视觉环境的行为。

1、配齐配强街道、村两级保洁员队伍,在各村设置分类垃圾箱,确保生活垃圾日清日洁。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建设生态公厕、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站、生活污水处理池等环卫设施,突出抓好河道整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以及菜场、车站、公共场所等卫生重点部位的整治。全面清理溪流、河道的漂浮物、淤积物,在11月份启动大湾河、田垟河、盐盆河三大河道及其它三条支流的清障清淤治理工程。

2、绿化工作着力在两个方面凸显亮点:一是建设绿色道路。在新老万翁公路两侧和中心大道盐盆段两侧种植树木,形成了一道绿色屏障;二是建设绿色村庄。加大农田林网、河道两岸、公共休闲场地、家居庭院绿化力度,并且在上段和山根等村进行村内公园布局,使村民居住集聚区的环境更加优美。

(四)各村工作情况。

我街道后埭头村申报温州市整治创建村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盛岙村申报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上段村、樟北村、吴岙村申报旧村改建。

后埭头村投入资金190万元,完成了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投入780万元,建成长700米、宽8米的文峰南路,投入67万元完成沿河路的扩建和护栏建设,投入50万元建成一座生态公厕,且完成了温州市整治创建村的创建工作。盛岙村投入100万建成了村内连接至中心大道的大路,河道驳砍建设也已经开工,预计投入100万元完成村内200米河道的驳砍建设。上段村共投入资金95万元完成了沿河路的扩建,投入78万元建成村内一座桥梁,投入30余万元完成了滨海公路420米和万翁公路190米的路旁绿化,并且在村内道路上安装了13盏路灯,方便了村民。樟北村共投入50多万元,建成两座新型公厕令投入20万对村内水库予以加固。

各村还组织人员对村内的淤泥、垃圾、杂物等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道路两旁、门前房后乱摆放的杂物、垃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拆除了影响观瞻的乱搭建物。通过以上整治,使各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观,基本完成了整治任务。

(一)高度重视,措施到位。盐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

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使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城建办日常抓,有力确保了我街道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要。一是悬挂宣传标语,在各个主要路面悬挂加大宣传。二是召开街道村干部会,多次宣传、督促、部署整治工作。三是在各村宣传栏内经常性张贴宣传画报,做到及时更换。

(三)制定制度,监督实施。我们制定了《盐盆街道洁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各项制度,通过考评督促各村做好工作。并且经常性开展检查工作,对各村工作给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工作,使盐盆街道的交通、居住、卫生面貌发生了改变,交通秩序、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在明年的整治旧村工作中,我街道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强宣传发动、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总结试点村整治经验,全面开展旧村整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新兴街道办事处位于东港市城乡结合部,辖3个行政村,6个城市社区,面积20平方公里,人口8万多。近年来,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外来人口剧增、企业快速发展等原因,给我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造成很大压力,但我们办事处一班人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大投入,重点突出,并建立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使办事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提高全民意识,因此,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新兴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多层次,全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形成自觉行动。一是会议宣传。3月7日我们召开机关、村、社区干部大会,部署动员。村、社区也召开本单位相应会议进行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提倡树新风除陋习,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三是印发《致居民一封信》,向沿街商户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街道办事处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机关、村、社区、组干部实行包保责任制,街道领导和机关干部包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同时对全街道重点整治部位如:村部所在地、屯堡内环境卫生、沟渠、农户庭院、社区卫生、浪头线、201国道等,由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负责,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片抓,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我们把整治的重点确定为201国道、迎宾大街、浪东公路、观海路、青年路两侧、沿道企事业单位、商户和居民、村屯环境卫生、社区环境卫生。在整治过程中,对重点部门和地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安排专人负责。全区共投入垃圾箱上百个,每年投入资金上百万元,公路两侧做到天天清扫,定期拉运。村屯主要道路采取集中清理,企事业单位、商户采取门前包保,每年每个村投入10万元以上,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及时拉运,保证了城乡环境优美、整洁。

为了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度化,街道办事处制定了考核细则,并与基层干部的经济利益挂钩,对村和社区每季度考评一次,半年小评年终总评,考核结果作为奖励依据,对年末考评合格以上的村分别奖励20xx—10000元,对社区奖励600—1000元。在管理模式上采取“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定点处与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签订“门前四包”协议,同时街道和村都成立清扫拉运队伍,坚持常年运行,保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规、有序开展。

总之,新兴街道办事处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基本做到常年有人抓、有人管,每年投入都在百万元以上,仅今年清洁月,全街道出动人力人次,车辆台次,清运越冬垃圾吨,新增垃圾箱10个,每个村、社区都健全了队伍,有资金投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起来,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第一,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不足。特别是存在着自管自家,对公共卫生不关心,村屯垃圾量较大。

第二,资金不足。个别村缺少专门的清运队伍,社区中的弃管小区没人管(开发区内),部分部位形成死角。

第三,处罚力度不大,监管不到位。如废品收购点的管理,企业垃圾乱倒现象比较严重,而街道办事处没有执法权,只靠教育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进一步落实责任,增强干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宣传教育,在全街道形成讲卫生的共识;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实扩大环境卫生清运队伍,做到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考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八

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h7n9禽流感”新疫情,近日,xx小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预防h7n9禽流感安全常识教育,加强校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学校利用安全宣传栏、主题班队会等形式,教育师生正确认识h7n9禽流感,不必惊慌、科学应对;要学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平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多吃水果、多饮水,避免疲劳;教育学生平时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清洁,注意室内勤通风换气。

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免疫和抵抗能力。

此外,学校还组织后勤人员定期对办公室、教室、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家长的的.监督作用,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立即到医院诊治。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九

如下:

一、齐抓共管,共建和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上半年,我社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法制意识。

我社区居委会利用黑板报、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了以“抵制邪教,倡导文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活动,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使居民进一步对社会的了解,对家庭社会关爱,为稳定社区治安秩序奠定了基础。

三、依法调处,化解矛盾。

1、截止至今,我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人,社区矫正对象1名。社区结合每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社区帮教小组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

2、我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时刻了解居民的生活情况,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努力创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今年上半年以来,我社区共调解矛盾2起,做好了邻里文明的和睦相处这项工作。

四、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工作。

针对社区再建设,建筑工地流动人口比较多,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对外来人口进行了入户登记调查和并签定流动人口租房合同,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治安秩序。

五、抓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社区居委会协助各驻地单位,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充分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街道党工委、维稳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不差不缺,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十

目前,开发区尚未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情况较为稳定。

为了未雨绸缪,做好防控工作,目前开发区卫生分局完成了应急预案。同时,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省东方医院)已对医务人员进行多次业务培训,增设了隔离病房,以防万一。

另外,两个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了对门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开展了禽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讲座进社区活动,发放健康教育资料3000余份。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保障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远离传染病,4月15日,xx小学利用利用班会课,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多媒体演示等讲解形式就如何做好预防h7n9禽流感等基本知识对学生进行宣传。积极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通过及时做好春季疾病预防,提高附小师生预防流感的自我防护能力,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二

幸福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幸福社区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发挥现代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优化社区治理结构,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社区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服务社区,探索和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了发挥现代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优化社区治理结构,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社区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服务社区,探索和建立各方参与、功能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多元化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幸福社区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深化社区自治为内核,以创新治理机制为保障,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组织齐抓共管、居民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合力,探索和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相结合的“54321”社区治理新模式,变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为上下结合的社区治理,解决社区行政化管理中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全面提升社区社会治理以及服务水平,努力把幸福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与时俱进、文明祥和的“文化共同体、精神共同体、生活共同体”。

二、治理目标。

争取在3年的时间里,探索和完善“54321”社区治理模式,在体系建设上,实现理顺社区关系,强化社区功能,由单一主体治理到多元主体共治共管,形成社区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工作格局。在组织架构上,实现管理体制全覆盖,从单向行政化管理转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自治,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扁平化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在品牌塑造上,打造幸福社区特色品牌,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面达到国家和谐示范社区标准,逐步扩大幸福社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切实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和社区品牌效应。

三、治理内容。

主要包括7个方面,具体为:

1、社区服务与社区照顾;

2、社区安全与综合治理;

3、社区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

4、社区环境及物业管理;

5、社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6、社区社会保障与社区福利等。

7、其它涉及社区居民社会生活、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

四、治理模式。

(一)构建“五位一体”,实现社区治理由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转变。

“五位一体”是以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为补充的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体系。通过探索和建立“五位一体”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形成一个多方协同合作的社区治理网络,动员社会各主体为社区治理献计献策,补充社区治理力量的不足,各方为社区建设分担事务和责任。在“五位一体”多元共治过程中,党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中融合为一体,通过协商、合作、整合、互动、监督、创新的方式,达到由全社会来共同参与治理社区事务。社区党组织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社区居委会转变理念,主动适度放权;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社区居民在社区的引导下参与社区,实现自治。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五位一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理工作情况,确定治理工作阶段性任务,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保持社区与居民关系的持续良性发展,实现社区对有关事务的善治。

(二)创新“四个机制”,实现社区治理由政府与居委会跳双人舞到跳群舞的转变。

在建立社区组织体系的过程中,要通过制度设计,创新“四个机制”,调动社区治理主体,参与到社区共治中来,优势互补,协同治理,实现社区治理由政府与居委会跳双人舞到跳群舞的转变。

立社区文化联合会;将“六小行业”整合,成立行业协会;引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家政、养老等专业服务团队,将其组织化、项目化、信息化,常态化,服务社会治理;要积极发挥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使社区逐步从一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退出来,让渡给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社会组织帮社区做事,在社区事务的治理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加大本社区社工人才的培养力度,输送社区工作者参加上级社工知识培训,鼓励社区工作者通过自学取得社工专业资格证,着力打造社工专业团队,用专业的社工理念和方法,创办、运作幸福驿站等社区服务项目,激发社区自治活力,促进居民自治,帮助居委会提升自治能力;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把社区的事情交给志愿者去做,把社区现有的幸福驿站、社区图书室、日间照料、老年学校等服务设施交给社区居民使用,让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到社区服务项目中。居委会要加强与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推动社区融合,形成社区、社团、社工三社互动的社区治理机制。

二是三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适时调整“三方”步调,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在日化家属区、东风大楼等“三无小区”(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以点带面,逐步做到全覆盖,真正实现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物业公司的专业管理、居民委员会的社区管理相结合。各主体之间做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联合把社区治理好、服务好、建设好。

渠道、多层面地发掘社区各类人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吸引居民共同参与到社区治理的工作中。

四是三长(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引领机制。由居民自己选举产生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此“三长”来自居民并置身于居民当中,与居民彼此间相互信任,容易沟通,依靠骨干群众去做大多数群众的工作;发挥“三长”在解决环境治理、文化治理、化解矛盾、协调利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排忧解难等社区事务中的引领作用,带动和达到全体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到清理楼道杂物,关照空巢老人等社区事务中,为创造美好幸福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落实“三项保障”,实现行政化管理到居民自治的转变。

一是保障“四个制度”的落实,即保障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居民评议制度、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改进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制定“居规民约”,开展“自治家园”建设,对社区治理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居民协商议事会进行协商、决策、公开。

二是保障“四个权利”的落实,即保障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利用好社区说事室,为居民群众当家作主提供平台,引导居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个人意愿,从根本上减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冲突。

三是保障“四个民主”的落实,即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探索成立楼栋自管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真正体现社区是居民的,居民的事居民自己做主,居民的问题居民自己解决。社区居委会不再大包大揽,真正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升社区治理的能力,推进社区的文明进步,真正实现由行政化管理到社区居民自治的转变。

(四)树立“两个理念”,实现由传统的“顺民”文化向现代的公民文化的转变。

善社区治理方式方法,深入居民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了解居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使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安全等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在治理的过程中要换位思考,始终站在居民群众立场上,特别是站在社区弱势群体的立场上去想问题解决问题,使社区治理工作更加符合实际,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社区治理创新成果,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是树立多元参与治理的理念,社区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抛弃传统的“行政管理”“家长作风”“独家经营”以及“大包大揽”的理念,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树立多元参与理念;以多种方式听取、采纳居民意见,尊重民意,让大多数社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以此改善和优化社区与居民的关系,使社区的治理工作得到最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同时,社区应开放决策,将一部分权力让渡给社区居民,让居民参与决策,在决策过程中,社区与居民形成互动和协同,让居民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力,真正做到从“替民做主到让民做主”。社区各主体要转变观念,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事务中去,发挥集体和个人的智慧,向社区献计献策,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让多元参与社会治理成为一种文化和习惯,以促进多元参与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

(五)培育一种社区精神,由单纯的共同生活到彰显特色的共筑精神家园的转变。

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要求,结合本社区特点,牢牢把握“崇文厚德兴业、共享幸福和谐”的社区精神和灵魂,把这种精神和灵魂渗透到居民的生产生活中,把它变成一种追求、一种梦想。社区要按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的标准,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服务、活动功能平台,彰显出幸福社区的幸福文化特色;为居民楼院、主要路巷、特色古树设计文化名称,把静态的物体赋予人性和灵性,赋予文化内涵。以弘扬家庭美德,传承文明家风,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开展在社区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居民活动,培育好的家风、民风,评选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的夫妻关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勤俭持家、邻里友善等各类道德模范,形成独有的社会风尚,邻里风气;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讨论、举办社区精神签名仪式,来弘扬社区精神,把这种精神形成一种理念,入心入脑,让社区全体居民认同、认可,并将社区精神变成社区居民的共同价值追求。

六、治理方法和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至5月)。

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会议,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单,入户调查等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多元治理的意义、要求、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探索治理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

要集中时间和人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构建“五位一体”组织体系,制定运作治理的工作制度;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开展社区事务的治理活动;结合社区现有的资源,分内容逐步进行治理:

1、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运作幸福驿站项目,孵化和培育读书、养老等社团组织;

2、整合社区文体队伍,成立社区文体联合会;

3、治理出店占道经营,成立行业协会;

4、在“三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楼栋自管委员会实现楼院自治。

5、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居民活动,弘扬传统美德。

社区根据治理内容及时召开总结会议,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遇到的困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推进社区治理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确保社区治理取得实效。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区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成立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陶传兵任组长,社区副书记、主任吴金萍任副组长,社区班子成员、社区组织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王琴任办公室主任。

2014年5月9日。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三

2006年我局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

(一)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强化监督检查。

(二)坚决制止“跑官要官”。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早报制度。

(四)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行为。

(五)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干部住房、公务用车、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占用下属单位财物以及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等问题的检查清理。

(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通讯费用等职务消费规定。

二、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一)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收费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

(三)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监察法实施条例》,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保证政令畅通。

三、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3、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严格执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察预告等制度。4、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轮岗和任中回避等制度。

(二)依法进行行政审批。认真执法行政许可法,防止行政审批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实行政务公开、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一)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落实执行好省委颁发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1、结合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2、坚持重要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等制度,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3、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试行)》的执行,强化对企业决策、经营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内部制约机制。4、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

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抓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强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1、切实抓好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2、深入开展两个《条例》等党纪政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综合动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法制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等工形式,推动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3、大力倡导廉政文化教育,结合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营造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社会氛围,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完善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真正形成用缺席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1、立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在行为准则、道德规范、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2、改进和探索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制约和监督之下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及廉洁从政的法律制度。

(三)强化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1、按照权力制约的特点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要求,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有效监督结合起来。2、拓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的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3、在突出监督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完善监督程序上下功夫,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4、落实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询问、质询、问责、新闻舆论监督等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党级书记×××、局长×××对××市××××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其他领导具体分工为:副局长×××责任单位是××市××办公室;副局长×××责任单位是×××公司和×××管理处;副局长×××责任单位是×××××管理处;副局长×××责任单位是×××××管理处和局机关;助理调研员×××责任单位是××××管理所。

(二)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切实履行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的责任和制度建设的责任、惩治腐败的责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落实责任制的各个环节。

(三)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体系的指标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兑现奖惩、班子调整、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要严肃有力,加大运用组织处理手段进行追究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十四

新兴街道办事处位于东港市城乡结合部,辖3个行政村,6个城市社区,面积20平方公里,人口8万多。近年来,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外来人口剧增、企业快速发展等原因,给我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造成很大压力,但我们办事处一班人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大投入,重点突出,并建立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使办事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提高全民意识,因此,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新兴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多层次,全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形成自觉行动。一是会议宣传。3月7日我们召开机关、村、社区干部大会,部署动员。村、社区也召开本单位相应会议进行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提倡树新风除陋习,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三是印发《致居民一封信》,向沿街商户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街道办事处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机关、村、社区、组干部实行包保责任制,街道领导和机关干部包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同时对全街道重点整治部位如:村部所在地、屯堡内环境卫生、沟渠、农户庭院、社区卫生、浪头线、201国道等,由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负责,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片抓,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我们把整治的重点确定为201国道、迎宾大街、浪东公路、观海路、青年路两侧、沿道企事业单位、商户和居民、村屯环境卫生、社区环境卫生。在整治过程中,对重点部门和地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安排专人负责。全区共投入垃圾箱上百个,每年投入资金上百万元,公路两侧做到天天清扫,定期拉运。村屯主要道路采取集中清理,企事业单位、商户采取门前包保,每年每个村投入10万元以上,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及时拉运,保证了城乡环境优美、整洁。

为了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度化,街道办事处制定了考核细则,并与基层干部的经济利益挂钩,对村和社区每季度考评一次,半年小评年终总评,考核结果作为奖励依据,对年末考评合格以上的村分别奖励20xx—10000元,对社区奖励600—1000元。在管理模式上采取“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定点处与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签订“门前四包”协议,同时街道和村都成立清扫拉运队伍,坚持常年运行,保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规、有序开展。

总之,新兴街道办事处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基本做到常年有人抓、有人管,每年投入都在百万元以上,仅今年清洁月,全街道出动人力人次,车辆台次,清运越冬垃圾吨,新增垃圾箱10个,每个村、社区都健全了队伍,有资金投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起来,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第一,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不足。特别是存在着自管自家,对公共卫生不关心,村屯垃圾量较大。

第二,资金不足。个别村缺少专门的清运队伍,社区中的弃管小区没人管(开发区内),部分部位形成死角。

第三,处罚力度不大,监管不到位。如废品收购点的管理,企业垃圾乱倒现象比较严重,而街道办事处没有执法权,只靠教育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进一步落实责任,增强干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宣传教育,在全街道形成讲卫生的共识;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实扩大环境卫生清运队伍,做到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考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街道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五

“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

“幸福社区”为主题,以提升社区形象、美化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总体目标。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增强和改善社区服务功能,激发居民自治活力,为社区居民创造幸福、传递幸福、提升幸福,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针对街道所辖海梦苑、海景苑等

6

个城市纯社区,

9

个村改居社区,

9

个农村社区三种不同类型,

2013

年街道确定把东关、韩家疃

2

个社区、村作为重点创建点,打造以点带面、梯次培养的创建格局,并根据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创建侧重点,确保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有健全的组织体系。

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下的,由各专委会、网格单元、楼院居民组织所组成的居民自治组织网络,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下的协助政府管理的办事机构,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下的社区社团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形成自我管理、协助政府,协调社会、服务居民的社区工作组织体系。

2.

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完善社区内卫生保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职业介绍、文化体育、休闲娱乐、扶贫济困等服务组织及其功能,健全商贸及水、电、气、暖等市政服务网络,形成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大众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3.

有完备的基础设施。

社区用房面积达到

600

平米以上。有居委会办公、居民议事、群众活动、文化体育、学习阅览等办公和活动场所。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4.

有优秀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立一支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肯于为居民谋福祉、为社会创和谐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5.

有优美的生活环境。

社区安全稳定,车辆停放有序,小区街路、居民楼道通畅并实现亮化,楼院、街路等适合绿化的区域实现绿化美化,居民活动的公共场所环境整洁、美观宜人,形成社区居民共同创造环境、自觉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6.

有丰富的居民活动。

社区文化、科普、体育、娱乐、法治宣传、道德弘扬等各类活动主题高尚,内容丰富,参与广泛,形式多样。

7.

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社区教育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居民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公共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不断提高,社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团结友爱、守望相助、幸福和谐的人际关系不断发展。

1

、完善社区服务中心。

新建的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

600

平方米,旧社区改造的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农村社区不低于

500

平方米;内部要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十室两站一厅两中心”:即“两委”办公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家庭道德档案建设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公室、社会组织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居民代表会议室、爱心捐赠室、人口计生服务室、警务室(监控室)、调解室、残疾人康复站、卫生服务站、“一站式”便民服务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含电子阅览室、老年活动室、青少年课外活动室、文化娱乐健身室、文化广场)。同时,要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抓好连锁超市、生资超市等商业服务网点建设,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2

、高标准维护管理。

健全完善社区环境保护及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维护好社区环境,生活垃圾纳入城乡一体化处理。要按照“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要求,在居民聚集区规划建设休闲公园、绿地或广场,美化社区环境。同时,要通过广泛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树立绿色生态理念,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努力做到无乱倒垃圾、无污水漫溢、无乱贴小广告、无宠物散养、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

3

、加强健全队伍建设。

一是成立社区工作者队伍,要根据社区规模,,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二是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要通过搭建活动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发挥驻区退休干部、在职党员、文艺骨干等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政策宣传、矛盾调处、环境整治、秩序维护、老年人服务、邻里关照等便民、惠民志愿者队伍,并常年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年内,要开辟志愿者服务示范基地,志愿者队伍不少于

20

人,有完善的制度,有健全的档案,有统一标识的志愿者服装。

4

、强化组织建设。

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标准,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综合考虑网格区域、党员分布和社区资源分布情况,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将支部建到小区(网格),将党小组建到楼栋,形成由社区党委(党总支)—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为一体的三级组织网络,实现社区党建工作全覆盖。完善双管双责、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创先争优等制度,加强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主体作用。

5

、提升文化底蕴。

要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文体活动中心、电子阅览室、文化广场、社区文化长廊、作品展示室等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公益性文化设施,搭建特色文化阵地。社区积极培养文体骨干,根据社区居民兴趣爱好,指导成立覆盖各年龄段,每个村(居)至少拥有

2

支业余文体活动队伍,人员总数不少于

50

人,组建特色文化团队。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类特色的大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提高居民文化素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居民幸福感。

6

、创新维稳管理机制。

探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科学划分网格、组建管理队伍、搭建信息平台、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社区管理网格化、网格管理精细化、运行支撑信息化”社区管理新格局。创新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疏导群众情绪。把各类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三无”社区创建,坚决杜绝去省进京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信访积案。

各社区(村)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广播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创建知情度,参与度和支持度,把幸福社区创建与居民群众关系最密切,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解难题,办实事,使居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幸福社区创建的好处,理解并支持创建工作,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居民群众在建设幸福社区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按照幸福社区创建目标要求搞好排查对照,对照不足项目,补弱固强,全面提升。

各社区(村)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明确目标任务,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把建设幸福社区工作的成效与居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结合起来作为工作实绩与工资报酬的重要依据。对总结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升为民谋利服务和幸福社区创建的水平。

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要成立以党支书记为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条工作线及各工作人员分工职责,并加强工作督查考核。

各社区(村)要严格按照创建目标对照排查,制定方案措施并与星级社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创建的投入,着力提升社区党建、居民自治、环境卫生、法治和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创建要求,采集资料,将创建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和图片进行归纳整理,装订成册,做好存档。

巩固发展创建成果,通过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让居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法治平安的创建成果,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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