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资源、可行性等。为了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需要深入分析问题,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在学习和了解各种成功方案的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和分析一些不成功的案例,以避免犯类似的错误。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一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今天,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福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以及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4月份,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十个涉农区县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主要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从排查总体规模看,全市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970人,占78.48%;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3人,占2.67%;无人监护的35人,占2.8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98人,占16.02%。另外,有356名由(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目前,仍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7人)或尚未登记户口(13人)。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武清、宝坻、宁河、蓟州等区域,以上四个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17人,占全市总数的90.37%,其中蓟州区农村留守儿童565人,是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人数最多的地区。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79人、834人和123人,各占22.57%、67.48%和9.95%。从家庭经济来源情况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外出务工(702户)和种养殖业(227户)。
曲孝丽介绍,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各部门明确职责,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二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三
从现在起至11月底,哈尔滨市将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力争到20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这是记者从22日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哈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487万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18.7%,低龄化比率比较高,13周岁以下占总数的92.3%。此次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六方面内容展开。哈市各区、县(市)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强制报告意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
据介绍,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当天的会议上,由哈市网信办、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哈尔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在哈尔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救助保护、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四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五
〕
13。
〕
4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源头预防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处属地职责,强化民政等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的工作机制。使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各镇、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成立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各镇、办事处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镇、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每个季度向区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村干部走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
“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区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强亲情关爱,常态化开展爱心关爱活动。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各镇、办事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镇、办事处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区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六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给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和患病、残疾的农村留守儿童。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及时响应并解决。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通过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五方面责任,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出警处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
其中,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其他农村留守儿童,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七
经国务院批准,11月至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八
2016。
〕
13。
2016。
〕
43。
2016。
〕
38。
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对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2020。
年,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坚持家庭监护、父母尽责。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关爱。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15。
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市民政局,同时抄送市教育局和公安局;做到一人一档案,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民政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民政部门应当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协调、协助各有关部门将各项关爱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民政部门及市救助管理站要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及时汇总。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排查出的无户口、辍学、残疾、监护差、患病等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分别报送市公安局、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使其得到有针对性的救助保护。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乡镇、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乡村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市发展改革局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市财政局和民政局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保护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
2011。
〕
39。
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
市教育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对长期在市内打工,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市公安局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市卫生计生局从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朝阳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市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抓下去。
按照《北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九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爱心+协同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爱心+制度保障。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爱心+专项行动。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爱心+专业培训。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爱心+精准数据。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5月——11月。
1.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
学校德育处下发通知,要求各班召开“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家庭、学习情况,焕发学生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发动学生跟留守儿童结对子,写信等活动。
2.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承载留守学生之梦”活动。
广泛开展“心愿直通车”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学生实现微心愿,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参与方式分两种:一是和家长一起在“心愿直通车”网站选定心愿,直接联系留守学生,帮助其实现愿望;二是通过参加团组织集中开展的“心愿直通车”活动,现场将心愿礼物送给留守学生。
3.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志愿者在行动”。
4.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捐建‘红领巾读书角’”活动。
(1)集体捐建。发动各班级为留守儿童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2)个人捐建。发动家长或者爱心人士对口一个学校的少先队中队,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也可以几个人共同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一
图书捐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5月29日(本周日)上午。
xx小学。
xx大街西段泰安市体育场门口。
5月29日早7:40。
1、图书捐赠仪式。
2、与留守儿童互动,制作手工贺卡。
3、走访贫困学生。
本次活动的意义并不在于我们捐赠了多少本书,而是让农村的留守儿童感受到友谊和温暖,让我们的孩子知道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学会用自己的'力量来关心和帮助他人,这些都是课本上学不来的。
注:
1、活动由于需要走访贫困学生、为学校留守儿童准备学习用品,产生费用由各位家长aa均摊。
2、由于条件限制,本次活动出行采用拼车方式,具体情况在群内安排。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二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养学生乐于助人、互敬互爱、团结协作、克难奋进、自理自强等意识与能力,号召学生关心帮助留守同学,帮助留守学生树立起乐观积极的学习态度和生活态度,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xx县xx乡中学八年级8班。
1.掌握班级留守学生所占比例,详细弄清班级留守学生情况:留守学生家长打工去向、联系方式,留守学生监管人,留守学生家庭表现等。
2.指导留守学生给自己远方的爸爸妈妈写一封信。
3.班主任老师与几个留守儿童的爸爸妈妈电话连线,并录下通话内容。
4.其它活动准备。(歌曲、节目等)。
活动前播放音乐。
主持人出场。
甲: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
甲:同学们,老师经常教育我们:我们虽来自不同的家庭,但我们都是兄弟姐妹。
乙:是啊,我们是——。
全班合:快乐的一家。
甲:八年级8班。
(全班鼓掌)。
甲:很多同学知道,在我们这个班级大家庭里,父母长年在外打工的同学为数不少,他们一直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亲戚一起生活。
乙:我们班一共60位同学,那么我想现场做个调查:究竟有多少同学没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父母亲都在外面打工的同学,请你们站起来,请向前一步。(在主持人语言指挥下,坐着的同学坐到一起,留守同学坐到一起)。
哇,60位同学中有近20位同学的爸爸和妈妈都在外面打工。我真想知道父母不在他们身边的生活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心声,好不好?首先请看大屏幕:
(一)、大屏幕展示《++的日记》。
这是班上留守++同学的日记,我念给大家听听……。
(二)、诉说烦恼。
留守学生纷纷发言:
1.与外公外婆交流困难。
2.爷爷奶奶没有辅导我学习的能力。
3.爸爸妈妈走后,玩耍的时间更自由,因为自控能力差,学习成绩下降了很多。
4.看到别的同学的妈妈总能雨中送伞,心里十分难过,我很想念妈妈。
……。
(三)、爸爸妈妈我想你。(2个留守同学代表读写给自己父母的信。)。
(有的同学会选择打电话,有的同学会选择写信)。
那么现在我们就请出几位同学把他们曾经写给父母的信读给我们听听。
(3个留守同学念写给远方父母的信。伴乐)。
二、家长真情告白(播放在外务工的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的电话对话录音)。
一封封感人的信道出了一个个留守同学思念的心声,远方的父母你们好吗?你们是否也牵挂着自己的孩子?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x老师和几位家长的电话连线,一同来听听远在异乡父母的心声吧!
(播放老师与3学生家长的电话对话录像。家长谈话内容重点是围绕对子女提出希望,鼓励留守学生在家更要自立自强、热爱生活进行。)。
(全体鼓掌)。
三、能干懂事的留守儿。(播放录像《能干懂事的留守儿》)。
亲爱的爸爸妈妈,请你们放心,我们一定牢记您的教诲,将这份思念化作我们进步的动力,我们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殷切期望。
有你们陪伴的日子,我们的生活温暖而又精彩,你们不在身边的日子里,我们一样能自理、自强。不信?请让我们一起走进班上几个留守同学的生活。
1.主持人边解说。
父母不在家的日子里,学习更应自觉。
父母不在家的日子里,更应懂得尊老护小。
四、温暖与留守同在。
1.2个同学代表赠言。
(设计同学赠言,是要让全体同学找准自己学习的榜样和方向,表明自己今后进步的决心。)。
2.非留守同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谈谈以后怎样具体帮助有困难的留守同学。
同学们,我们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个班集体,团结友爱,不分彼此,远离父母的留守同学需要更多的友爱。作为大家庭里的一员,关心帮助留守同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那大家觉得我们应从哪些方面来关心和帮助他们呢?(学生围绕学习、生活、思想、行为习惯、班上设立“心语信箱”等方面畅谈。)。
3.宣读倡议书。
想不到大家能想出这么多的好办法,为了表明我们关心帮助班上留守同学的决心,那就请班干部××同学宣读班干部们共同起草的倡议书吧。
(大家争先恐后)。
5.舞蹈表演。
动听的歌声让我们的心情格外舒畅,接下来——。
我们几位同学为大家准备了一个舞蹈。
6.庆祝留守同学××生日(播放生日快乐歌)。
(大家争着献上礼物,生活委员:伙伴们,伙伴们,今天真一个特别的日子,有谁知道今天是谁的生日?大家不解的摇摇头,窃窃私语后,播放生日快乐歌,生活委员端出生日蛋糕,走到××同学跟前说祝福语,唱生日歌,许愿,吹蜡烛。)。
五、留守儿童集体朗诵《我爱我们的老师和同学》。
是啊,只要我们都献出同学间的友谊,班上的留守同学一定过得非常开心。
对,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献给自己,忠心报效祖国!让我们一起聆听班上留守同学共同的心声吧。(感恩的心伴奏配乐)。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
你看,他们精神饱满、意气风发,
你听,教室里书声朗朗,笔尖沙沙。
他们一个个在辛勤耕耘,播下那希望的种子,
他们一个个在勤奋学习,收获着成功的果实。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如何去更好地学习。
老师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同学们说,要遵守纪律,不负众望。
是的,课堂上聚精会神,勤于思考,不断追求,努力创新。是的,课堂外提前预习,不懂就问,勇于探索,温故知新。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如何去迎接新的生活。
老师说,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更应该紧跟新时代,
同学们说,守纪、勤奋、安全、卫生、活泼、团结,一样都不能少。
是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们从小就要炼就一身过硬的本领,坚定我们的意志。
是啊!身心健康才是有用之人,我们人人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现我们的理想。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指明了我们前进的方向。
老师啊,我永远不会忘记,安下心来学习,堂堂正正做人。
同学啊,我永远不会忘记:团结就是力量,祖国的未来靠我们去创造。
我决心,不辜负老师殷切的期望,
我决心,不辜负同学们期待的目光,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糠庄大道,与时俱进,团结拼搏,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结束语:让我们团结友爱,携手奋进,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一年级1班主题队会圆满结束,谢谢老师和同学们。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三
齐建中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齐建中强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导考核、宣传引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做细做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四
会上,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了前期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开展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
陈锦标指出,我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起步较早,措施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我市已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摸清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底数,实现了“一人一档”基本信息入库,并通过平台搭建等举措,为留守儿童提供了精准服务。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量大面广,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监护照料和关爱保护。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要落实家庭、政府和社会的责任。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落实应急保护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和校外安全管理,加强社会舆论引导,确保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1月24日,张家界市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现场会议在永定区天门小学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德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志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德祥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基本原则,一是要构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属地责任,部门协同责任的“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二是要构建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信息共享的“六层联动”保护体系。三是要构建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等“四方关爱”防控体系。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体系。
刘德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尽快制定具体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有效衔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的照料关爱;二是要强化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三是要强化考核问责,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市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四是要动员社会参与,各地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促进各地区实现精准关爱保护,完善关爱服务体系,11月22日下午,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在省政府召开。副省长隋忠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情况,总结了我省前一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目前,在圆满完成排查摸底任务的基础上,全省已经初步构建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了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此外,延边州、农安县、伊通县三地作经验交流发言。
隋忠诚指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加强救助和安全保护、发挥整体合力、做好基本生活关爱服务、提升保障能力上下功夫。
隋忠诚强调,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努力做好协调和统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按照确定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职责任务分工,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全力推进关爱保护工作。省民政厅要抓紧制定“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尽快动员部署,要建立专项行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研究落实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五
从现在起至20xx年11月底,哈尔滨市将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力争到20xx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这是记者从22日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哈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487万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18.7%,低龄化比率比较高,13周岁以下占总数的92.3%。此次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六方面内容展开。哈市各区、县(市)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强制报告意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
据介绍,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当天的会议上,由哈市网信办、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哈尔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在哈尔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
年度工作计划。
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救助保护、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给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和患病、残疾的农村留守儿童。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及时响应并解决。力争到20xx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通过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五方面责任,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出警处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
其中,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其他农村留守儿童,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六
“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也是最需要关爱帮扶的群体。”11月9日,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如是说道。
近年来,频发的农村留守儿童意外身亡事故,引起了各界的思考。根据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42号),3月中旬,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6月30日,浙江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该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
记者了解到,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
早在,浙江就率先全国启动了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设工作,着手构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浙江的县、市、区依托儿童福利院或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和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在社区普遍设立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形成了自上而下、深入社区和乡村的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为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浙江的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同时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2016年5月底,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除建立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外,重点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助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熊建平表示,除了浙江政府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浙江的民间力量也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补充。
据了解,浙江正大力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据统计,浙江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人民币。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七
专家指出,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我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意见》明确并强化有关各方责任,力争让每个孩子生活在爱的阳光下。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但当前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甚至有效监护的状态。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佟丽华说,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对子女进行妥善安置,《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同时,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要提供吃穿住行保障孩子生存,还要承担管理、照顾、保护、教育等职责,所以《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以往很多留守儿童的案件,事发以后经媒体广泛报道社会才知晓,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早期对困境或问题家庭进行干预。
佟丽华认为,《意见》强化了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护监督职责。如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意见》还明确要求农民工流入地政府为农民工家庭在落户、住房保障、照料、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是《意见》对中小学提出的工作要求。
“孩子成长过程中,第一重要的是家庭,其次是学校。”佟丽华说,为了保障学校有效落实上述要求,《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也明确提出4项具体要求,包括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行为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县级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孵化专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指出,和发达国家比,我们的社工培养水平不高,社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因此,下一步的重点,政府要对社工进行专业培训,让我们拥有一支在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农村社工队伍。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八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达到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形成积极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1、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xx市xx镇xx小学。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1、欢迎仪式负责人:xx小学。
3、游园活动负责人:xx小学。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xx小学。
(1)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2)节目表演:唱歌、舞蹈。
(3)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4)颁发留念品。
(5)xx小学活动总结。
(6)合影留念。
1、横幅:“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主办: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xx市邮政局团支部。
承办:xx市xx镇xx小学。
另制作四条激励性的标语挂在校园,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联系人:赖锦强)。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提供。
4、参加人员数量xx。
中学初中校区:8人。
xx市邮政局:5人。
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1、参加人员积极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轻松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5、义工服务队人员要求:
有爱心,积极,热情,灵活,主动,听从安排。
顾问:
总策划:
执行策划:
参加人员:(游园活动组织)、(心理辅导)、(唱歌)、(跳舞)、(摄影)。
活动方案涉及到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请提前向本单位领队请假,以便作及时调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九
7月22日,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武都召开。副市长尚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尚桢指出,市委、市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十分重视,立足市情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随着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留守儿童问题依然存在。尚桢强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牵头尽快摸清留守儿童底数,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关注留守儿童问题。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把留守儿童问题纳入精准扶贫工作中,尽可能搭建帮扶平台、沟通平台,强化留守儿童思想教育、普法教育和心理教育。严厉打击涉童犯罪,加强校园管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完善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优惠政策,拓宽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回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
尚桢强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紧建立完善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陇南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二十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长:郭振东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1月18日(星期天)上午8:30~11:30。
章镇大勤小学。
作业辅导、诵读国文,教唱一首歌、拓展游戏、征集过年心愿,布置下次活动等事宜。
1月18日上午7:50(周日)。
x路滨江豪园建设银行对面。
1.请有音乐才能志愿者教孩子唱一首歌《感恩的心》。
2.志愿者和孩子们共同吟诵国学,学习国学;
3.志愿者辅导孩子们作业,解决疑难问题,给他们进行考试前心理疏导;
4.孩子们之间交换课外书;
5.孩子们说说期末目标,谈谈新年愿望;
6.布置下次过年前庆祝活动。
1.请上次参加活动汪x、章x等志愿者拿了的“壹加壹”志愿者马甲和帽子归还给章萍,不够的请章萍到团区委桑文钧部长处取来。
2.招募有懂国学、能教唱歌、能进行心理疏导的'志愿者各1名,配合活动的志愿者8名,共招募志愿者11名,请各志愿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志愿任务。
3.请大勤小学孙全钢校长通知孩子按时参加活动,通知门卫准备功能教室,以便活动顺利开展。(8:10分到校)。
4.18日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名单:章x、季x、陈x、汪x、陈x、张x、赵x、唐x、杨x、陈x(182683xxx)、朱一钰(157068xxx)王亮(133057xxx)。
5.根据孩子们的愿望,志愿者准备一件礼物,下次活动圆梦。
6.活动经费:购买优秀留守儿童证书5本、小礼品、零食、车费、等共计400元。
7.邀请3位丁宅留守儿童观摩本次活动。
8.由于本次关爱活动是x年第一次活动,邀请上虞电视台,上虞日报的记者跟踪采访。希望各志愿者各司其责,按时参加志愿服务。
9.不明事宜,请与唐老师联系,qq号:4726xxx。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二十二
1月11日,衡水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韩立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立群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韩立群要求,要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动态管理;要细化实施方案,整合政府、家庭、学校资源,拿出专项资金购买服务,构建起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关爱帮扶专题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和帮助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韩立群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落实等工作,确保事有人抓、责有人负。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协同推进,充分利用好各部门资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要多宣传各级基层组织关爱儿童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营造起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抓出成效。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7570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