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合同纠纷(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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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合同纠纷(实用19篇)
时间:2023-11-05 01:42:13     小编:雁落霞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该遵守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确保交易的公正性。最后,祝愿您在签署合同后,能够顺利开展合作,达成共同的目标。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一

出海船员因其职业特征,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除了普通的劳动纠纷维权渠道外,还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求助。那么船员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怎么做呢?船员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船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首先可以通过船上或公司的内部程序,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问题无法在内部程序得到妥善解决时,船员可以决定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船员劳务合同,可以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船员劳动合同,则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实中船员遇到欠薪等劳资纠纷,也会选择向海事主管机关寻求帮助。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赋予海事部门强制干预此类纠纷的权力,最终还是需要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对于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海事部门将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

2、船员应该收集、保留的证据

(1)证明双方诉讼主体身份的证据,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咨询单等;

(3)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证明适任资格;

(4)船员服务簿,以证明船员在船任职职务;

如有人身伤亡事故赔偿纠纷,则还应有:

(1)如双方是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工伤鉴定书;

(2)如双方是劳务关系,需提供伤残等级司法鉴定意见书;

(3)诊疗证据以证明相应医疗费用。

(4)其他可以证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都应妥善保管以支持船员自己的诉求。

知识链接: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这些请求可以具有船舶优先权。

因此,船员工资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是受到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海商法》同时规定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

因此,当船员工资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合理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以及时、充分地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规定,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接或者加入的有关船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条约的规定,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

关于船员劳动/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二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等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丙方所负的全部债务,共计          元(大写:                 )。乙方所承担的债务系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法定代表人期间对丙方所负的全部债务,负债原因如资金周转借款等。

 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丙方对上述全部债权债务数额予以认可。

 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丙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其负担的全部债务。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甲方退出债权债务关系。

 丙方对外负担的债务也均与甲方无关,相关债务均由乙方与丙方共同努力对外清偿。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三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_________%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__________________(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__________________(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四、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四

关联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为达到特定经济目的通过特定手段而形成的多元化和多层次结构的企业之间的联合体。实践中,通常表现为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参股公司与被参股公司等多种形态,且广泛存在。由于关联企业内部在经济上、人事上和管理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内部劳动合同制度的转移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实施带来了新问题。一旦劳动者与关联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必须正确界定两者之间的内部劳动关系,并据以确定相关责任的承担。

一、劳动者与关联企业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严格来说,关联企业是一个经济术语,而非法律概念。关联企业的认定应当包括两个层面,即资本的关联性和人的关联性。前者是指多个企业具有资本上的联系,比如,母子公司的关系,或者同一母公司投资、控股的若干个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后者主要是指多个企业相互之间不存在资本上的关联性,但在实际运作中却是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团队同时进行管理的情形。比如,家族企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没有资本关联性也没有人的关联性的企业之间,因存在委托管理等由同一个管理团队对两家企业同时进行管理,也可构成人的关联性。

一旦企业之间的关联性得以确定,就需在关联企业中寻找、发现真正的用人单位。从我国的立法来看,多重劳动关系一直不被认可,强调单一的劳动关系。即便是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动合同法》只承认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因此,一种观点认为:关联企业间只存在单一的劳动关系,只有实际的用人单位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与之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关联企业间存在两层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作为法人,具有法律上独立的权益和责任,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不能否定其各自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独立性,关联企业都是合法的用工主体,故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即只存在单一劳动关系。至于这种劳动关系是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还是实际用人单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分析中,应着重考虑两个因素:原劳动合同是否已到期和到新公司是否系劳动者本人原因。具体情形有:

第一,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只存在一个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该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关联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等,此时只存在一层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只存在一个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因本人原因自行选择到原用人单位的其他关联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等,此时只存在一层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新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终止,当然属非自然终止,其法律后果劳动者本人应承担。

第三,原劳动合同已到期,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由原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工作,但未签订合同,此时劳动者与新公司存在一种劳动关系,系事实劳动关系。当然,劳动者在原劳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本人原因被原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工作,在新公司工作期间原合同到期,而又未与新公司签订新合同的,此时劳动者仍只与新公司存在一种劳动关系,也系事实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形下,实际上劳动者分别与原公司和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有先后顺序,并非并存关系。

第四,原劳动合同已到期,劳动者因本人自己原因由原公司安排到新公司,此时劳动者只与新公司存在一种劳动关系,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与关联企业间的法律关系类似于“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其主要特征包括:一方面,在劳务派遣中出现了专门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动雇用关系与劳动使用关系相分离,这是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经济中其他各种具体形式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在劳务派遣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三角形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事实使用关系。

实践中企业对劳动者的委派、指派、借聘、借调等调整工作岗位的作法在表现形式上与劳务派遣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方面,指派、借调等内部调整行为,往往是因为工作上的需要而产生的行政性命令或单位之间的商请。故该行为在两个单位之间一般是无偿的,而劳务派遣则是一种出于市场需要的商业行为,故双方要支付对价。另一方面,内部调整行为的原单位有自己独立的生产经营业务,并不专门从事派遣员工之业务,而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单位则是以劳动者的派遣为职业。

基于此,笔者认为,关联企业对劳动者进行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的人事调动,与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非常类似:被调整劳动者形式上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但在调整期间是在新单位提供劳动,服从新单位的管理与安排,与新单位形成劳动使用关系。此外,依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4条的规定,可看出立法者(广义而言)对两者的类似也持肯定态度。

关联企业之间对劳动者的内部调整行为与劳务派遣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关联企业本身并不具有合法的派遣资格,然而这也仅是形式上的区别,并无碍三方的法律构造。至于该行为有偿或者是无偿,对于关联企业而言,不应从表面上从去认定,因为对劳动者在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调整是关联企业作为一个企业整体的统一行为,其是从整体利益而作出的决定,故两者本身就有共同的利益。可见,在法律关系构造而言,两者应属类似结构。

如前所述,此时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存在的是事实使用关系,劳动者要完成派遣工作,必须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组织内,由实际用工单分派任务和监督指挥,其工作是实际用工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而“指挥命令”则是劳动关系“隶属性”的根本标志。可以说,劳动派遣中,派遣机构提供的不是劳动服务行为,而是将自己的员工有偿性地在一定时期内暂时让给第三人使用,派遣劳动者为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是“隶属性劳动”,而非简单的劳务供给。劳动过程的实现与实际用工单位关系更为紧密,根本区别于一般的劳务关系。

因此,排除用工单位的用人义务不尽合理。只是用工单位用人责任的承担不是基于用人单位主体身份,而应是基于派遣劳动者直接使用者身份产生,即用工单位作为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必须履行使用中对劳动者的保护义务,这可以从民法上的诚信原则解释出用工单位必须善意使用派遣劳动者,如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有安全照顾义务等。

三、关联公司间的法律责任及原因分析。

依劳务派遣关系的法律构造可推之,作为用人单位的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全部用人义务和承担完全的用人责任,而作为使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善意使用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协议对用工单位承担的.用人义务有特殊约定的话,依照契约自由原则,用工单位必须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契约义务和承担契约责任。然而,我国相关劳动立法对有关劳动派遣用人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却突破了义务和责任相对应的法理,使得我国劳动派遣中用工单位的用人义务和责任呈现出非对称性的特点。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均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关联公司应作为共同当事人并承担连带责任。其原因有:

首先,关联企业是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整体。关联公司虽属独立法人,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但不可否认的是其在出资和组织上的密切联系,其对劳动者的跨公司使用是出于公司的利益,而关联公司的利益具有整体性。关联公司对于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其作为整体具有共同利益,从宏观整体讲可视为共同债务或共同侵权而应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优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劳动法、劳动行政法规、劳动地方性法规、劳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是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宗旨制定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加重责任,只有在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当事人约定时方能适用。这种法定连带责任虽然有时难以从法理中推出其合理性,但确是实现某种特殊立法目的的结果。基于“雇佣和使用”的事实,让两个主体共同承担对派遣劳动者的责任,使得被派遣劳动者权益有了双重保障。

最后,关联企业内部交易或调整(包括对劳动者岗位的的调整)属于特殊的交易行为,有别于一般交易。由于关联企业为双方或多方利益而做出的特殊交易行为,应由关联企业各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虽然法律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株连”,但如果责任人之间有行为的关联或协议的关联或其他关联,法律则应以连带责任进行调整,使行为人的关联行为责任得以落实。连带责任的法律价值主要就在于追究关联行为人的责任,连带责任以连带责任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为前提,这些连带行为关系扩而释之,自然包括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关联经营(包括其用工行为)等关系。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各关联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应当也完全可课以连带给付责任。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五

协议编号: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债务承担的依据和基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和乙方及甲方和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第二条 债务承担的三方特别约定

1.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 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2.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第三条 甲方承诺

1.乙方依照本协议向丙方清偿叁拾万元整债务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乙方未向甲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2.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和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特别约定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起诉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即西昌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立即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三方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订。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玖万圆整。

甲方: (签字捺印)

乙方: (签字捺印)

丙方: (签字捺印)

本合同签订地为: 。

本协议签订时间: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六

乙方(债务人):广西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广西 有限公司从甲方处购买设备一套,合同金额为 元,甲方已依约交付货物,广西 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已支付货款 元。截至 年 月 日,广西 有限公司欠有甲方货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针对广西 有限公司所欠货款承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债务承担协议如下:

一、还款金额

广西 有限公司欠有甲方货款 元,由乙方和广西 有限公司对该 元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还款时间

为了保证甲方上述债权的实现,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欠付货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三、还款方式

上述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甲方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海市 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内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付清货款后应及时书面通知广西 有限公司。

2、甲方在收到货款时,需向广西 有限公司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1、乙方如不按时归还货款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每逾期一日,应以货款总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甲方违约金,直至全部付清为止。

2、如果乙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付清货款的,则甲方有权就欠付货款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北海市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广西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七

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公司与员工必须以书面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果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法律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八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市zz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登记。现因……(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认真考虑,愿意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乙方现在没有怀孕。

三、甲乙双方的财产分割:_________________

(一)、夫妻财产清单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_________________

(1)、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___________号,(过户时间、方式。。。)

(2)、______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_____,具体信息。

(1)、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___________号,(过户时间、方式。。。)

(2)、______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_____,具体信息。(3)、存款: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银行存款为__________元。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九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和乙方及甲方和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1.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2.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1.乙方依照本协议向丙方清偿叁拾万元整债务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乙方未向甲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2.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和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特别约定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起诉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即西昌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立即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三方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订。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玖万圆整。

甲方: (签字捺印)

乙方: (签字捺印)

丙方: (签字捺印)

本合同签订地为:

本协议签订时间: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了使工程保质、按期、顺利地完成施工,并达到双方密切配合、严格履约,避免纠纷的目的,经协商,除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外,补充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的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用于正常施工的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或截留部分资金。

三、乙方须将自有房产与车辆作为抵押,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自有房产与车辆挪作他用。

四、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报送用款计划(材料的使用必须附有材料需要量计划,工资必须附有工资花名册、结算明细表),并执行甲方有关审核规定。

五、乙方租赁机械、周转材料和机具,乙方应及时办清租赁付款等手续,一旦发生拖欠租赁费,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

六、乙方不得将工程资金挪作他用,或倒卖物质。一经发现,应承担一切后果责任。乙方自原为建设单位垫款施工形成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责任自负。

七、工程结束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债务转嫁给甲方。若发生拖欠材料费、劳务工资、租凭费、运费等所形成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订立日期: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一

转让方:(甲方)住 所: 受让方: 住 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甲方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42.88%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公司的42.88%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二

男方: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___市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___市________路家属院。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______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1万元由男方承担,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三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儿子_____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_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元,在每月_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_____周岁止,_____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_____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_____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男方可在每月的_______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_______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四

出借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2、 年 月 日甲、乙、丙三方就以上借款签订了《补充协议》;

由于乙方目前的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丙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三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900万元,利息 元。

二、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位于 房产(房产证号: )即原抵押借款合同的抵押物,折价 元抵偿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的借款本息人民币 万元。

三、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该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办理标的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过户登记完成,甲方领取房产证之日起,甲、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即清偿完毕,原抵押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同时丙方的保证责任终止。

四、因办理标的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上述财物的所有权上未设定过权利限制(除因原抵押借款合同抵押给甲方除外),亦未被有关机关查封、扣押、保全等。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标的`房屋所有权客观上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甲方仍具有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依法行使债务追偿权,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亦不能免除。

六、本协议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办理标的房屋的过户手续,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外,还有权要求乙方从逾期办理过户之日起,每日按抵偿债务总额(即 元)的 %支付逾期过户的违约金。

七、丙方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八、三方确认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已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九、因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金牛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交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登记。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五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和乙方及甲方和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1、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圆)整。

2、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万________圆)整。

1、乙方依照本协议向丙方清偿________万元整债务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乙方未向甲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圆)整。

2、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和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特别约定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起诉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即西昌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立即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三方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圆整。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乙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丙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_____。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六

甲方: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是______婚前购买,离婚后归______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______所有。______自离婚登记之日起______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______归______抚养,______每月给______生活、教育费______元,直至______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__,______公司股票(价值______),离婚后全部归______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__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______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儿子__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元,在每月____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八、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______早上______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______早上______点送回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和乙方及甲方和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1.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

1.乙方依照本协议向丙方清偿叁拾万元整债务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乙方未向甲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和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特别约定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起诉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即西昌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立即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三方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玖万圆整。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八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和乙方及甲方和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1、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圆)整。

2、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万________圆)整。

1、乙方依照本协议向丙方清偿________万元整债务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乙方未向甲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圆)整。

2、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和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特别约定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起诉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即西昌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立即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三方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圆整。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乙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丙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_____。

债务承担合同纠纷篇十九

甲方(转让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富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富成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后,以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之前,甲方应审慎经营,不得低价转让资产、转移资产及签订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等,否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变更前公司全部税收及相关事宜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富成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富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甲方不得再保有公司印章、印章复制品、署有公司印章的空白文档,亦不得擅自使用以上印鉴、文档等与第三人签署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形式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的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等。

八、甲方保证,在甲乙双方正式交接股权前,其所拥有的对其正常开展业务的重要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工商、税务缴纳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股权转让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政府许可、批准、授 权失效和导致公司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等潜在情形。

九、股权变更登记与法人变更登记:双方已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完成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和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公司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和法人代表以登记变更后工商登记所载内容为准。

十、乙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应当保管好甲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前所作业务的客户资料及相关文档,同时应当做好上述资料、文档的保密工作。否则,乙方要承拉相关法律责任。

及审计部门审计前将拖欠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二、争议解决,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提交xxx市人民法院解决。

三、如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变更前有任何违纪、违规、违法、违反政策的行为,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甲方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3日,向乙方提交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及资产清单、公司债权债务清单等。

十五、甲方应按约履约,如乙方有需甲方协助办理事项,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

六、甲乙各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七、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非因甲乙一方的责任,如政策原因、法律法规变更等,则甲乙双方对因股权转让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各自承担;如因甲、乙一方的原因造成股权转让未完成,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十八、以上,甲乙如一方违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股权转让费30%的违约金。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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