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实施方案(汇总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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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实施方案(汇总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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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实施需要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方案中的每个步骤和措施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预期效果。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者总结的制定方案的一些建议和技巧。

产业实施方案篇一

为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3月5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开支、场地和设备租金等不得作为项目资金列支。

3、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

1、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成立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项目日常工作由局科教股负责,具体工作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实施,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扶持政策。

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2号)文件精神予以扶持。

3、强化监管评价。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项目资金监管。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建设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从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中抽调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按批复金额拨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产业实施方案篇二

产业扶贫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年来全国贫困地区正在实践的一种新型扶贫方式。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产业扶贫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确保今年底整村脱贫销号和贫困群众全部越过贫困标准线,全面迈进小康社会,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根据《梁平县20xx年扶贫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梁委办【20xx】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及xx村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137”总体部署和我镇建设“生态蜜蜂之乡、风情滨河小镇、特色边贸集镇”的战略目标,强化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思路,突出生态涵养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提升发展能力,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大的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镇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扶贫政策的精神,以自力更生为主,抢抓上级财政扶贫的绝好机遇,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主导产业和修建基础设施,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将该村芝麻、榨菜、李子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群众参与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因此,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选择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的财务、物资、管理及建设进度上要及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在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群众搞好指导和服务。

——坚持整村推进与扶持贫困个体相结合的原则。以贫困户为主,着眼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以贫困村为单元,整体推进,在此基础上,对建卡贫困户针对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重点扶持,使建卡贫困户到20xx年底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

三、基本情况。

在家357户857人,外出1459人,其中全家外出308户993人。现有建卡贫困户76户243人,低保户16户49人,五保户9户9人,建卡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11%。传统农业主要以水稻、玉米、薯类、油料、豆类为主,全村粮食年总产量600吨。特色农业主要为种养殖业,全村现有养蜂100群以上的大户5户,养鸡大户2户,养猪大户3户。全村现有公路24公里,其中已硬化10.6公里,有山坪塘18口,其中已整治8口,有自来水厂1座。该村现有党员69名,1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其中非公党支部1个。该村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农民生产技术较落后,规模化经营尚未形成,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20xx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0元,属市级贫困村。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xx村整村脱贫销号,全村76户243贫困人口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2300元(20xx年不变价);20xx年查漏补缺;20xx年巩固提高。

(二)具体任务。

到20xx年底xx村实现“八有”:

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以上。

——有一条硬化村社公路,至少6个村民小组通泥结石路,聚居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人行便道。

——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并配套建设便民超市等设施。

——有一套落实社保政策到户的具体措施,确保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贫困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有一个整洁的村容村貌,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推广清洁能源,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两委班子团结,工作思路清晰,群众基础好,有较强战斗力。

——有一支稳定的驻村工作队,驻村蹲点开展工作,群众不脱贫、工作不脱钩、队伍不撤离。

——有一个有效的结对帮扶机制,对建卡贫困户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几”帮扶,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为xx村贫困户解决“八难”:着力解决贫困户稳定增收难、便捷出行难、安全饮水难、住房改造难、素质提升难、看病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公共服务难。

五、具体措施。

(一)核查调研,摸清底数。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镇村干部下村逐户摸清贫困户数量和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定一户一策,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脱贫台账、列出扶贫清单,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同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和情况,让贫困学生全部享受到县里相关优惠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苦辍学,“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达80%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0%以上;考上高等学校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六是解决用电难的问题。完成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户户通电,户户用上安全电。七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管理运行好xx镇污水处理厂,对xx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进行河道清漂,加强深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整合“鸡窝地”“巴掌地”,发展林下经济,进村入户大力宣传环保知识与法律法规,建立门前垃圾“三包”和垃圾定期清运机制。

(三)做强产业,持续扶贫。分析致贫原因,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多方征求意见,因地制宜确定扶贫产业,支持xx村发展种养殖业。一是打造1000亩芝麻种植基地。以“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300余户农户种植芝麻1000亩。二是发展榨菜500亩,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三是发展李子、枇杷、竹笋等经济林木200亩,由建卡贫困户成立合作社,统一栽植、管理。四是发展蜜蜂产业,购买76群蜜蜂,发放给建卡贫困户养殖,使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

村发展产业和完善基础实施及公共服务功能。广泛宣传调动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同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按“四议两公开”方法讨论资金筹集方案,完成群众自筹部分资金,确保xx村各个项目有序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五)分类指导,精准扶贫。通过反复调查核实,对全村243名贫困人口分成6类,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人头”。做到六个一批,即产业带动一批,搬迁转移一批,“低保”兜底一批,就业安置一批,医疗救助一批,教育资助一批。

(六)强化服务,提高质量。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贫困户能力素质,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借助“雨露”培训,为贫困户提供汽车、挖机、计算机、建筑施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同时结合产业发展,利用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各种种养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生产和创业技能,确保青壮年劳动力均接受过实用技术、非农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二是投入资金5.3万元修建村务、党务公开栏,硬化村委会院坝,购置村民培训用设施设备等,进一步完善便民设施,建立村干部坐班制度和服务代办制度,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召开院坝会进行政策宣讲,通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发放、张贴宣传资料,让社保政策家喻户晓,镇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办公,让社保政策落实到户。四是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实现村村通广播、通电视、通互联网;保证村文化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

申请书。

》,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

工作总结。

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一、总则。

(一)万莲水村概况。

万莲水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人民政府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个自然村,480户、总人口1640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137人,占总人口的8.35%,相对贫困人口441人,占总人口的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0.2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18600亩,人均达11.3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120xx亩,其中中、幼林占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万莲水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详见项目。

建议书。

)

(一)村级道路建设。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qs认证。总投资7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3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26.21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57.8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8.41万元。

三、具体目标。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万莲水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产业实施方案篇三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

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0.2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0.2万—0.5万只(不含0.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1.5万元;

产蛋鸡存栏0.5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一)明确标准。

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xx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xx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

具有发展潜力,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xx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畜牧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县级相关站所和派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对申报对象的初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在补贴对象确定后,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协助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xxxx。

产业实施方案篇四

完成有机水稻种植转换3万亩,生产有机稻谷3000万斤,有机稻谷产值达到2760万元,稻农年增收600万元。加工生产有机大米2000万斤,加工企业年增加效益1000万元。种植千斤谷10万亩,产量达到6000万斤,种植户收入达到18000万元。

产业实施方案篇五

大方镇海拔在1500-1800m之间,夏秋气温凉爽,具有“天然空调”优势,无“三废”污染,病虫害少,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经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检测,空气、土壤、灌溉水源无污染,五种重金属、碳酸盐、亚硝酸盐及农药残留均不超标,非常适宜种植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

项目区地处大纳公路、贵毕公路两测,距贵阳190公里,距泸州280公里,距重庆400多公里,距广西各主要城市500多公里,汽车运输时间不超过12小时。泸州、重庆、广西等沿海及内陆城市夏秋气温高,湿度大,种植蔬菜病虫害严重,需大量施用农药,既达不到无公害标准而且成本又高,所以夏秋季节蔬菜严重不足,价格偏高,形成合同性经营,利用大方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产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目前已与周边市场建立比较稳定的销售关系。生产大量蔬菜供应这些地方。

自1998年以来,在县委、政府领导及各级扶贫部门的关心下,在省农科院和大方县农业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项目区经过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培训,现在基地初具规模,培养了一批科技示范户及农技人员,并建立了较强的技术体系和营销体系,为今后大规模的发展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打下良好基础。

项目区蔬菜常年种植面积在8000左右,其中大棚设施蔬菜种植面积300多亩。亩均产值、纯收益分别在3000元和2000元以上。发展蔬菜生产已经成为项目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通过长期以来的生产实践,探索了一套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和经验,对黄瓜、番茄、芹菜、辣椒、花椰菜、芫荽、茄子、菜豆等蔬菜的周年生产技术有了相当的掌握。种植夏秋无公害蔬菜,取得明显的效益,已与周边市场建立比较稳定的销售关系,并培养出一批能胜任种植无公害蔬菜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已探索出一条发展大方蔬菜产业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方式,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公司协会、连接市场的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格局,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极为显著。

产业实施方案篇六

(一)加强领导。旗政府成立果树产业领导小组,同时成立蒙古野果产业专向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产业规划,落实地块、技术指导、种苗把关供应等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苏木镇要加强对果树生产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农户和地块,确保全旗果树产业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二)政策支持。为确保果树产业如期实现,在符合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生态建设、农业开发、农牧业产业化等项目,支持蒙古野果产业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栽植果树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果树信息网的作用,准确及时掌握果树市场动态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在扩大蒙古野果知名度的同时,为果农提供相关信息。全面做好果树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产、加、销各环节利益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机制。

(四)搞好培训。按照果树规范化栽植管理的要求,对栽植户从果苗的选取到地块的选择,从栽植密度到栽植方法,从浇水到选、施各种肥料,从植株的修剪到病虫防治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和示范,确保果农熟练掌握果树栽培的实用技术。

(五)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培育产品市场,壮大经纪人队伍,广泛地与外地经销商和果品经营市场搞好联系和对接,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使更多的鲜果进入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领域,积极打造和宣传“塞外风野果”的特色品牌,扩大知名度,使之成为塞外蒙古野果的驰名商标,不断拉动果树产业向前发展。

(六)加强督查检查。重点对地块落实、造林整地、苗木调拨、栽植方法等进行重点督查检查,保证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

产业实施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产业实施方案篇八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0.98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1.4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篇九

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xx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xx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xx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二

1、成立城关镇党委、政府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抓此项工作。

2、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共青团、民兵组织的作用,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宣传措施。

采用多种类型的访谈方式对各种类型农户贫困情况、存在困难、发展思路及意愿进行了解。同时对农户调查情况进行核实,基本掌握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意愿等情况。

(三)项目发展管理责任状。

由城关镇人民政府与项目村签订项目发展管理责任状。

(四)建立服务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服务跟踪,有计划开展一些适用技术专业课培训,对缺乏技能的村民进行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人才,使规划有足够的人才保障。

(五)运行机制(大户、联户、合作组织、中介机构、企业、市场目标等)。

组织科技示范户、规模种养和各类致富能手,分期分批地进行重点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幸福村生态养殖示范园形成“基地+养殖大户+农户”的利益共同体。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三

新建果园应选在立地条件相对平坦、土壤条件较为肥沃,交通便利的区域,重点以国道111线、大阜线两侧的部分苏木镇为主,主要包括治安镇、东明镇、八仙筒镇、大镇、白音他拉苏木、黄花塔拉苏木、义隆永镇和明仁苏木。具体地块为沿公路两侧的低产林改造地块、小块农田、新开发的荒地等,建园标准不低于10亩,且有水浇条件。主栽果树品种为123(金红)系列、黄太平(沙果)系列及k9等果树。南部山区,包括青龙山镇、沙日浩来镇、新镇,主要以发展两杏为主。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四

项目实施1年后,受益农户户均增收33000元,人均增收7250元,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任务。

以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一户一人,开发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通村公路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安全,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五

根据(绥垦局办文[]8号)精神,结合我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本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农场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抢抓机遇,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整合文化体育资产和文化旅游资源,探索经营养“文”、招商兴“文”的有效途径,使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任务。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运行框架,使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以10%以上速度增长,把文化产业培养成为我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优化我场经济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20xx年全场文化产业创收达到2万元。

(一)积极搞好文化产业的战略规划、信息搜集和政策研究,通过制定和完善文化政策,对文化产业实施调控,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优化国有文化资产的配置,推进多元化文化产业格局的形成,支持和鼓励私营、个体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管理,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积极开展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各种文化和艺术培训,规范和完善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用品、艺术品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建立起公平竞争,信息畅通,内容健康,运行有序的文化市场。

(四)、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带动作用。

三、具体措施。

(一)统一规划,加强管理。

将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我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我场围库经济的发展,开发旅游业;加快广播电视网络业的改革,使其发展成为文化产业;管理好音像影视业和网吧市场,使其按照规范的文化市场运作。

(二)重点扶持,加大投入。

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和对大宗文化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20xx年要维修好文化娱乐城,充分利用电影放映机和健身器材等设备进行创收,由工会组织实施,使其运行起来,逐步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投资兴建文化广场,使其成为职工群众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场所。

(三)抓好试点,重点突破。

要像抓种植业结构调整那样抓好文化产业的开发工作,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20xx年重点把文化娱乐城充分利用起来,采取委托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方式搞好创收,另外要管理好电视网络和音像影视业,鼓励私人组织经营性文艺团体来场演出,丰富职工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使其成为我场文化产业的龙头。

(四)完善机制,培育市场。

文化产业需有一定特长和经营头脑的人来经营,要采取多种渠道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文体专业人才作用,采取集资、融资、入股的方式,扶持他们开发文化产业,要从资金启动,经营场所,经营政策,经营项目上予以扶持,为他们发展文化产业搭建发展平台。

(五)成立协会,带动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引导,农场有关部门要组织协调成立兵乓球协会、篮球协会、体工队、秧歌协会、民间曲艺协会等各种文体协会,带动文体活动的开展,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农场成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工作新要求,把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整体部署,落实责任,分类推进。市级畜牧部门成立畜牧行业扶贫指挥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谋划;县级畜牧部门要成立行业扶持领导小组,抓好各项扶贫工作落实;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发挥畜牧行业人才、技术、体系、信息等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把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职能,围绕做好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在挖潜、对接、结合上下功夫,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尽快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要牢牢抓住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一对一扶贫等重点环节,找准畜牧兽医部门行业扶贫优势,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把行业扶贫工作做细、做实、做准。突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凡是能往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积极争取落地,尽快投产达效。

(三)完善推进机制。完善和落实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创新开展精准扶贫和行业扶贫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建立完善信息沟通与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衔接,做好与各片区联系单位的沟通与配合,整合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活力和实效。注重发现培养、总结、宣传扶贫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整体扶贫工作开展。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八

(一)加强领导。旗成立相关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稻米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稻米产业专项推进工作组,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具体负责水稻、小米产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二)加大投入。重点地区要加大新品种引进、有机肥料应用和高效低毒农药应用的投入力度,搞好水资源的保护和环境治理,确保达到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要求。同时,要加大对有机稻米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有机农产品加工的要求,配套完善精深加工设备和产品包装等附属设施建设。

(三)搞好规划。按照“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有机水稻生产规划和绿色小米发展规划,力争3-5年时间使本地区水稻全部转换为有机水稻,小米达到无公害标准,努力使我旗水稻、小米生产适应广大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和健康食品的要求。

(四)强化服务。严格执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水稻、谷子种植户的技术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杜绝限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解决好控制投入品过量使用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水稻、小米加工企业的指导与监督,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提升产品质量。

(五)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办专题培训班等各种宣传途径,向广大种植户宣传种植有机水稻和绿色小米的效益和前景,确保得到旗内外更多消费者的认知和认可。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九

1、指导思想。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向导,发挥茶业产业优势,积极发展品牌茶叶、有机茶叶、生态茶叶、智慧茶叶,集聚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推动产业规模、精深加工、品牌营销、龙头企业的提升发展,走产出高效、品质优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茶产业发展之路。

2、发展目标。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质量兴茶产业战略,坚持“稳面积、提质量、增效益”总体发展思路,以塑品牌、育龙头、强基地为抓手,实施“x天山茶”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工程、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茶园基地提升工程等三大工程,加快转变茶产业发展方式,全面发展现代茶业,促进茶业增效、茶农增收。到xxxx年,全区茶园面积稳定在xx万亩左右,茶叶商品总值达到xx亿元;力争到xxxx年茶树品种改良和低产低质茶园改造xxxxx亩以上,生态、有机茶园建设xxxxx亩以上。创建“三品一标”基地xx个以上;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x―x家、省级龙头企业x―x家。

产业实施方案篇二十

项目共涉及幸福村、联盟村、金新村、桃元村四个村,重点发展区在幸福村,幸福村位于金沙县城关镇东部,距县城3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6.288°,北纬27.479°,东面是新坝乡关平村,西面是黎明村,南面是金谷、金坪村,北面是玉屏金堡村,总面积6.34平方公里。东西地势较高,地貌以山间盆地为主,海拔900-1000米之间。小洋溪水库位于金丰村中央,村民生活饮水以山间挖井蓄泉水为主。全村有耕地342亩,林地6500亩,农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为主。

(二)项目区建设概况。

项目所涉及的四个村共有贫困户313户847人,其中:低保户245户530人,占贫困人口62%;五保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需民政救济67户,199人。项目村总劳动力4551人。其中:文盲半文盲劳力845人,小学文化程度劳力2185人,初中文化程度劳力1437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力108人。目前输出的劳力只有715人。除有部分打散工外,大部分劳动力都闲置在家,劳动力较丰富。

项目村重点发展区幸福村金丰组农业总产值374万元,其中:农业238万元,牧业136万元,人均纯收入2760元,农民纯收入1200元以下196人,占全村人口的18.2%。目前没有属于村集体、村民的企业。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42亩;粮食播种面积343亩;粮食总产量483.75吨,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猪存栏数672头;猪出栏数583头;家禽存栏数1980只,家禽出栏数1200只。

幸福村金丰组村级公路3公路,桥3座;东南面还没有通公路。饮水困难户135户375人,饮水困难牲畜310头(只),无自来水,农户自己在山间挖井取泉水饮用。

产业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围绕以肉鹅养殖为主的`产业化发展,创建种鹅养殖基地,开展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一户一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通村公路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安全,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为扶贫开发创造条件,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发展种养殖业、劳务经济等产业,带动就业,解决剩余劳动力。

(三)农村社会事业。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理论水平,修建村级综合服务站、群众综合活动室等,做到医保、低保、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对象全面覆盖。

产业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茶叶是我区重要的传统特色农产品,已成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在实施乡村振兴,促进茶业增效、农民增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茶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推进茶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xx茶产业,确保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抓住机遇做强茶产业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的通知》、xx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区委发〔x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xx区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如下:

产业实施方案篇二十三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大方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农民掌握了种植技术,降低了种植风险;各地城市扩容及城市开发建设,减少了城市周边的蔬菜种植面积,各地蔬菜种植总量下降,加之目前各种蔬菜价格上扬,农户种植利润空间大,农户种植积极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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