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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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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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思考与总结的重要方式,它有助于提高个人的反思能力。在写心得体会时,要先对所经历的事件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和回顾。通过阅读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写作的热情和创造力。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时刻以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条令条例学习的认识体会浅谈如下:

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学习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内务条令》的精神实质及含义,《内务条令》是全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准侧,学习条令不仅对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进一步提高了依据条令带兵的能力。在此次学习活动中,我按照局党委制定的学习计划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进行学习,坚持经常学、反复学,学以致用。

要从自身做起,把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把此次条令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主动带头学习条令,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教养一致,点滴入手,长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生活之中。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的精神实质,牢牢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人民警察的立警之本,就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竭诚服务人民,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大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观看这次授旗仪式,谈谈自己看法。

在治安形势严峻的今天,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疲乏、更艰辛;。

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让人感到密不可分。和平时期,面对凶残和暴戾人民警察义无反顾,用鲜血弹奏着生命的乐章。

这一切,正是我们____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必须遵循的信条。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的职业,就应该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放在第一位。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整个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与时俱进,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要真正实现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务之急。而作为人民卫士,和谐正是我们的主题,平安正是我们的使命,维护社会和谐平安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推进和谐建设,给全镇人民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网治安环境,只要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只要能让罪犯闻风丧胆,工作中的辛酸苦辣我们都会当成甘甜雨露去品尝。

风潮汹涌,自当扬帆破浪;。

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新的形势特别是当前经济危机的大环境催使我们加速发展,新的任务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需要我们真抓实干。铁肩担道义,肝胆写忠诚,在____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下,在神圣职责赋予下,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正站在新起点,回应新期待,开创新局面,全力推进和谐的建设,让警徽在发展、秀美的的天空绽放出和谐光芒!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通过学习《条令》,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警察,要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把条令的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言行举止,认认真真做事。

内务建设是公安机关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我平时分管全局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我认为警察的作风建设是带好队伍的大事,要做好这个大事,必须从警察的工作、学习、生活这些细微的事上抓起,坚持从严治警,严明纪律规矩,培育优良警风,筑牢忠诚警魂,树立良好形象,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2020年8月26日,对于中国警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是一个可以永远载入中国警察历史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中国警察有了自己的旗帜--中国警旗。

2020年8月26日,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中央军委*****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公安部部长、总警监赵克志从***手中接过中国人民警察警旗,面向全场展旗。

警旗是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标志,是人民警察荣誉、责任和使命的象征,确定中国人民警察警旗,对于深入推进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激励人民警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充分肯定了人民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在重大贡献,深刻阐明了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和担负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殷切期望和要求,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应当时刻牢记总书记训词要求,忠实践行总书记训词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以旗帜为引领,时刻牢记宗旨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甘于牺牲奉献,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按照市局和县局的要求和部署安排,我认真地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内务条令,时刻以内务条令严格要求自己。

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其重要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全体人民警察的行为准则,是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于建设一支信念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全面了解内务条令内容和要求,做到入眼入脑入心。

二是切实把内务条令的要求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狠抓落实,加强习惯养成,坚持培养警容严整、作风优良,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服务人民,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连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专题部署、专题学习,掀起了学习贯彻***总书记“8.26”重要训词精神热潮。8月29日,县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热潮,研究了具体贯彻意见。下面,我结合“会议上学、电视上学、网络上学、个人自学”等实际,谈谈个人认识和体会。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训词热潮为引领,进一步提升公安交巡警的政治坚定性和对党忠诚度。***总书记强调,人民警察队伍要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听从党中央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对此,我们交巡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持续采取“晨学、夜学、集中学、交流学、自学”等形式,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总书记训词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规范执勤执法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着力锤炼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同时,我们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深入学、持续学、细化学,更加清晰明确的将***总书记训词在全体民警辅警中厚植,带领队伍始终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做到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

第二,主动担当作为,以学习贯彻训词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公安交巡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荣誉感与归属感。***总书记指出“心底无私天地宽”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作为我个人来说,必须无条件服从局党委指挥,坚决贯彻执行局党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旗帜鲜明的忠诚履职、服务群众。

作为大队班子来说,我们要做到以身作则认真干,率先垂范引领带头干,敢于叫响“对我监督、向我看齐”,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改造,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我们交巡警大队队伍来说,要通过学习贯彻训词,切实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从严从细抓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优质高效服务群众上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做出我们公安交巡警的付出与奉献。第三,坚持从严治警,以学习贯彻训词为推动,全面夯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质效。***总书记训词时强调,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严明警纪、纯洁队伍,聚焦实战、强化训练。

作为交巡警大队,我们要将训词学习领会作为“三个绝对”即“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重要内容,专门安排、长效融入、持续推进;要以训词为方向,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全面加强领会学习,效验教育整顿的措施、方法与成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夯实队伍健康长久发展基础、解决公安交警队伍顽瘴痼疾目标,将学习贯彻训词精神落到交管工作实处、见到成效。第四,立足交管主业,以学习贯彻训词热潮为动力,扎扎实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面对当前日趋复杂的交通安全形势,作为交巡警大队,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训词为动力,自始至终围绕县委、政府和局党委的中心工作,科学研判分析,找准工作方向,把握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勤务,时时守住防疫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线;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奋力夺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既定目标,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10月30日,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陆永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宣讲,推动形成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围绕全会主题,采取专题讨论、解读全会精神、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平台,扎扎实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要求,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指引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全会精神为指引谋划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大力推进公安队伍“四化”建设,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积极推进“人民警察执法文化建设”工作,旨在加强警务队伍的素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年轻的民警,我根据人民警察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思考,收获颇多。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警察条例明确规定了民警的基本素养和执行职责,从根本上强调了依法执法的重要性。这让我对法治与执法的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法律是社会的基础框架,也是民众的保护伞,我们作为执法者,要时刻坚守法律底线,不以权力为寻租,不以执法为逞威,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将自己置于法治轨道之上。

其次,人民情感与警民关系应有进一步改善。人民警察条例中提到了警察为民、民警与群众的关系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民警,我们应该时刻保持为民情怀,关心民生,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要学会用心倾听,处理好警民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做到温暖的接待、专业的指导、妥善的处理,树立警察良好形象,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

第三,勤政为民的意识更加深化。在人民警察条例中,特别强调了在执行任务时应当忠于党、忠于人民,为人民群众服务。民警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卫士,义务为民服务,使命光荣而神圣。作为一名警察,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将人民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尽职尽责为民办事,努力打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素养修养和业务技能获得新提高。人民警察条例明确规定了民警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和专业技能,涉及的方面涵盖了广泛。作为一名民警,我们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时刻注重自身修养的提升。要注重个人的修养和业务上的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增强未来工作中的应变能力。

最后,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警察条例对权力行使的规范和自我约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深刻体会到,作为执法者,应该时刻保持谦虚、诚信的态度,不以权谋私,不以权侵害民权,执法过程中要坚决遵守法律法规,明确权责边界。要清楚地认识到,一切权力都是有限的,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必将严惩不贷。只有时刻知晓自己的职责,不滥用权力和违法行为,才能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中做出更好的贡献。

通过对人民警察条例的深入学习,我对作为一名合格警察的职责和使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军队,是不可或缺的力量,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持续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为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而努力。我将牢记人民警察条例的精神和要求,立志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民警。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习近平总书记的训词是我们正在学习的,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消防人员的讲话,是每个消防工作者应该学习的,作为一名消防工作者,你从训词中学到了什么?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心得体会1500字,大家一起来看看。

伴随着庄严的誓词,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诞生!这是一次使命与责任的传承,这是一次理想与信仰的升华,这是一次消防队伍的华丽转身。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已经准备好“行囊”:消防人,新征程,再出发!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特别关怀和特殊厚爱,给予了全国20万消防指战员巨大鼓舞和莫大鞭策,标志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创建缔造,标志着全新的人民队伍举旗定向、踏上征程,标志着大国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涵盖了消防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饱含了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体现了总书记对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运筹,凝聚了总书记对我们这支队伍的高度信赖和期望重托。

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中队指战员,我为我能加入这样一支光荣而又厚重的队伍而无比骄傲和自豪。也坚信无论我们是身着橄榄绿的军装,还是橙色的战服,我们的使命和责任都不会改变,我们依然会是人民心中最可爱的人,我们依然会全力以赴、赴汤蹈火,做最美的“逆行者”。

对党忠诚是灵魂

无论是中国人民武装消防部队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我们都坚决无条件地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消防人对党的绝对忠诚,这是消防人对党的庄严承诺。

我们要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始终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固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信仰值”满格、“忠诚度”满仓。

对党忠诚是立队之魂,是一支队伍的灵魂和命脉。

纪律严明是保证

虽然消防救援队伍尽管领导体制几经变更,管理模式几度调整,但是纪律严明的优良传统不能变,我们要始终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做到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纪律规矩作为时刻警醒的“紧箍咒”、是非标准的“定盘星”,让纪律严明这一“金字招牌”永不变色、永不褪色。

过硬的本领才是保卫祖国和人民的钢枪利剑。我们要深入理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要敢于吃苦、敢于流汗、敢于流泪、敢于流血。要不断提升消防救援的职业素养,不仅要苦练体能、技能,更要钻研消防救援的先进技术、战术。特别是作为一名指挥员,更是要强化专业知识,科学领导队伍,将理论融入实践,提高消防救援效率,提升消防救援质量,用知识的钢枪筑起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钢铁防线!

纪律严明是立队之基,是一支队伍的传承和坚守。

赴汤蹈火是使命

“刀磨千回刃方利,凤浴烈火才涅槃”。当一名消防人,就要做浴火的凤凰。

凤浴烈火教会我们,信念坚定、刚毅顽强,在生死考验面前一步也不能退缩;

凤浴烈火教会我们,在危急关头必须冲得上、顶得住、拿得下;

凤浴烈火教会我们,要甘于牺牲、勇于奉献,任何时候都牢记使命,勇往直前。

一颗肝胆之心,一颗赤诚之心,消防人“忠”字满怀,“诚”字满腔,忠于祖国,诚于人民。这样的血性、这样的刚强、这样的坚韧,绝不会因为脱下的军装,换掉的徽章而褪去本色!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永远用英勇和无畏履行一名消防救援人员的庄严承诺、践行“人民消防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赴汤蹈火是立队之要,是一支队伍的使命和担当。

竭诚为民是宗旨

“人民消防为人民”依然是我的誓言;“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仍然是我们的承诺;“抢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永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立足本职,献身使命”的观念,始终以战士的利益为中心,始终以基层建设为目标,稳步推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重要指示批示,忠诚履行职责,无怨完成使命。

竭诚为民是立队之本,是一支队伍的价值和形象。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开创新作为。作为新时代的消防人,面对这全新的起点,我必将铭记习近平总书记训词重托,以勇于变革之心、勇于创新之举、永不僵化之魂、永不停滞之势,奋力拼搏、全力前进,竭力建设我国综合性消防救援事业!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篇1:按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增强了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条例,时刻以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面把我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浅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学习的重要意义。

在学习了《内务条令》之后,我认真研究文件的精神实质,并深刻领会其含义,《内务条令》是全体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行为准则,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实质是依法治警,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队伍建设的标准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就是公安机关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规范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其中包括公安队伍的内务管理。此次条令条例学习,不仅对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新时代基层民警的能力。

二、从自身做起,把《内务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

我在全面了解条令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基础之上,特别重点学习了条令条例修改的内容,弄清条令的主要变化,强化其条令意识,坚持经常学、反复学,学以致用,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不留死角。

把此次《内务条令》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内务条令》,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教养一致,从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生活之中。

通过此次《内务条令》的学习,不但对我个人综合素质有所提高,更进一步解决了自身条令意识淡化的问题。并且我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内务条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训练当中,努力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民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自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条令对公安机关以及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学习条令内容精神,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下面把我对内务条令学习的体会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令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文共18章,232条内容详细,覆盖面广。通过阅读学习,研究条令精神,深刻领悟其含义,我深知条令是全体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准则,对于坚守对党和人民的初心使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落实,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把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我会努力将此次条令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于律己,主动带头,多回顾自省,发现不足,及时改正。并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之中。

三、

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强自我检视,提高自身素养。要加强学习,自觉遵守,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条令的重要性,标准性。我将严格落实学习成果,对照条令规定,加强自我检视,反躬自省,弥补不足,改进作风。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内务条令找差距,找不足。加强警容风纪、纪律作风养成,切实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树立好人民公安良好形象。

通过此次条令学习,不但对我个人综合素养有所提高,更进一步解决自身对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认识不足的问题。并且我也要以此次机会和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条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中去,切实把条令要求落实到实处。

通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章、第四章,我有如下

心得体会

第三章的内容是内部关系,主要讲的是上级和下级关系,条令的规定可以看出上级与下级关系是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的关系,明确了上级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下级的履职尽责。内部关系协调好对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能做到上传下达,贯彻落实执行。条令规定上级对下级应当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认为严管就是厚爱,公安工作是一项严谨责任重大的工作,把工作要求提高,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党和政府赋予我们权力的一种负责。下级对上级应当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履职尽责,主动汇报,尊重上级,维护上级权威,积极建言献策,坚决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我认为,作为下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首要的,这样才能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方针,也是作为下级应尽的职责。

第四章警容风纪。警服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的精神面貌,也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形象,法律赋予了公安民警执法权力,同时对我们公安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着警服体现的是人民警察的身份,能让人民群众认识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可以提高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着警服另一方面也能威慑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可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着警服不仅提高了执法力度而且还提升了公安民警的正面形象。条令在行为规范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一言一行中都有规定,这些规定都能体现出我们公安民警综合素质,同时也能塑造我们公安民警的光辉形象。

通过此次阶段的学习,让我更加的明白我们公安工作是一项严谨、责任重大、公平正义的工作,提高了我的责任担当,同时我也会将我所学所悟用以实际工作中去,把公安工作做得更细更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一条 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第三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一)宣誓大会开始。(二)奏(唱)国歌。(三)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至耳部,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五)宣誓人代表讲话。(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警歌。(八)宣誓大会结束。宣誓时,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第十五条 着装公安民警应当按照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一)公安民警应当保持头发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不得过肩。(二)公安民警不得纹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第十七条 举止公安民警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一)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

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十九条 会议(一)会议应当力求精简,讲求实效。(二)派出所、警队等基

层实战单位应当实行每日例会制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总结

、部署有关工作。(三)

2 / 13 县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公安民警大会,由领导总结、报告工作,表彰先进,布置工作任务。第二十条 请示报告(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公安信息畅通。(二)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民警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三)下级公安机关必须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四)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请示,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回复。第二十一条 请假销假(一)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当及时报告。(二)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三)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四)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五)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第二十二条 工作交接(一)公安民警在工作变动、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二)公安民警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第二十三条 证件(一)证件是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发放。(二)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三)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四)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五)公安民警工作单位、职务或者警衔发生变动的,发证部门应当将其原证件收缴,并换发新证件。

(六)公安民警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补办。第二十四条 印章(一)各级公安机关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二)使用印章应当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件。

(三)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单位。(四)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交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交制发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 文件收发和保管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收发和保管。收发文件应当办理登记,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登记造册、指定专人销毁。第二十六条 保密公安民警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3 / 13 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第三十二条 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在临时停靠或者行驶中,乘车的公安民警应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第三十三条 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十六条 值班记录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二)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三)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四)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五)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纪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第三十七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换班时,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第三十八条 值班备勤人员在值班备勤之前和期间不得饮酒,值班备勤期间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四十三条 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第四十四条 装备的维护保养(一)使用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二)对封存和外出人员留下的装备,应当指定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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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掌握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和正确使用的方法。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民警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队伍内部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领导布置任务时,应当交代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公安民警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一)执行拘留、逮捕等任务时,应当认真设计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伤害或者误伤群众。(二)执行审讯、看管、押解等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脱逃、暴狱、袭警等事件。(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第五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报告上级,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妥善处理。第五十九条 卫生健康(一)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对民警进行卫生健康教育。(二)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民警进行一次体检;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

第六十条 警徽(一)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公安民警必须爱护警徽,维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全文)

新华报业网讯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纪律条令》全文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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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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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二)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或者为他人追债讨债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二)伪造、变造、隐匿、销毁检举控告材料或者证据材料的;

(三)出具虚假审查或者证明材料、结论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

(二)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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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等证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

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

(三)利用职权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

(八)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的。

第十八条 私分、挪用、非法占有赃款赃物、扣押财物、保证金、无主财物、罚没款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者在执行任务时不服从指挥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人民警察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任、转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

(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

(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依照《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械的。

第二十三条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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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组织、支持、容留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开除处分。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章 附 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纪律条令》。《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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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 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

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

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

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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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

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二)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或者为他人追债讨债的。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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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段一:引言(200字)

人民警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重要力量,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要求。通过学习革命战争年代、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和新时代的人民警察历史,我深刻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光荣历程、丰富实践和伟大成就,也深刻认识到人民警察要在新时代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段二:革命战争年代的人民警察(200字)

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警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参与了多次重要战斗,为革命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革命战争年代的人民警察心系群众,敢于冲锋陷阵,为保卫人民利益奋斗到底。他们没有豪情万丈的英雄事迹,但他们的无私付出、勇往直前的精神代代相传。通过学习他们的光荣历史和英勇事迹,我们应该铭记他们的英勇和牺牲精神,继续发扬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

段三: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民警察(200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警察的角色和职责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在改革开放初期,人民警察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为推动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他们还承担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加强了警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民警察通过自身的不断奋斗和提升,展现出了新的风采和责任担当。

段四:新时代的人民警察(200字)

进入新时代,人民警察的职责更加重大而复杂。面对日益加剧的安全威胁,人民警察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他们还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增强执法公正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党中央的要求是,人民警察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勇于创新,积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段五:结语(200字)

人民警察四史的学习,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认识了人民警察伟大而光荣的历程。通过学习人民警察的历史,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牺牲奉献精神,也意识到了他们在新时代的责任和使命。作为新时代的人民警察,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价值观和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胜任新时代的各项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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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最后祝张晓菲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观看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心得体会

2 / 8 罪案的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胡志国等20位候选对象获得特别奖,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六大队副大队长高媛等38位候选对象获得提名奖。

警的优秀代表,他们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时刻忠实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人民群众都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的付出与担当,让警民心更近、鱼水情更浓。有一种信念,总是历经生死考验;有一种精神,总是在危难时刻闪耀光芒;有一种情怀,总能扣动你我的心灵。他们的事迹感动了我,他们的事迹激励了我,向英雄模范学习,向英雄模范致敬,以党和人民为重,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一:公安民警纪律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分局组织学习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学习,我的心得体会是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一定要求真务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我们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其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党的先进性靠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来保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全党同志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我进一步体会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下面几个方面:

一、要牢固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

3 / 8 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

二、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得民心者得天下。政权的得与失全在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否。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

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发展等各项事业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和实践。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政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领导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我们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员工所想,急员工所急,办员工所需;端正对员工的态度,增进对员工的感情;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坚持企务公开,提高企业运作管理的透明度,虚心接受员工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密切联系群众,要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目前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着 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批示落实批示,实际上工作没有抓落实的坏作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的违法违纪案件也时有发生,不能确保党和政府的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基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

三、

要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歪风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影响党的作风、破坏干群关系,我们必须坚决地反对。高州市 东尧陵 事件之所以持续4年之久,迟迟得不到解决,反映了当前我们干部作风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在一些人身上表现得十分突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作风,要从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入手,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我们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入通信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及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员工全面完成通信生产任务。

四、要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

过健全、完善和强化权力制约机制,使每个领导干部树立监督意识,明确人人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防范出现 个人逃避监督 的现象。领导干部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防腐拒变的典范。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二:民警学习十八大精神心得体会(1355字)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

4 / 8 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全党的大事。作为人民警察,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更要理论联系实际,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记在脑子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把这一贯彻落实的过程,

总结

成“三个坚持”:

一、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

一要坚定信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就看是在为谁服务。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就会自觉地走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就会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二要牢记宗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宗旨,就是要顺应民意,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一切为群众着想,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就是要从本职工作做起,心里装着群众、服务人民群众。三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为党的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必须敢于去发现问题,触及矛盾,切实解决基层党的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必须解放思想,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抓基层打基础。说到底,就是要不折不扣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自己做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要“常怀为民之心、胸装奉献之志、恪尽兴党之责。”

二、坚持求真务,维护社会稳定

设的大局,实现社会稳定。二是工作态度严谨。面对愈是繁重的工作任务,愈要倍感责任重大,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任劳任怨的品德,热心、耐心、细心、精心,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工作务实高效。要进一步强化中心和大局意识,主动寻找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服务经济的“结合点”,创造性地把党的组织路线、干部方针真正贯彻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实践中去。

三、坚持廉洁自律,做到为警清廉

要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作为一辈子的常修课。首先廉洁自律是一种思想境界。不断提高觉悟,升华境界,对于民警来说,应该是自觉的行动,要带头做好。必须把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作为我们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其次廉洁自律是一种责任要求。民警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廉洁自律对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性,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第三廉洁自律是一种价值追求。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来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三:公安民警转变观念学习心得体会(10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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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端正执法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这些要求表明,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首先要解决执法思想问题,要创新执法理论,认真清理多年来影响民警思想的落后陈旧、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可以看出当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根源在于民警还没有从过去那种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因此要解决公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执法工作,首先必须解决民警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观念问题。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

(一)树立法治观念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代表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安机关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我们基层执法办案的单位和民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把严格履行法律职责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相统一,自觉排除和抵制各种非法干预,真正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实现“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将一切行为严格规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只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

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的执法活动必须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带着深厚感情去 执法,坚持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来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树立公正执法的观念

严格执法的本质是公正执法,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保障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要充分地认识到民警一次不公正执法的危害远超过十次违法犯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公正平等的原则,做到运用实体法要公正,执法程序法也要公正,坚决纠正和克服有悖公正原则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决不能用违法手段去打击犯罪,用非法手段去保护合法权益。

(四)树立文明执法观念

要正确处理执法的内容与形式,执法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如果执法不讲方式,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但对普通群众要文明执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行政案件相对人也要文明执法,对弱势群体、无助人员更要给予关爱和呵护。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从每个民警做起,以每件小事做起,把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民警,贯穿到每一项公安执法活动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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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要力量。而三更是人民警察在夜间执勤的一个时段。在这个时段里,警察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应变能力。在三更的工作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体会到了很多感悟和思考。下面就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人民警察三更心得体会”。

二、执勤的意义

执勤是我们人民警察基本职责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执勤并不单纯是为了巡逻检查,更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在三更时段,由于大多数的人员都休息了,因此社会治安问题也相对更为严重。这时候,我们的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了。我们需要利用好每一个机会,尽量预防犯罪的发生,确保人民能够安心睡眠。

三、面对复杂情况

执勤不仅需要勇气和毅力,更需要有较高的智力和思维能力。在三更时段,我们面对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多变,因此需要我们用更加灵活的方式来应对。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准确地分析和判断事件的本质和背景,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事态的扩大化。在执勤过程中,我们不能急躁,要时刻保持冷静,保持良好的心态,这样才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形势。

四、工作的技巧

在三更的执勤工作中,要灵活运用各种技巧来处理突发事件。比如,在夜间,我们可以利用声光设备来引起持续的注意和警惕,可以通过人性化的沟通方式让当事人主动配合处理,或者使用合适的防备措施来预防可能出现的情况。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新技巧、新知识,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情况。

五、坚守初心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是我们的根本初心。在三更的执勤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这个初心,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技能素质,以便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安全和福祉。不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碍,这时候我们就要时刻提醒自己,坚守初心,绝不动摇。

总结:

人民警察的三更工作,是一项既艰巨又充实的工作。我们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和技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同时,在三更的工作中,我们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需要时刻保持冷静、机智,以便更加准确地应对不同的情况。最后,我们要坚守初心,勇于担当,为人民的安全和福祉不懈努力。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肩负着捍卫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这是一项充满责任和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时刻保持红心向党、绿心向民的初心。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不断学习工作理论和历史,深入思考怎样将党中央的指示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近年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自信”、“四个意识”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人民警察的奋斗历程、优秀传统,让我深受启发与感悟。

首先,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自信”。这四个自信分别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道路自信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自信是我们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信。制度自信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化自信是我们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国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我们必须加强文化自觉,鲜明警察文化特色,不断提高文化修养。

其次,我们要时刻保持红心向党、绿心向民的初心。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作为人民警察,就是要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谐稳定付出自己的努力。我们需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只有站在人民立场,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

再次,我们要深入学习人民警察的奋斗历程和优秀传统。人民警察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模范子女,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要了解人民警察的辉煌历史和光荣传统,从中汲取力量,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人民警察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安全默默奉献,他们的付出和牺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动力。

最后,我们要把党中央的指示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党中央时刻关心着人民警察,关心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我们要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要求。在工作中,我们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时刻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有清醒的认识,做到精准科学地履行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使命任务作出我们的贡献。

在新时代,人民警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我,并将党和人民的关怀转化为更好地履行职责的动力。只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自信”,时刻保持红心向党、绿心向民的初心,深入学习人民警察的奋斗历程和优秀传统,将党中央的指示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让我们以更加热情的服务精神,更加坚定的信仰,为维护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人民警察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中坚力量。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我认真学习了人民警察条例,深刻领悟到了条例背后的深意。在学习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人民警察的责任与使命,明白了自身要形成规范的行为准则,做到既严以律己,又宽以待人。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坚信只有真正地贯彻条例精神,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人民警察条例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职责与使命。作为人民警察,要时刻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用实际行动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人民警察是国家的公务员,要忠诚于祖国,忠于人民,时刻保持清廉的品行,做到自己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只有认真履行职责,保护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才能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其次,在学习人民警察条例的过程中,我深感到了作为一名警察,需要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人民警察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履行职责和使命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职业素养也是人民警察不可或缺的品质,要求我们要严守纪律,根据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合法合规办事。在实际工作中,我会努力强化专业技能的学习,增强团队合作能力,以更高的要求要求自己。

第三,人民警察条例还提醒我们要坚守底线,守住职业操守。政治立场问题是人民警察的底线,我们要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受任何干扰而左右。这要求我们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时刻关注全局,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坚决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不偏离组织的原则和纪律。同时,我们还要自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人民的忠诚代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第四,在学习人民警察条例的过程中,我明确了自身的纪律要求。人民警察要求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要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同时,我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懈努力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警察的重要作用。

最后,学习人民警察条例使我认识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好朋友,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中坚力量。我们要深入群众,关心社会民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回应人民的期望,将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努力成为人民可信赖的好警察。同时,我也将不断学习,持续提升自己,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通过学习人民警察条例,我对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将时刻铭记在心,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做到既心有所属,又肩负重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人民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学习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一)

当前,三项教育业已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起来了。我县公安局于**年3月1日进入准备阶段,4月3日开始实行第一阶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体会到,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贯穿于党的不同时期领导人的言论中,发展到今天已成为我党的根本思想路线。从古到今的“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亘古未变的话题。只是在古代不是这样定义的罢了。历史上出现过无数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谋福祉的人。岳鹏举“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拯救黎民于水火;辛弃疾“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始终心系国家命运;曹植“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毛主席为张思德同志写下“为人民服务”;雷锋、邱娥国、刘金国、王玉荣、朱明建等同志为代表的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数不胜数??他们都因惦记着人民群众的疾苦,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人民永远都记得他们,万古常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立党为人民大众,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公安机关能否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决于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宗旨公安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一首歌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公安是什么公安?是人民公安。有一种很传统的说法,即“人民公安”,顾名思义,就是说公安机关是广大人民的公安机关,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最广泛工作基础而开展各项维护公众安全的专门机关,如果我们失去了“人民群众”这个最坚实、最有力的基础,任何工作都将在为无源这水、无本之木。只有抱定这个宗旨,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党“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从而拥护我们党,积极地参加我们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革命和建设活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如果做子女的不想“父母”所想、急“父母”所急,无疑是不忠、不孝。周恩来总理曾谆谆告诫我们:“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魏征在《谏太宗十思书》中多次提到“载舟覆舟,所宜所深慎”的道理。公安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艰巨任务,如果在思想上抛弃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在行动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必定寸步难行,这已经为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同样,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将长此以往。江泽民总书记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脱离群众、任何违反群众意愿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人民警察法中也提到:“人民警必须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必要性。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比改革开放之前疏远得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的批评和意见多得多了,这种情况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宗旨观念淡化,群众观念弱化,群众路线也没有真正贯彻到位,公安机关要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已经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

1、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态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如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的少了,明知不说的多了;挺身协助民警抓捕罪犯的少了,故意领错门、指错路的多了,等等。这些“少”与“多”,对公安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这些情况的产生,关键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念极其的畸型转变,往往注重其行为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规范、社会公德及公民义务。

2、部分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了。有的民警认为,现阶段流窜犯罪突出,原先惯用的排查破案方法不灵,大量案件的侦破不需要依赖群众了;有的认为,现在群防队伍增多了,不需要组织发动群众了;有的民警则认为现在与老百姓的交道难打了,何苦用“热面孔”去贴“冷屁股”。

3、一些民警不懂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也不会做群众工作。他们往往片面地认为破案靠自己的业务水平、靠先进的科技手段,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人为地制造了公安工作的“神秘感”;有的民警(特别是新民警)不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走访群众拉不了家常,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屡见不鲜。

4、公安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警民关系的冲击。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的时有发生,恃权吃拿卡要甚至贪赃枉法的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出现,无不时时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众的心。5、原来行之有效的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有的失灵或半失灵,有的已完全浮于形式,而在新方法、新途径上又缺乏探索和改革。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要解决的具体任务。要切实解决少数民警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形象不佳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和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要突出解决7个方面的问题。即对(1)群众办事、求助冷硬横拖,执法简单粗暴;

——人活着,也许,只是为了验证,生活的价值和作用。革命烈士徐玮在《遗书》中写到: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时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本是天职。怎样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我们要彻底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工作。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点在于“全”字。就是要毫无保留地袒露内心、奉献真诚。

首先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无限忠诚,有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献身精神。2、要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性,要做到敌我分明,爱憎分明,是非分明,不拿手中权利做交易。3、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4、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楷模,作表率,树形象。其次是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主要具备:1、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不仅要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也要学习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2、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指导公安事业。3、熟悉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勤学法律知识。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无私奉献;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严格执法、秉公办事。5、有精通的业务技能。要加强干警培训,形成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要善于发现人才,敢于选用人才,用人之长,短中见长,适人适位,充分发挥每个干警的能力。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但是,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记忆中,生命仿佛就长了一些。说了这么多,其实只要我们谨记:视人民为父母,为人民服务乃天职。在我看来,要做到全心全意,有时候甚至就是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一片诚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从这里开始这么简单。“忠为百世荣,义使令名彰。垂声谢后世,气节故有常。”

古人尚能如此,作为人民警察,我想,最终,我可以相信自己曾经或多或少的激励或帮助了一些人,我的工作,曾经或多或少地扩展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理解范围。等我老的时候,但愿每次回忆,对我的职业都不感到负疚。

学习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二)

按照“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以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公安机关学习正风肃纪心得体会》由本站学习心得体会频道为您精心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自2月份全市及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深受启发,为了更好的为奉节的和谐发展、赶超发展做贡献,从自身做起,这就要求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深刻剖析自己,全面查找不足,然后身体力行,强化自身各方面的素质,为建设高效能的机关努自己的一把力。

1、努力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思想 境界,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自己越来越注意到在当今这个与时俱进、知识与信息不断更新的社会里,学习是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式和环境中,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这不但要学习应具备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还要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科学管理、市场经济、计算机、英语等普及社会必须掌握的知识,学习这些的目的就是为了今后游刃有余的工作打好一个坚实的基础。在学习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修养问题,还要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一个有德有才的大家认可的机关人员,做一个高素质的人。

2、对照要求,检查不足

通过学习,对照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找准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对症下药,锐意改革,创新思维,不断完善自身工作。通过对照检查,我感到自己存在理论学习不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等问题。一定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3、不断提高和改变工作思路,要有创新的态度对待工作。我们现在从事的工作,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的同时要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新见解,对企业、基层农民,我们除了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更要时时刻刻的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争创一流。

4、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约束自己,为机关制度的建设作保障。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个人不团结,思想不统一,步调就会不一致,就会影响到整个集体,影响到机关制度的建设。因此,在一起共事,要特别主义搞好团结。搞好团结重要的是思想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处事上相互谦让,生活上互相关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也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团结上一定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一切为了机关制度的建设做保障。

在这次机关作风集中整顿过程,思想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素质修养方面得到了启发和增强,这就要求在工作中以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贴近实际、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来开展工作,进而为奉节的发展贡献力量添砖加瓦。

学习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三)

做人要有“底线”,做警察更应该有“底线”。

底线,就是做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事最起码准绳,也是我们安身立命、维护自己尊严的法宝。底线就像一道坎。守住底线,就是确保自己的言行在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

那么,人民警察的底线又有哪些呢?公安部“五条禁令”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部“三项纪律”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也是人民警察的底线。

事实上,警察的职业是奉献的职业。警察是一个流血又流汗的群体。其职业特点具有高应激性、高风险性,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长期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的严峻考验,“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更道出了人民警察工作艰巨性,人民警察肩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历史使命,尤其是在创建和谐社会活动中,人民警察责无旁贷。

也就是说,人民警察不仅是法律的扞卫者和执行者,而且是通过法律的正确有效执行,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践者。法律的底线就是人民警察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职业操守和护法精神。突破了这条底线,执法者将变成 违法者。

细细想来,有多少人确切地说是有多少战友和同事在“五条禁令”面前打了“败仗”纷纷中箭落马,又有多少“将士”丢盔弃甲身陷囹圄。

我想,作为人民警察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利益观;摆正人生坐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能把握住自己,对个人名誉、地位、利益想得透、看得淡;正确对待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要抵得住诱惑,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美色面前不动色、亲情面前不动情;正确对待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正确对待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道德。

亲爱的战友们,让我们一起坚守信仰的高地;坚守做人的“底线”;坚守从警的“底线”;始终不越“雷池”半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谱写金盾最美的乐章!

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 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警察初任培训的目标我认为是通过培训,每一位学员应该达到自己岗位的要求。下面是警察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时间如白驹过隙,在李渡民警战训基地的日子已经过去一大半。二十多天后我们即将参加结业考核,然后各自踏上归程,告别这个我们流过汗、洒过泪,有过欢笑与忧愁的青春战场,奔赴我们人生的另一个战场。

牢牢的记得,金秋九月我们来战训基地报到那一天的场景。一起来的十三名战友在下车的那一刻,凝望着基地大门,每个人脸上都写满着期待和彷徨。拖着沉重的行李,在基地教官的引导下,一个个的去办理报到的各种手续。兄弟区县的战友陆续地与我们擦肩而过,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们每个人心里都很期待接下来的三个月初任民警培训生活。

现在我已经适应了基地紧张而充实的生活,而且还利用业余的时间参加各种活动,不断地充实和丰富着自己,同时也开阔了视野和增长了见识。

人民警察之歌中有这样一句话崇高的理想,培育出高尚的情操。严格的纪律,锻炼着坚强的队伍。经过两个多月的培训,让我无论从思想上、身体上、业务能力上,还是在实战技能上都有了质的飞跃。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来

总结

这两个多月的培训生活。

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己任。作为基层民警,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所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心系群众、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踏踏实实的做事情,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是业务能力上,身为一名执法者,熟知各种法律法规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前提。两个多月当中,我熟知了《人民警察法》、《刑法》、《新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等等,自己的法律水平也有了极大地提高,这也为以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身体素质和实战技能上,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教官的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再鞭笞着我。汗水不会白流,付出总会有收获,每天的一公里长跑、俯卧撑在不断的促使我们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壮。实弹射击、擒敌拳、交通手势操、巡逻盘查技巧、控制术、防守攻击技术、单警装备使用技巧等,让我们在身体强壮的同时实战技能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未来工作中的临场应变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紧张的培训还在继续,在接下来的日子中我要加倍的珍惜,因为我们在这里的时间已经没有多少,以后这种长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的培训机会已经极少了。作为一名刚入职的人民警察,我深知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在接下来数不多的日子里,我要充分的利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高尚的情操,认真的态度去面对,扎实学好各种技能,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打下坚实的基础。

只有心中装有人民,才能当好人民警察是一位有着40多年警龄的老警察面对一位记者提问:你可以告诉我们,你是怎么当好这个警察的吗?的回答。老前辈的回答很精辟,但意义深重。的确是我这一名即将上任的新警察应该好好思考,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告诫自己,别忘记了我是一名人民警察。

从三年前,走进江西公专,成为一名预备警官到三年后的今天,我光荣成为一名准赣州市交通警察。中间承载的是成为一名合格警察所打下的理论基础。今天,我来到赣州市人民警察学校进行为期48天的岗前培训。既是对之前所学知识的一次系统梳理。也是把书本知识向实战的一次演练;向实践的一次转化。培训的目标我认为是通过培训,每一位学员应该达到自己岗位的要求。

做为即将成为江西省会赣州的一名交警,我该做哪方面的努力让自己符合这个岗位的要求?怎样才可以达到一名合格警察应该具备的条件。我认为现阶段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显得更重要。我把他概括为:三多一少。一,多想。想群众之所想。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考虑。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经常换位思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众所周知,交警是最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一个警种之一。站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群众都注视着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直接代表着我们公安机关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在处理交通事故,管理交通次序,维护道路畅通中,我认为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去想,去改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位了,工作中才会畅通无阻。对于我这么一个新上任的警察来说我更应该多想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想到好的点子,我可以把它先记下来,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自己工作的环境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让自己更快适应这个神圣却又艰苦的岗位。

二,多听。听群众之所言。从上公专开始,我就养成一个习惯,并且我认为这个习惯对我以后的工作还有好处,就是多听听基层的声音,多到群众中去,和群众打成一片,老百姓才会和你说实话,才愿意告诉你他们真实的想法和意见。因为至古以来,警察在老百姓中的形象大多是来抓坏人,做了坏事,警察才找上门,平时少他他们打交道为好的老观点。这些都是不利于我们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不利用改善警民关系。多听的前提是沉下去,到群众中去,光知道坐在警车里是很难听到最有价值的意见的。赣州市公安局筷子巷派出所民警,全国劳模邱饿国同志就是很典型的成功代表。这些来前辈都是我们新人学习的榜样。

三,多做。做群众之所需。大学的一位教毛概的老师说:你们年轻人,到了单位去了以后要多做事,做的越多进步的才越快我觉得她说的很对!刚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同事都是陌生的,周围的环境也是陌生的。这更需要我多做多了解才可以慢慢适应。同时自己是年轻人理应承担单位的重任,要敢挑重担。抛弃那些在学校有时会犯的怕自己做不好就不去做的错误观点。在失败中成长,在错误中学习。

四,少说。夸夸其谈是我们80后的一个通病。在工作岗位上多想多听多做,少说,少说大道理,少说不利于单位团结的话,少说不利于和群众搞好关系的话,少说抱怨的话。有情绪应该学会合理释放。做一个心理成熟的人民警察。

在现阶段,我认为我应该主要从以上4点做起。万丈高楼平地起,做为一名新人,身上的缺点也是我不应该忽视的地方。不过。我相信勤能补拙。没有做不好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人。多向同事学习。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实践学习。读好书。健好身。干好活,我相信我会进步的。我也坚定如果我认认真真的多好每一件事,我也成为向邱饿国,施华山,一样的人民好警察。

2月8日,我如期参加了宿州警校2016年新警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班开学典礼,听取了领导、教官的重要讲话,我深受鼓舞,感慨万千!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要不断地铸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神圣警魂。而这一切,正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这一切,正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所必须遵循的信条。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放在第一位。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与时俱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有一个支点,阿基米德就能撬动地球,有一次机会,某些人便能演绎成功,而这一次的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使我的灵魂得到一次进步的洗礼和升华,更加坚定了人民警察这神圣职业的信念,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历炼啊!这是一场多么及时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绿叶无悔扑向大地,是报答泥土芬芳的情意;鲜花无悔凋落于风雨,是因为它曾有一段生命的美丽。虽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忠诚就选择了无怨无悔。那么战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当好新警,争做新时期优秀人民警察,就要加强学习,刻苦训练,牢固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掌握从事警察职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按照大练兵提出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有激发建功立业的热情,培养强烈的事业心,超前思维,自我加压,不能得过且过、自我满足。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既要立足当前,又必须放眼未来,敏锐把握公安工作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更新工作观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修养,锻炼作风;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为绿色中国、生态中国——再立新功!决心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展示警徽的风采,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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