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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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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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是指个人能够自我约束和管理自己的行为,它是成就成功的重要品质之一。总结不仅要总结过去的成果,还要提出未来的规划和目标。以下是一些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范文,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示。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三

镇疫防办迅速报告镇疫防指领导的同时,作以下紧急处置:

(一)流调溯源。

立即通知所在村组告知初筛阳性者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做好应急核酸采样、流调、消杀等配合工作,及时将流调核心信息报送区疫防办。

(二)应急封控。

立即通知初筛阳性者所居住的村居,第一时间做好涉疫村的临时管控;通知应急封控组派出所、城管执法等部门负责同志组织民警、城管执法等人员迅速做好村组封控、管控,落实巡逻值守、出入口查验,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报经区疫防办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闭环管理。

(三)社区(农村)防控。

根据区防疫办推送的信息,通知涉疫街道、社区配合做好密接者、次密接者等重点人群隔离转运;对不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监督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四)物资保障。

做好防疫物资供应、采购和调拨等准备工作。

(五)综合协调。

向镇疫防指领导报告,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

(六)样本复核结果处置:

1.复核结果阴性,解除先期应急处置措施。

2.复核结果阳性,接区疫防办反馈后,后续报告内容包括疫情最新情况及每日工作进展等。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四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教育厅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护好“一校人”,特制定2019-20xx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预案。随海南防控疫情状况变化,学院将适时提前两周更新该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院暂定2019-20xx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20xx年2月17日延迟至20xx年3月2日,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9日-3月1日。非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4日,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8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琼字[20xx]4号文件要求,学院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除大部分在教师家中及宿舍自我隔离外,学院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返校师生专门隔离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延期开学时段学院行政与党团工学等“组织系统”及“教学系统”有序运行,各部门、各系部应充分利用“线上办公”,保证随时随地“干部不断线”、“师生有联系”、“干群有联络”、“工作有着落”,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开学延期但教学不延期”,“停课但不停教、不停学”;确保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不因延期开学而缩水,并切实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全院学生(特别是湖北武汉籍学生)的学业安排工作;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师生虽“不进校园但学校就在我身边”,学院各项组织系统运行通畅。

(三)各系部暂停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等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防护教育。

(五)针对湖北籍疫区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具体教学组织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一)分类做好统计和跟踪排查工作,建好学生出入数据库;

(三)组织开展线上活动,如线上班会、线上青年学堂等活动。

(一)成立院系两级延期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项工作;

(四)已列入防疫常规工作和默认程序的工作按要求正常执行。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疫情发展需要延期开学时段的工作应急部署。本预案自学院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新规,学院将相机调整预案,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五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为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措施,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特制定我基地开学后应对突发疫情的应急预案。

树立依法防控、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思想,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预防为主,发现及时,反应迅速,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蔓延和发展。

(一)成立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基地负责人

副组长:基地副职

成员:综合办主任、学工部主任、教学部主任、招办主任

主要职责:

2、认真做好开学返校师生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

(二)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六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xxx(副总经理)

成员:xxx、xxx、xx

职责:负责落实总部决策部署和合作校方的指示精神,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部署抓实本基地应对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2、突发疫情防控组:

组长:xxx(副总经理)

成员:中层领导全体员工

职责:负责落实师生各项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和指导参与处置人员实施个人防护,协调解决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3、后勤保障与卫生整治组

组长:xxx(总经理助理、综合办主任)

成员:全体员工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的处置药品、物资的供给,做好必要药品、物资的应急储备;安排落实疫情处置方式,保障学校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供给。负责基地所在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消毒、保洁工作,特别是宿舍、教室等的卫生和消毒等工作。

4、舆论宣传组

组长:xx(招办主任)

副组长:xx(品牌建设负责人)

成员:全体班主任、全体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宣传积极应对突发疫情的相关知识和处置措施,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跟踪舆情,及时掌控和处置谣言,澄清相关事实。

5、教学稳定组

组长:xxx(教学部主任)

成员:全体班主任、全体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突发疫情处置后,维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突发疫情应急救治组

组长:xxx(副总经理兼学工部主任)

副组长:xxx(总经理助理兼综合办主任)

成员:全体班主任

职责:设置临时隔离室,对于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及

时临时隔离,组织专人对病人进行观察记录,按防控程序做好送诊治疗工作。

(一)早发现:开学后,对学员实行晨检、午检、晚检的一日三次检测体温的办法,晨检有早值班老师负责;午检有上午最后一节课任课老师负责,晚检男生有宿管老师负责、女生当值女老师负责;对员工的两次检测由值班老师负责。检测体温时:36、9℃列为劝返人员;37℃---37、2℃列为隔离、上报人员;37、3℃及以上列为上报人员。

(二)早报告:对学生检测体温的老师和值班老师一经发现上述三类人员,第一时间报基地负责人,如有第二类、三类情况立即启动《基地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上报合作校方有关处室(xxx),同时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书面初步情况(xx)。

(三)早隔离:疫情发生后,立即将要隔离人员带入隔离室,并配备人员监护,同时联系市人民医院送诊(xxx、xxx及病例所在班班主任)。对第二类人员隔离留观,并及时检测体温,观察身体状况,视情况进行处置,并密切与合作校方进行联系(xx及病例所在班班主任)。同时会同合作校方及所在地疾控部门开展疫情处置,严防疫情传播。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患者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师生、家长的宣传引导、心理疏导,营造家校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xxx、xx、张明月)。除此之外,相应做好已下工作:

1、出现疑似病例后,学员所在班级停课、排查密切接触人员并进行隔离观察(xxx及班主任)。

2、所住宿舍楼栋学员禁止去其他宿舍,宿舍进行消毒、通风(xxx及宿管员)。

3、对教室、办公室、楼道、走廊区域进行每天两次的消杀(xxx)。

4、做好相关班级学生心理疏导工作(班主任)。

5、疑似病例一旦确诊,基地及所在地学校可能出现新型肺炎暴发疫情,基地将无条件配合当地政府及合作校方采取的各种措施:

(1)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教室及宿舍,暂停基地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互相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xxx、xxx)。

(2)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停止聚集性活动、停课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危害(xxx、xxx、xx)。

(3)后勤保障与卫生整治组联系合作校方,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xxx)。

(4)在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无误地做好人数统计,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xxx及全体班主任)。

(5)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如健康告知书、宣传材料、电话、短信、微信等)做好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员工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xx、xx)。

(6)各部室、各班级做好舆情监控工作,舆论宣传组根据合作校方及疾控中心要求及时公布疫情信息,正确引导师生舆论导向,防止过度恐慌情绪发生(xx、xx)。

(7)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妥善处置后,舆论宣传组和教学稳定组要及时安定师生情绪,安抚师生不慌不乱,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与家长联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xx、xxx、xx)。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六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行党委书记;副组长:分行党委委员;分行各部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分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各二级机构应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防控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研究制定分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3)统筹组织协调分行疫情期间复工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落实分行每日疫情防控的监测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整理汇总报总行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2)牵头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为分行员工的安全健康提供保障;3)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环境卫生消毒、食堂供餐管理等);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5)落实好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要求,确保分行防疫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防控工作方案。

(一)关于疫情防控准备。

1.防疫信息告知。通过张贴告示、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员工告知疫情防控提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确保做到广而告之。

2.人员信息排查。对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客服、绿化、金盾等人员)开展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分行员工和共同居住的家人,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与湖北籍或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3.人员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到岗。对14天内有湖北、浙江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的已返宁人员,应隔离观察,由各部室登记并随访其健康状况。对非重点疫区返宁人员建议也应隔离观察后方可到岗。

(二)关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

4.防疫物资保障。做好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水、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做好物资领用台账。设立专门的垃圾箱用于口罩等防护设施丢弃。

5.员工用餐保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和口罩,加强对食堂设备设施和餐具的消毒管理。疫情期间暂停早晚餐供应,每天仅供应午餐。午餐采取集体预订用餐形式,各部室派专人自行刷卡、领取、发放,员工在各自工位就餐,用餐后需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办公环境。

6.环境消毒防护。每天对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组织专人消毒,特别是门厅、电梯间、楼道、走廊、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食堂等区域进行定期消毒,每日3次。加强对员工、保安、物业人员宿舍以及监控室的管理,定期进行消毒。

7.加强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督促办公人员每天定期开窗通风,关闭办公场所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疫情期间,行员可不穿行服,注意保暖;办公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三)关于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8.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通知,要求个人上下班路上要配戴防护口罩,尽量骑车开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严格遵守分行办公场所进出管理规定,凡进出办公场所和在办公场所工作必须戴口罩,并服从测温人员管理。上班期间非紧急重要事项,原则上采用电话、邮箱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面对面沟通,尽量不在办公场所串岗、不去外单位办事、不接待外来人员。

9.每日健康报告。每天18:00前,分行每位员工分别要在各微信工作群中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各部室应于每天18:30前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信息。如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人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另外,员工居住地如发生新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一并报告。

10.每日测温登记。每位员工每日需进行两次体温测量,每日上下班必须检测体温和登记,物业人员在老大楼南门和汇金大厦1楼、13至16楼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分行办公场所,并立即指导及时就医。同时,办公场所仅开放唯一进出通道,其他通道予以关闭。

11.减少人员集聚。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通过视频、电话、工作群等信息交流形式开展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集聚。疫情期间,暂停洗衣等服务,关闭超市、健身房等职工活动场所,取消日常职工集体活动。

12.外来人员管理。上班时一般不接待外来人员,严禁外卖、快递等闲杂人员进入。如有紧急重要情况必须接待的,要求物业人员做好访客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工作。分行在老大楼3楼、5楼中厅和汇金大厦1301设立外来访客临时接待区,定期进行消毒。

(四)关于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七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_、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_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八

二、建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建立“珲春农商银行每日疫情上报群”临时微信群,若员工出现确诊、疑似病例、隔离观察的,必须第一时间通过临时微信群向总行报告,坚持每日向总行“报平安”

三、全员动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九

民政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组,分管副乡长xx中任组长,xx任副组长,成员。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对敬老院防疫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并提供医疗、安全、后勤等保障。

敬老院要积极配合乡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将敬老院作为各地当前疫情防控重中之重,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专班,每日调度情况,加强监测指导,随时查遗补漏,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疫情防控敬老院工作人员要对敬老院院民实行一对一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检查敬老院落实最严格封闭管控工作情况,确保织密守牢防线。压实敬老院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政部《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敬老院负责人要24小时在岗。执行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乡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敬老院要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敬老院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敬老院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对敬老院实施全封闭,严格执行不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的规定,禁止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来访、探视。敬老院内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生活垃圾统一处理。

完善敬老院内部管控。强化敬老院安全管理,做好敬老院疫情防控、流行疾病、食品安全、防火安全和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指导敬老院院民开展疫情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传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购买活禽野味,彻底煮熟食物,停止提供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佩戴口罩、手套,做好餐(饮)具消毒,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擦拭消毒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加强浴室消毒,暂停集中使用公共浴室。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或84消毒液消毒后密封,按有害或医疗垃圾处理。

做好老年人个人防护。敬老院要每日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慢性病防控。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洗漱、沐浴,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及居室清洁卫生,老年人居室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擦拭消毒2次,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禁止集体用餐,由敬老院食堂统一送餐到老年人居室,实行分餐制,多人间就餐时要保持距离并做好防护。杜绝一切形式的人员聚集。

开展老年人心理慰藉。敬老院要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沟通服务,缓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隔离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在防疫防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1、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敬老院所在乡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并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市、区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关活动区域、楼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面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机构工作人员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继续做好机构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我们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老年人及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院落实施硬隔离。

9、预案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机构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

做好传染病宣传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 少疫情的扩散,保障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组成机构及职责组长:xxx

(总经理)副组长:xxx

(副总经理)成员:xx

(xx)、xx

(xx)、xx

(xx)

(雾化喷壶等)临时隔离室:对内人员出现不良反应时财务室:资金

1、室内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等。

2、勤打扫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清运。

3、严格遵守x市卫生管理条例。

4、减少到户外活动,室内锻炼,增强体质。

5、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

6、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增强身体的抵抗力。7、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进行聚会及密集开会。8、有计划地备足各种材料、配件,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机会。9、进行开工人员培训,确保做好防护。

1、当公司内发生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拨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2、疫情上报登记当地政府部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医院“120”

3、拨打求援电话如:“110”等单位

(盖章):时间: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_〕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_〕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_月_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二

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宫俊全。

副组长:梁深洪陈林周务农林伟初陈义明葛宏翔何建平。

成员: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后勤保卫处。

(二)工作内容。

2.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6.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7.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学校教职工:由人事处负责掌控情况;

2.物业该公司员工: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商户: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4.假期留校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5.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6.应用科技学院及航空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涉及单位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于20__年1月26日前将涉及湖北尤其是武汉及近期去过武汉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保卫处。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负责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控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4.针对出现疫情较重的省份,根据当地政府政策确有必要推迟返校的,各单位务必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师生返校情况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校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3.教务处: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4.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5.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做好学生外出返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五、预防措施。

(一)坚持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二)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人事处请假,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集体活动暂缓进行。

六、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三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住建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建设工程领域进一步加强复工和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台建〔20_〕13号)和区防指《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黄防指通知〔20_〕49号)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和加强节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严格复工时间要求。

全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允许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及复工生产方案核准的前提下,于2月9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其他工程和项目原则上允许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等条件下,于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二、严格复工审批程序和条件。

(一)2月9日24时后至2月17日24时前复工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区评估审核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联审会商,出具评估审核意见后,再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二)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的工程和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区住建部门出具复工单,同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三)企业在申请复工时,需提交企业复工申请表、企业复工承诺书、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复工人员信息汇总表等资料。

(四)区住建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力量对项目部的疫情防控方案、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人员体温检测登记上报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同时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符合要求的允许其复工或新开工。

(五)各施工企业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在做好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七个条件”方可申请复工,未满足的不得申请复工:

1.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到位。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工地食堂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项目、班组,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方案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

2.人员管控到位。企业(项目)有独立并符合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同时隔离点有符合防疫要求的相关生活配套。工地复工前必须详细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建立返岗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实行实名登记,身份证和工作证信息一致,列入大数据管控。复工员工必须是不需居家观察的本地人员、已解除居家观察或医学观察的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当地且不在隔离范围的外地员工。疫情解除前,严禁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返工返岗,外地新返岗人员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不得复工。

3.封闭管理到位。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工地在疫情解除前应实施全封闭管理,已建立并实行实名制考勤(须人脸或虹膜考勤)通道一口出入,已建立并正常运行视频监控系统。工地复工前必须提前对工区、生活区采取消毒等防控措施;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入工地前进行体温检测,员工佩戴口罩,对进出车辆、人员可采取喷雾消毒等防护措施。

4.防护物资储备及防疫管理人员到位。积极筹措人防技防物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储备符合防疫要求的物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器)。项目须配备充足的防疫卫生管理人员。

5.卫生防疫教育到位。人员上岗前已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6.食宿准备到位。每间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有专门管理人员,并能定期消毒。工程项目实行分餐制。

7.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机具、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工地消防等经隐患排查符合要求,务工人员经三级教育并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已全部到位并能正常履职。

三、严格落实企业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承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首要责任,对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部署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具体防控工作。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主体,应严格落实好项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二)各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具体责任人,指导所属项目部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疫情防控专班,按照防疫要求编制具体防控方案,制定相关细则,落实专人,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贯彻实施。

四、加强开工后监管。

(一)人员管理做到“五个一律”。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出差市外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内部防疫管理做到“五个严格”。

1.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消毒杀菌每天不少于两次并留存记录。疫情解除前,应选择统一订送餐和分散分批就餐。要科学合理布置职工宿舍,分散安排职工住宿,工地宿舍经常保持室内通风,每个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严禁使用通铺。

2.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偷倒乱倒垃圾,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3.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人员进出需作登记。引导工地人员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

4.严格物资保障管理。加强落实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避免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情况发生。

5.严格人员体温测量管理。每天要开展两次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体温检测并登记工作,发现异常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区住建局及属地乡镇街道。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区住建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盯紧盯牢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重要环节,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全面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排查不过关、项目不复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转好。

五、加强工程项目停工停产管理。

(一)加强停工工地管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停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停工工地的全封闭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督促落实项目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和信息畅通。

(二)加强留守人员管理。各项目部要加强停工期间的留守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外出。在停工停产期间,一旦发现有市外员工返回的,应立即向区住建局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管控工作。

六、强化惩戒措施。

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切实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在防疫期间,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对疫情防控不力且造成影响的、涉及对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数据瞒报、漏报、虚报的,一律从严查处。属建设单位责任的,报区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属相关企业责任的,该企业在我区承建的所有建设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上报市住建局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所有在岗的关键人员一律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且两年内不予解锁。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四

按成都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建议指南》的要求,我单位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疫情信息监测。

报告。

机制,实现早发现、早。

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师生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由学校防疫防控工作组统一领导指挥,根据疫情况做出决策,采取相关措施.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尽量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社会危害.

(二)部门协调,群防群控.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加强与区疾控中心、定点医院、街道、社区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服从指挥,全员参与,群防群控.

(三)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加强传染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科学应对,高效有序.加强预警判断,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有序高效.

(一)返岗期间.发现发热、咳嗽、疲劳、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区卫生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区教育局报告,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消毒。.

括基本情况、病情症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近14天内的情况.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室工作,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观察室,室内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涉及疑似病例师生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暂停上课,不得与其他同学接触,并配合深入排查.监管人员注意做好自身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中心、区教育局、所在社区报告,在属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情况报告.学校确定专人向区教育局民办与终身教育科报告(电话:**).(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疫情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定点联系医院、街道、社区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基本情况、已采取的措施.(2)进程报告.学校每天向区教育局、街道、社区报告事态控制情况、患病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形势分析、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病情诊断确诊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处理结果报区教育局、街道、社区.(四)环境消毒.对疑似或确诊病例所处的教室、功能室、楼层,所经过的楼梯、走廊、厕所、宿舍、食堂等场所,所接触过的物品、用具等,均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五)深入排查.对出现症状学生的同学、班级做暂停上课,不得与其他人员接触;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全校范围内密切接触者的调查统计,对密切接触者立即停课,在卫健部门指导下实施医学观察.

(六)通知家长.学生出现症状,经卫健部门指导,属一般性传染病症状的学生,需要带回居家观察或就诊的,学校校长及时通知家长,接回观察或就诊;属疑似新冠病例的学生,由卫健部门专车送医,学校告知家长学生所到医院位置及目前处置情况.

(七)宣传引导.立即全面开展健康宣传,强化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加强个人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教育师生员工要勤洗手、少聚集、少出门、充足休息,合理膳食、加强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开展心理辅导,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关注舆情与家长动态,面向全体家长及学生进行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宣传和科普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护,不隐瞒疫情.

(八)强化措施.全力配合严格执行落实卫健部门、医疗部门和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x市《关于做好春节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经济技术开区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强化“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的担当,坚持科学统筹、全时监管、群防群治、严防死守,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岗位,尽快把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遏制住,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放心的复工复产环境。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做好与开发区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由任主任,下设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七个工作组,主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示要求,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工作。

(一)全面排查筛查。由人力资源部门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及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返厂,已返厂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医。

(二)开展消毒消杀。复工前开展厂区环境整治,对食堂、职工宿舍、车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之后每三天一次;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选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在所有工和、生活场所设置洗手液及相关消毒用品。

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类行政例会以及广播站、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员工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每位进厂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乘坐班车的在上车前进行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乘班车、禁入单位;建立健康申报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主动申报,禁止入厂并及时就医。每天下班后开展一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每天不少于两次。

(六)强化个人防护。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未佩戴者禁止乘坐班车或禁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教育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引导员工改变聚集方式,停止员工非必要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聚性的室内活动。

(七)加强厂区管控。厂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并现场做好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督促员工下班后居家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走亲访友。

(八)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对厨师及服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上岗和岗前卫生检查制度;加强食堂及餐具卫生管理,保持食堂整洁卫生,科学实行消毒清理,鼓励自带餐具。库房堆放整齐,防蝇、防尘、防鼠、灭蟑;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生活畜禽,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食物;尽量采取分餐、送餐制,避免多人聚集用餐。

(一)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班组负责人上报防控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

(二)各车间要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行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厂防控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开办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组织做好疑似病例员工派送定点医院治疗相关事项。

(四)由防控办公室牵头,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有丝毫松懈,从心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疫情防控,切实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举措把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动员本厂员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守岗位、坚守阵地、坚守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全面主动担起责任,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组织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应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到点到位。

(三)加强检查督导。复工后将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员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防控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全体人员的精气神调动起来,群策群力、群管群防,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六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九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应当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第十条。

(一)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三)动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四)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五)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应急处理所需的疫苗、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建设,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需要,可以成立应急预备队,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具体承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任务。

应急预备队由当地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等组成;必要时,可以组织动员社会上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法协助其执行任务。

应急预备队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

第三章监测、报告和公布。

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六条。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

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第十八条。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四)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五)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第二十条。

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

重大动物疫病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集病料,未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病料。

从事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病原扩散。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第二十四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二十五条。

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二十六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

第二十七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范围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定,具体划定标准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疫情等级,由有关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

第二十九。

条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二)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第三十条。

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四)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五)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二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以及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的,由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紧急免疫接种和补偿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第三十四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第三十五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加强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工作,对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和其他易感染动物的扑杀、销毁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六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紧急调度和运输、应急经费安排、疫区群众救济、人的疫病防治、肉食品供应、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支持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三十七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动物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三十八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

第三十九。

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和技术指导等措施。

第四十条。

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及其补偿、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源追踪、疫情监测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医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不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导致动物疫情扩散的;。

(四)不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的封锁建议的;。

(六)其他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或者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不执行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或者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阻碍、拒绝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阻碍报告重大动物疫情,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不按照规定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预防、控制、扑灭措施,或者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阻碍、拒绝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政府主要领导人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截留、挪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经费,或者侵占、挪用应急储备物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七

1.第一时间启动《*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综合协调组通知专班成员及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启用班、组(队)工作微信、qq群,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2.镇疫防指召开紧急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疫情形势,部署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转运、应急封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激活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

3.工作专班及各工作组快速统筹调度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转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资源,集中全部精力处置突发疫情。

(二)疫情研判。

1.综合协调组即时收集整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特殊情况立即电话或口头向工作专班指挥长报告,同时推送给疫情研判组。

2.疫情研判组分析疫情形势,研判潜在风险,形成综合报告,向工作专班提出:

(1)进一步深化流调、精准溯源,全面摸清传播链条;

(2)密接者、次密接者“应隔尽隔、一日一清”;

(3)准确掌握涉疫小区人口底数,开展重点地区全员核酸检测,落实“四早”要求;

(4)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要求,加强区域管制,严防人员流出;

(5)加强舆情监测,做好防疫、生活物资及区外指导、支援等人员保障。

(三)流调溯源与环境消杀。

根据区级反馈的流调结果,确定现场消杀范围和对象,第一时间安排消杀人员对涉疫区域、人员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转运工具等进行规范终末消毒。

(五)应急封控。

工作专班根据区级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迅速组织民警、城管执法人员实施封控,对封控区严格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所有居民自行居家隔离,物资供应保障、消毒消杀、垃圾清运、卫生防疫、物资配送等人员在村居备案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通行证”进出;对管控区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实行“限制出入、严禁聚集”管理等措施;对防范区实行“两点(居住点-工作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社区(村)防控组做好配合工作。

(六)转运隔离。

转运隔离组根据推送的流调信息,分村居配合区转运隔离组将全部密接者、次密接者专车规范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做到“一日一清”,并向流调溯源组反馈转运隔离结果;对不宜集中医学观察对象,转运隔离组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社区(村)防控组,社区(村)防控组督促所在村居做好对象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工作。

(七)社区管控。

1.社区(村)防控组组织镇街人员、村两委、基层医务人员、志愿者,对封控区、管控区开展全员(含特殊人群)信息摸排、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具体到村民组)和联系电话,并将登记人员与人口底数比对,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社区(村)防控组将人员摸排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核酸检测组,以便测算全员核酸检测量;配合做好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转运隔离;对不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监督落实居家隔离和核酸检测措施。做好慢性病药品配送、应急车辆调配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服务,关心帮助孤寡独居老人、监护缺失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确保困难群体生活稳定。

3.社区(村)防控组对村居等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纳入社区管控,其中3天内未核酸检测人员要督促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不宜集中医学观察人员、潜在密接者居家隔离期间的核酸采样工作,配合应急核酸采样队做好核酸采样。

(八)社会面管控。

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全镇范围内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社会面防控组通知教育、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执行暂停密闭场所营业;落实“两站一场”和道路出入口交通查验、应急运力保障,以及公交车、农客班车、出租车、网约车交通工具防疫等防控措施。

(九)物资保障。

1.物资保障组立即启用集中隔离点、全员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所需的防疫储备物资,科学测算相关物资需求量,加快采购,增加储备,确保满足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等满负荷运转30天的物资需求。

2.市场保供组立即激活粮、油、米、蔬菜、肉食等生活必需品的预定采购机制,全力保障封控区、管控区等居民及集中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加强对疫情防治药品药材、防疫、生活物资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落实零售药店购(用)药对象实名登记报告制度,暂停零售药店线上线下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十)医疗救治。

诊疗救治组督促辖区内卫生院及卫生室落实院感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闭环管理,加大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力度,充实院感防控力量,做到专人督促检查,确保院感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对“涉疫情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

(十一)舆情监测。

综合信息组实施24小时网上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处理网上负面舆情和不实信息,防止不实传言扩散和舆情持续发酵;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

(十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按照《*镇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全员核酸检测任务由镇卫生院、其他区级支援力量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1.核酸检测组组织村居在1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帐篷搭建、供电、网络等各项准备工作;通知村居以村民组等为最小单元,严格落实“一米线”间隔、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保证村民采样排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核酸检测组组织村居安排采样点信息登记人员应用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化系统,快速完成被筛查人员的身份信息识别和登记,以及被筛查人员身份与采集管条码绑定等;采样人员规范完成样本采集工作,特殊人群由村两委人员引导,上门采样;样本转运由专车按照预定的转运路线,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规范转运至城市检测基地。

3.收到城市检测基地发现混管样本阳性反馈时,配合区疫防办,立即原地隔离混管阳性样本所涉人员。

4.配合区疫防办于6小时内完成混阳单采检测工作。混阳单采检测结果为阳性,严格按照《*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程序迅速进行处置;检测结果为阴性,通知应急封控组解除相关人员隔离措施。

5.核酸检测组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处置,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到检测机构和各采样点巡回收集,规范及时清运,清运交接过程中要明确告知该批次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属于“涉疫情医疗废物”,做好全面消毒。

银行疫情突发应急预案篇十八

xx有限公司疫情应急预案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公司的新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流行,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针对此次疫情,成立公司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一、工作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新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治疗“的方针,对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倒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1、防控重大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是我们公司工作的第一要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

3、疫情报告零时间,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4、要求'两手抓“工作:求严、求实、求细。

二、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为了保证复工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新冠状病毒疫情防联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xx保卫、宿舍管理人员三、日常防控工作:加强日常防控管理,使办公场所、厂区和车间场所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搞好卫生工作。具体防控工作分以下几点严格执行:

1、体温检测:落实晨午间体温检测工作,即发烧排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对公司所有人员每天进行两次红外线体温检测(即晨间上班时和中餐就餐时),监测体温,对体温异常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及时上报并与医院联系2、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其中食堂工作人员除上述消毒措施外,还需要用75%酒精对衣服进行消毒,且需要更换口罩。

增加对私人衣柜消毒措施:每天2次用75%酒精喷洒后密闭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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