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的过程需要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方案的制定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不断反思和总结,我们可以优化和改进我们的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一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今天,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福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以及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4月份,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十个涉农区县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主要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从排查总体规模看,全市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970人,占78.48%;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3人,占2.67%;无人监护的35人,占2.8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98人,占16.02%。另外,有356名由(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目前,仍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7人)或尚未登记户口(13人)。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武清、宝坻、宁河、蓟州等区域,以上四个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17人,占全市总数的90.37%,其中蓟州区农村留守儿童565人,是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人数最多的地区。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79人、834人和123人,各占22.57%、67.48%和9.95%。从家庭经济来源情况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外出务工(702户)和种养殖业(227户)。
曲孝丽介绍,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各部门明确职责,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二
22日,吉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副省长隋忠诚、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乔恒等出席会议。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108人,约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0.5%,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40757人,占81.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187人,占2.3%;无人监护的1374人,占3%;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6790人,占13.4%。有12448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下的.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还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长春、四平、松原、通化四个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占全省总数的72.9%。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年底,在全省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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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三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四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五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给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和患病、残疾的农村留守儿童。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及时响应并解决。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通过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五方面责任,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出警处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
其中,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其他农村留守儿童,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六
〕
13。
〕
4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源头预防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处属地职责,强化民政等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的工作机制。使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各镇、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成立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各镇、办事处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镇、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每个季度向区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村干部走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
“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区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强亲情关爱,常态化开展爱心关爱活动。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各镇、办事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镇、办事处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区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七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爱心+协同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爱心+制度保障。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爱心+专项行动。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爱心+专业培训。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爱心+精准数据。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八
经国务院批准,11月至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5月——11月。
1.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
学校德育处下发通知,要求各班召开“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家庭、学习情况,焕发学生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发动学生跟留守儿童结对子,写信等活动。
2.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承载留守学生之梦”活动。
广泛开展“心愿直通车”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学生实现微心愿,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参与方式分两种:一是和家长一起在“心愿直通车”网站选定心愿,直接联系留守学生,帮助其实现愿望;二是通过参加团组织集中开展的“心愿直通车”活动,现场将心愿礼物送给留守学生。
3.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志愿者在行动”。
4.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捐建‘红领巾读书角’”活动。
(1)集体捐建。发动各班级为留守儿童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2)个人捐建。发动家长或者爱心人士对口一个学校的少先队中队,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也可以几个人共同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
简报一:
“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也是最需要关爱帮扶的群体。”11月9日,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如是说道。
近年来,频发的农村留守儿童意外身亡事故,引起了各界的思考。根据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42号),20xx年3月中旬,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xx年6月30日,浙江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该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
记者了解到,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
早在20xx年,浙江就率先全国启动了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设工作,着手构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浙江的县、市、区依托儿童福利院或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和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在社区普遍设立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形成了自上而下、深入社区和乡村的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为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浙江的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同时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20xx年5月底,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除建立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外,重点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助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熊建平表示,除了浙江政府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浙江的民间力量也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补充。
据了解,浙江正大力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据统计,浙江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人民币。
简报二:
构建全方位关爱体系成立领导机构
为推动全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河北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青春守护点对点行动”培训交流大会于10月27日在省会石家庄举行。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宋华英出席交流会并讲话。据了解,河北团组织将农村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服务对象,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省、市两级团委均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
7366个贫困村留守儿童将有“电子档案”
目前,完成了全省62个贫困县和38个易地搬迁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留守儿童,共青团河北省委建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电子信息系统。该系统具有整合留守儿童建档立卡信息管理、贫困家庭动态变化、专项扶贫业务管理等功能,通过数据分析管理,实现关爱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精准化管理。
7项帮扶项目为关爱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以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联合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帮扶主体,开创了贫困救助、医疗救助、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课后辅导、假期照料、创业帮扶7项“菜单式”服务,推出了贫困留守儿童助学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暖心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法律护航”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此外,通过建立全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电子信息系统、建成专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志愿者队伍以及创立关爱和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基金,落实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机制,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留守儿童工作帮扶如火如荼
据悉,活动实施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各级团组织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结对帮扶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工作如火如荼。全省各级团组织帮扶及动员辖区内社会力量帮扶贫困县留守儿童34559人次,结对8049个,实施帮扶项目204个,开展活动964次,帮扶资金395万元,帮扶物资价值493万元。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一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养学生乐于助人、互敬互爱、团结协作、克难奋进、自理自强等意识与能力,号召学生关心帮助留守同学,帮助留守学生树立起乐观积极的学习态度和生活态度,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xx县xx乡中学八年级8班。
1.掌握班级留守学生所占比例,详细弄清班级留守学生情况:留守学生家长打工去向、联系方式,留守学生监管人,留守学生家庭表现等。
2.指导留守学生给自己远方的爸爸妈妈写一封信。
3.班主任老师与几个留守儿童的爸爸妈妈电话连线,并录下通话内容。
4.其它活动准备。(歌曲、节目等)。
活动前播放音乐。
主持人出场。
甲: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
甲:同学们,老师经常教育我们:我们虽来自不同的家庭,但我们都是兄弟姐妹。
乙:是啊,我们是——。
全班合:快乐的一家。
甲:八年级8班。
(全班鼓掌)。
甲:很多同学知道,在我们这个班级大家庭里,父母长年在外打工的同学为数不少,他们一直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亲戚一起生活。
乙:我们班一共60位同学,那么我想现场做个调查:究竟有多少同学没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父母亲都在外面打工的同学,请你们站起来,请向前一步。(在主持人语言指挥下,坐着的同学坐到一起,留守同学坐到一起)。
哇,60位同学中有近20位同学的爸爸和妈妈都在外面打工。我真想知道父母不在他们身边的生活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心声,好不好?首先请看大屏幕:
(一)、大屏幕展示《++的日记》。
这是班上留守++同学的日记,我念给大家听听……。
(二)、诉说烦恼。
留守学生纷纷发言:
1.与外公外婆交流困难。
2.爷爷奶奶没有辅导我学习的能力。
3.爸爸妈妈走后,玩耍的时间更自由,因为自控能力差,学习成绩下降了很多。
4.看到别的同学的妈妈总能雨中送伞,心里十分难过,我很想念妈妈。
……。
(三)、爸爸妈妈我想你。(2个留守同学代表读写给自己父母的信。)。
(有的同学会选择打电话,有的同学会选择写信)。
那么现在我们就请出几位同学把他们曾经写给父母的信读给我们听听。
(3个留守同学念写给远方父母的信。伴乐)。
二、家长真情告白(播放在外务工的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的电话对话录音)。
一封封感人的信道出了一个个留守同学思念的心声,远方的父母你们好吗?你们是否也牵挂着自己的孩子?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x老师和几位家长的电话连线,一同来听听远在异乡父母的心声吧!
(播放老师与3学生家长的电话对话录像。家长谈话内容重点是围绕对子女提出希望,鼓励留守学生在家更要自立自强、热爱生活进行。)。
(全体鼓掌)。
三、能干懂事的留守儿。(播放录像《能干懂事的留守儿》)。
亲爱的爸爸妈妈,请你们放心,我们一定牢记您的教诲,将这份思念化作我们进步的动力,我们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殷切期望。
有你们陪伴的日子,我们的生活温暖而又精彩,你们不在身边的日子里,我们一样能自理、自强。不信?请让我们一起走进班上几个留守同学的生活。
1.主持人边解说。
父母不在家的日子里,学习更应自觉。
父母不在家的日子里,更应懂得尊老护小。
四、温暖与留守同在。
1.2个同学代表赠言。
(设计同学赠言,是要让全体同学找准自己学习的榜样和方向,表明自己今后进步的决心。)。
2.非留守同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谈谈以后怎样具体帮助有困难的留守同学。
同学们,我们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个班集体,团结友爱,不分彼此,远离父母的留守同学需要更多的友爱。作为大家庭里的一员,关心帮助留守同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那大家觉得我们应从哪些方面来关心和帮助他们呢?(学生围绕学习、生活、思想、行为习惯、班上设立“心语信箱”等方面畅谈。)。
3.宣读倡议书。
想不到大家能想出这么多的好办法,为了表明我们关心帮助班上留守同学的决心,那就请班干部××同学宣读班干部们共同起草的倡议书吧。
(大家争先恐后)。
5.舞蹈表演。
动听的歌声让我们的心情格外舒畅,接下来——。
我们几位同学为大家准备了一个舞蹈。
6.庆祝留守同学××生日(播放生日快乐歌)。
(大家争着献上礼物,生活委员:伙伴们,伙伴们,今天真一个特别的日子,有谁知道今天是谁的生日?大家不解的摇摇头,窃窃私语后,播放生日快乐歌,生活委员端出生日蛋糕,走到××同学跟前说祝福语,唱生日歌,许愿,吹蜡烛。)。
五、留守儿童集体朗诵《我爱我们的老师和同学》。
是啊,只要我们都献出同学间的友谊,班上的留守同学一定过得非常开心。
对,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献给自己,忠心报效祖国!让我们一起聆听班上留守同学共同的心声吧。(感恩的心伴奏配乐)。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
你看,他们精神饱满、意气风发,
你听,教室里书声朗朗,笔尖沙沙。
他们一个个在辛勤耕耘,播下那希望的种子,
他们一个个在勤奋学习,收获着成功的果实。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如何去更好地学习。
老师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同学们说,要遵守纪律,不负众望。
是的,课堂上聚精会神,勤于思考,不断追求,努力创新。是的,课堂外提前预习,不懂就问,勇于探索,温故知新。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如何去迎接新的生活。
老师说,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更应该紧跟新时代,
同学们说,守纪、勤奋、安全、卫生、活泼、团结,一样都不能少。
是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们从小就要炼就一身过硬的本领,坚定我们的意志。
是啊!身心健康才是有用之人,我们人人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现我们的理想。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指明了我们前进的方向。
老师啊,我永远不会忘记,安下心来学习,堂堂正正做人。
同学啊,我永远不会忘记:团结就是力量,祖国的未来靠我们去创造。
我决心,不辜负老师殷切的期望,
我决心,不辜负同学们期待的目光,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糠庄大道,与时俱进,团结拼搏,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结束语:让我们团结友爱,携手奋进,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一年级1班主题队会圆满结束,谢谢老师和同学们。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巨八这个欠发达的地方,外出务工人数越来越多,因此,导致全镇各学校的留守学生也随之增多,面临这种情况,学校十分重视对留守学生的关心和教育,特拟定此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由xxx负责具体办公。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三关”工程会议制度、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研究解决“三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程有序、有效实施。
开学初必须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各班主任必须认真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情况,要把留守学生的基本信息报政教处,政教处以班级为单位建立花名册,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建立资料务必做到档案齐,底数清、数据明,动态管理及时;同时,在平时的教育中要把握分寸,讲究方法,以关心和帮助留守学生为宗旨开展各项工作。
每班推荐部分典型学生与教师结对,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儿童谈心,帮扶教师随时把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中,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
4、了解和掌握留守学生的心理状况。
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学习,便于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能针对留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特殊教育,消除其心理障碍,让留守学生不再自悲、孤僻、消极和暴燥,能和普通学生一起认真学习,积极生活,主动与师生沟通,在生活和学习上都能独立自主,为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条件。
5、开展“留守学生座谈会”。
每学期学校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留守学生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方式,打消其自悲、消极的心理,让学生感受到学校有家一样的温暖。通过传统节日,学校和班级老师要对留守学生进行慰问和关怀,教师要有作义务爸爸、义务妈妈、义务哥哥、义务姐姐的思想和精神,帮助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6、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家访力度。作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通过大力度的家访,深入家庭进行关切,分担学生的心理压力,让学生积极面对生活。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三
范文一:
每至六一儿童节,许多幼儿园、小学校都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或是到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参观游览,或是看电影、观演出,许多少儿此时还能得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礼物。然而,这些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让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应当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面对近年来屡屡出现的由于对农村留守儿童监管不力、缺乏抚慰、疏于照顾而产生的性侵、自卑、怨恨、自杀、学习生活能力差、法律道德意识淡薄,少年违法犯罪激增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说让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了一句漂亮的空洞口号。对此绝不能坐视不管。
让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要在关心上下功夫。各乡镇应有专门组织与领导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口帮扶,不漏一人一户,把帮扶成果作为考核部门与相关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做不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不仅不能得到提拔任用,还要追究主管上级领导的责任。
让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要在务实上做文章。采取开办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相关单位对口支援、城乡学校对口交流体验、社会公益组织定点帮扶等形式,解除农村留守儿童后顾之忧,提倡有条件的农村儿童到父母打工地就近入学,充分享受公共教育资源,城市关工委可采取邀请农村留守儿童到城市参观游览等方式,让农村留守儿童充分感受社会的温暖。
让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要在持久上看成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较多,各有关部门应列出整改时间表,对各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要有检查验收评比奖惩,并通过媒体公之以众,接受人民大众监督。要逐步解决困扰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的`系列问题,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让少年儿童快乐成长,要时刻把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纳入视线。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动真情、用真心、办实事,再也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被遗忘的“无辜”、“无奈”、“无助”、“问题”儿童。让全社会共同努力,使向农村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范文二: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使留守儿童也像其他孩子一样度过一个快乐的节日,5月30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爱心妈妈”看望和慰问鹿头镇中心小学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向18名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送去了书包、雨伞、钢笔、夏凉被等学习生活用品以及慰问金,给他们送去了节日的问候和关爱。“爱心妈妈”们和留守儿童还进行了亲切的交流与互动,提前和孩子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六一”儿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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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推动全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河北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青春守护点对点行动”培训交流大会于10月27日在省会石家庄举行。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宋华英出席交流会并讲话。据了解,河北团组织将农村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服务对象,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省、市两级团委均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
7366个贫困村留守儿童将有“电子档案”
目前,完成了全省62个贫困县和38个易地搬迁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留守儿童,共青团河北省委建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电子信息系统。该系统具有整合留守儿童建档立卡信息管理、贫困家庭动态变化、专项扶贫业务管理等功能,通过数据分析管理,实现关爱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精准化管理。
7项帮扶项目为关爱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以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联合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帮扶主体,开创了贫困救助、医疗救助、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课后辅导、假期照料、创业帮扶7项“菜单式”服务,推出了贫困留守儿童助学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暖心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法律护航”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此外,通过建立全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电子信息系统、建成专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志愿者队伍以及创立关爱和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基金,落实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机制,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留守儿童工作帮扶如火如荼
据悉,活动实施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各级团组织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结对帮扶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工作如火如荼。全省各级团组织帮扶及动员辖区内社会力量帮扶贫困县留守儿童34559人次,结对8049个,实施帮扶项目204个,开展活动964次,帮扶资金395万元,帮扶物资价值493万元。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长:郭振东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六
国务委员王勇6日出席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构建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王勇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改善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发展条件,进一步加强关爱保护工作。家庭监护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要加强留守儿童家长法治教育,督促落实监护主体责任。要健全和落实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情感关怀和生活照料。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营造儿童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要落实基层政府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健全协调机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国务院副秘书长孟扬参加会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民政部部长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联络员、中央编办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民政部有关司局、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国型社会组织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条件具备的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并参照主会场参会范围邀请同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应邀参加电视电话会议。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七
任奎军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留守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底线;要着力落实各方责任,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保护与社会关爱优势互补、有效衔接;要着力强化工作保障,通过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用好救助补助资金及彩票公益等方式,多渠道、制度化筹措农村关爱保护资金,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
近几年来,关注、关爱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由于无法获得正常的家庭教育和情感关怀,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行为养成等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其中以心理健康问题最为突出。心理专家指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一般有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只给孩子提供物质上的供给;第二层次是给予孩子物质需求以及适当的爱,陪伴孩子成长;第三层次是了解孩子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需要并给予适当的供给;第四层次是家长去适应孩子的成长。绝大部分留守儿童只得到了父母第一层次的关爱,还有一些孤儿,孩子最基本的情感需求来自于爷爷奶奶间接的`爱,但很多时候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对孩子来说,对于情感的需求有时甚至远远大于物质需求,而情感的缺失和隔代监管的溺爱、偏爱、失爱,都容易造成孩子性格极端、行为偏差、学习困难等心理障碍。
据了解,对于留守儿童的关爱,聊城市政府从未停止。从去年开始,聊城市就启动实施了“牵手关爱行动”,按照“结对+接力”的模式陆续开展了志愿者和孩子“一对一”的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微心愿”达成、感受城市等一系列活动,目前这些活动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聊城市还把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写入工作报告,将其列为20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八
1.通过活动,尽社区所能去帮助社区流动人口子女。
2.提高社区居民的爱心意识,把关爱付诸行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xx小学。
辅导员”并和帮扶对象签订“爱心结对卡,达到“一对一”长期持续的定向帮扶目的。
(二)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开展辅导帮扶活动,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社区活动的重要内容,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在各班学生中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专门面向留守儿童开展学习、心理、法律和平安自护等方面的.辅导帮扶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落实好朔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1月16日下午,朔州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会议。副市长田东出席并讲话。
田东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全市中起到的重要意义,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齐心协力推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建立发现报告制度,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职责任务的'落实,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方案、迅速召开部门会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有序开展,并为建设和谐美丽生态朔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篇二十
1月11日,衡水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韩立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立群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韩立群要求,要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动态管理;要细化实施方案,整合政府、家庭、学校资源,拿出专项资金购买服务,构建起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关爱帮扶专题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和帮助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韩立群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落实等工作,确保事有人抓、责有人负。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协同推进,充分利用好各部门资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要多宣传各级基层组织关爱儿童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营造起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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