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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应有贡献。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
流行病,一个中文词,指的是流行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大规模爆发发生在更大的地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社区(村组)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秋冬季疫情防控不能放松,今年适逢国庆、中秋假期同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购物、聚会等增多,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主任***成员:民兵营长***、妇女主任***、扶贫专干***、驻片民警***、社区卫生室医师***、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成员***、***、***)。
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如本区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疏忽懈怠!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渝肺炎组发〔2020〕1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持续强化疫情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体系,依法防控。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落实区域、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强化有效防控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1.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仁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强化应急排查。成立应急排查处突工作组。街道政法书记严正银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平安办、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单位。街道平安办负责应急排查日常工作开展。工作职责:确定排查对象、排查方式,并移送相关对象到指定区域,调动人员统筹安排封闭隔离区域等工作。
3.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成立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组。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申明派出所、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宣传动员组织核酸检测工作,指导各关爱小组人员发动组织群众有序参加行程码采集和核酸检测登记建档及7个检测站的标志标牌等工作。
4.强化基层管控,成立村居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各村社书记,副组长:村社主任,成员:村社其他干部及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关爱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上级要求传达、贯彻,疫情预防知识宣传,外来人员、返乡人员行程信息掌握,对象排查、追踪,组织核酸检测等工作。各村居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分段分片分区域工作职责。
5.强化工作督导。由街道纪工委对各村社、各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重点环节排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送指定地点隔离并做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发现疑似病例就地隔离,等待确诊结果分类处理;诊所、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密切关注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规范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建立学校卫生副校长聘任制度,强化学校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4.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和有可疑症状人员情况,科学分类处置,织密织牢社区防控网络。建立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开展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疫情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本人相关信息,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之前不得离开医学健康检测点,检测结果正常的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出现疫情的单位、社区(村)、小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及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5.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落实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人群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重点地区来街道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人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街道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各关爱小组做好返乡人员信息统计,核查返乡人员行程码,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
2.强化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准备。按照每5000人设置一个检测采样点的标准设置采样点,整个街道共设置集中采样点7个。每个采样点设置等待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等待区能容纳30人以上,所有人员保持1米的距离。采样区要保持相应的独立,能容纳12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采样工作,与等待区明显分开。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及存放样品。临时隔离区应远离其他三个区域。所有区域用警戒线分开。每个采样点配了样品运输箱4个,立式集中采样标识牌2个,折叠式采样指示牌4个,集中采样用雨蓬3顶,扩音器2个,便携式打印机2台,扫码枪2把。各村居负责落实采样点电源、网络、警戒线、电脑(2台)、条桌(4张)、椅子(12把以上)、样品转运车1辆。每班现场工作人员至少配备9人,每个点分别由联村领导、村居书记担任,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秩序维护人员4人,由民警或村居干部担任,负责秩序维护和安保工作;引导员4人,由村居干部或居民代表担任,负责引导居民接受采样和指导现场扫码排号等工作。入户宣传员每个居民小组配备2名,宣传员可由网格员、居民代表、村组及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干部担任,主要负责通知或动员居民到指定地点采样。
3.加强居民个人防护。推进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居民形成规范的日常行为,实现由被动防控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常态机制。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走亲访友、聚餐聚会,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以及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电梯时,主动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一)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监管;
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
3.药械安全监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
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
2.餐饮服务单位;
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6.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根据市政府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及时、适当、有效。
(一)依法履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监管。
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价格行为等监管。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冻产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3.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联系制度。(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医院、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牵头部门:特种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5.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监管。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对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儿童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安全帽、成品油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安全的产品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重要商圈、网红产品的质量监管。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相关线索的核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严处。(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6.加大对涉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提高打击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牵头部门:稽查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7.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
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药械安全、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法给予奖励。(牵头部门:消保科、法规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二)因时因势,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对接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管理。
方,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所通过现场提问、分行业抽查入驻商户等多种方式,对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对员工、场所、商户、消费者等相关管理措施的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牵头部门:消保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对沿街商铺经营者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要求,对沿街商户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倡导沿街商户依托“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小程序每日报送开业/停业情况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各市场所每周抽取本街镇25%的沿街商铺开展相关检查,并确保每月对本街镇所有沿街商铺覆盖一轮检查,检查情况需录入“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管理端。(牵头部门:信用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要服从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
2.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严防疫情防控风险。
3.强化督导检查。区局适时建立督查队伍,由区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督促整改,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
4.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在排摸中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的,要即时报送区局。同时,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做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的收集,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简报并上报。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书记***、主任***。
成员:民兵营长***、妇女主任***、扶贫专干***、驻片民警***、社区卫生室医师***、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某某,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社区(村组)积极开。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三
社区(村组)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秋冬季疫情防控不能放松,今年适逢国庆、中秋假期同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购物、聚会等增多,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xxx、主任xxx成员:民兵营长xxx、妇女主任xxx、扶贫专干xxx、驻片民警xxx、社区卫生室医师xxx、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如本区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疏忽懈怠!!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四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措施,根据学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和学校《七案七制三流程》要求,确保安全开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及秋冬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卫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各系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后勤管理处及医务室全体成员。
(三)疫情报告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四)应急工作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建立新冠肺炎预防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有关信息,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明确疫情报告人,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及时、有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完善领导和组织责任制,积极配合卫生、疾控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组织师生学习、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对体温超过37.3℃或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拨打120送至隆昌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初步排除新冠肺炎疫情,返校后到指定地点密切观察,待查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恢复正常生活学习。同时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学校根据病情及时上报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学校疫情通报。
(一)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医务室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拨打120送隆昌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同时做好终末消毒。
(二)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前须将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复工证明交学校相关部门查验通过后方能回校。
(四)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在疫情未解除时,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暂缓进行。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报请教育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辅导员要多关心学生,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当增减衣物、不点外卖等生活常识方面的教育和正确引导。
(二)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室、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消毒器具够用有效。
(三)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五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六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物业管理区域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七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3客服部经理带领物业人员做好对客户、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八
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一)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监管;
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
3.药械安全监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
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
2.餐饮服务单位;
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6.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根据市政府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及时、适当、有效。
(一)依法履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监管
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价格行为等监管。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冻产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3.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联系制度。(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医院、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牵头部门:特种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5.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监管。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对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儿童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安全帽、成品油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安全的产品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重要商圈、网红产品的质量监管。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相关线索的核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严处。(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6.加大对涉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提高打击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牵头部门:稽查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7.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
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药械安全、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法给予奖励。(牵头部门:消保科、法规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二)因时因势,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对接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管理
方,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所通过现场提问、分行业抽查入驻商户等多种方式,对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对员工、场所、商户、消费者等相关管理措施的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牵头部门:消保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2.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工作
对沿街商铺经营者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要求,对沿街商户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倡导沿街商户依托“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小程序每日报送开业/停业情况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各市场所每周抽取本街镇25%的沿街商铺开展相关检查,并确保每月对本街镇所有沿街商铺覆盖一轮检查,检查情况需录入“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管理端。(牵头部门:信用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要服从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
2.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严防疫情防控风险。
3.强化督导检查。区局适时建立督查队伍,由区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督促整改,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
4.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在排摸中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的,要即时报送区局。同时,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做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的收集,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简报并上报。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冠肺炎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感染突发事件流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该应急处置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统一领导,密切协作,联防联控
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院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防控工作,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3、快速应对,精准施策,有序防控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检验试剂、消毒药剂等物资储备,强化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做到反应快捷、行动迅速、措施果断。规范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面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成立诊疗专家组和护理专家组,负责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医院各部门职责
1、应急办: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演练,组织有关专家研判并提出防控策略建议,负责与市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等。
2、医务科: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转运等技术方案;负责组建救治队伍,组织开展诊疗培训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病情研判,制定治疗方案;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入院病人管理,监督完善相关医疗文书。
3、护理部: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开展救治及知识培训以及各病区应急演练;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人员调配;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病区出入人员的督查及管理。
4、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负责组织院内环境终末消杀;院内感染防护的培训。
5、防保科:负责核酸采样点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展常规疫情、流感病例的监测、报告,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6、药学部: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治疗用及消杀用药品的储备供应;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7、门诊部:负责预检分诊工作及相关门诊应急工作;负责门诊预约诊疗的管理;
8、办公室:负责做好公文处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协调院内新冠防控相关事宜,保证院内通讯工具畅通等。
9、财务科:负责协调防控应对及应急准备工作中资金安排和保障。
10、宣传科:负责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中先进事迹的报道,配合做好防病知识宣传。
11、设备科: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设备物品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及供应。
12、后勤保障部:负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后勤物资的供给及救治期间的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
13、保卫科:负责维护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划定的隔离区,及时提供人员进行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负责院内疑似病人的转运;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协助进行出入口人员体温监测、安康码扫描等。
(三)疫情预防策略
1、实现进院对象测体温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全覆盖,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不同人群分流至不同的的通道,做到门诊与住院患者不交叉,有效避免交叉感染。
2、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诊疗,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患者就诊排队时间。
3、加强医务人员防护,住院病人采取“小单元”“网格化”医疗服务小组管理模式。门诊病人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严防院区人员聚集,大力推行无陪护医疗服务。
4、收住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免费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
5、病区疫情监控小组负责每日监控工作人员及陪护的体温及呼吸道症状。
6、加强对发热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管理,按照规定及时报告、隔离及转运。
(一)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处在正常工作时间设在门诊大厅入口处,中午及夜间设在急诊入口处,负责对发热病人预检分诊。
2、预检分诊人员对每位就诊病人进行体温监测,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根据动态更新《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名单》,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源人群以及发热人群进行分流,并指引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病例发现、报告与处置流程
(1)发热门诊患者
首诊医生对就诊的发热、咳嗽患者,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的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仔细筛查,对每一位发热患者进行核酸采样,阴性者方可离开。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要立即上报,同时按照国家防控方案要求转至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单人单间留观室内隔离治疗,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市卫健委同时通知市急救中心立即转运至市定点救治医院,院感科组织应急消杀组对现场进行消杀。
(2)住院患者
入院前需固定陪护人员,原则上实行“一患一陪”。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区前均应完善核酸检测,持阴性报告方可入区;如住院患者或陪护在住院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排除其他疾病后怀疑新冠疑似病例的,原则上应立即启动病区新冠防控应急预案,立即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留观室内隔离治疗,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市卫健委同时通知市急救中心立即转运至市定点救治医院,立即报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院感科组织应急消杀组对现场进行消杀,进一步完成密接者流调以及隔离观察工作。
(3)急诊患者
经急诊绿道收住的患者,先酌情完善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及肺部影像学检查,入区后暂住病区应急隔离病房,进行核酸快速检测及普通检测双重采样;检查结果排除新冠肺炎者可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入院后如需进行紧急手术或者侵入性操作者按照《蚌埠三院疫情期间患者收治规定3.0版》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确诊新冠病例者处置流程同前。
(4)暂在我院隔离病区治疗的患者,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开展救治,对确诊病例进行“一人一案一策”分析研判,适时调整治疗方案,科学施治,防止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5)加强应急值守,非正常工作时间,院行政总值班承担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职责,院医疗总值班承担医务科职责,护理总值班承担护理部职责,并在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医务科、护理部指导下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三)诊断治疗应急队伍
医院成立疫情防控期间院内应急队伍,及时处理应急突发情况。
1、应急协调组
组长:xxx
组员:
联系电话:
负责对新冠疫情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负责人员、物资、救治、汇报、研判总协调工作。
2、应急诊治组
组长:xxx
组员:
负责院内发现疑似病例的会诊,制定救治方案,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议,开展有效救治。
3、应急护理组
组长:xxx
组员:
联系电话:
配合救治组对疑似患者进行护理,负责患者核酸采样及日常体温监测,积极参与救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4、应急消杀组
组长:xxx
队员:
疑似或者确诊病例转运结束后,负责指导对疑似病例在院区内主要活动地点进行终末消毒。
5、应急转运组
组长:xxx
组员:
负责核酸标本及时转运以及发热患者陪检工作以及保卫科其他职责。
6、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组员:
联系电话:
负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后勤物资的供给及救治期间的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医疗用房的改造、扩建工作。
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防保科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疑似病例确诊或排除后应当及时订正。所有病例根据病情变化24小时内订正临床严重程度。
(一)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院感防控技术指南执行,落实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
1、切实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诊流程和病例分类管理措施,促进医护、病患及陪护人员采取必要的个人预防措施,并建立医院内部督察机制。
2、加强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急诊等重点科室人员和设备配置,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发热病例快速排查和风险管控机制,实现对疑似病例及时诊断和及时管理。
3、对非感染性疾病科室,做好感染控制标准防护,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意识。
(二)进一步织密医院监测防控网络。做好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消毒剂、发热病人临时隔离室的准备,认真开展在职人员和医院工作外包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人员不能排除新冠者及时报告市卫健委和经开区疾控中心。
(三)对于重点人群及高危部门(发热门诊、预检分诊、核酸采集点、急诊等),优先接种新冠疫苗、每周一次核酸检测。
(一)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新冠肺炎局部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总体策略,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暴发的应对工作。
(二)物资保障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皖卫财秘〔20xx〕31号)和关于印发《蚌埠市卫健委防控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蚌卫规财秘〔20xx〕51号)要求,医学装备工程部、药学部、设备科、检验科、后勤保障部根据《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防疫物资储备方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应急资金的筹措工作,对防护用品、救治设备、核酸检测试剂、治疗药品等物资进行动态测算,进行重点采购和储备。要有“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物资储备能够满足至少三个月需求。
(三)技术保障
救治专家组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应对新冠的医疗救治水平及应急反应能力。每批次进驻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均进行严格医疗、院感、信息上报等培训,发热门诊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从呼吸及危重症医学科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中遴选。建立发热门诊工作群,成员涵盖医疗、护理、药学、检验、影像、信息、医务、防保、保卫、院感,24小时在线处理患者病情研讨、流程改善、信息上报、标本运送等问题,立行立改,不断优化。
(四)人员保障
做好医务人员力量储备,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不断充实应急人员队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正常畅通。启动预案后,各部门各司其职,接到通知后迅速到位。按照既往模式,临床各科室抽调高年资医师、护士组成留观病区治疗单元,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轮值。轮值排班提前报送医务科,接到任务后当日即可进驻留观病区。
(五)医疗用房保障
做好疫情暴发后发热患者急剧增加准备,进一步增加留观病房数量,除发热门诊内三间之外,将方舱ct旁原大输液及织物库房改造完成为十六间留观病房。原内科住院三个病区预计50间病房、150张床位,留作应对大规模发热患者留院观察治疗处置。
(六)核酸检测能力保障
加快城市核酸检测基地设施、设备建设,确保随时启用。
(七)经费保障
财务科负责协调院内资金安排,为新冠疫情应对工作提供足够资金保障。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
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
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
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
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二
针对目前疫情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疫情防范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防控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的原则,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以及我镇境内发现散发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应对疫情机制。
1.人员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治检测等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组,负责本镇疫情防控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镇卫生院组建疫情应急处置机动队及医疗救治技术组。
2.技术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负责对本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3.医疗救治机制。指定镇卫生院为镇级定点收治医院,落实疑似患者的初诊、转诊及抢救设备、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收治流程,做好“战时”准备。
4.应急物资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抗病毒感染药物、抢救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消毒药品等。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
(二)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监测与防控策略。镇卫生院要强化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测、病例主动搜索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切实做好疫点消毒处理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
(三)做好切实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排查工作。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异常症状,则解除医学观察。
(四)做好社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社区、车站、学校及托幼机构、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正面引导,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无疫情发生的地区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疫情发生的地区要采取及时发现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五)强化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卫健、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要有针对性普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提高全镇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稳定社会情绪;宣传、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稳定性苗头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机构。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秦里军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海强为副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环境卫生消杀组、舆情宣传组,防控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疫情形势研判情况,报请镇党委政府启动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全镇性疫情暴发流行的要严肃追责。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工作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主要职责。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成立防控救治组;开展疫情预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加强预防控制、诊疗技术方案的学习培训和组织实施;开展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检测、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提出隔离、医学观察、等建议,搞好医务人员防护,加强院内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发生;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疫情信息。
宣传部门:正面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视情适时公布政府应对举措。
公安部门: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实信息。
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根据疫情动态发布旅行景点健康提示和旅行限制建议。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要做好与中高风险地区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卫健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规范活禽交易。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疫情发展和应急处置要求,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的交通卫生检疫消毒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追查有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优先运送紧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教和防护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部门:加强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
林业部门: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清运。
各村(居)委会负责调集本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设施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返乡人员台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协调各村(居)卫生室和防疫员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疏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环境消杀等相关工作。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科室、级部、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责任人:)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人:)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责任人:董红干、陈宏杰)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董红干、李勇)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校外培训、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董红干、还华山)
3、建立学生及家长外出登记制度。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教职工离盐务必登记。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日常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责任人:陈建权、乔中全、董红干、崔海青)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责任人:刘洪斌、吴生旭)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乔中全、刘德海)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徐仁荣、王国林)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责任人:崔海青、刘鸣)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报告。(责任人:董红干、翟金琪、李勇)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寒假期间建立异常学生登记制度,开学后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开学: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学校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责任人:陈建权)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责任人:崔海青)
3、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责任人:徐仁荣)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责任人:董红干)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人:乔中全)
6、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责任人:刘洪斌)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了保证师生的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在预防全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的发生,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方面,学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得力措施,团结就是力量,为了打好这场抗击甲流的攻坚战,我院院领导亲自挂帅督战,积极部署疫情防控方案。在广大师生们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努力下,我院甲流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也为这次的甲流防控战役谱写了一幕又一幕温馨、仁爱、和谐的美丽篇章。使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疾病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蔓延,我院也出现确诊病例,院领导非常重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我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为加强领导,实行防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学院成立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负总责,按照各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意见要求,把学校防病防疫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学校病源。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了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1、制定方案,精心准备。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应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组织校医和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疫情应对的物资准备,确保应对疫情物资供应。
2、加强宣传,及时预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定期对校园、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进行消毒,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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