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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一
一、健全相关法制,保证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
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先天不足,除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权益等方面颁布了相应的法律以外,社会保障的主要领域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至今没有法律。因此,社会保险立法势在必行。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是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基础,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划分的依据,也是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监管的前提条件。
社会保障税的实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应建立社会保障法与社会保障税法。关于社会保障税的优惠政策问题,如税收减免、税收抵扣等制度必须规范化,做到全国基本统一,以利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对于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可以用专门条例做出特别规定。社会保障税的立法中还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管理体制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短时间内社会保障不能达到全国统筹水平。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努力达到省级统筹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会保障税只能作为地方税种,待时机成熟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根据地区间差异确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调节地区间的不平衡。
二、加强征收管理,以满足社会保障财源需要
可以预测,社会保障税税基为所得额,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问题。此外,工资制度的不规范,也加大了社会保障税征管的难度。要解决以上问题,首先必须深化工资制度的改革。在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同时对国家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作相应调整,原因是这部分人员原工资没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对企业类工资不必调整,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企业的保障已全部由职工自己负担;由于目前社会中的分配差别主要体现在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补贴上,宜将已固定化的补贴加入工资的基数,作为征收的税基,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其次,应实现工资性收入的货币化,建立实名制的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账户,用人单位通过银行支付工资,以利于税务部门的稽核。
三、完善预算制度,优化支出管理
社会保障税的`开支,应当与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完善结合起来。社会保障税收入是一种基金性收入,与一般预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专门的用途,其收支应自成体系,单独管理。我国可以在目前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基础上,增加一项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的收支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运用,置于国家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更好地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会保障预算的内部,不同税目的收入也必须专门用于相应的支付项目。
“内在稳定器”作用。
四、建立事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增强监督力度
第一,各级政府内部建立协作分工的行政管理体系。涉及社会保障管理的部门有: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财税部门、金融部门。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税务机关征收,财政监督,银行发放。
第二,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间的事权。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基金管理原则、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等重大问题。对困难地区的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中央政府要根据地方政府财政经济状况,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帮助。地方政府承担筹资征管、支付标准制定、社会化发放等社会保障事权,立足于自身努力,力求足额筹措资金。
第三,建立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法律监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实施全面的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行政监督包括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即通过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投资管理、预算审核等手段,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中的有关行为进行经常性审核和检查。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税务监督主要通过税法的执行和日常征收管理,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收支情况及纳税情况实施监督。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制度,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定期审核。以上几个方面的监督应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五、盘活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和社会老龄化的到来,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将不断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能否建立起一个合适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在不断积累扩大的前提下保值与增值,已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是广大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之后的最后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资金保证,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一定要避免风险,基金投资应当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已全面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举为防止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保障其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的基金基本上都存放于银行,由银行提供一定的优惠利率实现其保值增值。但在银行利率较低的情况下,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需要。建议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存入银行,以保证其流动性、随时支付的需要;基金结余部分宜由中央政府掌握投向,除按照规定投资于国家发行的债券外,应当积极探索更有利的投资方式,如投资于效益高、收益稳定的公共工程和公益设施的建设等,以求得最大利益。当然,结余部分增值或亏损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二
摘要:
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先是介绍了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概念,然后有介绍了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基本原则和对基金进行监管的具体内容,最后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来一系列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的相关第一文库网理论概述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按照法律法规设立,通过国家收入再分配、为劳动者提供的用于社会保障目的的转向货币基金。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障基金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其宏观目标的物质基础,社保基金的特点是由社会保障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指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分类
社会保障基金根据筹资模式划分可分为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根据基金功能划分可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优抚基金、社会救济基金;根据所有权划分可分为个人基金、公共基金、机构基金;根据运营管理方式划分可分为财政性基金、市场信托基金、公共公积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
1.强制性与法律规范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投资、监管和给付等过程,国家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履行各自的义务。
2.储备性
社会保障基金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和收入能力的时候,国家按照一定标准,将其所创造价值的一部分强行扣除,经过长期储存积累、投资、管理营运,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这部分己经储备的基金中为其提供补偿。而且,当劳动者出现疾病、伤残、失业等情况时,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有着显而易见的储备性质。
3.基础保障性
社会保障基金为社会成员提供基金的经济保障,而不是高水平的生活保障,这一点与商业保险不同,商业保险根据缴费的不同,可以提供各种层次的经济保障。
4.互助共济性
我们知道,在履行缴费义务时收入较高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贡献相对较多,而收入较低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贡献相对较少。但是,在享受社会保障基金给付待遇时却是统一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公平性,因为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不平等,而通过社会保障这种再分配的形式,可以调节和缓解这种不公平。
5.非营利性
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地发展,和保障广大民众的生活水平,与一般以盈利行为经营目标的投资基金不同。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监管概述
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监管是指国家行政监管机构、专职监管部门以及利害关系者对社保基金经办机构、运营机构或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的投资管理过程及投资结果进行监督、评定,以保证社保基金的投资符合一国的有关政策、法规,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是一种储备性基金,是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水平的专项基金,所以,在任何情况下,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都应该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
2.盈利性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虽然不以盈利性为目的,但是为了使社会保障计划、项目能够稳定持续的进行下去,在以安全性为首要前提下,还要尽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达到保值增值的目标。
3.流动性原则
由于一些突发状况,可能需要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及时性,因此,要求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营运时必须注意适当保持基金的流动性,即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在需要支付时可以随时变现。以保证一旦急需,能够维持社会保障的正常运行。
(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分类
监管)、社会舆论监督。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的内容
1.对基金运营准入标准的监管:
主要是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投资机构本身具备的条件进行公平衡量。
2.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监管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基金的功能,必须严格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制度,强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服务机构的资格审定,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和投资规则,注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总量控制和结构限制,限定基金投资的最低收益水平,注重一般规则监管和对管理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原则,在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社会保障基金达到一定的投资收益水平。
3.对基金运营退出制度的监管
除了对基金运营准入制和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之外,对于运营机构的退出制度也应加强监督。如果基金运营机构本身没有办法履行委托管理的合同,达不到预期的要求或基金运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监管部门应该立即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运营资格予以剥夺取消,以保证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三、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一切保障的基础,立法的缺失,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职责权力不明确,影响监管效率,也使得道德风险因素增加。
(二)监管机构职责不清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机构包括众多政府部门,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审计部、保监会、财政部、银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等。这种多头监管的管理模式使得监管权力分散,机构权责不明确或重叠,互相协调成本加大,监管效率不高。而有的机构既是监管者又是投资管理者,使得其对自身的角色模糊,影响社保基金的日常监管。
(三)基金监管透明度低
起来还是基金监管的透明度低,没有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
(四)监管信息化水平低
我国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软硬件设施不健全,监管部门的信息建设缺乏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导致了大量的社会保险数据无法及时传送,各级行政部门之间资源无法共享,尤其是省级区域之间信息闭塞。而且也没有一套统一完善健全的信息操作系统,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对相关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
四、社保基金安全营运监管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保基金运营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严
内部控制制度不严主要表现在内部控制重视度不够,风险预测、防范意识比较差,内部控制制度也不太规范,体系不健全可能会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而且即使有各种规范基金运营监管的条例、办法等执行也不是很严,缺乏刚性。
(二)社保基金运营的外部监管不力
外部监管主要有法律法规的监管,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社保基金得以安全运行的最强有力的保障,而且对基金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也能起到规范作用,如果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范,基金的.运营就可能出现重大的纰漏,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极为不利。另外,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仅仅靠行政部门还远远不够,社会上各个部门都可以对社保基金的运营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什么问题要及时反映,对基金进行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当然,如果要很好地了解社保基金的运营走向,信息化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信息的交流,资源的共享,各个部门的协助,不仅可以提高经办机构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营监管更是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五、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的法律体系
首先要先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尽可能让其做到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另外,在确保有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必须要严格依法执行,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惩处。
(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系统
要加强体系内部的监管,体系内部要有独立的审计部门,对基金的运营随时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有不符的,要立即向相应的机构部门进行反馈,及时纠正。当然,除了体系内部的监管,社会各部门和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监管。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信息披露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是必然的趋势,相关信息要强制地披露,给予群众必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且,信息透明化和公开化,也有利于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控制和约束,以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
(四)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对投资运营部门要进行高标准的核查,看他们的投资运营资格是否能得到保证,一旦不可以,要及时对其全力进行限制,必要时取消。
参考文献:
【1】李慧.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管研究[d].辽宁大学,2011
【2】刘文艳.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安全性监管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
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三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反思,成为中国思想界最引人注目的一道学术文化景观。翻检一下近代以来中国思想史研究的主要文献,可以发现在儒家伦理的构成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相关性分析主题下面,浩如烟海般的研究成果。但是,就这种研究的结构分类来讲,则并不是令人满意的二元对诘式的论述: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道德理想主义有益于现代化,因此值得为之辩护。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伦理中心主义有碍于现代化,因此必须批判。辩护是捍卫性的,批判是拒斥性的。但是,从儒家伦理的历史构成与现实的可能影响而言,这种研究进路都是值得再检讨的。本文正是在意图突破这种二元对诘思维的基础上,对于儒家伦理的双旋式结构[1]--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在贯通的基点上进行分别的分析。从而将儒家伦理的内涵作适当的分割,将其具有现代性的道德理想主义加以张扬,而对其从消极的一面影响古典中国历史进程的伦理中心主义加以摒弃。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要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的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我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的方法对待儒家伦理的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的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的完整图象的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的“现代”处境问题。
这里所说的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要对付来自单纯的夸奖带给它的不实之誉,所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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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四
当前,我国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频繁发生,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劳动工资、就业培训及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社会保障问题直到今天也没有真正解决好。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农民工是其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城市化进程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为农民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的民生问题。要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帮助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
一、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意义
1.促进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年来非常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能够将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权利提供给农民工,以此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此外,完成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让农民工产生更强的城市归属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2.满足农民工现实需要。农民在进入城市之后,本质上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很大程度了解决了“三农问题”,不过在此过程中,容易出现医疗、养老及失业等方面的风险。因此,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解决农民工的现实问题。
3.加快城市化进程。近年来城市人口数量逐步递增,主要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要为这部分人口提供同等的权利和待遇水平。在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后,能够减小城乡间的差距,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并优化城乡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
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1.实行教育培训制度。要实行教育培训制度,让农民工有更强的就业能力,这是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前提。地方政府要重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从本地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培训计划。对培训资金来源进行明确,激发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热情,提高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与针对性,确保最终培训成效。要让农民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在职培训更加制度化,帮助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更好的实现就业,改善生存情况。
2.抓好配套制度的改革。当前,我国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时,主要以户籍制度为基础。我国户籍制度一直都是农村城市双轨管理模式,分为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两种,导致农民工享受不平等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农民工虽然在城市里面工作,但是由于是农村户口,所以不能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相同的社会保障。所以,要尽快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阻碍。
3.改革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各地为农民工构建的分散性和综合性的社会保险,因为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统筹层次不高,导致保险关系转移难度很大。为解决这个问题,第一,需要有更高的社会保障统筹层次,要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统筹层次提升到省级水平;第二,在当前已有条件下,让农民工自由进行选择,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社会保障关系能够顺利转移。农民工主要在城市或城乡间流动,比如对养老保险来说,农民工在流动到其他城市之后,流出地社会保障机构要为农民工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同时根据农民工务工时间长短带动一定比例的社会统筹部分,流入地社会保障机构为农民工累计计算。农民工在流动到农村务农后,要让他们根据自身意愿参与新农保,让他们在原所在地以个人身份进行缴费,直到规定年限能够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
4.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好农民工的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培训就业、社会救济以及社会福利等,构建与*法、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执法上来说,应加大执法力度,对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的执法部门的职能明确下来,严肃处理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司法上来说,应构建便于农民工维护自己社会保障权益的司法制度,鼓励农民工利用好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将法律援助提供给农民工,为其权益提供保障。
总之,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正确认识到现行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缺陷,积极探索解决措施,构建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劳动工资、就业培训及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五
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统一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和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统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
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
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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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4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执行《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令第1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取消a、b档,统一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取消a、b档,统一按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45%的标准执行。未经批准自行转院或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
三、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含特定病种门诊补助)统一为25万元。
四、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由政府全额资助的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新生儿在出生年度内按新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其他人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9月6日
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六
1网络时代的网络环境
21世纪人类已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计算机、信息和通信等高科技正在迅猛发展,以信息高速公路和多媒体技术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将网络时代的图书馆推向自动化、电子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发展。
网络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网络环境”的飞跃。“网络环境”作为近年来使用频率较高的名词之一,深受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但由于研究角度或认识程度不同,大家对它的理解并不一致。有的研究者认为:“网络环境是指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基础上构建的宽带、高速、综合、广域型数字式电信网络。”有的研究者指出:“网络环境包括网络的硬件、软件基础设施,局域网络,分布式数据库和网点的建设。”还有研究者认为:“网络环境,就狭义而言是指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基础上构建的宽带、高速、综合、广域型数字式电信网络。广义而言,它还包括电子网络的渗透、扩张而引起的国家信息政策、信息管理体制、信息系统组织和用户信息行为等方面的变化。”我们认为,网络环境是指高速信息网及其效应为社会发展带来的情况与条件。网络环境是信息时代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人类所创造,转而又极大地影响着人类自身。
2网络时代的用户构成
据2003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1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12月31日,在网络用户的特征结构方面,男性、未婚、25岁以下、大专以下学历、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网络用户的比例分别在网络用户各特征数据中占据相对主要地位,所占比例分别为59.3%、57.8%、54.9%、69.6%、84.5%;在用户地域方面,北京、上海之外的尤其是沿海省份的网络用户数有了较大的增长,其中广东、江苏、上海、北京、山东网络用户数占全国网络用户数的`比例分别为9.5%、8.1%、7.1%、6.6%、6.5%,居全国前五位,东部的华东地区和西部的西北地区网络用户状况有着相对明显的差别,总体而言,华东地区网络用户的特征结构要比西北地区网络用户的特征结构相对合理,而华东地区网络用户对互联网的使用相对西北地区网络用户而言也显得更频繁、更日常化;在职业方面,学生、专业技术人员仍然是网络用户主体,比例分别为28%、15.7%,但后者的比例和以往相比有所下降,另外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生产和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的比例和以往相比都有所增长,分别达到8.0%、8.9%、6.2%;在行业方面,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it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制造业是网络用户的主要分布行业,比例分别达到12.5%、10.3%、11.8%、10.6%、11.1%,其它行业的网络用户数也都有不同的增长,网络用户的结构特征进一步宽泛。
3网络时代的用户信息需求
《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就网络用户上网目的来看,主要涉及获取信息、学习、学术研究、休闲娱乐、情感需要、交友、获得各种免费资源、对外联络、炒股、网上购物、商务活动、追崇时尚与赶时髦等,其中获取信息是第一位的,53.1%的人将其作为上网最主要的目的。其次是休闲娱乐(24.6%),交友排在第三位(7%)。近几次调查结果相比可以看出,以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络用户所占比例一直在稳步增加,与2002年中期相比又增加了5.5%.互联网的开放性、便利性、互动性以及网上信息的丰富性和服务的多样性,使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将互联网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同时,对互联网认识的提高,也使网络用户对互联网的应用更加理性与务实。
用户经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包括:电子邮箱、新闻组、搜索引擎、软件上传或下载服务、信息查询、网上聊天(聊天室、qq、icq等)、bbs论坛、社区、讨论组等、个人主页空间、电子政务、网上游戏、网上购物、短信服务、网上教育、电子杂志、网络电话、网上医院、网上银行、网上炒股、网上拍卖、网上定票、旅店预定、视频会议、vod点播、网上直播、多媒体娱乐(mp3、flash欣赏等)、远程登录、信息发布、网上推广、网上销售、信息化系统(erp、crm、scm)、其它等。而电子邮箱、搜索引擎、信息查询和网上聊天排在网络服务的前三位。
用户在网上经常查询的信息主要有:新闻、计算机软硬件信息、休闲娱乐信息、生活服务信息、社会文化信息、电子书箱、科技与教育信息、体育信息、金融、保险信息、房地产信息、汽车信息、求职招聘信息、商贸信息、企业信息、天气预报、旅游、交通信息、医疗信息、交友征婚信息、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电子政务信息、各类广告信息等。
用户了解新网站的主要途径是搜索引擎,比例高达84.6%,其它还有网站上的链接、电子邮件、朋友同事及网友介绍、网址大全之类的书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黄页、户外广告等。
用户获取、浏览的中文信息占中、外文所有信息的比例为81.3%,用户获取、浏览的国内信息占国内、外所有信息的比例为71.1%.
网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人们对互联网的应用也将更加深入、广泛。
4网络时代图书馆的应对策略
在网络环境下,应加快图书馆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高效的网络化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专家指出,网络环境对图书馆用户需求产生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用户范围的广泛化、信息需求的多样化、信息需求的精品化、信息需求的个性化、信息需求的高效化和信息需求的自助化。而网络用户信息需求的多样化具体表现为需求内容的多样化、需求文献类型的多样化、需求信息出版形式的多样化、需求信息来源的多样化以及需求信息时间跨度的多样化。图书馆要满足用户的需求,就要创建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方式,在机制上要跟上,服务方式要能跟上需求的变化。同时,制约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用户需求的因素包括用户个人因素与外界因素两个方面,个人因素包括用户获取信息技能障碍、获取信息智能障碍,外界因素包括网络环境状况的影响、网络信息资源状况的影响、网络服务费用的影响、图书馆信息服务质量的影响等。根况地讲就是中文网络信息资源匮乏、服务相对落后和用户使用网络的水平较低。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董小英教授指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络信息资源的建设,有了资源才有可能开展相应的服务,有了资源和服务,用户的水平自然易于提高。我们深知作为知识经济时代扮演重要角色的图书馆只有抓住机遇,才能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果以用户的满意度来评价图书馆的服务工作,这种服务工作必须具备持续性、系统性与全程性要求。在新的网络环境中,图书馆应该更加突出自身的核心优势,即提供国内外高质量的专业和学术信息,并不断更新原有的服务手段,使用用户能够更便捷地利用图书馆丰富的资源。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练好内功。用户信息需求的随机性和图书馆服务的持久性,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和图书馆知识组织的整体性,用户需求的多变性和图书馆信息资源与服务的相对稳定性是图书馆信息保障社会职责社会分工的客观要求。广大用户把网络信息资源、服务人员的素质、良好的信息设备、良好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列为当代图书馆重要的评价指标,其中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排在用户需求首位。因此,有条件的图书馆可以充分利用因特网,提供诸如信息增值服务、信息推送服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服务,逐步发展到全程跟踪服务。
其二培育市场。培育壮大市场与用户教育密不可分,用户信息能力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和自觉实践才能获得。应当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用户的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分类型、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施行用户教育。加强计算机信息检索教育,提高用户网上获取信息的能力,加强英语教育,提高用户网上语言应用能力,加强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提高用户的信息道德素质。通过对用户培训,可以增加其关于信息的理论知识,强化信息意识,养成信息思维的习惯,更准确和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信息需求,了解和掌握获取所需信息的手段和途径,从而提高使用信息的效率和效益,培养其信息获取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信息利用能力、信息传递能力。如上述的上海图书馆剪报部,业务涉及针对不同行业和产品的主题剪报、定制剪报、课题咨询、论文资料提供等,内容则包括各行业的政策法规信息、市场动态资讯、分析预测报告、竞争情报收集与分析、媒体监测与分析等等。
总之,网络时代图书馆与用户通过网络这一媒介互联互动,共同发展,达到双赢。图书馆资源与网络资源逐渐形成相互弥补的有机整体,在选择、过滤、评价和组织网上信息方面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可以说,图书馆是在与用户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共生状态下逐渐适应对方并发展和完善的。面对用户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动态性,图书馆要适时地调整自身的藏书结构和服务手段,根据图书馆的性质和政策扩展重点服务,在满足广大用户的基本需求和共同需求的基础上,发展个性化、专业化的特色服务,以更好地满足重点用户的特殊需求。朝着精品化、个性化、专业化、商品化的发展趋势迈进。
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七
摘要:建国初期,由于社会结构和以工业化发展为主的经济战略等因素,使得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之初就沿着城乡二元结构开展各自的保障功能.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二者的保障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无论在保障模式、管理体制还是保障水平等方面,城镇和农村都表现出了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化造成的社会不公、收入差距巨大等负面影响,严重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及城乡统筹发展,因此迫切地需要对这种二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城市的改革重点是体系的水平的稳步增长;而落后的农村则要在保障水平、保障项目及覆盖范围上都有所提升,从而早日实现统筹发展.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制;城乡差异;体制改革;统筹发展
根据我国城乡发展趋势以及社会环境的二元化事实,分别针对城镇和农村建立了不同的保障体系.在城市建立了全面的保障体系,主要是国家承担责任主体.在农村,则在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低层次的保障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的整改,城镇社会保障日趋完善,建立了符合居民需求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与不断进步的城镇社会保障相反,乡村社保体系不但没有大的提升,甚至在一些地区出现倒退的现象.特别是经历经济体制改革之后,集体经济解体,之前的保障体制已不适应现实的需求.这种二元化体制无论是在模式、体制,还是项目、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近年来国家虽然致力于农村的发展,但是这种城乡之间的差距并不能在短期内得到解决.
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八
新的历史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每一个人力社保工作人员需要考虑的问题。本文将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策略,谈三点建议,以供参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应当以最大限度地安排就业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实践中,应当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一方面有效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促进经济发展、富民强国。
1.理顺工作思路,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深化的时代背景下,应当以人力资源市场为基础,对人力资源进行科学调控,不断优化和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在激发人力资源活力的基础上,全面推动人力资源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使人力资源与资本和技术要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经济增长点的培育。
2.以经济转型、升级为基础,优化调整劳动力结构实践中,应当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放大人力资源优势,将人口数量优势有效地转化成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势。
3.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产业结构情况,对就业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实践中,应当积极完善就业统计监测制度,对就业信息强化监测,并且及时反映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变化趋势,从而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做出提供参考依据,实现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很多方面均是为了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与正义,其中体现着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在人社管理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不仅要有效地处理好公平、效率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要关注公平性。机关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其公平、公正性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话题
,不同行业、地区的职工收入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且劳动关系也有矛盾与冲突,这些因素都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性。在人社工作过程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化,积极推行阳光政务,以此来确保经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以及法定程序行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职权,坚决避免各种类型的潜规则现象发生,对不法分子、不正之风,一律严惩,绝不姑息。同时,还要不断加大监察力度,对黑职介、中介以及恶意欠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收入分配以及人事管理改革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的承受力,并且兼顾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平的政策,以确保利益的公平性,使改革发展的成果人人都能分享。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环节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支出、人员招聘以及转业干部安置和社保基金监查等规章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管,用制度规范权力,使就业资金以及社保基在阳光下运作,以此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与正义。
对人社工作而言,一般有六大模块,即就业、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人才和劳动关系,这些都是社会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和工作的切入点。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应当做好社会管理工作,转变职能,优化整合行政资源,激发社会活力和凝聚正能量。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优势为基础,对城乡就业与社会保障进行统筹兼顾,做好人力资源开发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创造性、凝聚创业力量。
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还要不断深化人力资源开发、干部人事机制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改善民生载体,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经济社会管理创新。
从原来的行政化管理工作形式,逐渐转向现在的经济社会化服务形式,减少中间的行政审批环节,将管理事项变成服务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兴国之本在民,为政之要在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任何业务都关系着人的因素,既涉及到民生,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1]李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现状及建议[j].人才资源开发,2012(7).
[2]袁久亮.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j].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2(10).
社会保障的论文选题篇九
摘要:本文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入手,对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困境-9弊端、问题产生的原因、社会保障模武的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障模式构建中政府责任与角色进行了总结和综述,并且指出了笔者认为的现有研究中的某些不足之处。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文献综述
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深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特征、家庭功能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价值观的导向之下,在经济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社会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国民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整体落后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农村社会保障不管是在覆盖范围还是在保障水平方面都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不仅体现在政策实践之中,在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上也表现突出。
一、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
二、困境与弊端
随着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要求,其弊端凸显,且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出现的弊端和面临的困境。刘振杰(2005)认为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制面临着三大困境,即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社会集体保障功能迅速衰落、农民保障所依赖的土地的作用逐渐弱化和农村家庭保障因家庭规模、结构的变迁与人口流动的频繁而迅速弱化。韦雨欣(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阐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五大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窄、标准低、社会化程度弱、随意性大: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包括发展水平不平衡(东部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西部不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低下)、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分散;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吴云勇、马会(2007)强调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确立使我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受到挑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独生子女增多,家庭规模缩小,极大地弱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农村青壮年的非农化及价值观念等的变化又进一步恶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土地的保障功能不仅没有得到强化,反而不断弱化;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多种原因无法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夏明会、宋光辉(2010)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割裂,二者不能有效对接;同时,使得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与缺失。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出现困境与弊端的原因,有的学者从制度本身功能作出了说明,有的着重强调政府责任的缺失,还有的从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进行了解释。刘振杰(2005)认为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出现参保率低、覆盖面窄和退保现象源于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达不到基本养老的目的;因缴费未能实现国家、集体与个人责任的合理分担致使农村保障制度缺乏互助互济功能;保富不保贫,人为地加大了贫富差距。韦雨欣(2007)从政府责任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认为政府价值观念的偏差(“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组织引导不到位、在组织与引导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社团建立责任上的缺失,政府政策制度上自上偏向(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的财政供应不足),政府管理监督不规范等是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李斌宁(2009)认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影响因素有一般因素和经济因素,一般因素包括政治因素、人口因素、地理因素、社会文化与心理因素和传统保障制度因素;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状况、经济理论导向、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
四、社会保障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基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不能满足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一事实,社会保障研究者们积极主张改革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设路径与建议,以期在未来建立与我国农村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模式。
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基础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江瑞平认为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主要依据,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并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指除了通过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建立社会保障外,还应大力发展以单纯缴费形式建立的社会保障;多层次指根据各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情况进行选择)。他主张在客观把握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和各个地区供求关系的差异性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吴美满(2003)认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期必须坚持农民家庭保障为主体,积极稳妥得推进从以家庭保障为主向以社会保障为主的转变。刘振杰(2005)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农村低保为底线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即以家庭保障为基础多途径地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上来,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认真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高新才、汪振江(2007)认为重建土地和家庭保障功能,建立新型的以土地和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模式是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性选择,结合各个民族地区的实际,构建和完善现阶段民族地区农牧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然灾害社会救济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李斌宁(2006)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匹配关系出发,主张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在贫困型农村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内容的救济型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社会救济、加强社会扶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在温饱型农村建立基本生活需要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在富裕型农村建立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即以农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主体,建立较为规范,而且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可以适当建立一些社会福利项目。张术环(2009)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将迎来自助餐式的社会保障模式阶段,它以农民持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为前提,以财政投入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屏障,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依据;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设计和分类实施,在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分层,力求符合村情、民情。
其他研究。吴云勇、马会(2007)认为克服现有社会保障模式的唯一路径是构建城乡合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夏明会、宋光辉(2010)主张以公民身份和雇佣关系为基础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在以公民身份确定社会保障获得的前提下,以雇佣关系为路径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获得。
五、政府贵任与角色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残缺不全、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在有关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政府责任与角色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认同,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政府应该承担主体责任与角色,包括加强立法,制度设计与实施,财政支持,监督管理等。罗玉尧()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政府应该立足于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公正、有限承担和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原则,承担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进程、确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组织引导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程、提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和监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过程等责任。李迎生(2005)认为国内外经验教训表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充当着主导的角色,担负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适宜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监管机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以及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等重要职责。韦雨欣(2007)认为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灵活应对农村社会保障时势变化的政策选择,根据国情选择适合本国的保障内容与模式,选择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并遵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原则。王晓庆、黄大薪(2009)认为关于完善政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的职责中强调,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识,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效率;搭建信息平台,运用媒介力量进行农村社会保障教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陈萌(2009)鉴于我国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越位与缺位偏差,认为应该填补政府“缺位”现象,建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完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是农村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履行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义务;加大财政投入,树立政府是社会保障最后责任主。金雁(2010)以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建设为视角,认为我国政府因重点负责三大责任:一是制度供给责任,依法建立和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公共财政支撑责任,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必须承担更多的资金供给责任,成为最主要的资金支撑力量;三是制度实施与监督管理责任,立足于城乡统筹的角度,深化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
六、研究评述
目前国内的许多学者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保障的不足之处、出现问题的原因、未来改革与发展思路与途径以及政府因该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做了许多有成效的研究,有利于我们认清、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特征与面貌,但是同时也会存在着一些不足。
过多强调农村居民家庭保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其实一直以来,家庭保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设计与安排从未放弃过家庭责任。而在现阶段以及未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中,一再强调家庭责任容易被认为是国家和社会推卸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不利于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建立,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完善与发展。笔者认为,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要更多地强调政府的职责。
重建土地保障功能的提法,也许与未来农村社会保障的供给与需求不相符。由于我国土地效益不高,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特征的变化,土地很难再起到保障的功能。我国数额巨大的农民工和新出生的农村人口,他们己经很少依赖土地,故土地保障功能这一提法也就值得商榷。
在筹集方面,现有研究对农民个人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具体的财政承担比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尤其是对政府应当承担的财政责任的模糊,不利于强化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职责、角色与作用。
对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途径的研究缺乏长远效应,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既能够满足短期需求,又能够顺利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研究不足。在主张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社会保障的同时,忽视了关于缩小不同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差别,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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