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诛仙读后感篇一
看完《诛仙》后,最大的感动莫过于情感的触动。
当陆雪琪一身白色,配着那冷漠的脸孔,双手挥舞着剑决,蓝色的辟邪剑在身边游荡。每日每夜想着张小凡,见到却是鬼厉的冷漠。自从那句:“下次见面,用剑吧!”她的心动了一下,就像辟邪见到摄魂一样,有许多仇恨,但眼里表现的却是亲切。
也许这就是“七脉会舞”后注定的路;也许是从第一眼震动开始的缘,从此每个人的生命中多了一个他(她)。
从死灵渊小凡的执着,到青云山上雪琪的奋不顾身,再到十万山上短暂一夜。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长,只是用了心,可能小凡从未变成过鬼厉,对田灵儿,对碧瑶只是一生的追求,都不真实,前者只喜欢齐昊,后者只有一具尸体。
每次那熟悉的冰冷的杀气充满脑海,小凡都会尽力阻止,因为他不是魔,不象焚香谷的上官策以及徒弟门每次每一张脸,每一句话都会有刺。
小凡是不幸的,年幼便只剩自己唯一的兄弟;小凡是无奈的,杀死全村人的却是教自己无上佛法的谱智;同样,他也是宽容的,用自己的行动打动了田不易,从此他在也不是那个不成器的老七。
在很多年前,大竹峰上,宋师兄的仁慈,杜师兄的认输,田灵儿甜美的笑声,还有还有很多,都引在小凡脑海里,成为美好的回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很霸气的一句话,小凡靠着它,从容走过许多。再碧瑶神形俱灭后,他感到了空虚,人生在无可走的路。青云,对,青云,为天下而战。
当他手持诛仙剑时,再无失魂落魄的鬼厉,再无眼底无光的张小凡。他让雪琪看到了希望,让小白没有失望,让所有人惊讶。
那一句“你去死吧”是对鬼王的宣判,是记在心里十余年仇恨的发泄,是他内心的真言。
草庙村,一个开始的地方,最后回到这里。陆雪琪与张小凡最后定格的微笑,是全书对我,对萧鼎,对读者的忠诚。
萧鼎很厉害,他让我看到凄惨不会无边,优美不会泛滥,介与两者之间的美,只有用灵魂漫漫体会。
只剩下唯一希望《诛仙》电影能更好!!
诛仙读后感篇二
我的一大两个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张晓帆无意中卷入了佛教派别、道教和鬼神之间的纷争。他带着佛教教义进入道家,后来被真正的大师发现,带领张小凡经历了一场回归青云的斗争,并用剑击退了摩洛教的第三次进攻。最后到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这本书,我将是一个神奇的生生拉起,开车送我去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书。看来他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了书所以要经历一些起起伏伏,虽然我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写“诛仙”无尽的魔力还是可以驱使我的眼泪。
“什么才是正道,什么社会正义?你们自己从来不是都是没有骗我,我一生都在苦苦作为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商业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其中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只有人会变啊……
我要杀了你们!满足上帝杀死上帝,满足不朽杀死不朽,世界一个奇怪的剑也。《神仙之死》,勾人魂,九魂,天下奇书也!
诛仙读后感篇三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小说真的是个好东西,让你即使蜷缩在自己小小的出租房里,也能够让自己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宏伟世界当中,跟随着书中人物领略奇景和奇遇,和主角一起经历大起大落。我实在是很喜欢这种感觉。
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我个人角度评论一下小说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书中的感情线,很多地方有刻意煽情的描写,特别是描写陆雪琪,每一次都是一副冰冷孤傲,带着深深伤心的样子,书中要是能够介绍一下陆雪琪的出身背景可能会好一些,否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张小凡喜欢师姐田灵儿是因为朝夕相处,情愫日生;碧瑶和张小凡则是滴血洞中二人独处,又身处绝望境地,生出感情也很合理;陆雪琪和张小凡则是七脉武会张小凡手下留情开始,到万蝠古窟张小凡舍身相救陆雪琪,陆雪琪爱上张小凡也是情理之中;可是小环、小白和金瓶儿怎么也和张小凡暧昧不清呢,小白可是千年的狐妖呀,这个剧情未免有些玛丽苏了,还是说变为鬼厉之后的张小凡就是这么有魅力呢。
其二就是战斗场面的描写了,对比金庸小说差距还是很大,其中“当。”、“轰。。。”一类的拟声词用的也太多了;而且越到后面也感觉到作者有些后继无力了,重复性的话语开始变多了,情节也开始拖沓起来了,我现在看到第七章了,希望结局不要太差劲。
接下来就都是好话以及我个人的感悟了,先说我最喜欢的几个地方吧。
第一个就是张小凡初入青云门到七脉武会这一段了,大竹峰上看似严厉却十分关心自己徒弟的田不易,这是一个脾气暴躁,懒惰(很少手把手教徒弟),爱争锋吃醋(七脉武会)的人,却一身正气,有大是大非和大局观;温柔亲切却又刚硬的师娘苏茹;娇蛮可爱的师姐田灵儿;憨厚的大师兄;好赌的六师兄杜必书;还有其他几个我忘了名字但都十分亲切的师兄;再加上大黄和小灰,组成了一个有爱的家,这段日子张小凡每日做饭修行,日子过得波澜不惊,但恐怕也是张小凡一生之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七脉武会是我最为忍不住想看的片段了,我想看到张小凡如何逆袭(反思自己恐怕也是觉得自己太过平凡,想要和小凡一样有朝一日能够发出让人看见的光辉吧),暗恋师姐的张小凡心里憋了一股气,凭着烧火混和刻苦的修行居然进入了1/4决赛,打斗场面描写尚可,我则被情节吸引而不能自拔。书中这里安排的就很有意思了,并未让张小凡一路夺魁,而是和陆雪琪打了个两败俱伤,进而让齐昊夺得第一,这么做是为后面情节的发展有不少好处的,往后齐昊取了田灵儿并当上龙首峰首座也就有几分依据了,陆雪琪和张小凡的感情线也由此展开了。
第二个是天音寺那一段,张小凡毁去诛仙剑后被法相等人救下,然后面对杀害自己全村人并一手造就现在的鬼厉的普智老和尚,张小凡最终选择了原谅并承认了普智是自己的师父,这个安排我也很喜欢,经历了十年的杀戮生涯,集佛、道、魔三家为一体的张小凡,仿佛更能参透生死,明白事物的本质了。然后是无字玉璧上天音寺为张小凡设法除去嗜血珠侵体的邪气,却无法让张小凡放下碧瑶皈依佛门,其后无字玉璧出现天书第四卷,张小凡引发天刑厉雷,玉璧愤而反击最终被毁。
这里就不得不说起这本书的主旨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意思大概就是上天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一视同仁,并无区别对待,更进一步就是说凡夫俗子是无论如何不能上窥天道的,否则天地也不能相容。于是就有了威力巨大诛仙剑,虽是诛杀妖邪,却取名诛仙,实在是意味深长,而且这把剑竟然和烧火棍一般会吸食人的精血,难道说正派和邪派本质上是一样的吗?结合主人公修习多家真法并引发天劫来看,最初的时候,人类是可以修真成仙的,可是后来上天将这条路堵死了,将修仙之法分割成佛、道、魔三份,使一人不能全部修行,并赐予凡人诛仙神剑,任何胆敢窥探天道之人必被诛仙消灭,所以这把剑称为诛仙;而这一句天书总纲更是表达了众生皆平等的观念,凭什么人类可以杀鸡宰牛,凭什么正道一定是正义的而邪教必被铲除,万物平等,又有何分别,纵使妖兽荼毒天下,在上天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说到这里,不禁一阵感慨,这作者的心也太大了,这份立意可是要比金庸《笑傲江湖》还要高出那么一截来。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吧,就是小环了,从小机灵到亭亭玉立,爱吃糖葫芦的习惯倒是没有改变。那一句:“道长,你是个好人呀!”,我仿佛就听见了小环银铃般的声音和那美丽动人的笑容,而小环是一个有大爱的人,灾难过后对灾民也是真正地在关心救助。真正喜欢上小环是在她干冒大险,施法将野狗道人起死回生那里开始的,纵如野狗一般的人,小环也是知恩必报,而野狗道人愿意用生命守护小环,如果最后小环和野狗道人在一起了,我觉得也是甚好。
诛仙读后感篇四
看诛仙有10年左右了哈,偶尔逛了下贴吧,原来这么多书评如此精彩,当然也略具争议,也谈谈我自己的看法吧。
首先是凡瑶恋还是凡雪恋,其实这一部分是读者争议最大的问题,包括结局碧瑶失踪,一大部分人说为啥没把碧瑶复活咋了的。复活了之后呢?他俩甜蜜的生活在一起了?童话里才是这么写的。凡瑶没有在一起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俩不是一个阶层的,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具体参考碧瑶让张小凡和她一起浪迹天涯,张小凡去了吗?同样的雪琪拒绝了焚香谷提亲的时候张小凡也叫雪琪跟他一起走,也没有。包括后来鬼王四灵血镇攻打青云门的时候,雪琪也说了,我本来想和你一起走,青云门养我教我,我走不了的。
本质上来说,雪凡才是三观一致的人。碧瑶的爱纯粹也天真,为了爱可以做任何事,这种爱情观相信每个年轻男女都有过,可它是懵懂的,也是不成熟的。雪凡的爱是成熟、理智的,所以能开花结果。如果读者还只是片面的认为感性的、纯粹的爱情最好,那你能为了这种爱情啥都不管不顾了吗?不管父母、家人、亲人、朋友了?说到底人都是社会性的产物,越成熟越会发现,爱情只是情感里的一种,人越成熟也越世俗,惊世骇俗要么早夭,要么小众。况且萧大自称自己老婆为雪mm,故事情节怎么设计不言而喻。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见解无可厚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了。
故事情节推动到后期旁枝末节能起什么用?有的书评写到秦无炎、曾书书没交代清楚,他们不是主角,描写那么清楚会显得主次不分,而且他们俩出来能干嘛?带着轩辕剑、斩相思大干一波?萧大的书如果联系现实你会发现除开主角其他人在主角的世界里出现了就出现了,没再出现则是对主角影响不大了,就这么简单。比如,你还会回想起自己曾经的同事、同学,深刻的关注到他们的生活轨迹吗?除开特别亲密的几个之外大部分也无疾而终了。人生处处是遗憾,完美的都是童话,有些遗憾才是生活。有些坑是书里有交代的,读者自己推理即可,有些是在其他作品中有细说,其他作品里,配角变成了主角,才能详细解读,说到底主次分明、作品设计而已。肯定都是诛仙的忠实粉丝,不然也不会提出抗议,直接放下不读也就罢了。但是成年人看书不但要看清楚文章里写的,还要自己推理出没写的但有迹可循的;非要萧大一个个填满讲细,正个作品就显得格外臃肿不堪。有些人,走着走着,就真的散了,有些事,过着过着也淡了,最后,平淡无奇的生活才是普通人的人生轨迹。
诛仙读后感篇五
好吧,依然是一部玄幻小说,知名度相当高,也是我最早接触的玄幻小说了,《诛仙》读后感150字。喜欢男主的名字:张小凡。喜欢师姐亲切的那一声:小凡。我一直想,这算得上是一部悲剧的,却不让人感到绝望。我曾怀疑小凡真的是那样的爱碧瑶吗?我不懂为何爱情本是甜蜜的却禁锢了幸福的求索,渐渐地才知道,其实,碧瑶是小凡灰暗生命的救赎,清醒、坚定、活波的生命追求是小凡“堕落中”最初与最后的温暖,这样不顾一切的纯净的感情,若是轻易地遗忘,又如何坚守爱的定义?陆师姐一直是我心里很令人怜惜的.人,她的骄傲与沉静、守望与原则令人叹惋,我知道她不可能代替碧瑶,但不可否认,她的付出与理解,她的等待和坚守,让我坚信她足以完成爱情的守护,读后感《《诛仙》读后感150字》。
很显然,这不是一部专门描述爱情的书,或许是小女生心思,较于男人世界的较量与尊严的维护,我会稍稍倾向于这一方面。这本书的武斗情景描述的很好,能够留出足够的想象空间又不至于太夸大。小凡一直追求的是心灵的依托,从默默无名、没有期望,到被迫成长、重拾信心,到摧毁希望、堕入“魔教”,再到独自战斗、独自追求,最后铭记于心、云淡风轻。
这本身需要多少历练和疼痛我无法感同身受,却很确定,这貌似循环了的成长,其实差的是雷雨与彩虹的距离。那最后的一幕对望,相视一笑间,或许,是我们可以猜测的平凡却不平庸的安然与幸福。
诛仙读后感篇六
破败不堪的庙宇一颗破碎的心,从那一夜起命中注定谁将为你挡一世风雨!看着你身躺寒冰玉床紧闭的双眸,那一刻谁的心在轻轻的颤抖,轻抚你没有一丝温度的手,静静的希望你能感受的到有人一直在为你守候,只是时光已不能倒流!
狐伎山的旁晚没有一丝温度,虽然夕阳对尘世还是那么的留恋却依然阻止不了夜幕来临的脚步!这夜,没有月的狐伎山给人的感觉不仅仅是恐怖,更多的是荒寂,是伤悲。这时一个苍凉的身影一点点地走向山巅,在夜的黑暗下看不见的是容貌,能感觉到的`却是无尽的凉意,虽然这个季节不是很冷!
十年,当男儿的泪水流尽的时候,当一颗曾经柔软的心一点点麻木一点点死去的时候,谁还记得曾经有个平凡的少年想过着平凡的生活?谁还记得曾经有个痴情的少年只为当初那致命的一剑而付出的伤痛?其实有人记得,有很多人记得,但是记忆最深刻的却只有一个。当爱与恨不能两全的时候,逃避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也正是因为逃避三个人的幸福就毁在这一生,不…六个人的幸福!
多年后,回想起那一夜,那一剑,那一个平凡的愿望,终究还是没有改变一切。天道不仁,当以万物为诌狗!
那一夜,那一剑,毁去的不仅仅是六个人的幸福,还有千千万万人的幸福!
诛仙读后感篇七
度。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诛仙读后感篇八
破败不堪的庙宇一颗破碎的心,从那一夜起命中注定谁将为你挡一世风雨!看着你身躺寒冰玉床紧闭的双眸,那一刻谁的心在轻轻的颤抖,轻抚你没有一丝温度的手,静静的希望你能感受的到有人一直在为你守候,只是时光已不能倒流!
狐伎山的旁晚没有一丝温度,虽然夕阳对尘世还是那么的留恋却依然阻止不了夜幕来临的脚步!这夜,没有月的狐伎山给人的感觉不仅仅是恐怖,更多的是荒寂,是伤悲。这时一个苍凉的身影一点点地走向山巅,在夜的黑暗下看不见的是容貌,能感觉到的却是无尽的凉意,虽然这个季节不是很冷!
十年,当男儿的泪水流尽的时候,当一颗曾经柔软的心一点点麻木一点点死去的时候,谁还记得曾经有个平凡的少年想过着平凡的生活?谁还记得曾经有个痴情的少年只为当初那致命的一剑而付出的伤痛?其实有人记得,有很多人记得,但是记忆最深刻的却只有一个。当爱与恨不能两全的时候,逃避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也正是因为逃避三个人的幸福就毁在这一生,不…六个人的幸福!
多年后,回想起那一夜,那一剑,那一个平凡的愿望,终究还是没有改变一切。天道不仁,当以万物为诌狗!
那一夜,那一剑,毁去的不仅仅是六个人的幸福,还有千千万万人的幸福!
诛仙读后感篇九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
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
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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