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根据自己的感受、体会和思考,总结出来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常常会有很多感想和思考,写下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记录下这些想法,并对书中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读后感不仅可以巩固我们对书中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还可以加深对作者观点的领悟和理解。读后感也是一种对自己思想的剖析和反思。读后感对于形成积极的阅读态度,提高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表达能力都非常有帮助。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读后感分享自己的阅读心得,相互启迪,互相学习。如何从多种角度和维度展开思考,写出一篇富有深度的读后感?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一
我一直喜欢徒步,喜欢行走。乍看《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远行与信仰的。翻开看,是讲述一个老头儿由寄信引发了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而隐于此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而这个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坚持徒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到好友的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自杀,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一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剧情,但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绎。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这个男人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看到这里,我闭上眼想象哈罗德脸上焕发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么让他改变?我变成哈罗德的随行者,跟着他的脚步,感受路面的崎岖;随着他的目光,辩识草丛间各式植物;和他一起听路过的人们谈笑的声音;然后,我倾听哈罗德内心的声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这是一场心和灵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体验所发生的一切。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触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原来,行走是为了找回自己。哈罗德最初并不这么想,他只是突然间冒出这样的念头,决定马上行动,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觉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够做到。他就这样坚定信念,始终在内心中深深相信,最终来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并没有因为哈罗德的到来而痊愈,但她在等待的过程中,瘦弱的身体里似是被注入了强大的力量,让她也执著地等待,最后安然地离去。哈罗德也与妻子最终偕行,如初遇般,相视而笑。
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一个人的朝圣》便是这样的一本书。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二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三
现在已经午夜两点了,我坐在桌前,没开灯,黑暗像水一样无声无息地在我周围散开,缓慢而坚定。明天应是—个好天,飞机会准时起飞,然后降落在加州的大地上。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像现在这样平静了,报纸上的话太过于矫情,我不是—个所谓的"爱国者",我也爱我的国家,爱我的病人,但当我为人的原则,我行医的规则被人耻笑时,我不得不选择离开。
我这几个月的遭遇,大多数人已经知道了。我因为拒拿黑钱而在医院年终评比中评为最差,被"优化"下岗了,我无法忍受在白大褂的掩护下握着金钱来来回回伸缩的手,无法忍受在病人的呻吟中卑鄙的窃窃私语。他们玷污了医生这个崇高而圣洁的名字,他们违反了这个社会的规则,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当我拒绝与他们同流合污时,他们笑着对我说:"嗨!人生不就是一场游戏吗?"可是他们忘了,游戏也是有规则的,谁也无法逃避。于是我决定用我还未嘶哑的喉咙发出真正属于自己的声音,我将事情告诉了领导,但我太天真了,我的一腔热血撞在现实的铁壁上,徒然淋漓罢了。我,从一个国内著名的脑外科医生,变成了社会最底层的一份子。
就这样,我开始了一个人的战争。这场战争是被动的,是力量悬殊的,是看不见硝烟的。我因为捍卫一生游戏的规则,捍卫我为人的原则而被迫打响了这场艰苦卓绝的.战争的第一枪。没有医院愿意要我,我过着失业的生活,我实在很失望,因为这一切,使这场战争看真情如此可笑,像我一个人的自我慰藉。直到有一天,美国加州一所大学医院聘我任职,我才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我一直信奉规则是一国家,一个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一个人的尊严,是一个在社会中行走的通行证。失去规则,丑恶将到处滋生,善与爱将迅速枯萎,人们将会活得盲目而惊慌。
我叫郭品正,人品的品,正直的正,一个脑外科专家,我打了一场一个人的战争,结果输掉了。
但,我不后悔!
以上,是我在临行前的自白。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四
一个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种时候你的内心已经兵荒马乱天翻地覆了,在别人看来你只是比平时沉默了一点,没人会觉得奇怪。这种战争,注定单枪匹马。单枪匹马的战斗,注定是场残酷壮烈的战斗。
在这个温度摄氏零度之下的世界,朋友与敌人一样不可信任,夫妻与婚外恋一样不可坚守,所有的都空前绝后的荒凉着,留下一座座的废墟,给人一种苍茫肃杀之感。处于利用与被利用的脚镣牵制下,明知世界冰冷,我们却依旧尽力燃烧,用受伤的心灵与苦涩的泪水,让羸弱无力的呻吟做伴歌,大声宣告我们都是带着脚镣的舞者。
这是个可怜的世界,受伤的时代,冰冷的社会。面对这个世界,我开始了我的战争。
我没有快乐,没有乐观,没有勇气,没有憧憬,因此我忧伤,我沉默,我在内心哭泣,我在风中独行。我想我自己的战争可能是失败了。我是多么的落魄啊!
我把头贴在桌子上,无聊地用手敲打桌子,响声如雷如闪电般震动我的鼓膜。我的大脑发出命令停止这种做法,但手指却不听使唤,不接受指令,反而更猛烈的敲打桌子。直到我头昏脑涨,我抬起头,具体地是用多少度的角去仰望天空,我不清楚,没有像某些人看见天边开放了大片大片的忧伤或是听到孤雁飞过的声音。也许我还不够小资,不够忧伤,不够罗曼蒂克,我只看见了天,蓝灰色高远的天。还有楼顶上庸俗的彩旗,在风中展动。还有大片荒芜的土地,开动的机车,沿着曲折的路缓缓驶过的自行车,远处的淡淡如烟的柳,以及让我对自己的视力又产生怀疑的或许是黄色或是白色的高楼。
有人无聊地计算他从楼顶做自由落体运动的时间,那体验飞翔走向死亡的时间,有人在看风景时突然袭击有黑影闪过接着是惨叫再接着是如玫瑰开放的血。生命不能被如此轻,如此鄙薄。如此践踏。尽管李白生命交托给渌水,在水的柔情里沉弋到最后一丝意识,尽管海子把生命交托给铁轨,在铁轨的风中永生,但是走向死亡,对于他们而言,是生命在一种形式下的火焰的熄灭,在另一种形式上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光彩夺目的复燃。李白的死为他的生命添上了重重的一笔,本来已经50多了,多一些浪漫与壮美,在后人的印象中岂不更完美。海子仅凭一两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活在这珍贵的人间》何以在后世沿传呢?他们的死可以说是一种自我完成或者说是为在后人的文中永生添加砝码,我目前还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轻言死只能被人说成是轻视生命况且我并不想死。尽管世界冰冷,但生命是无罪的,生命是宝贵的,所以寻死并不是逃避战争的方法。
战争的残酷在于你无法逃避,唯有面对与正视,并且是独自一人,没有人可以在旁边为你呐喊助威,没有人可以在内心诅骂你输掉死掉。赢了,只有自己知道;输了只有自己知道。忧伤像潮水一样淹没着我这个孤岛。尽管我用大把大把的时间与沉默来武装自己的心灵,进行自我疗伤,然后再冲锋陷阵,但我依然寻找不到生活的幸福的出口,看不到战争的胜利的曙光。
我裹着毛毯躺在桌子上睡觉,醒来时双手冰凉,我觉得自己是一个让我自己十分同情十分可怜十分怜悯的小孩,我想伸手去拭去小孩睫毛上的泪,却双手冰凉,有着不能够的长度与空间充满着哀伤。
我不知道这一个人的战争将于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收场,但即便这是一场遥遥无期的磨洗,也会有真正的光芒。尼采写道:“谁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打一个人的仗,因此必须学会坚强。
只有跋涉过逆境的人才会被神化,并且焕发出一种镇定而崇高的悲剧感。于是,我尽量学会坚强,尽量学会勇敢,尽量学会憧憬,在一个人的战场上,停戈立马,微笑着看遍地的尸体以及夕阳西下的悲壮。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五
一位退休不久的六十岁老人,在远方的朋友寄来一封“小吃一惊”的癌症晚期道别信后,他毅然决然的认为他可以拯救他的朋友。于是,开始了徒步之旅。
他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在路途中明白了信仰的重要性。他一路往北,没有手机、没有徒步鞋、甚至没有指南针,全然靠着自己的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他学会了在野外如何烹饪食物,什么样的蘑菇可是食用,他明白如何能够避开危险……他感受着大自然赋予他的能量,他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幸福。尽管路途使他精疲力尽,可他却坚定他的坚持会拯救一个生命。
孤独的时候,他开始回忆,他想起他刚遇见妻子的时刻。那是一段想起就心头甜蜜的罗曼史,在偶然的一次聚会上,他穿过人群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多么惊艳美丽,他在她的身上停滞,他呼吸急促。他大胆而自信的走到她面前,撩起她柔美的秀发,他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继而他们就发疯般大笑不止。于是,他们约会、旅行,结婚、生子。
已经有二十年他没有再和妻子亲密过了,只是因为他死去的儿子。妻子把责任全都怪罪在这位父亲身上,责备他,他没有做好父亲的责任。他的愧疚感充斥着他的内心,他一定又想起儿子不顾一切向海水深处奔跑的情景,一个巨浪将儿子弱小的身影打翻,旁边的救护员慌忙跳进海里救出了儿子,他却在岸边解鞋带。他愧疚,他不配做个父亲。夜的宁静使他肆无忌惮的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和儿子之间的沟壑再也无法填补。自从儿子上吊自杀之后,他与妻子就渐行渐远了。儿子生前有抑郁症,他反省这个做父亲的,他应该可以挽回点什么,发现一切都无动于衷了。
此时,他最好的朋友,在生命终将奄奄一息之时,他想大怒一场,在此一搏。他的脚因为长时间摩擦起满了水泡,他不再年轻的筋骨因为摔跤而更加疼痛缓慢。一路上,他昏倒过,善良的人们总是帮助他,为他治病,鼓励他,赞赏他的勇气和毅力。他明白,这世界终会有美好降临,即使是那些素未谋面的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善行,都刻在这样一位朝圣者心里。他带着他们虔诚的爱和美好的祝福继续前行,感动的泪早已洗刷了他那颗因为世俗而污秽不堪的心,他变得柔弱、变得慈爱、变得宽恕。
一只小狗跟着他,他担心他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而使小狗忍饥挨饿,所以他试图用石子赶走小狗。可小狗依旧跟着,步伐坚定稳健。于是,小狗就陪着他走了一段曼妙的旅程。小狗它没有名字,有名字的小狗就会成为他的宠物,它就是小狗,它是自由的朝圣者。小狗在一个夜晚消失了,他回头去找,原来它卧在一个年轻女孩的脚旁,继而女孩扔一颗石子,小狗跟着女孩上了车。本来他想叫住那个女孩和那只小狗,可他发现他不知以何种身份,他感谢小狗陪他走了这么一段路,小狗对它主人的选择是自由的。
他也曾徘徊,也曾想放弃,因为这实在太累了。可他明白距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往前走一步就又进一步。他终于看到了他的朋友,他看着那瘦小的骨瘦如柴的背影,她像是有两个头,因为肿瘤凸出的缘故。他告诉她,他走了很远的路来看望她,只是想和她道别。他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她静悄悄的,苍白无力的眼神早已预想这一切,她像平静的湖泊,又像翻滚的波涛,总之她是神秘莫测的。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要说,但生命的旅途就要结束,病痛使她失去了说话的自由。可她依旧记起了她这位善良的朋友,她终于想起了,后来,她就离开在一束光中。
他看着自己手里的石英,回想着自己做过的错事,就在那一瞬,烟消云散。
他紧紧抱住自己的妻子。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六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七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八
8月5日天气:雷阵雨。
今天心情稍好了些,但我还是不能原谅躲在办公室里的“那个人”和在阳台上收衣服的“那个人”。为什么?仍然是因为吃饭那事呗!他们会后悔那天那么做的!
8月16日天气:多云。
不!绝不!如果是这样,他们又会唠唠叨叨,说我吃了上火的食物,不知道保护自己……。
简直烦死了!
8月17日天气:多云。
8月18日天气:晴。
今天早上,我刚一起床来到餐厅里,就闻到了一股无法形容的清香。是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桌上的餐盒,一缕缕香香的水汽弥漫开来,只见雪白的瓷碗里盛着清蒸肉,全部是瘦肉,没有一点肥肉,上面撒着翠绿的葱花,清翠欲滴。多美啊,我馋得连口水都快滴下来了。我拿起了勺子,一下子就把它“扫荡”完了,吃完后,我的嘴里还是回味无穷,满齿留香。此时不知怎的,我的眼泪流下来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我却愿意“轻弹”这热泪。这泪里有着我对父母的愧疚,这泪里有着父母对我无私的大爱。
到今天,我才知道父母的爱对我有多重要,父母对我的爱总是那样无怨无悔。在这一个人的战争里,我“妥协”了。但我愿意,因为在“妥协”里我变得幸福了。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九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平庸的,退休刚半年的老头,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一开始只是想写封简短的回信给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门去寄这封信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给她一个信念,那么她就会一直等着他的到来,那么她就暂时不会死。
然后他就什么准备都没做,直接非常仓促地上路了,而且就这样一路走了过去,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确实也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当然最后还是死了。
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脉络,写了整整一本书。当然,主线只是一个壳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里装,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过去的生活,他的各种回忆,他思想的变化等等。
想说几点:
1、前半部分非常强调信念的重要性,但后面又很刻意地给破除了;
2、一直到四分之三处,我都以为哈罗德和奎妮以前一定有过罗曼史,结果是并没有;
3、最后二人病房相见,我认为会是重头戏,作者一定会在这里大费笔墨,哪怕二人牵牵手,或者眼神交流什么的,结果却是啥也没有,奎妮已经病入膏肓,躺在那里,跟活死人似的。
瞧瞧,我和大师的差距有多大。
最后摘录几句佳句:
1、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
2、“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3、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
20xx年5月,特别感谢刘老师的推荐,让我遇见了英国作家蕾秋.乔瑞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怀着对四月的愧疚之情,我决定早早地读完五月的书,于是在月初早早地买来了这本书,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在剩下的20多天里我还忘不掉这本书对我的震撼。读着哈罗德就像读着我们自己,那些彷徨后的咬牙坚持,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痛苦挣扎,人群中的孤独,喧嚣中的渴望宁静,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所有的场景中的哈罗德多像是浸在生活中每个普通人。读到哈罗德在回忆和妻子和孩子关系时的无助时,我多想拥抱一下这个孤独的老人,就像想拥抱自己一样。
这是一个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的故事,由一封好友的来信引发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望好友奎妮,在哈罗德的整个行程中,遇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人生百态,回忆痛苦挣扎在亲密关系中的自己,整个前半生的痛苦无助在路上得到释放,哈罗德与妻子多年来疏离的关系也在行程中得到缓和修复,最后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看到了好友被病痛折磨的变形的脸,那一刻无论哈罗德还是读者都会顿悟到除了生死都是小事,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我一直期待有一个神奇美好的结局,但是在内心我知道信念只是让我们觉得生活有意义,而不能改变一些现实,但是即使改变不了,仍然要坚信,因为在生命的末期能有人坚定地想挽留你,生命就有了意义,有爱的人间才是温暖的。
这本书里来来往往穿梭着很多人物,就像我们每天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有时开头美好,结局令人失望,这个时代充满快餐式的友谊,快餐式的朋友,但是只有真正的精神契合,灵魂才能相依。其中印象深刻的是陪伴他很久的一只小狗,有这个小家伙的路上,哈罗德不再孤单,但是这只小狗也在后边被别的人吸引走了。生命有许多不确定和意想不到,虽然痛苦,不舍、依恋但是我们只能学着接受,这是对自己和身边一切事物的慈悲、成全。在这一本书里,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哈罗德、莫林、雷克斯、戴维、奎妮还有路上的行人,只是孤独的形式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仿佛每个人身上都住着一个自己。也许这就所谓的共鸣吧。
这本书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更容易接纳、宽恕别人,但是有时候却不能放过自己和亲密关系里的人。如哈罗德对待那个著名的演员、那个银发的绅士,听到他们不为人知的甚至是不堪的经历时,哈罗德是理解的,不排斥的,可是面对自己在与孩子的关系中的无助时,哈罗德整个一生都在自责,自我否定。
陌生人给的安全感。隐私可以对陌生人说,却不能对熟悉的人说。当你身处痛苦时,人们往往喜欢倾诉,希望得到救赎,但是最终往往会发现痛苦只在被别人消费。这就是人们都渴望被理解却怕被看透。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有一个更好的结局,但在时间、理性的沉淀里我知道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我们每个人最终都要面对生命的终结。所以好好对待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真诚欢迎他们的到来,坦然地接受他们的离去,不强求,不后悔,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一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二
信念是一个很强大的支撑,有了信念并且坚定信念,事情会出乎意料的朝着心之所想去发展。
哈罗德刚开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从英国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贝克里见以为得了癌症即将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路上他脑海里涌现出很多已经忘记的回忆,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爱情,有试探的父子情,他一边行走,一边思考。就算腿脚不灵、就算疼痛难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湿了,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他似乎有点不计后果,这并不算是积极的状态。
后来他遇到一个做着一份清洁工工作的女医生,她清洗他的脚,包扎他脚上的脓包。这是哈罗德的一个转折点,至少他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关注自己的腿脚。他继续上路,一路上用听别人的故事,并且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来换取食物和帮助,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个记者,他的朝圣转折了,开始出现一些“朝圣者”跟着他,这扰乱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让他变得自信伟岸起来。当这群人背叛他时,他没有难过;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持他的人凯特,他有些许失落但继续行走;可当跟随他好几天的小狗离他而去选择跟随一个少女时,所有消极的情绪扑面而来,他所有的支撑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缩了,他打电话给莫琳,告诉他想放弃想回家。莫琳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找到他的位置给他订了酒店,让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励他安慰他。
其实这期间,莫琳也在改变,她和邻居雷克斯成为了好朋友,在哈罗德行走的期间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赶哈罗德的脚步,她在反思自己。自从戴维死后,她和哈罗德之间变得陌生起来。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独中,如果她懂得哈罗德想成为一个好父亲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关怀哈罗德,如果她经常和哈罗德沟通谈心,两个人的处境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哈罗德是个可怜的人,有着可怜的童年,原生家庭给他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儿子的爱,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在戴维的成长之路中,这个家庭慢慢的变得不堪起来。莫琳回忆起当初和哈罗德的恋爱时光是那么甜蜜,她信任他,她爱他,她相信他会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么对他的呢?她开始反思自己,开始从哈罗德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越发想念他的丈夫,当丈夫打电话告诉她想放弃时,她没有嘲笑他,没有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她反而让哈罗德给她半小时时间,哈罗德不知道这半小时的莫琳有多么的慌张难过,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爱怜惜他。因为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不说那些走心的关切的话。
在酒店的床上也没能让哈罗德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从此,哈罗德变了,变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断有思绪涌出来,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儿子的名字,他像一只被击败的狮子。贝克里是他的目标,可是到了贝克里之后呢?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吗?可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终于,他到了贝克里,站在养老院门前,他始终没有办法按下门铃,他选择离开接下来的路要为自己走,把贝克里当做最终目标,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给莫琳寄明信片。一个人行走是感悟的过程。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昂首阔步,时而颓靡不振;时而心旷神怡,时而走火入魔。哈罗德把每个阶段都体会了一遍。最终他还是走向贝克里见到了奎妮。
后来他回到家,坐在海边,莫琳上前陪伴,两人像是刚刚认识,莫琳很温暖,两人慢慢拉开话题,互相吐露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刚谈恋爱的样子,这20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卧,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罗德的放在一起。哈罗德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前几天莫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时,哈罗德穿过众人大胆的走向莫琳,哈罗德还觉得莫琳肯定记错了,自己没有那种勇气。直到现在他记起来,他告诉莫琳那晚莫琳说的第一句话,两人捧腹大笑。
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这是一段回忆人生的故事。本来想写一下从中学到的东西,却把故事描述了一遍。这样也好,本来就是写给以后看的,省得以后忘记这个故事。
这本书关于爱情,友情,亲情。哈罗德不断行走,不断突破自己,改变自己。莫琳也不断回忆过去反思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改变自己。如果在戴维死后的20年里,两个人能够敞开心扉互相倾诉,如果在戴维出生之后,两个人能够告诉对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会白白浪费20年,朝夕相处的20年里,两人就像陌生人一样,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对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学他们两个这样,如果你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不妨也远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灵对话,就像哈罗德那样,不止在行走,还在行走的过程中找到了意义。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东西,但是只要身边有人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好好的进入属于自己的深层次思考中,哪怕是两个特别亲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赘。但是如果两个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结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话不说,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们互不打扰。想一起探讨的时候,刚好身边有一个陪伴的人,挺好。这才是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样,你可以玩你的游戏我可以看我的书,互不打扰又互相陪伴。我发现这样也挺好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小读后感,希望日后翻看能够有新的发现。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
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
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
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
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
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
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
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
我忽然感到羞愧。
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
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
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
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
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
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
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
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
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
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
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
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
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
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
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
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
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
——“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
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
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
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
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
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
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
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
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
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
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
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
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
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
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
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
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
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四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五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六
鼻子无法呼吸、心抑制不住的颤抖下看完了这本书,很美好的结局,希望每个人都找到自己重新孕育生命的感觉。
最后她们离开时肯定是都已经厌透了这个世界,每个人眼神最后都是空洞的,无论那时我们怎么想留住她们。如今我才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都有自己的路走,都要重新来过。
写到这里时,心理平静了许多,从新审视这本书,还是值得推荐一读。在随着哈德罗一起行走的路上,你也在不断反省自心,不断发现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新的优点,不断的看到被自己忽视的各个角落的美!一个人的朝圣,一个家庭的救赎,慰籍了3个人及其周边的人,这个圈子有多大,你来想吧!
又一个周末的早晨,一本好书带给我的快乐把一周的疲惫洗去,看到了早上明媚的阳光。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七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为了看望身患癌症的昔日友人,横跨整个英格兰,徒步87天,行走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主人公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好友奎尼,奎尼在安详中离开人世。而哈罗德经过长途跋涉,也实现了自我救赎。
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主人公哈罗德的自我救赎。
救赎,就是找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哈罗德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儿子意外落水,他准备先脱掉鞋子再跳下去施救。妻子因此对他耿耿于怀,接踵而来的是妻子的家庭冷暴力。开始迁怒于他,闹别扭,分房睡,两人几乎不交流,日子过得死气沉沉。直到收到原来同事奎尼的那封信,哈罗德鬼使神差地离开家,开始徒步去遥远的地方看望奎尼。奎尼身患癌症,哈罗德告诉奎尼他要走路去看她。原以为哈罗德是为了爱情毅然决然地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不然,连他自己也不能完全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二十年没有见面的老同事身患绝症的消息,只是给哈罗德的平乏无味的死水一般的生活中扔来一块石子,让哈罗德沉寂很久的内心泛起了波澜。65岁的他想起了过去很多事情,再看看不堪的现实生活,他才迈开了一个人朝圣的步伐。
加油站的女孩告诉他,只要有信仰,什么事都可以做成。哈罗德受到了鼓舞。哈罗德古怪异常的举动,说是为了挽留奎尼的生命,其实是自己在逃避不堪的现实。而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的鼓励正中下怀,一个理由而已。
自我救赎的过程,就是一种修行。小时候看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我曾想,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翻几个跟头不就取金回来了吗,为什么还要那么折腾。后来才明白是如来佛一定要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修行,才能取到真金。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是救赎,也是修行。在徒步的过程中,回忆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和儿子,通过和自己的深入交流,开始思考过去。凡事向内求,反求诸己。根源都来自于自我,自我的行为,亦或观念,蒙蔽了双眼。只有发自内心地正视它,坦然地接受它,才有可能化解它。
书中有句话印象深刻:“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脚开始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路上,哈罗德遇见了很多的人,经历了很多事。其中有离婚、流浪、失业、迷茫的各式各样的不同的人,每个人都讲述了自己的不同的困境和悲哀。哈罗德听着他们的故事,和他们展开交流。自己也慢慢走出了封闭的圈子,畅开了心扉。路人的苦难和经历,都在影响着他。记得有人说,旅行的意义在于发现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呀,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苦,自己累,压力很大。当你走进别人的世界,突然发现其实每个人都不容易,甚至有些人经受的苦难远比自己的大很多。阅历,不仅能开阔一个人的眼界,更能扩展一个人的格局。这些都是哈罗德徒步的意外收获,也是他救赎、修行的一部分。
最终的结果并不重要。跋涉千里,见到了奎尼,哈罗德已经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他徒步的收获不仅仅是见到了奎尼,挽留了奎尼几十天的生命,更是自己看清了自己,和自己达成和解,心中的结解开了!
哈罗德的妻子莫琳也在自我救赎。失去儿子后,责怪丈夫,因此对丈夫实施冷暴力。家里装上厚厚的窗帘,把自己困在狭小的世界里,不和邻里往来,郁郁寡欢。当那个她憎恨、讨厌的男人哈罗德突然离家出走以后,妻子莫琳一开始是回避的态度,认为哈罗德马上就会放弃。其实,在你心目中不齿的那个男人,或许在别人眼里是个宝。很多时候,人们都把最坏的脾气给了最亲近的人,厮守并伤害着。得知这一切的确实实在在发生后,她开始恐慌,害怕失去丈夫,失去家庭。在哈罗德离家一个人徒步的.同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她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奎尼暗恋着哈罗德,她一直没有表白,只是哈罗德始终不知道而已。奎尼在单位受人排挤,但她喜欢兢兢业业且默默无闻的哈罗德。当哈罗德打碎老板的东西时,奎尼替他背了黑锅,自己却因此被公司开除。在奎尼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奎尼想到了内心曾经暗恋的哈罗德,给他写了信。见到哈罗德后,奎尼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奎尼喜欢哈德罗,她知道哈罗德有家庭,她选择了把对哈罗德的情感深藏在心底。在公司里,哈罗德对奎尼很友好,奎尼喜欢和哈罗德在一起。奎尼不图什么。二十年没有联系,奎尼希望那个她曾经喜欢的人知道她将不久于人世,在临终的时候和心爱的人做一个告别,算是对内心特殊情感一个交代,仅此而已。作者笔下的奎尼,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个善良的女人,更是一位伟大的女人!
故事结尾,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坐在海滩上,蔚蓝的大海汹涌澎湃。一对老夫妻一起回忆曾经美好,情不自禁地笑了又笑。此时妻子莫琳仿佛看到“多年前那个野性的、年轻的、像魔鬼一样起舞的男人,那个向她的每一根血管注入疯狂爱意的男人”,此刻的莫琳觉得哈罗德是对的,要一个人承受这一切,实在是太多了。
“我爱你,哈罗德·弗莱,”莫琳轻声地说,“那是你的功劳。”
哈罗德在童年时母亲离家出走,受尽旁人的冷眼和嘲笑,父亲自甘堕落,无数“阿姨”来到家里,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婚后自己的儿子抑郁自杀,从此和自己的妻子形同陌路,父亲彻底疯癫,母亲则仿佛永远消失……这些痛苦的经历仿佛一场场噩梦,时刻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痛苦不已、难以解脱。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走路,的确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是把一只脚不停地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当走出温暖的家庭,风餐露宿,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走路变得异常艰难。所幸的是,哈罗德通过艰辛的徒步完成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人内心最深切的渴望是被爱。没有爱的人生既没有意义,也索然乏味。我们小的时候,家长爱孩子的方式大都是指教、数落,甚至打骂。这当然是病态的,好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很快理解了父母的这种特殊的情感。如今在许多家庭里存在爱的误区。妻子把没完没了的唠叨当成了对丈夫的爱,全然不知道那个被你称为丈夫的男人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男人误将赚钱养家当成爱的全部,不管不问那个称为妻子的女人真正的需要的是什么。现实中许多人习惯了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对待亲人,完全不顾及亲人的内心感受。爱一条鱼,就给它蚯蚓吃。把你自己喜欢的烟酒给了鱼,鱼是不接受的,无论你多么诚恳,多么辛苦。爱,首先是理解,是接受。再就是为对方做对方需要的事情,是付出。前几年村子里有个媳妇照顾公婆口碑很好,而我见到的事实是,的确能照顾老人起居和吃饭,但在照料的同时伴随着的无休止的数落和轻蔑。我知道人老了,也就卑微了,比起那些没人料理生活起居的老人来说,这样的儿媳妇在农村算是好的。但是,老了假若如此,我相信很多人宁愿去死,因为他们把生命的尊严和质量看得更重。人和人对爱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有些人为了活着,可以无限度地卑微,苟活于世。有些人需要尊重,需要温情地陪伴,守望相助。爱,如走路一样,看似简单,做起来真的很艰难。
哈罗德徒步的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引来了很多人的参与。哈罗德一开始并不反感,同情这些形形色色的同行者,甚至处处迁就他们。最终哈罗德忍受不了他们,选择了继续一个人走。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罪自己受。人的一生很短暂,没有必要把不相干的人请进来。生命就像行驶的列车,随时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的人走近了你,嵌入你的生命,有的人与你擦肩而过,山水不相逢。缘聚缘散,人来人往,大概如此吧。然而,我们要明白,时间带不走真正的朋友,岁月留不住虚幻的拥有。解铃还须系铃人。心中的结,需要自我救赎。当然,救赎不一定非要长途跋涉地徒步,但一定要深刻地思考和反省。
作者蕾秋·乔伊斯用无比细腻的笔法讲述了一个很好的故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读者可以一层一层地靠近真实的自己。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八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十九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二十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荐,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罗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哈罗德开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标从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目的地变成了一个一定要到达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医生之后,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伤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体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达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之后,他才懂得给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馈赠,都需要勇气。那变得不那么畏首畏尾,不那么担惊受怕。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旅途中,决心的下达和抛弃身外之物和心里的杂念,轻装上阵,在进入这个状态之前,我们也深陷混沌中,是与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领悟,让自己变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都有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质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么短暂的一面之缘匆匆而过,还有些人会进入他的生活,能够陪伴他走过那么或长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可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比如小狗和凯特,我在看的过程中特别希望那只小狗能够陪着哈罗德一直到最后。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长的,哈罗德的旅途也是一样。应对庞大的朝圣者队伍已经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弃,他打电话给莫林,告诉莫林他想回家,他开始后悔了。莫林只是告诉他他不日便可以到达贝里克,并且给他预定了旅馆,让他好好休养。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顺了哈罗德的意,让他放弃,那么哈罗德会后悔一辈子。在最为难过的时候,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么的重要,那种支持并不是简单的顺从,而认真倾听,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两个人重新拼凑好那个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圣的道路上我想哈罗德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此。
最终哈罗德到了贝里克,也见到了奎尼,没有夹道欢迎的掌声,也没有五彩斑斓的鲜花,更没有鼓吹齐声的乐队,有的只是一个听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说话的奎尼和她见到哈罗德时留下的一滴眼泪。哈罗德在经历骄阳,脚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独黑夜、、、、、之后做到了;奎尼坚守着最后一丝气息,无法进食,临窗而卧,任凭肿瘤生长遮住半张脸庞,就这样过了87天,他等到了哈罗德。他们都是成功的,哈罗德的不懈,奎尼的坚持,彼此之间的信任,为这一伟大的朝圣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如弗朗西斯所说的: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少点理性,多点信念,听起来是很浪漫飘渺的事,但伟大的事业往往是强大的信念支撑起来的。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越努力越幸运!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二十一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篇二十二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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