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毕业论文(模板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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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毕业论文(模板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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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一

督促助残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主机制,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帮助助残社会组织加大员工的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畅通员工职称评定渠道,不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助残社会组织专家人才库和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为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协商民主机制建设,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政议政,提高其对残疾人公共事务的参与度。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二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支柱作用的中小企业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然而现实中的有些管理政策,尤其是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已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甚至影响着其发展。因此,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的重要性入手,阐述我国现行财政税收制度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提出改变现状的对策,旨在加快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促进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

关键词:财政税收;中小企业;扶持作用

一、财oshancao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扶持作用的重要性

财政税收制度的变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深远,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的命运。对中小企业而言,财政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直接促进或抑制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扶持作用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1.影响和改变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

2.引导中小企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3.促进中小企业优化其经营模式。

二、我国现行财政税收制度不太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1.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目标起点不高,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

现行的税收政策是社会政策工具之一、是用来解决某些社会问题的手段。对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因而它更侧重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却忽视了对其核心竞争力的扶持,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却是中小企业生存、长期发展的首要问题,是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所以说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不够。

2.现行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不利于实现公平税负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为零散,多分散在各个税种的实施细则中,多以补充规定、通知的形式公布,并且税收政策的调整也比较频繁,这种做法虽然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但却说明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稳定性,降低了税收优惠的透明度,不便于实际操作,因而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不利于实现公平竞争,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3.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单一、导向不明,不利于中小企业长期发展

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单一,仅局限于税率优惠、直接减免等直接优惠方式,而像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专项费用扣除、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较少。这样做不利于鼓励中小企业者对经营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基础性投资。现行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还缺乏降低投资风险、鼓励技术创新、资金筹集、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此外,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也不明朗,不利于中小企业资金流向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不利于调整和优化国家产业的结构。

三、大力推进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1.尽快健全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对于不同的企业我们应该建立不同的税收政策,尤其针对中小企业,应该尽快制定能够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弥补现行财政税收政策不健全的方面。同时建立起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的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奖励政策,以保证中小企业能够稳定、持续发展。此外,还要提高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立法层次,以法律的形式维护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

2.积极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内容,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在健全财政税收政策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全面考虑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尽力全面地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的内容,把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内容落到实处。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省市也积极落实并制定出适合本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政府性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等,这些都足以显示出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通过税收制度的创新,使国家的扶持作用变成了“真金白银”,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调动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大力宣传、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针对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好政策的落实要阳光操作,因此税务部门正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优惠政策宣传到户,同时提高整个社会的认知度;优化中小企业纳税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对一”的服务,积极协助中小企业纳税申报;建立培训制度,既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也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等,通过这些改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透明度,利于实现公平税负,并起到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作用。

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不断完善设计、降低税率以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我国新所得税法规定税率调整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纳税额低于3万元的小微企业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征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定为15%。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改善了原有单一高税率模式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针对中小型企业发挥了较强的政策效应,扶持了中小型企业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又占有极大的比例,对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着巨大贡献。因此,加快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不仅会对中小企业有很大的扶持作用,还能够促进税收公平,从而加快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武玉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2]邓颖。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财政对策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三

摘要税收是企业的收益在企业与国家之间进行分配的结果,纳税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本文将阐述税收筹划的含义,并基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阐述税收筹划工作的新趋势。

关键词税收筹划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办法

税收筹划,又叫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遵守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总结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首先企业可以在投资过程中应用税收筹划。例如,在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扶持的行业或者区域,为了促进投资,在这些行业或地区税负相对较低,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企业也可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其次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例如,总所周知的两种筹资方式,股本筹资和债务筹资,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再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这是纳税筹划的重点。例如,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可通过进货渠道和进货时间等进行,销售商品方面可采取折旧销售、现金折扣、销售这让的方式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在会计核算上,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薪酬激励机制中,企业多利用奖金和员工福利进行税务筹划。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避税途径的差异

我国颁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一般企业的主要非流转税种,所得税部分是企业合理避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透彻研究新的所得税法是企业必须完成的功课,也是制定完备的避税计划的关键。对比新旧所得税法,对企业合理避税有明显影响的差异性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公平竞争

新税法为实现公平竞争的目的,取消了颁布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及税收待遇统一起来,这使得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达到避税目的的行为失去了效果。

2.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有的部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很多企业在过去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以用这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新税法下这些都已失效。

3.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报税时需要附送关联业务报告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别设立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其中规定企业在报税时,还需要报送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的报告,同时,税务机关也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这使得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也无法实现了。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四

试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实现的途径现行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通过多年的征管工作实践和积极探索,效能逐步显现。它促进了税收征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存在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管理缺位、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不尽如人意等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特别是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税收征管的经济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轮征管改革目标。从改革目标可以看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构建这一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

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四、重组征管业务流程。信息化要求对征管业务的处理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信息流的管理为核心,因此,必须依据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流来重组征管业务流程。信息化条件下的征管业务,可大致划分为税源监控(包括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税款核定、信息采集和资料管理等)、税款征收(包括申报征收、审核评税、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等)、税务稽查(包括稽查选案管理、检查管理、审理管理和执行管理)、税收法制(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当前首先应当加强税源监控工作,税源监控是税务机关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的综合性工作,是征管能力与质量的集中体现,是税务部门获取税收征管信息资料的主要来源;税源监控的重点是有效的税源户籍管理、财务核算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流转额的控管等。应按照加强税源监控的要求,对税收征管业务进行重组,重组的重点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基层征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明确税务机构内部各专业分工及其联系与制约,实现上级机关对基层工作的全面的、及时的监督和管理。在业务重组的实施上,要以流程管理的思想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程序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征管信息系统相配套的业务流程,使之适应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税务机关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都要主动调整不适应现代化管理的单项制度和内部规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规范信息数据的采集、传递、存储、加工和利用,建立标准、规范、真实、有效的信息数据库,最大限度地发挥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递效能,确保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顺畅运行。

五、规范纳税服务。规范的纳税服务是指作为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纳税人依法自觉纳税的基础性工作,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之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应包括税收政策宣传送达、咨询培训辅导、税务登记、表票供应、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等项涉税服务工作。为此,必须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包括首问责任、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贴近式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设立服务热线,建立税务机关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请税务登记、申领发票、下载表格,以及网上咨询、网上投诉举报、网上获取税务信息及政策法规等服务。同时,要加快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各种电子与网络服务的进程,积极推行申报、缴款的网络化、电子化,通过推行银行网点报税、网上报税、电话报税和邮寄申报等多种申报纳税方式,实现固定个体工商户委托银行网点代收税款,其他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纳税款,以及电话申报纳税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延伸为纳税人服务的领域,拓宽为纳税人服务的空间,方便纳税人。在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务和纳税服务的同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即根据纳税人2年或3年的税务登记办理情况、发票领用和保管情况、申报纳税情况、税务检查记录,参考纳税人的工商、银行、社保等的综合情况,评定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动态管理,为信誉好的纳税人提供优先服务,强化对纳税信誉差的纳税人的管理。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五

在我国经济运行体系里,财税收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稳定的财税收入,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繁荣稳定。政府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依靠财政税收政策获取的,只有在经济发展中不断的完善财政税收方面的体制,才能保证政府的有效运转。在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主要依靠财政税收体制来进行,在我国目前经济飞速发展的条件下,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趋势。

2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

2.1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政府政策的实施。

财政税收是我国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对于我国政府各项行政措施的执行和经济方面的政策有着很大的影响。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于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于政府行政政策影响最大的一个体现就是改变了国库的支付方式。原来的国库支付方式往往实施分散式的支付模式,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后,则采用集中化的财政支付模式。这种支付模式对于我国国家财政措施有着很大的积极影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往往在集中支付模式的引导下,采取透明化的采购方式,实现了采购过程的简约化,提升了政府的采购效率。其次,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于我国政府的财政绩效考核政策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2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繁荣稳定。

我国财政体制的完善,对于我国社会的建设也有着很积极的意义。财税体制的改革,加大了我国的财政方面的收入,使得政府加强了对于社会的财政投入力度。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间接的促进了我国社会保证制度的完善,也促进了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更促进了文化体育事业的兴盛。国家有了强大的财政收入作为基础,就可以一心一意进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从而加快我国各项建设的步伐。财政收入的增加,也可以增加我国政府对于农村的扶持力度。不仅从农业生产上对农民进行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补贴,还可以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

2.3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我国预算制度的改革。

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预算制度的完善。只有在进行经济建设时实现收支方面的平衡,才能有效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实施完善的财政预算制度。这就需要对目前的财政预算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于我国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我国财政预算工作提升到了一定的水平,就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政府也相应的增加了对于经济市场宏观调控的能力。

3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出现的问题。

3.1我国财政税收的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缺陷。

财政税收制度的完善,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我国的财政预算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从总体实施的效果上来看,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区的财政收支情况有着过于集中的缺点。这种情况就导致了我国财税制度不能有效的得到落实,那么中央的财政支出就不能进行一定的全面分配。地方财政措施的干扰,对于中央的财政政策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预算方面存在的不足,影响着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3.2我国财政税收的转移支付缺乏规范。

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以分税制的形式来进行。分税制的出台可以对地方经济之间的差异进行一定的平衡,在分税制的前提下,纳税个人或者单位也可以进行一定的转移支付。但是,在当前的分税制的转移支付中,往往存在资金贪污、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降低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转移支付的规范性。我国地方财政机构在具体的运作环节中,往往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行为,导致决算时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漏损等财政问题。这种转移支付的环节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降低了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对于经济差异的平衡力度,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3.3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乱收费现象。

我国的财政税收是政府的主要来源,但是,在一些基层部门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乱收费现象。政府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整改措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并实施了一定的清费措施,还取消了一些农村偏远地区的不合理税收项目。但是,由于财政税收体制的落后,导致我国的财政税收机构存在尾大不掉的状况,这就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政策顺利的执行,对于中央正规资金的收取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有的政府部门在进行机构整理的过程中,反复进行机构的合并和精简,使得部分财政管理人员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

4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创新措施。

4.1完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的预算体制。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离不开财税的预算体制的完善。在具体的改革措施中,我们需要将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和财政预算的执行工作进行一定的分离。在预算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短期预算和长期预算有一定的合理规划,并将短期的财政预算具体化。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前提下,逐渐的扩大预算工作的范围,对预算工作实施严格的管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工作做到合理的规划。只有做好预算规划工作,才能打好财政体制的改革的基础。

4.2加强对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

除了要加强政府财政机构方面改革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地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财政税收工作与广大群众的经济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就必须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只有使纳税人充分的理解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内容,才能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对于财政税收人员也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培训,加强他们对于工作的责任心,明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4.3建立健全我国的分级财政结构体系。

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主要依靠国税和地税两大职能机构来具体执行。财政税收体系中的国税机构代表中央政府,而地税机构则代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在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独立财政权力;另一方面又要做好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的平衡工作。只有健全我国的分级财政结构体系,才能在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基础上,促进地方经济的稳定有序发展。在这个财政结构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对两者的工作范围进行一定的明确和划分,从而减少不同财政机构上的业务竞争。

5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渐转变,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也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只有立足实际,循序渐进,才可以从根本上促进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从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六

企业会计治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针对本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范围、治理要求和职员素质设计和实施的、用于指导、规范会计工作的制度体系。在会计治理制度中,应该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一)会计机构设置。

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机构是改进会计工作、进步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环节。一个高质量的会计机构,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目标一致,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条件下,围绕企业主要经营目标设置会计机构,避免由于工作目标的差异出现相互掣肘的现象。第二,机构内各部分之间步骤协调,实现总体效率最高。第三,机构内部各个环节职责明确,实现业务分工在范围上的周延性和在操纵步骤上的独立性。

(二)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职能部分、各有关职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治理制度。为了进步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需要保证会计信息输进、处理和输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有必要在会计治理制度中引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的方法和程序主要包括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业绩报告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在会计治理制度中包含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将上述内部控制方法和程序恰当地设置在会计组织机构中,会计核算报告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中,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使会计治理制度真正成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三)会计职员治理。

1.会计业务和会计理论的继续教育。

从目前情况看,会计职员的职称考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并且成为企业聘任会计工作职员的主要依据。因此,企业对会计职员的治理应该将重点放在考试后的继续教育上。要通过有关治理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使会计职员感受到增强业务能力的紧迫性,同时又为其创造进步业务水平的机会。

2.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进步和完善。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工作职员在办理会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意识、规范和行为的总和。会计职业道德是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和发展起来的,它反映了会计工作中带有规律性和共性的东西,是各行业会计所公认和遵守的。由于职业道德大多要通过会计职员的自觉履行来体现,而很少靠强制规范来实现,所以为了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发扬和推广,应该在设置会计治理制度时,特别鼓励和提倡会计职业道德,并辅之以必要的奖励措施。

二、会计信息系统。

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会计信息流程等几个要素的设置和这几个要素之间的有机配合。

所谓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的选择和确定通常决定于企业所在行业的惯例以及治理职员和会计职员对影响经营业务的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估计。会计信息指标体系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提供的一整套数据,其中包括说明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指标,也可以包括反映企业现行状态和预计未来发展趋势的指标。一般地说,企业的经营业务越复杂、治理中需要会计提供的信息支持越多,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中包含的信息种类和数目就越多。会计信息质量指标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和明晰性。这些规定都是定性标准,而在企业的实际操纵中,需要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将其加以量化,以便于执行和操纵。会计信息流程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分类、汇总、呈报的步骤和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汇总,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编制的步骤和方法。这个流程就是按照会计信息指标体系将原始会计信息分类拖进会计信息系统,按照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按照会计信息质量指标的要求进行报告的全过程。因此,信息流程的设置,实际上是将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融会贯通,付诸实践的过程。

在设置会计信息系统时必须解决一些题目。例如在设置会计信息指标体系时,需要了解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相应地需要设置什么会计指标。在制定会计政策时,应该根据确定的会计指标体系来选择会计方法。例如,为了提供有关资产耗损情况的信息,需要提供按照采用历史本钱计量的资产信息;为了提供有关商品定价决策的信息,应该采用公允价格计量的本钱信息。在确定会计信息质量指标时,需要在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进行权衡,要根据主要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的价值取向来确定衡量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

三、会计监视机制。

监视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做,这是会计监视机制要解决的题目。由于目前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得会计职员代表以国家为主的所有者行使对会计事务的监视陷进了困境。笔者以为,应该采取会计核算与监视职能分离的体制来解决这个题目。企业内部的会计仅负责运行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信息,内部监视职能由内部审计部分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则由外部独立审计机构来评价和确认。这种思路的出发点是将企业会计职员从双重身份的尴尬境地解脱出来。企业会计职员对企业的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用于说明受托人经营业绩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如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歪曲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中介机构认定。与此同时,企业的会计职员和企业治理职员共同对会计信息失真承担有关责任。

四、治理制度、信息系统、监视机制之间的关系。

会计治理制度、会计信息系统和会计监视机制三个要素共同构成企业会计模式。在这三个要素中,会计治理制度是开展会计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工作运行的客体,会计监视机制是进步会计工作质量的保证条件。会计治理制度和会计监视机制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系统高效率和高水平运行而设置的,应该随着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而调整。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七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一片凄风苦雨中,中国经济依然特立独行,甚至不乏亮色――较高的增长速度和较强的政府财力即为显著特点。2013年我国财政收入达到13万亿元,同比增长10.1%,人均贡献度为1万元。比起一些在财政预算出现巨额赤字、政府部门都面临着关门困境的发达国家来,我国财政收入可圈可点。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过去10多年中,我国财政收入和国民人均收入的比例非常接近,说明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实现了超额分配,这种情况长期持续,显然不利于改善百姓的收入水平,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还将任重而道远。

进入“十三五”计划时期,我国财政税收收入增长呈稳中趋缓态势,进一步向“新常态”转换,表现为税收增速显著放缓。税收结构明显转变,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并对税收产生持续性影响。在新的转换过程中,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与财政税收安排还尚未有效地衔接,税收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比较明显。比如间接税比重依然较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仍有待完善,资源税难以发挥要素优化配置的作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因此,要进一步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认真协调好经济增长与组织收入之间的关系,严格依法纳税,从而实现税收和经济双转型的良性互动。

一、近年来我国财政税收所面临的新问题。

1.各级财政投入在“精、准、实”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长期以来,我国税收来源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其他几个主要的间接税种,其所占比重一直比较高,以2014年为例,我国1―9月间接税达到全部税收的59%,相对于以直接税收为主要复合税制体系的发达国家来说要高出许多。一般而言,间接税的比重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政府政策的精准性,尤其是由于其累退性比较强会加重服务消费支出与购买商品的税负,给中低收入人群造成更多的生活压力,对进一步增加消费以及维护社会公平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2.财税收入增幅放缓,而非税收入大幅攀升,这种背离呼唤政府部门应以更大力度加快自身转型和改革。因此,应努力破解并逐步消除阻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失衡的制度约束。目前,由于经济新常态所面临的困难倒逼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加快。一方面是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另一方面是找准目标推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包括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大范围的减税等。虽然国家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取消了数百项部门规费,并且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要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尚需做出更大的努力。

3.税收设计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我国,财产税与个人所得税为税收收入的重要支撑税种,承担着缓解各种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以及在增量与存量上调节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作用。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看,由于职工、居民工资收入、财产收入以及其他各种收入的增加,我国财产类税收与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但是从宏观上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个人所得税收入、财产类税收在全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够大,比重依然比较低。其次,2011年以后个人所得税中对工资薪金扣除标准、税率一直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及时调整;再加上在具体的实际征管工作中,除了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人群进行征缴,导致工薪阶层成为依法纳税的主体。有数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薪阶层所占比重达到了66.4%,加大了税收的不公平。第三,税制设计上的漏洞导致诸多环节所受到的非议比较多,例如在房产购买、持有、出售以及赠与、继承等多个环节都有明显的缺失与问题,从而使其难以在调节与减少财产性收入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在税制设计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4.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中一些税种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国治理环境污染成为重中之重。但是,在一些地方仍然还是以gdp论英雄,在发展上采取粗放型、高能耗模式,结果导致污染严重,治理困难。随着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加大,低碳、节能、减排、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国上下共同关注的话题。但是涵盖了煤炭、天然气、石油等矿产资源的资源税仍然难当重任,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征收范围偏窄。以2014年为例,1―9月资源税仅为总税收中的1.8%,难以发挥优化配置的作用,也无法反映在资源开采中所消耗的综合成本。

5.中央与地方在财力、事权等方面存在着矛盾。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2014年达到了53%。但是,由于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比较大,2014年所占比例已经达到84%,因此出现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事权不对等的状况,一方面是中央财政相对宽裕,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比较偏紧。同时由于主体支柱产业低迷,发展放缓,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征收过头税、乱收费现象。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呈现的新亮点。

我们知道,财税收入应能正确反映经济的发展状况,如果税收增长长期数倍于经济增长,这种背离不可持续。目前,由于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下滑等原因,在一些地方税收增幅回落了,非税收入又快速拉起,这很容易进一步扭曲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在转型发展的十字路口,我们要适当地换挡减速,设定一个安全的半径,以平稳的速度,平衡的节奏和技巧,谨慎前行,阶段性地放缓些发展速度,进一步追求有效率、有质量、更安全、更真实的增长。而如果持续开快车,在弯道换挡时依然追求“惯性超车”,以赶超式思维推进,呈现急转变状态,矛盾就会更加凸显,阵痛就会更强烈,风险就会更大。1.新常态――税收进入增速已经呈现稳中趋缓态势。以2014年为例,1至9月份,全国税收为97199.24亿元,虽然相比2013年同期高出0.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了7.7%,但是比2014年年初增幅明显回落。之所以出现回落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增长新常态已形成,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相关指标如进口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以及社会消费总额增速都出现了下降的态势,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8.5%,进口总值为3.3%,都呈现出近年来的低位水平,进一步影响了以全国财政税收收入。从纵向来看,过去10多年来,我国财政税收一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发展态势,平均增速达到18.8%。就以世界金融危机最严重的2009年为例,我国税收都达到了10.1%的增速。税收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牵一发动全身。党和政府已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确定在7%左右,充分说明我们必须正确面对新形势,及时调整发展理念,加强科学引导,认真研究所面临的各种难题。

2.新特点――我国财政税收的收入结构出现了几个特点:(1)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比重进一步攀升,西部和中部地区出现下降态势。其中,2014年1至9月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增长为8.3%,西部地区为6.2%,中部地区为6.7%。(2)第三产业税收比重呈现上升态势,第二产业呈现下滑态势,第三产业在2014年前9个月比第二产业高出4.8%,税收比重比第二产业高出8.7%。(3)一直在我国财政税收中比重较大的传统制造业与资源型行业明显下滑,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却呈现出上升趋势,其中通信、计算机、电气机械以及相关电子设备制造业、器材制造业税收增幅比较大。(4)建筑业、房地产业受需求不振、市场低迷的影响,导致其在税收中所占比重下降明显,2014年1至9月,税收仅仅增加了7.2和9.5个百分点。

3.新气象――我国财政税收结构在转型升级中的变化充分表明,一方面,一些地区和传统的行业由于经济新常态的出现,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必须痛定思痛,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改变过去那种拼资源、拼能耗、靠粗放式经营就可以取得高额回报的发展思路;另一方面,以阿里巴巴和京东为代表的网络购物平台、电子商务以及电子通信业、“互联网+”等新型服务业以其强劲的发展态势,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业增值税、营业税的快速增长,同时与汽车业相关的各种税收也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长期发展来看,我国第三产业一定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引领我国财政税收稳定增长的“尖兵”。因此,要做好顶层设计,紧紧抓住深化企业改革、转型、优化、升级的历史机遇,科学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推动我国财政税收结构由过去主要依靠第一产业向主要依靠第三产业的“新常态”转变,构建财政收入长远的良性、健康、绿色发展之路。

4.新思路――稳中有为、逆势而上地开展财税体制的结构性调整。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财税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接好“地气”,强化减税力度,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把握主动权,积极引导各行业、各系统减压放权。其一,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其二,进一步扩大“营改税”的范围;其三,进一步减轻农村金融税负;其四,进一步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其五,进一步“减压增劲”,对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等进行结构性减税。一系列的“组合拳”对练内功、促转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前9个月,信息技术、软件等多个行业都得到了两位数增长。

5.新理念――把gdp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从全国整体来看,缓中趋稳;从局部地区来看,发展不一,个别地方还存在着“旧的停了,新的没上”的问题。我国结构性减税是在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前提下推进的,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中央的钱划到省里,省里的钱划到县里,都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审计,决不能像过去的一些项目“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没有落到实处,要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因此,只要是没有达到财政预算设计要求的,具备了开工条件还在一拖再拖的,无论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哪一个部门,都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这是财政税收部门的底线意识,也是每一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

三、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的对策。

众所周知,税收收入是支撑财政收入的主要力量,但是必须看到,我国财政收入两位数的高速增长时代已成为过去。2015年前9个月,我国税收收入达到78793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4.5%,这一数字是2010年以来同期的最低水平。对于前些年财税收入高速增长时期所产生的大量的地方债务,政府是必须按时偿还的。目前大都如今已经进入了偿债高峰,这无疑会给税收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经济结构性调整,给我国财政税收增长、提高税收工作的整体水平带来了更加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税收的长期可持续增长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要进一步协调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与安排税收目标之间的关系,实现税收结构的优化,保证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财政政策的“逆周期”。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发挥逆周期调节的作用,突出财政政策的实施重点,加大税收改革力度,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因此,各级政府、税务部门要将税收作为“逆周期”的切入点,做好加减法,“好钢用在刀刃上”。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把握“度”,随时进行调整,确保“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2.要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投入在专项资金投入的“精、准、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服务要接好地气,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对近年来我国财政各项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采取重点跟踪,全面审核,逐一兑现。认真做好效益评价,效果好的,要发挥“蝴蝶效应”,在全国推广;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调整,尽快完善;对效果出现负面效应的,一定要组织相关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避免出现更大的失误。同时,要进一步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改革的红利。3.要进一步落实税收改革和税收优惠,加快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当前,“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稳定”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因此,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先把不合理的财政收入结构扭转过来,非税收入过高的增幅和较大的占比是不正常、也是不可持续的。我国的宏观总体税负水平毋庸置疑是偏高的。中国社科院的报告称,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达1/3,而美国、日本宏观税负分别为27.9%、28.3%。如果将各种名目的非税收入加总,则远远超过1/3。并且,较重的税率和名目繁多的非税并没有直接给民众以反哺和回报,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和繁琐复杂的多轨体制并行,造成相当多的非税收入成为部门巨大的资源,用来进行寻租和话语权的博弈。所以,必须纠正由于税负水平过高而影响经济转型与居民消费能力提升的负面效应。

4.要进一步坚持依法收税,积极维护企业的权益。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安排合理的税收任务,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搞“过头税”。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除税收以外的收入,还通过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形成相当可观的非税收入。但是,在开展这些工作的同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乱收费、收过头税问题,最近广为媒体和公众诟病的做馒头也要行政许可的新闻就是典型。因此,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改革创新、依法合规、总量控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谨言慎行,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企业隐形的负担,避免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雪上加霜”,全面解决税收结构性失衡。

四、持续发力,奋力攻坚――实现税收和经济双转型的良性互动。

心宁神静,方可致远。我们必须看到,在新的转换过程中,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与财政税收安排还尚未有效地衔接,税收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还比较明显。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特别是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民生问题需要尽快得到改善。因此,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该放的一定要放开,该简化的一定要简化,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细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与落实方案,“精、准、稳”地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努力协调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与安排税收目标之间的关系,突出抓好工业运行、居民增收、扩大消费等热点问题,不断提升我国财政税收的整体水平。

笔者相信,只要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精神,持续发力,奋力攻坚,出实招,办实事,使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成效,就一定能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八

[观点概要]风险投资是一个比较幼稚的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而有必要对其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扶持的措拖是完善税收政策,改革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使我国的税收制度更力,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

风险投资是指在高风险的情况下,向处于起步阶段或发展初期、具有市场前景和风险的高科技项目进行的投资,是一种高风险和高收益的长期投资,它不需要任何资本抵押和担保,一般通过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获得回报。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在拓展融资渠道、克服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障碍、加快高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持体系。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为了提高我国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体系在我国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探讨如何对我国风险投资进行扶持。

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中央在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科技工业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同年初,选择以深圳为代表的华南地域四个经济特区作为第一批研究风险投资可行性的调研地。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一一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1987年全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基金在深圳成立。

90年代后期,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一批超大规模的风险投资基金开始形成。例如,经过近一年的调查与研究,中国国家科技部、深圳市科技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国情证券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于1912月决定成立“深圳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规模为10亿元。再如10月28曰由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创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至底,全国规模超过1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超过30个。

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也开始进入我国,例如,中外合资的“北京太平洋优联风险技术创业有限公司(bptv)”,它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所属的美国太平洋技术风险基金会与北京市优联科技发展公司共同创办的。该公司拥有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总额达3000万美元。与此同时,我国一些企业也开始积极地引进外资,例如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初是在吸引500万港币种子贷金的基础上创立的,它经过长期准备与精心挑选,终于得到美洲银行罗世公司、华登国际投资集团、艾芬豪国际集团等三家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650万美元新投资。

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只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始阶段,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发展中还存在大量的问题,其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

1、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不足。据统计,1990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资金总额为1257.3亿元,而实际仅投入资金188.49亿元,存在1068.8亿元的缺口。

2、风险投资主体单一。目前,我国许多风险投资总会看到政府的身影,主角大多是政府,或者是带有很明显的行政色彩。

3、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搞风险投资既要有经验丰富的风险资本家,又要有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管理能力的风险企业家或创业家。而我国这方面的人才还是比较匮泛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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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九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企业有效税务筹划。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可扣除;亏损单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用人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

各级残联及所属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充分利用在残疾人服务领域的资源和专业优势,开展助残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智力引进、服务购买等工作,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将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强化评估、规范和监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各级残联、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及时沟通、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助残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本意见所称助残社会组织,是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增进残疾人福利、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宗旨,以开展残疾人所需的各项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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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一

时光荏苒,在西南财经大学三年的研究生生活即将结束,可以说充实的求学过程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刻。在论文即将付梓之际,我想对求学期间曾经给予我帮助和支持的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先,衷心感谢我的导师xxx副教授。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老师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从论文的选题、构思、修改到最后的定稿,每个环节都给予我细心地指导。自入学以来,xx老师广博的学识、创造性的学术思想都使我受益匪浅;她真诚的鼓励和鞭策使我不断成长和进步,将使我终身受益。

其次,我要感谢财税学院的所有老师,他们深厚的学术造诣,平易近人的教书育人风格,使我难以忘怀。各位老师在学习和生活中对我的关心帮助,令我的论文得以顺利完成。

最后,特别感谢我的父母和同学,在这么多年的求学生涯中,他们一直默默地为我付出,无怨无悔。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父母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同学们更是在我迷茫困惑时耐心的开导我,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我能够走到今天,以此文献给他们表达我难以言尽的感谢和祝福。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二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96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财社〔〕13号)的精神,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助残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试点经验,将适合由社会组织开展的残疾人服务工作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岗位等形式交由助残社会组织承担。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助残社会组织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标准规范、监管机制、绩效评价和保障措施等。各级残联、民政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不断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残疾人服务的目录,制定具备承接项目资质的助残社会组织的规范和标准,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提供服务平台和依据,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三

目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有许多,从而造成了概念上的混淆,但归纳起来,其内涵其实是大体相同的,通常是指介于政府与营利性企业之间,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单位,它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发展及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

2应从税法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界定。

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本身应该是出于税收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经济中的非营利部门是因税法而形成的。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还没有统一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这也就导致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税收政策在选择上呈现多样性、不确定性和不规范性。

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一词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内涵与外延。所以,国家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含义。从税法角度考虑,给予非营利组织以税收优惠政策,至少应当对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进行明确的界定。

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非营利性,二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特征是指非营利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但并不排除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益性特征是指非营利组织是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他们提供服务是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的。

只有真正从税法的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才会使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更加有针对性,从而也防止了税收政策被滥用。只有这样,非营利组织才有可能健康、快速地发展。

3应按行为而非主体标准制定税收政策。

针对非营利组织,单纯以“主体”为标准来确定税收优惠政策是不尽合理的。所谓主体标准也就是说,组织一旦通过了主体标准的认定,就自动获得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而不再具体区分其所从事的活动领域,进一步细化税收优惠政策。其实,不应该单以主体标准来进行判定,更多的是应该以主体所从事的活动领域为标准来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这样才能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平市场竞争秩序所造成的损害,从而也能促进市场中组织的发展。所以,对于非营利组织,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不能单凭组织的主体标准就盲目地给予其税收优惠待遇,而是视其行为,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上给予区别对待。

20世纪90年代初,非营利领域的知名学者塞拉蒙教授就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作出了这样的界定,他指出,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在于:“非营利”应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即非营利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组织的根本宗旨;二是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即非营利组织允许从事一定形式的经营活动赚取利润,只是赢余收入不能在成员间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三是不得将组织资产转为私人资产,即非营利组织的资产是属于社会的,不归任何个人所有。由这样的定义看来,非营利组织完全可以开展一定形式的经营性活动及产生利润,只要该活动遵循上述“非营利”的原则即可。

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项目对全球22个国家的统计结果显示,各国非营利部门的平均收入来源是:会费和其他商业收入占49%、公共拨款占40%、慈善捐赠占11%。调查结果也证实,商业收入是当代非营利组织不可缺少的资金来源之一。

近年来,由于市场驱动的作用,非营利组织介入营利领域,以商业收入来支持公益事业的做法日益普遍。这是因为,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单靠传统的资助模式已不足以维持非营利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它们必须自谋生路,全力寻求资金来源上的自给自足。在我国,慈善捐赠尚不盛行,政府投资能力也十分有限,那么,非营利组织介入营利领域的经济活动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发展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将更多地依赖服务收费和商业运作的收入。

目前,世界各国的非营利组织都在积极寻求通过商业化的渠道筹款,以维持组织的运作和提供服务,保证完成组织的社会使命。有调查显示,在相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中,能够较容易获得资助的总是那些筹资能力强、社会影响大并能使捐赠资金不断增值的非营利组织。正向弗斯顿伯格所说:“现代非营利机构必须是一个混合体:就其宗旨而言,它是一个传统的慈善机构;而在开辟财源方面,它是一个成功的商业组织。当这两种价值观在非营利组织内相互依存时,该组织才会充满活力。”

三、通过税收政策的合理制定规范非营利组织的活动。

由于非营利组织介入营利领域已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因此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都越来越重视对非营利组织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

具体来说,为确保非营利组织活动的公益性宗旨不偏离,防止税收的流失,相关的税收政策至少应该解决这样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2)对与组织宗旨相关的商业收入和无关商业收入应该怎样进行区分;。

(4)对经营收入的资金流向要怎样从税收上加以管理。

关于非营利组织从事商业性活动的税收政策制定其实是个难点。它既要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又要体现出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还要使政策的执行具有简易、经济的特点。目前,我国在税收立法上,显然还没有明确上述问题的做法,针对上面几个问题,可以借鉴一下国外的相关做法,并寻找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政策制定方法。

动是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的,而一旦超出这个比例,则要就其超额部分或者全部商业活动收入缴纳税款。与此同时,也应规定,非营利组织不得从事一些高风险的商业经营活动。这是从保障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安全的角度考虑的,虽然非营利组织可以在一定比例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但其毕竟与一般营利性企业有本质区别,所以必须对其可以从事的商业性经营领域也进行一个严格的限定。

在明确了上面的问题之后,再来看对于非营利组织进行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具体应该怎样对其征税’这也是税收政策制定上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也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规定。当前,国际上关于这一问题的做法,归纳起来,大概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对非营利组织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生成的利润实行全面征税制;第二类,对商业活动的所得全面免税,而不需考虑产生收入的活动是否与非营利目的相关。但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用于非营利目的;第三类,是只对与非营利目的无关的商业收入征税,也就是将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分为与免税目的相关而免税的收入以及与免税目的无关而征税的收入;第四类,非营利组织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收入有权享受低于企业所得税率的税收优惠。

上述几类税收规制方法其实是各有利弊的,比如,第一类做法,虽然确保了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防止了国家税收的流失,但它使非营利组织缺乏独立性和对外界变化的适应能力,抑制了组织规模的壮大。而第二类做法,与全面征税制相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但是对非营利组织所得全部免税很可能误导组织的投资选择,使大量资金流向营利领域,造成不公平竞争并助长逃税漏税的不良风气。后面两类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非营利组织因免税待遇而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及国家税收的流失,但是另一方面,它们也使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导致其在营利领域的创收很少。那么到底哪一种税收规制方法才是真正适应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的呢?一般而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非营利组织社会环境较好,筹资渠道较多,资金较充裕,非营利组织的规模和数量较大,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会对营利组织构成竞争上的威胁。反垄断、消除不平等竞争、维护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市场经济较发达国家政府首要的经济责任,因此,它们针对非营利组织,通常对其采取与普通营利组织一视同仁的税收政策。而在市场经济制度尚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社会环境较差,非营利组织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且非营利组织规模较小,参与竞争性商业行为对市场有效竞争的影响也比较小。因此,发展中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商业性活动应采取减免税的方法以支持其快速发展。鉴于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尚处于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全面的征税制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第一类做法,显然不利于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而与之对应的全面免税制,却有可能误导组织的投资选择,有可能致使组织的公益性宗旨的偏离。所以,就目前情况来看,能够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税收规制方法,应该是一种折衷的方法,应注意区别与非营利事业相关的商业活动和与非营利事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实行差别对待。比如,对非营利组织向全社会或特定群体提供服务的活动,给予免税待遇;对非营利组织与收益人之间虽然存在金钱或其他利益的给付现象,但收益人的给付与获得的利益无等价关系的活动,也可给予减免税;对非营利组织与收益人存在服务,买卖关系的活动,与组织公益性宗旨无关,视同普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征税。

最后,就是要如何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的问题,也就是怎样对非营利组织商业经营所得资金的使用进行限制。目前,为保证非营利组织的商业收入尽量用于公共目的,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限定非营利组织每年最低的公益性支出的比例,以保证资金尽可能地用于与其宗旨相关的活动。毕竟立法允许非营利组织从事经营性活动是为了使其具备为社会提供更多福利的能力,而不是使其财源丰厚,更不是让其利用减免税的特权进行投资经营,使个人受益。要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首先要做的是区分非营利组织支出的类别。按其性质,支出可以分为公益性支出和非公益性支出两大类。公益性支出是指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实现其社会公益宗旨而发生的各种资金支出;非公益性支出是其他方面发生的各种资金支出。根据非营利组织的目的和宗旨,公益性支出应当在非营利组织支出中占绝对大的比例,而非公益性支出则应当被限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之内。那么在税收政策的制定层面上,应该怎样来贯彻这一思想,使非营利组织最大限度地将资金用于为其公益性宗旨服务的活动上。其实从另一个层面看,也就是限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与其公益性目的不相关的渠道。那么从税收政策制定的角度考虑,是不是可以对非营利组织的非公益性支出征收一个“支出税”呢。这样使得组织的非公益性支出的成本加大,从而也就必然会降低这部分支出的比例。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构想,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其实还是会遇到很多困难的。比如,怎样正确划分公益性支出与非公益性支出;“支出税”具体的征收方法应该是怎样的,是全额征收还是对超额部分征收,具体的税率应该如何制定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合理性,都有可能会适得其反,抑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另外,限制非营利组织与关联性的营利单位进行关联交易以及限制非营利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等做法,也都能有效地控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

四、结语。

如何制定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政策,其实也就是如何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权衡的问题。相关政策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促进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同时,也绝不能以破坏市场的效率与公平为代价。当然,税收政策对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激励作用始终是有限的,非营利组织真正的发展壮大,关键还是在于自身服务能力的提升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相关的税收政策只是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一项措施,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是需要多方面的创新和努力的。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四

世界各国基本上制定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二是对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对于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单位与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当然,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范围与程度在不同的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在有些国家,组织的非营利宗旨是确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主要依据。例如,美国税法501(c)(3)规定,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的组织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一是该组织运作目标完全是为了从事慈善性、教育性、宗教性和科学性的事业,或者是为了达到该税法明文规定的其他目的;二是该组织的净收入不能用于使私人受惠;三是该组织所从事的主要活动不是为了影响立法,也不干预公开选举。在有些国家,只有某些类型的非营利组织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例如,英联邦国家,只有纯粹从事慈善活动的组织才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通常,为公共利益目的组织或者那些对全民健康和社会福利来说至关重要的组织,在各个国家都享受到最优惠的税收待遇。

我国的法规政策中,也有一些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及个人依照该法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国家税务总局194月印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些收入项目免征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7月发布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月发布的《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分别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了相应规定。

尽管我国的税收政策中已经有了一些与非营利组织税收有关的政策,为了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

(一)从税法的角度界定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一词当前并无明确的内涵与外延。有人建议,国家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非营利组织,这无疑是一个有益的建议。我们认为,给予非营利组织以税收优惠,至少应当从税法的角度对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进行界定。

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非营利性,二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特征是指非营利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不向他们的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公益性特征是指非营利组织是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他们提供服务是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

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以保证组织的非营利性与公益性。其设立条件至少应当包括:符合非营利性与公益性的组织章程,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权力机构的设置和结构以及执行决策的程序;一定数量的运转资金;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必须经过有关机关的审批。审批机关必须对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组织进行定期的检查审核,以确认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与公益性,对于不符合非营利性与公益性的`应当坚决撤销审批,防止一些单位假借非营利组织的名义从事营利活动。

(二)对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免征所得税、营业税与增值税。

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运行规范的非营利组织,为促进其持续发展,应当给予免征所得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为了使非营利组织获取更多的资金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应当允许非营利组织在一定的范围内从事与非营利事业并不相关的经营活动,只要这些经营活动的所得不是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且这些经营活动所得将用于拓展非营利事业。因此,免征所得税的优惠不仅仅包括对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活动所得免税,也应当包括对非营利组织的其他所得免税;免征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优惠不仅仅包括对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业务免税,也应当包括对非营利组织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免税。

(三)对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的非公益性支出征收支出税。

非营利组织的支出分为公益性支出与非公益性支出。公益性支出是指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实现其社会公益使命而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非公益性支出是其他方面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公益性支出应当在非营利组织支出中占绝对大的比率,而非公益性支出则应当被限制在一定的比率内。

为了促进非营利组织最大限度地实现其为公益服务的社会使命,将收入与所得尽可能多地用于为公益服务,应当对非营利组织的非公益性支出征收支出税。当然,这需要制定政策以正确划分公益性支出与非公益性支出。(四)对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单位与个人给予所得税优惠为了鼓励社会各界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促进非营利组织更好地实现为公益服务的社会使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向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捐赠时,应当给予其所得税优惠,即允许捐赠人交纳所得税时按照一定标准将捐赠款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只要接受捐赠的非营利组织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且运行规范,即非营利组织经过审批具有税收优惠主体资格,就应当对捐赠人的捐赠给予所得税优惠。如果接受捐赠的组织不是具有税收优惠主体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则不能对捐赠人的捐赠给予所得税优惠。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五

研究生生涯的结束也意味着我在学校求学生涯的结束,一路走来我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和帮助,借此论文完成之际我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首先我要向我的导师xxx老师致以最深的谢意。

在论文的整个写作过程中,从论文选题的斟酌、论文框架的构建以及成文的审阅、修改等环节,无不倾注着xx老师的心血。每次修改,大到文章结构,小到错别字、标点符号,xx老师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xx老师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将时刻鞭策我,使我一生受益。不仅如此,在生活上,xx老师也经常给予我开导和关心。在硕士研究生生涯即将结束之际,我衷心地感谢xx老师给予我的关怀和帮助,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学生必将牢记您的寄托,不辜负您的期望。

我还要感谢学院所有曾经教导过以及给予过我支持和帮助的老师们,他们孜孜不倦的学术精神、形象生动的讲课风格、乐观阔达的人生态度都将让我受益终生。特别是xxx老师,在论文开题的选择以及后续的资料搜集和整理中都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再次衷心地感谢他的'帮助。深深感谢我的家人,他们无私的关怀和殷切的。期望,给予了我不断进步和强大的精神动力。正是他们的支持与鼓励,才让我不断前进,不断收获。

感谢我的同学,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他们曾给予我很大的帮助。三年的同窗生活,他们已成为我的良师益友,从他们身上我收获了很多。

感谢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审稿和参加论文答辩的专家学者,感谢你们对本文的意见和建议,使我能够更快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最后,感谢西南财经大学的图书馆,里面宝贵的学术资源为我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六

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就能分清层次,明确重点,周密地谋篇布局,使总论点和分论点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能够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组织、利用资料,决定取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料的作用。

1.标题式写法。

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

2.句子式写法。

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编写提纲的步骤。

编写提纲的步骤可以是这样: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序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七

这篇论文得以顺利完成,我需要感谢许多在我研究生学习期间以及在我写作过程中给过我启迪和帮助的人。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xxx副教授。xx老师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孜孜不倦的学术精神,鞭策我在学业上不断奋进,激励我不断勇攀科学研究的.高峰。

在生活中,xx老师经常教诲我如何做人做事,帮助我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没有他的指导我也无法完成我的论文写作。其次,我要感谢在我研究生阶段教给我知识以及给了我人生启迪的各位老师,包括: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等。

感谢他们教给我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非常宝贵的人生道理。最后,我要感谢在本文研究领域做出贡献的学者们,正因为借鉴了你们的研究成果,才能使我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一个明确的思路。感谢所有给予我帮助的人,你们的关爱和帮助我将永远铭记。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八

体育教学是一个有目的有组织的教学过程。

其特点是在教师的指导和学生的参与下,通过身体活动与思维活动的紧密结合,来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以达到增强体质的目的。

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还能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因此,在体育教学中,同样需要做到教书育人。

要达到这个目的,教师在体育教学中就必须将学生的一切行为置于规范的制约之下,使学生乐意接受并自觉服从规范,让他们在严肃、公正、平等的竞技条件下,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集体主义精神。

(一)体育教学是以“练”为主。

这种“练”有个人与个人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练习,行为关系复杂而频繁,思想与身体活动十分活跃。

比如在排球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更快更好地掌握排球的“传”、“垫”、“发”三大基本技术,教师除了讲解基本技术原理和练习方法以外,采用最多的是练习方法,即组织同学互相对传、对垫、对发。

在练习的初级阶段,由于基本技能掌握不好,会出现过多的失误。

对此,教师就要让同学们在练习中体会相互协作、尊重对方的重要性,使他们自觉地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在协作中以别人之长补己之短,从而提高自己的技能。

(二)体育运动是激烈的对抗运动。

这种对抗既是技术的、战术的,也是心理的。

如前不久在我国举行的第43届世乒赛中,运动员之间的竞争是相当激烈的。

我国运动员经过奋力拼搏,不负重望,终于夺得了全部项目的冠军。

这说明,我国运动员除了在技术、战术上胜人一筹外,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良好的稳定心理素质、拼搏精神和顽强意志也是至关重要的。

如:女子单打冠军争夺战中,邓亚萍对乔红的第五届(决胜局)比赛中,乔红以12比20落后,但乔红毫不手软,韧劲十足,连赶4分,使比分追到了16比20。

虽然最后乔红负于邓亚萍,但她这种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到最后也不松懈的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我们树立了极好的榜样。

因此,在体育教学中,我们要求学生不论能力大小都要积极地去“参与”去“竞争”。

在参与和竞赛中,培养学生不怕困难,不畏强手,敢于竞争的斗志;让学生在竞争中品尝胜利的喜悦和失败的懊丧,以便锻炼和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使他们具有无高不攀,无坚不摧,胜不骄、败不馁、坚韧不拔,敢于开拓进取的良好心态。

(三)体育教学是一项集体活动。

我们应当根据这个特点,在体育教学中强化学生的集体观念、国家观念,培养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思想品德。

在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中为国争光的典型人物不胜枚举。

例如为祖国获得第一个世界乒乓球冠军的容国团,于1957年从香港回到内地,1959年他在第25届世乒赛中荣获男子单打冠军,为祖国争得了荣誉。

又例如世界闻名的我国女排名将郎平,为了发展我国的女排事业,毅然放弃了在国外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的优厚待遇,回国出任中国女排主教练,其月收入只有562.6元,约合71美元。

她视国家利益和荣誉高于一切,不顾回国执教风险大,压力大,工作辛苦,克服了同丈夫女儿两地分居的种种困难。

她这些表现就是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

我们还有数以千计的运动员,为了祖国的荣誉,克服伤病的困扰,冲破重重障碍,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自我,为国争光。

他们顽强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激励着我们每个人。

在体育教学中,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典型事例,去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信心,进而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二、体育教学的全过程都可以与德育教育密切结合起来。

一般说来,体育课是由开始阶段,准备阶段,基本内容教学阶段和结束阶段四个部分组成。

德育内容可以说渗透在体育课的每个阶段。

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就应该将德育教育的内容纳入计划之内,利用体育课的特殊形式,将德育教育与体育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地做到教书育人。

如体育课的开始阶段是让学生明确课程的内容、任务及要求,同时还要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这个阶段的主要问题是女同学时常借口身体不适而请假。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除了加强出勤管理外,还要加强对所有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使他们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体育教学中的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从生理上心理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逐步提高他们大脑皮层的兴奋度,使他们精神振奋,情绪高涨。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常常安排一些游戏活动。

这些游戏又往往是把学生分成若干组进行的,于是就形成了若干个小集体。

由于这些游戏大多带有很强的竞争性,所以,我们除了要求同学们积极参与外,还要培养学生热爱集体、为集体争光的集体荣誉感,让学生在游戏中认识到团结协作的力量。

体育课的教学阶段,着重要求学生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和技能。

这一教学阶段的内容很广泛,不同的教材有不同的特点,我们应根据各类教学内容制定出德育教育计划。

第一,将勇敢顽强精神的教育与器械体操的教学紧密结合起来。

器械体操的动作不是一两次课就能掌握的,要掌握有一定难度的动作,就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

也就是说,在学习器械体操中,会碰到许多困难。

比如,有时练得很累,手掌会磨破流血,有时甚至从器械上掉下来。

因此,在教学中不仅要教育学生努力掌握基本技能,而且还要教育学生树立不怕苦、不怕累、迎难而上的精神。

在器械体操教学中,我们常常看到,有的同学一上杠子,就吓得动作失常。

对这类同学,除了耐心帮助他们掌握技术要领外,更重要的是要心理“治疗”,鼓励他们对自己要有信心,让他们体会自信的重要性。

同时,培养同学们热情关心他人的良好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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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毕业论文篇十九

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精神,将助残社会组织纳入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范畴,实行直接登记制度。重点引导在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服务、扶贫济困、法律救助、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社工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做好基层助残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工作,简化登记程序,为助残社会组织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二十

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支持助残社会组织优先进驻现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探索整合利用各级残联、民政部门现有综合服务设施或服务场地,为初创期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资金对助残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激励、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社会资金资助支持或捐资设立助残社会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加强助残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营造关心、理解、支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税收的毕业论文篇二十一

三年的研究生生涯即将结束,回顾三年来的学习生活只能感慨时间的脚步如此匆匆,还没来得及好好领略柳湖的优美景色就要与她告别,在这里不仅丰富了我的学识,更收获了一批挚友,在这里我走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旅程。

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离不幵xxx老师的帮助与指导,从前期的选题以及后期的修改,xxx老师都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帮助我仔细审阅文章存在的问题,一次次提出修改意见,直到最后的定稿,文老师不仅给了我理论上的指导,其专业的学术眼光更是让我敬佩。文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务实的`做人风格深深的影响了我。在此,我要向文老师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感谢他三年来对我学术指导,感谢他一路上的关怀。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予我的压力和动力,三年的风风雨雨。三年的喜怒哀乐即将画上句号,祝福各位同学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成材、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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