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条例心得体会(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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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条例心得体会(专业13篇)
时间:2023-11-06 17:28:04     小编:文锋

总结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进步的见证,也是对自己付出的肯定。撰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从全面、客观和深入的角度去分析和总结。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包含了不同个体的真实反思和成长历程,值得一读。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3月31日,地区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张晓东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张晓东指出,《条例》是当前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准则,《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做好学用转化,张晓东结合“去极端”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入学习。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全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全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心得,确保每名同志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政治纪律与反分裂斗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在行动上和言行上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发挥惩戒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四是切实转变作风。

干部职工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去极端化”工作有机结合,以“学转促”专项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改过,确保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根本改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人社事业发展,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4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近日,沙湾县各个社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走访入户到各族居民家宣传《条例》,让各族居民熟知《条例》内容。

在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奎屯路社区,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邀请辖区内各族居民到社区,通过放映幻灯片的形式学习《条例》。

社区干部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自《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召集居民代表大会学习《条例》。这部《条例》是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自己要深入学习《条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

不仅如此,奎屯路社区还利用网络等形式来宣传《条例》,社区各族干部在微信群以及朋友圈内积极转发《条例》,大大地增加了《条例》的知晓度。

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条例》的颁布,就是对社区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步工作是引导各族居民通过各种形式来学习内容,其次,通过社区道德讲堂、互讲身边民族团结典型事例、评选社区民族团结模范等形式来鼓励广大居民将《条例》真正运用到实践中。

在塔城路社区,社区干部带着《条例》入户走访,挨家挨户宣传《条例》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获得居民纷纷点赞。

塔城路社区居民伯尔祖•托乎提说:“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讲解,我知道了什么是极端化,作为社区居民,我有责任来自觉抵制极端化思想,维护民族团结,积极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广泛宣传让干部群众远离极端思想

连日来,沙湾县各族干部职工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认真学习《条例》,各族干部均表示极端思想毒害性大,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学好记牢《条例》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沙湾县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条例》具体内容,并将全面实施《条例》作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水利局宣传干事田依瑾说:“《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基层的干部有了底气,作为宣传干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部条例,敢于发声亮剑,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珍惜各民族和睦相处和现在的幸福生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团沙湾县委干部通过网络对《条例》进行了学习,系统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引导各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不被极端思想侵蚀蛊惑,团结一心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团沙湾县委书记哈里达•马纳甫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政治警觉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引领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紧密团结各族群众,互相进步互相促进。”

《条例》实施以来,沙湾县委宣传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了宣传,并组织宣传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全力做好宣传《条例》工作。

沙湾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古丽佳依娜尔•胡玛尔说:“连日来,我们组织宣讲员进农村、入社区、进企业进行《条例》相关内容的宣传,反响很大。作为一名宣传干部,我们积极主动的进行宣传教育,让基层干部和群众远离极端化。”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英吉沙县芒辛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英吉沙县芒辛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英吉沙县芒辛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英吉沙县芒辛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英吉沙县芒辛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英吉沙县芒辛乡农村文化建设,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xxx县xx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在xxx县xx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xxx县xx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xxx县xx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xxx县x乡x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xx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xxx县xx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xxx县xx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xxx县x乡x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xxx县xx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xxx县xx乡农村文化建设,使xxx县xx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新疆条例是针对中国新疆地区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发展。通过对新疆条例的深入研究和对当地的实地考察,我深刻地认识到这项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旨在分享我对新疆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支持这一法规。

第二段:新疆问题的复杂性(250字)。

新疆地区一直以来都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历史上,该地区曾经出现过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活动,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困扰。因此,新疆条例的出台是当务之急,以解决当地的问题。通过新疆条例的实施,我发现该法规对于恐怖主义的打击力度加大,帮助当地社会得到了有效的安全保障。与此同时,条例还鼓励与当地民众的交流对话,增进了不同族群间的理解和团结。

第三段:多项措施的有效实施(300字)。

新疆条例实施的有效性得益于其中多项措施的完善和具体化。例如,新疆条例明确规定了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要求宗教场所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宗教人员必须接受法律法规教育等。这些措施旨在防止宗教极端主义的蔓延和宗教活动的滥用。同时,新疆条例也鼓励当地的就业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以改善当地民众的生活状况。通过这些措施,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第四段:民众的积极反馈(300字)。

新疆地区的居民在新疆条例实施后也给予了积极的反馈。通过与当地居民的交流,我发现大多数人对新疆条例持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新疆条例的出台为当地的安全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他们表示,新疆条例的实施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安全、稳定和繁荣,并希望这一法规能够继续发挥作用。同时,居民们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新疆条例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地民众的需求和期望。

第五段:展望未来(200字)。

新疆条例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调整和改进的过程。在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关注新疆地区的发展和变化,进一步完善新疆条例,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的需求。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当地居民的关注和理解,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援助和支持。我坚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将会不断取得更大的成就。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改革、发展与稳定是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主旋律。稳定是基础是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事情无法谈起,百姓安居乐业也无从谈起。纵观新疆长期以来发展历程,深刻揭示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历史实践证明,哪一段时期社会大局稳定,则各项事业欣欣向荣,人民生活和谐幸福,哪一段时期暴恐频发,则各项事业死气沉沉,人民处于一片恐慌。“团结是福,分裂是祸”已在新疆各族人民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7•5”以来,新疆暴恐活动高发多发,反恐维稳极其严峻复杂,成为全国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多少年来,我无论站在哪个工作岗位,都始终高度重视维稳工作,身体力行参与其中。但经历了近期疆内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反恐案件,特别是轮台“9•21”案件后,才真正从内心深入体会到“暴恐就在眼前,敌人就在身边”这句话的分量,才真正发现我们头脑中还存在着轻敌意识,还存在着麻痹松懈思想,才发现我们工作中还有那么多漏洞和盲点,值得我们深思。

再拿近期我县揭盖子、挖幕后中查处的古勒巴格乡哈达墩村的案件来看,让我们感到震惊,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是浮在面上,走了形式,真实的情况并没有完全掌握,我们的工作作风还不扎实,大家警惕性还不高,再这样下去,迟早也会出问题。

作为一名县委常委,虽然不主抓维稳工作,但维稳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树立一岗双责的思想,不仅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上主动亮剑,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而且同样把维稳工作贯穿渗透到工作方方面面,使分管部门、分管的工作、分管的各族干部职工都牢固树立“100-1=0”的忧患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家园。

比如说,在交通系统,我们要主动发挥客运部门、运输公司的作用,动员每一辆车、每一个驾驶员,参与到维护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去极端化”工作中来,成为外来人员进入我县的第一个教育窗口。通过实施出租车“四个一”、班线车“三个一”、客运站旅客教育集散中心“五个一”等措施和办法,多载体、多形式、多角度打造一支“去极端化”流动风景线。通过实施客运驾驶员素质提升工程、“结对融情”等方式,把交通系统筑成反恐维稳的坚强战斗堡垒。

比如说,在旅游工作方面,在各景区、农家乐、宾馆、酒店等,积极营造浓厚的维护团结稳定、“去极端化”的氛围,让游客在游览风景的同时,也潜移默化的接受深刻教育。

再比如说,担任墩阔坦乡琼库勒村及塔特里克村“第一书记”,我将腾出精力,扑下身子,深入群众中,协助乡村查薄弱、找风险,动员全村各族父老乡亲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守住自己幸福的家园,力争不出事,不断提升和巩固团结稳定的基础。

总之,我将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转变作风,用求真务实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传导和带动各族干部群众,为尉犁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关于新疆地区的报道层出不穷,一些西方媒体对新疆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批评和指责。为了更好地了解新疆的真实情况,我认真研读了新疆条例,并有了一些体会和看法。

首先,新疆条例对于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起到了重要作用。恐怖主义一直是国际社会的头号公敌,针对恐怖主义的打击是各国的共同责任。新疆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也不例外。通过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新疆地区成功应对了一系列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活动,保障了新疆地区的安全稳定。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在社会安定的环境下,人们的生活才能得到保障,发展才能有可持续性。

其次,新疆条例强调了宗教的独立和魅力。宗教是每个人都有权信仰的事物,但信仰不能成为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温床。新疆条例保护了每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宗教活动不得危害社会的其他利益和公共安全。如此严格的规定并不是对宗教的打压,而是为了保护社会的整体稳定与和谐。只有合理保障每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才能使宗教发挥其正面的影响和作用,为社会稳定与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新疆条例注重民族团结与和谐发展。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共存、多元文化交融的地区,为了保障各个民族的利益,新疆条例对民族团结与平等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新疆各个民族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他们的语言、文化、传统都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和发展。这种民族和谐的发展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亮点,新疆作为一个多民族地区,其成功实施了这一原则,为全国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

第四,新疆条例强调经济发展与就业机会的创造。一个地区的稳定和繁荣离不开人民的富裕与安定。新疆条例鼓励和支持经济发展,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平台。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挖掘新疆地区的资源潜力,新疆已经成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同时,新疆条例还鼓励跨区域合作,促进与内地和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为新疆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最后,新疆条例注重教育和人才培养。教育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基石,也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新疆条例通过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改善教育条件,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更好的教育机会。通过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新疆地区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些优秀的人才不仅为新疆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也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源。

综上所述,新疆条例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与发展,实现经济繁荣与人民富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通过对新疆条例的研读,我更加了解了新疆的实际情况,也认识到新疆条例对新疆地区和全国的意义和影响。我相信,只要我们保持对新疆问题客观、公正的态度,倾听各方声音,相信新疆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条例是指依法制定、有规定的法律性文件,它的存在和实施意义重大。近期,我所在的城市出台了一项新的条例,并根据这项条例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和管理。在实践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条例的重要性,也有了一些心得和体会。接下来,我将从条例的制定背景、执行过程、实施效果、存在缺陷和改进措施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和分析。通过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希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弘扬条例的精神。

首先,条例的制定背景决定了其必要性。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我们面临着种种问题和挑战,包括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治安管理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决定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规定,即条例。这些规定涵盖了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环保、安全、公共交通等,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在条例的制定背后,是政府对社会问题的高度关注和负责任的态度,这也彰显了法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其次,条例的执行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于一项条例而言,立法只是第一步,更关键的是如何落地和有效执行。在我们的城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建立执法机构、制定具体操作指南等,来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同时,我们每个人也都要积极主动地遵守条例,自觉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通过共同努力,条例在社会中得以广泛传播和推广,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第三,条例的实施效果是衡量其有效性的重要标准。随着条例的逐步实施,我观察到一系列积极的变化。首先,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整洁度提高了,垃圾分类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次,交通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公共交通的利用率明显提高,私家车辆的增长速度得到了控制。此外,公共场所的治安状况也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这些变化充分说明,条例的实施对于改善社会环境和维护公共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条例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有的条例制定不够详细,实施中产生了一些争议和困惑。例如,关于垃圾分类的条例,没有明确界定每种垃圾的分类标准,导致一些居民无法正确操作。其次,有的执法行为不够严谨,导致执法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例如,某些交警在执法时的态度恶劣,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处理相对宽松。这些问题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

最后,在条例的实施中不断改进也是非常重要的。条例既不能过于苛刻和僵化,也不能过于宽松和随意。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条例,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的法律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只有通过持续的改进和不断的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条例的目标,建设更加法治、和谐的社会。

总之,条例是我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对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社会的优越性和条例的必要性。然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我相信,只要我们始终秉持法治精神,共同努力,在合理、公正的条例下,我们的城市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宜居。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段:前言(约200字)

新疆是中国历史悠久、文化多元、民族众多的地区。作为一个在教育领域工作的人,我有幸在近期去到新疆,参观了一些当地的学校、博物馆和社区。在这次经历中,我感受到了很多新疆独特的风土人情,并从中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

第二段: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约200字)

新疆地域辽阔,民族多元。我曾经在书本上了解到新疆的民族文化,但身临其境的感受却远远不能与书本相比。在新疆,不同的族群在语言、服饰、饮食、文化和宗教信仰上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在我看来,这些特点不是别的,就是独特的文化体现。这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 “美丽的中国”这个词的全貌和深意,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一国多民族的魅力。

第三段:经济发展带来的积极变化(约200字)

在新疆的一些城市,经济发展非常迅速。跟在一些发达省份的城市相比,新疆的城市也逐渐充满了一种勃勃生机。我所参观的地方,市容整洁,人流熙熙攘攘,活力十足。新疆的经济发展也带来了一些社会福利的提高,比如说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这令我深刻地认识到经济发展对民生的影响。

第四段:宗教信仰与文化价值的平衡(约300字)

宗教信仰在新疆的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不少新疆人信仰伊斯兰教,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群体对于伊斯兰信仰的理解和实践也各不相同。在我看来,保持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平衡是很重要的事情。宗教信仰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文化是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生命力的体现。如果不注重文化价值的保护和传承,仅重视宗教信仰,就容易导致文化价值的丧失。

第五段:个人感悟(约300字)

在新疆的旅途中,我看到了许多文化和民族面貌,也接受了不少文化思想的洗礼。这让我回想起了自己对于文化的认识。文化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根、魂和复旦,是一种重要的思想财富;同时我也认识到文化的保护、发掘和传承,是值得重视的工作。只有注重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族文化和社会的进步。我相信在这样的人文关怀之下,新疆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富有活力。

总之,在这次新疆之行中,我感受到了这片土地特有的风土人情,也体悟到了这片土地的困境和机遇。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更多的人能够去新疆,去了解、去认识、去传承文化,为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作出我们的贡献。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条例”,这个词已经不陌生于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条例,比如学校的校规、公司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条例都是为了维护秩序、保障公正而制定的。在我看来,遵守条例是一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一种人格修养的表现。在遵守条例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能够感受到自己与社会的联系,更能让自己变得更加守纪律、守规矩。在此,我将分享自己在遵守条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条例。

了解条例是遵守条例的前提。在接触一份新的条例时,我们需要仔细理解每一条规定,包括其背后的含义和意义。只有当我们真正了解了条例的内容,才能更好地遵守它。比如,在学校的校规中,有一条规定是“不携带电子产品进入教室”。这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生在课堂上专注听讲,不受电子产品干扰。当我们明确了这个目的后,才能更好地遵守这条规定,同时也能了解到为什么需要遵守它。

第三段:遵守条例。

遵守条例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因为不遵守条例而引起了纠纷和争议。比如,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违反交通规则等等。这些行为不仅会影响到自己,更会给他人带来不便。遵守条例是我们对社会的尊重和负责任的体现。在遵守条例的同时,我们也能更好地体现出自己的素质和修养。

第四段:执行条例。

执行条例是维护公正和权益的关键。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我们需要执行一些条例,比如违规的惩罚、违法的处罚等等。执行条例需要我们有决心和勇气,同时也需要我们有理性和严谨的心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坚守公正、严守纪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段:总结。

在我们的生活中,条例无处不在。它们是我们社会的基石,也是我们生活的基础。遵守条例、了解条例、执行条例,这些都是我们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当我们从自身做起,树立对条例的尊重和遵守,才能让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理性、有序。在此,我也希望大家能够从自己的生活中,发现更多的条例、感受更多的条例给我们带来的意义和价值。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成为社会的一份子,也能够更好地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条例是一项规范人们行为的制度,无论是社会秩序还是个人修养,都离不开条例的约束和规范。通过遵守条例,我们可以使自己的行为合理有序,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道德观念。在实践中,我进一步认识到了条例的重要性,深刻体会到条例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首先,条例能够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不受任何限制,那么社会秩序就会陷入混乱。条例的存在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使人们的行动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例如,交通规则规定了行车的速度、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灯等,只有遵守这些规则,才能保证交通有序,减少事故的发生。条例的制定和执行,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其次,条例是个人行为规范的基础和保证。一个人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约束,就会放任自己的欲望,从而产生各种不良行为。而条例的设置,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真正做到守法、守纪律,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校规校纪是一种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的制度,通过校规校纪的制定,学生们知道了自己在学校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养成了遵守纪律的好习惯,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此外,条例有助于培养个人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意识。条例对人们的规范是外在的,但是遵守条例却需要个人的内在自律。只有自觉遵守条例,才能真正做到守法,才能够远离不良行为的诱惑,做一个守规矩、守底线的人。通过与条例的接触和执行,我们会逐渐形成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调整自己的价值观念,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和责任意识。

而在实践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条例对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学校学习期间,我们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按时上课、认真完成作业,这些都是对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方式。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获得知识,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而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道德规范等,只有通过遵守这些规范,我们才能做到公平竞争、和谐相处,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条例——心得体会”这个主题,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条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条例规范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个人行为的正常开展;条例培养了个人的自律能力,增强了个人的责任感;条例调整了个人的价值观念,提升了个人的道德修养。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对条例的认识和重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200字)。

条例是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它规范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秩序稳定。而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也深刻体会到了遵守条例的重要性。而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思考。

第二段:条例的重要性(200字)。

条例的存在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律能力,让我们懂得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通过遵守条例,我们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而不遵守条例,不仅会破坏社会秩序,还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遵守条例的重要性,自觉地遵循和执行。

第三段:个人经历与感悟(300字)。

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亲身体会到了遵守条例的重要性。曾有一次,我在驾驶车辆时因为疲劳驾驶而被交警处罚。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认为只是一时疏忽,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然而,这次惩罚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教训。我明白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我也意识到作为一名公民,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不仅要求别人遵守,更要从自己做起。

第四段:条例对社会的影响(300字)。

条例不仅仅对个人有约束力,更对整个社会有重要影响。通过遵守条例,我们可以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遵守条例的社会中,人们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高的安全保障。而当有人违反条例时,会对社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如犯罪增加、社会秩序混乱等。因此,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条例,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第五段:倡导遵守条例(200字)。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遵守条例的重要性。因此,我呼吁每个人都要认真对待条例,遵守法律法规。我们要自律自省,不以自我为中心,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的权益。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注重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条例,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结尾(100字)。

通过这篇文章,我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于条例的关注和重视。遵守条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社会的重要一环。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心怀法纪,尊重规则,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美好的社会。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努力,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新疆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党的领导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通过一次次赴新疆考察调研的机会,我的心中对于党在新疆建设的认知和感悟愈加深刻。在新疆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看到党旗飘扬的场景,党的声音传遍了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党在新疆的作用是如此之深,以至于每个新疆人都是党的“接班人”。

第二段:政策引领

党在新疆的工作始终贯彻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充分展现了爱民如子的担当和责任。大力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不同民族群体提供更好的医疗、教育、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使其从根本上改善了生活质量。针对新疆落后的经济形势,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激励、引资奖励等方式吸引企业入驻,促进了新疆经济的繁荣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引领,党在新疆的领导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三段:文化传承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共居、多文化交融的地区,通过大力加强文化传承和推广,党可以更好地打造多民族共同发展的“银河”,提高各民族群众对于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政府大力支持地方传统文化的发扬和弘扬,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让民众全方位融入中华文化。同时,如何激发“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和谐共处”的民族关系,民族团结与发展是党在新疆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党在新疆建设的关键之一。

第四段:维护社会稳定

新疆社会一直以来就受到暴恐分裂势力的干扰和破坏,这种势力的发展具有复杂性、危险性和残忍性。党始终把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视为最根本重要的任务。通过完善新疆反恐法律制度、融合发展等多项措施,有效打击了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活动,把新疆逐渐恢复成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

第五段:结语

在新疆工作和生活的日子里,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在新疆建设中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更深入地了解到了党在新疆的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深信,党会牢记使命,为人民谋利益,为民族谋复兴,带着各族群众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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