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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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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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一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操作方)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第2条、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____________年,每年收取收入(见)。

最高年收入百分之_________,如果投资收入不足百分之_________的,那么将收入已甲方百分之_________,乙方百分之_________进行分。(注:每次收入,甲方将付10元手续费给乙方)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果投资失败乙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应明白投资风险。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

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二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_。

为了表示对乙方_____________年来为_____________中外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公司)辛勤工作的一个奖励,也作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期许和共同的利益分享,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公司会议室达成如下股权赠送协议:

1、甲方将在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_____________万元时,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的内部股权,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免费赠送给乙方。

2、内部股权的持有人享有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利润的分红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内不得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移,如果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内离职,则本次所赠送的全部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

3、乙方在受赠的同时,可在公司增资时享有以受赠股权比例的两倍追加认股的优先权利,此项权利也可自愿放弃。

4、此协议自签署之日履行完毕,并将在公司章程等事项中给予明确登记。

5、发生争议时先双方友好解决,达不成共识再由法院解决。

6、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三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 公司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20xx年月 日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借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有限公司万元(占持股比例%)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1、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到相关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办妥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将质押登记证书的正本原件交乙方保管。

2、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需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登记费、手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经合法程序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甲方保证对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和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质押股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4、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合同》的本息及相关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变卖、拍卖、折价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

5、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合同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6、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所涉权益及其它财产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当恢复其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与担保权益及其它财产价值减少相当的担保,乙方拒绝的,甲方可以提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质权,所得价款作为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停业、处置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场所等、被宣告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无法继续营业的。

(3)股权质押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做出股权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行为、将股权向第三方转让行为、赠与和再质押行为,以及向工商管理部门提请股权变更登记。

第六条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足额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与乙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五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____占有股份____%。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自愿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截至前),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分(____)次缴付给甲方。

四、其它事项声明:

1、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或: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原甲方委派(或担任)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指派。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选其一)。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应分担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____)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含仲裁、诉讼)。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自愿放弃所享有的股权优先受让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日期:________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六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  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其他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目标公司全部资产清单(略)________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七

甲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1.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1.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2.2.2三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利润分配比例。

3.1.1三方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3.2前期负债的项目。

三方均明白和认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

3.2.1***。

3.2.3****。

3.3前期负债的偿还。

3.3.2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以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同样方式支付上述3.2.3条中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5.1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八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受让方:

日期: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九

受让方(乙):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股份。

三.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四.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转让部分的权利,亦不承担转让部分义务,其在_____________公司转让部分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按受让的股份承继。

五.乙方承认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

转让方:___(甲方)受让方:___(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转让方:___(乙方)受让方:___(丁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深圳市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年2月11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100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占60%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60万元。乙方占40%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40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100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60%的股权以人民币60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__年__月__日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_______%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______万元(大写:______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人民币)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______%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______%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二、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和乙方作为转让方愿意将各自持有的××××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丙方,其中,甲方向丙方转让其持有的××××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0%的股份,乙方向丙方转让其持有的××××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份。丙方作为受让方同意接受上述股份的转让。

据此,三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三、丙方在受让股权后对股权进行二次分配的,属于丙方内部事务,由丙方自行处置;

四、甲乙方承诺:对其各自持有的××公司60%及40%的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60%及40%的股权及基于该股权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的转移与丙方,同时,甲乙方按照《公司章程》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力、权利和义务亦于该日转移与丙方。

五、甲乙方承诺:上述其各自持有的××公司60%及40%的股权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

转让方向受让方承诺并保证,该酒店的投资行为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酒店正常运营所需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合法审批手续或证照已经办理完毕或正在办理。

经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在双方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前,××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向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分公司。该分公司员工和负责人的安置由转让方自行处置,与受让方无关。

3、此次股权转让中,甲乙方应向丙方提交××公司上述资产的资产清单(附件一),该清单应包括酒店内现有的可以保障酒店正常运营的设施设备及各种用具、物料及库存,原××公司的办公用具也包括其中。

该资产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方承诺:除上述资产外,××公司不再具有其他资产,如确实存在其他资产的,由甲乙方自行撤回并保证不影响此次交易的履行和对于丙方股东权益的实现不构成影响。

一、甲乙方向丙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6、甲乙方就××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丙方的重大遗漏。

二、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各项保证和承诺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三、倘若在本协议约定价款支付完毕之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丙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甲乙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四、甲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完成之日止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

一、经甲

乙丙三方议定,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三、甲乙方共同指定一个银行帐户的,由丙方将上述股权转让总价款汇入该指定帐户,甲乙方按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对上述总价款进行分割,与丙方无关;甲乙方分别指定各自银行帐户的,由丙方按甲乙方股权比例将转让总价款进行相应分割后分别汇入甲乙方各自指定银行帐户。

四、下列费用不包含在股权转让总价款中,由甲乙丙三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一、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向甲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即××万元整(××万元)的预付款。

3、自该公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满两个月如有单位或个人向丙方申报丙方此前不知道或甲乙方从未告知的新债权债务并经核实的,丙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的20%转让款项,直至甲乙方做出经丙方认可的足以消灭该债权债务的清结方案和措施。

一、自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丙方有权向××公司派驻一至两名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及××酒店运营机制及管理模式,防止资产流失,甲乙方应给予配合。

二、自丙方支付第二笔转让款项之日起,丙方正式接管××公司及××酒店,丙方并派员与甲乙方共同依据资产清单(附件一)对××公司及××酒店资产进行盘点,如发现资产清单中所列设施设备或物品有缺失、毁损、遗漏的,甲乙方应予补齐、修复或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在丙方依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正式接管××公司及××酒店之前,××公司及××酒店对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拖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及税费)全部由甲乙方承担,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乙方自行处理。因此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乙方并应向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经丙方考核后决定继续留用部分员工的,丙方应在正式接管之日起 日内将留用员工的名单提交甲乙方,名单以外员工由甲乙方自行安置。丙方另行制定留用员工用工条件及待遇等政策。

一、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或签订履行前后,一方接触到的对方的经营技术或模式、数据、信息和其它商业秘密,无权据为己有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转让,并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协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各自的员工和其它雇员遵守保密条款,防止其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一方员工或其它雇员泄露商业秘密给他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无论本协议是否生效或履行,对本协议的内容,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向外泄露。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其他方(守约方)有权要求泄密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解除。

一、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根据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而各自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行政费用,均由各方各自承担;而应该由各方共同承担的税款或费用,应该由各方平均承担。

二、因此次股权转让活动各方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或人

员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因此次股权转让活动各方共同聘请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费用由各方平均承担。

二、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限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丙方按同期银行利息支付迟纳金与甲乙方,如迟延支付超过15日的,甲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此次收购活动,并不予退还丙方已支付的预付款。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日,即为协议生效之日:

一、协议附件全部提供并经协议各方确认;

二、协议各方在本协议上签名;

三、丙方支付预付款。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因情况发生变化,协议各方经过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本合同的;

本协议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其他方通报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凡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所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本协议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丙三方为股权变更登记之方便,以满足相关政府机构或职能部门之形式上的要求为目的,而出具或另行制定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文本文件如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本协议附件 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一、乙方出具的资产清单

二、

三、

四、

五、

六、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各方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四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____%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_%,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目标公司存档______份,其余______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署地点: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五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解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xx公司目前基本情况xx公司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xx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xx公司_______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对xx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xx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xx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____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四、股权转让风险提示: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xx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六、争议管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公司股权贩卖协议书篇十七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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