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珍惜和总结。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先梳理自己的思路,确定要表达的重点和主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在撰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结合这些范文来借鉴和参考,同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扩展。只有通过实践和不断总结,才能不断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学习水平,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些范文中获得启示和帮助。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一
每年的3月15日,都是全国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我们有机会更加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了解相关知识,提升自己的消费者意识。去年的权益日,我参加了一场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座谈会,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启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权益日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提高消费者意识的重要性。
参加座谈会使我意识到,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提高自己的消费者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许多消费者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容易陷入商家的欺诈和误导之中。只有了解自己的权益,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通过参加座谈会,我深刻认识到提高消费者意识的重要性。
第三段: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在座谈会中,专家详细介绍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了解这些法律法规,我明白了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对商家的欺诈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我还知道了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投诉、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因此,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基础。
第四段: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座谈会上,我还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仅依赖于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监管,我们作为消费者也需要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注意选择有信誉的商家,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在购买商品或服务之前,仔细阅读合同和保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生消费争议,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能够更好地享受消费者的权益。
第五段:加强权益保护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参加座谈会,我深刻体会到加强权益保护教育的重要性。政府和学校应该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消费者意识。同时,媒体也应该加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报道和宣传,引起社会广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总结:
通过参加权益日的座谈会,我深刻体会到提高消费者意识、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主动保护自己权益以及加强权益保护教育的重要性。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消费者意识,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到更好的消费权益,推动社会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保障。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二
近日,我校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活动——“权益日”。这是一次向大学生们传递权益意识的活动,让我们对我们拥有的权益有了更深的认识。在这次活动中,我收获颇丰,深感作为大学生,我们应当更加关注并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的第一部分是一场关于大学生权益的讲座。在此次讲座中,专家详细介绍了大学生的各项权益,包括学习、生活、就业等多个方面。讲座让我了解到,我们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拥有了独立的行为能力和民事权益。同时,我们也要面临各种责任和义务。只有全面了解我们的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利益。通过这次讲座,我认识到自身权益的重要性,也鼓励自己要积极行动起来,为自己的权益而奋斗。
第二部分是一次模拟案例实践。在这个环节中,我们分组进行模拟法庭辩论,模拟各类权益纠纷案件。这个活动不仅提高了我们的表达能力和辩论技巧,更是让我们对权益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通过参与辩论,我意识到在维护权益时,在进行合理的争取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追求和谐共赢。这次实践让我深刻感受到权益问题不仅需要有理有据,更需要有善于沟通、谦虚和理解的态度。
在第三个环节中,我们还收到了一份关于权益保护的手册。手册详细介绍了我们大学生应该关注和维护的权益内容,包括学生证、住宿、用电和食品安全等方面。手册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向我们传达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和技巧。这本手册不仅提醒了我们遇到问题时应如何尽快解决,也提醒了我们平时要注重维护自身的权益,做到及时应对。
最后一个环节是与权益维护相关的演讲比赛。在比赛中,同学们精心准备演讲稿,分享自己对权益保护的思考和感悟。通过这些演讲,不仅增加了我们对权益保护的认识,更是让我们感受到了同龄人对权益问题的关注和重视。这次比赛激发了我对权益问题更多的思考,也让我认识到保护权益不是个体行动,而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总之,这次“权益日”活动使我对大学生权益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大学生,我们应当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和维护。只有了解自身权益,增强维权意识,我们才能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利益,并且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希望借助这次活动的机会,更多的大学生能够关注和参与到权益维护的行动中来。同时,也希望学校能够继续组织类似的活动,让更多的大学生能够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校园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我校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活动——权益日。这一活动旨在增强大学生对自己权益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参与者之一,我深感受益于此次活动,同时也对大学生权益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二段:活动介绍与效果。
在这次权益日活动中,我们参加了一系列有关权益保护的讲座和互动。讲座内容涵盖了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个方面。通过专业的讲解和案例分析,我们对自己与权益保护相关的知识有了全面的了解。此外,互动环节中邀请了一些嘉宾,他们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心得,给予了我们宝贵的经验与建议。通过这些丰富多样的形式,我们不仅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更懂得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心得收获。
首先,对于合同法方面的讲解,让我重新认识到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在参加活动之前,我对合同的了解仅限于书本知识。通过此次活动,我了解到合同的签署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劳动法方面的内容让我认识到作为大学生,我也具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从活动中了解到一些劳动法的基本知识,让我更加清楚自己的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讲解,让我更加明确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和责任。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我将更加重视自己的消费权益,同时也要积极履行自己的消费者责任。
第四段:进一步思考与行动。
通过此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权益保护是我们每个大学生的责任。作为大学生,我们不仅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要为维护整个群体的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积极参与相关的权益保护活动,掌握更多的相关知识,并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更多的人。此外,我还计划通过向身边的朋友和同学宣传相关知识,增强大家对权益问题的重视程度。只有当大家都认识到自己权益的重要性,才能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
第五段:总结。
在这次权益日活动中,我不仅增加了自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有了提升权益保护意识的机会。通过活动中的学习和交流,我深刻认识到权益保护是每个大学生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更加注重权益保护,通过自己的行动为大学生群体争取更多的权益。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四
权益日活动是一项让大学生增加对自身权益意识的活动。通过参与这样的活动,学生可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且学习如何维护和捍卫这些权益。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权益日活动,并且获得了丰富的收获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五段文章详细阐述这次活动对我的影响。
首先,在活动当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身为大学生所享有的权益和利益。通过专业人士的演讲和学长学姐们的分享,我了解到了诸如免费医疗、校外实习的合法权益,以及学校应该提供的良好教育、生活环境等。此前,我对这些权益的认识只是朦朦胧胧,模糊的认知可能会引起我对权益保护的忽视。但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也对自己应该享受到的权益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其次,在活动中,我学习到了如何维护和捍卫自己的权益。专家们向我们介绍了一系列维护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例如,通过与学校的沟通与反馈,及时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和需求。此外,通过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和社团组织进行维权宣传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当遇到伤害情况或不公平对待时,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方法和途径,对于我来说是非常实用和宝贵的,我会认真学习和实践。
再次,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交流和沟通,我认识到自己在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在小组讨论和大家分享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别人比我更好的做法和行动。他们通过关注校园规章制度的改革、呼吁更好的教学质量、组织各类权益保护讲座等方式,积极地推动了权益保护。相比之下,我在这方面的行动显得相对较少。这让我开始反思自己在权益保护中的责任感和行动力,也感到了改进的必要性。这次交流和沟通,让我看到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也激发了我更积极地维护权益的强烈愿望。
此外,在活动过程中,我还了解到了很多具体的案例和事件。这些案例和事件展示了学生权益维护的重要性和价值。例如,有些同学在校外实习期间遭遇到劳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他们通过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最终解决了问题,并得到了合理的补偿。还有一些同学在租房过程中遭遇到了合同纠纷和不公平待遇,他们通过法律手段和社团组织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些真实的案例不仅让我看到了维权的成功案例,还让我明白了自己在遇到问题时应该如何实际行动。
最后,我有幸成为本次活动的志愿者,我亲自参与了活动的筹划和组织。通过这个过程,我深刻体验到了活动主办方为保护学生权益所付出的努力。我见识到了他们背后的辛勤付出和为我们尽心尽力的精神。他们的工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未来,我也希望能够成为像他们一样为保护学生权益尽心尽力的人。
综上所述,通过参与权益日活动,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权益和利益,并且学习到了如何维护和捍卫自己的权益。我还从其他参与者身上吸取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通过了解具体案例,我明白了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最后,作为活动的志愿者,我亲眼见证了活动主办方为我们所付出的努力。通过这次活动,我对维护权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且下定决心积极参与到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中去。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段:权益日心得体会的意义和背景(200字)
近年来,保护公民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为了增进民众对权益保护的理解,许多地方行政机关推出了“权益日”活动。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有幸参与了今年的“权益日”活动,并深深感受到了它的意义。通过这次活动,我更加理解了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对相关保护措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第二段:觉醒与认知(250字)
在“权益日”活动中,我参加了一系列的座谈会、讲座和互动游戏。这些环节引发了我对于权益的觉醒与认知。我意识到作为一个公民,我不仅仅享受权益,更应该主动履行相关的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了解到,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只有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我也更加了解了各种保护权益的机构和组织,明确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求助的渠道。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交流,我还学到了一些权益维权的技巧和方法。
第三段:关于个人权益的重要性(250字)
在参与“权益日”活动的过程中,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个人权益的重要性。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基本的权益,这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权益不仅仅是个人的需求,而且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保证。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关系着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因此,我们需要时刻警醒自己的权益,并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关心他人的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段:走出去,行动起来(300字)
“权益日”活动不仅仅是传递信息和知识,更是鼓励人们走出去,行动起来,亲身参与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现场的模拟案例和角色扮演,我对于维权的过程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同时,权益日还设置了咨询专区和维权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咨询和帮助渠道。这次活动激发了我主动行动的勇气,我决定以后对于侵犯我的权益,不再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相关机构求助,让自己的声音被听见。
第五段:总结与期望(200字)
通过参与“权益日”活动,我深切感受到了权益的重要性和保护的必要性,也明白了自己的行动能够为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权益,主动立场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同时,我也希望相关行政机关能继续加大对于“权益日”活动的宣传力度和组织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权益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权益的氛围。只有当每个人的权益都得到尊重和保护时,我们才能共建和谐繁荣的社会。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六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__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七
活动时间:3月11日-20日。
活动目的: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各个超市注重消费者权益的良好公众形象;同时塑造和提高超市的品牌形象,提升超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活动内容:进行“面对面”商家、消费者恳谈会。
为了让超市做得更好,为了让超市更了解顾客的需求,为了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更亲近,建议超市于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4:00—6:30在超市正门处开展“面对面”消费者恳谈会活动,同时可以邀请省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领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省市电台、电视台、各主要报刊的新闻记者与本超市的店长.经理等将和顾客面对面接受消费者真诚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细则: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八
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在今年3月15日前,__市消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0__年3月14日,__市消费者协会联合__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__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__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20__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__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__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__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九
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
20__年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也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全社会的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能够较理想地提升银行的行业信誉和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已经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投诉纠纷调解处置。在工作中我们做到对每一起投诉与反馈,均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切实体会对方的问题,通过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缓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要加强自我检讨,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在20__年,我们必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着“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精神状态,着力推进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一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月15日,_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_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_区局与_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二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xx“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xx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20xx年度“消费维权之星”、20xx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xx年“正版正货承诺”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xx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xx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xx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学习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推动我市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_年“3·15”期间,攀枝花市工商局、攀枝花市消委会,按照市政府《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开展了系列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知识,营造和谐消费、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一、创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品质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召开20_年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上午,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金沙明珠酒店召开了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谢安德,市工商局副局长付琳玲,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晓东,市消委会秘书长邓春莉进行了发布,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副主任李玉华主持。会上发布了《20_年度攀枝花市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报告》;攀枝花市工商系统“红盾春雷行动20_”开展情况;《20_年度全市工商、消委系统受理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攀枝花市消委系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维权案例。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市消费者全面展示了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组织,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为指引,结合实际,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成效。
(二)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掀起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高潮。
3月15日上午,由攀枝花市政府主办,东区政府、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承办的“20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市消委会与市工商局、食药监局等13个行政部门成员单位,10余家金融机构,4家企事业单位将宣讲台搬到了市中心广场,为市民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消费维权宣传课,市康养协会、钛产品生产企业等攀枝花特色品牌也在现场进行了展示。现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消费维权常识和识假辨假知识讲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展示、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吴成钢、市人大副主任杨林、市政府副市长李文飞、市政协副主席吴文发在市工商局局长谢安德的陪同下视察活动现场,并对活动的周密组织和丰富的内容给予高度肯定。
(三)联合各类媒体,多维度广泛宣传。
一是上线“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广播热线”直播节目,现场接听、解答消费者咨询、投诉;二是接受市电视台专访,对2017年度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对投诉热点进行点评;三是利用机场路、广场、通讯企业营业厅等电子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节日氛围;四是通过联系全市各类平面媒体、新媒体进行了全面宣传;五是“3·15”当天,通过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以短信形式向全市60余万手机用户发送公益消费维权短信,营造“3·15”期间消费宣传声势。
(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引导老年健康消费。
按照我市打造“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要求,履行好《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法定职责,引导康养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康养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_年2月8日,由攀枝花市消委会与攀枝花学院康养学院联合举办的“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在仁和区西蜀阳光礼堂正式拉开帷幕,康养学院教师为老年消费者讲授了《老年人常见意外及应急处理》、《老年人保健养生》两个专题,市消委会播放老年消费教育宣传音频视频,并发放了《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整个讲座过程生动活泼,内容独到新颖,受到老年消费者一致好评。
截止3月15日,“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已在东区、仁和区、米易县共计举办三场。年内,市消委会还将在西区、盐边县、市老年大学举办该讲座。各级消委组织也将依托居委会、老干办、干休所、社区医院、老年学校等机构,借助指导手册、宣传音视频及海报,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教育活动深入到老年人所在的社区、单位和家庭。
(五)开展典型案例评选,促维权技能提升。
为提高消费维权战线干部职工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提升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今年1月,市消委会依据《攀枝花市消委会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分办法(试行)》,开展了“201x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过市委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法制科的领导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专业评委,和县区互评,选出东区市场监管局(东区消委会)调处的“谁来管管任性的健身房”、“未成年少女的高价美容”等12件“攀枝花市2017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会上,与会专家还对获奖案件进行详细的点评,并针对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的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使参评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收获良多,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消费调解工作再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充分发挥消委职能组织开展“阳光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调查。
(七)结合投诉分析找问题,开展行业集中约谈和指导。
3月13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针对2017年度消费投诉集中和突出问题以及“红盾春雷行动201x”期间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对汽车销售和通讯行业进行了集中约谈。一是开展通讯行业行政约谈回头看工作。督促通讯行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针对近年来消费投诉情况,采取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质量安全保障、提供服务真实信息等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法定权利。二是于201x年3月13日会同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对仁和辖区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行政集体约谈座谈会。通报全市汽车销售行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者以消费者为中心,立足行业实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依法经营,切实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三是参与四川省电信“流量降费服务承诺惠民行动”启动仪式并进行了座谈,对中国电信攀枝花分公司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工作方面进行了指导。
(八)加强“12315”热线电话值守,确保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
为保证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3月15日8:30至22:00市工商局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和采取不间断人工值守。截止晚会结束,攀枝花市“12315”热线共解答消费者咨询57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0件,受理举报2件。同时,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的问题,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已制定工作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深入的消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保护好全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各县(区)消费宣传、消费维权活动丰富多彩。
“3·15”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成员单位通过现场咨询服务、召开成员单位“3·15”座谈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针对投诉热点举办知识讲座、开展行业集中约谈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宣传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维权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广泛营造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开展系列活动的主要作法。
(一)认真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为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有序进行,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1x]1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总体谋划,形成了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依步骤开展了动员和部署,对活动准备、活动实施各个环节,均作了较为周密的安排。活动中,统一的规划,科学的分区设置,对宣传内容严格的审核,完全去除营利性质的宣传和广告,以及工作人员耐心的解答,展示了政府消费维权部门一心为民,踏踏实实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
(二)点面结合,活动层次多,宣传声势大。在系列活动的总体安排上,充分考虑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各行业经营特点、各区域的维权重点,强调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会协作、配合,此次活动通过以主会场——县区分会场——市场监管所宣传点三级联动、由点及面,极大提升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注重活动形式和内容的紧密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三)依托大众媒体,扩大活动影响。现场活动开展前,全市工商(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通过通讯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各类电子屏发布宣传标语等形式为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活动期间,主动接受、邀请全市各类媒体通过微信、电视、报纸对活动进行了全程多维度报道。
(四)结合我市“两篇文章”,广泛引导品质消费。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活动中,除了行政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外,还特别邀请了市康养协会、钛产品生产企业等攀枝花特色品牌到现场进行了展示和宣传,展示了我市特色商品良好形象。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569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