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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一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校产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行为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及其他教学辅助活动,为了规范和加强校产管理,维护校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保障和促进我园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校产管理的规范秩序和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减少校产的消耗,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益和寿命,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由保管员对园内财产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保育员。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经幼儿园主管领导签字后领用。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固定资产出园,由园主管领导开证明,门卫才准予放行。
五、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
六、幼儿园的财产每学期核对一次,核对后保管员与分管员在财产簿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七、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八、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室、各班保教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书,使各室、各班保教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十、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室、各班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十一、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室、各班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十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总务处、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费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费县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二
成立幼儿园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1.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1.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5.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1.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1.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
第二十五条林区内列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因特殊需要猎捕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
第四章植树造林。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造林;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
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造林;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
第二十七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
合同。
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山育林。
第五章森林采伐。
第二十九条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条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第三十三条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第三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第三十六条林区木材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
通知书。
运输木材的,木检查站有权制止。
第三十八条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名录和年度限制出口总量,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出口前款规定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的,必须经出口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放行。进出口的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属于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物种的,并必须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允许进出口。
证明书。
海关并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放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第四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四十八条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省、自治区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四十九条本法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第35号、36号部长令,松政办发[2014]16号及松教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xx市机关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植增值为核心,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为手段,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确保我园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段(4月15——4月30日):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召开园务委员会及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公开政策,严明纪律,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产权登记。首先清理“两证”,即土地证、房产证。已有“两证”的,要对“两证”及相关原始资料核对,保证实物与“两证”相符。未办“两证”的,要区分情况,按上级要求迅速办理。其次,产权登记。对“两证”进行清理的同时,对本园清产核资结果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证》进行核对登记。
第三阶段(7月1日——8月15日):信息录入,移交“两证”。一是安装由市国资办统一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以清产核资结果作为初始数据来源建立动态数据库,将我园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和现值、图片、地点等详细资料,全部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系统,实现对资产“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二是产权清理登记结束后,将“两证”原件和出租合同等资料复印件移交市国资办管理。
第四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从国有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纠纷处理、资产评估与清查、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等进行规范,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并发挥最大效益。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顺利实施,我园成立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我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相关工作。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保教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妥善保管、使用设施设备;贵重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
3、教室内财产实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使用管理。
4、财产发现损坏、余缺及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财产的维修工作。
6、总务室(财产保管员)对园内实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需要小修的及时修理,不误使用,需要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上报修理或保废。
1、教职工因教学或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教学具、办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或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姐妹园及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幼儿园财产、物资的,应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建立建全学校内部现金票据及学校物资安全防范机制,为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现金、票证管理
1.保险柜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做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保险柜钥匙不得存放办公室抽屉过夜,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3.总务处的大量现金在下班前必须存入银行,少量现金在下班前必须存入保险箱,每天的备用金不得超出财务规定额度。
4.图章和空白支票要分开放置,支票现用现盖章,严禁将盖好图章的支票放入办公室内过夜,借款、支票必须按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5.每天下班之前要认真检查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是否锁好,发现门窗、保险箱被撬案件,必需保护好现场,有专人看管,任何人不得移动现场物品,并立即报告保卫部门,积极协助破案。
6.员工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金银手饰不得存放在保险柜或办公室内。
(二)物资管理
1.学校财产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分配、调配。
2.新调拨、购置的各种财产要按类别、规格登记入帐,签字入库,统一编号记账。
3.物资出库,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4.各室及分配个人用的教学及办公资产要有手续,正常损坏要通过正当手续报损,故意损坏要赔偿或罚款。
5.个人工作调动时,要有办公用品上交手续。
6.保管好重要室的财产:如广播室、实验室、电教室、电脑室、档案室、体育室等。
7.属于单位的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应办理借物手续。
8.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清产核对,并写出书面分析情况报告。
9.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帐。
10.固定资产的总价值,必须纳入会计总分类帐管理,记账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
11.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管。
总务处要定期对治安、消防、食品、物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 、 采取分班管理制度,财务室负责管理全园财产,各班室管理所属的.财产,教师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 幼儿园购置的一切财产必须登记注册,一切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必须具体落实到各班级、班级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妥善使用。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3、 各班级清购物品,需提前两天填好清购单,经园长批准后由事务人员负责采购。
4、 购物必须两人以上,采购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须有发票、收据,并要有经手人员验收,方能入库或分发。然后由园长签名后到财务室报销。
5、 要有计划购物物品,不浪费,不积压,建立采购台账,帐物要相符。
7、 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9、 所有物品必须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七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下文小编为大家提供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
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我园财务状况。
1、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2、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并由会计负责全校的资金统筹,监督财经纪律、会计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做好移交清册,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须在清册上签名盖章。为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在一年度内不得自立新帐。
4.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将预算内收入列为预算外,或长期留作暂存。更不得将收入不入帐,不得设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5、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要分清资金渠道,按用途办理支出,不得互相挤占移作他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6、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7、严格审批制度,做到由部门请购,园长审批,然后由总务后勤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的程序,再由需求人用领物单等一系列手续,做到先入库再使用的原则。
8、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不得挤占和移作他用。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幼儿园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保管责任到人。做到室室有人管、物物有人管。
3.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总账、卡予以登记。记好财产、物资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和各级使用部门保管员核实,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一个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期初、期末、每季要求各责任人填写资产情况表进行登记、自查,后勤组对全校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况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对已无法维修的并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并将需报废的资产进行整理、清点,堆放在固定地点以便装备中心回收。发现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追究责任。
5.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强化维修管理意识,对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小故障不维修,日后大修理增大支出。对不同的资产分别采用日常维修、定期维修和重点维修。延长促用寿命,使财产的使用价值得以提高。每学期末利用寒暑假联系厂家或相关维修人员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6.妥善保管库存财产。设立储藏室堆放库存财产,使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7.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进行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进行赔偿。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八
幼儿园资产物品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由资产管理员对园内资产物品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班主任及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资产管理员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物品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
五、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因私事不得借用幼儿园国有资产。
六、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所在单位财产领导小组签字、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分管后勤的园长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门卫保安必须见到领导开具的出门证才能放行;逾期不还者,借出单位有权收取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贵、稀,等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七、任何部门和个人须往园外携带教学等各类器材物资均须到分管园长处开具证明,再到后勤园长处领取出门证,否则幼儿园门卫有权予以扣留,不得放行。
八、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九、幼儿园的资产物品每学期核对一次,并由各班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在资产登记表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由资产管理员对园内资产物品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班主任及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资产管理员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物品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
五、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因私事不得借用幼儿园国有资产。
六、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所在单位财产领导小组签字、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分管后勤的园长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门卫保安必须见到领导开具的出门证才能放行;逾期不还者,借出单位有权收取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贵、稀,等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七、任何部门和个人须往园外携带教学等各类器材物资均须到分管园长处开具证明,再到后勤园长处领取出门证,否则幼儿园门卫有权予以扣留,不得放行。
八、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九、幼儿园的资产物品每学期核对一次,并由各班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在资产登记表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十
本学期,在我们两个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园内的教研计划和安排,结合本班务情景,各项工作开展得较好。回顾忙碌、紧张的一学期,幼儿在各个方面有了长足的提高,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为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开展工作,使幼儿在下学期取得更大更好的发展,特将本学期的班务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本班情景。
本学期幼儿的身体发育状况良好,身高、体重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幼儿的体质状况也有了明显提高。在体育活动中,幼儿能基本遵守游戏规则,并且也能学习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进取参加园内举办的北京来我园举行牵手支教教研活动。
二、教育工作。
经过小班一年的安定,此刻中班幼儿求知欲旺盛,知识面在不断的开阔,吸收新的知识也快。我们根据《大纲》精神及中班幼儿发展目标,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景制订了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活动,在教育教学中,我们两位教师都能认真准备,钻研教材,采用探索在前,讲解在后的教学形式,大大激发了幼儿学习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幼儿的自我意识,发展了幼儿的创造本事,使主题活动开展的十分有意义。本班幼儿在语言表达本事、社会交往本事、艺术审美本事、动手操作本事等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德育工作。
幼儿期的思想品德教育能够为人一生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中班幼儿正处于学期初期末,是由学期教育过渡到小学教育的承上启下的时期,所以,我们抓住这一重要时期,培养幼儿诚实有礼、敢作敢为、谦让合作、关心他人的优良品德,养成良好的礼貌习惯,陶冶幼儿情操,培养幼儿的团体主义精神,为幼儿进入小学打下良好的基础。将德育工作渗透到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每一个环节,并结合节日对幼儿进行礼貌礼貌教育。
四、保育工作。
(一)常规教育方面。
我们加强了对幼儿进行个人的卫生教育。如学习正确的洗手方法,严格督促幼儿饭前便后、玩耍后用洗手液洗手。平时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坚持清洁的个人卫生。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幼儿的洗手方法有了很大改善,并且自觉性也很高。另外每一天晨间检查时认真做好晨检工作,注意幼儿当天的身体状况,对一些身体不适的幼儿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同时我们对幼儿也进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卫生教育,让幼儿尽量少去人口密集处,减少外出。经过教育,幼儿整体的卫生习惯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保健教育。
在幼儿开展活动中,我不忘对幼儿进行劳动教育,培养幼儿爱劳动的习惯。首先我们培养幼儿的自我服务本事,如穿衣服、系鞋带、叠被子等,经过本学期的练习,幼儿穿脱衣物的速度快了很多,大部分幼儿都学会了整理自我的床铺,幼儿的自理本事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培养幼儿自我服务本事时,我们还指导幼儿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如擦桌椅、淋花、整理书包等,增强了幼儿的环保意识。
五、家长工作。
开学伊始,我们以满腔地热情接待家长,认真对待每一位幼儿的家长,从家长方面了解幼儿的一些侧面。本学期更加注重了和家长的沟通,利用幼儿入离园时与家长交谈及家园联系手册,及时全面地了解每位幼儿的思想变化,并给予及时的提议和意见,更多地组织了丰富多样的家园活动,让家长参与到活动中来,如:半日开放家长观摩活动、亲子活动等等。同时,为了让家长了解幼儿的学习情景,我们还定期将教学进度告之家长,方便家长在家中的教育。家长在配合我们工作的同时也给了我们许多宝贵的意见,我们也虚心理解,做到家园教育的一致,更好的促进幼儿的发展。就是有了家长们的参与,本班本学期的教育教学活动真正做到了家园共育。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十一
3、责任者:安环生产部、储运部、剧毒物品使用单位。
4、程序:
4.1.1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4.1.2剧毒物验收后(化验要求参照氰化钠管理制度执行),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储运仓库主管和安环生产部汇报。
4.1.3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4.1.4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4.1.5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4.1.6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毒品仓库(或室、柜、区)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4.1.7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
4.1.8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
4.1.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1.10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
4.1.11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环生产部,经安环生产部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1.12安环生产部对剧毒物品的操作工人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重新提出其他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4.1.13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4.1.14剧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4.1.15各类剧毒品要严格制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
4.1.16剧毒物品使用部门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4.1.17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处理。
4.1.18包装器材处理必须由安环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1.19剧毒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环生产部批准方可处理。
4.1.20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剧毒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4.1.2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4.2毒品仓储安全管理。
4.2.1毒品仓库应符合危险品仓库的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门窗设施必须完好,并应配制防盗栅,防盗装置,报警、监控器,门口设置防鼠档板等设施。
4.2.2毒品仓库大门应设置二把锁,一把由毒品仓库专职管理员保管,一把由安环生产部保管,毒品仓库的钥匙不得带回家中,应设置一个木箱锁好或放入保险箱,以防遗失,未经厂部和安环生产部的同意其钥匙不得转交任何人代管。一旦发现仓库钥匙遗失,应立即更换锁,并报安环生产部备案。
4.2.3进仓: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毒品到仓库后,应立即通知安环生产部,过磅存放在专用仓库。包装破损的另行堆放,并加贴封条,过磅完毕后核实数量,开入库单,登记入册,入库单和毒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4.2.4领料: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未经公安局同意,不得外售和出借,车间领料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给,否则不得领料,车间领料与包装数不相同出现零星领料时,其拆开的包装应加贴封条,退回仓库。
4.2.5毒品搬运时必须戴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皮肤破损者严禁接触,搬运完毕后立即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交仓库保管员处理后专柜放置。
4.2.6毒品仓库除仓库专职保管员、安全保卫科及车间领料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毒品专用仓库。
4.2.7毒品的帐册要清楚,册上要注明日期、数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一星期结帐核实一次,并上报部门安全主管,若有差错要立即上报,务必查个水落石出。
4.2.8毒品严禁在毒品仓库分装,应移至车间毒品投料室分装,分装后再交仓库核实,毒品分装时,必须戴专用服装和用具,派专人监护,分装完毕后,一切用具,包括毒品空桶及地面彻底处理好,分装结束后,操作者必须经浴室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开现场。
4.2.9毒品进仓或取料时,出现包装破损、掉地上的毒品应捡回包装桶,再用水冲洗地面,拖把应进行处理后方可拿回。
4.2.10毒品仓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或化学品,以免产生反应,生成有毒气体,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3剧毒试剂安全管理。
4.3.1为了加强试剂仓库剧毒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4.3.2审批和采购。
4.3.2.2采购部要严格把关,不购买违法经营单位的试剂,不得转卖、出借,一律不供私人使用。
4.3.3储运条件。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性质相抵触的不得混放,剧毒物品要用保险箱或未用铁箱保管,实行双人双锁,仓管员和剧毒品管理员各执一把钥匙。
4.3.4领用规定。
4.3.4.2使用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穿戴好防护用品,取用后登记使用情况并签名;
4.3.4.4剩余物品必须退回仓库。
4.3.5未尽事宜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4.4剧毒品内调安全管理。
4.4.1本公司因研发、小试化验需要用剧毒品时,因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经安环生产部核准,报总经理审批。
4.4.2使用单位填写好领料清单(一式二份),到发料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一份清单交发料单位,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备查和记帐。
4.4.3发料单位按清单数量计量好后,由投料操作工二人送到领料单位指定的地点,由双方签字进行交接。
4.4.4途中的安全责任由发料单位负责,签字交接后的安全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4.4.5公安部特定危险品内部调用参照本规定执行。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办公用品的领用以及库存的管理,在保证办公室用品及时供应的同时实现开源节流、控制成本、高效利用、统一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办公室用品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消耗品和管理消耗品,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办法管理。
1、消耗品:铅笔、中性笔(芯)、橡皮擦、双面胶、软抄本、回形针、捆绳、文件夹、垃圾袋、打印纸等。
2、管理消耗品:计算器、插线板、起钉器、电话机、烧水壶等。
管理消耗品以办公室为单位发放,再次领用须以旧换新,否则不予发放;若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品进行移交或交还文具仓库。
二、办公用品的领用。
各部系对照办公用品的分类,根据日常所需如实填报本部系的《办公用品申请单》,经各部系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办公用品管理人审核发放。
1、学院各系:每学期按照人数一次性将办公用品领齐。
2、学院各部:每次领用办公用品除了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还要附带资金本。资金本的总经费按每人每学期100元来计算。每次领用的办公用品费用从总的经费里扣除,将剩余经费填写到资金本里。各部以本部门的总经费为限领取办公用品,超出限度的费用由主管院长签字(支用下学期经费或自行解决)。
3、各部系在举办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晚会等)和学院承接对外各种社会考试、培训和阅卷工作时,所需的物品,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经部长签字批准方可领取。
4、纪念品、礼品等社交物品,领取时要经过学院领导授权批准。
5、茶叶的领取。院领导按需分配;部长每年领取一盒;各部门则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长签字批准方可领取。
三、办公用品借用。
1、对于桌布、果盘等非日常办公用品采取借用的方式,需进行借用登记。
2、凡借用的办公用品超时未还,保管员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用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1、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如复印纸应用于复印,不得做草稿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等反复使用;纸面可双面利用)充分发挥各种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2、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3、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部门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
办公室用品管理人应恪守职责,坚持原则,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控制办公室物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的需要。对于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和借用办公用品,管理员有权询问,领取人应作出合理解释。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
2、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应即时入库储存,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本》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
4、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办公室要及时回收,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5、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账务相符。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使幼儿园环境优美,整齐,干净,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幼儿园物品摆放规律,加强幼儿园卫生,物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使老师能参照以下内容更好的.管理做好本班物品。
1、每班有班柜一组,由各班老师根据本班教学要求和幼儿身高,数量,年龄等特点,按照拿取方便,安排合理、摆放整齐、美观、方便、易拿、易认原则摆放物品。
2、幼儿水杯、毛巾按本班幼儿数量领取或归还,放置在水杯、毛巾的固定位置,做上标记专人专用。
3、幼儿书包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老师在幼儿书包上写上幼儿姓名,让幼儿和家长便于认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4、幼儿衣物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摆放时要求整齐,易拿取。幼儿拿取时要征得老师同意,若家长或幼儿将衣物弄乱老师要将其摆放好,让家长和幼儿觉得幼儿园干净整齐,爱惜老师劳动成果。幼儿衣物相同的老师可帮其在衣物隐蔽处写上幼儿姓名,以便于区别认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5、幼儿书本等学习用品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并写上幼儿姓名不要互相混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6、幼儿入园带来的贵重物品、玩具、图书、零食等物品,老师一律收缴,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待其回家时归还,并交代家长和幼儿以后不能带以上物品入园。
7、幼儿园玩具,教具,学习用品,幼儿日常生活用品等物品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好标记,以便于拿取和保管。
8、每天下班前对教室及班柜进行收拾、整理及卫生清洁,教室其它位置不放置其它任何物品。
9、迎接每周五办公室进行的卫生检查评分工作。
10、老师如有需要教学用品和幼儿园日常生活用品请向幼儿园办公室书面(写纸条)提出。
11、非消耗品在离园时需要登记归还,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购买原价金额赔偿。请爱惜幼儿园物品。
12、消耗品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直线纸、备课纸)不在此限。
13、领取时须填写领用登记表,不可未经允许拿用幼儿园物品,零时借用,须及时归还。
14、老师领用的物品根据需要放置保管好,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保证一力物业商管部各岗位所领用之设施物品的正常使用,使其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以便为商户、顾客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对设施物品的使用保养做出如下规定:。
本规定所指设施物品指分配在各楼层及岗位使用的休闲椅、花缸、垃圾筒、警示柱(牌)、告示牌、手推车、轮椅、录音机、吸水机、吹风机、单擦机、洗衣机、伞袋机、榨干器、清香机、扶梯罩、草坪牌、自行车停靠架、喷壶、高压打气筒、灭蝇灯、数码像机、吸尘器。
7、对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施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8、对上述之规定,若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扣除考核1-4分的处罚。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十五
1、每班每学期开始时填写物资清单,学期末管理员对照物资清单清点各班物资,物资缺失者应申述理由,妥善处理。
1、领用物品要按实际需要量供应,每月底需备齐下月用品,学期末备齐下学期所需物品。每学期末清仓、查库一次。
2、每班平时需要的教学或日常物品必须履行领用手续,即事先计划,经批准后,向保管人员领用,做到领用人要签字。
3、如物品缺失可由管理员代购,经保管员核实入账。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篇十六
1.幼儿园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外勤同志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幼儿园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外勤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验收入库后应开二联单或三联单通知有关个人或部门前来领取,以利于教学急需。
5.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6.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幼儿园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2、仓库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幼儿园财产的帐册或实验(专用)室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按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仓库存放,由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意的情况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单价在元以上,累计金额在5000元以上报计财科仪器设备办公室备案,在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幼儿园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修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部门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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