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应如何设定?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一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二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丙方责任。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第十一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_____、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特别声明。
1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三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居间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印刷居间合同。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未中标,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印刷居间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2、4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标书的编制。如果能够中标并达成施工印刷居间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印刷居间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印刷居间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印刷居间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4、2居间成功后,随着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支付居间报酬。
4、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劳务费用等。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印刷居间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1本印刷居间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印刷居间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印刷居间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印刷居间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印刷居间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印刷居间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印刷居间合同签订地_____委员会_____。
九、其他事项。
9、1乙方不得将本印刷居间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本印刷居间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印刷居间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居间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四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没有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和解释。司法实践中,就如何确定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各地法院做法不一,笔者拟略谈一二。
一、能否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
笔者的意见是不可以再适用该条规定,理由不仅在于《纪要》不属于司法解释,不能在法律文书中直接引用;更在于《解释》没有“技术转让合同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这样的规定。《解释》是在《纪要》出台后若干年,借鉴了后者在指导司法实践方面的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吸收了后者科学合理的条文作出的。其摒弃这条“技术转让合同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则意味深长。应该说,对技术转让合同,在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直接规定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尚欠周全。个案事实情况差别很大,不宜一概而论。《解释》不再作出这样硬性的直接规定,意味着我们不得简单地将受让人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进而由此简单地确定管辖法院。
二、能否直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确定履行地
合同法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有观点认为,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履行技术转让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笔者不敢苟同。因为,适用该第(三)项规定的条件是,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而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当事人就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不能首先直接适用于确定技术合同履行地。
三、如何正确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确定履行地
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在民事诉讼程序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合同法等实体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对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在实务操作上同样存在争议的空间。
技术转让涉及专利权、技术秘密的转让、实施许可,合同条款主要内容是转移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往往规定了专利证书、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培训、协助指导等,转让人提供技术成果,受让人支付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笔者认为,对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的理解,应围绕专利权、技术秘密转让、实施许可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面展开。具体约定内容不同,履行地就不同;具体交易习惯不同,履行地也不同。就笔者的司法实践经验,个案中确有约定在转让人所在地的,也有约定在受让人所在地的。譬如,约定专利证书、技术资料在转让人处移交,技术培训也在转让人处完成,而没有约定协助指导的,则应当确定转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反之,则应当确定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不能因转让人的协助指导在实体审理中往往被确定为合同附随义务,且往往在受让人处完成或实际上已在受让人处实施,就认定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此认定,则又落入了前述《纪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有违《解释》不作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的规定。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约定“若受让人需要,转让人可以协助指导”、“若协助指导,差旅费由受让人支付”之类内容的,不能就此推定不能排除该技术转让合同在受让人处履行,进而确定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此种约定,是假设性约定,如合同尚未履行到这一步,即发生纠纷成讼,现以此为定论确定履行地,有失公允。我们应探究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案件的真义,乃在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而履行事实是最恰当的角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还是以转让地法院管辖为宜。
知识拓展:
一、技术转让合同
1、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第二,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第三,依技术转让合同所转移的是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2、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五
我国法律对涉外经济合同的履行地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一点基本上全靠当事人的事先约定或根据国际惯例来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法律对履行地点的要求,首先是严格地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因为这关系到双方履行的费用负担、履行时间、甚至风险责任问题。
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履行地点是装运港交货。装运港也叫启动港,在fob(离岸价)条件下,由买方承担签订运输合同的责任,支付运费,派船只按时到达约定的装运港运货。卖方将货物在装运港交给承运人取得运输单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另一种普遍采用的履行地点是目的港交货。在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以及cfr(成本加运费)交货条件下,是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只运往特定的目的港,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向承运人支付运费。不同的目的港对卖方的出口成本具有重大影响。
由于价格术语决定了交货条件不同,以及不同交货条件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在fob条件下多为买方在装运港选择上作文章,以欺诈卖方;在cif和cfr条件下,多为买方在目的港的选择上欺诈卖方。
【案例】漏掉两个字,运费多开支。
中国某公司曾与美国某客商签订了进口某货物的合同。合同规定在美国西部港货。但我国公司开信用证时却写成了“美国港货”,漏掉了“西部”两字,美方接到信用证后,通知我方在美国东部某港口接货,我方只好通知船方到该港接货,结果多承担了一笔运费支出。
此案中,由于中方开证工作不细致,使得美方有了欺诈的机会,借此变更装运港,给中方造成了不便和损失,美方却因此少支出一部分费用。
【防范措施】。
以沿海港口为装运港,目的港必须唯一,在单证上的写法要完全一致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履行地点欺诈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己方工作不够细致,从而给对方造成这样那样的欺诈机会,而且这样的欺诈,表面上还很具有正当理由,被欺诈方遭受欺诈还有苦难言。因而,履行地点欺诈的防范措施,主要是当事人必须严格操作,工作细致,在工作中不出一点差错。
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有空运、陆运和海上运输,但最常见的运输方式是海上运输。在这种运输方式下,装运港问题主要应注意:
1.不能以内陆城市为装运港,否则合同无法履行。如己方公司处于昆明,采用海上运输方式时,装运港就不能写成昆明,因为昆明不是沿海港口。如写成昆明,由外方租船时(fob条件),其船舶是无法开进昆明的;如由己方负责租船运输(cif或cfr条件),己方不能取得以昆明为装运港的运输单据,从而也就无法议付货款。
2.必须注意装运港的选择。合同中采用fob条件时,由买方负责租船运输,装运港对双方来说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同中必须明确装运港口。在cif或cfr等交货条件下,由卖方负责租船运输,买方对在哪个港口装运可能并不关心,合同中对装运港可以不作规定。按国际贸易的习惯作法,为便于卖方装运,装运港多由卖方提出,经买方确认后确定。当我方为卖方时,我方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港口的吞吐能力、装运条件及内陆运输等,选择一个方便我方交货的港口,以保证按时、顺利地履行装运义务。为了在履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在合同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口,比如注明“中国天津新港/大连港”,由对方选定。有的可以写“中国港口”。当我方是买方,对方是卖方,由对方提出装运港时,我方应考虑航线、航程、运输费用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接受。综合权衡后,如果于己方不利时,应与卖方交涉,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装运港。另外,我方作为买方,开信用证时必须一丝不苟,其装运港的填写必须与合同确定的完全一致,以免卖方借机欺诈。
在合同规定履行地点为目的港的情况下,在实际业务中,目的港多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地点,为便于买方接货及转运,习惯上多由买方提出目的港,由卖方进行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履行地点欺诈,都是由买方对卖方进行的。为防范买方对卖方进行欺诈,在买方提出目的港由卖方确认时,卖方同样应该注意:买方所提的目的港是否为沿海港口。特别是同内陆国家进行贸易时,一定要选择我方能安排运输的港口,不宜将内陆的城市或内陆的河港作为目的港,否则,我方将承担内陆或内河运输的不便和高昂的费用,蒙受重大的损失。其次,要注意目的港的唯一性。国际贸易合同中,我方为卖方并负责租船运输时,必须注意同名港口这个问题。不同国家有同名港的,应加注港口所属国的名称,同一国家内部又有同名港的,也要具体明确为哪个港口,如在合同中加“东”、“西”等字眼限定具体的港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引起欺诈、纠纷和损失。另外,有关单证上目的港的写法应保持一致。国际贸易规则严格,特别是与信用证有关的单据一定要与信用证严格相符,即单证相符,银行才会付款,如我方单据稍稍出一点差错,就会导致对方的欺诈或者交易的失败,造成重大的损失。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六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装修工程项目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珠江新城装修工程,合同标的物具体情况。
a、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介绍装修项目基本情况,并及时沟通情况;
b、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项目的前期沟通工作;
c、居间方提供委托方工程装修有关设计图及预算图;
d、居间方应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该装修工程项目方成功签约。
3、委托方义务。
a、委托方承诺一旦本装修工程项目方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义务。
b、委托方在施工期间出现质量及有关施工所有问题,委托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及拖延居间服务费。
a、居间服务费(即是中介服务费)的标准;
b、委托方与装修工程方签订的针对本装修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6%,此居间费包括所有居间人的费用在内。
c、居间服务费支付方法:
委托方与装修工程方签订合同后各委托方收到该项目工程费达到总造价10%以上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服务费30%,委托方收到工程费达到50%以上时,付居间服务费30%,委托方收到工程费达到70%,付居间服务费40%(即付清)。
5、诚信原则。
(1)、委托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没有征得居间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能与该人项目方进行协商中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委托方不能以相关企业或其子公司及一切转让工程名义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该项目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服务费。
(4)、委托方在签订装修工程,在施工期间或之后,该项目增加工程量时委托方按工程量增加部分支付居间方服务费。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七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核心内容: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的,购销合同履行地为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交货地点。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以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法律快车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或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或称买受人),购货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二、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有法律问题,/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八
委托人:
居间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或者(大写)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借贷方介绍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协议。本协议为法律性文件,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一条
乙方介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称该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单位负责人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借贷企业或个人融资的成功。
第二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借贷方的相关信息。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借贷方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借贷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第三条
1、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借贷方的一切工作。甲方在居间成功后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1
第四条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甲方与借贷方签订合同总额的___%。
2、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违者按应支付金额的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1、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争议,协商处理,协商未成的,由双方各自住所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零一三年___月___日 二零一三年___月___日
2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土方工程量约200万m3。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总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
2、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单位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1、本项目单价:土方为壹拾肆零伍角每方;石方为贰拾壹元每方。
2、居间报酬在甲方进场施工七天内,先支付元给乙方,其余玖拾万元在开工后月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二
甲方(委托人):联系地址: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未中标,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2.4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标书的编制。如果能够中标并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4.2居间成功后,随着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支付居间报酬。
4.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劳务费用等。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三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四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账号: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五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供电营业规则(1996年10月8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在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六
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
乙方:
住所: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七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项目建设需要购买乙方免漆套装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购产品内容及价格(型号以乙方出厂型号为准)注:
1、以上产品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单价不含税金、运输费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送货时间甲方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所需免漆套装门的型号、数量和货物到达工地时间,以利于乙方安排生产。乙方应在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三、送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工地。
五、安装与验收方式。
(1)乙方产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先对乙方产品的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数量验收单给乙方。
(2)由乙方负责产品安装,甲方及监理方在乙方产品安装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若分批安装,则分批验收)。
(3)乙方产品进场施工,甲方负责提供用电、灌浆等基本的安装条件来保证乙方的安装进度(若有货梯,则提供给乙方搬运之用)。
(4)乙方安装施工期间应遵守现场管理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施工违反施工管理、行政管理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六:产品保修产品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维修,如超期未上门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期满后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门的种类、规格、型号、颜色及数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应在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调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若乙方在产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损坏或遗漏的,或在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或遗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产品安装完毕至业主入住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零配件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收取配件成本费并提供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配件损坏或丢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补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若乙方产品安装后出现色差,则由乙方负责调换。
九、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若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自双方签印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结清时失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八
立合约书人:台湾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展业制度」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三个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台湾台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台湾: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居间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果需要拆除原建筑的非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为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六、其他: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不负责外运。如需外运,费用单计。
2、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归还甲方。
3、施工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施工;
七、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的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进行修理;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二十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或关联组织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或实际参与施工。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其他组织与该建设工程发包方或所有人签订施工合同或实际参与施工。
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股权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联系,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上述人员的亲属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可能导致企业利益转移的关系,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
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与该工程负责人员的洽谈与沟通。
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及关联组织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每日按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为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量按每1吨0.1元(税后)每天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支付给乙方,该居间费用应缴纳的全部税款由甲方承担。
2、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条,无须提供发票。
3、如果经过乙方努力,该工程施工合同未能签订或甲方及关联
公司或单位未能实际参与施工,甲方无须支付居间费。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一致同意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内容为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向合同之外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二十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引荐并促成签订重庆市合川区小安溪土石方工程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性质:分包;
4、工程价格:土方工程挖运平运距1km以内合同价14元/立方米(税后价,下同),土方超过1km运距及石方开炸等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规定执行。
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总价伍亿元人民币。
1、真实详尽地向甲方介绍有关工程概况;
2、主动维护甲方利益,积极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1、及时提供全部有效的用于签订分包合同的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进场施工,及时支付居间报酬。
1、本工程居间费按照甲方分包的`工程量提取,每立方土方提取写:元);
2、居间费支付方式,在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账后甲方依据居间费比例标准支付给乙方;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4、居间人也可以有权委托总包方北京西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方分包的工程款内代扣给居间人。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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